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会计的兴起和实施得到政府和企业的广泛认可,如今在不断的进行推广和普及。纳税会计最早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事实证明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合理政策。纳税会计具有法律效益,任何违反纳税会计的单位和个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纳税会计如今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审计视角下的纳税会计更是具有巨大的讨论价值,如何提高它的应用和操作水平成为了经济管理人员争相讨论的话题。
一、审计与纳税会计的基础理论介绍
纳税会计是一门涉及到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学科,它包括广泛的税法理论和会计理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理论的进步,它的内容将更加和完善和丰富。接下来将着重介绍和审计理论和纳税会计理论的发展概况。
第一,审计理论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变,审计的内容和行为也经历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审计其实就是审计法,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的主体是审计机关部门,行为对象包括各种各种政府和企业的财政部门,行为内容有检查财务行为规范、会计部门的行为标准审核、财政收支状况、资产和资金和来源和开销等等。审计还分为一般审计和税务审计,一般审计是指上面所介绍的传统的普通审计行为,而税务审计与一般审计有所不同。税务审计则是细分出来的专门针对税务的审计行为,在审计机关有专门设置税务审计的审计部门,他们进行日常的税务审计,包括对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和企业的纳税业务进行审查和监督。税务审计具有国家强制性,因为税收情况关系着国家的发展状况,因此,税务审计对于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纳税会计。纳税会计是近几年来新兴发展的会计学科,它的出现在某种程度来说是我国税务管理上的一次重要改革,它结合了财务管理的知识和税务会计的理论知识。纳税会计的基础理论为法律制度,它的强制力和执行力也体现在法律制度上,法律制度与纳税会计相辅相成,二者缺一不可。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纳税会计运用税务学和会计学的理论知识行为进行它的日常行为,它的日常行为体现在纳税人所有的纳税行为,纳税会计在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标准则是以当地国家和地区流行的统一货币。财务会计是纳税会计有相似之处的基础,纳税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发展过来的,纳税会计的很多理论和行为是从财务会计中演变而来。目前的纳税会计的业务越来越广泛,它的业务不仅仅是对相关部门税务的监督和管理,它还涉及到对相关税务的统筹规划上。统筹规划包括对以往税务监督过程中的经验总结以及对未来业务的规划安排,这样便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使纳税会计学科越来越完善,促进我国纳税会计的发展。
二、审计视角下纳税会计的几点原则
纳税会计是一门具有法律效益的学科,因此,它的存在和发展必然是需要一定的实施和执行准则的。纳税会计除了具备会计业务的基本准则外,它还具有自身的一些独特的准则,以保证自身的工作严谨性和效率性。通过这些原则我们可以更加全面的了解纳税会计的理论特点和执行规则,下面本文将通过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基本对比来说明纳税会计的几点原则。第一,法定性原则。会计强调客观真实性原则,讲究的事情处理的合理性,相比与会计的客观性,纳税会计更具法定性,讲究用法律来说话。审计是纳税会计的使用工具,它的出现很好地配合了纳税会计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财务会计是在真实事情发生之后所进行的行为,客观性比较强,例如只有当在规定时间内企业内完了收入和支出,并且实现了财政记录,企业的财务行为才能通过这些事件加以体现,而去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纳税会计是在企业单位和个人要在打算去进行收入和支出时,就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纳税行为,这就是纳税会计的强制性所在。纳税会计之所以具有强制性是它的服务对象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纳税会计关系着国家未来的发展会计,它的法定性原则具有深远的意义。
第二,相关性性原则。纳税会计发展到现在与传统的财务会计已经有了相当的不同。它们在含义、属性类别和作用的对象都有所不同。纳税会计的相关性含义表现在子执行过程中辅助于纳税政策的关系。此时的相关性更多的表现的是纳税会计的意义所在。纳税制度的相关性则更多的由经济上的各种行为来体现,完成收入支出、业绩核算、成本预算等等,纳税制度都需要对这些行为进行干预和指导,从而体现相关性。在属性类别上,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也有所不同。一般的财务会计的属性是通过千克等重量单位作为计算标准,而纳税会计则通过相关性作为计量属性,更多地体现在执行要求和准则上。在财务会计上的作用则是只在说明意义的重要与否,而纳税会计上的相关性在于事情的原由,是什么行为造成了如此的现象。
