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组合。一是以突出服务职能为重点,合理设置机构。将原行政机构5个综合办公室整合为“一办、三中心”;将原7个事业站所整合为“七个服务队”;将审批和服务职能集中,设立“便民服务大厅”。二是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优化人员组合。根据机关干部的表现和特长,对人员上岗采取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办法,做到人尽其才。
2、围绕群众点题,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广泛了解群众需求。充分利用乡村亲民接待室了解民意,并要求下村干部携带《民情日记》,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二是积极办理群众需求。做到办理内容群众确认,落实过程群众监督,服务成效群众评判。三是开展重点联系服务。通过各中心或服务队包项目、干部包企业或农户等形式,开展重点联系服务。四是实行定期回访服务。坚持定期对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回访,查找不足,限期改进。
3、强化管理措施,健全考评机制。一是建立台帐。各个中心和服务队都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并分别建立了日常工作台帐、实绩考核台帐和责任追究台帐。二是注重评议。成立由乡村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企业主和知名人士等组成的“群众监评会”,监评会对乡镇干部工作每半年评议一次,年终进行总评。三是严格奖惩。乡党委把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直接挂钩。
(二)××县××镇
1、转变职能,重设机构。适应农村新形势发展需要,强化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职能,重新设立了“一办四中心一服务队”,即党政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经济和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包村工作服务队,其中,“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民政、计生、新农合、国土、劳动保障、、调解等7个岗位,实行“一站式”服务。
2、设岗定责,服务到位。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竞争上岗”的人员配置原则,全面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岗后,再由其按照岗位定编和业务特点选聘工作人员。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设立农业服务科员、计生科员、民政科员、经济发展服务科员等九大类56个服务岗位,为每名干部制订了详细的《职位说明书》,干部与镇政府签定了《服务承诺书》。
3、健全机制,科学管理。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全镇干部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并设立《干部流向公示栏》,每天对干部在岗情况予以公示。二是设立“乡村讲坛”,组织镇村干部讲课或听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三是全面建立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干部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用机制管干部”,量化考核。四是推行不作为干部问责制,对工作拖沓、等10种情形的干部严格问责,限期整改。
(三)靖安县香田乡
1、乡村联动,搭起便民服务平台。一是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原来分散的14个涉农单位集中到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二是成立亲商安商、维权维稳、计生服务、爱心帮扶、科技兴农、文明新风服务等6支队伍,配置便民服务车。三是在行政村设立帮办点,由村干部和乡挂点干部担任服务人员,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户。
2、管理规范,创新高效工作方式。一是设置规范的工作流程。凡群众来电、来访,由接待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分发,相应部门或服务队承办,实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二是分类办件。将群众诉求事项分为即办件、承办件、联办件、上报件,分别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跟踪办理制。
3、办事透明,构建开放监督体系。一是发放“三卡”联系群众。即印有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姓名、分管事务、联系电话的“连心卡”,注明各部门具体管理事务、办理程序、办事要求的“明白卡”,请服务对象填写乡政府为民办事是否满意的“测评卡”。二是健全“四制”规范操作。即受理登记制、服务投诉制、诉求制、公开评议制。三是聘请“五老”监督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代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在一些改革进展较慢的乡镇,70.6%的问卷对象认为乡镇政府职能没有转变,51.6%认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差。在转变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改革中,乡镇仍然存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我市乡镇政府没有转变职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占54%,在对这类乡镇的调查中,乡镇干部认为目前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抓经济、促发展的占50%,执行上级政策的占45%,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占8.8%,农村社会管理的占6.3%,为农民提供社会服务的只占2.5%。可见,不少乡镇政府把发展经济和执行上级政策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对农村社会事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群众的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政府忽视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思想往往表现在:直接干预经济多、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少;抓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多、抓满足群众需求工作少;抓管理多、抓服务少;抓创收多、讲奉献少。调查显示,对转变乡镇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农民认为有必要的占96.9%,没有必要的只占3.1%。
2、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在对尚未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调查中,乡镇办事方便、乡镇干部服务态度好、乡镇干部办事效率高的分别只占23.8%、21.3%、15.6%,相对应的不方便、差、低却分别占31.6%、35.6%、38.2%。由此可见,此类乡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还亟待加强。究其原因,一是还没有围绕建立服务型政府转换工作体制,如没有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二是还没有建立有效的便民服务机制,服务制度不配套;三是还没有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
3、乡镇干部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在对改革不深入的乡镇调查中,12.5%的乡镇干部认为当前的考核机制科学有效,31.3%认为缺乏科学有效性;有17.5%认为当前的考核机制能使他们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32.5%认为不能得到发挥。这些乡镇的绩效考评机制的不完善,主要是体现在:一是岗位职责模糊,职责任务与岗位脱节,权利与责任脱节,工作与考核脱节,“大锅饭”现象严重;二是考核方式模糊,对不同岗位的考核无区别,难以分辨工作优劣;三是考核方式简单,对工作完成情况没有定性定量的分析测评,仅凭印象打分;四是民主测评走过场,无评议标准;五是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联系不紧密,对干部的激励作用不强。
