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常用范文

家庭农场调研报告(整理5篇)

发布人:网络 发布时间:2024-03-02

家庭农场调研报告篇1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区委农工委《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调查统计的实际情况,现将联络镇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联络镇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食生产,生猪、水产养殖等适度规模经营大户,本世纪初,随着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以及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出现了一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同时,由于绿化经济林的经济效益日益凸显,农户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农户自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加大绿化经济林种植的投入,逐渐形成新的经济作物种植经营大户。截至目前为止,全镇从事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的家庭农户共有13家,其中种植类5家,养殖类7家,种养结合类1家。并有以下特点:

(一)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13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种植类家庭农场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通过土地承包和转让等方式不断扩大规模经营,有5户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从21世纪初开始,通过“稻田养鱼”“围塘养鱼”等多种方法,形成了较为大型的水产养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以及政府招商引资和打造联络特色产业带政策的出台,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海涛、八一等村出现外地企业和本地村民联合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

(二)农场经营耕地面积较大,农场收入逐步提高。有7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4家,占57.1%,100-500亩3家,占42.9%;在加大经营规模生产投入的基础上,年销售额在10-50万的10家,占76.9%,其中20万以上的8家,35万以上的1家。

(三)家庭劳动力发展较为稳定,长期和短期雇工有所增加。由于经营规模较大,家庭农场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具体体现在对长工劳动力上的高素质要求和短工数量上的不断增加。联络镇现有46名家庭农场劳动人员,其中有43名家庭成员,占常年劳动力的93.5%,达到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标准,另有3家家庭农场每家雇有1名长期雇工,占常年劳动力的6.5%,同时13家家庭农场都雇有多名短工,雇工人数在300-350之间,主要集中在瓜果、树木种植和生猪、水产养殖等家庭农场里。

(四)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5个种植类的家庭农场,全部种植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25亩,主要种植西瓜、花椒、葡萄、经济绿化林等,在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特色种植也在进一步的规划发展中,其中江冲、胡桥等村正在形成高粱、秋玉米种植的特色产业带,以此带动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的提高。

二、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联络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营和种粮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仍然解决不了人多地少、农户小规模生产等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困难。

究其原因:一是大多数农民受自然经济思想支配,习惯于自种自收,参加土地流转的愿望并不十分强烈,多数农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或让土地闲,任其荒芜,也不愿意转包他人耕种;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沙地、旱地”等条件差的土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13个家庭农场4个签订了合同,9户是口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镇农户间的小面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二)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财政资金扶持少。

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效益比较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近年来,财政资金虽然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但是我镇满足其扶持、资金补贴的家庭农场项目较少,目前只有1家家庭农场符合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要求,其他12家农场基本都靠自身的资金投入来经营农场,导致农场规模和经济效益发展相对缓慢,制约了我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三)组织化程度低,农户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意识弱。

近年来,国家农业部不断鼓励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予以确立,但我镇1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入或领办农民专业组织,占总数的100%。据调查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难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农民不相信合作社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资金短缺,有些农场主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盈利少,而资金相对富足的农场主往往把盈余资金投入到再生产和扩大经营规模;三是成立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氛围低,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

(四)农场主经营素质偏低,农业生产后继无人。

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畜牧养殖,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化农业发展重任,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几乎都是4、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促进土地流转的动力,土地的有序流转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区农林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责,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尤其要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主体的资金帮扶作用,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三)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依托我镇正在筹建的特色农业产业带项目,积极引进国内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对我镇农户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使其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并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四)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市、区和镇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家庭农场调研报告篇2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发展进展家庭农场过程中,有成绩、有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逐步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一是认识有待提高。家庭农场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兴起的新生事物,是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迫切需要。还没有引起农民群众的足够认识。二是运作不平衡。已经组建起来的家庭农场,绝大部分能够按“章程”进行运作,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带动和牵动作用。而有的还没有运作起来,只是一个空架子。部分家庭农场在机制上也不够健全,影响了发展速度。三是支持力度不够。要使家庭农场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在金融、财政、税收、工商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级政府都应制定扶持家庭农场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在这些方面支持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和运作质量。四是行业保险尚未形成机制,经营风险的限制作用还一定程度存在。农业生产经营不仅受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还涉及到市场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因素。现实中很少有家庭农场自愿参加保险,商业性的保险公司还尚未加入,难以形成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保障作用,家庭农场经济发展也存在保险未跟上的制约。

二、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家庭农场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采取有效的推进措施,加大服务力度,出台相关发展扶持政策等方法,广泛宣传发达省份家庭农场的发展效益,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认识到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特点和优势,增强农民群众发展家庭农场的参与意识,激发农民建设和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为家庭农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同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和价格定期发布等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为家庭农场的建设打好基础。

