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棫是清朝时期的大臣,是嘉庆十九年的进士,在嘉庆后期担任贵州副考官,道光初年,担任云南大理知府,咸丰年间,多次镇压农民起义,后升任云南巡抚,云贵总督,成为封疆大吏,同治年间告老还乡,后病逝!
吴振棫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出生,字仲云,号毅甫,晚年自号再翁,清钱塘(今浙江杭州)人。
嘉庆十九年(1814年)进士。
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任贵州副考官。
道光二年(1822年)为云南大理知府。任间禁止当地百姓种植鸦片,劝民种桑播谷,还修筑桥梁,颇有政绩。
道光七年(1827年)后,历任山东登州、沂州、济南和安徽凤阳知府,山东登莱青道,贵州粮输道、贵州按察使,山西、四川布政使等职。咸丰年间,在贵州、陕西、云南等地镇压农民起义。
咸丰二年(1852年),以功升任云南巡抚,与总督吴文容奏请整顿铜政。
咸丰四年(1854年)兼署云贵总督,镇压了兴义、普安等地人民起义。
咸丰五年(1855年),转任陕西巡抚。当时陕西盐课分摊给地丁,所征课量数倍于前,百姓负担加重,深感困苦。振棫查明事实后,奏请“改行招贩,先课后盐”,获准执行。
咸丰六年(1856年)提拔为四川总督。云南回民和汉民因争夺石洋厂矿,爆发了滇西回民起义。吴振棫奉命任云贵总督,率领川兵进滇,措置云南汉、回民族关系用剿抚并用兼施手段平息了起义,局势暂安。不久,因病离职。
同治元年(1862年)后,在陕西与巡抚瑛桂会办军务。
同治七年(1868年)还乡,在敷文书院讲学。
同治十年(1871年)卒。
主要著作
著有《国朝杭郡诗续辑》46卷、《无腔村笛》2卷、《黔语》2卷、《花宜馆诗钞》16卷及《续钞》1卷、《养吉斋丛录、余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