三、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服务功能。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从转变职能,创新体制入手。调查数据显示,在乡镇干部和农民当中,认为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分别占91.3%、88.1%,要创新服务型体制的分别占92.5%、91.2%。
1、解放思想,找准职能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定位逐步明确为:“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执行政策”,就是结合本地实际,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用管理和服务的方式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推动发展”,就是要围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乡镇经济组织、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而不是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服务群众”,就是在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新农村建设、农技、民政、社保、就业、文教、卫生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促进和谐”,就是要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乡村政权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2、更新观念,加快职能转变。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加快职能转变的前提条件。要在更新乡镇干部观念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五强化五摒弃”:一要强化“服从大局”观念,摒弃“本位主义”意识,积极支持改革,跟上全国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步伐;二要强化“不进则退”观念,摒弃“安于现状”意识,增强不改革就落后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三要强化“服务为主”观念,摒弃“管理为主”意识,尽快在思想上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四要强化“方便群众”观念,摒弃“自我中心”意识,把思想转变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上来;五要强化“争先创优”的观念,摒弃“得过且过”意识,积极建立一整套对干部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3、树立形象,强化服务功能。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紧密结合“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学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的过程中着力转变干部作风,塑造“五型”干部,树立新形象。一是塑造“学习型”干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二是塑造“创新型”干部,形成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良好习惯;三是塑造“服务型”干部,形成挂牌上岗、热情服务的良好习惯;四是塑造“责任型”干部,形成敢于承诺、勇于负责的良好习惯;五是塑造“廉洁型”干部,形成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良好习惯。
(二)搭建服务平台,改进服务方式。规范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已被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调查中,乡镇干部和群众普遍认为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很有必要的分别占93.8%和95.2%;在已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群众表示满意的占97.5%。可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是当前转变乡镇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条重要而可行的途径。
1、以便民服务中心为着力点,搭建服务平台。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归并和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土管、林业、医保、计生、就业、农技、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归并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二是选好并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地点选择要方便群众办事,场所设施既要有一定标准,又要量力而行。三是选派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从机关和站所挑选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持证上岗。四是建立乡、村、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采取在各行政村设立帮办点、在村小组设立信息员的方式,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
2、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切入点,转变服务方法。把围绕群众需求、转变服务方法作为转变乡镇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首先,做到“春江水暖鸭先知”,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一是利用“便民卡”疏通群众需求渠道。将“便民卡”印上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姓名、分管事务、联系电话,并分发到每家每户,让群众清楚什么事情找谁办理。二是借助便民服务大厅收集群众需求。大厅工作人员在办理审批事项的同时,要肩负收集群众需求信息的任务,并做好记录,按职能分工转递给承办人办理。三是依靠村组“信息员”收集群众需求。建立村组“信息员”及时收集信息和报送群众需求制度,对他们给予适当的补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四是利用干部下乡收集群众需求。干部下乡携带《民情日记本》,及时记录群众需求,带回后按职能分工转递办理。五是通过民情热线收集群众需求。设立民情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对群众的咨询及时答复,对群众的需求及时转交办理。其次,做到公开办事、科学安排、积极主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以下制度:一是“五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值班长制度。在服务中心设值班长岗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轮流担任值班长,负责协调有关事务、监管工作作风。三是“集中办理日”制度。每个星期固定一天为集中办理日,实行集中办公,其他时间则根据需要安排2—3人值班。四是干部上门服务制度。在生产特别繁忙季节或对因身体原因办事不方便的群众,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以优质高效服务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机制。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要紧紧围绕责任的落实来进行。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第一接收群众需求信息人”的责任,促其过问到底;二是实行分工负责制,强化职能单位的责任,促其负责到底;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强化承办人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实行跟踪问效制,强化责任人的落实意识。
(三)完善绩效考评,形成有效激励。调查结果显示,在占全市乡镇总数54%的改革不深入的乡镇中,普遍没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影响了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对于构建服务型政府势在必行。
