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7-0079-04
一、主要发达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简介
1.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在美国产生由来已久,受到人们普遍关注,正是如此,美国于1968年制定了《飞机噪声消减法》,主要用于防治飞机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具体由联邦航空航天局来操作实施。美国国会于1972年制定了《联邦噪声控制法》,该法旨在使美国公民免受环境噪声污染的危害,并保障其健康快乐和幸福的生活。这部法律在美国的环保机构制定国家环境噪声防治标准时起到了指导作用,并被作为一项国家法制政策固定下来。美国国家地方法律办公室于1975年制定了《社区噪声控制法规样本》,主要用于指导各州、地区制定地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与此同时,美国《声音分贝率法》也开始实施,该法使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环境噪声污染进行监测成为可能,并用法律条文把环境噪声控制在合理范围,起到预防和治理环境噪声污染的作用。除此之外,美国其它一些州、地区大多也制定了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法律法规或者称之为反噪音法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纽约市于1963年制定的《反噪音法规》,该法规对防治环境噪音污染的范围、方式方法、主管部门、法律责任等规定十分详细,并限制性地规定了环境噪音的定义:“任何喧闹声或不合理的吵闹声及噪声、令人不舒服的、不必要的声音以及具有这类性质与强度的和持续性的使人健康受到影响的环境噪声的产生”。而且该法规还对每一种环境噪声都规定了特别的预防措施和防治标准,并具体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1]
2.日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复苏,由于经济建设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导致环境公害问题十分凸显,而环境噪声污染作为日本最为严重的环境公害问题之一,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日本环境噪声污染来源主要有:飞机环境噪声污染、铁路干线环境噪声污染、公路干线环境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工具环境噪声污染、工业生产环境噪声污染、服务行业环境噪声污染等。[2]日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主要是一个由下而上的立法过程,最先开始于日本地方政府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而制定一系列法规和条例。日本国会于1968年在《公害对策基本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噪音基本法》,该法作为日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对工厂、企业、服务行业的生产活动、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在一定范围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进行了必先的限定。其后,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日本对《噪音基本法》加以修订,把交通运输工具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也纳入该部法律之中,并在原来的立法基础上扩大了对工厂、企业、服务行业的生产活动、建筑施工所产生的环境噪声的限定范围,并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环境噪声污染监测标准。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单行法方面,日本政府于1967年制定了《关于预防公用机场附近飞机噪音公害的法律》和1978年制定了《特定机场飞机噪音防止特别措施法》,用于专门规制飞机所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其它关于铁路干线和交通运输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主要有:1967年制定的《关于新干线铁路噪音对策纲要》、1987年制定的《关于推进国铁改革后新干线铁路噪音的对策》、1995年制定的《未来铁路建设和大规模改良时的噪音对策方针》、1980年制定的《关于整备主要道路沿线的法律》。
3.德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德国跟日本一样,二战以后经济迅速复苏,尤其是交通运输业发展迅猛,交通运输行业中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凸显,随着德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工业环境噪声污染问题也逐步加剧。目前,德国环境噪声污染主要来源有:工业生产环境噪声污染、交通运输环境噪声污染、飞机环境噪声污染等。德国政府对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立法从上个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开始,于1965制定了《建筑噪声法》,1968年制定了《噪声技术导则》,1971年制定了《飞机噪声法》,1974年制定了《联邦(噪声)辐照防治法》和许多相应配套实施的法律细则,如:关于割草机的合理使用,防治割草机产生的噪声扰民、建筑施工中机械的合理使用、交通运输行业对噪声的防治措施等实施细则。德国政府还于1998年修订了《噪声技术导则》,进一步扩大了环境噪声污染限定的范围,并将其纳入了新的环境噪声污染种类。除立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之外,德国政府还采用了其它的一些方法来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如:大量种植树木营造隔音带、划定城市步行区以减少交通工具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严格规定交通运输工具通过安宁区禁止鸣笛、禁止飞机夜间飞行于居民区上空、鼓励公民使用低环境噪声标志L或G、建造环境噪声防治隔音墙、征收环境噪声污染排放税等。[3]在环境噪声污染责任方面,德国刑法第325条a规定了造成噪音、震动和非放射性污染罪,并制定了具体的刑罚处罚范围和详细的刑罚幅度。[4]
