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一):
一、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班表担任值班不得擅自调班或离岗。
三、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变电所,详细了解变电所运行情景。
四、在交接班时间内,一般不可办理工作票的许可或终结手续和一般倒闸操作。
五、交接班必须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三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六、交接班的资料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当遇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接清楚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资料,双方都应负责。
七、下列情景不得进行交接班。
1 、值班者必须在交接前完成各项记录及本班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如遇有特殊情景,必须详细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2 、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
录资料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