第三,可比性原则在财务会计和纳税会计上还存在了可比性和相似性的原则。虽说财务会计和纳税会计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会计学科。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和相似性。在执行体系和执行内容以及被控制的对象也有所区别。在执行体系上首先执行之前所依据的政策和制度以及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的标准也有所区别。在两者所要达到的目的上是有区分的,财务会计为了计算规定时间内企业政府所实现的收支状况以及账单合算、盈亏状况、成本预算等等。而税务会计则是为了进行日常的税务审计,包括对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和企业的纳税业务进行审查和监督。在影响执行力和执行效果的条件有所区别。财务会计的工作成效由自身决定,自身的工作效率决定着工作业绩,简单来说就是工作速度越快,工作效率越高。而纳税会计不同,纳税会计是有纳税主体是否配合纳税工作者的工作决定的,纳税个人或单位及时缴纳税额那么纳税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就高。
三、提高审计视角下纳税会计的操作水平的几点策略
第一,提高纳税会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越来越高,会计的管理越来越多样化,会计工作越来越丰富多样化。会计理论知识设计经济、管理、法学等方方面面。在传统会计方面,凡是入门者必须具备会计的从业资格证和注册会计师证,根据工作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分为不同级别的会计证。对于具有强烈法制性的纳税会计来说,纳税会计的理论知识更加繁多和精细,这些知识理论中除了基本会计学科的知识外,还有浩如烟海的法学知识。因此,必须提高对纳税会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考核,增加对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的考核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对已经上岗就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工作水平考核,对于水平高低职位的工作人员应给给予升职奖励,对于水平低高职位的工作人员应给予降职处分。由于纳税会计的职务类型众多,因此,在考核过程中应给对工作人员进行如下的几种分类:分经验型人员、理论型人员、实践型人员,对于不用类型的员工应给给予其最擅长的岗位,各尽所长,才能充分提高纳税会计的工作效率。
第二,提高纳税会计的法律水平和政策能力。纳税会计的是以法律水平作为杠杆和基础的,它的权威性和执行性的关键在于法律是他的武器。因此,从事纳税会计的工作人员应该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去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由于纳税会计工作种类也越来越多,复杂程度高低不一,因此,有职能水平不同的职称考试。因此,只有真正全面的掌握了法律知识和税务学科理论。才能真正的提高纳税会计的专业水平,才能全面促进我国纳税会计事业的发展。现如今我国的纳税会计的发展已经达到了新的高度,有的企业、政府甚至高效都设有专门纳税会计的部门,这体现者广泛的单位和个人都在重视着纳税会计,而且在平时的工作中都有对纳税会计人员进行着不同程度的与法律相关的培训。税务管理人员也在不管根据实际情况改善的管理决策,通过制定不同的制度和决策来为税务部门创造新的发展机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因此,在纳税会计部门,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和纳税会计的管理人员制定政策的水平决定着纳税会计的未来发展。
第三,提高纳税会计职能的多样化和创新工作方法。随着纳税会计的不断发展,纳税会计的工作业务范围已不再单单的局限于收支计算、账单报表、成本预算等等普通的财务业务,它还包括新兴实施的统筹规划业务。现如今纳税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专业水平越来越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越来越高,因此,如果要实现纳税会计新的发展,必须提高纳税会计职能的多样化和创造出新的工作方法。例如纳税会计中的统筹规划,它的工作职能包括对整个纳税会计业务体系的掌握和控制,对之前的工作业绩进行总结归纳,提取优点,吸取教训,从而对今后的工作进行规划安排,从而保证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使发生过往错误的概率大大减少,从而大幅度提高今后的工作效率,使工作趋于完善。因此,我们所说的关于纳税会计的统筹规划是宏观方面的,是从总体来看的,而且这种全面的统筹规划特别有利于审计工作的进行,审计工作的重点在于对整个纳税会计的审查和监督,在这一点与审计工作不谋而合,大大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工作效率。统筹规划的方法广泛涉及到高等数学方法,在预测中只有最先进的数学预测模型才能真正对统计的数据规律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利用新的数据进行规划安排。此外,在审计下的纳税会计工作中,不能被固有的法律知识所禁锢,应给根据多变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应对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审计视角下纳税会计的工作水平。
Abstract:Thetaxpaymentpreparationsucceedswithdifficultyinrealitythereasonaremany,isinthefinalanalysishasnotinsistedthesystematicprincipleintaxpaymentpreparation,hasnotcarriedonthetaxpaymentpreparationsystematically.Solvesthequestionbasicmethod,isinstructstaxpaymentpreparationwiththesystemtheory,theconstructiontaxpaymentpreparationsystem.
