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和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为什么西欧人能轻而易举的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进而征服非洲乃至亚洲,难道是人种的原因?如果这个命题成立了,那么为什么日本人同样是亚洲人却能征服亚洲进而打败俄罗斯,并且敢于挑战美国?什么样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治制度更适合人类发展?为什么有的人天生就聪明?为什么有的病能遗传?人的本性是否是自私的?决定一个人心智水平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因素各占多少?带着这些问题,我认真阅读了由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撰写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感受:
在现实社会里,我们感觉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主要是由基因和文化决定的。基因是人类遗传的基本单位,人体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机器。人类生存的自然目的就是为了基因的生存和繁衍。人类生存的社会目的,就是为了人类文化的延续。基因和文化都能遗传的,但方式不同,对人行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基因的遗传方式是通过基因复制进化淘汰的方式依靠人体作为寄生载体代代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种群传递。而文化的传递则是通过人们后天的学习教化,形成共识认同而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个体传递。人的心智智能先天的基因遗传因素大约占50%,在后天中,家庭环境影响大约占20%,其他的影响,如在子宫环境中的影响和后天学习教化以及朋友影响大约占30%。
从生物的遗传进化方面看,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基因间接控制的,基因通过支配生物机器和它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其行为施加最终的影响。基因是主要的策略的制定者,而大脑是执行者。由基因的自私性决定了个体的自私本能。这里说的个体的自私性是他的本能,是客观存在性,不是说的是主观意识方面。从这一点可知,聪明的人所生的后代天生就会聪明的,高大勇猛的人后代就会高大勇猛。有遗传基因疾病的后代就会遗传疾病。同时,通过科学家破译人体基因,就会找到改变基因排序,达到治疗疾病,攻克癌症,杜绝遗传疾病的传递。也会通过改变遗传基因使人们变得更加健康更加美丽的梦想,这些完全是可以实现的。
但从人类文化的影响看,人体作为基因的载体,虽然接受基因的控制和影响,但是人作为有意识有思想的动物,在基因面前并不是无所作为,相反,人们的智慧能力足以抵抗基因的本能自私性,他受文化的影响至大。人只有摆脱自然欲望的控制,以自己设定的行为规则来立身处世,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社会秩序的构建,本质上是用社会意义上的人来约束生物意义上的人,让社会意义上的人实现真正自由,于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治。而道德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民主法治则是通过人和人之间建立契约来实现的。人们的行为是受文化的影响和引领的。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时,它智慧的视野和维度就会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西欧人能征服印第安人,日本人能征服亚洲,他们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文化和智慧。
因此,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事实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么约束自己的行为,才会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世上所发生的事情。思考问题才会更加理性和符合逻辑,才会正确处理理性和现实之间的矛盾,才会使人更加阳光、鲜活、充满朝气地渡过美好的一生。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所以,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识字之初,这句话被奉为真理存于脑海。这句话说人生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会出现好人和坏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长环境所致。直到现在我对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终让自己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好人。但是,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关于人性的令人发指的不良事件走进我们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都开始怀疑这句已流传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泯灭良知;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进过牢狱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你知道孙悟空吗?你知道唐僧吗?如果知道,那你一定知道《西游记》,你觉得那本书怎么样,要不先听听我的感受,怎么样?
《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了八十一难,终于九九归真,取到了真经,而且唐僧成了檀功德佛,孙悟空为斗战胜佛,猪悟能做净坛使者,沙悟净为金身罗汉。
在这四个人物当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它有七十二变,三根救命毫毛,什么妖魔都不能阻挡住它,就连十万天兵天将都拿它没有任何办法,所以我最喜欢孙悟空。
如果我能拥有像孙悟空一般强壮的法术,就天下无敌了。因为他们经过了八十一难都能成功,有些天兵天将都降服不了的邪妖,却被孙悟空降服了。
读了这本书,我通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知道了有些人是笑里藏刀,必须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才能做决定,不过对大家揭开对方的真面目必须要注意时间、地点,还要有证据,如果立马动手,没有证据,大家不相信你的话,还会责怪你,就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下揭开真面目,没有证据就动手,结果三次看出妖精的真面目,师傅不信,所以孙悟空三次被师傅训斥,这也应该是孙悟空的一个缺点吧!
