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瑶是一名革命烈士,从学生时代,就积极从事学生运动,积极宣传抗日救亡的运动,后来加入共产党,积极发展党组织,在游击区展开战争,后来因为城工部事件蒙冤罹难,后追认为革命烈士!
刘忠瑶
福建省闽清县坂东乡坂中村人。
1942年考入南平高县商业学校,积极投身学生活动,宣传抗日救亡。
1945年秋到福建学院求学,革命思想日趋成熟,成为革命的重要骨干。
1947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受中共福建省委派遣回到闽清任中共闽清县委委员,以元都梅真小学教导主任的公开身份开展革命活动,发展党的组织,筹集资金购买0弹药和日用品支持游击区开展武装斗争。不久,任中共闽清县委书记,以麟洞山头为据点,开展武装游击斗争。
1948年4月因“城工部”事件,在南平樟湖坂蒙冤罹难。
1956年中共中央重新审理“城工部”事件后为被错杀的同志平反,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刘忠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