关键词:纳税筹划系统意义
Keywords:Taxpaymentpreparationsystem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黄桃红(1973年3月――),女,湖北麻城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教学和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84-02
一、问题的提出
纳税筹划是当前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纳税筹划方案。然而,真正成功的纳税筹划却不多见,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1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与经营关系不大。企业经营部门人员不参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不执行纳税筹划方案,结果要么筹划方案顾此失彼,要么筹划方案虽好却是一纸空文。
2纳税筹划时只注重税负高低。有些纳税筹划只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纳税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而较少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因素。结果虽然企业税负降低了,但生产成本、投资成本、营销费用却增加了,企业最终的收益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纳税筹划得不偿失。
3纳税筹划不深入,理论上行不通。有些纳税筹划没有针对特定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考虑方案的适用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是简单照搬一般原理。例如,很多筹划方案建议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法能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企业如果存在免税期,其折旧就不具有抵税效应。因此,加速折旧法并非一定有利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纳税筹划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上行不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些关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在实际操作中是行不通的。
除上所述,还有很多具体原因。总结这些原因,归根到底是在纳税筹划活动中没有坚持系统性原则,没有系统地进行纳税筹划。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用系统论指导纳税筹划活动,构建纳税筹划系统。
二、纳税筹划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就是由人、资金和信息等要素构成,在一定的法律和经营环境下,实现节税和经济调节功能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什么是纳税筹划?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回答,但基本都把纳税筹划定义为一个活动或过程。如,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活动。系统论认为,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其中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各法。不同的方法,最终结果是一致的,但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但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的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纳税筹划系统结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也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以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一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纳税筹划系统功能。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受到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4纳税筹划系统环境。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税法为主的法律环境,二是企业的经营环境。税法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经营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三、构建纳税筹划系统的意义
1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明确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活动之所以不偿失,是因为将税负最低作为纳税筹划目标,而没有考虑筹划活动中的成本。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后,用系统的观点来看,纳税筹划系统有产出,也需要投入。
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并将其置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我们就会发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应该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税负最低为目标。有了这一系统性的观点为指导,就不会在纳税筹划时仅考虑税负降低而不考虑筹划成本,更不会设计实施阻碍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纳税筹划方案。
