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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珏(清朝时期的官员)简介_钱珏的个人资料

时间: 2022-11-08栏目:学习资料
 

钱珏是清朝时期的官员,是康熙十六年的举人,担任泾阳知县,在任期间,疏浚郑国渠等等,整理刑罚,因功升任左佥都御史,官至山东巡抚,后因徇私被革职。

钱珏

字霖玉,号朗亭,长兴画溪人。

康熙十六年(1677年)举人,授陕西泾阳知县。在任期间,疏浚郑国渠,溉田万顷。擢为广西道监察御史。在巡视东城时,上疏言笞枚枷杻等刑具尺寸混乱,随意使用,规定凡郡县衙门,以刑具轻重、长短、广狭之数,刊木榜谕,违者严加追究。又疏言山西府厅勒索百姓钱粮事,于是声名大震。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特擢左佥都御史。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迁顺天府尹,不久授山东巡抚。康熙东巡,赐“作霖”额。

康熙三十年(1691年),因徇私被革职。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去世

主要著作

著作有《两台奏议》、《抚乐奏议》、《敦说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