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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整理9篇)

发布人:整理 发布时间:2025-10-11

《家》读后感

寒假里,妈妈推荐我读了《百家文》这本书,“勤奋”二字回荡在我的脑子里。

我自以为自己很勤奋,每天在学校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时也能坐下来静静地看看书,和同学们交流学习心得也很有共同语言。可是,我比起《远行千里为借书刘恕》,《映雪而读的孙康》后,我不禁有点汗颜,和他们比我就差得太远了。

在《百家文》中还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在会稽山大战,结果吴军大败越军。一位高高在上的大王一下子就变成了囚徒,可是越王勾践坚定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忍辱负重,带着妻子为夫差当奴仆。终于,得到夫差的.特赦。回到国中,他每天卧薪尝胆,告诫自己不忘国耻。正是凭着这种“发愤图强”的精神,励精图治数年,三千越甲吞了吴。

是呀,人若有“图强”的精神,许许多多的难题都会给你“让道”!以前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写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怎么啦?你的字又“喝酒”了,怎么东倒西歪的!爸爸也时常叹息:“你啊!别的都好,就是字写得龙飞凤舞!叫你横平竖直,你就是左耳进右耳出!”一直以来,我很苦恼,也想写端正些,可写着写着又“重蹈覆辙”——不知不觉中又潦草起来了。一天,表姐来我家做客,她一见我的作业又唠叨开了:“你啊,与其长久的煎熬,不如痛下决心把字练端正。”于是,我买来了钢笔字贴,开始练习起来。可是心血来潮没几天,我又似乎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现在我知道了自己身上缺乏一种持之以恒的“刻苦”精神。“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有一生勤奋,才能有所作为。

《家》读后感

《桥下一家人》是由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创作于1958年,荣获了1959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故事讲述了在巴黎塞纳河桥下生活的流浪汉阿曼德和三个孩子之间发生的故事。

我的感受之一是:流浪汉也有自尊,也会转变。我在读书时,刚开始很不喜欢阿曼德,认为他不喜欢工作,更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他居无定所,成了一个流浪汉。我觉得人要向往自由,但是不能不工作,更受不了他宁愿当一个流浪汉,整天臭哄哄的,而且他特别讨厌小孩子,想把他们打发走,但是渐渐读下去,看到吉普赛女人米勒里说,他讨厌孩子只是因为害怕一颗善良的心被机灵的小家伙们偷走。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交流中,他逐渐改变了他对孩子们的看法。而这三个孩子也把他看作自己的爷爷。突然觉得阿曼德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人,孩子们唤起了他的同情心,他的爱心。

我的'感受之二是:亲情。这虽然是一个残破的、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却让我在里面感到了不是亲情却胜似亲情的可贵。阿曼德看到孩子和妈妈的孤苦不依,心软了,准备去寻找另一座桥,搭建自己的新窝。可妈妈苏西婉留了他,她用一块烟煤在水泥地上画了一个长长的长方形,在下面还画了一个小正方形,长方形是阿曼德的房间,正方形是一个窗户,让阿曼德感受到了家人的爱。

我的感受之三是:爱与责任。圣诞前的那一天,阿曼德得知慈善机构准备收容几个孩子,还将送妈妈去监狱。阿曼德终于无法忍受下去,他做出一个十分困难的决定:去找一份工作,帮助妈妈为孩子们建立一个真正的家。这该是多么巨大的转变,因为有了爱,才有了责任,即使自己很辛苦,也要帮助孩子们实现愿意。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爱与责任,人生活在社会中,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要学会融入社会,创造自己的价值。对于家人来说,我们也要有爱,互相帮助,才能让我们的家更温暖。

《家》读后感篇3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家》读后感篇4

大概从放假前一个月开始,到现在暑假近半,这一个多月来,我夜以继日,诵读不辍,终于把一本《千家诗》总共258首通背了一次。一个多月来,我把它随身携带,随手捧读,可以说是无论何时何地的,做饭间隙,友人茶话之余,和家人一起看电视,甚至陪女儿上兴趣班也带着。诵读的形式更是不拘一格,视环境而定,有时高声朗诵,有时轻吟慢咏,有时闭目默念,有时掩卷回思,更多的时候是随意翻阅,反复品悟。

