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建筑以及与此相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保温隔热、轻质高强的非粘土实心砖墙体材料。
本办法所称节能建筑,是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能耗达到国家及省规定标准的建筑。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领导,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
各级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墙改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经贸、财政、物价、土地、乡企、环保、技术监督、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工作。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和编制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规程与通用图集。
建筑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必须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等技术标准和规程。
第七条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应有同级墙改管理机构参加。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节能建筑设计图纸进行建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第八条禁止新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或生产线。
对现有的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实行定点限产管理,不得易地搬迁生产粘土实心砖。
第九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可视情况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二)对企业生产的含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废渣的墙体材料,免征增值税;
(三)对以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墙体材料的,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第十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可无偿使用有关企业排放的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料。排放单位应提供方便,并可给予适当的装运补助。
第十一条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达不到标准的墙体材料,不得投入市场。
第十二条凡框架结构建筑物的填充墙、城市规划区域内4层以上砖混结构建筑物的墙体,不得使用粘土实心砖。严格限制在围墙和其它构筑物中使用粘土实心砖。
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必须率先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建筑。
第十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向墙改管理机构缴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以下简称专项用费);对未按规定缴纳专项用费的,建设行政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主体完工后,经墙改管理机构检查,按实际使用比例和节能效果相应退还专项用费。退还系数组成为:墙体占0.5,屋面占0.1,门窗占0.2,供热采暖系统占0.2。对墙体使用孔洞率大于23%、小于33%的粘土多孔砖或单排孔砼空心砌块,按实际使用比例的70%退专项用费。
第十五条专项用费分级征收。省(部)属单位的建设工程,由省墙改管理机构征收。西安市以外的省(部)属单位的建设工程专项用费,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所在地市墙改管理机构代收;地市、县(市、区)的建设工程,分别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市、县(市、区)墙改管理机构征收。
各级墙改管理机构征收专项用费,应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费票据。
第十六条县(市、区)墙改管理机构向建设单位征收的专项用费扣除已退还部分后,15%上缴地市墙改管理机构;地市墙改管理机构收取县(市、区)上缴的专项用费和向建设单位征收的专项用费扣除已退还部分后,15%上缴省墙改管理机构。上缴计算基数为当年收缴专项用费总额扣除当年返退部分后的余额数。当年上缴的专项用费下年1月底前足额上缴。
第十七条专项用费必须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建筑事业,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截留、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下列建设工程免缴专项用费:
(一)道路、桥梁、航道、给排水设施等建设工程;
(二)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三)环境污染治理和“三废”综合利用建设工程;
(四)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建设工程;
(五)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缴的其他工程。
第十九条按规定返退建设单位后剩余的专项用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制开发及推广应用;
(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三)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建筑节能工作经费;
(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奖励。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按照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批准的节能建筑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工业固体废料排放单位向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收取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或者易地搬迁生产粘土实心砖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缴纳专项用费,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补收专项用费,并按日征收1‰的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上缴或未足额上缴专项用费的,由上级财政部门责令上缴,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减免、截留、挪用专项用费的,由上级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按比例退还专项用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键词:建筑工程;机电安装;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根据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内外条件通过生产诸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贯穿工程的整个阶段。在社会的发展对建筑的要求不断提高的今天,做好机电工程的质量、安全、成本管理,走专业化、现代化的施工管理道路,实现机电安装工程效应的最大化,是摆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人面前的迫切议题。
一、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概述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建筑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中科学、高效的施工管理是保证建筑项目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工程设备科学的安装能够保证开发商和用户的生活、生产安全和舒适;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中机电设备的安装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进度,当前国家加大了对建筑工程中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的监管和检查,促使了本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建筑工程中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主要包括民用、公用以及其他特殊用途的设备安装,主要包括成套的配电柜安装,建筑内部线槽敷设及电线、电缆和电线导管、照明配电箱的安装、电缆导管和线槽敷线,防雷接地,开关插座,防腐与绝热,通风与空调设备及风管安装,智能建筑工程等。为了满足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在机电安装的施工工程中其活动重点主要分为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和调试、试运行,多数的机电安装工程档次较高、项目庞大、各种配套设施齐全,重点是以办公、生产、仓储等功能为一体。
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管理中的问题
1、造价管理混乱
我国目前非常多的施工单位均普遍存在技术水平不高以及造价管理混乱的问题,甚至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还出现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现象。项目开展决算的过程中,具有人为性地将定额工程量的评定结果扩大。材料购买过程中选择购买那些价格昂贵可质量非常差的材料,该现象不仅造成工程造价大范围上大于预算,并且还给工程质量留下非常多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危险因素。
2、缺乏相应的配套管理
首先,对于合同的管理不够严格,管理人员的思想不是十分重视,因而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严格,也不规范,而且,合同的管理人员对于专业也不是十分了解,这导致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具体的一些条款拟定的不够合理,使得企业经济遭受损失,而且还会导致企业信誉度的损害。除此之外,信息化管理也比较落后。由于企业的经营理念相对传统,在机电安装信息化管理这方面并没有实现创新,导致了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缺失,无法及时处理信息,信息的分类也不合理,导致企业不能够适应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的节奏。
3、工程设计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机电安装设备的质量,是影响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最关键的因素,由于机电设备的种类繁多,所以在设计时要严格标明设备材料的型号和规格参数,施工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和评定,设备材料的设计不规范,标注不清常常引起重新采购或者材料更换的情况,这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一些设计人员在利益驱使下,选用劣质的材料,给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三、加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管理的有效措施
1、提高对施工质量的监管
建筑工程离不开其施工质量提供的保证,施工质量可以对工程的安全情况造成影响。因此,开展安全管理的责任非常重大。施工质量在内容上主要指工序、分项工程与分部工程三个方面的质量,有关单位对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进行管理时必须拟定一套能够对质量开展有效管理的体系,确保质量监控可以穿插到整个施工过程。而开展施工时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需要提高对其监管的力度。另一方面,因为技术一直处于变化发展的状态中,由此施工时对质量开展监控的手段也不断更新换代。进行检测时需要留意科学使用先进的监控技术和监控方法,有效地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2、施工材料管理
施工材料是工程项目的重要基础条件,对施工材料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时代的发展对建筑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满足其相应的功能性指标,同时还要耐用、节能环保、节地节水以及符合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为此,首先必须对施工材料的采购进行严格把关,要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并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保证选用优质的材料。其次,根据国家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实事求是地严格执行材料的检验和试验工作,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再次,认真做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严格对工程实践中的进场材料的外观和特征等进行甄别,严禁使用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3、施工进度管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是在装修施工开始之前进行的,并需要在装修开始时结束,所以其进度会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的进度管理是反映整个施工队伍组织水平的高低,反应能力的快慢,施工设备的利用率等各个方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进度管理需要将施工总计划中的各个小部分目标和控制点按施工工程分解到每一项、每一天的工程目标中,并严格按照计划编制详细的日计划、周计划、旬计划、月计划,并在明天休工之前半小时召开施工总结、协调会议,总结当天的工作完成情况,安排接下来的工作开展计划。项目管理者必须不定时检查施工进度,督促施工者按照计划完成相应工作。保证机电安装工程按期竣工。
