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要歌咏的是一个仅十三岁的抗日英雄,儿童团长李爱民。
李爱民是一个机智、勇敢、坚强的孩子。他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群众的百十条生命。如果不信,就听我给你讲述一段动情的故事!
太行山山坡上响了几枪,一队人快走到敌占区了。爱民站了起来,四处张望着向前走。这时,几个黑影在爱民身前晃了晃。“鬼子!”爱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但他望了一下周围的群众,又使劲咳了三声。大家见状赶快跑开了,爱民勇敢地迎了上去。鬼子军官用冷冰冰的眼神盯着爱民,问他党员在哪里。
爱民感到肩上压着的是全村人民的责任,为了他们的千百条命,我不能说,决不能说。爱民的信念像松树一样毫不动摇。无论军官问什么,他都一言不发。鬼子军官急了,暴跳如雷的他用脚踢爱民,打他,但爱民咬紧牙关就是不说。军官没办法,只好举起枪对准爱民。爱民知道自己不说,性命就难以保住了,即使这样,也要保住全村人民的生命!想到这儿,爱民面对天空大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清亮激昂的口号久久地回荡在太行山脉。年仅十三岁的儿童团长李爱民为保护群众英勇牺牲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回你信了吧,他是多么勇敢,多么坚强!他的故事值得刻骨铭心地记住。我们更应该铭记在心的是:生命是什么,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为人民服务,做有意义的事。心中有一个目标,一生努力去实现它,这样在实现的过程中,你的一生就会不断进取,变得光彩有力!
香港书评人董桥先生在他的《读书人家》一书中写出了读书人的境界,爱书人爱的是字里行间的艺术,更是纸背后的深邃哲韵。对于书的热爱,对我而言乃是读书人的福分和享受。
对于书籍而言,最早接触的还是爷爷为我讲述的古人经典和坊间掌故。那时我只是觉得爷爷学识渊博,我也曾羡慕他读书之多。在后来的日子中,爷爷送我一部线装的《论语》。那是我的第一件关于书的生日礼物,蓝缎面的书封古色古香,像是远古而来的客人。翻阅仲尼先生的哲思妙语,不禁让我感到且安详。无论是孔子的“三思”还是“三戒”,都是那时候我对读书最懵懂的印象。
童年有关读书的记忆源自那本古本经典,他开启了我的读书之旅,也让我从读书的无感变得怡然。在之后我开始阅读古籍经典,譬如《孟子》、《诗经》等作品。从孟老夫子的仁义之道中,我懂得了舍生取义的舍取精神;从“诗三百”中我体会到了诗词的美艳。那么精妙的文字,是我热爱书的原因。在那里,我感受到文字带来的魅力,并从中享受那有关真善美的热爱。
上了初中,随着阅读量的加大,课堂上老师演绎着那些精彩的文章。我时常在幻想,幻想那书中的情节。我也时常因为那书中的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想这便是文学的魅力吧。董桥先生说:“炼字不仅仅是作家的水平,更能从中炼出不一样的精彩和结局。”是的,这或许就是吾恋书的缘故。随手翻开的作品,你不知道书中的人物会发生如何的精彩故事,那扑朔迷离的结局带你的心飞翔,直至书卷的最后一页。
书中的文字告诉我们做人的哲理和人生该有的志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告诉我们人应该有的奋进的目标;《老人与海》告诉我们人应该不畏远方;《人生》告诉我们应该以乐观面对于世。这些我所迷恋的书籍,不仅仅让我学到了作文之术,也让我陶冶了情操,更从中学到了一股不朽的精神品质。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从景致中感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情怀,五柳先生的淡泊名利之情更是我们读书的境界。享受其间的乐趣,与前人对话只为心灵深处的那一块田园乐土,这便是来自于深入灵魂的热爱。
“杨柳青青江水堤……”从楼上传来一河北高考阵阵音乐声。干嘛呢,干嘛呢?走,跟上来瞧瞧!
