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马克思;公平正义;人类学哲学;以人为本
一
马克思创立自己哲学的时候,就反对传统哲学仅仅停留于空谈或思辨性的方面,不关心人民疾苦,不解决人类社会存在着实际上不公平正义的问题,他要求自己的哲学要从“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出发,使自己的哲学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这些奠定了马克思“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的发展方向。这种哲学发展方向指引着马克思的哲学视野关注探索和解决人类社会不公平正义的现实问题。由此,马克思开创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
18至19世纪,西欧主要国家完成了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的变革,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说,不仅要摆脱传统的和封建的人对人、人对物的依赖,而且也要摆脱新兴的资本主义的人对人、人对物的不合理的依赖,进一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的新时代。因为,从西欧为主的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又产生了新的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人类社会又因为资本主义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当代人类,特别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者的合理生存和健全发展造成新的阻碍,资本主义和劳动异化给人类社会造成新的深重灾难。这与马克思“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是绝对不相容的,马克思也由此走上对资本主义不公平、非正义进行深刻批判和辩证否定的理论研究道路。
19世纪前后,在西欧为主的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了多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哲学流派和政治思潮,对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的研究和创立产生过重要影响。譬如说,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工业革命、社会政治革命以来,人类进步精神超越宗教的统治而关注人类生命、人类尊严、人类自由、人类平等、人类价值、人类幸福、人类解放等等,但这些都是一种广义的追求公平正义的哲学思潮。其最激进的表现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的兴起。马克思正是这一哲学流派和政治思潮中最进步的代表,由此马克思开创和发展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
马克思在1842年就基于理性思考提出“追求公平正义”的哲学思想,马克思认为:“这种哲学思想冲破了固定不变的、令人难解的体系的外壳,以世界公民的姿态出现在世界上。”这种“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变成当代世界的哲学”。对于这样一种哲学应该如何命名呢?马克思把它定义为“为人类而工作”的哲学,是要从理论上批判现实社会中“人的异化”的哲学。马克思始终强调他的哲学是“因为人而为了人”的哲学,这就进一步表明了马克思创立的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新哲学。这种“追求公平正义”的新哲学用“人类学哲学”来命名是最贴切的,因为,这种命名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物”和“人”、“人类世界”的整体意义上实现了近代哲学革命的转向,马克思不仅实现了自己哲学世界观的革命,而且开创了人类“追求公平正义”哲学发展的新时代。
二
马克思实现了哲学世界观的转变,开创了人类“追求公平正义”哲学发展的新时代,这种哲学变革表现在十个基本方面:
1.马克思哲学在哲学态度和哲学对象方面的变革
马克思认为,任何时代都会有代表那个时代精神精华的哲学,同时,伟大的人物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既能够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上,又能够开辟时展的新领域。马克思正是在19世纪末的时代背景中,特别是面对广义人类学思潮,确立了自己“为人类的幸福”而奋斗新的哲学追求。在马克思之前,德国古典哲学的杰出代表费尔巴哈提出了人本主义哲学思想,正是在这种哲学思想影响下,马克思一开始进行哲学研究时,就非常关心“人”和“人类”的问题。这种影响直接促使了马克思在哲学态度上的重大变化。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思想的精华,从一开始就反对传统哲学高高在上、从来不关心现实问题和不关心人民疾苦的哲学态度,他要求自己的哲学要从“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出发,他的哲学要成为时代问题的反映。
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现实世界的不合理性这一“迫切问题”,引发了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思考,使马克思把一般人本思想转化和上升为“为人类的幸福”进行哲学研究的立场和态度,就是要为解决时代问题指明方向,由此形成了马克思的“因为人而为了人”的人类学哲学理念。马克思秉持这样一种哲学态度和哲学理念坚定不移地从事自己的哲学研究,所以就能够较为科学和深入地批判一切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哲学的弊端,从一开始就把哲学目光锁定在具体的“人”和“人类”生存,发展着的“人”与“人类世界”、“人类社会”的现实问题上。所以,在马克思那里,哲学发生了从“超世”到“人世”的根本性转变,它决定了马克思的哲学就是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世界哲学”。因为,任何时代的“迫切问题”,都不能不是“人”和“人类世界”、“人类社会”的重大问题,这就开创了以“一切存在”或“存在的存在”为研究对象的新哲学,开创了“以人为根本”的人类学哲学方向。
马克思的这一哲学变革是历史性的,这是哲学对象上的革命性的新开拓。这一开拓实现了哲学对象由客观存在向人和人类世界的转向,它既超越了一切存在的本原以及思维对存在的认识这种近代哲学的核心问题,也超越了“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思维谁是第一性”这种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开创了哲学关注人类世界的新时代。由于人和人类世界的最根本和最基础的问题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而,这一哲学的真正任务,就不能不思考人类的现实生存“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这一哲学态度和哲学对象的变革,使马克思哲学成为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人类学哲学。人类学哲学就是研究人和人类世界及其问题并通过人的生存活动来理解客观世界的新哲学。
2.马克思哲学在人本论基础上的变革
如何理解人和人类世界,是人类学哲学的关键问题。马克思既反对青年黑格尔派从“自我意识”来理解人和人类世界的唯心主义立场,也反对费尔巴哈从人的自然本性、人的类本性的非人道立场理解人和人类世界,更反对施蒂纳从“唯一者”的反社会立场理解人和人类世界。马克思强调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人的个体与类群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关系,而人本身是
个体性与类本性的统一。他提出“社会人”这一范畴,强调要从“社会人”的立场理解人和人类世界的一切问题,理解人所面对的一切“事物、现实、感性”即客观世界,从而确立了他理解和把握人和人类世界的社会本体论的人本立场。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就明确强调:“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所谓“立脚点”,不外两种涵义:一是站在这个立脚点上研究“社会化了的人类”,形成以人和人类世界为对象的新哲学,这是哲学对象的重大变革;二是站在社会化了的人类的立场上观察理解客观世界,这就进一步形成了这一哲学的^本世界观。
这一人本论基础上的变革,创立了以“社会人”来理解人和人类世界的社会人本论的人本哲学立场。这是人类学哲学的核心立场,在这一立场上就可以开展关于人和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哲学问题的深入探索。
3.马克思哲学在唯物论基础上的变革
传统的唯物主义,是直接地、直观地研究物质世界的形而上学哲学,或者以物质为本体理解和解释世界的哲学。马克思虽然声称自己是“唯物主义者”,但他的唯物主义超越了这种“旧唯物主义”,是立场性、态度性和方法性的“新唯物主义”,即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态度,尊重事实的科学态度。正是这一科学态度使他发现了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生产基础,形成了他所特有的“唯物史观”。这是马克思在唯物主义问题上的革命性变革。所以,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这一唯物论基础上的变革,使马克思哲学成了立场性、态度性、方法性的新唯物主义,并由此发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从而把握了人类历史发展机制,为从历史深度把握人和人类世界奠定了基础。
