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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环保治理方案(6篇)

发布人:收集 发布时间:2024-06-27

废气环保治理方案篇1

江苏某石油化工企业长期专业从事液化石油气(碳四)加工企业的原料及下游产品的供应销售,现已形成年产9万吨异辛烷(烷基化油)产品生产规模。项目主要以异丁烷和丁烯(包括1-丁烯、异丁烯、反-2-丁烯、顺-2-丁烯)为原料,在浓硫酸的催化作用下,经烷基化反应等过程生成异辛烷(烷基化油)产品。其生产工艺包括水洗、脱水、脱轻烃、烷基化反应、闪蒸、产品精制(酸洗、碱洗、水洗)、异丁烷精馏、正丁烷精馏等流程。生产过程中?a生废气中主要含有丙烯、丙烷、异丁烷、正丁烷、二甲醚等多种挥发性有机气体。各车间虽已配备了废气治理相关设施,但仍难以满足现行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因此需要对企业废气排放进行进一步治理。

1企业废气处理现状

企业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异辛烷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区等区域。针对每个区域废气特点,采用不同的废气治理方案及措施。

异辛烷生产车间主要废气为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包括丙烷、丙烯、异丁烷、正丁烷等)。针对不凝气的性质及其资源利用价值,对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及措施见图1:

企业罐区主要由各种原料罐、中间产物罐、废水脱气罐、中和酸罐、中和碱罐、酸雾碱洗分液罐等组成。针对正常工况下各类储罐蒸发损耗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企业采取使用浮顶罐、安装呼吸阀挡板、高温时采取水喷淋以及加强管理等有效措施,使罐区内物料蒸发的损耗降至最低,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当储罐发生故障,罐内的可燃气体通过风管输送至地面火炬焚烧处理。

污水处理区在废水治理过程中,会有硫化氢等污染物产生,但企业目前对这部分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情况很差,存在没有加盖收集无组织废气、没有废气处理设施等问题。

2废气整治方案

通过对企业现有废气处理状况进行分析发现,企业对工艺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合理、处理设施完备,废气能得到有效处理。但对无组织废气,尤其是污水处理区产生的硫化氢等废气处理措施并不完善,需要加以改善。

结合企业污水处理区内无组织废气的现状,采取的改造措施包括:(1)对污水处理区厌氧池池顶、气浮装置应该加盖收集无组织废气,减少无组织排放量;(2)根据实际收集风量采用合适管径风管输送废气至处理装置中;(3)采用切实可行的处理工艺对其进行处理。

由于污水处理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等废气,采用其他处理工艺如生物过滤等易受到温度、pH值、设备占地面积、调试时间等限制而不适合采用。因此,针对废气特点,结合企业实际,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具体措施为在污水处理站厌氧池顶、气浮设备加盖密闭,臭气通过引风机使加盖密封空间形成负压,把密封空间内挥发出的臭气(硫化氢等)通过主风管进入活性碳吸附塔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区废气改造项目所需的主体设备参数见表1。

通过对污水处理区废气处理设施的改善,污水处理区无组织硫化氢废气的排放浓度从初始的0.625mg/m3下降到0.27mg/m3,去除率达到56.8%,达到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的改善了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

3结束语

废气环保治理方案篇2

第一条为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环境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颁布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和环境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由环境保护、病原微生物以及实验室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有关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提出审议建议;审查有关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审查建议。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对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

承担三级、四级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甲级评价资质和相应的评价范围。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安装或者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实验室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第九条建成并通过国家认可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在取得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后15日内填报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见附表),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第十一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实验室应当依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和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设置专(兼)职人员,对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

第十二条实验室排放废水、废气的,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实验室对其产生的废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四条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排放废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

第十五条实验室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其实验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防止环境污染:

(一)建立危险废物登记制度,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及时收集其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等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的专用包装物、容器内,并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和说明。

(三)配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暂时贮存柜(箱)或者其他设施、设备。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危险废物交由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