看!一个小姑娘在床上蹦蹦跳跳跟着电视上学跳舞呢!一会儿摆个造型,一会儿又换个造型,开心得很。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哼!看我怎么超过她。
就这样,我的舞蹈人生开始了……
(第一年——)苦
“噢哟哟——”终于下够50个腰了,真恨自己,回家的时候为什么要看电视不练功?看,老师一来就给了个下马威,上课前要完成她布置的所有任务:“前旁后各踢腿二百个,下50个腰,再甩50个。妈妈哎!救救我吧!老师一句话,晕了两个班。太狠了点吧。
(第二年——)酸
又跳一年了,还没有长进,不过可以上孟州电视台可,呼呼!好高兴呐!万万没想到,排练竟然那么酸。大热天的,天天往舞蹈班跑,好累的哦。她们都干什么呢?还让不让我写作业呀?真不知想的都是什么东东。每天回家都有一点酸酸的味道。
(第三年——)甜
好耶!上孟州市春晚了,这可不那么热了,真好凉快凉快。春节来的也太迟了,等死了。我终于忍不住好奇心,问了问老师什么时候演春节晚会。老师没给我泼冷水泼够呀!给我一句话:“我们还没有商量好呢!”
到了到了!老师让我们交服装费了,看来马上就要开演了,高兴。
虽然我才跳三年舞蹈,但我对舞蹈的热爱是不会落下的。跳舞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来和我一起舞蹈吧!
热爱是一篇文摘,不接受平淡,只接受精彩;热爱是一杯红酒,细细品尝,妙不可言;热爱是一颗耄耋之心,让许渊冲笃信好古,著述颇丰。热爱只热那些坚持梦想的心,热爱只爱那些百折不挠的人——热爱是最好的老师。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热爱告诉我们:要在这个世界上获得成功,就必须坚持到底,剑至死都不能离手。这是成功的的第一秘诀。
寒山是那个在风里大笑的诗人。自归隐寒岩后,寒山再未想到过以诗博取声名,写诗,完全是兴之所至,他吟哦朗诵,他长啸大笑,他走到哪里,就把诗题到哪里,有时是墙壁上,有时是树上,有时是岩石上。一例书岩石,自夸云好手。最好的诗,就是和谐简练的大白话,清新浅显,一点不玄乎,难怪后人称他为中国第一个白话诗人。这就像禅,有人说禅是高深的,高僧却道,禅就是饿了吃饭累了睡觉。寒山把整个身心交给热爱,他是逍遥快乐的。翻译寒山诗作的美国诗人史耐德斯奈德就说,他心目中的寒山子便是一个衣衫破烂,长发飞扬,在风里大笑的人,手里握着一个卷轴,立在一个山中的高岩上。那般洒脱,那般放达,只有真正看透世事,才能从心底里发出那样的欢笑。热爱是真正的拿得起放得下,一旦选择,绝不后悔;一旦出发,绝不回头;一旦专注,就是忘我。热爱在坚持中永生。
虽千万人,吾往矣。热爱告诉我们:人与人的区别是志气勇气和霸气,以勇往直前的信念统帅人生,这样的人势不可挡。这是成功的第二秘诀。
《泰坦尼克号》让莱昂纳多瞬间成名,也让他戏路受阻,全世界都要求他只准接小生角色。他迫切地追逐成熟,拍摄《飞行者》扮演一个略精神分裂的大亨角色,他咨询神经学专家,不停地咆哮、大哭,连颤抖的肌肉都展现出悲伤和愤怒。与他演对手戏的女演员被吓出一身冷汗,导演却给予他极高评价。2016年,凭借电影《荒野猎人》,他终于获得第73届金球奖最佳男主角奖和第88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无论如何,热爱让莱昂纳多保持了前进的动力,他用实力和作品证明自己不是只会用脸演戏的演员。风决定蒲公英的方向,热爱决定人生的质量,想飞的心总会生出一双热爱飞翔的翅膀。热爱在信念中涅槃。
热爱是成功的奠基石,没有任何一种成功不经过热爱的点缀。家境贫寒算得了什么?辍学失学算得了什么?杰克?伦敦就想当作家,他当上了;外国人能干的,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干?钱学森就想创造中国的火箭和导弹,他成功了;没什么不可以,只要够努力,林书豪就想让亚裔血统得到全世界的尊重,他做到了……热爱有千千万万个理由拒绝平庸,热爱也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一定成功。
热爱是最好的老师。谁敢否认热爱也会“面向全体”?可偏偏有的人视而不见。谁敢否认热爱也会“因材施教”?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能一飞冲天。热爱告诉我们:即使全世界都凉了,也要让心热起来——因为你是独一无二的美丽!