4.马克思哲学在辩证法基础上的变革
马克思在哲学对象和唯物论基础上的变革,决定了他在辩证法基础上的变革,即他的辩证法既不是客观精神的辩证法,也不是物质世界的辩证法,更不是抽象的辩证法,他所强调的是人和人类世界的辩证法,因而也创立了理解和把握人和人类世界的辩证方法。
马克思既否定了黑格尔的客观精神世界,也不研究抽象的一切存在,当马克思明确地指出“辩证法,在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有它的否定的理解,它的必然灭亡的理解;它对每一个已经生成的形态,都是在运动的流中,从它的暂时经过的方面去理解”,因而“引起资产阶级和他们的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烦恼和恐怖”时,他正是把辩证法作为人和人类世界的辩证法来理解的。因此,他从一开始就是把辩证法作为辩证方法运用于人类世界。他的“唯物史观”,就是研究人类世界的现实社会结构及其历史发展的辩证法。所以,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不过是把握自然界、人和人类社会发展变化规律性的反映而已。
对辩证法的存在论基础的这一变革,把黑格尔的在天上的辩证法拉回到了地上,拉回到了人和人类社会的世界,从而确立了马克思辩证法的人类学基础和把握人和人类世界的辩证方法。
5.马克思哲学在社会存在论基础上的变革
对象性变革和唯物论变革决定了马克思哲学社会存在论理念:即它扬弃了关于一切存在、存在的存在、客观存在、人的存在、人的自然存在、人的精神存在的哲学,而把哲学目光聚集在他所提出的“人的生命存在”、“人的社会存在”之上,从而形成了他的人类学哲学的存在论基础。由于人的生命存在的本质在于生存,这就不能不研究人的生存借以实现的生产活动;由于人的社会存在的本质在于社会,马克思的哲学目光也就进入了人类的社会世界,创立了从生产、从社会上把握人与人类世界的新哲学。
这种在社会存在论基础上实现的变革,确定了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特有的对象和范围,即作为“人的生命存在”的人的一般本性和作为“人的社会存在”的人的社会特性,其他都在它的考察范围之外。
6.马克思观察世界的哲学立场变革
对象性变革、存在论变革和人本立场变革,规定了观察世界的哲学立场变革。马克思既反对从人之外的客观立场看世界,也反对从主客对立的立场看世界。而是从人的生存实践的哲学立场看待世界,从而,把自然“客观”本体论,以及人和人类社会对自然“客观”的认识、真理的争论,转化成了人和人类社会只能是根据自己的生存实践去观察和解决问题。这一点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马克思就表明了自己观察和把握世界的人类生存实践论的哲学立场: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
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
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
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
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马克思超越了从直观的立场、单纯客观的立场观察理解世界的旧哲学,提出了要从人的主观方面的生存实践的立场观察和理解世界的新立场。重要的是,一旦从人的生存实践的立场观察世界,自然界和客观世界就成了人的生存实践所理解的“图像”,从而确立人的世界观,这就彻底否定了直观地以客观存在作为哲学对象的形而上学本体论哲学的合理性;把本体论问题转化成了人以自己的生存实践理解世界的世界观问题。而人的生存实践,当然既包括人对世界的科学认识,又包括人对世界的实践改造,还包括人的生存价值性要求。前者形成人们生存实践对世界所理解的图像。后者形成了这图像对人们的意义;而人们关于世界的图像和它对人们的意义,就形成人们的世界观。从而,这一立场变革,进一步确立了这一哲学的人类学世界观。人正是根据他的世界观确立他与世界、与自然界的关系的。
这一立场变革,形成了马克思人类学哲学建立在科学认识变革和生存实践变革基础上的人类学世界观,并由此确立了人与世界、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7.马克思哲学在哲学使命和性质上的变革
传统哲学认为,任何一种哲学,都是从一定的立场解释客观世界,一旦做到了这一点,哲学家们也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马克思不满意这种传统的解释世界的哲学,他从人的生存实践的哲学立场出发,必然要扬弃仅仅“解释世界”的哲学理论,进而从人的生存实践立场出发创立“改变世界”的哲学理论。他指出:“哲学家们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改变世界,这是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最高使命。他的哲学构建,也是从改变世界出发的。何以要改变世界?前提就是现实世界的不合理性。正由于不合理的现实世界,使人不能合理生存和健全发展,不能获得自由解放,这才有必要进行革命的批判和改变现实世界的实践。其一,马克思改变世界的哲学是针对人和人类世界在“世界历史”发展方面的不合理性的。其二,如果说,“解释世界”是一种理论性哲学的话,那么,“改变世界”的哲学在性质上则是一种实践性哲学,其目的就在于诉诸实践,因为对世界的任何改变都要靠行动、靠实践。所以,马克思特别强调“革命的实践”。在这种行动的意义上,马克思哲学也就成为一种实践性哲学。其三,改变世界的哲学作为实践性哲学,它在性质上也由“求真”的认识性哲学,转化为“求善”的价值性哲学。如果说,解释世界的认识论哲学无须进行价值思考的话,那么,“改变世界”的实践哲学就必须有价值性准则。因为任何行动和实践都必然以一定的价值要求为前提。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改变世界的实践哲学,同时也就是一种价值追求哲学或直接就是价值哲学。这表明,马克思是以实践价值论视野来把握人与人类世界的。这两方面是马克思哲学在性质上的重大变革。
这一哲学的使命和性质的变革,既确立了改变不合理世界的实践性哲学,又使马克思哲学成为具有明确价值追求的价值哲学。
8.马克思哲学在价值观上的变革
马克思不仅创立了求善的价值论哲学,还提出了一系列改变不合理世界的、适应全人类的合理生存与自由解放的价值性原则。他把西方传统的个人理性价值观,上升成为个人与类群、“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合理生存与自由发展的人类学价值观。其最高表现就是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人本主义精神。所以,马克思关于人类世界的哲学,同时是一种社会人本主义的价值哲学、人类学价值哲学。这就是他关心全人类命运的价值方向。其基本精神,就是要求****现实社会不合理的制度,消除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实现人的合理生存、健全发展和自由解放。应当说,这是马克思广义人类学哲学的核心价值目标。
这一价值观变革,形成了马克思人类学哲学以“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为终极目标,即“全人类解放”的人类学价值方向。
9.马克思哲学在哲学思维方式上的变革
所有这些哲学变革的结果,就是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上的变革,即由客观心本思维方式、直观物本思维方式、机械抽象思维方式,转向以“社会人”为本的社会人本思维方式。它同时也就是人本性的、唯物性的、辩证性的、实践性的、历史性的、价值性的思维方式,而作为这一切的综合,也就是人类学思维方式的形成。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创立了这一思维方式的一系列思维方法。
这种思维方式的变革,这种新的适应于人类学哲学的对象和内容的人类学思维方式的构建,使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得以形成。
10.克思哲学对哲学家的人格理性精神的变革
马克思的哲学变革不是单纯的哲学理论变革,也是对哲学家的哲学态度和人格理性精神的变革。传统的哲学家喜欢“孤寂冷漠”的哲学思考,以至高无上的精神领袖自居。而马克思则是以自己的革命的人格理性精神作为其哲学家的精神的。这种人格理性精神,就是自己的正直无私人格在广义人类学思潮基础上形成的追求自由、真理和正义的精神。他以这种人类学精神,反对一切“反动的”、“敌视人的”、“落后于世界水平的”、把人类世界变成“动物世界”的不合理的一切关系,力图“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他要求哲学家们要以这样的人格理性精神成为负责任的“世界公民”,即通过对现实世界的合理性思辨与合法性批判,以实践的方式改变不合理的现实世界,推动世界历史的进步。这就决定了他的哲学对现实世界的、革命的思辨性、批判性态度。这种人格理性精神为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树立了榜样。
这一人格理性精神变革,使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成为人类社会追求自由、真理、正义的最高呼声,成为人类精神的最高价值追求和人类学哲学的最高要求。
