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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精选5篇)

发布人: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6

第3篇1

《热爱生命》读后感

导读:本文《热爱生命》读后感,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快来看看为您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一)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

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读后感(二)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

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

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热爱生命》读后感(三)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

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

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读后感(四)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

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

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第1篇2

从生态批评视阈解读《热爱生命》

刘旭20091957男

中心思想:

《热爱生命》是一部同时带有褒奖和批判色彩的小说,小说通过对: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淘金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尽管病饿交加,精疲力竭,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身后的一直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争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的描写。

小说一方面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与坚强,生动的描写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伟大的生命的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然而另一方面作者向我们表明了人类文明对大自然的破坏,并且必定会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就像文中“比尔对主人翁的抛弃一样”,如果我们自以为是的随意开采大自然和破坏大自然,那么人类的“文明”也将会自食其果的受到“文明”的制裁。

摘要: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本文试图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小说,挖掘、探视其中蕴涵的生态思想。小说中包含对文明间接的批判,在揭下文明外衣的同时昭示了人类的自然本性和人之于大自然的真正地位。

关于作者:

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Griffith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甚至被誉为“美国的马克思”。

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

火一样的性格——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面的困难当作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热爱生命》关键词:

生态批评;自然;文明;人;争扎

正文:

“生态批评的对象绝不局限于生态文本,而是在重新阅读的基础上建构并努

力传递一种生态批评的视角,一种生态批评的思维方式和阅读方式。“„„生态批评本身就应该是„„生态主义阅读视角对经典作品的重构性创作。”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经典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就颇具从生态批评视角进行全新解读的价值。

《热爱生命》讲述一位不知名的淘金者在北国荒原跋涉时因受伤而被同伴抛弃,只能孤孤单单在危险的环境中苦苦挣扎,最后咬死了一条想要猎取他生命的病狼而终于获救的故事。这部短篇小说体现了杰克·伦敦在心理描写方面的造诣,此外它的风格独特,笔力不凡,因此对其创作技巧方面的评论较为多见,而对其思想内涵,传统文学批评往往仅停留在赞颂主人公不屈意志的层面上。然而如若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热爱生命》,我们会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小说中包含对文明间接的批判,在揭下文明外衣的同时昭示了人类的自然本性和人之于大自然的真正地位。文明的虚假本质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出发读杰克·伦敦的众多“北方故事”,其中的“文明”往往都是作为“荒野”或“自然”的对立面出现的,在小说中充当负面角色,在《热爱生命》中也不例外。

小说伊始,进入我们视野的不是荒野的寒冷危险,而是“文明人”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当主人公过河受伤时,他立即向走在前面的同伴求救“: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然而比尔没有理睬他,他“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主人公再次求援的时候,比尔仍然没有回头“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寻找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纵观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北美淘金热,不难看出这场轰轰烈烈的热潮实则正是文明欲望膨胀的表现。“文明”的触角伸向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肆意凿井开矿,毁坏野地森林,建造居住区、厂区甚至新城镇”。“现代文明的特征之一是‘扩张主义’(不光指政治和军事,还指经济发展的无限扩张,特别指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和扩张)。”它导致的可怕后果从宏观上看是对自然无节制的开发扩张和工业文明与自然环境矛盾的激化,从微观上看则是对文明社会中个体贪欲的进一步刺激。黄金以及它所能带来的物质财富在文明社会意义非凡,对于那些来自文明国度的淘金者来说也就关系重大。

比尔丢下主人公,带着自己的金子离开了,而主人公在脚腕受伤、弹尽粮绝的境地下还一度不愿意舍弃他的金子。同伴离开他后的第二天早上他整理行囊的时候也曾犹豫过“他知道它(装金子的口袋)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于是他把口袋“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第三天早上情况依旧“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第四天早晨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而此时他“比较清醒”。第五天的变化更为彻底,中午他把“金子中的一半倒在地上”,而不是藏在某处,到了下午干脆“把剩下的那一点也扔掉了”。

