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樱姐姐的文笔十分幽默,时常惹我捧腹大笑,她在<<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图书中也塑造了四个好笑又形影不离的好哥们。
他们是从幼儿园玩到小学的好朋友,他们是吵架过几分钟又和好的好朋友,他们就是马小跳、张达、唐飞和毛超。他们曾在学校野炊的时候去烧烤,他们曾在捡到U盘时不远万里交还失主……
朋友是下雨时的一把雨伞,为你遮风挡雨,朋友是酷暑时的一杯冰淇淋,为你消除酷暑,朋友还是严寒时的一件毛衣,让你不惧严寒……
我十分羡慕他们,他们的友谊仿佛比天高,比海深。我曾经也有一个好朋友,我以前一个朋友都没有,认识他的那晚,我兴奋的失眠了。
但是,人们说的话就像在沙滩上写字,风一吹,雨一打,就没了。
他叫陈宇浩,我和他从二年级就是好朋友了,整天在一起怎么分也分不开。有一天他来我家玩,他走后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拿走了我最心爱的人偶,他走后,我到处找那个人偶,怎么也找不到,我伤心的哭了起来,妈妈赶忙安慰我,我想静一静,就到阳台上,可是我居然看到他拿着我的人偶玩得正欢呢,我气冲冲的走下去,对他说:“你这个贼!”他居然不知羞耻的说:“上面有你的名字吗?这明明就是我的!”我惊呆了,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吗?——一个贼,我就骂他:“你这个不要脸的人。”骂着骂着我们就打起来了,他的妈妈来了,
我就问她:“陈宇浩有买过这个玩偶吗?”
“没有啊。怎么了?”
“他偷了我的玩偶,他是个贼!”
“真的吗?”
我和阿姨一起气冲冲的向他走去,谁知他居然大吼一声:“我得不到,你也别想要!”说着他就把我那最心爱的玩偶撕了个粉碎,我伤心的痛哭。过了几天,他搬家了,我也在我的床底下找到了玩偶和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不起,我就这样欠他了一个没关系……
比起马小跳他们那无坚不摧的友谊,我们的友谊就像玻璃娃娃一样易碎。希望我还能在遇见他,还他一个没关系。
一个穿着金色衣服,围着金色围巾,有着一头金发的小男孩来到了地球.他,就是小王子-B612星球上唯一的居民。
在他的星球上,有几座小火山,有一朵有着四根刺的玫瑰花,还有着一个罩玫瑰花的玻璃套.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就如同小王子单纯的内心一样。
小王子造访过一个又一个星球,遇见了各种身份,各种性格的大人:有商人,国王,爱现的人,执灯者.后来,他来到了地球,遇见了一名法国飞行员,看到了五千朵玫瑰,和一只狐狸成为了好朋友,最后带着忧伤走了。
正如人们所说,<<小王子>>是一部童话,又不是一部童话;是一篇寓言,又不是一篇寓言.总而言之,它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心灵的净化,给了我们一个简单的世界,唤起了我们最单纯的记忆。
记得当初看完<<小王子>>写随笔时,总是把狐狸的狐写成孤独的孤,于是就突然体会到小王子的孤独;体会到当狐狸走了,玫瑰谢了的无奈;体会到一个单纯的孩子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上的难以名状的感觉。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着这么一个小王子,他单纯快乐,明媚忧伤,带着他驯养的狐狸,造访我们心中的每一个角落,他又会遇见谁?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呢?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学到许多课外知识。我就从<<昆虫记>>中认识了许多有趣的昆虫,现在就和大家分享关于昆虫的知识。
在《昆虫记》这本书中作者法布尔以其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在这里,每一种昆虫:蜜蜂、蜘蛛、螳螂……它们的习性、工作、繁殖、死亡……都活灵活现,充满了生趣。
卷心菜毛虫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们一个星期后从卵里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吃掉自己的卵,再吃身边的卷心菜。一个月后,卷心菜毛虫死了,从尸体里爬出来一种非常小的虫,叫“侏儒”,这种虫必须吃了卷心菜毛虫才能长大,所以,“侏儒”把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里。
卷心菜毛虫十分有趣,它们出身后竟然吃掉自己的卵,而且出生后不知疲倦地吃卷心菜,一刻也不停。吃菜叶的速度也很快,一个卷心菜,两小时就吃完了,肚子好似个无底洞,昆虫界真是无奇不有!
狼蛛从卵里出来后,会先从洞里出来,寻找母狼蛛,爬到母狼蛛的背上,因为母狼蛛的背上有小狼蛛需要的阳光:母狼蛛先前背对太阳晒了一两天,让背充满热量了。五六个月后,小狼蛛离开母狼蛛,织网了。不久,就交配下卵了。
狼蛛真有趣,竟然能背对着太阳保持这个动作做两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而且小狼蛛离开后,她出去寻找食物。找到食物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丝毫没有要把食物分给孩子的意思,这可不是一位负责的母亲呀!
昆虫千姿百态,习性也不同,真有趣!我喜欢昆虫,更喜欢《昆虫记》。
今天我看了<<秘密花园>>,它主要写:玛丽的父亲在一场霍乱中丧生,她被从印度送回英国约克郡的密素斯庄园,和性情古怪的姨夫一起生活。于是,从小被父母疏远,一直放任自流、任性而自私的小玛丽,在神秘、古怪、阴沉的大房子里被无助包围了。多亏知更鸟引路,玛丽闯入了一个禁闭已久的花园。当被痛苦、绝望折磨的姨夫听从早已经去世的妻子的神秘召唤,重回花园时,他也找到了开启从前的钥匙。
我印象最深的句子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她醒来时心烦,当看见没人站在她床边。
我有过这样的遭遇,一天早上,我一醒来,一到客厅,一个人的踪影没有,我心里很害怕,后来才知道父母出去开会了。
孩子们一起坚守着花园的秘密,其实就是呵护着对快乐的希望。快乐与痛苦不一样,需要坚韧的坚持。美好的童年一样,是一把开启快乐的钥匙,可以帮助人从沮丧中“复活”。有花园就有未来,有未来就还活着。
每个人要对未来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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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的寒假来了,每天读课外书是我心最静、最舒服的时刻。这个寒假,我爱不释手的书就是《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是一部动物小说,里面有许多令人感触深刻的故事,但我最细细品味的还是《小火鸡和老母狗》——
作者的火母鸡和小火鸡因一场鸡瘟病全死了,只留下一只小火鸡。作者把这只小火鸡送到老母狗花娘的窝里,试着让花娘抚养小火鸡。不久,小火鸡和花娘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在花娘的精心照料下,小火鸡长大了,却有狗一样的习性,作者又叫它“狗火鸡”。好景不长,花娘因一场意外折断了两条后腿。这时,狗火鸡竟用尖嘴一次次攻击花娘,这是花娘万分愤怒,它一次次跑起来反击,可都摔倒了。就这样,在狗火鸡冷酷的训练下,花娘竟好了。这都离不开狗火鸡。
看到这篇故事的结尾,我的心也不禁颤动了: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多么坚不可摧的亲情啊!这本书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如《天命》、《雄鹰金闪子》等。这么多动物在沈石溪笔下,个个拥有丰富的情感和灵魂。
在书后的创作谈,沈石溪说“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动物小说可以毫无掩饰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是啊,生命中的事实都有残酷,我们克服困难就一定要有信念。
这么一本好书,能使我受益终生。读书,好处很多,为什么不多读好书呢?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