总之,从马克思实现的这十大哲学变革看,可以说一系列“对象『生变革”使马克思开创的哲学,已经由客观世界转向了“人”与“人类世界”和“人类社会”发展方向;“人本论的变革”建立了以社会人为根据理解和把握人和人类世界的人本哲学立场;“唯物论基础的变革”,使哲学扬弃了以抽象的物质或以具体的实体为本体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实体唯物主义,而以人类世界的物质生产为根基,把握住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把握人类世界的宏观历史发展规律,即“唯物史观”;“辩证法基础的变革”使马克思创立了人和人类世界的现实辩证法;“存在论基础的变革”使马克思超越了一切存在、客观存在、存在的存在这些形上范畴,而以“人的生命存在”、“人的社会存在”作为把握人与人类世界的存在论基础;“哲学立场的变革”使马克思不再单纯地、直观地在人之外观察世界,而是从人的生存实践立场观察理解世界,从而形成了这一哲学的人类学世界观和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哲学使命和哲学性质的变革”,使马克思扬弃了解释世界的求真的认识论哲学,而把哲学当成了改变世界的精神武器,创立了旨在改变不合理世界的实践价值论哲学,使人类学哲学成为一种价值哲学;“价值观的变革”,使马克思扬弃了有深厚历史基础的个人理性价值观,创立了个人与类群相协调、“每个人”与“一切人”相统一的人类学价值观,把全人类的生存价值要求置于最高地位,为人类学哲学奠定了价值基础和价值方向,“思维方式的变革”,使马克思创立了全新的人类学思维方式。而他作为哲学家的强烈追求自由、真理、正义的“人格理性精神”,不仅为马克思之后的哲学家们树立了榜样,也使“追求公平正义”成为马克思之后时代哲学的主导精神。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真理都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概不例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必须坚持科学的方法,在其本身成立的前提条件下发展。目前理论界存在一种错误的趋势,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采取随便宰割的方式,要么断章取义,要么从实用的角度加以取舍,一方面认为劳动价值论应该能解释一切问题,另一方面又认为劳动价值论不能解释现实问题,故其过时了。同一研究对象因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思路,分析不同的问题也有不同的概念系统,不同的假设系统也给理论留下不同的发展空间和方向。任何理论都有存在的条件和限制的范围,在此之内是真理。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因其研究对象的特殊也形成特定的理论限制条件。我们从以下三个层面,分析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限制条件,进而准确理解其劳动价值论的内涵。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对象限制
理论就是对研究对象的一种应答。研究对象包括对象之间的范围、内在的关系和逻辑可能性空间。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路易·阿尔都塞,将其称之为问题框架”,它指由一系列问题结合起来构成的特定的问题结构或问题体系。阿尔都塞认为任何文本”都是双重的或双层的结构。第一层是表面的文字结构,即可见的话语”,表现为概念、句子之间的逻辑联系等。第二层是深层的、潜藏在无意识层次中的语言结构。他把潜藏在文本”深处的结构称之为问题框架”。正是问题框架的概念在思想内部揭示了由该思想的各个论题组成的一个客观的内在联系体系,也就是决定该思想对问题作何答复的问题体系。”认为脱离文本”的问题框架”,从字面行文来对原著和思想进行阅读和理解,极易造成误断和歪曲。
经济理论只不过是用来说明和解释某一研究对象的简单或理想化的模型”。不同的经济理论也就构成对不同研究对象的回答。所以必须梳理价值论发展的内在逻辑,把握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深层结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内在联系,就构成其特定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框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中的逻辑矛盾或悖论的发现,事实上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起点。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概念的歧义性,导致价值论的混乱和不彻底性。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价值论方面存在的逻辑矛盾和显示出的演进方向,就成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者和继承者——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既定的研究对象和理论前提,并决定劳动价值论研究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的选择。
亚当·斯密认为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和商品交换中所购买的或支配的劳动,在量上看作是相等的,不变的。以劳动的价值永远不会变动”为前提得出了劳动决定价值和收入决定价值二元价值论。马克思在批判马尔萨斯片面发展了斯密价值论错误”时,明确指出:把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这两个用语等同起来”,纯粹是同义反复”,直接同工资相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正是这个混淆造成了谬误”,但决不能从上述反复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定的劳动量等于工资中或者说构成工资的货币或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也不能说,工资的价值等于代表(同工资相交换的)劳动的产品的价值,……因此,代表所能买到劳动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的那些商品价值和用来购买或支配这一定劳动量的那些商品的价值,是不大相同的。”斯密有时把商品的价值量归结为劳动时间,主张客观价值论”;也有时把形成价值的劳动看作劳动者对安乐、自由与幸福”的牺牲,而不是把劳动看作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这样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主观主义的解释。斯密价值论多元性是造成价值论在不同的方向发展的根源。
李嘉图混淆了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之间的交换与资本与劳动(力)本身商品的交换的区别,价值论从商品之间交换向劳动力商品转移时,出现了价值规律的例外和反常。因为他(李嘉图)始终是以在资本家和工人间分配的成品为前提,却不去考查导致这一分配的中介过程——交换。”李嘉图对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和表现在交换价值上的劳动没有加以应有的区别。……李嘉图那里,到处都把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同表现交换价值的劳动混淆起来。”其他经济学家,混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别,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价值与其独立形式货币的区别,价值量与价值实体的区别,形成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认识。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马克思把价值理论逻辑上的矛盾或认识上的错误的根源,同时指向了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特殊形式——劳动力价值的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发现: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混乱、不彻底、庸俗化等都与无法正确把握商品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这一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相关。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问题相互依托、相互参照,成为同一问题两个方面,成为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内在结构。因此,马克思从商品价值的共性和劳动力商品价值个性的辩证统一中,建立了劳动价值一元论,实现了劳动价值论的一场革命。只有从这一特定结构出发,才能理解劳动价值论的精髓。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概念”限制
价值概念的多义性和使用中的混乱,直接影响了价值理论的相互沟通,成为深入研究价值理论的最大障碍。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首先要清除对价值概念的误解,明确价值概念的内涵,设定其适用条件和范围。