不过呢,孙悟空还是很忠诚的,有一次在妖怪洞的门前,妖怪们扔了一个真人头,但不是唐僧的人头,他们三徒弟以为是唐僧的人头,都泪流满面,还挖了一个坟墓,把人头埋了,从这一点和他们三个徒弟多次拯救唐僧可以看出来他们三个还是对唐僧很忠诚的。
正是这样,我才喜欢孙悟空,你又喜欢西游记中的哪个人物呢?
《西游记》这本书快看完了,我从中悟出了很多。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一路上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吴承恩以精妙的笔触像读者描述了唐僧师徒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降妖除魔,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因此成了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形象鲜明:唐僧一心向佛,慈悲为怀,但有时候过于迂腐;孙悟空正义凛然,神通广大,对师傅一直忠心耿耿;猪八戒虽贪财好色,嘴馋手懒,但是老实憨厚,不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任劳任怨,一路上都是他挑着行李。四个人各有特点,真是活灵活现,令人喜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的第一主角,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敢作敢为,神通广大,生就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大闹天宫时,敢于和三界至尊玉皇大帝抗衡,保唐僧时忠心不二,即使被错怪了,也无怨无悔;面对妖魔鬼怪更是绝不手软,毫不留情。孙悟空那横扫一切丑恶的大无畏的气概令我十分欣赏,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万分钦佩。虽然他有时爱听恭维话,诙谐好闹,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说孙悟空一定要完美的呢?有了这些缺点反而让孙悟空这个形象更加生动、可爱。
书中的主线就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的种种磨难。这让我联想到他们对追求美好的执着,不畏艰难,有始有终的精神。这着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在学习这场马拉松上,需要的就是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
通往成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是布满荆棘的,但只要勇往直前,始终如一,就肯定能收获成功!
伴随着一股清香,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我仿佛看到吴承恩提起笔潇洒的写下了《西游记》三个大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历经艰险到西天取经的故事。是中国古代魔幻小说中的巅峰之作。作者细腻而深刻的塑造了四个极其经典的形象。比如说,富有反叛精神且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自私狡猾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的沙和尚,内心慈悲、宽厚但软弱迂腐的师傅唐僧……他们共同面对难以想象的种种妖魔鬼怪。虽然他塑造出一种紧张的气氛,但却让我轻松愉快,没有丝毫的紧张和压抑。
小时候,第一次接触《西游记》是通过电视剧,我那时想电视呈现的不比在书本上更有趣,更有意思吗?可后来,时间匆匆,转眼间,我已长大,渐渐体会到文字的魅力,使我更想再读一遍《西游记》。
这次通过阅读,我深入思考,是什么精神使得师徒四人最终修得正果?是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若没有坚持,他们可以取得芭蕉扇吗?若没有坚持,他们可以战胜白骨精吗?因为他们师徒四人明白,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如我小时候,刚开始学习钢琴,我那时感到十分新鲜,每天钢琴都是我的心头至宝,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练钢琴,可后来,压力大了,曲目难了,我心里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我想要放弃了。可想到《西游记》里的师徒四人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振奋精神,加倍努力,认真练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收获了不少。
西游精神是一种坚持,是一种坚韧,它不断告诉我们坚持不懈就能成功的真理,让我一路迎难而上,坚持不懈。
忘不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勇气,忘不了孙悟空三借芭蕉扇的毅力,忘不了孙悟空斩妖除魔的勇敢。看完《西游记》,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再大的风雨也要勇往直前!