也许会有人哀叹主人公对待黄金的态度,那么比尔的下场会使人清醒“几根才啃光的骨头”“许多狼的脚印”“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所有这些都暗示了比尔已惨遭狼害。比尔至死都带着金子,可是一旦性命不保,纵然金子完好无缺又有什么用?荒野让黄金的本质暴露无遗。

文明意义上的“黄金”是金钱财富,是功名利禄,然而这一切无不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比尔这样的淘金者历尽艰险想换取的不过是一场虚空。如果说黄金让我们认清了文明的虚妄,那么在小说中我们还能看透一个虚假的文明符号——枪。身处环境险恶的北国,淘金者几乎人人都携带枪械。在伦敦的诸多“北方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对枪的提及,这些文本中的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体淘金者的随身武器,而拓展到人类进犯大自然时引以为荣的工具和帮凶,这些携带武器闯入原始自然之地的人也几乎都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带着枪,然而这支枪是一支失效的枪。“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小说开头主人公对比尔说的话就表明枪里没有子弹。没有子弹的枪几乎等同于废枪,它早已承担不起侵略征服的重任,甚至不能为主人公猎到食物。当饥肠辘辘的主人公看到一头鹿时“,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结果无非是鹿听到声音逃走了。主人公“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并没有真的把枪扔掉,作为来自文明社会的人,他仍然在枪上寄有希望,仍然想着地窖里的子弹。然而当他再次遇见猎物——一只松鸡时,他不得不“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像原始人那样捕猎。可是枪最终没能给他打下任何猎物,而他最后也终于丢掉了枪。枪对于人而言不过是文明的伪装,主人公继黄金之后又丢弃了枪,实则是甩掉了身上层层文明的外壳,而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及他在自然界中的真实地位也得以显露。

人类的生态定位人是什么?人的生命源于自然,人是自然之子。曾几何时,原始人对人的自然属性倒是铭记在心。“远古时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新生

物种,是自然中的弱者。人对大自然十分崇敬和畏惧,他们必须匍匐在苍穹之下,在自然的风雨中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先民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渺小,意识到人的力量对于自然力和‘天道’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并开始滥用人对自然的开发能力,甚至妄图征服自然、统治自然,自然从“人类的母亲和摇篮”变成“人类的敌人和战场”,成了人类驯化征服的对象。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曾是一个视自然为“对象”的淘金者,可是当他独自一人被抛到了荒野自然时他意识到了自身的渺小和脆弱。伦敦在《寂静的雪野》中就曾写道“: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只要微微有一点气息,就像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独自面对北国荒野时也感到“好像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像发疟子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而此时人与自然的力量对比赫然彰显。作为自然之子,人类不应该也不可能与自然的伟力相抗衡。主人公脚腕受伤、步履维艰,枪里没有一颗子弹,他也成了“自然中的弱者”;他从走到爬,匍匐求生,靠最原始的手段觅食“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他不仅是被抛到了自然之中,更是被抛回了人类的幼年。小说正是以这一极端的方式将人的本性展现出来。主人公身陷荒原最初像是回到了人类原始采集和狩猎时期,一开始他的行为和思想仍然比较“文明”。“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耐心地嚼着它们。”这一采集、食用野果的过程没有包含任何暴力行为,甚至还带有一丝文雅。第二天当他发现一头公鹿的时候“,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并且下意识地抓起空枪射击。这表明他潜意识里仍然想用“文明”的方式猎取食物,而且他所希望的食用方法至少是熟食——文明人的吃法。然而之后的情形发生了变化。第三天他生吃了几条鲦鱼;第四天生吞了几只小松鸡;第五天甚至死亡的野兽残留的骨头“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小说临近结尾处,主人公咬死了企图猎食他的病狼而得以继续坚持下去“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无疑就是“茹毛饮血”。

