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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的监管职能范例(3篇)

发布人:网络 发布时间:2024-06-03

财务的监管职能范文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理论依据

关于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产生和发展,西方经济学和管理理论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理论、波特-劳勒综合激励模式,为其提供了可借鉴的理论依据。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在一系列理想化假定基础上的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在现实中越来越难以找到,现实的市场经济越来越无法导致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表现出市场机制的调节失灵。信息不充分性与不对称性是造成“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信息不充分性与不对称性,往往使得市场交易双方从名义上的平等变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委托-问题就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情形。

(二)委托-理论

当一个经济当事人(如企业的所有者)把自己的事务委托给某个人(如企业的经营者)后,双方的委托-关系即告生成。

1.委托-问题的产生

企业委托-问题的产生,同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相伴而生,同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密切相关。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条件下,委托人需要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人,但无法完全观测到人的行动,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加之人与委托人目标不完全一致和契约不完备等原因,人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不会总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而行动,道德风险也因此产生。

2.委托-问题的规制

一是实施激励与契约化管理。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必须设计激励机制以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所有者事先要制定一个契约,该契约应尽量把经营者努力结果与其所获报酬联系起来,以期激励经营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努力工作,从而使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得以实现;同时,还要使经营者也愿意在接受契约条件下,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是委派监督员监督。委托人花费监督成本,委派监督员代表委托人对人进行监督,以期将道德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于是,作为监督员委派形式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应运而生。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形成了委托人与财务总监的委托-关系,又产生了需要规制的新的委托-问题。

(三)波特-劳勒综合激励模式

国资委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必须设计恰当的激励机制,促使财务总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波特-劳勒综合型激励模式,为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委派激励机制提供了借鉴依据。

波特-劳勒综合激励模式,是美国行为科学家爱德华·劳勒和莱曼·波特提出的一种激励理论。综合激励模式说明:(1)先有激励,然后通过努力,最终才能取得绩效。激励决定了努力的程度、努力的方向及坚持努力的时间。(2)人的技术能力低、环境限制和角色概念不明,都会影响绩效。(3)绩效是奖酬的依据。绩效的评价既要客观又要准确。(4)奖酬是绩效所导致的奖励和报酬。奖酬分为内在性奖酬和外在性奖酬。(5)内在奖酬与外在奖酬加之主观上对奖酬的公平感糅合在一起,影响着人的满足感。内在性奖酬更能带来满足。(6)从激励到达满足,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任何一个环节上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激励效果。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现状考察

根据前述西方经济学和管理有关理论,目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总监履职独立性受限

由于多头领导的管理体制,财务总监正常履职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局限。主要表现:

1.多头领导的管理体制。目前,财务总监有的由国资委委派和管理,对国资委负责,在国资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有的对国资委和董事会负责,在国资委和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有的由国资委委派,对董事会和国资委负责,在国资委、企业董事会、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后一种形式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限制多。

2.选拔与委任方式不规范。在委托-关系下,以总会计师(或副总经理)转任本企业财务总监,或企业管理人员参加本企业财务总监选拔,不符合财务总监任职回避制度规定,不利于财务总监有效行使监督职责。

3.日常管理机构不完善。一是对委派财务总监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管理。财务总监遇到问题和困难不知应该向谁反映和诉求。二是对企业贯彻执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检查监督不够。一些单位没有认真执行制度规定要求,影响财务总监工作开展。三是财务总监定期例会交流和报告工作制度未有效实行,财务总监后盾支持感不强。

(二)财务总监工作重心偏移

角色定位不准,财务总监职责与总会计师职责混淆,工作重心偏移。主要表现:

1.角色地位偏低。目前不少委派财务总监不是企业董事会成员,只是经理层班子成员;或既是董事会会员,又是经理层班子成员,既对企业董事会和国资委负责,又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财务总监与经营者形成事实的从属关系,难免会使财务总监的工作重心发生偏移,监督职能效果打折扣,甚至出现道德风险。

2.职责混淆不清。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本质特征被混淆,人身兼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双重职责。财务总监既是监督者又是内部人,名义角色和实际身份尴尬。目前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企业,一般不设总会计师职位,财务总监直接兼管企业财会工作。此外,财务总监兼任企业经营层其他实职现象普遍存在。财务总监既要代表委托人利益,又要为经营者利益服务。

