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分别后,各倚水一方。
相会哪有期,烟雨皆路障。
尘埃眼中泯,清流冰下徉。
穷思越九阡,苦念穿苔墙。
如今寒冬至,更将归途望。
枯树号悲风,雪雨更猖狂。
天绝地裂陷,唯愿尔安康。
梦寐依稀影,仿佛君容光。
陋室拟虚景,孤枕思萧郎。
感物孤情系,千钧如羽翔。
流涧跃万丈,深潭暗礁藏。
路途多坎坷,崎岖饱沧桑。
凄凄昼夜念,盼其早回乡。
山上有人,两个人,一男一女。
这两人就是当今武林名声最响的两位杀手,男的名秋细雨,女的叫叶闲花,江湖人称“细雨闲花”。
诗人刘长卿曾用“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来描述这两个可怕的杀手。细雨湿衣,湿衣的是鲜血;闲花落地,落地的是人头。这两人杀人来无影去无踪,如果他们想杀你,当你还没看到他们人影没听到他们声音的时候,你就已经死了。
秋细雨三天前接到一份帖子,指名要杀叶闲花。事成之后,不但有三百万两冥币,更可以让他在“红楼梦中人”选秀节目中担任曹雪芹的角色!
但是杀死叶闲花比杀死比尔还要困难得多。
江湖中没有一个人清楚叶闲花的武功来历,性格脾气,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叶闲花的故事。
叶闲花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据说她曾一动不动地瞪死过赵薇和高圆圆,而那一年她才十七岁。
叶闲花声音有如黄莺般幽婉醉人,传说听过她说话后林志玲身体酥麻了整整一年,你说要不要命?
叶闲花轻功独步武林,踏雪无痕,落地无声,号称超过当年青翼蝠王韦一笑。有人见她上星期在高速公路上偷了刘翔奥运会入场证,刘翔追出一万公里最后被活活累倒。
一般人听到叶闲花的故事早就吓得去买尿不湿了,但是秋细雨没有去买。
秋细雨不是一般人。
他知道,杀人不但要靠技术,还要拼人品!
秋细雨很镇定,他正用一把指甲刀修整着手指甲,他的手指修长有力。
他要等待,等待对方先沉不住气。高手相争,不允许一丝一毫的失误,先沉不住气的人就会露出破绽。
致命的破绽!
因此秋细雨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玩弄着指甲刀。
没想到叶闲花更是好整以暇,自己悠然自得地涂口红,喷香水。
秋细雨只好先发制人,道:“你知道我找你出来是为什么。”
叶闲花温柔道:“在我们动手之前,不能先谈谈么?”
秋细雨道:“我是来杀人的,不是来聊天的。”
叶闲花道:“你有把握杀我?”
秋细雨道:“我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叶闲花道:“我要提醒你一件事。”
秋细雨道:“你说。”
叶闲花道:“百晓生作杀手谱,小女子是杀手榜排名第一,阁下区区第二,你真能杀得了我么?”
秋细雨道:“我也要提醒你一件事。”
叶闲花道:“你说。”
秋细雨道:“论杀手实力,我本在你之前,只是那次排名百晓生采用了短信投票系统,中国‘花痴’人数过于庞大才让你得了第一。”
叶闲花的脸色一变,道:“我更要提醒你,我的粉丝团叫‘花粉’,不叫‘花痴’!”
秋细雨道:“我最后要提醒你,你的那些‘花粉’全都是花痴。还有,我们已经跑题了。”
叶闲花道:“我们这样拼命厮杀,你难道不怕麻烦么?”
秋细雨道:“你以后再也不用怕麻烦了,天下只有一种人永远不怕麻烦,死人!”
叶闲花道:“这么说你非逼我出手不可?”
秋细雨没有回答,他已不用回答。
秋细雨道:“亮兵器!”
叶闲花道:“我用刀。”
秋细雨道:“你用刀?刀在何处?”
叶闲花道:“我就是刀!”
叶闲花露出甜甜的笑容,忽然间褪下了自己的衣服,全身上下只剩下蕾丝比基尼和黑色丝袜。
叶闲花的脸美得让人窒息,再配上这样的身材,这样的服饰,充满了一种原始的诱惑力。
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
她知道,只要是个不瞎的男人,现在肯定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秋细雨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不瞎的男人。
可他现在却偏偏好像瞎了一样,完全无动于衷。
他知道,美丽的女人是一把刀,当你沉醉的时候,刀就会切进你的胸口。
秋细雨沉吟道:“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叶闲花娇笑着:“请讲。”
秋细雨道:“大夏天的,穿这么少你丫不怕蚊子叮啊?”
叶闲花沉默了半晌,幽幽地道:“你一定以为刚才我在喷香水,是不是?我告诉你,我喷的是六神花露水!”