最惬意的莫过于夜深人静,万籁渐寂之时,独坐阳台,就着一杯热茶,伴着窗外树杪的微响和断续的蝉鸣,读几首诗,看几页小说。累了歇歇。再读几首诗,再读几页小说。真是心无杂尘,倒有闲余,与古人悠然神会,不胜痴醉,不仅没有永夜难消的寂寥,倒常常生出几分难挽时光逝去之匆匆的遗恨……

当朋友听说我在通背《千家诗》时,第一时间是表示不解,接着很认真地说,你应该写一写你的收获。我嘴上说不想写,有什么收获啊,背过就忘,背过就忘,就享受这个过程的清心寡欲吧。可是回头静下来一想,又觉得确实应该提笔写点什么,不说什么收获感触,就算是复习复习,巩固巩固也好啊。

《千家诗》是南宋谢枋得选编的一本诗集,全书按诗歌类别分为“七言绝句”“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五言律诗”“古诗”,共五卷。每一卷都基本按四季变换顺序编排,科学合理,便于读者理解记忆,且诗歌内容丰富,又不乏脍炙人口而我们早已耳熟能详的`千古名篇,作为旧时人学诗的启蒙教材,流传很广。我手头这本《千家诗》,封面以浅浅的橄榄绿为主色,几株欲露还羞、娉婷多姿的荷,淡雅清幽,古色古香,令人爱不释手。“以诗配画,以画配诗”的编排方式使得诗画相得益彰,可让读者更好的领悟诗歌意境。每首诗后面都有今人注评,甚至古人点评,不管是今人古人,都是语言精当,风格无拘,颇能见真性情的,虽三言两语,或只是片言只语,却往往有画龙点睛或一针见血之神效,让人见识大开,涵咏不尽。读之真是有趣,有益。

《家》读后感篇5

《军事家》这本主讲了许多军事家伟大的事情,有奇迹创造者——拿破仑、五星上将-艾森豪威尔、智慧的化身——诸葛亮……。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兵圣——孙武,孙武出生的当天晚上,同在朝为官的孙武的祖父孙书和父亲孙凭赶回家中,全家上下子主人到仆人都沉浸在无比的喜悦氛围之中,孙书望着孙儿,只希望他快快长大,报效国家。

孙书决定各孙儿取名为“武”,孙凭完全赞同。武的字形由“止”“戈”两字组成,能止戈才是武,孙书还给孙儿取了个子,叫“长卿”。

孙武有一个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尤其是兵书,孙家是一个祖祖辈辈都精通军事的家,家中收藏兵书非常多。《皇帝兵书》《太公兵书》、《尚书兵纪》、《管子兵法》……

孙武长大后,写下了巨作《孙子兵法》

后来,到了吴国,被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闾,通过战姬练兵,取得了吴王的赏识。在伍子胥和孙武,吴国内政军事都大有起色,吴王极为倚重二人,把他们两人视为左膀右臂。

吴国打了许多胜仗,从此强盛起来,开始讨伐越国的'战争。在一次越过战争中,阖闾受伤不就病死,由太子夫差继承王位。

随着吴国蒸蒸日上,对孙武、伍子胥这些功臣不再重视,后来由于伍子胥进谏,夫差大怒,逐制造借口,逼其自尽,甚至命人将伍子胥的尸体装在袋子里,扔到江中,不给安葬,这给了孙武一个重大的打击,他意识到吴国无可救药,孙武深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个道理,于是便悄然归隐,息影深山,根据自己训练军队、指挥作战的经验,修订孙子兵法十三篇,使其更加完善。

《家》读后感篇6

智商,情商是听的最多,也是了解最多的。那何为语商呢?作者给出一个定义,它是语言的商数,是语言的组织,运用能力的综合。本书详细描写了成为演讲家所需的技巧,思维方式,训练方法等告诉我们,通过学习,锻炼,人人都可以做演讲家,并举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例子。读完这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很实用的演讲技巧。

上台紧张怯场是常见现象,每个人第一次上台都会这样,没有被对手打败,倒是先被自己的恐惧征服了。知道为什么会紧张,才能针对性的练习。作者总结了紧张原因:没有经验、自我否定、易受干扰。那我们积累经验,自我肯定、解放自我不就行了吗?看完作者的对策会觉得做到不紧张,其实也没那么难。不紧张是我们跨过的第一步,台风的养成也很关键,它能让我们的演讲加分,作者也从坐姿、步伐、手势、眼神、笑容、气息分别做了详细阐述。身体语言也是演讲中很严重的.一个环节,作者很风趣的用“屠龙刀”、“七伤拳”、“神鹰抓”、“一阳指”等动作形象的给我显示了身体语言的魅力。要在演讲上面再进阶升级一下技能的话,那就得从演讲稿,内容呈现方式,语气处理方式以及处理演讲中的危机处理,来让你的演讲水平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做一个最顶尖的演讲家,还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你必须多阅读、多学习,让涵养由内而外的散发。