当你真正热爱这个世界的时候,活着才不仅仅是活着。
——题记
人生总是有各种不如意,世界也并非完美无缺。我们总会有心灰意冷的时候,是热爱让我们一次次收拾沮丧,重新拥抱世界,发现生活之美。
也许有人会对热爱嗤之以鼻,以为热爱不过是虚无的东西,不过是安慰自己的谎言。但是热爱分明热烈又绮丽,曼妙又美好,热爱是最美的万事万物。
这世上有许许多多值得爱的东西。爱春日的新雨,爱夏日的晚风,爱秋日的余晖,爱冬日的阳光。热爱每一寸土地,每一捧月光,每一次盛放,每一夜星光。爱着世间百态,爱着一朵馥郁的花,爱着一颗呆头呆脑的石子,爱着一缕袅袅的炊烟……因为一次次的热爱,我们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个体,而不是内心荒芜的行尸走肉。
热爱是每一次失望迷茫时心底亮起的微光,是灰暗世界里的清澈月光,是满地荒芜里的一支百合,是世界角落的小小美好。热爱是最美的希望。
热爱是每一个挑灯夜读的夜晚,是每一滴奋起直追的汗水,是每一次努力前行的脚印,是每一点心中不灭的星火。热爱是最美的力量。
热爱是每一株鲜花前停驻的身影,因为每一次新生的绽放都是绚丽的诗章,每一个生命都让这个世界与众不同。大地因为微尘而厚实,天空因为飞鸟而宽广,海洋因为浪花而澎湃。热爱是最美的礼赞。
我爱着的是三分明月,一路清辉,而非匆匆行路,触景伤情;爱着的是万家灯火,抵得过琼楼玉宇;爱着的是大漠残阳,和那徐徐升起的人间烟火。我爱无尽的苍穹,也爱初晨的珠露,我爱着的是这灿烂盛大的世界。
热爱最美,它像孤岛上初生的太阳,给人力量。热爱最美,它像黑夜里的点点萤光,给人希望。热爱最美,它像一场生命的美好赞歌,让人心生欢喜。
在漫长的岁月里,唯有热爱不死。也许岁月会将鲜妍褪去色彩,会把少年的无畏磨去棱角,会让满腔热忱逐渐温凉,但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说到我热爱的东西,是数不胜数的;说到我在灵魂深处最热爱的东西,那就一定是鸟了;而说到鸟,就打开的我的话匣子。
世界上的鸟类一共有近9000种,我国有1000多种,分为猛禽、涉禽、游禽、攀禽、走禽?这是所有鸟类爱好者都熟知的,而鸟类对我来说远远不止这些。刚上初中,我加入了博物课,由于我认为植物太过安静,又厌恶昆虫的外表,就误打误撞的选择了鸟组。很快我就爱上了这群把天空当作王国的物种,五彩斑斓的羽毛吸引着我的眼球,飞翔着从天空中划过带动着我的内心。我喜欢鸟因为它们无忧无虑、无所拘束,可能是因为我也向往这种自由的生活。
渐渐的,鸟类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走在路上会不时地抬起头,寻找树梢上有没有跳跃的东西;打开窗户竖起耳朵,通过叫声辨认出不同的种类;不论上学还是游玩,书包里总装着一本鸟类图鉴。它逐渐走得越来越深,抚慰我的内心,填充我的灵魂。
可是如今,随着人们对自然的破坏和捕杀,越来越多的鸟类成为稀有物种,想到未来的一天可能再也听不到它们的歌声,就会打心眼里觉得伤心。一次逛街,有一次路过了花鸟鱼
市场,发现店里又添了一种动物,喜鹊。从它在笼子中紧张的踱步和看着我恐惧的眼神中,我发现它是野生的。我顿时感到一种愤怒和同情,和老板说了半天理,讲了很长时间的价格,最终花了90元将它买下,把它还给了蓝天。当我把笼子打开,它头也不回的飞走时,我发现我并不是奢求它会感激我或者记住我,而是因为我太热爱它们了,冥冥之中我不希望它们受到一点伤害,更不希望是来自人类。
如今我发现,当对它热爱已经深入到灵魂之中的时候,所期望的不是接触,也不是拥有,而是希望它能得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去到它应该存在的地方,没有捕捉,没有杀戮。
妈妈看女儿:我很惊异女儿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写出立意这么高远的文章,不但写出了“深入灵魂”的爱,还对现实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这跟她参加博物课热爱大自然有关,她连续两个暑假去秦岭观察鸟。好的文章一定要有生活感,虽然题目很大,女儿却从自己真实的热爱写起,立意高,细节真。
前些天我无意中翻出了一张cd,上面有三个笔画模糊的字。我费力的辨认出来,喃喃地念着:林-忆-莲。我将它轻轻放进影碟机,看着褪去颜色的cd在透明的光驱里转动着,伴着渐渐响起的歌声,我不禁也随之转回了我的年幼时光。