近年来,随着XX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的内涵日趋丰富,然而噪声作为一种新的环境污染公害,城市综合症也日益突出,影响着市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已成为市民当前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由此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为此,现将我县的噪声污染防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组成联合执法组,重拳出击,整治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此次行动,形成了长效机制,由县环境保护局和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组成联合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噪声整治工作,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城区(特别是步行街)商业噪声实行常态化整治:一是向城区企业逐一发放《告知书》并让业主签收,告知业主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噪声设备,为业主普及商业噪声污染等相关知识;二是通过巡查街道,若发现有商业噪声产生的商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噪声点进行监测,对噪声超标的商铺予以没收噪声设备,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三是加强对流动摊点叫卖声的治理,对于有噪声污染的流动摊点,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关闭噪声设备;四是我县正在调整噪声功能区划,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通过对商业噪声的大力整治,从根本上杜绝了商业噪声的污染,还居民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为我县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噪声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噪声污染历来都是城市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是广大市民反映和投诉的焦点问题。但面临噪声污染的严峻形势,防治工作仍显不足。主要是:
(一)噪声污染管理体制不顺。当前我县噪声污染管理职能的实施主体主要是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其中环保部门拥有专业检测设备,但执法能力薄弱,也不是城市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执法主体,而城管、公安部门有执法权限,却无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缺乏执法能力,执法权限与执法能力矛盾较为突出,管理效果不够理想。
(二)噪声污染执法受到限制。一是界定难。主要是噪声证据在法的规定上很难确定,目前我国“噪声污染”的定义是“单一+超标+扰民”的概念,即单一声源超过国家标准、影响公众的属于噪声。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噪声污染多属于单一声源符合排放标准,但多重声源叠加后超过标准,显然不可笼统的对所有单个声源的主体实施惩治。二是取证难。噪音是稍纵即逝的感觉污染,很难留下作为惩处的证据,若不采用专业设备检测,即使超过法定分贝数,制造噪声者矢口否认,执法人员也难于依法定论。三是处理难。虽然国家早在1996年就颁布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如条款中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违反公安机关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但由于一直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造成一些恶意、长期制造噪声行为缺乏取缔、查封、关停等行政强制手段,噪声执法震慑力不够,执法效果不尽人意。当前,执法措施基本是以口头劝导为主,对流动性噪声污染,至多也只是暂扣高音喇叭。
(三)噪声污染紧系城市规划。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城市规划相对滞后,城市功能细分不完善,导致城区居住、商业混杂矛盾较为突出。多数居民建筑属于一楼餐饮店、服装店、二三楼娱乐场所、四楼及以上商品房的商居混合模式,在客观上形成了底层噪声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现实,加大了噪声污染防治难度。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推进城市文明发展的需要。文明城市是安居乐业的城市,是安静祥和的城市,争创文明城市必须大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减少城市噪声。安静无噪声的环境是宜居城市、幸福城市的内在要求。要祛除城市的“吵闹与喧嚣”,必须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再次,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落实法律法规的需要。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有利于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噪声污染执法意识,进一步加大打击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为的力度,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最后,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回应市民投诉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及时解决广大市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将是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由点到面、由治标到治本、由现象到本质的变化,也必能争取到全体市民的最大支持。