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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的成语故事(8篇)

发布人:其他 发布时间:2024-03-28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

终于花了2周的时间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看完了,这本书是以我认为相当缓慢的速度看完的,看完之后居然是一头雾水,无奈又拾起再看了一遍,心境不同,收获不同。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本书中偏见很多,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他指出这本书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从他们成为群体一员之日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

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因此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群体具有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评精神、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书中列举了1792年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万市民几天之内虐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极刑现场,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共和国的敌人”。因此,“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同样,这也可以解释。。。期间红卫兵的疯狂行径,他们失去作为个体时的理智,只知道和接受极端的感情和观念,还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惟命是从,一经煽动鼓舞,便形成了一股极为疯狂可怕的力量,这时理性完全被压倒。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2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首次出版的一部研究群众心理的著作。

开篇就是一个定义: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群体。群体是个活的生物,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即群体心理。

接下来,陈述群体的特征: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与轻信。

本书语言简单通俗直接,一路读下来的感受,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看着书上总结的群体特性,联想着现代中国发生的红卫兵破“四旧”、以及文化革命中的种。种恶行,还有近期新闻中的各种群体事件:例如砸“日系”车辆、各种传销组织等。对于勒庞的总结,我内心是频频点头。几乎认同群体就是野蛮的原始人。

不过合上书,再仔细推敲,如果许多人凑在一起就是群体,那么学校,是一个群体。公司是一个群体。一个读书会,也是一个群体。一支保护国家,抵抗外族侵略的军队也是一个群体。难不成,我们都生存在野蛮的原始社会中。

我想,一些群体表现出来的野蛮个性,并不是因为群体的特性使然,而是组成群体的个体或者群体“领袖”的个性与野心决定的。

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特性,把群体统称为乌合之众,显得简单粗暴。书中列举的各种例子,只选取符合书中描写群体特性的历史事件,更多不符合特性的历史事件就未被提及。

尽管书中的观点显得偏颇,但依然是值得认真读的一本书,其中很多观点更是为我们敲响警钟。

比如,书中谈到“只有靠形象思维得来的简单观念,才会让群体盲目轻信。只有简单而明了的观念是被群体接受的。”进而书中提到“在渴望理想的心灵里,科学是有所欠缺的,因为它既不敢做出过于慷慨的承诺,也做不到像幻想一样撒谎。”为什么谣言可以漫天飞舞,传销的领导者能让加入者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因为他们加工、描述的景象仿佛触手可及。而我们自己也确实是很容易接受那些清晰的图景,对科学深邃的逻辑缺少一种耐心的探索和理解。

正如一面双刃剑,《乌合之众》能让人警醒,也能让野心家找到掌控群众的方法。它提到“只要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书中谈到如何让群众接受自己观念,”改造,改造的方向必须是低俗化和简单化。”

我们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本书提醒我们跳出群体之外,冷静的观察我们所处的群体,冷静的分析群体中的领袖,若“领袖”的动员手段,只是“断言、重复、传染”,那我们可能就要逃离这样的群体,这样的群体可能就会有野蛮的特性。

读完此书,我更清晰的理解潮流、谣言及恐慌。

《乌合之众》,从初读时的惊心动魄,到合上书时的冷静。保持独立思考,不论何时何地,如此重要。这就算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读《乌合之众》有感篇3

勒庞的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心理是社会心理学发展过程中时代表征的重要意义。他对群众心理的研究在后世享有持久的影响,他在书中表达自己的想法时所处在的社会背景,至今已经演变成现代社会和人类政治生活最重要的现象。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从众心理,例如各种共享单车,十一购物等等,用勒庞的话说,群众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各种的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全面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者绝对缪论。

作者在书中过多的强调了群众负面印象,群体心理可以守财奴变成挥金如土,将怀疑者变成信徒,把正直善良的人变成罪犯,把胆小的人变成英雄,书中的群体犯罪的心理学特征在我们检察院办案过程中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本书包含着丰富的现实意义,其中有许多社会现象都隐藏在书中的字里行间,强调了群体中人的行为理性或者非理性的特点。

作为身处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这是无可避免的。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会在生活中作出抉择。到底该选择随波逐流而麻木但轻松的安逸,还是选择打破砂锅问到底但劳累的奋斗与追求?随着社会阅理的逐渐丰富,我慢慢的明白,不成为书中描述的乌合之众的确是很难的事情。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篇4

这个礼拜我们读的是乌合之众,嗯,是沐风所写的中国版的《乌合之众》,以下是读完后想法:

01、一个人变得无脑,通常是各种原因作用的结果,所以不要轻易给别人贴标签。

其次,不要忽视自己的任何一个小缺点,也许哪天他就和其他的小缺点一起共同组合产生化学反应带来不可预见的后果。同理,可以培养一些小优点,也许某个时刻也能大放光彩呢!