(五)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堆放危险废物,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七)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实验室建立并保留的实验档案应当如实记录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活动和设施、设备工作状态情况,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置以及检验的情况。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三级实验室,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限期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监测计划,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验室发生泄露或者扩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事故报告程序规定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实验室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反馈被检查单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扩散现场调查取证,采集样品,查阅、复制有关资料,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需要进入三级或者四级实验室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的,应当指定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实验室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实验室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设置专(兼)职人员的;

废气环保治理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制造企业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医药制造企业废气扰民等环境污染问题,督促医药制造企业认真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分局决定开展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医药制造企业,重点以发酵类、化学合成类为主,摸清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项目、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医药制造企业健康发展,改善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医药制造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

(二)医药制造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

(三)医药制造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四)医药工业园区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群众投诉反映的污染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年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做到排查仔细,督促有力,查处到位。

(二)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登记数据信息,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处理处罚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按照不同的生产工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生物工程类、中药类、混装制剂类六项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或地方标准。加强对发酵尾气、有机溶剂、合成废气以及药物提取、生物工程类废气及恶臭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加强对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母液、反应基或培养基危险废物的监管,禁止随意倾倒、丢弃,不按规定处置。

废气环保治理方案篇4

[关键词]化工项目;环境监理;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X3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1-0212-01

引言:化学工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据着非常重要地位,与人们生活有着非常紧密联系,在给人们带来众多便利的同时也对环境发展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化工项目产生污染严重,而且治理难度性较高,项目运行环境风险较高。化工项目与其它类型项目进行综合比对,化工项目建设周期较短、经济投入较高,项目建设施工范围较小。其中包括了基础施工、厂房建设、化工设备安装等等,化工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会产生众多的化学污染物质,不仅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而且对人们生活也会造成非常不良影响。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中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的防范进行深入分析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化工项目污染防治监理要点分析

受到众多因素影响,其中包括化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项目建设规模等众多内容影响,不同化工企业在生产同一种产品过程中,污染物排放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还需要注重的是,化工项目建设完成实际运行情况与环评报告评价存在一定差距,污染物排放也会发生较大变化。为了保证化工项目运行生产中污染物排放可以在标准控制范围内,加强环境监理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是从废气、废水、固体物质作为切入点进行监理工作落实。

(一)废气污染防治

废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就是在废气排放终端对废气进行处理。废气处理方式很多,可以采用吸收回收、富集回收、冷凝回收等众多方式。吸收回收技术主要是利用液体吸收剂将废气转移到吸收剂然后回收利用,其在化工项目生产应用并不是非常广泛,但是该技术却具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而且处理效益也非常可观。富集回收技术通常采用的富集介质为活性炭和沸石,但活性炭富集回收存在一定缺点,就是吸收过程中活性炭温度会逐渐提升最终导致活性炭发生自燃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应用沸石作为富集媒介则不会发生这种不良情况,沸石介质在有机废气回收领域有着较为广泛应用。冷凝回收技术是通过冷却介质将废气冷却分离出来,其关键在于冷媒梯度配置、换热器设置的设置。废气处理方式选择与废气处理成效有着非常紧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依据当前化工项目建设特点进行废气处理方式选择,保证废气处理成效可以达到预期设想。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废气的特点,结合利用热力焚烧、催化燃烧、膜处理等多种处理技术,加强废气处理技术的融合,避免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废气污染防治环境监理过程中,重点是核实废气产生种类,采取的废气处理方式是否能满足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

废水预处理主要目的在于减轻或降低后续污水综合处理的难度与负荷,其对于污水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控制以及污泥处置的影响较大。一般要求各车间做好废水预处理工作,主要针对高含盐废水、高氨氮废水、难降解有机废水、含重金属类废水等的预处理。高含盐废水的预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有蒸发浓缩(三效蒸发、四效蒸发、五效蒸发)和MVR等;高氨氮废水的预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有提氨、精馏回收氨、成盐蒸发浓缩等;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的预处理主要采取高级氧化、絮凝沉淀、蒸馏或焚烧等;含重金属类废水的预处理主要采取物化沉淀、离子交换或膜浓缩等。在废水污染防治环境监理过程中,重点应核实废水是如何分类的、如何进行分质预处理的、配套的预处理设施能否满足预定的技术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