因此,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社区宣传栏等阵地和媒介,普及噪声污染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知识,宣传开展噪声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共同防治噪声污染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噪声污染环保审批。按照环评的相关法规和程序,严格招商引资项目的声环境评估,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防止噪声扰民。禁止商住楼的商业铺面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业。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噪声设施不完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未通过噪声排放验收的项目,一律禁入,对于不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文化、工商部门不得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验收合格的噪声防治设施未经主要监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变动,防止出现一边治理、一边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的恶性循环现象。
(三)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宏观上,要将降噪纳入城市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不同区域的声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域,划定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提高不同时间段的噪声达标率。微观上,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一是交通运输噪声方面。加强对新建道路建设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与建筑物的防护距离及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建筑物隔声性能。加强道路及行道两旁绿化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绿化带,选择吸音效果好的树种,阻止和吸收噪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新铺设道路尽量用沥青罩面,减少汽车与路面的摩擦噪声。开发商在售房前必须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的声环境状况及建筑隔声情况。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合理划定重型、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路段或时间,实施限速、限行等措施,探索实施全城禁鸣。二是工业噪声方面。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管理各类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城市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厂界噪声全部达标排放。对于城市建成区内有固定边界的其他单位,其边界噪声也必须按照相应环境噪声功能区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达标排放。三是社会生活噪声方面。结合“完美社区”建设,鼓励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居民装修和居民区内、公共休闲广场跳舞、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管理,有效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影响。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流动摊贩等噪声扰民的整治,严格控制医院、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内的商业噪声扰民现象。四是建筑施工噪声方面。严格施工工地管理,引导施工单位使用低噪装备,进一步规范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和条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大夜间无证施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在保证市政重点工程进度情况下,严格控制建成区范围内夜间施工。
关键词:公路环境保护公路绿化
近几年来,公路交通运输业的蓬勃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公路交通对环境的破坏作用也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因此,加强公路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已迫在眉睫。
公路对环境地影响主要表现为公路对社会经济地影响、对生态环境地影响、对大气环境地影响、对声音环境地影响、对自然景观地影响等。
在以上几个方面地影响当中,公路除了对社会经济环境有所贡献之外,如果采取措施不当,会对其他几个方面造成严重的后果。
公路对生态环境地影响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包括新建公路对动、植物生活环境地影响、对占用土地造成的土壤流失地影响、对农作物环境地影响以及公路对水环境地影响,尤其是对饮用水源地影响。
