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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整理8篇)

发布人:收集 发布时间:2024-03-1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

第一节

收寄验视制度

为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根据《邮政法》和《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收寄验视制度。

1、快件收寄人员要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并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准确注明邮件、快件的重量、资费。

2、快件收寄人员应当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核对无误后应加盖验视章或签字确认。

3、依照国家规定对交寄的物品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快件收寄人员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依照国家规定寄件人需出具身份证明的,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查验和登记。

4、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快件收寄人员不予收寄。

5、在收寄过程中发现用户寄递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已经收寄的邮件、快件中发现有上述物品的,收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对已经收寄的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寄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7、收寄人员不认真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示,切实抓好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确保邮件、快件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会议制度。

一、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安全职能部门召集,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业务(营业网点)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及会议精神,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文件,总结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下季度安全工作任务;

3、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4、交换部门间工作情况,加强配合协作,团结一致,共创业绩;

5、会议内容要详细记录,妥善保管。

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由各部门负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必要时召开多次,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

1、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示精神;

2、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部署本月安全生产任务;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员工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员工有无玩忽职守现象;

5、总结上月有碍于安全生产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三、部门每天例会制度

开工前由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召集,全员参加,主要内容是:

1、了解车辆、人员到岗等准备情况,提醒完成当天工作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2、根据气象、业务量等情况,明确各人任务;提醒遵守相关操作程序。

3、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各种潜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4、强调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确保寄递安全。

5、向员工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反恐、扫黄打非等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文件精神等

5第三节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培训教育制度分为岗前培训教育和日常教育及专业性培训教育。

一、岗前培训教育

1、凡进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未熟知其从事的操作规程,不能上岗。

2、岗前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对教育过程进行认真记录,由受教育者和主讲人、记录人签字留档。

3、教育内容为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指示精神,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各项规章制度,所从事岗位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二、岗位培训教育

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还应根据员工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和培训,让新员工了解所从事岗位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熟悉从事该岗位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从事收寄投递岗位的员工还必须进行禁限寄物品识别处理、收寄验视制度等专项教育。

三、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是公司对员工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不能忽视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日常教育方式有:月度安全教育、节假日前期安全教育、“一对一”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及知识竞赛教育等。

1、月度安全教育:公司规定每月召开安全例会,会议由部门负责召开,全体人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总结回顾上月安全生产情况,部署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中一些不足之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安全教育:公司将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每一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公司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安全生产。

3、“一对一”安全教育:当员工在思想上出现厌恶情绪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隐患及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司必须进行“一对一”教育,特别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必须对其进行“三不放过”教育,以便引以为戒。对思想情绪不稳定的员工,通过“一对一”沟通,使其心中“厌情”释放,轻装上阵工作。

4、安全宣传及知识竞赛教育:这是公司对员工日常教育的一种手段,通过安全宣传、知识竞赛,来提高工员安全意识,达到遵章守纪的目的。安全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一年开展1—2次。

四、专业性培训教育

1、根据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快递企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经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通过邮政管理部门考试、具有快递从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

2、凡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从业经历的员工,公司可选送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接受专业性教育,以取得快递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节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和人命财产安全,保障快递市场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以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到岗到位,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是否适任;

3、是否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是否遵守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是否有交通违章情况;

4、消防设施、分拣输送机械、灯光设备、扫描工属具等是否完整、完好、有效;

5、是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经常性检查:公司职能部门月查和抽查,业务部门自查;

2、专业性检查:监控、分拣输送机械、防暑降温、防火防爆、电器设备、安全台帐等专业检查;

3、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专项大检查;

4、自我安全检查:全体员工应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安全检查的习惯。

三、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有记录、有整改意见和采取的整改措施、有责任人签名,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当场能解决的一定要及时解决。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部门负责人或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职能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对影响快递安全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业整改,安全职能部门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94、对于涉及其他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职能部门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上报邮政管理部门。

第五节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为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行车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车辆(包括各种机动非机动车)。

二、车辆保养应遵循的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保养和停驶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三、保养工作的分类

1、车辆保养工作分为:日保养、月度保养和停驶检修三种,其中停驶检修又分为故障检修和年度检修(测);

2、日保养每天进行,该工作主要由驾驶员负责实施;月度保养每月进行一次,由部门负责检查,驾驶员实施;故障检修一般由驾驶员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送相关厂家实施;年度检修(测)按照车管部门要求进行。