4、质量管理
任何工程的质量管理都是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而机电安装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的功能使用,质量管理工作更显得尤其重要。随着机电行业的迅速发展,机电安装工程技术含量日益提高,工艺水平日趋复杂,难免产生相应的问题,这些问题正是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尤为重要的原因。在施工前存在对图纸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图纸是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图纸审核应该作为质量管理的第一关,应该由管理人员进行严格审核。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对质量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机电的安装工艺复杂,专业性较强,要求安装人员在实际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注意细节。质量检查工作更应该全面细致,做到实时检查。我国机电行业的现状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方式跟不上时代步伐,一些机电安装企业不够正规,安装人员不够专业。因此更需要质量管理人员对其工作进行实时监督,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检测。
结束语
机电安装工程作为建筑施工项目中一个重要部分,与人民生活和国家发展息息相关,对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安全性、高效性至关重要。机电安装项目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也是一项全面而细致的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需要涉及到的各个专业和单位通力合作,在整个过程中对涉及的每一步骤都需充分考虑,安排到位,才能使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白洁.关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管理的探讨[J].中华民居.2012年
[2].对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的探讨[J].世界家苑.2011年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项目财务管理,规避项目财务风险,防止项目资金体外循环。现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资金管理
财务科是公司履行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资金统一管理,公司的一切收支一律由财务科统一收付并管理,任何项目和个人无权自行收付,具体包括:
⑴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由财务科开具正式预收工程款收据,汇入公司指定帐户,分公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项目经理以借款或由建设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⑵所有项目不单独开户,××以外的项目由财务科开立帐户。
⑶所收工程款由财务科或委派会计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划收应上交公司管理费,代扣建安税、职工个人两金和质量、安全、贯标、文明施工押金后,汇入项目会计和承包责任人的双控帐户,由项目经理或承包人自行安排付款计划(承包人签名),项目会计按付款计划付款,项目资金只能用于项目部施工生产活动的支出,不许挪作他用,严禁将资金全部交由项目经理并由其支付,如工程进度款到位而内部合同未签订,所收工程款一律暂不支付,待内部合同签订合再行支付。版权所有
⑷项目经理可借少量备用金,备用金比例控制在所收工程款的10%以内,备用金必须及时冲帐。
⑸委派人员必须掌握项目资金流向,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财务科汇报。
⑹建设方需交押金工程,承包责任人必须先将押金汇入公司财务科,再由公司财务科汇入建设单位,以便掌握押金具体数额,押金返回以外部施工合同为准。
⑺需垫资工程,承包责任人必须将垫资款汇入公司财务科或项目财务双控存折上,以便掌握项目具体垫资数额。
⑻工程竣工后来第一笔工程款时,财务科根据工程量大小,除按合同扣除有关款项外,另加扣1-5万元竣工资料押金(具体金额由工程科定),以确保资料及时备案归档,押金在资料备案归档后如数退还。
⑼付工程尾款时,必须由各部门、科室、分公司领导签字确定无遗留问题后,财务科才能支付。
二、项目会计管理
××市区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或兼任制,××地区以外的项目财务实行委派制,项目会计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公司对所属项目按工程总造价3‰收取财务费,财务费用于发放委派会计和兼职会计的工资等,具体由财务科自行安排。
三、项目会计责任
1、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兼职会计必须确保机关工作和项目服务两不误,提高工作质量。
3、项目会计必须确保项目工程款进公司指定帐户,保证公司各项目税、费、押金的及时收取。
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中转、消纳、利用、回填等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道,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弃土等固体废物。其中,弃料是指各种废弃砖瓦、混凝土、木材、管材、沥青等建筑废弃物;弃土是指渣土、余泥和土石方等。
前款规定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财政、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房地产管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民防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减排和回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建筑废弃物可以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应当循环利用;不能再利用、再生利用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处置。
第六条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制度。可作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砖瓦、混凝土、沥青等建筑垃圾实施集中处理,工程开挖产生的渣土优先用于工程回填。
第七条建筑垃圾处置场按照用途分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是指经政府许可后按特许经营方式运行,对建筑垃圾实施资源化处理,生产各类再生建筑材料的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是指对渣土等材料实施临时堆存或对不可再利用的弃土采取填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的场所。
原则上每个县区至少设置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布局设定,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第八条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产生地点、数量、消纳地点、资源化利用等事项;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运输车辆证明文件;
(四)与建筑垃圾处理场签订的处理协议或回填证明文件。
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并根据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的数量配发相应的核准文件副本;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禁止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不得有浮土、积土,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淀池、排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城市管理监管平台。
第十一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运输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车辆运营、安全生产、质量、保养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符合技术规范标准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副本;
(二)运输车辆厢体完好、密闭、整洁;
(三)按照核准的路线、时间要求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不得乱倾乱倒,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四)实行分类运输;
(五)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处置场不得接纳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非建筑垃圾;不得接纳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以及不按照核准规定时间、地点、种类运送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城市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需要利用弃土的,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查询有关建筑垃圾处置信息,申请调剂安排。
第十五条拆除、拆迁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由拆迁人负责运输至指定场所;因装饰、装修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由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在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统一堆放,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处置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工作机制。
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应急方案,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十九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抛洒、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三)擅自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以权谋私的;
(五)暴力执法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寿县、凤台县、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筑垃圾的危害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得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20xx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去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还对不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罚,以此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将其填埋地下。其危害在于:
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仅以北京为例,据相关资料显示:奥运工程建设前对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设,北京每年都要设置二三十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造成不小的土地压力。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安全管理、措施
Abstract:Thisarticleinviewofourcountrypresentconstructionofthesecurityproblemsandsecurityproblems,putforwardthesafetymanagementmeasures,inordertopromotethehealthydevelopmentofChina'sconstructionindustry.