公路对大气环境地影响主要是指公路在建设当中产生的扬尘和在道路通车以后车辆排放地污染。在施工期间,公路施工的特点之一是大量开挖土基,少则几十万立方米,多则上百万立方米,造成的粉尘污染是相当严重的。在公路运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汽车的尾气。汽车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黑烟、碳氢化合物、醛及含铅颗粒物等。汽车排放污染与车速、运行状态以及车辆位置到受到污染的地点的距离等因素有关,当汽车匀速行驶时,一氧化碳(CO)的排放与车速成反比的关系,而氮氧化物(NOX)则相反,氮氧化物(NOX)的排放随车速的增加而增加。汽车排放污染与道路服务水平有着密切地关系,在服务水平较高的路段车辆的排放污染要小于服务水平低的路段。另外,排放的污染同车辆位置和受到污染的位置距离有关,例如:一氧化碳(CO)浓度的分布与路基高度及到路边的距离成反比。根据资料显示,当路基高度在3米以下或路堑时,一氧化碳(CO)浓度的最大值出现在路边外,随着离路边的距离增加而减小,当路基高度在3米以上时,一氧化碳(CO)浓度的最大值出现在离路边20~25米左右,然后随离开路边的距离的增加而减小。在平原地区的道路上,离路边25米处的一氧化碳(CO)的浓度为公路上的一半左右,而离路边150米处,浓度则减至公路上的10~20%。
公路对声音环境的影响主要指公路产生的噪声影响。噪声是一种公害,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环境,使人们受到伤害。公路产生的噪音来自于两个方面: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音和运营期车辆在公路上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公路噪声除发动机和车体所产生的噪声以外,特别严重的是高速行车时车轮与路面强烈摩擦时产生的声音,加上路堤提高,噪声能波及很远的地区。噪声的大小与车速成正比,随车速的增加而增加,当车辆加速时,噪音增长约为2~9dB,重型汽车的噪声比轻型汽车大,因此,在公路交通中,噪声随大型车在总交通中的比重增大而增大。另外,交通噪声还与道路纵坡和交通量的大小有直接关系。当交通量小于1000辆/小时,噪声与交通量近似的呈正比的关系。因机动车行驶产生的噪声污染是非稳定的、长期的,其危害也是较大的。
公路对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公路构造物与自然景观相互协调,尤其是公路穿越旅游区或旅游景点时,如何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就更为重要。因此,在公路设计中运用美学,提高公路现行设计质量,改善公路及其周围环境,增进交通安全和为司机、乘客提供舒适的旅行环境,减少对原来自然景观的平衡和谐地破坏,点缀和丰富道路两侧的自然景观是十分重要的。地形情况不同,公路线形组合应该随之变化。对于平原微丘区,地势比较平缓,路基的填、挖不大,平、纵曲线半径都很大,因此,视线不易受到限制,透视可以很远,不过容易形成视觉上的单调,这时应当通过道路两侧的绿化和美化处理来进行协调。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它已经成为了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国家和政府陆续制定了减少公路对环境破坏的政策措施。例如:北京市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轻型汽车排放标准,这个标准相当于90年代初制定的欧洲一号标准。其他一些城市也相继制定了新的尾气排放标准。从2000年起,全国将禁止使用含铅汽油等等一系列措施,目的是降低车辆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另外,治理环境污染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例如:在噪音敏感点和噪音污染超标的地段修建隔音墙,将公路修建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地区。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施工机械的噪音扰民问题,采用多种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等。而在治理各种环境污染的措施当中,主要措施之一是进行公路绿化。
公路绿化是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目前公路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设计中含有公路绿化的内容,但一般不尽完善,还常常出现绿化设计与线路设计不配套的问题,往往当道路竣工通车时,线形流畅,路面整洁,标志、标线齐全,惟独绿化工程跟不上。这主要是人们目前对公路绿化的意义认识不足,认为绿化工程关系不大,早些晚些完成没什么。另外是公路绿化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还不完善,也给公路绿化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成功的公路绿化,不仅可以美化路容、改善景观,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噪音干扰和防止环境污染。绿色植物在进行光合作用过程中,吸收二氧化碳,释放出氧气,有关资料表明,地球上60%的氧气来自陆地上的植物,每公顷阔叶林(相当于1公里公路两侧单行行道树)每天能吸收1000kg的二氧化碳,释放出730kg的氧气,可以供1000人所需,一般来说,一个人一天需要0.7kg的氧气,有10平方米的树木或25平方米的草坪,就能自动调节空气中CO2与O2的比例平衡,保持空气清新。植物在进行光合作用的同时,还会吸收二氧化硫、氯气、氟化氢、氨及汞、铅蒸气等,例如成片的松林,每天可以从1立方米的空气中吸收20毫克的二氧化硫。公路两旁的树木对汽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等有害物质有强烈的吸收和净化作用。因此科学的选择具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树种进行公路绿化,对降低车辆的排放污染,净化空气是很有意义的。树木能够降低噪音,是由于树木能够将投射到树叶上的噪声反射到各个方向上,树叶的轻微震动使得噪声能量消耗而减弱,据测定,快车道的汽车噪声,在穿过12米宽的林带后可以降低噪声3~5dB,穿过40米宽的防护林带时,噪声会降低10~15dB。
公路绿化还可以对公路起到保护作用,树木或草坪通过树冠、根系、地被覆盖等可以固着土壤、涵养水源、阻止或减少地表径流、降低雨水冲刷路基地危害,在高填方路段,这种作用更加明显。树木在它的生命活动中,除了利用太阳的光和热以外,还可以吸收周围空气中的能量,一公顷阔叶林,夏季每天可以蒸发2600升水,草坪等植物的叶面积,一般为地面面积的20倍左右,茸密的茎和叶通过蒸腾作用,能使周围空气中的水分增加20%左右,因此,绿化后的环境将比露天地区气温低5~6℃,而且湿度较大,且变化缓慢,可以造成特殊的“小气候”,这样可以调节路面温度与湿度,对防止路面老化起到一定的作用。
