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法制社会,我国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我们都知道,法律存在的意义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弱势群体,而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市场交易中的弱势群体。那么,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呢?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1、任何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拒绝赔偿的行为,都是对消费者依法要求赔偿权利的侵犯。
2、赔偿权的主体包括直接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以及因商品缺陷而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第三人,这与传统民法不同。具体而言,请求权主体包括:商品购买者、商品使用者、服务接受者、因商品缺陷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三人。只要受到损害,都可以依法获得赔偿,不需要他们和经营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例如,在下面的案例中,消费者王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正常使用中,电视机突然发生故障,正好邻居李在场。王和李都受了重伤。本案中,消费者王某与商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邻居李某与商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但两者都因商品的缺陷造成了人身和财产损失,也可以依法获得赔偿。
3、消费者的索赔范围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个方面。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群众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人民群众应当依法受理。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个人利益,被害人以侵权为由起诉人民群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群众应当依法受理。因此,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消费者的索赔权还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4、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销售者进行赔偿的,产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生产者进行赔偿的,产品生产者有权向产品销售者追偿。后者属于无过错责任。
从以上关于侵害消费者依法主张权利的一般性论述中可以看出,任何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拒绝赔偿的行为,都是对消费者依法主张权利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