(三)履职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受企业发展的惯性等因素影响,企业管理层对财务总监委派制认识不高,执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规定不力。主要表现:

1.对财务总监委派制认识不高。委派财务总监到企业任职,是一种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企业来说,会对组织结构、业务规程等体系惯性产生影响;也会对企业领导及相关人员思维方法、工作习惯等个人惯性产生影响;也必然会受到来自这些惯性的阻碍。一些企业认为,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都是政府或国资委任命的,监事会是国资委委派的,没有必要委派财务总监。因此,难免出现消极对待、甚至抵触情绪,财务总监履职困难增多。

2.支持财务总监履职机制有待完善。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财务总监、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支持配合财务总监行使职权。如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和管理权责;调整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修订和完善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财务总监联审联签实施办法等。

3.执行财务总监审批联签规定有待加强。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对财务总监打开工作局面非常关键。实行财务总监联审联签制度,需要修订企业财务审批流程、投融资操作规程和财务监督相关制度。但是,有些企业财务总监联审联签的制度迟迟不能出台;有些企业相关部门支持不力,财务总监联审联签制度不能有效执行。

(四)财务总监工作积极性不足

薪酬激励和业绩评价机制不完善,财务总监主观能动性作用发挥不足。主要表现:

1.业绩评价标准不够恰当。财务总监职责与经营者职责不同,业绩考核内容应当不同。但是,多数委派单位对委派财务总监的业绩评价,仍然离不开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而对财务总监履职专业评价等关键方面考虑不充分。由于经济利益的趋同,不可避免会加大财务总监的“道德风险”。

2.主观性评价方式不尽合理。主观性评价通常参照企业领导人员从德、勤、能、绩、廉等方面进行企业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包括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领导评价,其他班子成员等同事评价,财务人员、其他部门人员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等下级评价。有的还将企业班子整体测评结果纳入财务总监个人民主测评计分范围。这种主要来源于企业的测评,不利于财务总监从委托人的利益积极努力。

3.激励与约束方式单一。财务总监委派制激励与约束方式,主要是薪酬安排和考核兑现。在实际工作中,财务总监薪酬兑现也难以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波特和劳勒认为,满足自我实现、成就需要的内在性奖酬更能带来满足。公平、合理的薪酬及福利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技能与知识的提升、事业成就感、职业信誉、创造性体现等,正是财务总监委派制应关注的方面。

(五)财务总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财务总监职业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滞后,财务总监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1.财务总监法制建设滞后。一是财务总监准入和退出认证机制不规范。没有对财务总监任职所需的条件和资格提出规范标准。二是认证主体不统一。财务总监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财政部门认定的、委派单位认定的,也有企业董事会认定的。三是财务总监职业队伍建设和教育规划不完善。四是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

2.后续教育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后续培训教育尚未建立专门制度,存在财务总监岗前培训不到位,委派到企业后指导关注不够,后续培训不能满足职能需求,日常交流学习机会较少,针对后续人才培养的机会更少等现象。

3.财务总监自身综合素质亟待提高。目前任职财务总监,有的理论知识丰富、专业水平高,有的会计工作实际经验丰富,但领导能力、全局观念等综合素质不够强。在实际工作中,财务总监不当的工作方法,也直接影响履职效果。

三、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有效发挥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提出以下改进和完善建议:

(一)健全财务总监管理体制,增强财务总监独立性

为了确保委派财务总监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必须赋予财务总监必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健全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体制。

一是理顺委派与领导体制,增强财务总监的权威性。财务总监应由国资委委派,按法定程序成为董事会成员,对国资委和董事会负责,在国资委和董事会领导下工作。

二是规范选拔与委派方式,增强财务总监的独立性。根据财务总监任职回避原则,现职总会计师或其他管理人员,符合财务总监任职条件的,应按选拔任用程序,委派到其他企业担任财务总监。同时增加公开选拔财务总监工作力度。

三是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统一协调委派财务总监的日常考核、履职考评、薪酬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受理财务总监诉求和工作报告,协调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关注财务总监工作动态,组织工作例会和经验交流;监督企业执行委派管理规定等。

(二)准确定位财务总监角色,强化财务监督中心职责

角色概念和努力方向不明,直接影响绩效。为了提高财务总监工作绩效,应当准确定位财务总监角色地位和职责权限。

一是授权参与董事会决策,提高财务总监角色地位。财务总监应当成为企业董事会成员,参与董事会决策。财务总监与经营者既是战略合作关系,又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共同对企业董事会和国资委负责。财务总监以独立身份参加经理层班子重要会议,发表专业咨询和独立监督意见。