1、按照“权责统一、分类考评”的原则,科学地制定绩效考评方案。首先是遵循“权责统一”的原则,把干部的工作任务(权)与工作目标(责)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行考评。一是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不仅要明确工作任务,而且要明确工作目标的完成质量和时限要求,为年度考评打好基础。二是年度考评方案的考评标准要与目标责任书完全一致,不能搞成“两张皮”。其次是遵循“分类考评”的原则,按照干部工作的不同岗位区别对待、分类考评。对包村驻点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办实事,且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认可上;对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做好接待、办证、咨询和其他服务工作上。
一、高度重视,开展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期,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镇在沿海地区务工的农民陆续返乡,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将会逐渐增多,给我镇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带来诸多困难。如何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及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困难,是摆在镇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各单位、村(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一件大事。各单位、村(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面开展返乡农民工各种服务工作,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确保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镇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以及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保所,由罗永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光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和安排部署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单位、村(居)按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等。办公室电话:2746638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听取相关单位、村(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三、明确职责,认真抓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
主管单位部门要深入村组开展调查,切实掌握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建立动态台帐,定期向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辖区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结合本镇实际,开展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帮助解决返乡农民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辖区内返乡农民工的稳定。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一对一,手拉手”、“共渡难关,爱心援助”等活动,及时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要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党建网等平台,开设专栏,定期适合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的信息,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准确快速的信息服务;通过村级远程教育网点,组织返乡农民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要认真开展流动党员“五服务五到位”的工作,把返乡农民工中的党员及时纳入教育管理,组织他们参加正常的党组织生活。
镇文化服务中心: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新闻媒体重点宣传报道全镇各单位、村(居)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的好政策和典型做法,以及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镇社保所:要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台帐,及时、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就业需求和创业意愿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动态管理;为返乡农民工开展就业推荐、鼓励自谋职业,引导自主创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帮扶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百日活动”;积极与省内外用工企业联系,与上级人事劳动主管部门沟通,大力实施劳务输出,缓解就业压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打击非法职介,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镇卫生院:要配合做好返乡农民工医疗和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看病就医工作和返乡农民工子女的计划免疫工作。
镇民政办:对返乡农民工在就业或创业前生活困难,符合《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返乡农民工,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镇派出所:及时掌控返乡农民工情况,做好治安秩序维护,打击各种非法行为,保障返乡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镇计生站: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对返乡农民工计生户的帮扶活动,认真兑现计划生育“奖、扶、医、帮、优、保”政策,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非农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非农技能培训重点围绕服装裁剪、电工、焊工、微机操作、驾驶等返乡农民工感兴趣的项目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围绕“烟、菜、果、药、茶、畜禽”等特色产业开展,拓宽就业渠道,帮助返乡农民工尽快找到就业岗位。要抓好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