2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协调纳税筹划行动。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明确了企业财务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就会发现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有了这一系统性观点的指导,企业就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参与纳税筹划的设计与实施。相关人员有了这一观念,也能够自觉参与纳税筹划活动中来。有了各方人员的协调行动,纳税筹划就能够顺利实现。
3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确定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活动的。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应会发现这一系统是活动在由税法等构成的法律空间内。这个法律空间是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不得触犯超越。构成纳税筹划系统边界的包括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工商、金融、贸易等法律法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税法漏洞是一个重要的纳税筹划平台。构建纳税筹划系统后,就会发现这个平台是个风险很大不宜采用的平台。税法的漏洞,就是纳税筹划系统活动边界的漏洞。在特定的时候,纳税筹划系统可以通过漏洞延伸到边界外,以获取额外收益,同时付出额外成本(如为此建立的专门机构费用等)。但漏洞毕竟是漏洞,总有一天会被国家堵上。
4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这一活动的本质是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产生的系统内运动,其前提是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各要素。不可控的项目,如供应商、经销商,不能构成纳税筹划的要素,而是纳税筹划必须适应的环境要素。分清了系统要素和环境要素,就可以知道,纳税筹划活动只能对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合理安排,对于环境项目则需量边而行,如果企业有很强的竞争力,可以要求环境要素配合自己的行动。
结论:用系统论的观点作指导,构建纳税筹划系统,认清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结构、功能和环境,才能设计出切实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纳税筹划的功效。
参考文献:
[1]周拥明,纳税筹划误区解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8(12)
[2]冷琳,纳税筹划理论基础探微[J],财会月刊(理论),2007(2)
一、现状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英文为taxplanning或taxsaving”按照英文原意,planning偏重于“计划”、“设计”、“方案”、“打算”等;saving偏重于“节约”、“节俭”。所以中文翻译成“筹划”本身就赋予了它更多的主观能动性的含义。因此,就字面意思看纳税筹划本身还是应该包括筹划(planning)和节省(saving)两个方面。
但目前学术界没有一个对纳税筹划概念的统一定义。各种对纳税筹划的描述性定义都略有侧重点,但基本的含义都至少包括三个方面,通常也称为纳税筹划的“三性”:合法性(合法或者不违法)、筹划性(事前的计划安排)、目的性(节税、避税、取得税收利益等)。还有向四性发展的趋势,增加了“专业性”(或者其他),表明纳税筹划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以及纳税筹划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
众多的定义在基本函盖了上述三性或四性外,对纳税筹划的诠释各有侧重,不同的侧重点实际代表着不同的纳税筹划观念或称理念。随着历史和实践的发展,纳税筹划理念的这种变迁从来就没有停止,而且也还要一直的发展下去。这种理念的发展变迁,一方面是理论研究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纳税筹划实践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代表着纳税筹划从理论向实践发展过程中理论自身被发展被充实的过程。
二、代表性概念辨析
把众多的纳税筹划定义作一下比较,可以发现,其对三性的中前两性的描述基本是一致的,就是合法性(不违法)及筹划性。而分歧或者说差别主要在于对目的性的表述,也就是对纳税筹划目的的认识。而对纳税筹划目的的认识的不同正好反映了纳税筹划的理念差异。按照对纳税筹划目的和纳税筹划在企业活动中的地位区别不同的筹划理念,将目前代表性的定义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强调节税(和避税)为主的筹划理念
这是纳税第一种有代表性的筹划理念,也是对最基本的纳税筹划目标的表述。也是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出现的最初动机所在。
这种理念的最权威也是最有代表性的表达是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lbfd)《国际税收词汇》,它是这样下定义的:“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493页)。
对于节税的合法性,在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思特大公”一案,作了有关税务筹划的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照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494页)。
在这种理念指导下,纳税筹划理论和实践都强调以“节减税负”为主要目的,包括“节税”和“避税”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把纳税筹划作为总称(taxplanning),而进一步分为节税(taxsaving)和避税(taxavoidance)。但无论是节税还是避税,都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目前。在我国纳税筹划实际上主要是指“节税”。人民日报社出版的《会计管理与纳税实务》一书中在谈到纳税筹划与节税的关系时说“纳税筹划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上几乎等同于节税……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实践上是把纳税筹划等同于节税的。”