Keywords:construction,safety,safetymanagement,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码:
随着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呈现高速发展的势头。改善型买房、投资热、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向城市的涌动,房地产开发热席卷全国,这就带动了中国建筑行业的发展。现在的建筑行业呈现出一个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建筑越盖越高,外形越来越复杂,结构形式越来越多样,功能越来越齐全,工程量也越来越大,施工工艺越来越难。随着施工难度的加大,危险性就增大。在施工中就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高处坠落、基坑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火灾等成为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常发生的几大类型,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直接不可挽回的经济和生命财产损失,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施工安全成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保障,安全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一、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非常淡薄,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个别施工企业只把经济效益放在首要位置,一味的抢进度,而对安全问题只是口头谈论,致使安全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的现象经常出现。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不检查,即便上级来检查只做表面文章,或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不改正或改正的不彻底,抱着侥幸心理得过且过,缺少扎实细致的制度保障体系及其整改落实,为日后的安全隐患埋下了伏笔。
2、安全教育缺位。众所周知,建筑施工劳动强度大,需要多工种、多人员、多单位立体交叉配合作业,很容易造成现场组织混乱,施工人员的互相伤害。而且在我国从事一线施工人员大都来自农村,从业人员素质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他们往往只有简单的施工经验,对自身要求不高,只重视对技术和进度的完成程度,对安全没有明确的认识,更有甚者抱着别人咋干咱就咋干的工作心态,不做好自我保护措施。在施工中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投机取巧,降低施工安全,致使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或绝缘鞋这些看似小事的现象屡有发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严重危及施工人员安全。加上施工企业不规范,在经济和时间上不舍得投入,造成大量的未经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上岗。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的现象屡屡出现,使整个施工过程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3、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滞后。施工单位为了竞标成功刻意压低工程造价,安全管理预算被竭力压缩。有些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重视程度不高,致使施工安全款项被挪用,或者干脆安全资金投入量就不足,长此以往,使得一些老化的机具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超期超载服役,有的工人缺乏使用常识,粗暴使用设备,缺乏定期养护。进货不从正规厂家进货,或所进的材料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精简机构时裁撤专职安全员,或者设立了安全员却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再加上有些安全员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安全巡查,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对规范要求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掌握不牢靠,这也埋下了安全隐患的种子。
4、建筑市场管理混乱。施工单位中标后,为了降低成本,将工程项目分包给资质不完善的施工队伍,致使肢解发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出借资质、挂靠、水猫队伍经常出现,这些承包队伍人员流动性大,使得安全管理成了空白地带,给日后出现安全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带来了困难。
5、我国的建筑法律还不健全,有待全面完善。有些人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使一些在出了事故以后,本该得到法律制裁的人得不到有效惩处,法律尊严被践踏。
二、施工管理安全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责任制目标分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考核。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对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和考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加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加强日常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对事故隐患要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和复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和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2、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施工人员进场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使他们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具体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让每一人能够懂得建筑安全知识。用事实举案例说明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保持衔接。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置救援器材和设备。在施工前要进行书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一定要持证上岗,人证合一。
3、建立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例如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对淘汰的高耗能设备叫停,尽可能选用环保新型设备。在使用设备前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不能盲目使用。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科学的、规范的养护和维修。建立设备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理可依。安全设备及防护用具要配备齐全、发放及时有效、使用安全。对进场材料要进行检查验收,要有检测报告、合格证、生产厂家和供货商资质要齐全有效,还要检查施工材料是否满足施工需求,并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才能使用。
4、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对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分包手续齐全有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也要设立相应的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工程监理依据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
5、针对现场作业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通过策划,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加强控制,最大程度的降低和消除危险,这是实现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
6、设立民管员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身份登记。实行实名制管理、办理暂住证、建立用工档案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这样就可避免鱼龙混杂的建筑行业,有人混水摸鱼。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可以找到相关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使该受到处罚的人不能逍遥法外。
7、逐步完善我国的建筑法律体系。1997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强化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保障,贯穿了质量安全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为推进和完善建筑活动的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而后相继出台的《招投标法》、《合同法》构成了规范建筑活动的三大法律支柱。2002年《安全生产法》的诞生,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重要标志。2003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确立以及大量部门规章的出台,作为配套法规完善了建筑法规的内容。天津市也制定了规范建筑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如《天津市建筑业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修改)》等。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解决了建筑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规范建筑安全提供了法律武器,是建筑施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伴随建筑业的发展,我国的建筑业发展环境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观。为了保证建筑业健康稳定的发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筑业目前的重要使命。只要做到齐心协力、尽职尽责、群防群治、生产事故就能得到有效的预防,我国的建筑行业就会朝着一个科学规范健康的轨道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天津建设教育培训中心,2012年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维护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事业的发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施工以及建设、开发、设计和中介服务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行业管理部门。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实施管理。