《西游记》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孙悟空的形象也跃然纸上。
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讲的是在取经路上,白骨精三次变成村姑、美女、老翁迷惑师徒四人,都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妖怪。可唐僧以为孙悟空误打好人,连念十遍紧箍咒,让孙悟空痛苦难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在成长的途中,一定会经历许多困难,历经许多艰险。但在脚步蹒跚时,我们不能退缩,而是要勇于面对种种困难,坚持不懈,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如果遇到困难就退缩,怎能成功呢。
想想我自己,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还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实在惭愧万分。我以前学吉他,本来很喜欢。但我一弹,就觉得手很痛。吉他太大,不好掌控。学到三四节课时,我实在忍受不住按弦的痛苦,还没学几首音乐就马上放弃了。看别人弹吉他,又不禁十分地羡慕。在《西游记》中,当孙悟空在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时,他依然有着坚定的信念,并且勇往直前。遇到妖怪时,他也能想办法,努力制服妖怪,我感到由衷的敬佩。相比孙悟空,再看看自己弹吉他。我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选择坚持学下去。
落日的余晖照进屋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深深融入在《西游记》的场景中了。再大的风雨也要勇往直前,希望我遇到困难不退缩,成为生活中真正的强者!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去西天求取真经,在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还有一只白龙马。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达到西天,求得真经的故事。
师徒四人路过一座高山时,被一只白骨精发现了。悟空去南山摘桃时,妖精变成了一位青春貌美的村姑,走到唐僧面前说是请他们用膳的。这时,悟空来了,看出这位村姑是个妖精,什么也没说,拿起金箍棒,当头就是一棒,那妖精在前一秒用法术脱了身,扔了一具假尸首,才得以脱身。唐僧看了十分生气,说;“你怎么能乱伤无辜。”悟空打开罐子,说:“你看这哪是什么斋饭?”说着从里面跳出了几只青蛙、癞蛤蟆,唐僧才有些相信。
唐僧四人吃了桃子继续赶路,忽然从路边闪出一位老婆婆,说是找她女儿的,可是悟空一看这哪是什么老婆婆,还是那个妖精,也不说话,当头就是一棒,妖精又用法术脱了身,扔了一具假尸首。
唐僧气得从马上摔下来,一口气念了二十几遍紧箍咒,悟空痛得要命,连忙解释,过了一会儿才继续赶路。
白骨精不甘心就这样让唐僧走了。又化身一位白发老公公,假装来找妻子和女儿,悟空见了又是那个妖精,把金箍棒藏在身旁,走上前笑着:“我认得你这个妖精,今天就让我来治一治你。”悟空抡起金箍棒,一棒打死了妖精,妖精化着一首白骨,脊梁上写着“白骨夫人”。这就是著名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还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了七七四十九天才炼成的。
这本名著告诉我们,不要被事物的表面所蒙骗,要认真仔细地看清事物的真面目,这样你早晚会练出一双“火眼金睛”。
一本好书可以启迪人们的智慧,陶冶我们的、情操;然而,一本不健康的书会使人思想改变,道德败坏。所以,我们要不断地读书,读好书。我家就有一本好书,它让我不断前进,克服困难,不折不挠。这本书就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吴承恩。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带领三个徒弟,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西天取经路途遥远,危险重重,经常有妖魔鬼怪出没。唐僧没有法力,经常被妖怪捉走,多亏他的三个徒弟斩妖除魔,及时营救,一路风餐露宿走到西天。唐僧的三个徒弟中属大徒弟孙悟空本领最大,他有火眼金睛,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云能行十万八千里;二徒弟猪八戒好吃懒做,还经常说孙悟空的坏话;三徒弟沙悟净,虽然本领较弱,但是勤勤恳恳,一路挑着行李。
唐僧师徒四人这一路有很多危险,也有矛盾。白骨精曾三次变作人形,被孙悟空一眼识破,当场打死。唐僧误解孙悟空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但当唐僧再遇到危险的时候,孙悟空毫不犹豫地出手相救,师徒二人冰释前嫌。这一路,自然环境恶劣,有火焰山,狂风暴雨,有大江大河阻挡他们的去路,他们披荆斩棘,坚定信念,一直求取到真经。
《西游记》告诉我:遇到困难要百折不挠,不放弃;而且要有智慧。不要因为一点困难就放弃,坚持就会胜利!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儿童版的《西游记》。本书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完这本名著,他们各自的秉性让我印象深刻。“齐天大圣”孙悟空,机灵勇敢,一路除恶扬善;“天蓬元帅”猪八戒,虽然贪吃,但他打妖怪时非常勇敢;忠心耿耿的沙僧,一路上吃尽千辛万苦,没有半句怨言;身为他们师傅的唐僧,他最大的优点是有决心、有善心,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诱惑都不动摇,一心一意去取经。