小时候我们一家住在一栋老旧四层楼的顶楼,我每周都要随妈妈打扫一次天台。妈妈总会拿着她心爱的影碟机和那张珍藏多年的林忆莲的经典cd上去。随着播放光驱“啪”的一声合上了,她才起身,开始干活。从头到尾也就那么十几首歌,反复循环着,一次又一次地听着那或浅唱或深情的歌儿,却也是没腻。两个人,一张cd,繁琐累人的扫除工作竟有了些许乐趣,也有了美。小小的我享受着cd带来的美感,感觉自己的心儿像头顶上方绵延向无穷远的天空一样自由。就好像肖申克的救赎里安迪和狱友在屋顶干着繁杂的体力活儿,但喝着啤酒的他们却乐在其中。只不过安迪是喜爱啤酒的清凉快意,我是热爱cd的婉转悠扬。
不止是收拾天台的那天,平时家里也老是放着cd的。爸爸下班后,洗个澡冲掉一天的疲劳,躺在他的专属藤椅上,叫我去给他拿某张cd到影碟机里。他跟我们不一样,他只爱听纯音乐,有时是雅尼,有时是林海。在钢琴和大提琴的协奏声里,我看见爸爸闭着眼睛,惬意地仿佛就要睡着了。那一刻我感到这cd带给了我们一家许多温馨。
八岁那年搬家的时候,妈妈为了省事儿要把那两大箱子的cd都丢掉,我虽不敢违抗妈妈的命令,但眼眶还是不可抑制地红了。我太爱这些cd了,几年的陪伴让它们深入我的灵魂。我怔怔的忘了那个箱子很久,妈妈看出了我的不舍,便挑了几张留下了。她也极爱那些cd的,只不过成年人对事物的热爱并不足年幼的一根筋热爱到底的小小孩童。
还记得搬家不久后的某一天,隔壁邻居家放着cd,门窗大开,任凭飘扬的歌声来去自由。当时我本是心烦意乱的,因为新家还未布置好,油漆味儿让我觉得躁。而那一刻,久违了的来自cd的乐声似乎是在我的耳道里几经辗转后产生了奇妙的效应——仿佛将我迁回了儿时,牵回了与妈妈在楼顶收拾杂物并随着乐声轻打节奏,缓缓摇曳的光阴。cd的乐声使我的心境平和了许多
又是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听cd了,我不禁感慨万分。cd特有的那种声音的质感是如今各种音乐播放app无法比拟的,它伴着我一点点长大,给了我那段如歌的岁月。人总是怀旧的,但当我对旧日的怀念能全部依托在一张cd上,并穿透时光的层层灰尘雾霭寻到它时便觉得欣慰,没有了伤感。
是的,并没有伤感。只是怀念,只是热爱,这热爱深入灵魂。
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温暖的阳光与细细的微风使人心情愉悦,在这种情况下看书最适合不过了。会享受的我当然也会拿一本课外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刘翔是追平了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保持了11年之久世界纪录的人,同时也是打破12秒96的第一个获得奥运会田径男子短跑项目世界冠军的黄种人。我不经为他感到喝彩与骄傲,但是接下来的故事更让我难以置信,目瞪口呆。刘翔因为伤病的缘故,做了脚部手术,咬紧牙进行魔鬼训练,甚至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再次负伤,他单单只靠一只脚完成了比赛。这场输掉的比赛却赢得了整个世界的掌声。他的这种自强不息,坚忍不拔的顽强精神感动了我,一串泪滴在书桌上。
我仰望蓝天,我知道那是刘翔梦想的力量。突然,一个声音在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听到这个声音后想了许久,终于我回过神来,露出一丝喜悦,我大声对着窗外喊叫着:“我要成为一名作家!”声音停止,引来很多人异样的眼光,但我的心情舒畅极了。是的,回想起小时候爱听故事,爱幻想,喜欢编造故事的自己,才明白原来我的心底其实早已隐约有了一个梦想。我要成为一个像你鲁迅先生那样的作家,我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想成为大家都知道的好作家。不管这个梦有多么的不切实际。但它就是我的梦。
拥有了一个梦之后我欣喜若狂,整天胡思乱想,活在虚无缥缈的日子里,最近又迷上了看电影,看《飞马奇遇记》呢!“让梦想扬帆远行吧!”这部电影的最后一句话使我顿时触了电似的,那句话拨动了我的心弦。想起以前我当作家的梦,是多么的美好,然而我只是为未来构了一幅蓝图,并没有去实际行动。我决定了,我的梦想从这一刻开始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