各级规划、消防、工商、环保、城建、房产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五条在本市境内从事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统一印制核发的专项工程资质证书。未取得专项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和专业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一级企业资质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建设厅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审批发证;二至四级企业资质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厅审批发证;专业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经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类资质等级装饰装修企业,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按审批权限分别核发资质等级证书。
第六条申请资质证书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一级企业5份,二级以下企业4份;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职文件和简历,工程技术或经济职称证件、人事或劳资关系证明;
(四)企业自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职称证件、人事或劳资关系证明;
(五)企业年度统计和财务报表;
(六)验资证明和开户银行、帐号;
(七)企业独立承包的代表工程材料;
(八)建立“资质档案”一式3份,分别由企业所在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二级企业由企业和企业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七条新开办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8号令)及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意见》中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其资质等级从最低等定起。
第八条对外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审查,在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合发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文件)中有关规定。
第九条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变更应首先经核发资质证书部门审查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第三章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发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度。建设单位发包工程凡是独立发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必须遵照《抚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招标投标。凡不具备招标资质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第十三条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证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转包给他人,不准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十六条外市进驻我市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企业必须出具资质证书、出境施工证明、取费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入市手续,个人出具上岗证书。取得工程中标通知单后,方可办理入市注册和合同鉴证等手续,否则不得进入我市境内承包工程任务。
外国和港、澳、台企业进入我市境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必须按《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和《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到市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审注册登记手续。
第四章造价、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承发包双方应该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工程合同时,一律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工期、质量、价款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项内容。
第十八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由承发包双方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和计价方法在合同中约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计价范围,提高取费标准,高估冒算,不得随意压级压价,抬高工程造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十九条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的工程,应编制标底。标底可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代编。标底必须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
第二十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建设单位应将合同副本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同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或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筑材料市场经营主要建筑材料一律实行准销准用证制度。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按公安部、建设部有关规定进行检验,选用符合国家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在施工中严格按有设计资格单位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禁随意拆改房屋墙体、梁、柱等承重结构,确需要拆改房屋、墙体、板结构的必须按《抚顺市城镇房屋拆改管理办法》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按施工图进行装饰装修。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施工安全作业和防火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防火管理工作,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城建、消防等部门在市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市场内实行联合审批。
第二十六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由产权单位存档。未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等级验核或验核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第二十七条承发包双方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抚顺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关键词:建筑;施工;管理;重要性;措施
Abstract:thetimelywithdesign,construction,supervisionandeachmajorconstructionpersonnelcommunication,resolveallkindsofcontradictions.Inordertoensurethatcostmanagement,progressmanagement,qualitymanagement,securitymanagementandsoon,fundamentallyguaranteeoverallprojectspecificimplementation.Thispaperexpoundstheimportanceofconstructionmanagement,andprobesintothe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measures.
Keywords:architecture;Theconstruction;Management;Importance;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很多建筑物,就其各专业本身,如建筑的外形、使用功能、结构型式、安全合理性等,不论在设计,还是在施工方面的质量,都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和保证。但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交叉配合与协调工作,经常处理得不尽人意。到了工程施工的后期,由于这些问题,往往出现返工,造成工程投资的极大消费,影响工期,有的还会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甚至带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见,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不仅很重要,同时也很必要。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1、管理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信誉乃至企业存亡的问题。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而这些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需要企业的技术力量和技术工作组织管理水平来支撑和实施。
2、建筑施工有其特殊性。建筑的类型、样式繁多,规模要求各不相同,施工作业受天气影响较大,而复杂的多工种交叉施工、多项技术综合应用、工序搭接较多,在这些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加强管理,进而保证施工正常有序地进行,以便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使用功能要求和降低建筑成本要求的目标。
3、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不断出现,同时承担的新工程可能结构更复杂,功能更特殊,装修更新颖,从而促使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技术主装备不断先进,技术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这也使得施工管理更显重要。
二、建筑施工与管理措施办法
1、健全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在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尤其是小的建筑单位,施工管理组织不健全的现象尤为严重。在建筑业实行总分包的体制下,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总包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属于总包把握全局,各分包处细管的格局,这就意味着在施工过程中不仅仅有总包内部的交流沟通,往往还涉及到各分包单位的协同配合,还要与平行承包单位作技术上的沟通和必要的衔接,因此建筑施工技术组织管理体制从广义上说,一般都是以工程承包合同结构所确立的管理关系,建立起以总包为核心、总分包密切合作、总包指导分包、分包依托总包联动运行的技术工作机制。但是经常有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之间缺少必要的信息渠道,各行其是导致问题出现。而且在施工管理不完备的情况下也会经常出现原材料储存、堆放不合理,对原材料入库合格率控制不严格等现象,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加大了管理成本,致使许多单位在管理组织体系环节或多或少的出现了问题,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和工程质量。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
