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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可以只写夫妻其中一方的名字吗

发布人: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06

现实生活中买房,一般都是按揭购买。在按揭买房时,只能是贷款人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购房,一般是购房者的名字。那么,买全款房只能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吗?让我们和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全款买房只能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吗?

全款购房的,房屋名称由买受人协商解决。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应写双方姓名,但双方协商同意的,可只写一方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各自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房屋登记:

(一)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的权利;

(二)因人民和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的;

(三)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的;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的;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夫妻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权属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买的,应予允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估价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未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收益分成。

2、3《婚姻法》号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仅赠与其一方子女,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双方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认定该房产为双方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该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