固废污染防治包括固废预处理及暂存场所的设置。固废预处理的最直接目标是减量化和安全化。固废主要包括精(蒸)馏残液、残渣、废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等。固废产生后首先是要将其稳定化,易于暂存,建议采用桶内储存,防止固废产生恶臭外逸。精(蒸)馏残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用相对低的温度进行干燥,减轻重量。在固废污染防治环境监理过程中,重点是核实固废产生特征,其配套建设的暂存场所是否满足固废设计规范,做到存储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二、化工项目风险防范监理要点分析

环保部在2012年很短的时间内连发2个重要文件(即环发【2012】77号、环发【2012】98号),明确要求了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环保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风险防范。化工项目风险防范环境监理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等。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虽然建设单位及所属企业是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但是环境监理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并对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监理人员应当对预案编制情况给出指导性意见,重点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成立、预案的分级响应机制的建立、应急救援及抢险器材的配备、应急监测系统的建设、事故应急演习等内容进行监理。

(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

根据行业特点,化工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隐患是液体化学品泄漏、消防水、污染雨水的排放进入周边水体,大气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等。液体化学品泄漏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依靠车间、罐区地面的防渗、防腐蚀设计,并配套建设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消防水、污染雨水以及事故性排水主要依靠事故废水收集、导流系统的建设以及事故应急池的设置。化工企业的隐蔽工程主要是指防腐、防渗体系的建设以及收集、导流体系的设置。隐蔽工程的监理主要以“旁站”结合收集资料的方式完成。限于环境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及工作经验,很难判断防腐、防渗工作是否符合国家相应建设标准,因此我们必须查看工程监理日志,以确定防腐、防渗工作是否能够达到建筑防腐蚀施工及验收规范。事故应急池监理的重点是容量大小核算、是否具有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事故池能否接纳收集的事故废水、防腐防渗工程是否满足要求等。如果在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应急池容量不足、事故池不能完全接纳收集的事故废水、事故应急池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等情况,应立即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另外,雨水排放口应设置阀门井,设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与雨水管道间设置“三通”,并安装切换阀。初期雨水池容积应符合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初期雨水池应设置自动控制的液位泵,确保将初期雨水或事故状态消防水泵打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环境监理人员应当对风险防范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对风险防范措施的规范建设,通过“旁站”等环境监理方式规范隐蔽工程的建设。

结语: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是项目试生产以及项目“三同时”验收最主要的依据,但仅仅依据这两份依据材料是不够的,国家、省出台的一些强制性政策也是重要补充。因此,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掌握环保政策、法规的动态。环境监理工作是环评工作的延伸,是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申请连接纽带,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未提出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不切合实际、风险防范措施过于笼统等。环境监理单位必须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帮助、指导建设单位采取针对性、可行的方案,并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上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调整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通过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形式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参考文献

[1]王冬朴.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拓展趋势分析[J].上海环境科学.2005(01):77-78

废气环保治理方案篇5

**街道环保工作在天府新区环统局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围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巡查工作:

1、我街道制定了《2018年环境巡查计划》,将辖区内排污企业按照排污总量大小和环境风险高低,划分为A、B类企业,A类企业为重点巡查对象,每月巡查一次;B类企业为一般巡查对象,每2个月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状况、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在巡查的同时填写《成都市污染源现场巡查记录表》,并存档。对群众反复投诉,污染比较严重的砂石场、沙发厂等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管。

2、协助区环保处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起,并对排污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及时向环保处反馈情况。

3、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4、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根据空气质量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加强检查巡查,减轻大气污染,保护公众健康。

