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喜欢三毛的文章,迷恋她的文字与风格,迷恋她如蓝莲花般的朴素与淡雅,迷恋她那丝绸般的绚丽与奢华。打开她的书,你就融进去了,再抬不起头。
家里有三毛所有的书集,忍不住反复看了多遍,始终不觉得腻。翻来翻去,虽然内容已是如此熟悉,但却如柔和的清泉涌入心中,环绕心灵。三毛的书中大多都是她的经历,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那本《雨季不再来》。这本书里讲的是三毛儿时发生的事情,看似平淡,却在三毛的笔下却变得栩栩如生。生动并且有趣。三毛那时候还真有创意,逃学就为了去墓地读书,一本名着一天就这样看下来了。三毛还说,最最愉快的事情,就是远离家人,搬张椅子到树荫底下去看书,让书把自己带到另一个世界。如此忘我,神魂颠倒。我就达不到那个看书境界。在三毛高小的时候和一个同龄的男生演了一出话剧。虽然不是主角,虽然只是匪兵甲匪兵乙,那时,单纯的三毛喜欢上了他。这件事慢慢变得众所周知。她忍受着下课时巨大的羞辱,直至毕业。那个与匪兵甲结婚的心愿也未了。长大了,过去的无知也就明白了,不开心的一切,也变得那么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