(2)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
(3)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因此,必须确保主体结构质量。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室、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项目部的高度重视。
(4)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随着科技进步,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施工企业对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班组自检,项目部抽检,监理验收,实行“三检”制度,其目的在于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5)搞好技术交底。班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使工人心中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把握好的技术难点。
3、建筑工程施工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1)材料成本控制。材料成本控制包括资料用量控制和资料价格控制。而其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包括: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堆放材料,减少搬运费用;在对工程施工进行时,在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的基础上,力求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高的材料;认真验收,将剩余材料合理回收,降低材料消耗
(2)人工费用控制。从用工数量和质量方面进行控制。技术含量比较低的单位工程,如切割工程,可以让班组承包,自己分配工作和人员,来降低公费;提高生产工人的施工技术和班组的管理水平,来避免和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实现包干控制,将劳动定额工量分配到班组,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多劳多得政策。
(3)机械费用控制。现有机械设备要充分、合理利用,实现一机多用,而对于先进的生产设备,要及时引进,用来提高生产效率,全面提高机械的利用率,从而减少设备维修养护人员的数量和设备零星配件的费用。
(4)强化法律意识,加强索赔管理。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房地产施工企业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才能在遇到施工风险时找到有效地解决方法,特别对国际工程项目承包时,更需要用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利益,加强索赔管理能力,使承包工程合同风险分担程度趋于合理。
4、进度控制。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之前,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科学的进度计划。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后的实施条件。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好工程进度计划。为了搞好土建与安装的配合,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请安装人员一起参加。根据进度计划配置人数、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使投入的人力设备、周转材料确保工程进度。
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订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用旬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总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余地。
5、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上,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是直接影响某一个企业名誉和这个单位的管理工作的素质。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一定要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管理,那是最大的错误而且安全管理的好坏是牵连到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企业中的命脉。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做足安全措施,对所有的进场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让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则,执行安全措施,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生存和工程的效益。
(2)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安全牵连到人的生命,施工单位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让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划,执行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反应安全的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有利于加强领导的安全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班前安全活动是经济性教育的一个缩影,要坚持长期有效地班前活动,使安全教育更贴近生活、面向一线,具体地给职工指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要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职工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3)对危险源进行识别与控制。及时准确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控制,只有对危险有效地控制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常见的危险源有高空作业、施工用电等。危险源一旦确定,就必须通知现场的每一位职员,并设置危险安全警示牌,任何工作人员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拆除,现场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的安全动态,危险源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改。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必须紧密围绕着建筑包含的施工内容的繁复性和多样性进行管理。对工程涉及到的各项专业内容从了解到认识熟悉掌握,合理地控制施工中的工作实施,及时的同设计、施工、监理及各专业施工人员沟通,化解各类矛盾。从而保证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从根本上保证整体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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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戴禹舜.浅谈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4)
1.1成本管理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建筑企业如何通过良好的成本管理以增收节支,并获取最佳利润,将成为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当前建筑项目成本管理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1)预算执行不力。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和建设周期中,预算的执行环节是其中的重点,然而在预算环节却普遍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例如企业没有从投资回报率、资金运作和征地成本等各方面进行细致的财务分析;预算工作仅做到表面部分,没有将预算管理与工程项目实际相结合统一,与市场脱节,使预算管理流于形式等等。以上情况的发生不仅影响了预算管理的效果,也降低了成本管理的水平。(2)成本控制不当。成本控制需要对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措施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发生的所有工程费用进行管理。在实际的成本控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成本控制不当的现象发生,既影响到了以成本为基础的建筑价格,也对企业自身效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1.2进度管理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为了有效实现工程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工期,通过对项目实施季度、月份、周、日的计划安排来实现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制定的阶段性目标,而进行的控制、组织、指挥和协调等活动。进度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当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1)进度管理执行不力。一方面,某些建筑企业忽视了项目管理的前期策划,简化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技术经济论证,甚至没有编制完整、系统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源配置上的不足或浪费,严重影响了施工正常进度。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在项目管理中,没有把握好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项目关键因素之间的关系,只是单纯追求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缺乏对自身施工技术能力和施工工期的合理分析,造成进度管理上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及合理性,也容易使得进度管理和控制处于被动,甚至会导致进度管理的失控。(2)在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进度管理不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中的进度管理工作,因没有及时对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以及各专业,工序之间进行系统的组织,指挥,监督,控制,沟通,协调等工作,缺乏全局观念,导致了施工建设的缓慢,总体进度计划目标没有按计划实现。
1.3合同管理问题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与重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因素都在以承包合同为纽带,来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随着我国建筑行业逐步向市场经济方向转变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已然成为了建筑工程项目中约束和协调经济行为与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合同内容存在缺陷。例如合同责任不清、缺乏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理方式等方面的明确描述和全面定义。(2)管理不当。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全过程中,然而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因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管理不到位等等,都容易导致工程项目管理失去控制,加大工程成本和资金的投入压力。