第一,价值是社会关系范畴,而不是物自身的不变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马克思明确反对把价值看作是绝对东西,看作物的属性的作法。把”价值变成某种绝对的东西,变成‘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它看作仅仅看成某种相对的东西,看成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马克思强调价值是不同于使用价值的另一种相对的社会存在,劳动价值论是为了说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社会中,如何实现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的问题。简单地说,就是揭示在什么利益关系或生产关系条件下才能使私人劳动变成社会劳动,而这与个人具体劳动的特点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价值是社会劳动,而不是具体劳动或私人劳动。价值必须通过交换环节而实现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移。用来自己消费的劳动,无法社会化的具体劳动或使用价值都不是价值。劳动交换和劳动社会化是价值的本质。马克思强调商品作为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他们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代表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的关系。价值确实包含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人们之间物的交换;这种交换同物本身是绝对无关的。……‘价值’的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自然科学家发现,鼻烟和油画由于什么自然属性而彼此按照一定比例成为‘等价物’。”
第三,价值是衡量社会劳动的尺度,只是财富的一种形式,而不是财富本身。配弟在《租税论》中也讲到,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财富是自然物品本身固有的和人类劳动创造的所有使用价值的总和,价值只是衡量社会劳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随着人类必要劳动耗费的减少,社会生产力、自然生产力的极大提高而变得没有意义,终究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耗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的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又说: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马克思、恩格斯一再批评劳动是财富的惟一源泉”,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的说法。价值作为财富的一种暂时的历史的形式,并不是对所有使用价值的衡量,只是对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劳动耗费的比较和核算。商品交换的双方要计较各自为生产商品花费了多少劳动,计算和比较二者是否相等,是否可以相互补偿,如果可以,就成交。吃亏的事是谁也不愿意干的。这里加以计较和要求补偿的劳动耗费就是价值。
第四,价值既是一种矛盾关系,又是解决矛盾的中介手段。商品生产中包含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是价值产生的内在根源。商品在物物交换过程遇到的困难是这些矛盾的直观表现。一般等价物的形成,即价值从观念形式发展到独立的货币形式,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中介和手段。人们在进行劳动耗费的计算和补偿时,抽象掉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的特点,把它们一律当作人类一般劳动的消耗,即同质的抽象劳动的消耗。简单地说,价值就是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劳动耗费由于要计算和补偿,所以被当成价值。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一种理论抽象,事实上它是商品生产者不同生产条件下竞争的产物。不同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生产条件在事实上是永远不会相同的,并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同一商品劳动耗费的不同,表明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劳动经验和劳动强度的不同。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量,生产者在生产之前是不能预见和预期的。生产者只能千方百计降低个别必要劳动时间,而实现在商品交换中不亏本或盈利。
第五,劳动力的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特殊形式,与商品价值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正是脱离劳动力价值论这一特殊形式,所以根本无法理解劳动者的工资、资本利润的实质,无法解释剩余价值对于价值规律的反常或背离。李嘉图实际上却没有阐明,按价值规律(按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问)进行的商品交换中,如何产生了资本和活劳动之间的、一定量的积累劳动和一定量的直接劳动之问的不平等交换,也就是没有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因为在李嘉图那里资本是直接和劳动相交换,而不是和劳动能力相交换)。”只有理解了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才能深刻理解使用价值与价值区别对于科学理解商品价值的重大意义,才能摆脱使用价值对于价值的各种纠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就是要说明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是截然不同的,只有把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相区分,才能把劳动力商品中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区分开来。两者互为条件、互为前提。可见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才是马克思批判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三、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方向限制
近一段时期,关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不断深入,理论工作者提出了许多有见地和有新意的观点。但也出现了一些忽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容纳’限度,把逻辑性矛盾的或马克思明确反对的观点,通过‘拼凑’和‘嫁接’等外科手术的形式,实现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新‘融合’或新‘发展’,客观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带来混乱,造成混淆视听的不良影响。”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原有理论限制条件,要在原有的理论空间中,探索正确的发展方向。而不能从相反的方向使劳动价值论走向庸俗和倒退。
第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商品交换的理论,不能作为财富分配的惟一的理论依据。因为物质财富分配的具体方式有不同的制约条件。比如财富的分配除了生产条件的决定作用,还有非经济的因素如政治权力、社会暴力、道德理念、宗教思想等起着十分重要作用,这些超经济的权力可能凌驾于经济之上成为分配的有形的指挥棒”,进而掩盖经济活动的本质。马克思虽然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但他并没有以此作为分配的根据。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是用以揭示资本主义内在的经济关系的,并不意味着只有参与价值的创造,才有参与分配的权利。要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马克思认为利润、利息、地租是资本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根据是对资本、土地等要素的经济所有权,体现了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平等的地位,并不是因为创造了价值。所以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理论联系起来,认为按劳分配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是一种理论误解。因为马克思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商品生产消亡,价值不再作为衡量劳动的尺度,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的实物分配,不再存在价值分配。可见,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只能说明商品交换中的劳动耗费问题,在非商品的未来社会已失去其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也失去其自身存在的理论意义。因此,马克思从来没有用劳动价值论来说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即使社会主义国家事实上存在商品经济和价值关系,也应把价值的生产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至于我国现阶段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允许和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并不意味着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因为劳动价值论是实现劳动社会化的一种最有利生产方式,不是生产方式内容的全部,只适用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历史条件。