第六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企业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邮件、快件和人命财产安全,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三、经常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实行群防群消,做到每个员工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成立消防应急小组,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自救工作,疏散人员、车辆等,最大限度防止火势蔓延,减少事故损失。

五、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六、对在重点防火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七、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八、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报告或整改。

九、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或酿成事故的,根据公司制度予以处理。

第七节

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方针,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快件和公司人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把损失降到最低限额,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事故及突发事件上报程序

凡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或员工因劳资纠纷停工无法投递快件等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

(一)凡发生前述事故或突发事件,部门负责人或车辆驾驶员应全力组织自救、报警,同时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讲清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害程度、有无人身伤亡及救助要求。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处理事故或突发事件,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一小时内向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邮政管理机构和负有相关职责的公安、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本企业人员死亡或者失踪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邮件、快件一次丢失、损毁一百件以上,或者积压一千件以上;

3、爆炸物、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在寄递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的;

4、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内发生重大事故,生产中断的;

5、可能严重影响寄递渠道畅通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情形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1、本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因面临高额债务追偿或者因投资、经营不善导致无法履行对其他主体的债务,可能影响正常开展寄递业务的;

2、本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因经济纠纷或者违法行为可能被有关机关查封运营设备、设施,或者冻结资产的;

3、本企业分立、合并、投资融资、变更终止协议等,可能影响正常开展寄递业务的;

4、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快件十件以上,或者因故意延误投递邮件、快件被侦查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可能影响寄递渠道畅通的情形。

二、安全信息上报要求

1、公司每季底由安全职能部门向公司及邮政管理部门上报本月安全生产方面所开展的一些工作信息。

2、对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中必须事先上报安全措施活动,对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在表彰的同时必须立即上报。

3、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安生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应当专项报送。

4、对收寄投递过程中发现的禁寄物品应按禁寄物品处理办法的规定立即报告公安、国安、海关等相关部门并报告邮政管理部门。

5、对在检查或收寄投递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现的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不及时报告或故意隐瞒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或处罚。

6、按照《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和信息。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务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务必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

一、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讲安全。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石场各项工作开展常常性的检查,发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准时或期改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准时消退。

4、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采石场

安全生产。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准时照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状况,仔细听取群众的看法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7、加强生活区设施环境爱护,搞好生产区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技术员(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编制企业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3、常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学问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学问的考核。

4、参与本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提交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的措施,准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帮助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准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督促本企业职工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参与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制订,并督促实施。

3、深化现场,了解采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状况。准时订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按章惩罚。

4、常常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立既或限期整改。发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

5、抓好班组安全网络建设,常常开展安全活动,表场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阅历。

6、发生工伤事故要马上上报。要帮助爱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乐观协作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坚决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打算,负责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责任。仔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开好每天班前班后会。依据任务和职工思想状态、布置安全工作。要随时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觉问题准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实行措施并准时上报。

3、班前必需对使用的生产机具、防护用品、设备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仔细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内的安全自查。在任何状况下不违章指挥,发觉职工违章蛮干要马上制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

一、每天上班前,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快会和安全讲话)。

二、对作业区域内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违章作业。

三、以班组为单位做好当天的安全交底,待确认所佩带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才能上岗操作。

四、对本种使用的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隐患不排除不能上岗作业。

五、作业班组做好班组内的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六、班组长对班前安全检查负全责,认真执行安全要求,严禁违章指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8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职责

第一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责任划分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四、人员职责

第一条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第三条

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五条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第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七条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第十条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第十一条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馈工作。

第十二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五、职工安全职责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工程设备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量蒸气、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10-1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痞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办备案。

七、防护

第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八、检查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九、教育培训

第一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己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奖励处罚

奖励内容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十、先进集体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条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五条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十一、先进个人

第一条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条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

.坚决对违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十二、惩罚内容

第一条

发生重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四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十三、工伤事故

第一条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二条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第三条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条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条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第六条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十四、事故伤害

轻伤

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

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失去生命

十五、事故处理

第一条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二条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办报告。

第三条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第四条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条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六条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七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八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玩忽职守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一条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条

对可能造成重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条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

第四条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意的。

第五条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第六条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第七条

违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第八条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九条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十条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十七、总结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