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景)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出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出证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
我处居民
某某男(11010xxxxxxxxx8)1955年6月14日出生,根据其档案记载,与其亲属关系如下
姨母:张某某女(1xxxxxxxxxxx0)1942年11月5日出生,系亲属关系
上述证明的资料准确无误。
经办人_____________
北京市xxxxxxxxx居委会
年月日
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因在石门县死亡,身份证号码:)生前系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职工(居民村了),其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以下人:
父亲:,年月日出生,现住(或于年月日死亡)。
母亲:,年月日出生,现住(或于年月日死亡)。
配偶:,年月日出生,现住。
长子:,年月日出生,现住。
长女:,年月日出生,现住。
次女:,年月日出生,现住。
次女:,年月日出生,现住。
以上情景属实,特此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4):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我辖区(村乡、镇)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于x年x月x日在xx(地点)因xx死亡,xxx与其配偶xxx(男女,x年x月x月x日出生)婚后只生育有x个子女:xxx(男女,x年x月x月x日出生)、xxx(男女,x年x月x月x日出生)、xxx(男女,x年x月x月x日出生),有(无)收养子女,其父亲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已故的须注明死亡时间及地点),其母亲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已故的须注明死亡时间及地点)。
没有需要xxx(死者姓名)生前需要扶养的其他人。
xxx(盖章)
出证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亲属关系证明(5 ):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我会李(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在深圳户口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因病在深圳市死亡。李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以下人:
父亲:,年月日出生,现住(或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
母亲:,年月日出生,现住(或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
妻子:,年月日出生,现住。
长子:,年月日出生,现住。
次子:,年月日出生,现住。
三子:,年月日出生,现住。
长女:,年月日出生,现住。
次女:,年月日出生,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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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证明
(派出所户籍加意见)
二o年月日
(村居印鉴)
应供给的材料及要求:
1、所有子女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已故不需供给身份证但要证明资料)
2、死亡依据(如火化证、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等)、死亡户口注销;
3、财产依据(如社保卡、存折,应查实社保卡存款金额);
4、所有继承人应到公证处签名确认是否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