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题目
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参考答案
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部分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因此,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并且加重处罚。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部分第(一)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诈骗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部分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因此,在本案例中,丁为共犯。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部分第(三)条第八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因此,在本案中,戊为共犯。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