书里的故事也让我受益匪浅。不管在生活还是学习中,合作最重要。我们必须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走向成功。我们知道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金睛,他在斩妖除魔、西天取经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沙和尚和猪八戒的鼎力相助,孙悟空也就不会那么顺利。
除此之外,我还要学习孙悟空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虽然我们没有他的神通广大,但是在生活中,要努力学习他会分辨真假善恶,不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要擦亮双眼,就能“斩妖除魔”。
《西游记》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自从我看过《西游记》的碟片、电视和图书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西游记》。我喜欢故事里的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有一双火眼金睛,能看出故事里的人是真是假……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的拼音读本,我真是爱不释手,一口气连读了好几个故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段孙悟空拜师学艺的故事。有一次,师傅讲道法的时候,孙悟空在一边跳来跳去,手舞足蹈。师傅问他要学什么,他只说学长生不老的本领,其它什么也不想学。师傅气得在他的头上打了3下,倒背着手,走进屋里,把前门关上,不出来了。我真惊叹孙悟空的聪明,他竟然猜出了师傅的用意,他知道师傅是要他半夜3点钟去师傅的房间学本领。
就这样,聪明的孙悟空从师傅那里学到了长生不老、翻筋斗云和七十二变的本领。可是孙悟空不谦虚,好在别人面前卖弄,师傅生气了,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孙悟空这种骄傲任性的脾气后来给他惹了不少麻烦。孙悟空的本领很大,但很骄傲,因此得罪了许多天神,还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
《西游记》的故事很有趣,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
《西游记》是我们学校小学必读的书,所以我就到书店买了一本来看。没想到一看就上瘾了。里面的人物被作者写得栩栩如生,让读者可以想象到当时的画面。
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一个故事了。白骨精的阴谋诡计都被孙悟空看破了,觉得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很厉害。可唐僧竟然以为孙悟空错打了好人,要赶孙悟空走。可如果不是孙悟空的话,唐僧都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次了,唐僧真是把孙悟空的好心当做了驴肝肺。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因此孙悟空就被唐僧赶回了花果山,真是为孙悟空感到悲哀。好心好意帮唐僧除妖,还被赶出了师门,真是太委屈了。看到这里,我就觉得唐僧肉眼凡胎,根本不值得孙悟空这样保护,但孙悟空还是想一心一意的跟着唐僧。在唐僧危难的时候赶回来救唐僧,不会因为唐僧的误解而恨唐僧。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佩服孙悟空的宽大胸襟。被人这么误会也还会原谅唐僧。我想,要是我,我应该不会再管唐僧的死活了,谁让他当初那么狠心的把我赶走呢?被妖怪害死也是死有余辜。跟我根本没关系。可是孙悟空却又回去救当初把他赶走的师父。我觉得我也应该学习孙悟空知恩图报的精神。不要因为一些挑拨离间的事而去轻易的恨一个人。
而唐僧也真是太固执了,根本不同孙悟空的解释。《西游记》这本书就是通过一些故事来启发我们一些事,这本书对我的帮助真的很大。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只有诚心诚意,永不放弃,才能实现最终的愿望,就像唐僧师徒那样,克服了千难万险,最终取得了真经。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唐朝高僧玄奘在西天取经的过程中收了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下凡的猪八戒;卷帘大将下凡的沙和尚,分别为自己的大徒弟、二徒弟、三徒弟。他们在去西天灵山的途中克服了重重困难,一共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到真经,功德圆满,修成正果。唐僧被封为功德佛;悟空为斗战胜佛;八戒为净坛使者;沙僧为金身罗汉。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本领高超、能言善辩、尊师重道,而且有猴子的天性、顽皮可爱;我对唐僧有意见,因为他人妖不分,悟空好心救他,唐僧不但不感激,反而多次误解悟空,还时不时念念紧箍咒惩罚悟空,直到看到了妖怪的真面目才想到了悟空的种种好处。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坚持就是成功,正是唐僧师徒的真诚和坚持感动了上天,这才取得了真经。我不禁联想到了我自己,经历了一点点的困难,就不愿意继续了,不是主动去找解决的办法,而是直接放弃或生气了;师徒四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多少比自己厉害的妖魔鬼怪,碰到多少威力无比的武器,当然也有很多享福的机会,他们没有放弃继续西行,每一次都通过师徒四人的团结和智慧找到了解决方案。
读了这本书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向唐僧师徒那样朝着目标努力,永不放弃,并给自己写了座右铭:不达目标决不放弃!
