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跑了三天,才从“百年孤独”里抽离。那深切的孤独,播下种子后,疯长成森林,遮天蔽日的阴沉。一个家族的轮回,命运不停地重复着躲不过的宿命。家族最后一个成员,读着一一被印证的预言,在轰然倒塌的祖屋里毁灭。整个小镇被风沙卷走,和百年家族的故事一样,从此抹去。
下午两点,骄阳炙烤,黄蝴蝶还在我脑中翻飞。那只是书里小小的一个章节,年轻吉普赛的思念是漫天弥漫的黄色蝴蝶,环绕着爱人。在黑暗的剧院,在拥挤的'街道,他的爱就是空中挥舞不去黄蝴蝶,尾随她,追逐她,铺天盖地般疯狂盘旋。接踵而至的死亡,每一个人物的死亡,都寂寞得冷到骨子里。
换上球鞋跑出去,只有烈日和汗水才赶得走书里孤寒。
《百年孤独》这个故事从一对近亲结婚的夫妇开始,因为害怕“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逃离故土,开拓新的家乡,在这个家族的7代人中,每一个成员都有其不能为人所知的“秘密”,他们或守着自己的秘密,或执着于自己的兴趣,总之都深藏着自己,别人同样不能理解他们荒诞的行为。
故事的结束呼应了开头,第6代的外甥与第5代的姨妈结婚了,最后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出生,这个孩子被蚂蚁吃掉。感觉这个家族的命运是从第一代的夫妇结婚时就注定的,最终“遭到惩罚”的不是某一对夫妇,而是这个家族。这个家族延续了这个“诅咒”,也延续了百年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生活不过短短数十载,一个人,一个家族,百年后剩下只有孤独。马尔克斯有这本书描述了南美洲五彩缤纷的文化底蕴。这本书除了主人公的.名字很难记之外,也是一部不错的魔幻主义小说。从小到大,从大到老。一步一步,一点一滴。生活的孤独,心灵上的孤独,对于孤独,有的人只是说心灵上的孤独,也有的人说是世无知己。
但再看完这本书后我认为孤独也是一种生活,生来彷徨,至死独去,孤独寂寞,未曾有人不能体会,但真正能道出其中孤独的寥寥无几,但这本书,却用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幻想世界,道出了孤独,轮回。极力推荐此书。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百年孤独》——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鼻祖,马耳克斯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使你欲罢不能!
一部家族的悲剧史,七代家族成员周而复始、万劫不复的'宿命史,昭示了一个百年预言的实现。
我是带着一种总体上来说是一种沉闷压抑的心境来读此书的,因为书中的故事情节令人不得不沉闷,而书中有关各种神秘事物的描写,却令人耳目一新,在沉闷的故事梗概中增添了一抹亮色,使读者的心灵闪亮发光,变的鲜活明快。
我断断续续用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我彻底被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命运吸引住了,作者马尔克斯把每个人物都标上了独特的烙印,每个人物被描述的那么鲜活,那么富有特色。
一直很想静静的把它看完,可是没有机会,一直推到现在……
一直以来习惯先看简介或者前言,可奇怪的是这本书没有,开篇,即已开始讲述,讲述一个家族——布恩迪亚。
虽然只看了前几章,还没有理出个头绪,不过细细想来,每个人都有追逐梦想的权利吧,布恩的第一代家族,想要用简单的方式提炼出金子,最终他成功了,可是提炼出的还是他原本的金子啊,有些东西,不是追逐就有结果的`吧。他喜欢追逐新的事物,吉普赛人推行什么,他就想到些什么,最终……
其实我觉得他也算得到了,至少得到了失败……
觉得它应该讲的是每个人追逐的那一份自己的梦想,没有其他人理解的梦想时的那一份孤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