镇教育站:结合“两基”工作的开展,及时做好随父母返乡的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镇工会:充分发挥作用,收集用工岗位,用工信息,促进就业,切实维护安置到企业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镇政法委、镇办:要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帮助返乡农民工及时处理好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镇团委、镇妇联:要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妇委会的作用,从思想上引导广大返乡农村青年和妇女群众,正确对待暂时困难,坚定信心谋发展;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提供创业平台,促进就业创业;鼓励思想解放、视野开阔、素质较高、带动力强的返乡农民青年参加基层团组织、妇委会的管理,为家乡发展建设献计出力。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宣传镇党委、政府帮助和扶持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及时反映返乡农民工的愿望和需求,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返乡农民工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要把返乡农民工中的党员吸收到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来,让他们参加正常的党组织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及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每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报送农民工返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1号、国发[]21号文件和省免征农业税试点的相关要求,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积极稳妥推进配套改革,注重体制和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努力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确保经费稳定增长、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综合配套改革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必须突出发展主题,坚持有利于发展、强区裕民的原则。通过改革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发展促进改革。
二是着眼全局,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综合配套改革涉及到利益关系调整,必须从全局出发,认真落实政策,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稳妥推进,把握改革重点的原则。综合配套改革既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又要突出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按照“小政府,大服务”改革方向,精简机构,裁减冗员,理顺关系,大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从根本上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从而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四是民主决策的原则。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敏感问题,尊重实践。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按民主程序决策。
五是协调一致的原则。局部服从全局,坚持整体配合。上下协调,形成合力,防止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干扰改革。
二、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1关于乡镇布局
综合分析我区乡镇布局、区位和服务城市的职能,区三个乡镇分布在市四周。这次改革不进行乡镇撤并,仍保持原有乡镇数量和名称,但各乡镇要结合这次改革精简机构,优化干部队伍,调整理顺职能,合理地做好合村并组后的完善配套工作,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优化、整合资源。
2乡镇党政机构设置
根据乡镇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乡镇党政机构设“三室一所”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共青团和妇联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经济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财政所主要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等工作。
3乡镇事业单位改革
大力整合乡镇站所。改革后乡镇原则上设置“两个服务中心和若干站所”即: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畜禽防疫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计生站、文化站五个站所,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分类管理的原则。原农科站与农机站合并为农业站。乡镇服务中心、乡镇站所实行区乡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体制。利用非国有资产,依靠自有的技术和服务手段,面向农业、农村、农民开展有偿服务的经营性的单位,一律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或中介组织,不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
原则上实行专业归口,大力整合乡镇站所人才资源。以发挥专业人才特长。乡镇政府在调动人员时必须经区主管局同意、人事局批准方可调换人员,严禁乡镇自行调整站所工作人员,以保证乡镇站所人员素质逐年提高;站所人员不均的通过这次改革予以调整,将业务量少的站所的多余人员充实到业务量大、人员短缺的两个服务中心”和站所
4规范上级派驻机构
使用乡镇行政编制。法院、公安、司法、工商、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可向乡镇派驻机构。工商、地税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原则上按经济区域设置。派驻乡镇机构的经费不得由乡镇承担。乡镇设立人武部。
5核定乡镇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三个乡镇均属较大乡镇,重新核定乡镇编制。经省政府批准。每个乡镇领导职数5名(不含武装部长、虚职和挂职锻炼职位)行政编制23个,事业编制35个。改革后,全区乡镇行政编制核定为69个,乡镇事业编制核定为105个。重新核定的事业编制实行财政拨款,编制数额由省实行总量控制,五年内不得突破。
实有人数71人,三个乡镇现有行政编制74个。其中,乡编制25个,实有人数24人;乡编制22个,实有人数21个;镇编制27个,实有人数26人。改革后每个乡镇行政编制为23个,乡需精简编制2个,精简人数为1人;乡将增加编制1个,充实人员为2人;镇需精简编制4个,精简人数为3人。
实有人数129人,三个乡镇现有事业编制105个。其中,乡编制35个,实有人数38人;乡编制35个,实有人数47个;镇编制35个,实有人数44人。改革后每个乡镇事业编制为35个,需精简人数为24人,其中乡需精简3人;乡需精简12人;镇需精简9人。
6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
择优任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岗位需求组织竞争上岗,乡镇机关公务员要按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配备专业人员,留住业务骨干,并按照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全员聘用制。
7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工作指导意见》政办发[]29号)及有关政策予以安置。保证思想稳定、不增加财政支出、不增加社会压力,对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确保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分流人员,实现分流人员的平稳过渡,逐步消化。
1对富余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报组织部门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妥善予以安置。一是担任乡镇“三大办公室”主任,保留原职级待遇;二是免去现任领导职务,离岗学习深造或参加区里的临时性中心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三是对年富力强、熟知农村工作的副职人员,可安排到村一级任村书记;四是采取组织手段,调整交流。除上述安置办法之外,乡(镇)领导干部采取自愿报名,离岗、离职创业,享受区委、区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区委、区政府鼓励有能力的乡镇领导、干部领办企业或到企业任职,三年内保留原工资待遇;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提前离职、离岗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离职、离岗;经组织考核不称职或因健康原则不能坚持工作的免去领导职务。