二、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采取应对措施,开展扬尘管控、机动车管控、涉气工业企业的巡查检查工作。

2、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汽修厂、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的VOCs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检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查漏补缺,形成工业源VOCs管控企业台账和汽修行业台账。

3、配合市经办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察巡查,对出现反弹的家具厂采取断电措施强制关闭。

三、环境安全工作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宣传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加油站、贝尔化工、家具厂、医院、商混站、废弃资源回收站、污水处理厂等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切实做好整改。深入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加强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工作台账。

四、危废申报工作

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按照新区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汽修厂、家具厂、贝尔化工、卫生院等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年度申报登记,并督促企业登录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年度转移计划备案、申请电子联单。

五、环境信访工作:

2018年上半年,我街道共接到信访投诉4件,街道环保办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健全环保信访及污染投诉工作档案。

六、环保宣传工作:

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及6.5环境日宣传活动。围绕世界地球日“珍惜自然资源,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主题,以及第46个六五世界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中国主题,深入学校、村(社区),利用坝坝会、张贴横幅标语、宣传展板、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了丰富多彩的的环保教育实践活动。倡导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村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全民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共建美好家园,共建美丽中国。

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在新区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后,街道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摸底工作,并配合新区污普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清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了现场清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个,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9个。普查员们实地核查其生产状况,并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为下一步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废气环保治理方案篇6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我区的环保工作有了新的成就,基本实现和完成了2005年提出的计划目标和任务。*年度我区城区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90%,饮用水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达标率100%;北沙河入黄河口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按功能区达标。

(一)污染控制与污染防治成效显著。重点开展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固废治理工程”。

--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控制燃煤污染为重点的

蓝天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不懈地狠抓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成烟控区11.2平方公里,实现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在*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支持下,完善了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实现了我区环境空气监测的自动化、科学化。面对全区工程开工面积增大的实际,我们不断加大对建筑工地和扬尘渣土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一是对开工工地进行登记备案;二是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制度,规定运输路线;三是加大对违规车辆的查处力度,“管、防、打”并举,建筑垃圾渣土无序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一律做到:挂(悬挂防护网)、净(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场地干净)、撒(定期撒水,防止污染)、围(现场采用实体围墙或彩板墙围档)、盖(严禁渣土运输车辆途中沿街撒漏),有效的控制了扬尘污染。政府领导,多部门参与、联合执法,集中清理取缔违规石子厂、采矿场31家,停办了采矿证,全部限期拆除了开采设备;建立了矿山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反复回潮”现象的发生。长清热电厂结合技改工作,对除尘设备进行了改造,严格控制燃煤含硫量,燃煤含硫低于0.65%,确保了外排污染物的稳定达标。长清第二水泥厂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不断提高粉尘技术处理能力。*创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增上先进污染设备,改生产工艺,并投资3000万元,新建了脱硫除尘设施。严格执行《*市*大货车违章进市及噪声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采取两级把关,互相监督的措施,加大车辆审验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在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中严格把关,对汽车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年审,不准上路行驶,直至整治合格,全年共年检机动车12528辆,尾气首检合格率98%,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80%。

--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碧水工程。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了《北沙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为北沙河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一步加强了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加快,一期土建工程、预处理工程、办公楼、配电室、污泥压滤机房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备正在安装,争取年底投产运行,实现日处理污水2.5万吨。开展了严查水环境污染专项行动,对近70家污水排放单位进行了认真排查摸底,划定了污水排放大、中、小户和污染危害重、中、轻单位,依法下发了限期治理通知了30余份,在我们的督促下,重点污染源佳宝集团第二奶牛厂完成了废水的治理,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加强了对三产服务业所排污水的控制,及时处理了多起污水污染环境的来访案件。在我们的有力工作下,城区餐饮、洗浴等服务行业都采取了简便宜行的污水治理措施,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切实做好大学科技园的污水防治工作,对于大学科技园入驻的各大高校,我们在市局的帮助下均督促已入住学生的院校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基本达到了中水回用的目的。