一般来说,节税的概念比较容易为人们所接受,而避税的概念很长时间里不为人们所广泛接受,因为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规避法律是不应该的,特别是对税收这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情上,少不注意便会被认为是在教人“偷漏税”,所以中国的专家在研究讨论避税的时候多是研究国际避税问题。但是避税行为并不因此而消亡,盖地先生的《税务会计》一书中就说到:“可以说,自从有了税收,就有了避税。我国唐代诗人杜荀卿的诗中曾有‘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摇’,说明当时避税与反避税已是很普遍的行为,当然他是不能与现代避税同日而语的。”如果我们到现在还不能正视避税问题就很不应该了,研究避税问题和钻营偷税漏税是完全不能等同视之的。虽然避税有可能违背税法主旨,但目前世界各国都已经认可税收是纳税人的一种负担,虽然是应尽的义务,但他有权利在税法安排的框架内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模式。而且,税法制定在先,纳税人没有承担因税法疏漏洞而造成税收流失的责任。另一方面,避税的研究,可以推进税法完善。避税作为一种纳税筹划手段,仍是不可否认的存在于税务活动当中。
所以,无论是节税还是避税,都是纳税筹划的目标,或者说是纳税筹划的手段,也是纳税筹划作为一个学科和一项实践活动所必须认真面对和深入研究的。
2、强调纳税筹划为企业经营管理组成部分的观念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最初是纳税人主观能动性的体现,所以从事纳税筹划理论研究的税务专家主要是为企业纳税人服务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一般企业对税法的陌生以及税法本身的严厉性,所以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对实践活动的知道还主要是少数专家的事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意识到,纳税筹划不应是税务专家单方面的活动,或者说单纯税务专家的工作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经营活动的需要,因为企业经营活动本身要求把纳税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以至于企业的整个战略部署协调起来,融合起来,以使其成为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
例如印度税务专家e·a·史林瓦斯在他编著的《
公司税收筹划手册》中说道:“税收筹划是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税收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威胁。”还有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减少缴纳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筹划。主要如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采取租用还是购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虽然这一类纳税筹划理念已经将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这种筹划仍然是以节税为主要目标的筹划,强调对企业经济行为的预先筹划的目的或者目标仍是为了:“合法的少纳税”、“达到尽量少缴纳所得税”。我们似乎可以理解为:在这些定义、概念中有一个隐含的当然前提,就是税负的减轻必然的意味着纳税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这并不是显然成立的。
3、强调新的筹划目标的筹划理念
当纳税筹划进一步发展之后,新的纳税筹划理念也随着出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目的不单纯以节税(节税和避税)为筹划的最终目标,而是进一步与企业经营活动融合后,将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手段为企业纳入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之中,或者融入到企业经营活动当中,为经营活动的总的目标服务。
例如《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1期)中的“筹划理论”对纳税筹划相对较为完善的定义是“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争取税收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筹划活动。”虽然这个定义抽象的描述为“以争取税收经济利益最大化”,但是已经给了我们一个广阔的“筹划空间”而不是局限于直接的“节税”、“避税”。
在这里,传统的纳税筹划的三性也有所改变,而是将纳税筹划的基本特点表述为:合法性、筹划性、整体性、成本性。也就是说这里弱化了目的性,强调了整体性,补充了成本性的特征。我们可以理解,弱化目的性是因为新的纳税筹划理念下目的的表述无法一概而论,不如回避;而对于整体性,文章中表述为“这里有三层含义:一、指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各种决策来说是牵一处而动全身;二、税务筹划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才能完成;三、综合考量各种税种是税务筹划的重要原则。只有照顾到以上三个方面才可能实现节税整体效益最大化。”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纳税筹划理念。
至于纳税筹划目的,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遍的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虽然同样没有给出相对权威或者先进的纳税筹划概念,而仍然沿用了三性特点并强调纳税筹划的目的是“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但是在解释了筹划“三性”特征之后,还做了如下补充:“税收筹划的目标是获得税收利益,然而税收筹划不能只局限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着重考虑整体税负轻重,因为纳税人的经营目标是获得最大总收益,这就要求他的整体税负最低。在考虑整体整体税负的同时还要着眼于生产经营业务的扩展,即使缴纳税收的绝对额增加了,甚至税负也提高了,但从长远看,资本回收率能增长,还是可取的。理想的税收筹划应是总体收益最多,或许纳税并非最少。”
