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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人:网友 发布时间:2021-05-12

  消防安全制度(一):

  总则

  第一条: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2。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进取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景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景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职责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坚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www.xuexiting.Com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资料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景;

  7。灭火器材配置情景;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景,根据情景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景。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资料。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二):

  消防安全职责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本单位总经理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单位职能管理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能管理部总监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职能管理部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职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成员。

  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八、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2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贴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3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4 、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报消防安全职责人签发,由有关部门部门执行,并将输情景报保卫部门。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建立由员工组成的志愿消防队,理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志愿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二、志愿消防队由各部门、班组的负责人和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员工组成。

  三、保卫部门对志愿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保卫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根据人员的变化情景每半年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五、志愿消防队员要熟悉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灾现场的保护等。

  六、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七、发现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抢救生命、疏散物资、维护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要迅速准确地供给情景,在火场总指挥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营业厅、餐厅等人员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质分类、分开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危险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库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六、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贴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加强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单位职工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本事及处置本事,维护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 、灭火的基本要求

  (1)负责灭火职能的工作人员(或灭火行动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转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地情景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的适宜的灭火剂扑救;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时,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火场指挥部或消防机构指挥人员的调度。在未确认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前,严禁用水扑救该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

  (4)灭火人员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进取配合其灭火。

2 、各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坚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3 、机器设备运行必须正常。

  14、使用多种各种可燃、易燃油类必须贴合安全操作要求。

  消防安全制度(五):

  一、营业网点的库房、资料室、微机房、营业间、监控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微机房、监控室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人,强化消防安全职责制。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四、总部保卫部门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根据《消防管理办法》及本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的要求,确立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职责制。

  五、重点防火部位贴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贴合要求;专人负责管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六、办公楼设置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要有明显标志,并坚持畅通。

  七、电器电源配置必须贴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擅自接装电源 、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办公营业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营业间、库房、档案室等禁烟区吸烟。

  九、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作业。

  十、使用部门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景,使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