当众说话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聚会吃饭,开会讨论,集体面试等等。可以说我们除了睡觉,其余一大半的时间都在说话、沟通、表达。这种能力可能是我们个人发展的瓶颈,没有哪一个伟人、名人没有这种能力的。避免吃这种哑巴亏,我们就很有必要围绕演讲来做专项训练。无时无刻不要忘记学习。欲变世界,先变其身。欲变其身,先变其口。

《家》读后感

请问一下:“你有家吗?”哦,你当然有家。要是你知道还有人没有家,只能住在机场,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我想有个家》是由伊芙。邦廷著,RonaldHimler绘图。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和爸爸暂时生活在飞机场,他们都很努力地赚钱,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家的故事。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穷人,他们无家可归,我们要帮助他们。

小男孩和爸爸是两位乐观、细致的人,故事是通过小男孩的嘴讲述出来的。他讲述得平淡而真实,让我时而开心,时而伤感,心情不断地变化。小男孩和爸爸,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生活在机场,每晚都坐着睡觉,以免被保安赶走。如果被赶走,他们真的就彻底没有住的地方了。除了小男孩和爸爸住在机场,还有丹妮一家、斯洛卡姆先生……他们都住在机场。斯洛卡姆先生、威尔森先生和一位女士就被赶出机场了。如果他们有家,他们就不必这样小心翼翼地生活。如果他们有家,他们就不会流浪,会过上美好生活。

我要帮助这样的流浪汉,我的榜样是海莉福特。

海莉福特五岁时,在路上遇到了爱德华,让妈妈给了他一块三明治。从那天开始,海莉福特一直念念不忘当时的情景,她开始在院子里学着种菜,然后送给穷人。她还为穷人建房子,让他们有自己的'家。海莉福特得到了许多人的鼓励和赞赏,也收获了更多的信心。她一直坚持帮助流浪汉。

《我想有个家》这个绘本让我们感受到了伤心和悲痛,我们要向海莉福特一样,关心帮助流浪者,让他们有自己的家。

《家》读后感篇8

当我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禁骤然泪下。这是关于马戏团里黑熊的故事。在马戏团里,阿宝是黑熊舞蹈队里的首领,而且舞蹈也很厉害,但是它却讨厌人们摸它鼻子。还有一头熊叫圆球,它很乖,就是人坐在它背上它都不会反抗。虽然它的舞姿也好,但是却比不过阿宝。有一次,元首夫人驾到,于是马戏团里的人害怕元首夫人被阿宝弄伤,就叫配角圆球过去和她舞蹈。于是,圆球一下子出了名,而因为这事,阿宝开始和圆球不共戴天······后来,马戏团里的人把他关在禁闭室里,可是,为了防止它的舞蹈生涯画上句号,于是就叫阿宝去乌龙山区和那些村民们表演两个月。当他们到楚雄作告别演出,正好赶上一年一度的`火把节,于是,阿宝和那些村民们围着火把一起跳了67支舞,跳完后就和那些人们道别后回到了马戏团。可是回到马戏团后,它又是原来那副模样,于是人们又照样把它锁在禁闭室。阿宝决定绝食,一天天削弱下去,最后它已经奄奄一息,高导演给阿宝播放了它的最后一首曲子,它跳了一伙后,人们给了他掌声。就在这时候,它终于倒下了······

是啊!因为阿宝的粗暴,而失去了动物明星的桂冠和舞台主角的荣耀;因为它的粗暴,现在阿宝的名字被圆球所代替,尽管它的舞姿是那么的好,而且它还扪心自问,没有耍奸偷懒,而且还改正了对陌生人的冷漠和残暴,他决定规规矩矩的做好黑熊,认认真真舞蹈,可是他不服——为什么阿宝这个名字还不是归他所有?就是因为它对圆球还是很残暴,怕伤了它。所以说:残暴没有好果子吃。一定不要对别人残暴,实在不行了也得忍着。当然,也要要面对眼前的可怕的现实,否则,自己不会得到利益。

《家》读后感篇9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