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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例(12篇)

发布人:收集 发布时间:2024-03-18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1篇1

关键词:文化名城经济特区水生态修复建议喀什市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水生态随着人类自身活动的影响,时刻都在发生着变化。对水生态进行动态监测、并加以及时有效修复,是保证人与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障河流健康生命,促进地方生态文明和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的必要举措。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和新兴的经济特区的水生态修复就显得更加尤为重要,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光大文化名城精神,保障特区经济开发的正常开展都将起着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作用,关系着文化名城和特区建设的成败。

喀什市位于祖国最西南边陲,是西域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和窗口示范城市,1985年被国家确定为部级历史文化名城,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又被确定为经济开发区。她依山傍水,西昆仑、帕米尔和西天山的支脉环绕其周,历史经传有名的“赤水”、“洋水”(现称克孜河和吐曼河)与其环抱,特别是吐曼河纵贯市区,维系着整座城市的水生态环境,被祖祖辈辈的喀什人称为“母亲河”。

1.吐曼河小流域的原生态

经考证,历史上的吐曼河就是《穆天子传》中的洋水。维语称“吐曼河”,为“雾河”之意。其水源主要依靠地下水出露和上游卡浪沟吕克山洪余水的补给,年径流量达到1.4×108m3以上。流程从源头达到200km以外的伽师县玉代里克乡一带,汇入克孜河。因为大量地下水的出露,保持了河水的温度,每当秋末到次年仲春,温暖的河水散发出大量水气,形成梦幻般轻纱似的雾气,在城市上空悠然飘荡,滋润和调节着整个城市的气候,使得喀什这座内陆干旱气候中的城市气候温和,干湿度适中,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天蓝、地净、水秀、树绿、人美。同时喀什市也因富含大量地下水出露所形成的著名“九龙泉”而享有“泉城”的美名。

2.吐曼河小流域水生态变化

上世纪70年代,吐曼河渐渐演变,流程缩短了一半之多,只流到疏附县阿克喀什乡便消失,全程不足100km。年径流量明显减少,但河流流经喀什市区时依然水量充沛,水质良好,充满着鲜活的生命。但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个体工商经济蓬勃发展,对地下水需求量迅速增大。80年代之初开始改水防病,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全面普及地下水供给。城郊农牧生产大量使用地下水饮灌。到上世纪末,喀什市地下水的开采量已达到0.65×108m3,其中城市居民生活和环境用水为0.12×108m3,农牧业饮灌用水为0.53×108m3。根据水文地质部门的勘测,喀什市地下水的动储量为0.8×108m3左右,这就是说地下水的开发已近于临界点,由于地下水的大量无序开发,地下水水生态已经遭到了人为的破坏,本来主要依靠地下水补给的吐曼河水源已濒临枯竭,再加上污染的愈来愈严重,屡禁不止,无力整治,到上世纪末,吐曼河已变成一条死河、臭河,下游常常断流。这对于在改革开放中急待经济腾飞的文化名城―喀什市的生态环境和城市形象真是大煞风景。

本世纪1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步伐以无可遏止的态势继续向前发展,跟其他城市一样,特别是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的城市建设迅猛异常,城市不断拓展,大量农村居民和打工人员涌入城市,尽管城郊农牧业用水保持在较为平衡状态,但城市居民、生态环境和工业用水每年平均人以10%以上的速度向上递增,2012年城市地下水开采量与地下水动储量相比已达到饱和状态,也就标志着地下水开发潜力已经不大,已经基本无力承担经济特区开发建设的用水。吐曼河的地表径流仅靠一点浑浊的山洪余水维持,昔日吐曼河美好的水生态风光不再。面对文化名城建设和经济特区开发的机遇和挑战,喀什市严峻的水生态资源短缺形势摆在世人面前,对水生态环境的修复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3.吐曼河治理的可喜成效

本世纪以来,随着西部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喀什市政府为充分利用当地得天独厚的地理人文环境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先后提出和实施了“以旅游为龙头带动喀什经济发展”和“以商贸为契机,加强东联西出,把喀什打造成中西亚和南亚经济中心地位”的发展战略措施。这些发展战略措施的实施无疑都从人们的主观愿望和经济实力方面为吐曼河治理准备了条件,打下了基础。自治区人大八届、九届、十届会议都曾提出吐曼河综合治理的问题,自治区领导视察喀什时曾多次指示加大投资对吐曼河进行治理。近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经济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喀什市相关部门对吐曼河环境实施了治理,首先对河道进行了清污、清淤、疏通,对河岸进行了清障、拓宽,又对河岸、河坎进行美化,用砼修建河坎堤坝,路面修复硬化,河坎种花种草,防止水土流失,架设了桥梁、路灯,并营造了一些简易的游乐运动设施。投资巨大,成效显著,已基本改变了吐曼河死沟、臭沟的旧貌,初步呈现了一个现代化城市河滨的趋形,国内外游客和城市市民走过时已呈现出一种心旷神怡的舒适之感,喀什市城市形象有了明显提升。

4.治理的根本问题―水生态修复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虽然吐曼河花去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得到了一定的治理,外貌是有了较大的改观,但吐曼河水量依然稀少,水质浑浊,小流域地下水资源匮乏短缺依然形势严峻,分析其原因就是对吐曼河治理未能抓住水生态修复这个问题的关键。妨碍了吐曼河生态环境的恢复,影响着文化名城生态文明的发展,也将制约着经济特区开发建设的进程。

