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使用条件
1、在多媒体教室上课必须使用教学软件(计算机软件、多媒体软件)。
2、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取得由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颁发的《多媒体教室使用资格证》。
3、各教学单位在确定下学期教学任务后,统一向教务处申请,经审核后,统一排课,确定教室。
4、非教学计划内的活动,原则上不予使用。
第二条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
1.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在开课前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约定时间到上课的多媒体教室熟悉操作方法;
2.每次上课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网络信息中心;
3.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多媒体设备;
4.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保持屏幕整洁;
5.下课时必须关闭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将设备放回原处,切断电源,锁好控制柜;
6.使用多媒体教室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
7.注意事项:⒈未经网络信息中心许可,教师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避免系统出错;⒉教师的研究成果或其它有用信息请自行注意文件的安全,避免造成损失。
8.上课教师应按操作规程关闭多媒体设备(进行下课处理),并关好门窗才能离开。
9.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不准拿出教室使用。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或自习学生要爱护多媒体教室设施,不得在多媒体教室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揿按各种开关,禁止学生到主控制台上操作,如有损坏设备要追究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
2.课间或课后,不得在控制柜上试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禁止播放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3.屏幕为电动屏幕,不能用手触摸、拉扯;
4.教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
第四条多媒体教室的电教设备维护由网络信息中心承担,主要任务有
1.负责处理多媒体教室的.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异常情况;
2.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常用软件的安排;
3.负责为扩音器的充电电池充、放电,及时更换扩音器电池,保证正常教学需要;
4.在寒、暑假期间整理计算机系统,维护清洗投影机,为开学做好准备。
5.多媒体教室一般不在晚上、双休日及节假日安排使用。特殊情况需安排时,使用人员需向院领导提出申请。
第五条所有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由网络信息中心承担,主要任务有
1.妥善保管钥匙;
2.办理多媒体控制柜钥匙借用登记手续;
3.下课后及时催收钥匙;
4.无特殊紧急情况,不使用备用钥匙。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与电教中心及时联系。
1、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财产由总务处入校产账册,交班级保管使用。
2、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技术管理、使用指导由信息技术组负责、落实。
3、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柜子门锁钥匙由本班级专人保管。
4、授课教师需用此设备,就由班级专管人员负责放学时关闭设备。
5、授课教师按操作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本班级要注意保证设备的整洁,此柜子不放置其他无关物品。
7、设备由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8、遇到故障,班级专管人员及时向信息组和总务处保修,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
9、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为加强学校教学设备管理,确保学校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妥善保管,正常使用,在现代化教学过程中发挥最大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笔记本电脑配发相关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以提高教师办公效率。是教师上网查找有关教育、教学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等的专用设备,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必须进行财产登记,纳入学校公共财产统一管理。
(2)在本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职工,享有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权和保管权。学校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只限于教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为教职工个人配备的笔记本电脑经本人与学校签订协议发出后,原则上不予收回,但使用者自领取笔记本电脑之日起在校工作不满三年的(到龄退休教师满二年),学校将按使用年限收取折旧费用。
(4)按照学校要求,提倡教职工在校办公时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坚持在校每天至少四次上校园网,了解工作信息,利用网络处理日常教育事务。同时按照学校信息处的管理规定,及时上传信息资源,丰富校园网内容,加快校园资源库建设力度。
(5)笔记本电脑在保修期内硬件出现故障,学校负责与经销商联系,一切按经销商和厂方所承诺的服务执行。保修期外硬件维修,由学校鉴定后负责联系维修。不论什么情况,维修费由教师个人负责。
(6)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笔记本电脑遗失,则教职工个人应及时购买同档次笔记本电脑予以赔偿,保证教学需要。
(7)学校每学期要对所配备的笔记本电脑进行核查验证。如发现将学校配备的笔记本电脑被变卖,学校将按原采购价追缴变卖款并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8)笔记本电脑由教师个人保管并负责其安全。在工作时间内,是教育教学办公电脑,教师应经常性使用笔记本电脑上课,创作课件及办公管理等。工作时间内,不得将笔记本电脑用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电视等);工作时间之外,严禁利用笔记本电脑浏览、传播不健康的网页或文件、电子邮件,传播病毒、攻击学校服务器等,由此造成的网络故障或电教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负责。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相关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9)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教学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依照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使用,注意清洁卫生,悉心爱护,禁止私自拆装,防火防盗,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注意易损、保质期短的硬件的使用保养。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如因未按要求使用或野蛮操作等损坏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电源线、电池、光驱等),责任自负。
(10)学校笔记本电脑由教科室(信息处)统一管理。发现违规现象,及时作好记录,由学校予以处罚,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
1、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爱护音乐教室设备物品,如遇损坏,立即通报音乐组负责人并上报相关部门解决。
3、音乐教室设备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其它教师、学生不得使用。
4、任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音乐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5、学生进入音乐教室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音乐课无关的事。
6、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教室。
7、音乐教室为音乐教学场所,主要功能为音乐教学及相关活动、其他人,部门借用须申请登记、归还时要及时检查,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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