叶闲花又道:“不过这不是普通的六神,是我特别提炼的药水,无色无味无毒,不过却会慢慢扩散在空气中,闻到它的人会四肢麻痹不能动弹。”
秋细雨一惊,忽然觉得身体已经麻木不听使唤,不由得一身冷汗。
叶闲花又道:“你以为我和你扯淡是因为我害怕,以为我脱掉衣服是想色诱你,其实这都是为了拖延时间让药水能扩散到你周围。”
秋细雨面上不动声色,道:“难道你自己不怕药水的厉害?”
叶闲花得意地道:“一开始我涂的口红就是解药,所以我仍然可以自由行动。”
叶闲花逼视着秋细雨,问道:“现在你还认为你能杀了我么?”
秋细雨道:“我能。”
叶闲花道:“你不能动而我能动,你却能杀了我,这不是很好笑么?”
秋细雨道:“是很好笑,但是你一定会被我杀死。”
叶闲花道:“为什么我会被你杀死?”
秋细雨忽然反问道:“飞刀能不能杀人?”
叶闲花道:“好像能。”
秋细雨道:“我有没有手?”
叶闲花道:“的确有。”
秋细雨道:“我手上有没有刀?”
叶闲花道:“你手上好像只有指甲刀。”
秋细雨道:“足够了。”
叶闲花道:“足够了?”
秋细雨道:“我有手有刀,就能置人死地。”
叶闲花道:“指甲刀也能杀人?实在可笑!”
秋细雨道:“以前江湖中有七十三个人觉得我这把指甲刀很可笑。”
叶闲花道:“现在呢?”
秋细雨道:“现在人都已死了,死在这把刀下。”
叶闲花道:“你的手还能动吗?”
秋细雨道:“你要不要试试?”
叶闲花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忽然间,她已出手!
一招“冒牌九阴白骨爪”直逼秋细雨天灵盖,这一招她已练过七年四个月零二十九天,她完全有把握相信没有任何人可以抵挡得了这一招。
可这一次她错了。
刀光一闪,“盗版小李飞刀”已插入她的咽喉。
她到死也不相信,一把指甲刀可以要了她的命!
闲花终于落地!
三个时辰后,药水的药效渐渐淡去,秋细雨终于可以动弹了。
望着叶闲花的尸体,秋细雨道:“虽然你已经死了,但是我还要告诉你两件事。第一,我一直用甲刀修整着手指甲是为了调整手和刀之间的同步率,说白了就是找手感。第二,我杀你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钱或者名利。”
一边说,秋细雨一边从叶闲花衣服的口袋里搜出了刘翔的奥运会入场证。
秋细雨坚定地说:“我爱北京,我要看奥运!”
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秋细雨
静谧的月光照耀着歌舞升平的闹市,星星为广袤无际的夜空点缀着光辉。
我们一家刚刚购物完,从拥挤的人海里步出商场门口取车。就在迈出门口的一瞬间,在茫茫人海里突然有一个小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个女孩大约四五岁,她站在一辆男装摩托车旁,身后跟着一位小弟弟(也许是他们的父母在商场买些东西,让他们守着摩托车等父母吧)。她伏在摩托车上,右手紧紧地握住弟弟,以她那警惕的目光扫视着周围从她身边经过的人。我看出,她那坚强的目光包涵着一丝胆怯和害怕,她一直紧紧地握住弟弟的手。
恰好,我们的车就停泊在那个小女孩摩托车的附近。我边走边望着她,而她,也仿佛注意到我的目光,直到我走到她身边的时候,可能是我的目光引起了女孩的怀疑,她在潜意识下对我充满警惕地说:“不许动我的车!”我一下子怔住了,然后对她笑了笑作以回应。女孩仿佛明白我的意思,对我充满歉意地笑了笑。接着,我就上车离去了。
我一边回望着女孩远去的身影,一边回味着刚才的事,一边沉思着……
回味起来,从刚刚的事中,可以看出女孩十分坚强,有自卫能力。可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呢?你却看到,孩子是天真无邪的,现在连四五岁的孩子都不相信别人,更何况是其他?这不就标志着社会势徒艰险,杂草丛生吗?在我们品德与社会的教科书里处处都标示这要注意个人安全,家长连连提醒不要和陌生人交流,这样的所有原因都是社会上有坏人。在新闻、报刊上,几乎次次都有犯罪的报道,那就再次证明社会上有不少犯罪分子。我们常常提倡和谐社会,可是没信任,又何来和谐?