这意味着以新的筹划目标为标志的新的筹划理念实际已经出现,并正在发展和发扬过程当中。
4、期待纳税筹划理念的进一步发展和变迁。
从前文表述来看,纳税筹划中筹划(planning)的成分应该远超过节省(saving)的成分,这也代表了目前纳税筹划理念较先进的领域。也就是说筹划不再限于单纯的节税,而是筹划以纳税主体的总体收益最多为目标。
所以在现阶段,我们有理由期待一种相对更先进或者说更全面的纳税筹划的概念也即纳税筹划的观念出现,并真正在纳税筹划实践中得以体现和运用。它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或者观念:
纳税筹划是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纳税筹划从属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纳税筹划的目标不是单纯的税负减轻,而是最优(必要、合理)税收负单情况下的企业价值最大化;如果“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被修正,纳税筹划也随之修正。
同时我们还有理由期待在纳税筹划理念发展过程中,节税和避税等纳税筹划技术手段的延伸和发展,也就是说纳税筹划的技术不应再局限于传统的节税和避税手段。例如《税务筹划的新境界——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一文中所说的“高层次税务筹划的实施并不侧重于对既定税法的钻研与巧妙运用,而是更多地倾向于自身谈判实力的提高。一般的避税与节税筹划需要的是纳税人在对现有税法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找到自身可以利用的有利规定,从而合理合法降低税负。不同于此,企业申请政策的筹划方法关键在于对现行税法的利弊进行分析,找到说服立法机关改变政策的充足依据。因此,相对于一般的筹划方法对具体业务的操作技巧的要求,这种更高层次的筹划更加看重的是谈判水平与自身实力,特别是对行业经济的深刻把握。”
另外,在以新的纳税筹划概念和行为为标志的新的纳税筹划理念的发展中,纳税筹划实践活动的发展也会出现不同以往的趋势,这些趋势表现在对经济活动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三、纳税筹划理念对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的影响
目前随着人们对纳税筹划的理解越来越深入,纳税筹划的发展出现了几个方面的明显趋势:
一是,纳税筹划融入企业经营活动中,并与企业战略越来越密切的联结起来,包括:1、企业会在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后制定或调整企业战略决策,如烟酒生产企业为应对消费税税率的调整而改变上下游企业关系,合并或收购原本属于客户关系的独立企业等。2、企业在制定战略时,通常会把纳税影响作为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在投建新厂时会考虑税收的影响因素进而选择适合的厂址、建立分厂还是收购控股子公司等。
二是,专业化趋势明显。正如w·b·梅格斯博士与他人合著的《会计学》中,作了如下阐述:“美国联邦所得税已变得如此之复杂,这使为企业提供详尽的税务筹划,成为一种谋生的职业。现在几乎所有的公司都聘用专业的税务专家,研究企业主要经营决策上的税收影响,为合法地少纳税制定计划。”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遍的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将税收筹划作为现代税务咨询的一个组成部分来介绍,具体表述为:“随着现代咨询业的发展,税收筹划作为中介机构一种全新的税务咨询方式应运而生了。”在实践中的表现是众多的中介机构的出现和纳税筹划中介业务的承办,虽然在我国目前仍不甚完善,但发展趋势足可期待。
三是,纳税筹划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甚至有如《税务筹划的新境界——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2期)一文所列举的实例中所说的,“一些企业通过自身的影响与努力,使税收立法机关更加清晰地了解已出台的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实际效果,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从而对该政策进行调整或规范,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来看,企业这种通过主动申请而获取特殊税收政策的做法,在本质上仍属于税务筹划方法论的范畴。”纳税筹划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四是,纳税筹划走进平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例如某些生产销售受季节性影响比较明显的企业的按照工作量核算工资的职工,往往主动要求企业将其工资计算后按年度基本均衡的发放,而不一定要求立即兑现。还比如买车,在选
择进口车或者国产车时,不少人会想到进口车的关税占其售价的很大一部分。人们也会常谈起喝酒、抽烟对国家税收贡献很大,那么少喝白酒,啤酒,多喝些果酒,就可以少负担些税款。更如当初开征利息税后,居民凡响强烈,从而改变投资策略以至于改变投资观念的例子。如此等等,其实久而久之,普通百姓在进行投资或者重要的经济行为如买卖房产时,也会很关注税负问题,会力求寻找一个优化的经济行为方案。这些其实也是纳税筹划范畴,反映了纳税筹划本身的普遍性和纳税筹划理念发展的重要性。[结语]:需要说明的是,因为纳税筹划本身紧密的联接着税法安排和纳税行为,所以纳税筹划与其他理论发展的一般规律不完全相同,纳税筹划理念发展的不同阶段,并不会因为出现新的理念而完全取代原有的理念,而是新的理念是对原有理念的更高层次的充实,原有理念则仍旧在新的理念框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新的理念的发展只是把纳税筹划引向了更广阔的天地,从而也将纳税筹划实践和其理论发展导引向了更高境界和更深远的层次。
参考文献:
[1]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__年。
[2]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编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__年12月。
[3]润博博财税顾问出版的《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1期、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