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1日起,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

  A、40%

  B、50%

  C、60%

  D、80%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