希望社会少一分罪恶,多一分信任,让社会更加和谐。
而一直以来?都停留在原地
不曾离开
记忆里有许多画面是怎么也挥不去的
就像一把刻刀
那些文字就这么清晰地印在了我的生命里
成为生命地一部分
我们就这么一直走啊走啊
然后曾经地一切就模糊开来
记忆地?门总是会瞬间打开
一切便又清晰起来
这条路可以这么一直走下去
通向我梦想中的幸福
我看见自己内心被覆盖着地快乐
它并没有离我远去
只是再也没有一个人
陪我再度过
从今以后我必须习惯自己一个人生活
读《向生命鞠躬》有感
读了《向生命鞠躬》这作文篇文章,牵出了我许多的心语和感悟。
这作文篇文章取材于一次郊游,一个父亲为了让年幼的儿子知道世界不只是电视、楼房等人工制造的东西构成的,在秋天的一个早晨,他带着年幼的儿子上山,无意中发现了一只顽强的蚂蚱。父亲抓住了蚂蚱,把它拴在线上。不料,蚂蚱竟两次逃走了,虽然它活不成了。
我也捉过蚂蚱,我虽然不回把它拴在线上,但是我会把蚂蚱当作玩具来看待,我会捏着它丢进水里,或是扔进火里,直至它死去为止才肯罢休,因为我和文章中的父亲一样,都一致认为蚂蚱是害虫。但是当我看到了这作文篇文章后,我发现我错了。害虫、益虫的定义是取决于对人类的利害来划分的,但是动物们是按照它生存的习性来生存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地球上的任何一种生物,无论是高级还是低级,都拥有生存的权利。人类不能因为某些生物对自己有害,便对它们的生命不屑一顾,甚至进行摧残、迫害。生命只有一次,任何动物的死活从生命这个意义上来说都是没有任何差别的,生命的尊严在于能够坚强地活着。
这只蚂蚱就是一个顽强的生命。而我对这样的生命充满着敬意。
艳阳高照,微风轻拂,木棉树的叶子发出了声声轻柔的“沙沙沙”声响,像是在吟唱一首含蓄的诗歌。
漫步在校园内,一棵棵伟岸挺拔的木棉树傲然挺立,它的树干笔直,身上长着一些小刺,看起来凹凸不平,摸起来粗糙异常。粗粗的树枝向四面八方伸展。虽然,它不像普通的树那样枝繁叶茂,可以遮挡刺眼的阳光,将清凉洒向人间,但它热烈的花儿总是尽情吐露芬芳,散发清甜的香气。
看啊!春天里,那朵朵花儿像一簇簇不灭的火焰。它不需要绿叶来衬托,毫不掩饰,没有丝毫矫揉造作,它绽放的是自己独特的风采,绽放的是最灿烂的容颜。那无所顾及,鲜红的花瓣紧紧连在一起,是那样坚强,即使树叶落光了,它们依然仰望蓝天,就像永不低头,坚贞不屈的军人。“红棉盛放天气暖洋洋,英姿勃放堪敬仰,英雄树力争向上,木棉独有傲骨干……”这首歌不正是赞叹木棉的顽强与气节吗?
英雄林基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他不就是人们心中那朵永远绽放,鲜红热烈的木棉花吗?他面对敌人的严刑逼供,坚贞不屈,同敌人坚决斗争,表现出了共产党员的钢铁意识和崇高气节。
站在林基路的纪念庭前,我思绪万千。我仿佛看到了战火弥漫的战场上,无数革命者冒着炮火硝烟奋勇杀敌;我仿佛看到了我仿佛看到了校园里我们的老师为我们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奉献了宝贵的青春;我仿佛看到了奋发向上的同学们在追求知识的路上一往无前。他们就是校园里开得最灿烂的木棉花。
一代英雄已远逝,但他坚贞不屈,百折不挠的精神永远激励着千千万万的学子。鲜红艳丽的木棉花让我懂得了奉献与积极向上,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懈追求。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自强不息,奋发向上。
序言
传说自上帝创世纪,人类中便开始流传着一种叫做“恋爱”的游戏。千万年来,这种最甜美浪漫、破坏力最强的游戏如同放到第七夜的蔷薇,会美到让人忘记了怎么呼吸
可世事总难完美。恋爱中常常出现喜欢的人离开了自己,或是他(她)根本就对你不来电的情况,于是那些世界各地的玩偶师们会按照客人在梦境中提出的请求,用蔷薇花瓣造出一个又一个跟他(她)喜欢的人一模一样的玩偶恋人来替代。
被造出来的玩偶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分别,只不过他(她)往往拥有着完美至极的外貌或是惊为天人的独特气质,在茫茫人海中永远比钻石还要华丽耀眼。
玩偶师们必须对自己接手的“生意”守口如瓶,就连玩偶自己也不知道它并不是人类,而不过是一个玩偶而已。它从玩偶师手中诞生的那天开始,就会得到玩偶师的神秘暗示,于是潜意识里知道该去“爱”谁、该听从谁的命令。可是……玩偶永远都只是玩偶啊,身为玩偶,它的宿命就是——必须全身心地遵守《玩偶游戏法则》。