第二,资本、土地以及机器设备等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价值的概念。如果把价值等同于物质财富或使用价值”,这里毫无疑问,自然资源、自然工具、人造工具都是人在劳动中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辅助条件,是财富的源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强调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源泉,并指出自然界”也是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虽然这些物化劳动可以商品化,但他们本身不是价值,不是价值的实体,更不是价值的源泉。因为它们都是实体”性要素,是作为物”的绝对不变的属性而存在。不反映商品交换者的相对的社会关系,它们只是作为社会生产条件的重要因素,使社会生产条件不断进步。它们是社会生产条件本身,而不是这种社会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物化劳动作为影响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性因素,凸现了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和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存在的竞争关系。对这些物化劳动的不同占有和使用权,反映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的生产地位、生产条件等历史现状。另外需澄清的概念是劳动”和创造”,劳动创造价值”与劳动创造财富”这两句话中劳动”和创造”的涵义是不同的。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语义框架内,劳动创造价值指劳动在商品生产中进行了劳动的耗费即消耗的体力、脑力的支出,为了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就必须以价值形式进行比较或给以补偿,这里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创造”是一般劳动的凝结”,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创造财富,是说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对某些物体进行改造,改变它们的原有状态,造出某种适合人需要的新使用价值,这里的劳动”指具体劳动,创造”是改变物理状态。物化劳动”(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只是作为具体劳动的形式或条件,在改变劳动对象原有状态过程中起作用。物化劳动”实现商品化也要进行一般劳动的抽象”,放弃在具体劳动中的一切外观”和重要性”。人们之所以会产生物化劳动能创造价值的误解,主要由于生产条件不同,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结果按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为同一尺度,带来了盈利,用较少的劳动支配了较多的劳动,形成劳动创造的财富在社会的不平等、不均匀占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正是为了揭示和批判这种经济关系的局限性。不能把批判对象”偷换成批判工具”,使工具”丧失它的批判功能和批判使命。
第三,科技、知识、信息等脑力劳动要素、劳动产品及恼力劳动本身创造价值的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创造和增进财富的决定性力量。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信息作为一种巨大的无形资源,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样,科技、知识、信息这些作为社会的生产条件与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硬件”相比,是社会生产条件的软件”,它们决定了商品生产者脑力耗费的强度,也是衡量、比较平均的、正常社会生产条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样它是社会生产条件本身,而不是在这种生产状况下的社会生产关系。
近年来,在发展自身理论方面,当代中国的哲学研究呈现出一个主导性趋向,就是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实践为基础,通过展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现代西方哲学的对话、会通,致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中国哲学体系,即所谓“中国哲学当代形态”,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形成这一趋向,首先源于当代中国的实际和实践推进中国哲学的理论创新,其次也与当代中国哲学学科的独有特点相关联。构建“中国哲学当代形态”,集中于四项基础性研究工作:一是回溯和重读经典文本,厘清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观点,深入把握其本真形态和精神实质;二是“现代性转换”中国传统哲学,挖掘和弘扬其中具有现代性的思想资源;三是充分地借鉴、吸收和利用现代西方哲学的合理成分;四是概括和总结全球化条件下的中国现代化实践,将其经验上升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工作决定了当代中国哲学研究的路径、课题和讨论热点。
(一)马克思哲学的重释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学术研究对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愈益得到中国学术界乃至社会的关注,研究的视域、范式、途径、方法等愈益多样,极大地推进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理研究。尤其是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体系和形态等核心问题,通过反思历史经验和重读经典文本,回归本原意义的马克思哲学,彻底地破除和摒弃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诠释模式,确立中国学者自己的理解、解读模式,先后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作为思维方式的实践哲学”、“人学”、“实践本体论”等新概括和新表述。近年来,学者们结合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构建,又从不同方面提出一些新观点、新看法,进一步深化既有的理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理解,主要源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象的不同判定,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把整体自然或整体世界当作对象。这一问题实质地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的关系。在对待传统形而上学的问题上,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态度有所不同。不同于马克思彻底扬弃传统形而上学而将其哲学对象严格限制在实践基础上的“感性经验世界”,恩格斯沿袭以往形而上学的传统,通过构建其“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坚持把握整体世界。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概括为“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继承和发挥了恩格斯开启的传统。近年来,针对“实践唯物主义”等观点,一些学者仍然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世界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概括,同时尝试构建新的、完善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他们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自觉地提出历史唯物主义。但是,辩证唯物主义已经作为世界观前提,蕴涵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中。这些学者重释并致力于建构的新“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包摄如下基本内容和组成部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人学、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价值论、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2]。与此不同,许多学者彻底否定这种实际上的传统理解模式(例如,断定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不过是前康德哲学的机械唯物主义模式,是黑格尔辩证法和法国唯物主义的混合,是斯大林的世界观等[3]),也不再满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诠释。他们更深入、更全新地探索和解读马克思本人的哲学思想。