--以创建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2005年开展了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新建噪声达标区面积6.8平方公里,实现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并按照“安静小区”的创建标准,建成长清一中职工公寓“安静小区”一处,顺利通过市局验收。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城区及办事处、乡镇驻地场所的噪音污染整治,对违反规定的一律给予治安处罚。中、高考期间,对公共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时间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应考环境;实行昼夜巡查和随时接访制,有效地遏制了居民区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在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机动车辆行驶路线,设置禁鸣标志,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控制交通污染源,为市民营造了良好生活、学习环境。

--以固体废物防治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对全区13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摸清了全区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年全区医疗废物纳入全市集中处置,处理率达90%以上,避免了二次污染的发生,阻断了传染性疾病的末端传播渠道。全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实现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二)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不断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2003-2005年环保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均达到1%以上;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2003年已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又被省法制办评为先进单位;近年来我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并将环保教育与环保公益活动融入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培养学生正确的环境观、资源观、发展观,增强学生保护环境、珍惜自然、创造绿色生活的社会责任感。全区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100%,创建各类绿色学校14所。

(三)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巡查、突查、暗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积极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安全活动;2005年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30件,取缔“十五(土)小”企业3家,限期整改18家,查处率100%。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法规,做到程序合法、解缴及时、票据管理规范。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加强环保110和机制建设,保证了出警及时、处理及时。共接访42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未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建立了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有效控制了辖区内污染事故的发生。四是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贯彻清洁生产、以新带老、局部削减的原则,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2005年全区共审批各类项目25个。验收各类环保项目4家,拒批属于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的建设项目3个,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100%。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走新型我业化道路,引导*三九益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清第二水泥厂从原材料选用、产品方案、能源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措施等各个环节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并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最大限度的实现废物资源化,减少排污总量。长清第二水泥厂、*三九益民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存在问题:

1.环保宣传、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资金紧张,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环保工作的开展。

二、*年环境保护计划目标

全区SO2排放量控制在1833吨以下,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077吨以下,COD排放量控制在2105吨以下,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城区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85%,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废气处理率99%,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5分贝,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0%。

三、*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1.积极组织《*二00三年环境保护计划》的落实,将环境规划的阶段目标任务具体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并强抓落实工作,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使环境与经济发展做到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有新突破

建立、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不合格、已被淘汰的炉具坚决取缔,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综合利用,支持采用新型的高效处理设备,积极推广清洁生产;进一步加强烟控区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按计划完成烟尘控制区的建设、复查任务。加强汽车尾气监督管理,提高型煤普及率,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减少污染源。在水泥粉尘治理方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3.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对于重点污染源实行浓度与总量控制原则,削减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防止新的重大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水污染严重的状况。年末,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并建设除磷脱氮、污水回用设施,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辖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4.噪声和固体废物方面

采取有效措施,使城区内道路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城区区域噪声平均值在控制55分贝以内,严禁在城区内新上噪声污染企业,完成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复查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处理,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100%,医疗废弃物实行集中收集焚烧处理。

5.认真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对污染重、危害大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起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调查工作,加快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速度,抓好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和推广,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严禁从事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我区的生态环境。在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城市周围设立秸杆禁烧区域并落实禁烧区责任和措施。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化肥、农药的亩均使用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对石材开采业的监督管理,降低山区植被、地质地貌的破坏程度,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四、*年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1.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以强化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决策者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督与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断提高全县的环境质量。

3.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三同步”发展方针,统筹规划,依法决策,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严格限制和禁止新上能耗高、污染重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消灭污染。

4.加大环保投资力度,促进污染治理

建立企业为主,财政收入、银行贷款相辅等多种筹资渠道,为企业治污提供更多支持,对不达标或超大型总量排污的企业要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利用经济手段来促使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5.积极开展环境科研监测工作,大力发展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