另外公路绿化还可以改善交通条件,为高速行车提供保障。主要表现在:
1、可以通过视线诱导来指示驾驶员道路前进的方向。尤其是在竖曲线顶部等路线走向不明了地段,可以使路线走向变得十分明显,有利于驾驶员的安全行车。
2、防眩作用。白天,树荫可以遮挡阳光,减少阳光对司机产生的眩光,而最重要的是位于中央分隔带上的树木、矮篱等,可以有效地防止夜间对向来车所产生的眩光,防止由于眩目所产生的交通危险。
3、调节明暗变化。尤其是在车辆驶入光线很差的隧道中时,由于人的眼睛不能立即适应明暗地变化,往往会产生短暂的视觉障碍,因此,在隧道两侧种植一些树木,利用树荫来调节隧道内外的明暗强度,对行车安全十分有利。
4、可以对车辆及驾驶员产生保护。车辆与路外物体发生碰撞时,道路两侧的树木可以有效地降低车辆及驾驶员受损害地程度,尤其是在山区等地形险要地段,行道树更成为保护生命财产的重要手段之一。
对公路进行绿化,也是美化路容、舒适旅途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公路沿线有四季常青的树木以及点缀其间的各种花草时,可以产生与自然交融、气势壮观的感觉,给人们以优美、舒适地享受,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
公路环境的改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需要从多方面进行不懈地奋斗,因此我们应当倍加努力,为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12[JTJ/T006-98]
(2)黄小骆、黄良然、温少玲《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中、德公路
建设与环境保护研讨会论文报告集,1994年8月。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环境;影响;评价
城市道路交通是指城市中方便人类交流,主要由人、车辆、道路及交通环境构成的最基本的动态系统。城市道路交通是支撑城市经济良好发展,支持各类产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物质承载者。近年来,由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城市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关注,道路交通系统作为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也吸引了大量的研究人员的关注。笔者经分析后总结了以下几方面有关城市道路交通对城市生态坏境的影响。
一、城市道路交通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
1、城市道路交通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1.1道路交通消耗了大量的资源
1.1.1道路交通占用了大面积的土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拥有自己的车实属平常。车辆的增多使得交通拥挤现象愈发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道路的建设也在不断加速。城市变得越来越拥挤,寻找空间的目光就锁定到了城市周边的土地,许多耕地和绿化都被拿去修建公路等,大量土地资源被占用。
1.1.2道路交通系统消耗了大量的能源
正如上面所提到的,车辆的燃料消耗了大量的汽油,而在资源匮乏的今天,亟待相关专家寻找途径扭转这种状况,以上海为例,上海目前汽车保有量以达到250万辆,每月至少消耗50万吨的石油。除此之外,交通系统消耗的电能也不容小觑,由于消耗之大,城市本身根本无法负荷,90%的能源都需外地供应,数量之大令人吃惊。
1.2道路交通引起了许多环境污染问题
1.2.1道路交通系统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众所周知,交通车辆尾气排放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大气环境污染直接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不仅如此,公路扬尘和微粉严重破坏了空气质量,这些无一不是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1.2.2城市交通系统造成的噪音污染
交通系统尤其是交通干道两侧的噪音污染尤为严重,有些城市交通的高峰期噪音甚至超过85dB,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2、城市道路交通对经济生态系统的影响
虽然道路交通有弊,但是它确实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1道路交通为居民的生产消费活动提供了条件。
交通系统是物质、资源及信息转运的基本承载体,有了交通系统,运输效率才得以提高,运输时间才节省不少。
2.2交通系统直接影响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周边的物质开发
交通系统直接关系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更关系着物质、文化和信息的发展和交流。由于交通系统带来的噪音问题,直接影响着城市房价,因为交通噪音的升高直接引起周边土地价格的下降。
正因为如此,城市交通系统的发展才显得尤为重要。交通系统的发展需与经济的发展相平衡,如若不然,城市的经济的健康发展势必会受到影响。所以,确保城市交通系统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一项长远的课题。
根据以上的分析,就其中比较突出的方面提出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影响的评价指标。
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评价指标
1、噪音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作为城市噪音的主要污染源,不仅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而且干扰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将噪音作为一个评价指标非常有必要。在一般情况下,室外噪音应低于55dB,室内应低于45dB,而多数城市居民生活在高于70dB的噪音环境中。已有人提出了一套评价体系,在交通噪音的测试中,可用累积分布声级以及等效连续升级来评价城市噪音,我国是采用等效连续声级作为噪音评价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指标