一些学者重返“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概念①,越来越倾向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理称谓应该是“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主义历史观”。在他们看来,马克思是以“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而形成以“历史”为解释原则、以“生活决定意识”为核心理念、以“历史的内涵逻辑”为基本内容、以“人类解放”为价值诉求、以“改变世界”为理论指向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这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真实意蕴[4]。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就是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基于实践基础统一人的主体性和客体性、能动性和受动性、改造环境和改造自我的“大唯物史观”②。还有学者进一步提出,应该把马克思哲学归结为经济哲学,而不能仅仅理解为“实践唯物主义”或者“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实践的最基本、最普遍的形式是生产劳动,而生产劳动也是经济学研究的基础性概念。因此,唯一正确的理论探索是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经济哲学。其核心概念系列应当是:生产—商品—价值—时间—自由[5]。这样一来,学者们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愈益将注意力集中到哲学解读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经济学。特别是面对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现代社会生活的资本扩张,以及塑造“中国现代性”的需要,学者们重新发现马克思的经济学及其资本理论与马克思的哲学及其资本主义现代性批判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找到深入解读马克思哲学的新视角和新路径。有学者认为,《资本论》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超学科”研究的典范,熔铸了政治经济学、哲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学科批判。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马克思实现了哲学的批判——在哲学层面上理解整个资本主义社会。《资本论》的哲学意蕴,首先体现其存在论意义。通过考察与分析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经济范畴和资本运动逻辑,《资本论》深刻地揭示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的人与人的关系,实现了“对现实的描述”与破解“存在的秘密”的统一,实际上是揭示“现实的历史”即破解存在秘密的“存在论”——现代人的存在状况的存在论[6]。有学者强调,在马克思那里,经济学批判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层次主线。以经济学批判为主线的现代性批判是历史唯物主义最本真的理论视域。经济学、现代性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特殊关系,赋予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以独树一帜的品格。具体说来,货币、资本、生产是架构三者关系的概念桥梁。它们既是经济学建构现代性叙事的支柱概念,又是历史唯物主义开展现代性批判的基础概念[7]。有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只是从一般物质生产出发形成的哲学理念。对于马克思来说,历史唯物主义更是面对资产阶级社会物质生产的哲学批判,并在这一批判中建构面向未来的科学理念。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双重逻辑:即“人类学”意义上的一般物质生产逻辑与面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时期的资本逻辑。它们各有其理论视域与理论意义。如果说用物质生产逻辑可以说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那么,用物质生产逻辑并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只有在资本逻辑的基础上,生产逻辑才能够得到说明。只有从生产逻辑进入资本逻辑,才能够完整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8]。学者们还把马克思的资本理论直接运用到当代社会生活。有学者认为,现代性后果不仅指向主体性哲学,更涉及主体性资本。主体性哲学是现代性思辨的核心程式,主体性资本则是现代性社会生存本体论的重要根基。因此,反思现代性,需要双向追问主体性哲学与主体性资本。主体性哲学的启蒙和发展,离不开主体性资本的发育和生成。主体性哲学只有通过主体性资本的解读,才能够触及该哲学的真正历史空间——个性化的自由人性和多样化的自由市场需要精神自由哲学的启蒙[9]。
(二)马克思的辩证法及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关系
与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和经济学的解读相联系,马克思的辩证法重新受到学者们的关注。由此开启马克思辩证法的生存论视野及其研究维度。有学者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应当被理解为“劳动辩证法”。由于恩格斯倡导“自然辩证法”,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处于被遮蔽的状态。对象化、外化、异化和物化这四个重要概念展示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尤其是“物化”概念,超越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意识辩证法”所蕴含的抽象的精神劳动。而“异化劳动”概念,实质性地推进辩证法理论的发展[10]。有学者指出,马克思将康德的“道德实践”概念扩展为“生活实践”概念,总体性地实现辩证法从“理论理性”向“实践理性”的转向。它意味着辩证法的基本主题转向探讨有限的理论理性与无限的生活实践的矛盾,从而为人们深入理解影响当代人类生活实践的诸多重大问题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其重大意义之一就是,使辩证法成为理解和把握人的存在的内涵逻辑[11]。有学者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不仅是规律和范畴的哲学理论体系,而且是以关系存在论为基础的哲学思维方式。这一点充分体现在马克思批判资本关系和资本逻辑之中。对于批判地分析和合理地解决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社会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和“公有资本的逻辑”,它具有现实意义[11]。深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及其辩证法,也表现为研讨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关系。在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关系问题上,中国学界的主导倾向是长期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致论”观点,彻底否定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差异论”乃至“对立论”的看法。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恩格斯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存在着的重大差异,逐渐得到揭示而引起学者们的关注。一些学者指出,恩格斯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质,有一定的偏差。与马克思相比,恩格斯的哲学观局限于传统的本体论,实践概念的失落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狭隘化等缺陷比较突出。有学者解读《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提出恩格斯所以强调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大阵营”的对立,其学理原因在于,恩格斯把存在理解为在本质维度上被把握的规定。这种本质主义的运思方式只能先行地悬设与人的存在无关的本体论。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寻求的是奠定新的哲学根基,即确立“实践”的终极原初性地位[12]。有学者认为,恩格斯从自己的哲学观——唯物主义辩证法出发去解释马克思哲学,使他错失了马克思哲学中的基础性核心概念——实践。首先,恩格斯提出“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主张“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在马克思的全部哲学理论中,实践始终居于基础和核心的位置。其次,恩格斯在大多数场合,特别是在阐述自己哲学思想的关键地方,完全撇开人的实践活动在其自然辩证法中的基础性作用,退回到费尔巴哈和18世纪的唯物主义者,甚至退回到古希腊唯物主义者的立场,把自然辩证法解释为自然界自身运动的辩证法。而马克思在《巴黎手稿》(1844年)中明确指出:“被抽象地孤立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5]有学者指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内含了以实践为基础的自然观。这尤其体现在他从物质实践的观点出发,把社会历史中形成的自然界即“人化自然”看成是真实的自然界,打破了以往历史观造成的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因此,它是自然观与社会历史观相统一的一元论历史观。而恩格斯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对象和适用范围,完全限定在单纯的社会历史观领域。在《反杜林论》第二版序中,他提出构建“辩证的同时而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的任务,将马克思的一元论历史观片面化,从而向以往的形而上学传统做出复归[13]。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和话语体系