这个被称为“恋爱”的游戏总是以绝美的姿态出现在你最无法防备的刹那。如同初夏的午后,缠绕在公主城堡上的翠绿藤蔓,在宿命的旋律中轻轻摇曳……可这美好的背后却刻着深深的一道孤独。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喜欢上的他(她)会不会只是一个完美的玩偶恋人,你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就是个陷落在宿命迷局中的玩偶……
呵呵,游戏已经开始了哦……
曾一度茫然地追求所谓之人生顶峰,却一度在黑暗中彷徨。偶得望向那挺拔的木棉树,一朵朵饱满的木棉含苞待放,风雨后的外衣层层褶皱,却仍裹不住内心的一片纯白。
拾起一抹白绒,抚着,心微微颤着……
那是温暖的初春,繁花齐齐点缀草丛,树下一片纯白,木棉仍挂满枝头。远处传来齐齐整整的步伐声,重重地踏在水泥路上。操场整修,同学们只得绕着学校空地跑圈。空地不如操场般烈日当头,而处处充斥着泥土的芬芳。可即使在这般诗画中,也难逃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三四圈后,我已上气不接下气,拖着沉重的步伐缓行着,只哀求何时能让这一切停止。那朵木棉在悠然自得地垂着,似在讥讽我的懦弱。
眼前的路似漫无尽头。我无力地垂着头,再难以坚持下去。恍然一瞥,路中央有条小径,那儿春暖花开;不似前方,布满荆棘。成功的小径已近在咫尺,可我……我在木棉树下犹豫着,一个个人已与我擦肩而过,奋力地朝原路的终点奔去;几个同样无力迈过那片荆棘的同学,禁不住那花香小径的诱惑,也飞快地绕了过去。“你还傻站什么呀?快走吧!”我急了起来,终颤着手,扭头奔向那小径。却无意抬头,望见木棉那鄙夷的眼神。
径直冲出小径时,本以为已到达了胜利的彼岸,迎来的却是一高大的身影。抬头,恰与体育老师那尽是惊愕与失望的双眸相撞。我羞愧地垂下头,等待着他严厉的呵斥。他却叹了一口气,扭头走开了。烈日映着他的背影,点点白绒沉沉坠下……
我心中五味杂陈,手心的汗越攥越湿热,脸颊映得通红,心微微颤着。而此时地上那抹白,丑陋的外衣早已剥落,纯白的绒心赤裸裸地展露在大地上,那般坦然、无瑕,似有一缕光芒环绕着。
即使经历狂风暴雨,即使伤痕累累,裹着层层褶皱的外衣,内心依旧雪白、发光。
那光芒耀出二字——诚实。我颤抖的心被木棉震撼,终抑制不住……抹抹脸上的汗与夹杂着盈出的泪,从小径倒回,踏着白绒,奔向前方那片荆棘……
又是一年初春,已不再茫然,更不再彷徨。只时时在木棉树下徘徊,想起那木棉树下的故事。拾起一抹白,紧紧握着,就如我那赤诚无瑕的心。
夜幕降临,她还徘徊在街头,口袋里揣着一张50分的数学考卷。夜,静悄悄。耳边只有那悲凉的北风,陪伴她的是天上孤独的月亮,还有的就是那无精打采的身影。不知走了多久,“回家吧”。她叹了口气。家,好温馨的名词,可是——她,她的父母总是把她从梦中惊醒,那超声一浪高过一浪,那超声是那么刺耳,以前令人羡慕的家已消失。“亨!快升学考试了!这段时间考试考不到九十分,干脆别回家!”父母的声音又回响在耳畔。她不经打了个寒颤,抬抬头望望天,继续向前走去。她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天上仿佛出向父母焦急的脸,看看那醒目的五十分,它是那么使人伤心。此刻耳边又响起了父母那刺耳的争吵响声。
夜,静悄悄。路上的行人走得那样匆忙,有的不时用疑惑的眼观望着她,好像在说:“女孩子家这么晚了,怎么还在溜达?”她没有注意。突然一阵狂风吹散了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她不断的飘扬,使她感到寒冷。她多么向往的三人世界。她再次望了望那孤独的月亮,终于鼓足勇气,向家走去……
夜,静悄悄。
我说你的眉头皱的很好看。
你说你不笑的时候更沉静。
我喜欢你穿那件蓝蓝的衬衫。
向晚的街道没有留下夕阳归去的脚步,正如每个归心似箭的过客。路畔的风光远比醇香的米酒更醉人,只可惜也留不住路人的急促的步子。我想,即便是留住了他或她的脚步,也留不住他或她的心。
黄昏的时候,嘴里会叼着一支洁白的烟蒂,然后坐在教学楼高高的台阶上眯着眼看远方浮动的流云。流云会渐渐的被墨迹染黑,黑暗中一闪一闪的是情人的眼睛。这时候通常都会有一弯新月或是一轮园月镶在那片望不着边际的黑幕上。黑幕的下面是什么,远处的灯火通明,近边的情人细语呢喃和那永远吹着异乡人的秋风?我把双手插进裤兜的时候你在干什么?