二是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准确定位财务总监职责。财务总监以财务监督为其主要职责,不能涵盖或混淆总会计师职责,不宜兼任经营层其他实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由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分管,有利于发挥其监督职能。国资委在受理企业重大财务审批事项时,应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总监的独立审核监督意见。

三是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职位合一现状的特殊考虑。为提高财务总监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应将组织企业会计核算、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和为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支持等职能,从财务总监职责范围划出并入财务部门负责人职责范围。调整后,财务总监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2)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企业财务战略,指导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3)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监督企业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4)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评估监测企业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水平;(5)对企业改制重组方案、重大投融资计划、重大合同签订、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6)对重大财务事项与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实行审批联签等。

(三)加大委派制督导力度,改善财务总监履职工作环境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对委派制的认识。财务总监和企业经营者从不同方面共同对董事会和委派单位负责,使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三者形成有机整体,共同担负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委派财务总监是对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加强国资监管的有效措施。

二是完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财务总监职权。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修订和完善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形成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加大对委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支持财务总监履行职责。委派单位应及时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情况,督导企业修订财务审批流程,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执行财务审批联签规定。

(四)完善业绩评价激励机制,提高财务总监履职积极性

激励决定努力的程度、努力的方向及坚持努力的时间。为了激励财务总监履职积极性,应从绩效评价标准的客观性、主观合理性以及奖酬的公平性着手,完善薪酬激励和评价机制。

一是以专业履职评价为主,确定业绩评价客观标准。财务总监业绩考核,应当以行为过程主导为主,兼顾履职效果;评价方法以定性评价为主,适当考虑定量评价方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履职、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民主测评情况三部分。以专业履职情况评价为主。

二是以董事会和监事会测评为主,调整民主评价主体和权重。对财务总监进行民主测评,应当以国资委、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测评为主,辅以下属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测评,同时增加自我评估内容。企业班子整体测评结果不应纳入财务总监民主测评计分范围。

三是结合业绩评价结果,恰当设计薪酬标准。财务总监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应参照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水平的一定比例或系数设计。绩效年薪应根据业绩评价结果确定。对考评结果称职以上的财务总监,年度实际薪酬总额,应以企业经理层副职平均实际薪酬总额为低限,以经营者年度薪酬总额为高限。

四是采用多种强化手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采用晋级提薪、赞许表扬、改善条件、学习深造、荣誉鼓励、问责批评、降级减薪、免职禁入等多种刺激手段,引导财务总监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五)强化职业队伍建设,建立中长期系统轮训机制

由于财务总监委派制越来越普遍,必须加强对财务总监职业化、科学化管理,提高财务总监个人技术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快财务总监法制建设。推进《财务总监管理条例》起草,规范财务总监管理;实施全国统一的财务总监职业认证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注册登记制度;健全财务总监职业文化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后续教育和人才培养。委派单位应加强财务总监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不断满足职能需求。建议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建立财务总监中长期轮训机制。完善财务总监职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财务的监管职能范文篇2

关键词:民营企业集团财务监管体系构建

一、引言

伴随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民营企业也经历了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很多民营企业已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并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建立了以资本为纽带的民营企业集团经营体系,在经营及管理上更趋向经营多元化以及管理层级化。然而,民营企业集团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与财务监管体系落后的矛盾日益突出,集团总部(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监控不到位,财务信息质量低下,时效性差,财务团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制约现代民营企业集团快速健康发展的障碍,因此对民营企业集团如何构建财务监管体系进行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民营企业集团财务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

根据实践经验,民营企业集团在财务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委派财务总监定位不清晰,难以切实发挥监管职责

在民营企业经营实践中,通常由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向各分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委派财务总监对所派驻的企业履行财务监管职责。在角色定位上财务总监不仅代表集团投资人权益,从工作实质上来看,委派财务总监又是所派驻公司的经营团队成员,还要协助配合所派驻公司总经理工作,分管所派驻公司财务及会计核算工作,并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门报告财务会计信息。我们把这样的结构称之为财务负责人型财务总监委派制,如图1所示:

图1财务负责人型委派财务总监组织结构图

在企业实务中,上述组织架构下的委派财务总监在行政隶属上归属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工作职责是对所派驻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财务监督,表面上具备独立性,但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委派财务总监通常为副总经理级别,为所派驻企业的经营团队成员,在工作隶属上接受所派驻公司总经理管理。这样的财务总监委派层级较低,独立性较差,无法对所派驻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监管,不能切实发挥委派财务总监职责。

(二)不重视财务监管制度建设和执行

民营企业集团通常注重市场盈利机会的捕捉,却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视不足。从目前民营企业财务监管制度层面来看,大多数民营企业集团财务监管制度不够健全,对各成员企业的投资、筹资、采购、生产、销售、会计核算及管理等核心制度尚未形成监控体系,有的民营企业有制度但制度形同虚设,在企业经营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由于缺乏制度保障,民营企业集团对各成员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能长期处于瘫痪状态,财务管理中心更像是一个统计中心,仅仅对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简单的事后加总,实效性较差,财务信息质量低下,财务分析及财务决策基础较弱,容易给集团总部经营层决策造成误导甚至是误判。

(三)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缺乏有效财务监管手段

在民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实践中,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对子公司进行的财务监管手段较少,甚至是缺失,对子公司动态发生的经营行为无法做到实时监控。

(四)总部财务监管人员胜任能力不强,监管意识薄弱

目前中国民营企业集团大多采用家族化运营模式,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的核心岗位由“内部人”担任的现象比较常见,但这些“内部人”往往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财务监管意识薄弱。

(五)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差,不能有效发挥内部监督职能

民营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最初始的动机就是查错纠弊,承担了大量的会计稽核职能,从组织架构设计上也往往归财务部门管理或归属集团财务总监管理,这样的架构设置造成内部审计层级相对较低,独立性较差。限于内审人员配置、专业技能以及审计理念等因素影响,民营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很难切实履行内部监督的职能,影响了集团总部对子公司财务监管的效能。

三、民营企业集团财务监管体系的构建

针对以上民营企业集团在财务监管方面暴露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财务监管体系构建:

(一)明确委派财务总监定位,强化监督职能

优化传统的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明确委派财务总监在所驻企业的角色定位,提升委派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将委派财务总监由财务负责人型向监督管理型转变,明确委派财务总监在子公司监管角色定位。

根据民营企业实际经营和管理现状,建议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强化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参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为确保委派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委派财务总监的日常工资、福利、绩效考核均由集团总部统一发放。在日常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总监的工作重点在于监督经营管理过程,不陷入所派驻公司的日常财务核算事务,这样的委派财务总监架构也被称为监督稽查型财务总监组织架构,如图2所示:

图2监督稽查型的财务总监组织架构

(二)构建统一会计核算平台信息系统

民营企业集团应对信息化投入予以足够重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会计电算化,由集团公司统一搭建会计信息化平台,并授权各子公司规范使用。集团总部设立信息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对各子公司的账套、核算规则进行统一设计,对财务系统终端端口进行统一授权和管理,集团总部财务、内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后台对各企业的账务进行查询、分析,进行实时监控,以加强对子公司的日常监管。

(三)将全面预算管理纳入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过程

全面预算是指企业对一定期间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等做出的预算安排,利用预算对集团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有效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经营目标和财务战略。作为现代企业集团财务监管重要手段之一,建议民营企业集团充分利用全面预算管理工具,要求所有子公司编制全面预算,集团总部可以利用预算工具对各子公司进行跟踪和监督,将各项经营数据和预算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以确保子公司各项经营行为不偏离方向。

(四)建立财务团队培训管理机制,提升财务人员胜任能力

明确集团总部财务监管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将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职责明确写入岗位职责范围,要求新聘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资格和能力,鼓励财务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后续教育及相关资格考试,定期对关键岗位财务监管人员在所属成员企业之间进行轮岗,引入退出机制,淘汰缺乏胜任能力的财务人员。集团总部应通过引进、培训、学习和淘汰等手段,建立集团总部财务监管人才管理机制,以加强民营企业总部财务监管能力。

(五)搭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架构,强化监督职能

针对民营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在业务上归属审计委员会管理,工作上向董事会报告,对各成员企业的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全方位进行监督,提升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