2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
2.1质量管理对策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成为一个全员、全过程以及全方位的管理过程。建筑企业需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提出有效的质量预防控制措施,做到对项目工程质量的事先控制。(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能全面落实,应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①建筑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特点,建立质量保证系统;②还应有针对性的制定质量方针以及编写质量控制手册,使质量保证体系能更具有协调性、系统性以及可操作性。(2)加强技术的控制力度①应坚持以技术措施先行和预先控制为主的质量管理方法,将工程中所遇到的重难点技术问题进行集中攻关,并对常见质量问题制定有效的预先控制方案。②加强对当前建筑工程中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实现在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上的进一步提高。(3)加强工程人员素质的培养①可通过业务培训与理论学习的方式,使所有工程人员能在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中得到不断锻炼,以提高工程人员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判断能力,推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水平的全面提高;②应建立完善的企业人才机制,不断将综合素质优秀和富有责任心的的高素质人才引入到建筑企业的管理队伍当中,以保持建筑企业人才队伍的良性循环,带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2.2成本管理对策
(1)强化预算管理,实施全面性预算良好的预算管理不仅能够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对资金进行合理化分配,而且能使成本管理目标得以良好实现。全面预算管理是将现金流预算作为基础,以项目预算、财务预算和筹资预算作为重点所建立的现代化预算管理体系,能有助于建筑企业经营计划的细分,并可切实提高成本管理的效率与水平。建筑企业在实施全面预算的过程中,应设置专业机构和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可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进而推动全面预算管理更好的实行。(2)加强成本控制建筑企业应注重自身成本的控制,通过合理的对项目各阶段成本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实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其中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该阶段成本控制的关键是签证、变更以及支付方面的管理。成本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合理使用外部造价咨询单位;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使用信息化系统和台账月报对工程项目动态进行成本监控;做好材料以及设备的核价;做好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管理;做好工程预结算方面的管理;良好处理工程纠纷、索赔和反索赔;阶段性总结近期的成本管理工作;成本管理人员应定期进入现场检查监督,及时做好记录等等。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该阶段的成本控制的关键是对索赔和结算处理的管理。具体的成本控制内容包括: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查;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索赔处理;对项目成本控制进行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和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所定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偏差并分析找出原因)等等。
2.3进度管理对策
(1)加强进度管理的执行情况应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大奖罚力度,层层落实责任,促使所有员工群策群力,克服困难,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在进度管理的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可行性研究与技术经济的论证,并实施良好施工组织设计,通过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对安全、质量、成本等各项指标进行预控,同时与设计部门、监管部门共同配合,协调一致,对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2)加强工程过程中的进度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进度总体目标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并严格检查实际进度实施情况,如出现偏差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和调整,直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在加强进度管理的过程中,应尤其提高对施工和竣工这两个阶段的重视。①加快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一旦中标,项目部人员应立即进场,加快布置用水用电线路、材料设备准备进程、定位测量等工作的完成,将开工前的准备时间压缩到最短;②竣工收尾阶段应加大控制与协调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止各个分项工程同时施工有可能出现的混乱,使工程各个工序都能井然有序的进行。
2.4合同管理对策
(1)完善合同管理内容要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应:①确保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其法律效力,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②因合同内容的价款调整条件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因此在确定合同条款时,应根据工程实际特点确定适宜的价款调整条件。③合同文本的内容必须对签订双方权责、违约处理方式、验收标准等重要内容进行严谨的文字表达,能够准确的表达合同签订双方的真实意愿,避免出现合同内容上的缺陷或隐患。(2)加强工程全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对工程全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和执行情况,都应派设专人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和相应要规范要求的操作均应坚决制止,同时还应注重对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以及严格执行结算支付程序等等,以确保工程全过程中合同管理的良好、有效。
3结束语
第二条凡外国建筑企业(以下简称外国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包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装饰、设备安装、市政设施建设、勘探等建设工程或与国内企业合作承包工程(以下统称承包工程)的税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及其雇员,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缴纳工商统一税、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
工程发包单位应督促外国企业及其雇员照章纳税。
第四条外国企业应自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持承包工程合同(协议)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登记证,到市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外国企业的雇员应自随同其在所在企业从业之日起7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税务登记。
第五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外国企业及其雇员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纳税期限和征税方式等事项,核发纳税鉴定书。
第六条外国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后,凡变更企业名称、迁移驻地、终止业务活动或其它需要改变税务登记内容的,应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5日内持证明文件(副本)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缴清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在批准其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核发结税证明。
第七条外国企业及其雇员应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税务申报表,并持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或缴款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发包单位为外国企业应纳税款的代扣代缴人和指定外国企业代其雇员办理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八条外国企业或其税款代扣代缴人,必须依照有关税收法规和下列规定,计算申报其应纳税的收入额、所得额和车辆情况。
1.外国企业每期应纳工商统一税的收入额,以当期实际取得的收入为准。申报纳税时,应提交向工程发包单位开具的请求付款书和中国银行对外付款凭证。
2.外国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分别不同情况计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有财务核算地点,有健全的企业会计帐册,能提供全部结算凭证并采用中文或中外两种文字记帐的外国企业,按实际收支计算;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采用核定利润率办法计算。
外国企业分别承包几项工程,并设有管理机构统一核算其各项工程收入的,可由其管理机构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
3.外国企业每期应纳车船使用牌照税的车辆,以领取车辆牌照并实际使用的车辆为准。第一次申报时,应提交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车执照。
第九条外国企业向工程发包单位结算工程款之前,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结算凭证的使用批准手续,凭税务机关批准的结算凭证向工程发包单位结算工程款。
工程发包单位不得凭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结算凭证支付工程款和列支企业费用。