2、突出培育重点,不断优化家庭农场经济发展结构。地方政府要通过农业项目、涉农信贷、农机配套、农技支持等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重点加快扶持培育一批与现代农业发展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家庭农场,通过扶持家庭农场典型的.发展,辐射带动当地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在土地流转上,鼓励成片土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在生产扶持上,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将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在金融信贷上,建立担保基金,解决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融资困难;在农业保险上,扩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给予政策优惠等。

3、完善培育机制,不断增强家庭农场经济发展活力。针对家庭农场在发展中存在的经营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自然风险偏多等制约和困难,我县不断加大涉农项目、农业技术、农业装备、金融服务等方面向家庭农场建设发展的倾斜,持续完善各类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增强家庭农场经济发展活力,努力开创现代农业发展和改革的新局面。

4、创新金融服务,为家庭农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运用金融租赁、票据融资、集合贷款等方式创新金融产品。一方面,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增设简易服务网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服务品种在农村推广等多种途径,构建多元化服务格局。另一方面,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抵押方式。在继续鼓励农户自愿互助担保的同时,鼓励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探索实行动产抵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农户信用记录;发展农户联户担保,降低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也建立和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信贷经营机制,适当降低农村信贷门槛,为家庭农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家庭农场调研报告篇3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一)发展数量及经营规模。我区工商部门从20xx年初开始办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业务。截至20xx年底,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已达45家。其中,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有7家,占总数的15.56%;10—50万元的有22家,占总数的48.89%;50—100万元的有8家,占总数的'19.05%;100万元以上的有8家,占总数的17.78%。占地面积100亩以下的14家,占总数的31.11%;100—500亩的28家,占总数的62.22%,500亩以上的3家,占总数的6.67%。

(二)经营类型。我区家庭农场经营类型主要分为种植、养殖、种养结合三种类别。一是种植类。共计26家,占总数的57.78%。种植的作物范围包括粮食、蔬菜、瓜果、食用菌、苗木等,以金丰农场、史口润丰、龙居瑞峰、绿地、兴龙等家庭农场为代表。二是养殖类。共计4家,占总数8.89%。养殖范围主要包括生猪、家禽、水产等,以佳园、锦源等家庭农场为代表。三是种养结合类。共计15家,占总数的33.34%。采取种植与养殖相结合的生产形式,以风和日丽、红荷、梅家南苑、史口路路通等家庭农场为代表。

(三)经营现状。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区家庭农场发展势头很好,多数家庭农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金丰家庭农场以小麦、玉米种植为主,注册资金1100万元,流转土地1500亩,是我区最大的1家家庭农场,累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史口镇润丰家庭农场已建成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200亩、苗木繁育基地200亩、采摘园60亩、农事体验及认领基地100亩,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580万元。红荷家庭农场是一家集肉鸡养殖、莲藕种植、淡水鱼虾养殖于一体的生态循环养殖农场,占地面积260亩,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00余万元;现有肉鸡养殖3个大棚,年出栏肉鸡12万只;莲藕池15个,占地180亩,年产莲藕50万斤;淡水虾池6个,占地60亩,年产新品种南美对虾3.5万斤;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肉鸡养殖30万元、莲藕种植20万元、对虾养殖35万元,合计85万元。丽景家庭农场集水产养殖和苗木种植为一体,占地面积600余亩,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00余万元,现有苗圃200余亩、养鱼池400余亩,养殖有鸡、鹅等家禽1100余只;20xx年出售苗木2万余株,出售甲鱼、鲢鱼等水产品8000余斤,实现销售收入40余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数量少、规模小。截至204年底,我区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只有45家,加上未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也不过60余家。现有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较小,45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中有29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比64.44%;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的只有8家。

(二)缺乏奖扶细则。20xx-2014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及“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并表示要扶持其发展。20xx年,山东省已制定实施《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和《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但我区至今仍未出台具体的鼓励家庭农场经营发展的奖扶实施细则。

(三)融资困难。经营家庭农场前期所需资金投入较大,而农业经营见效慢、回笼资金时间长,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比较突出。龙居镇兴龙家庭农场,占地100亩,概算投资300万元,计划发展果树种植和林下养鸡,注册后由于资金周转不畅,一直未上项目,现已转手出让。

(四)土地流转困难。《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要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但受粮食价格上调、部分种植户回流等因素影响,家庭农场难以获得规模连片占地;同时,农村私人间流转土地多数流转期限只有1年,难以满足家庭农场日常经营和扩大生产的需要。