有个叫天香书屋的小店,有个我叫不来名字的女孩,还有一铺子的书和两只小小的浑身长着白色长毛的狮子狗。每次经过小店的时候,女孩的微笑和狗的呜咽声。她叫什么名字,她不该叫天香,这么一个俗的名字不会是她的。天香是那两只狮子狗,一只叫“天”,另一只叫“香”。
树叶的尖,滴水的屋檐和穿着薄薄白棉布衬衫的我。兰花的片,向阳的楼顶和穿着厚厚绿毛衣的你。距离是十万七千八百五十九点三米。有人说光的速度很快,我不知道我的目光能不能在一秒钟之内落在你身上。我想,我们的距离是孙猴子的一个筋斗少一点。我越来越喜欢用望远镜了,两个黑黑的洞。据说用了这种镜子,能缩短人跟人之间的距离。我不知道能不能缩短我们的距离,至少,它缩短了我跟屏幕的距离。
凌晨还是午夜,我无意计较这些,我划亮火机。橘红的火焰在视网膜底下不安分的跳动,我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燃。吸一口。吐烟圈。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吐出的烟都会很规则的合着一个圈一个圈地往上飘。大概,是你哭的时候吧。你哭的时候也会吐一个接着一个的烟圈,我在漆黑的夜里,会发现那些烟圈变成了一朵朵开放着的花朵。那些花朵。
你说春天的时候天空里会落下绵绵的雨丝。现在是秋天了吧,我看见一片又一片再一片的树叶落在我的皮靴上。还有绵绵的雨丝。秋天里,也会有春天般绵绵的雨丝。寂寞,是不是也随着这绵绵不断的雨丝滋长?
有个叫载梦舟的地方有个叫侯侯的女孩有件红红的外套。在一个有着夏季般辣辣的阳光的秋天里,一栋斑驳的黄土屋子和一把狗尾巴草。稻草垛边是她灿灿的笑容和亮如夏天夜空中星星的眼睛。这只是一张泛黄的相片,不知道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或者五十年之后,我还会不会坐在阳光暖暖的后院里翻着沉甸甸的旧相册。相片中的女孩喜欢用细细白白的牙齿咬着我的耳朵轻轻地说我恨你。喜欢用瘦瘦长长的手指捏我的脸颊,喜欢用温暖湿润的嘴唇贴着我的额头。只是,那些随风的往事。
老头子透过厚厚的黑木框眼镜打量着我的脸。我也曾这样的在镜子中打量过自己。弯如柳叶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和漂亮的双眼皮,如如老是皱着眉头说我的双眼皮好看。挺而直的鼻子和薄薄的嘴唇及嘴唇上稀疏的胡子。我在怀疑,十年后的我在镜子中看到自己是不是还是这个样?很多人说是。老头子有一家书店,书店的名字叫“一家人读书社”,好象他希望,到他店里买书看书借书租书的人都是一家人。只是这个“一家人”,是需要金钱来维持的。
那天晚上我冒着雨骑车回家,到家后老妈心疼的似乎要掉眼泪。我洗了个舒心的澡睡了个安心的觉喝了碗热热的粥回到冷冷的学校。
天上有个不夜国,这里只有白天没有黑夜,美丽的月亮是这个国家的女王,大小星星是这儿的国民,每个人都会发光,只不过强弱不同罢了。
谁的品质高尚、心灵纯洁,发出的光就强烈;谁自私自利、心灵有污点,发出的光就暗淡。
宇宙有个夜魔,它浑身乌黑——黑的羽毛、黑的嘴巴、黑的爪子,甚至连肝肠肺腑也是黑的。它最痛恨光明,发誓要把宇宙变得漆黑一团。
当它得知不夜国以后,气得火冒三丈,绝不能让这样的国家存在!它马上展开黑色翅膀飞到不夜国,扇起铺天盖地的黑风,吐出滔滔黑水,顿时花儿凋了,草木枯了,河流臭了,动物逃亡了,到处成了黑暗世界。
夜魔住进王宫,自封国王,命令所有的星星都不准发光。
有一颗小星星叫亮亮,它决心除掉夜魔,夺回光明。可是凭自己微弱的力量难以克敌,硬拼不行,它决定靠智慧取胜。
亮亮听说,银河里有一只巨蚌,它肚子里有一颗夜明珠,能发出最强烈的光,可以使不夜国得救。于是亮亮就带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来到银河畔,只见夜明珠的光芒透过蚌壳照得银河一片通明。亮亮向巨蚌借夜明珠一用,可是巨蚌不答应,怒吼着向亮亮扑来。一场恶斗开始了。
巨蚌张开蚌壳,夹得亮亮遍体鳞伤,亮亮忍痛趁机钻进巨蚌的肚子里,挥起匕首猛刺。巨蚌慌忙求饶,吐出了夜明珠。亮亮得到夜明珠,返回京城到王宫去找夜魔挑战。夜魔呵呵冷笑道:“你这个小不点,是来送死的吧!”说罢伸开利爪来抓亮亮。亮亮举起夜明珠,照得夜魔难以睁眼,只得节节败退。夜魔并不甘心失败,使出了最后的绝招——吐出浓浓的黑雾,铺天盖地,罩住了珠光。