第十条工程发包单位代扣代缴税款的,在支付工程款时,应按照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从工程款中扣除税款,并向税务机关填报税务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银行代缴税款。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依照税收法规的规定,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偷税、抗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并根据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建筑企业在本市承包工程的税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量价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已逐渐形成制度化,工程造价管理关系到投资主体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我们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构建一个符合市场经济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我们必须分清建筑市场的改革方向,解决管理上的难题,从而推动中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
一、国内工程造价管理弊端
在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已有近几十年的历史。在这段时期,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已逐渐走向成熟,在经济发展进程中起到了重大的影响力。但是,就中国工程造价管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其弊端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管理方法守旧
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期间,计划经济模式对造价管理工作影响很深。大部分的人员还以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静态的工、料、机计价,预算超标等问题不断出现。所以,我们应树立一套适应国家建筑行业造价管理的改革路线。
(二)法律规章内容不全面
我国已经出台了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但这些法律规章不够全面,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着许多漏洞。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确立标底,报价受国家定额标准的限制,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中标者。在招标投标中,操作过程人为复杂化,招标各环节的交易成本无法降低,同时还使施工企业安于现状,不图进取。所以,我们要加强工程法律监管力度,维护国家利益,调动广大施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
(三)从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偏低
我国从事造价行业的专人有80万余人。大学毕业生占据总数不到三分之一。学生学习的内容仍是如何使用定额,部分人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理论与实务知之甚少,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刚刚实行不久,真正取得证书的人更是寥寥无几。在这样的情形下,人力资源缺乏问题还有待解决。
(四)投标成本的比价不合理
我国颁布《招标投标法》,其中提出了:“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成本价是指建设工程费用的最低预算价格。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是瞬间万变的,各地区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那么怎么定制工程项目的真正成本价格呢?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改变以前的工程定额预算的竞标办法,再寻求一个新的审核体制。
二、工程造价管理问题解决办法
面对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建筑市场之间的紧密关系,工程造价管理问题解决不再是单一的整合预算,而是在得到稳妥的建设发展方向时,还要积极的去执行调配。为了提高中国在WTO的经济地位,本人针对工程造价出现的弊端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办法。
(一)注重各个项目记录的统筹与规划
我国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根据中内外工程项目的记录,拟定每一项工程的造价预算。在每一次历史项目中,建筑的用料、施工、日期等等都记录得很详细,为以后的其他工程造价提供了有力的依据。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许多人已经把这些工程造价记录管理工作转向到网络管理中。在条理分明的数据库中,输入工程的信息,就能找出与其相似的历史资料,使造价管理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因此,注重各项工程记录统筹与规划工作,有助于建筑项目造价管理方法的改进。
(二)加强法律效力,与国际管理技术相连。
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筑造价的法律,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中国建筑工程造价已经逐渐步入正规,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遵循建筑市场的发展,以便与国际标准相连,顺利打入国际建筑行业市场,同时受到国际法律保护。
(三)提高人力资源的职业素质
针对造价行业人才缺失的现象上,我们可以实行以下方法:
1.大力发展高等院校对现代建筑工程造价专人的培养工作。目前,我国有上十家的高校开设了工程造价这一学科。但极少数的学校会教育学生以全方位,全过程、活工程为核心的造价管理理念。我们必须加强高校造价教育课程的全面性,为社会提供专业性广且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
2.加大推行造价师执业管理体系。在1997年我国开始试行造价工程师考试。直至现在为止,我国取得造价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到八万人。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最终要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过程中体现,因此,提高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水平是减少执业质量风险,避免质量争议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要加大推行造价师执业的宣传工作,以培养高素质造价师为教育目标。
(三)推崇“量价分离”方案,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面对投标成本的比价不合理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取消以往“定额”的处理方式,施行“量价分离”的方案。量价分离单项报价即工程量清单报价,使材料价格有望走向市场化,定额的法定性地位也将降低,变为指导性。这样一来,既可防止工程造价偏离实际过大,也可避免定额带来的时滞性和局限性。
总的来说,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势在必行,市场经济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如何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考虑和处理问题,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我国加入WTO后,采用国际通用的计价模式,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由之路。规范和提高工程量清单报价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和探索,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尽一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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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长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确定[J].工程与建设,2006,5
[3]陆啸宇.国内外工程造价模式对比分析及研究[D].同济大学,2007
关键词:住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措施办法
Abstract: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China'seconomyandthecontinuousimprovementoflivingstandards,peopletoimprovelivingconditionsdemandgrowth,housingconstructioninthelongtime,andhasthebroadprospectsfordevelopment.However,thehousingindustryintheconstructionprocessofaccidentrateishigher,tothecountryandthepeople'scauseseriousdamage.Thispaperdiscussesthecharacteristicsoftheresidentialbuildingandconstructionsitesafetymanagementproblemsexistingin,andputsforwardthecorrespondingmanagementmeasurestominimizeoreliminatetheconstructionsafetyaccident.
Keywords:housingconstruction;Constructionsite;Safetymanagement;Problem;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向前推进,住宅建筑的建设是现在以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建筑市场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很多的施工企业存在着“重质量,轻安全”的观念,也不愿为安全管理投入过多资金,并没有意识到较高水平的安全管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施工企业的生产效率,只是武断地认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是牺牲企业效益。以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缺乏保障。在进行住宅建筑的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1住宅建筑的特点
1.1住宅小区一般单体数量比较多,且面积较大。限于土地供应和成本控制,及日后居住集中物业管理的问题,小区住宅普遍都是成片规模的开发,面积多在几万平方米,更多的达到几十万平方米,单体数位更是两位数以上。
1.2施工的企业较多,交叉作业比较多。因为单体数量多,一般都是由分开的不同施工单位同时进行施工,施工企业在3家以上,外加市政、园林、电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配套单位,客观上也增大了交叉施工的单位量。
1.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较多。住宅小区的每个单体面积都不是很大,但是各个工种队分工不一,又同时存在,因此作业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较多,且分属于不同的施工企业,给管理造成了较大的难度。
1.4住宅建筑的建设工程造价都比较低,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很难保证。住宅建设的工艺较公建项目要简单许多,造价理所当然也较低,参与竞争的施工企业一般也较多,面较广,因此竞争很激烈,中标的几率也比公建项目低一些,因而施工企业的利润也会大打折扣。