02、人们更容易花掉偶然性收入,因为没有可以对标的努力。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家很容易花掉得来的钱,大吃大喝大额购物,消费一些平常舍不得的东西。

偶然性收入会带来另外一个问题:提高大家的消费阈值。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因为购买了不符合自己消费层次和消费能力的名贵产品,提高我们的消费水平。待消费完毕,再回到原来的普通生活水平会很不习惯。

03、利益和安全感算是非理性行为的终极解释,其余都是他表现出来的各种现象。

看起来是人们在路口聚集乱糟糟的一群之后就过马路,其实是因为一开始走的人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增加了通勤效率,于是自然谁也不肯吃亏。还有,当我们闯红灯被车撞了以后,不是白撞,而是哪怕车原本没有责任也得赔偿,这其实就是一种很不好的暗示,暗示随意闯红灯可以增加通勤的效率,风险却并不大。

所以我们的所以过马路的成本是非常低的。我。最终总结人外在形态可以到,内心的各种行为都有其内在规律,不要轻易的批判一个人,也不要让自己轻易轻易的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

外在行为可能乱糟糟,内心却其内在规律,不要轻易的批判一个人,也不要让自己轻易轻易的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

读《乌合之众》有感篇5

个人有意识的行为,会逐渐被群体无意识行为取代

处于群体中的个人,其个人行为很容易被群体情绪暗示和吞并,在个性被共性泯灭的同时做出被情感支配的极端暴躁行为或认知偏差。换句话来说,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之中,他的头脑和个人意志就被净化和隔离,所以理智和主见也就不再属于他们。

群体感情的狂暴更会因为群体责任感的消失而得到强化,道德约束范围的夸大使得个人在群体中有了更大的自由度,平日加以限制的欲望在群体的掩饰下顷刻爆发。

由于群体中存在无思辨和推理能力的理性特性,因此群体中的领袖更像是被赋予了神学的地位和意义,并在外在形式上体现为“宗教的语言”,绝对崇拜与无条件信服,特()有的偏执和无端的妄想构成群体的感性信念,并进一步加深了群体组织被统治和被压迫的低劣地位。

要想很好地领导一个群体,那么领导者就必须在群体的想象力这一方面下很大的功夫去研究。因为真理从来都不是群众最为渴求的存在,相比较而言幻觉与充满诱惑力的谬论更能满足群众幻想的要求,再加之中国式教育的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匮乏,使得人们较少的拥有自由意志和主观能动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能听到的学生思维,就是对现存教育体制现象的完满体现。

我能想象到的关于民主的暴政:苏格拉底死刑、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

无意识情绪的支配、理性的匮乏、盲目的服从与相信、群体意识的感染使人们的行为逐渐被情绪支配且变得毫无回击之力,人们如同被牵线的木偶在集体感染的情况下做出一系列疯狂的行为并不以为然。

正是由于群众的这一特性,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现象,在很多演讲或者辩论当中,情绪感染往往比理性逻辑带来的冲击强大的多,“观察观众的表情变化,来判断自己每句话所达到的效果如何,从而得出采用什么论证证据最为有效的结论”“随时根据现场的反应来改变自己的措辞和演讲方式。”

通过这本书,我收获到:

1、保持理智和独立判断的能力,时刻采取第三人称的监督方式,随时跳脱集体环境审视自身行为。

2、主动培养自己的思辨能力,对待事物要现有自己的观点,然后再去补充自己匮乏的思路。

3、根据群体特性,如若想要获得群体的支持,首要任务是征服其中的灵魂人物(因为他们是可以左右普遍观点的核心人物),其次明确群体想要的幻想

4、不要小看信仰的力量

乌合之众名著读后感篇6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民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体会篇7