今天,闲来无事,网络让我觉得有些枯燥,躺在床上眯着眼,却又睡不着。抬眼看到床前的的电视机,好久没看过了,感觉有些新鲜。
于是,便打开了电视,恰巧正在播放的是大型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说实话,这部电视剧我看过不下于七八遍了,可经典终究为经典,总是让人回味无穷。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再看看吧,这集演的则是收服黑熊怪。这些剧情以前看过很多次,现在几乎都能背下来了,可今天又回味经典,觉得给我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以前都是看剧情,看他们师徒四人一路如何降妖除魔,客服种种困难,看孙悟空的神通广大,看妖怪如何诡计多端。现在看着看着,觉得仿佛有了一层更深刻的道理,它主要想告诉我们孙悟空他们师徒四人的一种精神,同恶势力或者是现实的困境做顽强的斗争。只要持之以恒,不断坚持终会修成正果,见得光明。
不管是故事还是长辈们以前对我们说过的话,可能那时候的我们只是能听懂,理解其中大概意思,现在如若能回想起来,每段每句都是意味深长的。可能是因为我们长大了,经历了,用心去感受了。
俗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十岁时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它讲述了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的整个过程。首先,孙悟空从石头缝里蹦出来,又率领一群小猴子们进了水帘洞,然后又开始大闹天宫,被派送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因坚持不懈成功取到了真经。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善良无私;孙悟空勇敢大胆、胸怀宽广,是妖怪的克星;猪八戒好吃懒做,却又一心向善;沙僧忠心耿耿、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
再想想我们,半途而废、胆小瘦弱,因一些小事而倒下。记得有一次,我的回家作业忘在学校里了,我越想越伤心,便哭了起来。突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背,哦,原来是妈妈。她听到哭声,便跑了进来。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提醒我说:“你要向孙悟空学习啊!学习他不被困难打到的精神。”突然,我眼睛一亮,想到为什么我不可以去学校拿呢?于是,我快步来到学校,拿了作业本回家。
是啊!我们要学习孙悟空不被看难打倒、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
《西游记》是一本励志的书,是明朝的吴承恩写的,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书中写了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沙僧。
当唐僧接到去西天取经的任务后,途中在五行山收了第一任徒弟孙悟空;在鹰愁涧收了白龙,为唐僧保驾护航;在高山庄收了第二任徒弟猪八戒,在流山河收了第三任弟沙僧。它们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分别在火龙洞战胜了红孩儿、通天河战胜了金鱼精等等。一路经过了八十一难,终于成功地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看了之后,我认为他们师徒四人能取得真经的第一个原因是坚持,第二个原因是勇敢,第三个原因是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在学习中,我要像他们学习,要有一颗坚持不懈的心,保证每天都做到温故而知新。多看一些课外书,使自已的知识面大幅提高。在做作业中,遇到难题一定要及时问老师,不要害怕,要学会勇敢,这样才不会被困难打到。在一个大家庭中,要学会团结一致,才能所向无敌。
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本一生必读的书。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我为《西游记》骄傲,也为我的祖国自豪。在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笔下,每一个人物都那样栩栩如生,让我百看不厌。
每次读完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在我的脑海中就有了不同的位置,我喜欢三个可爱的徒弟,却惟独厌恶一本正经的唐僧。
孙悟空神通广大,七十二变出神入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他对师父的忠心,对师弟的负责更是日月可鉴。他顽皮好动,脾气倔强,暴躁易怒,可这些优点和缺点结合,才有这样一个独一无二、人见人爱的孙悟空。他执着、勇敢、坚强、自信、宽容、善良……孙悟空,你不愧是与天同齐的“齐天大圣”,也不愧是我心中的英雄!