亮亮并没有灰心,它又打听到,蒺藜山上有一棵万年松,分泌的松脂又稠又黏,能粘牢一切东西。于是它来到蒺藜山下,满山的蒺藜如铁刺钢针,这儿野兽绝迹,飞鸟也不敢落下。亮亮没有被吓倒,不顾一切地向上攀登。五指被扎破了,脚被刺穿了,鲜血染红了岩石。最后终于爬上了高耸入云的蒺藜山,向万年松要了一桶松脂,回来找夜魔再战,夜魔张开巨口要吞下它。
亮亮乘机向夜魔口中泼去松脂,牢牢地封住了夜魔的嘴。一群小伙伴赶来,合力将夜魔捆住,一齐发光燃起大火,把夜魔烧成灰烬。光明战胜了黑暗。
亮亮成了拯救国家的小英雄,受到人民的敬仰,从此它成为一颗最亮的小星星。
终于有一天,老槐树寂寞了,时代的沧桑,难以忘却的时光,所有的留恋,化作那声声蝉鸣……
——题记
记得小时侯,我常坐在老槐树下,等待大人们的归来。大人们回来了,儿时的我总喜欢围在他们身边,看一看,有没有属于我的那份小小而又精致的礼物。他们每每塞给我一些小礼物时,我又总会到小伙伴面前去炫耀一番。
那时,我们住的是小别墅似的瓦房,两张圆桌,十几张条凳,一只立式石英钟和几幅画,便是我们家最早客厅的摆设。我们家90年代初在镇上还算富裕,换了别家,连石英钟也不知长啥模样,何况我的那些小玩意儿。门口那棵老槐树,生长在坑坑洼洼的泥巴里,它便是我们家最早的守护者。树下乘凉,树前嬉戏,玩耍,实在是在好不过的活动。
往事如烟,一晃,昔日的小别墅已经不足为奇,我们家在1993年也搬进了海宁的中心——硖石。那些款式陈旧的家具已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样式新颖的红木家具。29寸彩电,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一件又一件电器接二连三,陆续来到了我家,把仅有70平方米的房屋挤得满满的。对于红砖绿瓦的房屋而言,那些小玩意儿,已显得平平常常。楼下的那些长在土堆里的小树,早已成了老槐树的接班人。
而今,9月份,我们一家离开了已住十年的旧房,搬进了150平米的新居。客厅里又一套崭新而时尚的家具,布艺沙发,镶牙木餐桌,34寸大彩电,爸妈还把新一套家庭影院搬进了家。书房里,豪华组合书柜,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新颖的东西多得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我儿时的小玩意儿也只好“下岗”了。妈妈还学会了摆设,鲜花、假花、“稻穗”、“樱桃”把我家打扮得焕然一新。几组挂在墙上的全家福,美不胜收的艺术画,把全家人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农村的乡亲来我家,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连连夸赞。但我却倍加思念那一直守在老家的那棵老槐树……后来还听他们说,农村的发展也很快,但为了修路,几棵为人奉献一生的树倒下了,包括那棵老槐树……
我沉默了,是啊!变了,一切都变了!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想着老槐树,过去已成了漂浮不定的影子……
夜&雨
夜,寂寂清凉。雨,落寞冰冷,若一首缠绵悱恻的曲子,在城市上空回旋、流转。风潇潇,雨涟涟。这样的雨夜,任风雨声和着轻柔的乐曲回响耳边,双双吟唱,低徊婉转。
一直觉着,深秋的季节是不该有雨的,即是有雨,也不该是冰冷的。只是这雨,不随人心性,到了秋季,便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有时三两天,再或者还要久些。
“即使在梦里,也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于光中先生曾在《听听那冷雨》这样描写雨季。因这秋雨,整个季节莫名的多了几分萧瑟清寒,即便在诗人笔下,也躲不过冷雨的浸透,连思想都湿漉漉的。若冷冷雨夜更是如此,思绪在轻柔舒缓的旋律中将往事一一打量,直到乐声将歇。
琵琶指弦绕秋晚,潇潇冷雨荡秋寒。窗外,风雨声在耳边独啸,雨意涟涟。屋内,一室清香,乐音缭绕,时疾时缓。听过琵琶演奏的不同曲子,也听过箫的独奏,却没有听过琵琶、月琴、箫三种乐器合奏的曲子。