现今是一个群体时代,人类也是群居动物,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产生了许多新型高科技,也形成了新的思想观念。新观念在不断地传播,逐渐在人们头脑里生根发芽。无可避免,我们每一天都在参与着群体活动,作为一名学生,经常讲求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影响着我们更有效的学习,整个群体的心理,能暗暗的引导着行动的方向,最终引领整个团队达到目标。仅仅只是一个心理活动就能达到如此的效果,使得我很好奇的想了解群体的特性,受推荐读了《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用许多案例阐述了群体的特征、心理、行为特点,我将从群体的心理特征谈谈我的感受。

群体的一般特征:在群体中个人责任感的约束力低,每种情感和行为都具有传染性,对暗示具有较高的接受程度,群众的行为缺乏推理的能力,却总急于行为。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英雄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热忱的宣泄。

回忆起,在初中的时候,有一个女生因与另一个发生了口角矛盾,其中一个女生故意中伤另一个女生把她在整个班里隔离起来,导致整个班级里的人都不理睬她。发生矛盾这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往往会造成很多人参与进来共同暴力,这并不难的一见,学生时代更是常有。甚至我,毫无关系的却也变成了这个冷暴力者。为何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外人,我们无法避免呢?原因很简单,代价太大风险太高。在迫害没有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很难鼓起勇气逆群体的意志而为,这种个体在群体中表现出来的胆怯明显放任了群体情绪的正反馈效应,越凶残就更凶残,越极端就更极端。在群体中,我们都失去了理性的判断,没有后果,没有明天,我们的不满不只是一件事情的折射,而是日积月累的荷尔蒙。

举个例子,个人在独立的时候是很清楚的,孤身让他一人去洗劫商店,即使受到最强的诱惑他也不会去做,他是很容易抵挡这些诱惑的。但在他成为群体的一员后就截然不同了,他受到了人数赋予他的力量驱使,倘若再给他一个惩奸除恶等使命感的信念,他便可以变得义无反顾,这样的驱使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冲动,并且是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的。

网络暴力,是网络时代里经常出现的令人害怕又无法避免的现象,仿佛拥有着神秘的力量。网络暴力事件就是一个群体活动造成的后果。作为暴力事件中的主力军的数亿网民,很容易就把任何事物推动到人们的视线上,他们之间互相感染,不知不觉中,夸大自己的情绪,力证自己的观点,甚至对不合自己观念的人发出抨击,只相信自己相信的,根本不重视了寻找事实这一重要环节。曾经就有网民夸大甚至编造新闻去攻击他人,最后事实被揭发,根本与先前的大不相同。此等事件,与书中所提到的群体的特征不谋而合。群体是冲动的、易变的和急躁的,容易轻信,缺乏理智的。这很好的解释了为何网民会频频制造出网络暴力事件。在很网络暴力事件中,背后其实都有推手,推手们要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把观念包装,这些形象化外衣下的观念,它们之间没有连续性和相似性的逻辑关系,它们可以随意被相互取代,且群体情绪具有单纯和夸张的特点。利用好这些特性,推手们就很容易的引领网民的思想,舆论的方向,把网民当枪使,颠倒是非。以上事件,对于群体的特征,条条命中。群体的领袖通过断言、重复、传染来控制着无法理性思考的受众。群体的领袖通过个人的坚强意志和不摧的信仰来怂恿着群体的振臂高呼。群体是个可怕的存在,由于它自身的特点,使得它常常会非常危险。群体中的人们由于身处其中,自身的判断力和智慧不再有用武之地,因而时常会做出一些从理性的眼光看来十分不可理喻的事。

群体,如果我们能了解它本身存在的弱点和特性,并加以利用,大大有助于实现领导的功能。给群体提供的观点只有当他们是具体的、简单明了的,才能产生影响。所以,在如今的很多群体活动中,都会有领导者频繁底给被领导者注入观念,反复强化。倘若想要被领导者完成一项任务,让被领导者更有动力的主动的完成,领导者可以将此任务夸大到使命感层次,进行包装,使被领导者容易接受并且愿意去完成。