(五)经营者素质不高。据调查,现有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大多在45岁以上,文化层次偏低,缺乏经营管理的知识;而知识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业农业生产,导致家庭农场今后的经营发展受限。

三、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家庭农场是新生事物,很多人对家庭农场的了解及认识有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建议通过网络、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家庭创办家庭农场。

二是加强奖扶。建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家庭农场准入门槛,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将农业项目和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同时,建议抓紧出台具体可操作的金融、科技、人才、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在商标注册、产品认证、日常经营、扩大规模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是增强要素保障。一要进一步提高村级集体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二要建立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缓解家庭农场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三要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争做家庭农场经营者。

家庭农场调研报告篇4

一、全县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二、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家庭农场调研报告篇5

接到上级调研任务后,我们农口组织调研专班到走访了全镇4个类似于家庭农场的种养殖业大户(北堤村王森林、白水湖村王先勇、泗州寺村罗丙田太和村聂正伟),采取数据统计、典型解剖和查阅资料等方法,对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总体情况是发展正常,形势很好,农民满意,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4个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是:农场主中有3个村干部,1个农民,户平劳动力3人;8户农场主共有机械设备12台套(获农机补贴30万元),以种植水稻、小麦、养鱼为主;土地流转总面积555亩,其中耕地450亩、水面105亩,流转涉及68户,有2个农场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2户是口头协议短期流转;租金亩平约450元,最高的是水面养鱼每亩600元,最低的是60元(汉北河河滩),其中流转土地的粮食补贴由土地所有人所得。4户农场20xx年纯收入44万元,户平11.3万元。从4家家庭农场的发展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4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从1998年就开始“捡田种”,2户从20xx年底开始流转,近几年规模发展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台湖、安定、北堤等村出现到大冶等外地地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据统计,全镇经营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有150户。

2、粮食生产得到保障,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4个家庭农场,全部种植粮食,去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50亩,总产量194.1万斤,亩平1134斤(含小麦),一个人种粮可供150的口粮。在粮食生产得到保障的同时,各种特色种养殖的到充分发展,其中白水湖村王先勇种植泥蒿100亩,泗州寺村罗炳田发展精养鱼池160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人均纯收入3.1万元,是当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倍。

3、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4个家庭农场中,20xx年种植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了机械作业,农场主配有机械设备12台套,机械投入105多万元。北堤村村民王森林,自有旋耕机、机耕船、收割机等,加上他组建的合作社成员共有的农用机械10台套,总价值40余万元。他家流转土地200亩,其中本村水田50亩、台湖农场50亩,汉北河滩100亩,去年纯收入20多万元。今年,他计划秋季在本村建一座酱菜加工厂,发展带动附近蔬菜生产;秋播时在汉北河附近3个村季节性流转1000亩,连片种植小麦。

二、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困难。一是部分农户对土地存在思想障碍。有的是“土地命根子”思想浓厚,担心失了地、丢了根,不愿流转;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比如20xx年我镇为了发展千亩螃蟹基地,在迎风、彭李、北堤三村协调流转土地,设计40户的300多亩土地流转协议整整谈了5各月才签订。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旱包子、水袋子”等条件差的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4个家庭农场2个签订了合同,2户是口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市农户间的小面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2、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农业生产后继无人。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比较效益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白水湖村王先勇去年流转100亩土地种粮食,农户每亩的租金500元,他家纯收入也很可观,两相满意。今年他想贷款20万元,扩大种植规模到300亩,因没有抵押无法落实贷款。三是农业人才支撑困难。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都是50岁以上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

3、农业社会化服务还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农机驾驶与维修、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普遍农户信奉“巧种不如拙闭”(施肥)的老信条,不管田里缺什么,搞两包化肥再说。一些农民一季稻谷打五六次药,人家打什么药我打什么药。农村盲目施肥、盲目打药的问题突出,而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面对全镇近6万亩种植面积显得力不从心

4、农业基础设施仍显落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镇域一二三级渠道淤塞极其严重,每到旱涝天气,水马齿苋堵塞河道,农业用水根本不能保障。而改造近40公里的一二级渠,以一个乡镇财政之力,就好比螳臂挡车。二是虽然我镇部分村进行过土地平整项目,但仍然有近半村没纳入进来,农业生产仍有很大不便。三是稻谷翻晒困难,每年水稻收获季节,农民就为水稻翻晒发愁,镇域公路到处都变成了晒场,影响了人们日常生活。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带动土地流转,土地有序流转才能有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县经管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能,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农业基础项目,捆绑利用土地整理、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等各项农业建设项目,疏通河道畅通,加快流转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良好的基础。

4、加强农业人才培养。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5、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中央和省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