我以为,琵琶和月琴演奏不出雨夜的清冷和孤寂,音色不会轻柔悠扬,更不能演奏出空灵舒缓的美感,指尖弹拨的高亢和嘹亮,只能彰显粗犷和豪情,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也似千里疆场,刀光剑影,险象环生。可能是因为夜的缘故吧,雨夜里听这曲子,思绪就像溅落的雨珠,风一动,滑落滴滴珠泪,《夜雨双唱》就这样走进我的心海,随风潜入梦中。
在琵琶嘹亮的音色里,依稀看到隐藏的落寞和忧伤,弹拨处,如雨丝串起忧伤,滴落红尘。箫起时,似恋人的呼唤,声声尽是别是曲,满含幽怨。乐声如窗外的雨,滤掉纷杂,只剩空灵回响耳边。甚至雨水溅落的轻吟声,都显得空灵透澈。我因此而相信,所有的音乐都是来自心灵的呐喊,都是灵魂的歌吟。
音色透过时光渗入灵魂,直至和灵魂融为一体,所有的浮华在夜的清寂下渐渐离去。因了这份清寂,才让我在如此的雨夜聆听这悠扬的旋律。如果说,曲声以箫的悠扬拉开夜的帷幕,那琵琶就是暗夜里的歌者,将红尘的喧嚣一一荡开,指端凝成的暗香随风而行,仿佛轻轻弹拨便可诉尽沧桑。
此时,若感受不到雨的清寒,也可感受到夜的幽静。丝丝缕缕的乐音穿过时光,弥散在屋子上空,在雨夜里悄然瘦去。恍惚间,一位佳人临窗而立,低眉抬望处,皆是萧寒,双眸穿过幽夜,在乐音缭绕的夜空下寻找丢失的灵魂……
尘世浮华,淡了秋水,所有的过往如尘泛起,又在雨的浸染下灰飞烟灭,让人不自主的沉溺于音乐的空灵中,在婉转的旋律里徘徊,只是,沉溺的久了,心头便会滋生出无法言说的孤独,这份孤寂随曲而生,由曲而灭,在弹拨的音律里轻泣呜咽。
我的思绪随曲穿过雨夜,绕过山峦,停在断桥边。湖岸边,烟雨锁了轻寒,泛起尘烟,桥上佳人依稀,只是不见当初送伞人,不由的喟然长叹。原来,世间没有所谓的永远,只有剪不断的清愁在指尖徘徊。浮生若尘,尘心似水。曾经的是非恩怨不用回首,已然走远,惟一曲乐音踩着轻盈的步履,剪了韵味旋律,随风潜入心里,不留一丝痕迹。
有些音乐听过便不能忘,正如一些人一些事,始终盘踞在心里,无法忘记,无法删除。每个音符都是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一首动人的曲子回旋,时而悠扬,时而疾缓,时而空自嗟叹。
“夜雨双唱”当我轻轻吐出这曲子的名字时,我知道,我的叹息只能是心里的酸楚,或许还有一份孤独夹杂其中,这份心酸只能和窗外的风雨诉说,因为,雨,不避,不嫌,不掩饰。即使空落一腔情怀,也会在我孤独的时候,幽幽地唱,淡淡的和。
有人说,音乐始终是一个人的寂寞。是的,纵在音乐的海洋里千回百转,快乐着自己的快乐,悲伤着自己的悲伤,也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心情,无关他人。这样的叙说,多少有些孤独,却可以让人安静,远离浮华,暗夜里,甚至可以听到灵魂的歌吟。
张晓风说:“有一种花,你没有看见,却信它存在。有一种声音,你没有听见,却自知你了解。”是的,有一种声音穿过秋雨的凄凉,独自前行在风雨路上。可以将忧伤化成音符,暗夜里一一放逐。我相信,尘世间有一种音乐,来自心灵。有一种旋律,可以唤醒生命。
一曲终了,浮华尽散。笔端记录的不过是红尘的沧桑,岁月的无情。人生无常,所有的风雨终会散落成词,零落成曲。无论是词还是曲,都是生命的音符,都有一种淡淡的欢愉。在这些淡淡的清欢里,可以卸下心头的负重,让心灵回归至简,从容面对生命里所有的悲欢。
时光如指尖流沙,稍纵即逝,蓦然回首,曾经的是是非非如窗外的雨低吟浅唱,散尽轻愁,看我一路且歌且行。风声,雨声,清茶,音乐,这样的雨夜如此简单、平静。我希望这样简单、平静的夜,陪我度过生命的虚空。闲暇时,还会听到雨的轻吟,风的和唱,或许还有灵魂平和,安祥的歌吟。
窗外,夜雨潇潇,双双吟唱。沉浸在音乐里,心,渐渐澄澈透明,灵魂也从容、安然起来……
沉坠的夕阳,带落幻美的木棉,飘洒的落叶,沉睡在墓碑的幽魂里,然站在墓碑前,
墓碑上清晰刻着:沉睡于木棉下,你我永恒的爱。然不禁叹息了,墓下沉睡了两个相爱而不言的恋人。
女孩叫渤雅,男孩叫浩一。
女孩和男孩小时是邻居,两家左右邻居。
上学时,男孩向左转过她家门,领着女孩一起上学,他们总是手牵手,笑嘻嘻地上下学,就像亲兄妹一样。但是,在彼此心里,双方在心里的情感超越了普通朋友。他们总笑,但是从未发现这一点。
男孩把女孩拽到木棉树下,女孩望着树,两腮粉粉地,张开了笑脸。女孩对男孩说:“浩一哥哥,我们以后在木棉树下的每一句话,都不要违背好不好?”