2住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滞后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因为在住宅建设的每个单体的面积普遍偏小,所以竞标的要求较低,一些资质并不高的企业就比较容易中标,即使是一些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已经中标,往往也会派给自己单位实力较弱的项目班组来承担,这就客观上造成了管理人员的偏低素质。而且,绝大多数操作人员都是来自农村或偏远山区的临时工、外包工,文化程度总体较低,绝大多数未受过专业训练,人员素质总体较差;加之企业没有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得严重缺乏那些必要的建筑安全知识和技能,安全操作技能低,没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事故现场一些较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没有设置明显安全标志,一些洞口和坑槽内没有设置防护设施,即使配备了防护设施,其中很多存在缺陷。电气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规范是导致作业人员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2.2住宅建筑现场设施管理较复杂由于建筑产品体积较大,物资消耗和人力消耗巨大,在有限的施工现场上集中大量的建筑材料;不同功用的大小施工机具,如塔吊、井架、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多,无型号、无专门标准、自制和组装的中、小型机械类型数量多,手持移动工具多;多工种密集的操作人员等。并且在施工中,其在地下、地表、高空多层次作业面上每时每刻都在变更作业结构,全方位时空立体交叉运作系统。这就使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
2.3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规范
有不少企业为了追求施工进度和利益最大化,对安全工作的投入相当少,根本不按照国家机械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制造,导致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系数非常低,存在的事故隐患很大。另外,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施工现场劣质设备到处都是,这些都给现场施工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备不全,其中一些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性能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4施工安全管理不严,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方案等力度不够。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对现场一些工人作业时的习惯性违章操作和潜在的隐患灵敏度不够,不去及时制止和消除隐患,导致很多的伤亡事故发生。由于现场管理人员不重视安全管理,很多房屋建筑企业存在着安全管理职能严重的上下脱节、工作失控的问题,制定的一些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措施根本不能落实下去。且很多建筑企业并没有建立建筑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部分管理人员责任感不强,遇到突发事故时,由于没有应急预案,不能及时的消除事故,降低损失。
3加强住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方法及对策
3.1加强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方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重点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根源。针对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现状,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注重抓好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当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良好的形象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现场布置应周密策划,围墙、大门、办公室等应美观大方,现场料具堆放整齐,职工行为文明,材料设备标识清晰,安全标志醒目,并按规定标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施工班组上岗前,还要按照当天的生产内容,针对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更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确保所有上岗操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3.3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将住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具体人员。在施工过程的每个阶段和环节都要坚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主管、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任务等,将他们这些人联系在一起,加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增强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意识。企业还必须定期全面学习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颁布的一些施工安全生产文件,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统一建筑企业的标准,全面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意识。
结语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城镇化加速阶段,是建筑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强化管理,构建有效的建筑现场安全保障体系,从根本上杜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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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裕利.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
关键词:建筑;周转材料;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01
一、周转材料管理模式
公司租赁部门负责公司周转材料的全面管理工作,代表公司行使周转材料的采购、保管、收发、维护保养、租金收取等具体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配置,集中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从施工生产出发,为施工生产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企业经济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公司周转材料一律由租赁部门统一采购,公司所属直管部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购置,如有违规购置,经查实后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自行采购的周料没收纳入租赁部门管理。
二、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
各单位在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所需周转材料数量填写《周转材料总控计划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送公司租赁部门,租赁部门根据自有周转材料情况对项目所报计划作出批复(由租赁部门供或同意项目外租),如由租赁部门供料,项目与租赁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部门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合理调度。若租赁部门自有的周转材料不能满足项目所需,从安全角度考虑,则由项目从租赁部门选定的合格出租方自行租入,但外租合同必须走OA办公平台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评审程序,报租赁部门、财务等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纸质合同以及相关质保资料交租赁部门签字、盖章、备案后方可租入。公司所属各单位支付外租租金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必须经租赁部门审批后方可支付。
三、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
1.为了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周转次数,使用单位必须按施工量或根据工程进度提报需用计划,按时、按需、按量组织进场,避免周转材料闲置。特别在施工旺季,一定要加强管理,按需进场,按时退库,及时结算,降低工程成本。同时租赁部门将根据工程项目的工期,严格做好调剂、平衡调度、合理配置,以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2.各单位必须设置周转材料专管员,负责本单位与公司租赁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办理租赁合同、报送计划、办理收发手续、对账以及租金结算单的核对签字等工作。专管员名单必须经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送租赁部门备案。
3.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责任一定要落实到承包班组,项目部跟承包班组签订协议,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在周转材料的使用过程中不得优材劣用,长料短用,更不得随意切割、吹焊架管、模板等,施工现场切记任意堆放周转材料,防止遗失。周转材料拆卸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将周转材料向下抛掷,避免周转材料人为损坏及事故发生。
4.在周转材料的收发过程中,租赁部门应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和各单位专管人员共同在场,对收发材料的数量及质量进行认可后,开具收发料单并签字,发料要开具出门条交值班人员,经值班人员核对所装货物与出门条相符方能放行。值班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出门条备查。
5.周转材料退料过程中,租赁中心收料人员要进行认真清点和验收,严把质量关,严禁以次充好,如收料人员因工作疏忽,验收数量清点错误或将不合格材料验收入库的,查明原因后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金额的20-50。各单位对所退回租赁部门的周转材料应保证质量,严禁以次充好,用薄皮管、省外扣件等劣质材料进行充抵退料,租赁部门坚决拒收各单位退回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周转材料。
6.严禁各单位将所租周转材料转租,确需转租的必须报公司租赁部门批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办理退库和出库手续。若有私自转租的,一经发现,从转租之日起加收双倍租金,并处以最低1万元罚款。
7.为规避风险,所有联营合作工程必须在其挂靠单位知情并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到租赁部门租用周转材料,并由其挂靠单位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租金代收,如因联营合作工程给公司租赁部门周转材料租赁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挂靠单位承担。
8.各单位所租的周转材料禁止报停、报损。工程完工后遗失、短缺的周转材料,均按同类产品当期市场价进行赔偿,由承租方以报告形式报公司租赁部门批准后,租赁部门依据项目部提供遗失、短缺数据开具调拨单,双方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经公司领导批准,交财务部门托收赔偿款项。遗失材料租金结算的截止日以赔偿款项到位之日为准。租赁部门每季度末统计当季周转料遗失赔偿金额,并以报告形式报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再添置新的周转材料。
四、周转材料租金支付及托收
各单位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对不按时支付租金的单位,公司采取以下托收方式:
1.各单位对租赁部门所产生的调拨赔偿款项采取当月全额托收;2.各单位在建项目对租赁部门产生的租赁费,由财务部门按当月双方签字认可的租赁费的50%托收;3.各单位已竣工项目每半年由财务按承租方拖欠租赁部门租赁费总额的10%托收。
五、服务工作
1.公司租赁部门对退库的周转材料要及时组织专人进行维修、保养,使库存的周转材料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