我们惊骇于这种倒退,主人公的倒退似乎已超越了人类的远古时期而无异于荒野上的其他野兽。伴随黄金和枪的丢弃、文明外衣的蜕去,人的自然本性显露出来,人也不过是为生存而拼搏的一个寻常生物体。自然界中物种繁多,人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

当小说主人公作为一个蜕去文明外壳的本真的人与一条病狼对峙对决的时候,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没有了枪和猎刀,没有了文明的伪装,人回归了他的原初,又成了自然界中一种普通的生物,在食物链中他甚至不在狼之上,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条病狼,他恐怕早已命丧利齿。此时“他的步子软弱无

力,很不稳,就像跟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人之于狼已没有任何优势,相反显得十分相像:身处同样的环境,同样被死神追逐又同样挣扎求生,一个是受伤的人,一只是不健康的狼,他们一路对峙,相互提防又相互窥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此时我们看到的不再是文明人和野兽,而是平等的“两个生灵”。人在自然界中并不高贵,也没有特权,死亡同样威胁他,而支持他反抗死神的不是高尚伟大的文明思想,仅仅是最原始质朴的求生欲。狼也不愿意死去,它也有求生的欲望,也有在自然界中继续生存的权利,它的生命也并不低贱。由此,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类决不是自然的霸主,相反只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再次阅读《热爱生命》,我们看到的已不仅仅是独自身陷荒野的无奈和恐怖,也不仅仅是不屈不挠的意志和毅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灵在大自然中为生存而挣扎的历程,而这个生灵就是被我们赋予了太多光环、太多特权的人。当金光灿灿的文明假面被大自然摘下、打碎,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个本真的人,也明确了人之于自然的真正地位。

诚然,文明发展至今不应被全盘否定,茹毛饮血也绝不可能作为人类进步的新方向再次登上历史舞台,然而《热爱生命》至少应当让我们有所警醒,牢记人的自然属性,重新构筑对大自然的尊重和敬畏,这对于今天努力重建与自然和谐新关系的人类来说不无现实意义。

第4篇3

篇一: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最近因为没有网络,就在家看书,昨天看了一篇蒙田的散文《热爱生命》,也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喜欢看这方面的书籍了。看他是怎样用一种智慧和达观的心态去热爱生命和珍惜生命的。他指出人的生命是大自然的恩赐,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因此人们应该珍惜生命,不能虚度光阴。他说;每个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他把内心对生命的热爱表达得淋漓透彻,鲜活自然,发人深思。

其实每个人都很热爱生命,珍惜生命。都想一辈子无忧无虑的生活。幸福,愉快,轻松,协调和欢乐是人们企盼的目标。只是现实的生活却往往是无情地向人们展示困难,失败和挫折。悲哀,愤怒,忧愁,病痛和烦恼无时无刻不给人们精神套上沉重的枷锁。为了我们的美好生命,一定要面对现实,战胜困难,做一个生命的强者。做一个热爱生命和爱惜美好生命的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生命。积极锻炼身体,保持天天好心情。认真过好每一天,看到一切美的事物都要慢慢欣赏,领略美好的时光。好好享受自然的恩赐,忘却生活中的所有烦恼。也不惧怕自然规律带来的一切。我相信,只要不虚度过多光阴,尽量让生命感受阳光和快乐,至少也是热爱生命的一种表现吧。

篇二: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篇三: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蒙田在《热爱生命》中写道: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我觉得我们应当是这样对待生命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是有限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利用生命,将每个人的生命过得充实、快乐而有意义。

我们常会听到许多中年人教导自己的孩子要珍惜青春,认真学习,才能将生命过得有意义。有些中年人甚至还抱怨自己的生命已过去了一半,自己却没有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可生命又无法重新来过,便只好认命地浑浑噩噩的度过余生。