进入21世纪,研讨马克思主义哲学逐渐集中到一个总括性课题,即构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和话语体系,以致该课题成为关注热点和专门话题,甚至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提倡①。学者们认为,构建中华民族自己的当代哲学,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提出,但是,现在才真正具备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其实质是创造中华民族的当代“思想自我”,铸造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文化灵魂[16]。而构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及其话语体系,是其首先体现。这不仅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当程度地引领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更因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仍然具有当下的中国发展和世界发展的重要意义。在资本最大化的逻辑没有终止其有效性之前,不可能根本超越马克思哲学。构建中国哲学当代形态、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及其话语体系,意味着面向中国社会现实,反映现代化过程中中国人自身的存在、境遇和问题,意味着摆脱西方话语体系,确立具有中华民族精神的独立人格,意味着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西方哲学的对话和会通,实现哲学的“综合创新”,意味着用中国智慧诠释“中国现代性”,意味着构建“民族性”、“时代性”和“人类性”内在统一的哲学样式[17]。黑格尔认为,一个民族除非用自己的语言掌握最优秀的东西。否则,这些东西就不会真正成为它的财富。由此,黑格尔提出了“让哲学说德语”的任务。在学术讨论中,中国学者也提出“让马克思主义哲学说中国话”[18]。
(四)“国学热”
“国学热”②是当今中国文化和哲学发展的一道景观。一方面,各地大量诠释国学经典,普遍开办国学传统文化辅导班,广泛开展大众读诵经典活动,纷纷成立国学研究机构,甚至出现传统道德教化活动的社会化;另一方面,国学、特别是中国哲学史的学术研究得到推动并获得进展。具体来说,中国哲学通史的研究取得长足进步,断代史、思潮和学派及其人物研究取得新成果,大量出土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及由此溯源中国的古文化和哲学,深化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还有“国学”研究的方法论探讨。不仅如此,一些学者建议设立专门的“国学”学科直至“新国学”或“华夏新国学”[19]。值得注意的是,围绕“国学”的研究,不再限于单纯学术,而是关涉国家意识的建构、民族精神的承继、精神家园的守护和中国道路的设计,体现出“文化自觉”。学者们认为,“国学热”反映了当今时代的中国国情和中国社会发展需要,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改革的全面深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带来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和利益格局的大幅调整。社会矛盾的加剧,强烈地冲击人们的心灵。由此引发一系列价值观问题和社会问题,导致全社会普遍渴求思想营养和价值资源。而全球化浪潮和强势西方文化,更令人们担心遗失传统文化连带丧失整个民族的精神根基[20]。“国学热”的本质是现代中国国家意识的建构。在文化多样性的世界环境中,它关涉中国如何以文化自觉走出自己的发展道路[21]。但是,“国学”能否承载整饬人心、治国安邦的重任?对待“国学”,应该持“文化批判主义”抑或“文化保守主义”?学者们的意见不一,甚至观点对立。有学者主张,“国学”有其当代乃至恒久的价值,不能用时代性否定国学的民族性。有学者进而主张将国学“意识形态化”或用儒学融合社会主义,用儒家文化诠释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形成“儒学社会主义”或“儒家特色的社会主义”。对立的观点则认为,全球化及由此带来的各种文化的冲突和交融是无法回避的。在这样的背景下,简单的“复古”既不现实,也不能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更不能挽救中国传统文明的独立存在。以为国学可以承载整饬人心、治国安邦重任的想法,不仅含有不合时宜的民族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因素,也暴露其脱离现实、把古代思想单纯地嫁接到当代社会生活的主观臆想。创造新文化,使其适应当代中国的现代化事业,让国人的心灵有所安顿,正确的态度理应是扬弃和创新传统文化[22]的文化批判主义。
(五)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和传统哲学的现代性转化
西方哲学界拒绝承认中国哲学是“哲学”,一般只将其当作思想和宗教来研究。由此提出一个重大问题,即中国哲学是否具有“合法性”。中国建立现代意义的哲学学科已经有百年历史①。然而,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的问题,一直成为中国哲学界的争论焦点之一。因此,近年来,学者们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深入讨论,引人注目。有学者认为,西方哲学界之所以长期拒绝中国哲学是哲学,是因为他们认定中国哲学没有讨论西方哲学中的问题,或者没有以西方的方式来讨论问题。以西方哲学的问题为哲学的问题来判定非西方文化是否有哲学,实质是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表现。中国的义理之学即是中国哲学。虽然其问题和范围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但这不仅不妨碍其为中国的哲学,恰好体现了哲学是共相和殊相的统一。非西方哲学家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发展广义的“哲学”观念,解构哲学理念的西方中心主义立场,促进跨文化对话,发展21世纪的人类哲学智慧[23]。有学者认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涉及西方哲学的诠释方式、学科建制及其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典籍文献的关系,涉及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的特殊性关系、与现代哲学学科的普遍性关系。应该避免用中国哲学去附会西方哲学,将中国哲学西方化。也不能否认现代中国哲学是在西学东渐背景下按照西方哲学模式建立起来的,不能拒斥西方哲学概念而完全回到固有的传统哲学话语[24]。应该充分肯定中国哲学的个性品格和特殊形态,又不能忽视中国哲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内涵[25]。有学者认为,在西方的历史文化中,“哲学”概念是不断演变的,其中内含了不当的建构和表达方式。因此,需要赋予“哲学”一词全新的内涵。中国哲学使用象征和隐喻这种独特的文化表征方式,重视体认、领悟、意会,要求通过生活实践去领会做人的道理,进而真正开显哲学境界。所以,中国哲学是当之无愧的“哲学”[26]。与“国学热”和“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相联系,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的对话、互动和会通,仍旧是近年来学者们关注的热点。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已经找到了解决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包括与儒学关系问题的正确途径。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文化为主体,积极借鉴西方文化的优秀成果,才能真正复兴中华文化,推进中国哲学研究②。有学者指出,中国哲学学科的完善和发展,离不开中外哲学深入开展多方面的交流、对话和沟通。针对“以西释中”的解释模式回到“以中释中”的解释模式是不妥的。因为,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都是流动的、变化的。讨论近年来诠释中国经典的方法论,以及提出的各种问题,可以引发人们进一步思考、研究中国哲学的方法论。有学者认为,中国哲学的天然根源,决定其必然要承载传统价值体系和不断提供精神资源,因而其学科内容难以完全对应西方分类学科体系[27]。也有学者提出,中国哲学发展的新一轮展开,迫切需要由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和守成主义的敌对,走向平等的积极对话,从而保持中国哲学乃至一切文化学术的多元并存与共同繁荣[28]。还有学者指出,就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对话和会通而论,中国学者研究西方哲学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以世界眼光研究西方哲学,为中西哲学的融通提供学术条件,为中国哲学的新生乃至中国参与国际秩序提供思想资源;二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西方哲学的对话和沟通;三是译介原著,更多地借鉴西方的学术话语体系、表达方式、文风等[24]。