群体,这样的群体,是难以教化,却极易顺从,难以管理又极易被耸动。聪明的人会变得糊涂,糊涂的人会变得聪明。群体通常只有均质,这就解释了人在群体活动中为何无法保持原有的智慧与理性。

在书中说道:“在集体心理中,个人才智被消弱,从而个性也被消弱。异质性被同质性吞没,无意识品质占上风”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注意自身陷入群体思维,限制阻碍自身发展。也应该思考如何打造优质的群体。处于群体中的我们,首先要选择一个合适自己成长的群体,同时也不要忘记自己做为群体中一员的责任与义务,推动整个群体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不能总是挑剔群体本身,也要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群体。是积极乐观的就要尽可能的去传递,不要害怕质疑。对发现不对的地方也要及时指出,积极沟通改正,不能让群体慢慢的变得乌烟瘴气,因为如果一开始置之不理,最后自己也会被这股灰暗的力量所吞没。所以,做好自己远远是不够的,我们要选择良好的群体,并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去净化群体的环境,我们自身才会更好。

读《乌合之众》有感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研究的是“群体”,勒庞在本书中这样说明“群体”的定义:“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

《乌合之众》原名《TheCrowd》,即“群体”,但译者翻译为“乌合之众”,我认为这也不妥。因为成语“乌合之众”本来是用于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显然这样的一群人只能称作“大众”,他们中的个人仍然保留了自觉的个性、也没有产生集体心理。或许译者另有意图,因为勒庞在书中说过,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来充分利用大众的“服从头领的本能需要”,成为领袖,就可以把乌合之众变成一个有集体心理的群体;但倘若方法不当,领袖也可能沦为群体所唾弃的人。大概译者的理解类似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体可以成就领袖、也可以毁掉领袖。

在读《乌合之众》期间,我欣赏了一下电影《浪潮》。在电影中,文格尔先生所领导的“浪潮”这个小群体确实与勒庞所描述的几乎相同:首先它的诞生就暗含着领袖文格尔先生的偏执与反抗意识;其次,“浪潮”群体有着很高的同质性,有着严格的群体规范,并且“他们从合作行动中获得了空前的一致与满足以及依赖感”;最后他们发展出冲动、谄上欺下、缺乏责任感等特点。比如“浪潮”成员有统一的手势、着装、标志甚至思想;他们为了宣传群体标志而破坏公物;他们歧视未加入“浪潮”群体的人、试图排除异己。

在这个群体的发展过程中,既有主动放弃个性融入集体的马尔科和蒂姆、也有自我意识强烈的反抗者卡罗尔、还有清醒的旁观者莫娜和卡罗尔的妈妈。虽然最后“浪潮”群体在悲剧中解散,但那不是因为卡罗尔单薄的反抗力量和旁观者的阻拦,而是发生的血腥暴力事件使事态发展到严重的地步,导致了群体的消亡。电影告诉我们,独裁之下,群体的力量非常强大,但这种强大的力量是不理性的、难以控制的,它最终会让群体走向消亡。

勒庞在《乌合之众》书中所说的“群体”并不仅仅是独裁统治下的群体,实际上在其他的群体中,由于个人的想法受到他人的想法的影响,或多或少都会失去一些理性和个性,从而成为群体心理的一部分。“为了不失去群体,更为了取悦群体中的他人,他就可能扭曲自己的成本收益计算。”所以独裁统治下的群体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这个群体之中的人完全丧失个性和理性。但是就其他常见的群体如政党、街头群体、陪审团等等而言,这些群体中的个体保留了一定的个性,同时他们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群体内部人员彼此的影响,产生从众心理、失去部分理性。

虽然“由于受到时代和自身经历的局限,勒庞的群体思想中充满了对拉丁民族的不满和对保守的盎格鲁-撒克逊式的民族的向往,充满了对社会主义的蔑视和恐惧”,而且勒庞认为妇女比男性更低级,但是这些奇怪的意识形态观点并不影响本书的本质:勒庞在书中将群体行为特征以及其背后的群体心理特征分析得十分深入,并且包含着丰富的现实意义。总而言之,《乌合之众》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它们掺杂在一起,使得我们在读书的时候需要加以辨别,而且精华之处更值得仔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