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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尔彬(清初时期的官员)简介_何尔彬的个人资料

时间: 2022-10-29栏目:学习资料
 

何尔彬是清初时期的官员,是顺治三年的拔贡,担任江阴知县,因在任期间,政绩卓著,升任礼部主事,后负责监督广东太平光等地的税务,是清初时期的良吏!

何尔彬

字霜崖,清於潜长前乡(今桐庐县印渚镇)人。

顺治三年(1646年)举拔贡,授江阴知县。前几任知县因欠赋不能上缴,屡遭上司谴责。尔彬履任后,全面稽查,核实征收,使黠狡者无从隐匿,原输者又不加重负担,因此民皆乐输。

以往,输送冬漕时,督漕官员于正额外,又加派勒索。尔彬据理力争,依律裁撤。江阴濒临长江,城北一带常受河潮冲激,酿成灾害。尔彬召集民工,督导疏浚,从此水患平息,民赖其利。在任数年,政绩卓著,升任礼部主客司主事,后调祠祭司。

康熙九年(1670年),负责监督广东太平关、遇仙关等税务。改革弊端,惩治奸宄,“商民皆欢悦”。不久,升工部郎中。赴任途中,闻知母疾,即称病告归,亲奉汤药,寒暑无间。在家乡倡导公益事业,如建学宫两庑,修筑漆坑的道路,捐赈旱灾,纂修县志,皆力任不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