(六)儒学的当代价值
近年来,中国学界的儒学讨论持续升温,成为“国学热”中的一大亮点。各种研究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纷纷召开国内的或国际的学术会议,专门研讨儒学。涉及的主题包括“儒学的核心价值与普及”、“儒学基本特征与思想精华”、“百年儒学与东方文明复兴”、“儒学思想与社会治理”、“儒学的普世价值与社会文化发展”,等等。一些研究者充分肯定儒家经学的现代价值,认为儒家经学在中国传承2000年,构成了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念。正因为有了经学这个源头,才有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伟大的民族都会有自己的、伴随其始终的经典。但在不同的时代,经典承担着不同的文化使命,有着不同的解读方式。所以,经典要被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所认同,需要经过重新理解和再度转化[29]。学者们普遍认为,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它极其深远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民族性格、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发展。今天,重新研究和学习这些精神,剔除其糟粕,吸取其精华,对于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①。有学者指出,儒家文化中关于“以义制利”、“见利思义”、“义以为上”的道德优先观点完全可能成为人类构建共同价值观和公共道德准则的基础②。还有学者认为,由于儒学是生命的学问,因此,儒家伦理具有普世价值。单纯就人的类本质而论,不可能拒斥儒家伦理。因为,儒家伦理关涉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基本原则[30]。儒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异同也是学者们探讨的一个重点。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与儒学源于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时空条件,代表着不同的时代精神和阶级利益,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基础和生产力水平,执行着不同的意识形态功能,发挥着不同的价值导向作用,因而性质相异。但是,这种相异性无法遮蔽它们的共同之点:在对待宗教神学世界观方面,两者有相似之处;两者的实践观有相通之处,辩证思维方式有相容之处,历史观有同构之处,道德价值观有兼容之处,精神信仰和社会理想有通融之处,等等。如果不能认识两种思想体系的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就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生长发展在中国文化土壤的内在原因[31]。有学者认为,处在21世纪的儒学理应为人类的文明和哲学的发展提供精神资源。而这取决于它能否创见性地回应西方文化的冲击,以及自身内部的发展或转化。何为人?人的生存的意义是什么?如何知?如何行?人的希望何在?这是当代儒学必须进一步追问和解答的五大挑战性问题[32]。
(七)中国道路和“中国现代性”的哲学研究
当代中国哲学的研究与中国发展即中国现代化实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在不断反思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从而使“中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当代中国哲学的最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对此,学者们展开多方面的哲学研讨,涉及中国道路的实质和意蕴、历史经验和现实挑战,“中国现代性”的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等等。学者们认为,在中国社会发展的现阶段,“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具体体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实质则是“中国现代性”的建构。从宏观的历史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赋予中华民族的特殊的现代化模式——长期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的经济落后的大国,赶超发达国家、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跨越式发展的社会形式和发展阶段。它为中华民族走独特的发展道路、实现合理的现代性提供了根本前提,为经济落后国家的跨越式发展、摆脱生存危机、构建合理的现代性模式提供了启示。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历史长河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尚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和不断探索合理现代性的实践过程,面临着许多重大挑战[33-1]。有学者提出,有必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升到哲学层面,从塑造和构建“中国现代性”的角度加以认识。现代性的基本矛盾是科学性与价值性、时代性与民族性的矛盾。通过不断地解决科学性与价值性、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和发展起来[34]。其实际成就意味着,“中国现代性”确立了自己的世界历史地位,既有的世界“现代性”话语体系需要重释和改写。不言而喻,改革开放的深入也产生价值观的缺失、扭曲甚至异化所导致的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如何从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确立符合历史发展趋向和主体发展需要的、具有普遍性凝聚力向心力的“基本价值观”或“核心价值观”,从而应对社会的伦理价值难题,成为中国学界乃至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学者们围绕如何概括和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开展持续、热烈的讨论①。关于概括和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论,学者们普遍认为,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应该体现马克思主义构想未来理想社会的精神实质和价值目标,同时吸收人类创造的、积极的价值观成果,做到民族性与世界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关于概括和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学者坚持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应当是“民主、富强、公正、和谐、自由”。民主表征为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特别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要求,富强表征为社会物质基础的要求,公正表征为社会政治伦理关系及其规则的要求,和谐表征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要求,自由表征为社会发展终极目的的要求。这五位一体的要求,彼此依赖、相互渗透、互为前提,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发展趋向,是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价值理念、原则和目标[36]。还有学者提出,应该用“公正”,“平等、正义、和谐”,“公共主义”或“仁爱、自由、公平、和谐”来概括和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3-2]。2012年11月,在普遍借鉴和合理吸收中国学术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表述为“民主、富强、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以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36]等3组12个概念。这一简约、明晰的概括,为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前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