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很多个班级想了很多个方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进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殊留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由于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照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头,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在教育学生时,作为教师应该本着育人的原则进行合理教育惩戒,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中小学生的身心尚处在发展阶段,他们的价值观没有完全形成,所以教师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对待学生,而是要在教育学生改正错误的同时促进其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自己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学生,不是为了给学生造成苦痛,而是为制止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因此,教育要讲究因材施教,敬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既要遵循规则的普适性又要照看学生的个体差异。
从斯金纳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教育惩戒有其自身优缺点,它能够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但是它不能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教育不能仅仅满意于临时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还要努力促成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因此,教育惩戒要与其他教育方式相结合。当我们运用教育惩戒权制止了学生的暴力行为的时候,我们还要通过说理转变学生的认知,让学生熟悉到暴力行为的危害,通过赏识等正面强化的方式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际交往模式。总之,我们不能只满意于不让学生做什么,我们还要让学生明白可以做什么。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
惩戒作为一种不得已才采用的教育手段,其动身点是为了使学生受到教育,而不仅仅是通过强加处罚使学生感受苦痛和耻辱而已。马卡连柯曾特地论述了现代学校处罚制度与传统学校处罚的不同,认为在基于社会严重对立的旧学校里处罚已变成了暴力,成了对学生人格的残酷污辱,而现代学校制度应起积极的教育作用。他反复强调,“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其内容并不重要”,使用处罚应考虑到其教育效果;“处罚应当是教育”,应使被罚者“真正熟悉到为什么要处罚他,并且理解处罚的意义”。
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心情感动的状况下进行,老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学生焦急,老师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
在教育学生过程中,老师适度行使惩戒权,学校、社会、老师、家长在相对统一的规则面前,可以削减相互间矛盾。但对我们老师来说,一定要全面理解《规则》,首先要明白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仍是为教育培育学生成人成才。二是一定把握惩戒的度。三是在惩戒学生中,一定要遵守法律,严守职业道德,《规则》中"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决不为。
好的教育,必定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定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定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一起为了孩子的教育而发力!好的教育一定是以最恰当的方式,把孩子引向更好的路。老师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但家长也要协作,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老师的爱,必定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老师对于教育的信念,从来不曾转变。老师的良苦专心,全都融合在对孩子的“教”与“管”中。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教育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学生的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来为自己壮胆。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当中,对学生的关爱和惩戒占了很大的比重。而怎样去进行合理的惩戒对于老师、学校和家长来说都是一个难题。要考虑怎样的惩戒方式可以正确且成功的转变孩子不良行为习惯,而并非单纯以片面的处罚行为施加到学生的身上。在教育惩戒中,要使学生明错、知错、改错,要使学生知理明理。惩戒方式要合理,做到严慈并济。
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应当是我们每个教育人应当思索的问题。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心情感动的状况下进行。我们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学生焦急我们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对学生的惩戒应尽量避免公众场合,假如对学生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作为家长,我专心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章》,明白惩戒的背后应该是深深的期待,以真诚的`关爱,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我们认为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损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只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由于内疚和担心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希望老师只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易采纳温和式的方法对脾气急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应采纳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易采纳谈心式的惩罚方法。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专心,能平和地接受惩罚。
每一位家长都会信任老师,也会乐观协作老师的教育。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教育惩戒指老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耻辱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耻辱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如此。适当的惩罚能够订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全部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由于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这种教罚已经违反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正确地说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行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当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乐观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行。假如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订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的存在。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行订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就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作为校方和教师怎么理解、认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措施,浅议个人拙见。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扛起教育责任,培育具有“脊梁”的中国好学生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会中的人,人必然要接受家庭、社会、学校各方面的管理,要遵守各项制度,法规政策。而过份赏识教育,会导致家长、社会、学校三方对教育过程中培养学生“成人”认识水平不同,管理缺乏必要的底线意识,规则意识,学校管理的效果甚微,一度教师职业成了“高危”行业,教师不敢管,学校无法管,个别学生“无法无天”。出台这样一个规则,就是为了形成良好的规则意识,古语说:“不以耻,无以正”就是这个目的。
二、要正确的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导向。
惩戒不是目的,惩戒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惩戒的手段最终达到教育的目的,所以是教育为主,惩戒有度。我们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树立起良好的规则意识,锻炼学生承担责任,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因此对于《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作为学校要把好方向,运用得当;要组织教师、学生、学生家长三方进行学习、解读,达到共同育人的目的。
三、方法运用要适度,严慈同体,因材施教。
(一)做到宽严相济,奖罚分明。
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宽以待人,要对所有的学生公正公平,“一把尺子量到位”标准意识。这样才能起到教育惩戒的公平性、威严性和公正性。
(二)做到智慧教育,立威尚可。
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在运用教育惩戒的这个尺度上,尽量不运用教育惩戒规则作为我们教育最好选择,以此达到教育警示的作用。运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情绪激动、冲动的时候不能运用。
2.尽量不在公众的情况下运用惩戒教育,不要有“杀鸡给猴看”这种心理状态,这样的方式是起不到教育效果的,容易让学生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要考虑学生人格尊严,古语说:“扬善于公堂,规过于私密”就是这个道理。
3.惩戒方法不能过于简单,要做到以理服人,事后一定要给学生讲清楚,要让学生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到学生自觉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目的,要让习惯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三)榜样引领,管教同步。
我们教育的终极目的是让学生“成人和成才”,所以仅靠一个惩戒的制度是解决不了的,学生很多行为习惯实际是家庭教育的折射,学校教育的折射和社会教育的折射。因此作为家长、教师,我们要求学生怎么做,而我们自己就必须先做到。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这个道理,起到榜样引领的作用,做到自己与学生同步、同发展。
四、爱是根源,德是根本。
教育是根植于爱的教育,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只有爱,才是教育的万能金钥匙,因此我们要学会用耐心、爱心、童心感化教育学生,让学生在爱的氛围中,过一种幸福完整的学习生活。
总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更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