2乡镇行政一般工作人员。提高综合素质;二是一定时期保留级别、工资等福利待遇的情况下,企业和村任职和自主创业;三是组织调整交流;四是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提前离岗条件,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离岗;五是列编外待岗,等岗位出现空缺时,经考核优先上岗。
3对乡镇富余人员要进行分流。工资逐年递减,三年内完成,公司实行独立法人,自负盈亏。
乡镇还可通过其它有效途径安排富余领导和工作人员。
8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要按照“小政府、大服务”运行模式,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新形势的要求。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区里要严格控制面向乡镇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原区政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改革后。不转移给乡镇承担;需要乡镇政府协助完成的工作,乡镇政府只提供服务,不承担责任;需区里和乡镇共同完成的工作,区里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并赋予必要的权力。
三、推进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区乡两级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重点投向农村,并逐步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原来由“三提五统”承担的农村社会事业经费纳入区、乡财政,打足预算,不留缺口。
2继续实行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本着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原则。从年起全区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通昌政发[]1号)已经统一实行了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即:划分收支范围,体制收入按比例上解,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定五年”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经过两年的运转,运行态势良好,极大地调动了乡镇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乡镇经济长足发展,乡镇财政实力增强,乡镇各方面工作都有很大起色。实践证明,乡镇一级财政体制有利于乡镇小城镇建设和乡镇经济发展,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继续实行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一是加强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及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力度,坚持预算审批制。保证不挤占,及时足额拨付。财政对村的补助经费,乡镇财政所要及时足额地拨付给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区审计局负责对乡镇财政审计,区农村审计工作站负责对村级财务、村干部离任审计及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结合这次改革,区税改办将重新核定乡镇各项转移支付指标。三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乡镇年初要制定预算计划,支出项目要明细分列,各项支出要打足预算不留缺口。乡镇预算计划要报区政府审批。经乡人代会通过方可执行。
3合理划分事权财权。打足预算,不留缺口。
4明确财政支出责任。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乡镇;区政府委托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要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留资金缺口,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配套资金;区政府制定的相关支出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乡镇政府的承受能力。该乡镇负责的事情,必须由乡镇自行解决。
规范乡镇财政的收支。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分类管理的原则,区级要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大力整合乡镇站所。
四、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按照《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要求。
1落实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责任制。区政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学校布局;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经费的统一管理。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积极筹措资金,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各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要对外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建立政府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工作遇到问题。
2严格教职工编制管理。按照省有关部门核定给区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格新聘教师录用条件,淘汰不合格教师。全区乡镇中小学教职工一律实行聘任制。
3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规定。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部分,统一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拨付区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教育,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逐年有所增加。调整优化教育投入结构,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投入占整个教育投入的比重,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经费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教职工工资由区级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标准统一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由区财政按照省定标准统一拨付。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区、乡两级政府要从教育经费中划定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切实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
4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区范围内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保证农村义务教育需要。本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原则,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质量。
五、完善六项配套措施
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根据《关于研究探索化解乡村债务办法的指导意见》《省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欠税清理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1探索和完善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办法。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总的原则是制止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
