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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炳言(晚清时期的官员)简介_赵炳言的个人资料

时间: 2022-11-09栏目:学习资料
 

赵炳言是晚清时期的官员,是嘉庆二十三年的进士,后担任湖北副考官等职,道光时期,担任松江府知府,后担任江宁府知府,官至湖南巡抚,晚年奉召入京,授刑部右侍郎等职。

赵炳言

字竹泉,归安(今湖州)人

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进士,授主事。后补山西司,充任湖北副考官。历官山西司员外郎、郎中等职。

道光六年(1826年),授松江府知府。泖湖久淤,疏浚费用甚巨,减己俸,并劝众捐款用于疏浚。

道光十一年(1831年),知江宁府。夏大水,巡视所属七县,赈恤饥民40余万。

道光十二年(1832年),擢广东惠潮嘉兵备道。

道光十三年(1833年),升湖南按察使,署湖南布政使。荆江支流华容河梗塞已久,河水滞阻为患。炳言详奏水情,借钱疏浚,自伍田渡至九都河150里,水患平息。

道光十六年(1836年),升甘肃布政使。因前时失察,降一级,授广西按察使,迁江西布政使。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授湖北巡抚,兼官湖广总督。时湖南大水,自籴米千石,遣人运至湖南赈济,又令所属各州县,设厂实行煮赈。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调湖南巡抚,不久,奉召入京,授刑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