猪八戒好吃懒做、贪杯好色,还傻里傻气的,可他很善良,也傻的可爱。很多人都说他没用,可他在取经途中也是功不可没的。他没有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没有沙僧的勤奋老实,可他却有自己的无忧无虑,这份快乐的纯真之心使他可爱,也使我喜爱!
沙僧没有孙悟空的缺点,没有猪八戒的优点,可他却是我最喜爱的人物。他忠厚老实,尊敬师父,敬重师兄。有妖怪来犯时,他总是义不容辞,这份勇敢怎能不让人喜爱?不管何时,他总是默默奉献他的力量,最重最苦的活永远由他承担,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怎么不值得我们学习呢?这样一个任劳任怨的人怎能不让我喜爱呢?
唐僧贵为三个好徒弟的师父,自然有他与众不同、可圈可点的地方,善良慈悲是他的心,可我却厌恶他。他抱着普度众生的艰巨任务踏上取经之路。可就因为他所谓的善良,对任何人都深信不疑,多少次死里逃生。孙悟空拼死相救,可他却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听信猪八戒的挑拨离间,多次将悟空逐出师门,这样一个不明是非的人怎能让我喜欢?他一本正经地诵经念佛,可连最基本得人心都无法看透,他有什么资格谈普度众生呢?我厌恶他。
吴承恩真是一个聪明的人,他用心血编写了《西游记》——一部让使人赞叹的伟大著作,《西游记》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的强大,证明了中国人的智慧,这一部经典之作为中国增光添彩。
我喜欢《西游记》,也喜欢你——我的祖国。我为我是中国人而骄傲,我想对着祖国的蓝天呐喊:我爱我的祖国!
今天,我读了中国古典的四大著名小说——《西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唐僧。其中孙悟空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着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一种反抗精神,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猪八戒是一个喜剧演员,老实、有力气和孙悟空一样敢于斗争,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但是猪八戒好吃、好睡、好色等一些毛病总是改不了。沙和尚和唐僧虽然武功很低,但是在《西游记》这本书里是少不了的。
《西游记》这本书市中国的古典四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最优秀的神话小说,也是一部群众创作和文人创作的结合作品。小说从孙悟空的“大闹天空”开始,把孙悟空的形象起到了书的重要地位,在师徒四人的努力下去的了“正果”。
看了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了挫折,才可以得到想要的“东西”。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这个暑假孙老师要求我们每个同学去认真阅读这本书。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我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旷世名著,终于让我领略了我国古代文学的博大精深,也被唐僧师徒四人历经磨难,坚持不懈的取经历程所震撼。
这本书中的师徒四人分别指的是谁呢?他们是《西游记》中的主角——诚心向佛的唐僧,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忠心耿耿的沙和尚。他们爬过七七四十九座山,淌过九九八十一条河,顺利取得真经,返回唐朝,并受到了唐太宗的最高礼遇。
这本书中,描述了许多唐僧师徒四人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的故事,每次读起那一个个精彩的神话,我都会很期待故事的结果会怎么样,但幸运的是每次都是师徒四人战胜妖魔,然后继续西行,经历了种种磨难,最终到达西天。每次看到他们与妖魔搏斗,我真想在他们旁边助威,一起消灭妖怪,其中孙悟空最厉害了,每次在危急关头,他总能及时搬来救兵,解决燃眉之急,把唐僧救出来。