男孩眼睛明亮:“好啊,那么,我们就叫它‘木棉之约’吧。”
女孩点着头,两眼眯成两弯小月牙。
后来,男孩搬家了,或者该说,男孩去了另一座城市。
从此,女孩没了男孩的音讯。她每天来到木棉树下,在那儿,寻找他们`的欢声笑语;在那儿,寻找他们的晨昏背影;在那儿,寻找他们之间曾不被发现的心……
一转眼,女孩20岁了。女孩很瘦,像一张白纸一样,风一吹,好像就会被吹走。长头发,坠在胸前。她喜欢蓝裙子。远远看上去,这个娇小的女孩,像一朵含苞的花朵,很羞涩。
女孩的父亲患有癌症,在女孩5岁的时候就离世了。女孩17岁,母亲出去买菜,横穿的马路纷繁绕眼,母亲撒手人寰,离开了女孩。双亲的过世,对于女孩是沉痛的打击。
女孩在孤儿院领了一个小丫头,这个小丫头就是然。
大学的校门前,余阳的光闪烁着。在这儿,女孩与男孩相遇了。
女孩就像拂风而动的细柳,阳光照着她瘦弱的身体,男孩望着她,感觉莫名的亲切,他听到心跳的声音是那样剧烈。女孩也感觉到男孩的熟悉,她走近男孩,彼此目光注视,男孩问女孩:“你是,她吗?”
女孩不语,她浅浅的笑了,男孩也笑了。
此后,男孩打听了女孩,得知了女孩就是他小时候那个小妹妹。
那天,男孩捧着一束康乃馨来到女孩家,他知道女孩孤孤单单,没了双亲。女孩开门,男孩笑了,叫着她:“小雅。”女孩让男孩进了屋。屋内的摆设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桌,两把椅,还有桌上一盆仙人球。只是,男孩还看到了一个小女孩。他惊讶地问:“她是谁?”女孩告诉他,那是她领养的小妹妹,她叫她阿然。
男孩出了房,门前一棵木棉树,不错,女孩的家就在那棵木棉树前。男孩问女孩为什么要领养一个妹妹,自己都生活困难了,何必多添一个负担。女孩只说:“我只想找个人陪我,我也想尽自己的力量,让一个孩子有亲人。”
以后,男孩每天都来看女孩,关照她们,像对自己的亲人。
一天,女孩晕倒了,男孩把女孩送到医院。医生告诉他一个震颤他心灵的消息,女孩得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治愈的几率很小。男孩坚持让女孩治疗,女孩不肯。
女孩逃院了,男孩找了很久,最后,在木棉树前,女孩站在木棉树下,飞舞的裙襟随风。夕阳的余晕亲吻着木棉。男孩走到女孩身边,女孩笑了。男孩抱着女孩,他们坐在木棉树下。
女孩脸色苍白,静静藏在男孩怀里,这时的两颗心是那么近。男孩开口了:
“小雅,我有话想跟你说。”
“不要!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要说,我要你幸福。”
“我要说,我……”
“你说了,我会死不瞑目!”
他们都不说话了。夕阳映着女孩憔悴的脸,女孩静静闭上了眼睛。男孩无语,他更抱紧女孩,心痛得闭上眼,他还是说了:“我爱你,小雅。”
男孩抚养着然,他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结过婚,他把然抚养长大,他只想等然结婚后,再和女孩相聚。
一年一年,然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女孩,很多男孩追她,她都拒绝了。男孩的两鬓长出了白发,他问然:“为什么不接受他们呢?”
然回答:“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男孩笑了,“那就好了。”
男孩渐渐老去,站在墓前,他只想和她在一起。
终于,男孩逝去,可是然,还没结婚。
然站在男孩和女孩的墓前,许久,
“我不想结婚,哥哥,你不懂吗?我爱你。我知道,你爱姐姐,你们是最好的一对。我不会介入你们。我只默默爱着你就好了。”
树下,静静的。黄昏,沉沉的。
……
相爱无语,不言心知,木棉之约,不悔此生。
木棉树下,花开花落,花飞絮,悄悄的讲述一段无言的爱。
一阵凉风吹过,
树叶沙沙的响,
仿佛有人在说悄悄话。
夜,静悄悄的。
我坐在书桌前,
却怎么也写不出一字,为什么呢?
呆呆的望着窗外,
想起我们的老师。
多少年来,
他用他辛勤的汉水,
哺育着我们这些花朵。
啊!老师,
我们感谢您!
深夜,您在改作业,
脸上时而欢,时而愁。
啊!老师,
您像我们的母亲,
时刻帮助着我们,
时刻鼓励着我们。
夜,静悄悄的,
望着月亮,
是那么洁白无?,
望着它,
我仿佛看见了老师.
他那慈祥的脸庞,
将永远刻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