其实我觉得这样消极地对待生命真是太可惜了。并不是只有干出了大的成就或者每天在家享福的人的生命才叫过得有意义。人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人的酸甜苦辣的生活。只有尝遍了各种味道的生活,这样的生命才是丰富多彩,充满意义的。

再说人不可能都是成功的,每个人的生命不可能都过得轰轰烈烈,潇潇洒洒,平凡的也可以是伟大的。我们需要快乐地对待每一天的生活人,热爱生命中的每一次体验。找到属于自己,而且是自己能达到的理想,并努力为之奋斗。有奋斗、有目标的人生是快乐的。

记住:享受生活、体验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有意义的人生在于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快乐地面对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微笑地生活,收获生命给予我们的快乐。

篇四: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刚刚过去的汶川地震中许多生命的故事让人动容也令人深思。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什么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热爱生命,近读高中语文新教材第一次选录的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的《热爱生命》。如醍醐灌顶,颇有感悟。

蒙田有一句话很震撼人心,但容易引起误解。这句话是生之本质在于死。乍看给人一种很消极的看破红尘的感觉。其实蒙田是从生命的终极意义和归宿上说的,只有那些真正意识到生的最后归宿是死的人才能热爱生命。他说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什么是乐于生呢?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怎么办?蒙田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要慢慢赏玩、领略和享受;如果视生命为一件苦事,就不会找到生命的乐趣。事实上,有时候,谁也无法回避生活的重压,但与死相比,生命仍然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

热爱生命的另一层含义是不将希望寄托于来世。活在当下,抓住生命的现在进行时是最重要的。蒙田说,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可惜。只有无悔生的人才能不惧死。我们要尽可能抓住现世的时光并在有生之年尽可能地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以延长生命的精神长度,丰富生命的维度。

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的确是这样的,很多情况下,不是生命无趣,而是人自身缺少关心生活的情趣;对生活多一份关注多一份品味,生命就多一份快乐和情趣。

这次汶川地震,使许多人从灾难这样一个极端状态认识到生命的本质;面对死亡的恶魔,许多生命表现出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壮与崇高;在与死亡的较量中,许多顽强与坚韧的生命因为超越生死而焕发出耀眼的光芒;在舍己救人的大营救中,许多平凡的生命为了废墟下的生命而奋不顾身,这是一种超越了个人生死利益的大爱和人性之美!也是热爱生命的最高境界!

抓住生命的现在进行时不是空洞的哲学说教,为人为己,做你现在所能做的。

篇五: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短文,我知道了有二个人,这二个人要到一个叫小树枝国度的地方。第一个人他是一个完全正常的人,而第二个人是一个脚髁受伤的人。他们两人一起走过乳白色的小溪、走过山丘、走过科珀曼河,很多困难,最后他们终于到达了下树林国度。

我们应该象短文里的人那样坚持就是胜利。而且他们的困难是走过乳白色的小溪、跑过艰难的小山丘、走过水又深又多的科珀曼河,所以我们更应该象短文中的二个人学习。

第5篇4

导语: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圈。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热爱生命读后感1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2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

热爱生命读后感3

在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不懂得节约,等到失去的时候,就悔之莫及了。在可以珍惜的时候我们又怎能不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热爱生命》这本书。

《热爱生命》是由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所写,这本书中的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在绝境中如何求生的故事。它们体现了生命的脆弱和宝贵,让我知道了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我们要珍惜生命。

一个人有顽强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和不妥协的精神,就永远不会被打倒,不管你处于怎样的困境或碰到怎样的不如意。

在没有食物,没有武器,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时,人们也可以在险恶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因为人有顽强的毅力,有强烈的求生意志。生活或许有许多不如意,但只要我们肯坚持,永不言弃,就一定能改变这一切。生命就是永远不放弃。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和磨难,我们也会从生活中汲取无尽的欢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上路上攀登着,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精选20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共10篇)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读后感

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共4篇)

第2篇5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接下来是的《热爱生命》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