一是严格制止举新债。各地各部门在农村办任何事情都必须量力而行。决不能通过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举债和担保贷款上项目或向乡村两级组织转嫁支出。今后,谁举债谁偿还,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二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各乡镇党委和各有关部门。对乡村两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实。按债务构成和成因分清类型,主要是分清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欠债、乡办和村办企业欠债,明确偿还责任,分清银行贷款、财政支农周转金、事业单位借款等多种债务类别。分清兴办乡镇企业、农村电网改造、垫付农民农业税、公益事业建设费等举债类别,明确偿还责任,探索债务化解办法。
三是妥善处理税费尾欠。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发生的税费尾欠。暂缓清收,以后再作处理。对改革后新发生的农业税尾欠,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制定还款计划,依法逐步清收,具体工作由区农经局负责。
2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上限控制、贫困户适当减免的原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按照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不得变成固定收费项目。一事一议”筹资上限为每人每年15元。注重实效、控制上限严格规范的前提下,农民自愿通过劳动积累在村里为自己办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应当允许和鼓励。具体办法由区农经局制定。
3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同时加强服务,强化监督,坚决防止“隐形”负担的发生,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区、乡两级不得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和项目。严禁村级举债垫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共同性生产费。
第一。纠正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第二。严禁村级举债垫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共同性生产费用,农经局每年对农民负担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第三。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坚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加重农民负担举报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区、乡农村审计站和农民负担监管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工作。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大案要案,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具体工作由区减负办负责。
4规范和完善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制度。各类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利用各种手段强行服务、强制收费,严禁不服务也收费。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群众公开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增强透明度。
5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优待抚恤、医疗救助等制度。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卫生防疫体系。试点基础上,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
6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和吉政发[]11号文件。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保障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一是对至今未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要结合这次改革在年底完成;二是全面清理二轮土地承包中的遗留问题;三是全面清理农村承包合同;四是妥善解决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由区农经局制定出工作意见。
六、实施步骤
综合配套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
分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区税改办要培训乡镇税改人员。摸清乡镇基本情况底数,制定实施方案,报区税改办审批。
研究政策措施,第二阶段运作实施。组织实施。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后,按步骤组织实施。
做好自查自检,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区税改办按区里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阶段性总结;申请区税改办对进行检查验收,准备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对未达到阶段性目标的限期整改完成。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制。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亲自抓,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改革工作,亲自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切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各乡镇都要根据综合配套改革的任务需要,充实和加强税改办力量,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交通工具,保证税改工作正常进行。
2搞好部门配合。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改革发展的全局高度。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保证改革任务的完成,区税改办协调各相关部门成立五个专题组,一是乡镇机构改革组,由区组织部、人事局牵头,负责核定乡镇编制、领导职数,制定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和人员分流具体政策,做好富余领导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二是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三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组,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涉农配套措施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制定化解农村不良债务办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等,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优待抚恤、医疗救助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改革。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乡镇政府搞好改革。
3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按照省里统一口径搞好宣传。向乡镇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讲清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改革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各层面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之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革、支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