经调查显示,全世界城市大气污染物中的50%以上来自汽车和其他机动车尾气。我国由于排放标准设定的门槛较低,燃料消耗的不充分,大气污染程度更为突出,因此,严格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迫在眉睫。机动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种类很多,但是大多属于硫化物、碳氧化合物,烟尘、颗粒及异味气体等,成分多达140种。我国有关城市大气环境的影响标准是GB3095,此标准将9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规定,与尾气排放有关的大气污染物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臭氧等。而在城市交通环境的大气污染评价中的指标较少:只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用于评价。
3、土地及绿化影响评价指标
道路交通的建设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对沿线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土地绿化及水环境的影响。道路的建设需要土地,因此也必将破坏原有的树木和绿化。调查显示,城市道路用地占城市用地的20%以上,而我国道路用地也在15%―25%之间。道路交通系统用地应满足此条件:既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不能造成浪费。因此,通常使用一个指标来衡量道路用地的合理性――每个居民平均占道路用地面积。以我国为例,城市道路广场用地指标11―14m2/人。
城市居民对生活的质量要求无疑在不断增长,道路交通为居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但是大众已经不再狭隘的满足于出行这一结果,他们更多的将注意力注意力转移到出行的过程,他们要求这个过程也能给他们美的视觉享受,因此道路绿化系统也需要不断进步和完善。绿化系统的作用不仅局限于视觉美,更重要的是其最原始的净化空气的作用。因此,对城市道路交通绿化系统进行评价也很有意义。交通系统对城市绿化的评价指标主要有:绿地率、绿化覆盖面积等等。
通过这些评价指标,我们可以更好的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使其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进步。
三、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原则
1、科学实用性原则
为使交通系统的发展既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又不至于造成浪费,在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评价时应秉着科学实用的原则对其进行分析评价。
2、定性定量结合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某些因素可以进行量化,某些不可以,因此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评价才更加科学合理。
3、因地制宜的原则
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地理因素不尽相同,在选择评价因子时,应根据区域性特征来进行分析和权衡,做出最合适的评价标准。
4、公众参与原则
居民尤其是城市居民受交通环境的影响非常大,因此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一项评价原则也相当合理,通常公众对交通体系的意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美国环境政策法案就把公众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来指导评价体系。
[关键词]交通噪声;特点;防治
中图分类号:TB5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5-0309-01
0引言
交通噪声已经成为影响最广泛的一种环境噪声。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间交通的日渐繁忙,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国内研究人员已开始研究交通噪音对人们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并争取早日在道路建设及维护过程中加以考虑[1]。
1城市交通噪声现状
在我国,城市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目前仍有1/5的城市交通噪声环境超标[2]。近年来,全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和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有5点原因。一是噪声源控制和治理工作得到重视,一些城市对施工噪声、工业噪声严格管理,降低了工业噪声源和施工噪声源的影响范围;二是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城建改造工作卓见成效,全国大部分城市加大了市政建设的投入,通过对主要交通干线进行拓宽、扩建,及对城市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工业企业外迁,降低了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强度;四是“安静小区”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五是各城市重视控制噪声的法规建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管,进一步强化了建筑施工噪声和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突出控制交通噪声。虽说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和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现实还是不容乐观,城市交通噪声现状依然严峻。
2城市交通噪声的来源
