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题目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
参考答案
A、
B项,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但是本题中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并不是过失,不符合题意,排除。 C、
D项, 《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其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抱有积极追求态度的,是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持无所谓态度,既不积极追求,也不阻止反对的,是间接故意。题目中甲对于乙的死亡是积极追求的,并采取了一定行为促成了结果的发生,对乙的死亡是直接故意。而对丙的死亡,甲并没有积极追求该结果的发生,但是也没有采取措施阻止,构成间接故意。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