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A:江苏省B:福建省

题目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    )、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A:江苏省
B:福建省
C:山东省
D:浙江省

参考答案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