有机动车发动机壳体的振动噪声、进气声、排气声、喇叭声、制动声以及轮胎与路面之间形成的噪声。机动车在低速运行时,以发动机壳体的振动噪声为主;在高速运行时,轮胎噪声就上升为主要噪声。交通噪声主要由动力噪声和轮胎噪声两部分构成。轮胎噪声的大小与轮胎花纹构造、路面特性及车速有关,且主要取决于车速,其强度随车速的增大而增大[3]。总体来说城市公路交通噪声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
2.1路面结构
由于轮胎噪声直接与路面有关,可见路面结构与噪声关系密切,路面结构的空隙率以及表面纹理、摩擦系数等和车辆轮胎花纹的不同组合就会产生不同声级的噪声。
2.2路堤高度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一般为高填方路基,在填方路段,周围越空旷,车辆噪声传播的距离越远。
2.3车辆组成种类
不同公路上交通组成是不同的,但在一定时期,某一公路其交通组成相对固定。相对比较而言,交通组成中大型载重车、柴油车比重较大,由于其发动机的噪声及车身振动噪声大,则对两侧噪声污染也最严重。
2.4行车速度
车辆行驶速度越快,噪声越大,研究表明当车速超过50km/h,轮胎噪声就成为交通噪声的主要组成部分。可见目前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轮胎与路面的噪声。
2.5车辆鸣笛
车辆过多使用喇叭,特别是高音喇叭,可使噪声升级升高7~10dB。
2.6排气噪声
排气噪声是汽车的主要噪声源,它通常让其他噪声要高10~15dB(A)。排气噪声主要是由发动机排气阀周期性开闭所产生的压力脉冲激发气流振动而产生的,噪声能量主要分布在200Hz以下的低频区。
2.7发动机噪声
内燃机机壳噪声是由于机械力作用和气缸中气体受压缩并燃烧产生的气体压力作用在活塞与气缸壁上而产生的,两者都能引起发动机外表面振动而辐射噪声。内燃机噪声和它的燃烧方式、发动机结构、转速、排量、负荷等因素有关,其中,燃烧是主要的噪声源。
2.8轮胎噪声
当车速达到50km/h以上时,轮胎噪声就显得很突出了。轮胎噪声是一种高频性噪声,主查由轮胎花纹和路面之间互相挤压空气所产生的。其中轮胎花纹形状是影响轮胎噪声的重要因素。横肋状花纹噪声较大,竖肋状花纹噪声较小,轮胎噪声变动范围是相当大的。
3、交通噪声的防治
改善和控制交通噪声已成为城市居民的迫切要求。参考国内外对交通噪声治理和控制方法的经验,提出以下几点治理和控制交通噪声的建议[4]。
(1)城区内交通主次干线应合理,密度应适中。
(2)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建设。城市噪声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配合,建议在环保部门的统一协调下,进一步组织相关单位,包括城市规划,交通管理、道路建设等部门联合实施。
(3)上路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凡是噪声等级超过《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制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GB1619-1996)和《农用运输车噪声限值》(GB18324-2001)[5]。
(4)大型机动车辆的限行,城市内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尤其是环保型公交车辆,使高噪声车辆得到有效控制。
(5)对路边建筑物如居民区加装塑钢中空隔音玻璃或夹层玻璃。这样能有效减弱玻璃外面的噪声污染,保护家居的安静环境。
(6)路沿两侧种植绿化带。树木及绿化植物形成的绿带有吸声、隔声作用,能有效降低噪声。根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当绿化带宽度大于10米时,可降低交通噪声4~5分贝。
(7)铺设降噪路面。在普通的沥青路面上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上铺筑一层空隙率达20%~30%的沥青混和料,有助于吸纳噪声。
(8)采用构筑声屏障的方式来降低公路交通噪声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降噪方式。
4结束语
随着政府对环境治理力度逐渐加大,城市环境日益改善,但是城市噪声污染依然严峻。因此治理和控制对人们生活、工作产生极大影响的交通噪声污染已经刻不容缓。目前,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有效地降低城市噪声污染,改善我们的声环境质量,尽可能给人们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已成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宫瑞婷.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分析与对策研究[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4,(01).
[2]杨轶,蒋翼,王婷.公路交通噪声污染分析与防治[J].山西建筑,2009,(27)
关键词:噪音城市环境防治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噪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从物理学观点看,是不同频率和不同强度的声音的无规律的杂乱组合。从生理学观点讲,凡是使人们讨厌的、烦躁的和不需要的声音都叫噪音。噪音的来源主要有四种,它们是交通噪音、工业噪音、生活噪音和商业活动噪音。噪音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音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的现象。根据发生噪音的性质可以分为交通噪音、工业噪音、建筑施工噪音、生活噪音等。其中建筑施工产生的噪音对市民的影响比较大。噪音对环境是一种污染,必须加以控制。
1噪音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
1.1损害听力
据有关检测表明,噪音损伤人类听觉,人短期处于噪音环境时,即使离开噪音环境,耳朵也会造成短期的听力下降,但当回到安静环境时,经过较短的时间即可以恢复,这种现象叫听觉适应。当人连续听摩托车声,8小时以后听力就会受损;若是在摇滚音乐厅,半小时后,人的听力就会受损。噪音对语言交流也产生干扰,噪音对语言交流的影响,来自噪音对听力的影响。这种影响,轻则降低交流效率,重则损伤人们的语言听力。
1.2引起多种疾病