读完了《西游记》,我在想,孙悟空不是有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的本领吗?为什么唐僧不让它一个人去把真经从如来那边带回来呢?还要消耗这么多的力气、一波三折去取得真经。后来妈妈告诉:真经是必须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也就是要历经千辛万苦,如来佛祖才能让他们得到。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事情都要试一试,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而且利用各种办法去解决困难,不要动不动就放弃。如果你努力了,成功就一定会属于你。
我喜欢看课外书,坐拥书城是我最大的乐趣,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还能让写作的内容更丰富、更流畅。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我的妹妹听不见”,这本书主要在介绍如何和听障者相处,如何教他们,实际走入听障者的世界,来了解听障者与家人的辛苦。书中的妹妹听不见,却喜欢弹钢琴,因为她喜欢感觉那低沉的合声,她的妈妈很用心的教她读唇语学说话,但是妹妹老是读错,妈妈教得很辛苦,妹妹也学得很辛苦。
听不见、看不见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生活中充满许多不安,在与人相处沟通上也有许多不便,因此他们的学习会更加困难。不过,“听不到”似乎也有好处,如:不会被噪音干扰。
在新闻报导里,偶尔看到身心障碍者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令人觉得很心疼,也很愤怒,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人愿意生下来身心有障碍,我们应该用尊重接纳的心去对待他们,多关怀、多付出爱,让他们能感受到社会处处有温暖,忘却自身的缺陷与无奈的痛苦,了解到自己也有存在的价值。
《青鸟》是一本好书,非常适合我们学生看。
《青鸟》是比利时作者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是世界经典童话。我特别敬佩这位比利时儿童文学作家,因为他能够写出这样一本能够启发孩子们的好书。
《青鸟》,是一本象征着勇敢,坚强和真正的幸福的书。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做人要勇敢,要坚强,不能为一点点小挫折或困难而低头,要勇敢面对生活。但是,有一种精神,叫勇敢,有一种精神,则叫做鲁莽。就拿冒险来说吧,有勇无谋的冒险,叫做“鲁莽”,有勇有谋的冒险,才是真正的“勇敢”。
《青鸟》是一本书,可是它却告诉了我一个很重要的真理。请听我细细说道。
有很多人认为自己不幸福,那是绝对不存在的现象。幸福是无处不在的,即使你遇到了灾难或是自家很贫困,无论怎么样,你都是幸福的。往往那些认为自己不幸福的、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就拿我前面句的两个例子来说吧。当你遇到灾难时,跟你在一起的人和你互相帮助,相依为命,难道,这不幸福吗?你的家里很贫困,但是你们一家人相亲相爱,即使家里不能取暖,但是,爱的力量不会是你暖融融的吗?难道这不幸福吗?幸福,是无处不在的。幸福,需要你来感受。
《青鸟》是本好书,一本非常不错的好书,大家也一定要细细品味哟!
我读了叶圣陶的《稻草人》主要讲了稻草人没有手指,手里却拿着一把破扇子,头戴着一顶荷叶帽子,插在田地的泥土里,整天整夜站在那里。安安静静地看着田地,手里的扇子轻轻摇动,赶走飞来的小雀,他不吃饭,不睡觉,歇一歇也不肯,总是直挺挺的站在那里。
稻草人想帮助他的主人、渔妇和她的孩子、鲫鱼,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但是他柔弱无能,不能照自己的心愿做,谁也帮助不了。我读后明白了,我也应该想像稻草人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但不能像稻草人那样柔弱无能,我要学好本领,学好知识,要做一个强大有力的人。
我也喜观这本书中的《一粒种子》这一篇,主要讲了国王、富翁、商人、士兵先后得到了这粒种子,他们想让种子发芽开花,国王是为了显得尊贵,有权力;富翁是为了显阔气、优越;商人是为了发财,士兵是为了升官。所以这粒种子没有发芽开花,他们把它扔了,最后落在农夫的麦田里,农夫脸上透出和平的微笑,农夫种这粒种子,不为什么,不图什么,所以种子发了芽,开让了希奇的花,农夫和乡村人沾满香气。
读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不能只贪图个人的利益,你越想得到的东西越得不到,只有不贪图利益才能顺其自然,按事物发展的规律才能得到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