2、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章程,明确集团审计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围绕章程制定相关审计管理制度,例如审计人员的任免、投资专项审计的范围及实施办法、离任审计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等等,上述章程及审计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全集团执行,从内部控制机制上对审计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确保将各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纳入集团审计监督范围;

3、组建合格的民营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团队,根据实践经验,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的审计团队是内部审计高效顺利开展的决定性因素。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以及胜任能力,通常要求内部审计师不仅具备诚信勤勉的行为操守,良好的专业知识以及行业知识储备,更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审计时应保持一种独立的精神状态,公正、无偏见地执行审计活动和评价审计成果,不妥协于任何外界压力,只有这样的审计团队才能胜任监管需求。

综上所述,加强民营企业集团财务监管职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民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特点,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适应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统一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审计人员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的构建适合民营企业集团自身经营管理特点的、科学长效的财务监管体系,并在经营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以促进民营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财务的监管职能范文

关键词:会计工作财务监督财务管理

财务监督管理是指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会计准则等,有效的反映、监控和督促各项经济活动,再借助这些会计信息,全面地、综合地协调、控制、监督经济活动,从而有效地增加经济效益。会计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就是进行财务监管,它在国家经济监督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还是进行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为其他的经济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条件。做好财务监督工作,能够更好地保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还能够有效的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廉政建设,推动经济稳定快速的发展。现在,现代企业制度正在不断的完善,市场经济也在不断的繁荣,会计工作也有了不小的进步,会计工作开始涉及更多的内容,业务处理越来越复杂,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本文主要针对当下财务监管中的各种主要问题,以及财务监督管理的各种措施这两个方面来讨论财务监督管理。

1目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

1.1财务监督不到位,有些领导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依法理财的意识淡薄。在实际工作中,会计职能包括“服务”与“监督”两方面,因为体制的不合理,仅注重了其“服务”职能,最终的结果就是不能使财务管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另外,某些单位领导没有重视财务监管工作,依法理财的意识比较淡薄。如某些单位领导一句话,一纸签字,便随便开支报销,支配资金,违犯财经纪律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经济犯罪的出现。

1.2法制观念不强,法律环境较差弱化了会计监督。现在,一些企业经营者、领导人都缺少较强的法律观念,并不重视会计人员的监督,不在乎是不是违反了《会计法》;而且不少的会计人员即使有监督职能,但是没有监督权力,因为怕得罪领导,而不敢说实话,自觉放弃了会计监督权力。

1.3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进行合理的内控制度对做好财务决策是非常有帮助的,能更好的保障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做出更加正确的决策,减小风险。但是现在即使有些单位已经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是并没有制定相关合理的制度对其进行规范,无法达到制约财务监管的作用,只是流于形式,而未有效执行。

1.4一些部门、单位只从自身利益出发,明知故犯,损害了国家利益。如果国家与单位的利益不一致,有些会计人员会只顾自身利益,视法规、制度于不顾,严重的情况下还会采取隐蔽手段,损害国家利益。

1.5监管部门没有及时的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没有严格的监督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也没有严格的惩处违纪违规的各种行为,最终导致这些问题都不能很好地解决。

1.6财务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缺少责任心。目前,不少会计人员不了解财务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让她们不能通过法律渠道做好财务监管工作。

2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

2.1建立健全财务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为了适应会计改革的需要,国家会计管理部门要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法

规,并制定新的法规和制度;而会计人员在进行监督时要认真

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惩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2.2建立财务内外监管相结合,双管齐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党中央、国务院都高度重视财务监督工作,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此,在注重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及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的检查的同时,还要加强企业外部监督的力度,努力做好财务监管工作。

2.3强化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做到执法严格。修改后的《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等“四个有权”通过对财务监管实施细则的规定,强化法律上对会计人员权益的保护作用。

2.4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财务监督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的保障财务政策的实施,更好的规范财经秩序。为了使财务监管加强法律监督、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职能,需要我们努力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体系,逐步实现监督管理的规范化。

2.5健全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在加强企业外部监督的同时,要建立单位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认真做好财务会计报告,这样才能保障有效的监督单位领导的行为,也让会计人员更好的履行他们的职能。

2.6加强财务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其业务素质。会计职业道德在行为会计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是会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做好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就要不断地提高财务监管人员素质。

2.7加快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现在,科学技术飞速

发展,实现财务监管信息化是做好财务监管工作的必由之路,是提高财务监管水平的有效方法,能够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