噪音除了损伤听力以外,还会引起其他人身损害。噪音可引起多种疾病,我国对城市噪音与居民健康的调查表明:在强声下,高血压的人会不断增多。某一地区的噪音每上升一分贝,高血压发病率就增加3%。噪音还可引起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噪音可以引起心绪不宁、心情紧张、心跳加快和衄压增高。噪音还会使人的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酸降低,从而易患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一些工业噪音调查结果指出,劳动在高噪音条件下的钢铁工人和机械车间工人比安静条件下的个人循环系统发病率高。
1.3影响睡眠,造成疲倦
噪音会对睡眠产生严重的干扰,人类有近l/3的时间是在睡眠中度过的。睡眠是人类消除疲劳、恢复体力、维持健康的一个重要条件。但较强的环境噪音会使人不能安眠或被惊醒,在这一方面,老人和病人会对噪音干扰更为敏感。当睡眠不足后,工作效率和健康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1.4影响人的情绪
身处噪音污染严重的环境中,会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和不安。长期生活在噪音超标的环境中,人会烦躁不安,精神紧张,影响人的情绪,严重时还会危害人体健康。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噪音污染正在成为城市环境的主要污染之一。同其它污染一样不但影响一个地方的幸福指数,影响人们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产生各种相关疾病,噪音的存在还会影响一个城市地方的对外形象,会对这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治理。
2城市环境噪音污染的防治对策
2.1政府层面:整合资源,加大宣传管理力度,环境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政府的重视程度。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环境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并执行强制性的噪音控制和管理法规,保证城市宁静环境。交通噪音源噪音级别高且流动性大,污染范围广。加宽道路、以立交桥代替平面交叉、在城市的主次干道强化对机动车的禁鸣管理、限制车速、在交道口处安置测声器和数字显示器等措施,均可以降低交通噪音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报导噪音污染防治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以此产生轰动效应,提高企业、单位和个体业户遵守法律的自觉性,采取悬挂过街彩、立公益广告牌等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突出重点,贴进生活,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
2.2实施层面:针对具体领域制定匹配性的治理计划交通噪音的治理。一是应协调好公安、交通、农机、建设等部门,使其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二是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改善路况;三是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四是建设合格的达标区(街),扩大其覆盖率。社会生活噪音的治理。一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控制自由市场噪音;二是公安、文化、环保、工商等部门应联合行动,整顿饮食服务业尤其是歌厅、舞厅、卡拉0K厅等文化娱乐场所,控制噪音扰民;三是带引群众力量,管住管好商业噪音。建筑施工噪音的治理。一是按《建筑施工场界噪音标准》要求,对施工时间作出严格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开展创文明工地树文明形象活动,创建环境模范工程,接受公众监督,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三是足额征收施工噪音超标排污费和建筑施工环境保障金,用经济手段促其治理;四是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工业噪音的治理。一是按《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超标噪音源限期治理,加快污染治理进度,实现达标排放;二是依法强化噪音超标收费,增加企业治理的内在动力,同时为治理筹集和积累资金;三是对居民区内严重扰民又治理无望的小企业、小作坊坚决予以“关、停、并、转、迁”;四是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防患于未然。
2.3整体规划:城市合理的功能分区城市建设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必然导致城市区域噪音源种类和强度的增加,但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旧区改造、城市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与改造,都为改善城市区域环境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城市合理的功能分区,以及完善的、分工合理的道路系统是整个城市区域具有良好声环境的前提。
2.4科学防噪音依靠技术手段,控制传播途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噪音已经成为全社会关心的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噪音控制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城市化和宁静的居住环境都是我们所追求的美好境界。噪音的传播一般分为噪音源、传播途径、接受者3个阶段。传播途径包括反射、衍射等形式的声波行进过程。控制噪音就是在噪音到达耳膜之前,采取阻尼、隔声、吸声、消声器、个人防护和建筑布局等措施,尽量减弱或降低声源的振动,或将传播中的声能吸收掉,或设置障碍使声音全部或部分反射出去,减弱噪音对耳膜的作用,以达到控制噪音的目的。根据噪音传播的3个阶段,可分别采用从声源上降低噪
声、在传输途径上控制噪音、在接受点阻止噪音的途径控制噪音,会起到很好的效果。总之,城市环境噪音污染问题应结合各自的城市特点和现状,由政府牵头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扩大宣传力度,做到整体规划,统分结合,并运用科学的
技术进行预防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