5.对吐曼河水生态修复的思想认识

吐曼河水生态修复实际是对喀什市水生态修复的问题,这对于经济不太富足的边远城市来说未免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对于吐曼河的治理不能仅停留在外观层面上,对全面实施水生态修复要有新认识、新思路、新举措、新准备,思想要开放、开放、再开放。

5.1喀什市既是我国文化名城,又是我国后起的新兴经济开发特区,必须以文化名城和经济特区建设的双重标准看待,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牢固确立比单纯经济开发特区规格、品味、标准更高一筹的理念,必须以特区经济开发带动文化名城建设,以文化名城建设促进经济特区的开发,做到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二者兼顾。而水生态修复对于二者建设来说更具有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关系,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具有特殊而重大的意义。水生态修复必须优先于二者的建设,不可滞后,不可并驾齐驱,更不可本末倒置。

5.2在富有丰厚文化底蕴的文化名城搞经济特区建设,把喀什这个改革开放窗口示范城市打造成名副其实的中西亚、南亚经济中心地位,必须要有与国际现代化都市接轨的胆略和气魄。对城市水生态修复,不妨学习和借鉴他国文艺复兴以来一些名城的建设经验,也要学习我国国内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城市对水生态修复的经验和举措。如山东济南泉城在面临同样水生态危机中,他们是如何使天下第一泉―趵突泉泉轮重放光彩的先进做法,把喀什市真正建成一流的风景秀丽的国际都市。

5.3在新兴经济特区开发中建设文化名城,必须要与我国水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没有水的城市是偏废的。没有水文化作为基础的文化名城是一种精神的缺失,文化的先天不足甚至可以导致文化名城的流产。要从水文化发展的角度认识水生态修复的重要性,使水真正变成文化名城流动的金,流动的诗。要在水文化精神正确引导下永葆城市昂扬向上的生机,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5.4根据目前喀什市水生态现状,要以特区开发的超前意识认识对吐曼河水生态修复的急迫性,要及早实施,越早越好,只争朝夕,要以搞好吐曼河水生态修复去主动迎接特区开发热潮的到来,决不能让特区开发建设停下来等待水生态修复,要确立有条件要上,没条件也要上的思想,敞开门路,多方筹措资金,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经济形式搞修复建设。

5.5为防止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低标准重复建设,要求在现有吐曼河外观治理的成果上,思想再更上一层楼,对吐曼河的水生态修复和景区建设项目要在参照上述有关要求前提下牢固确立高标准、高档次、高规格、高品位的“四高”思想,要在项目与国内外先进城市水生态修复和景区建设标准相接轨,在项目设计和施工上要一次性到位。

6.对吐曼河水生态修复重大举措的建议

形势发展到今天,对吐曼河的水生态修复不干不行,但它不可能像农村退耕还草、退耕还林那么容易,城市建设倒退不了,对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供水须臾不可离开,否则整个城市就会陷入瘫痪,变成一座死城、臭城、空城,就更谈不上搞特区建设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采取有效的人为措施来弥补人类自身活动所造成的水生态恶化问题。

6.1建议相关部门对喀什市地下水动储量进行勘测评估,为喀什市建设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更可靠的科学依据。

6.2根据城区周边水生态环境,建议按照地下水的走向行脉,在吐曼河上游选址,建造大中型水库,利用水库对吐曼河的水生态进行修复,在现有城周水环境之下,不失为一种较为理想甚至也是唯一能行之有效的办法。

6.2.1利用水库加强吐曼河上游地下水渗流,增加地下水动储量,渐渐恢复吐曼河小流域的水生态功能,保证吐曼河地下水补给。

6.2.2利用水库代偿城郊农牧业大量地下水饮灌,减少农牧业生产对地下水的开采量,保持地下水富含状态,保证特区经济开发建设用水。

6.2.3利用水库对浑浊的山洪水进行沉淀,给吐曼河地表径流以清水补给,以保持河道恒定的高水质高水位态势。

6.2.4山洪径流稀少时可以引可克济吐,保持水库正常水位,保证对吐曼河地表水正常补给。吐曼河最终下泄克孜河中,引克济吐,中经水库沉淀,随后自然流淌排放下泄,并不影响克孜河水量。

6.2.5水库建成以后,对喀什市周围的气候和生态环境也将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6.2.6可以发展水库经济,丰富城市生活,同时增加就业机会。

6.3其它办法建议:因吐曼河坡度较大,可以分段修建拦河坝,形成梯级水位。可开挖延长、拓宽河道,延缓径流下泄速度,延长径流在城区逗留环流时间,充分发挥对城市生态环境调节作用,降低水库补给压力,以求可持续发展。

7.对城市景区建设的建议

城市景区建设不仅是水生态文明的内容之一,也是提升文化名城形象和品位,发展城市经济,服务和改善民生,营造特区建设投资环境的必然要求。以吐曼河两岸河滨为景区建设的基地,不仅要种花种草,营造优美生态环境,更要突出文化名城的内容和地方文化特色,要与水文化充分结合,要把地方历史人文,其中包括喀什归属版图,中原列代对喀什的治理,民族团结共御外侮和抗击入侵的历史史实,中原和西域的友好往来,地方宗教演变历史,宗教的本质,维吾尔族迁徙的历史,民族优秀文化代表人物及著述,民族现代文化风情,水文化,中央对喀什的关怀,喀什市奋斗口号和精神,民族团结以及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人物等等内容,通过雕塑、木刻、油画、版画、电子屏幕、文艺演出等多种介体、陈设在吐曼河畔,将吐曼河变成神圣的文化宣传阵地,营造国际开放大都市浓郁的文化氛围,招引更多的艺术家创作出讴歌喀什文化名城和经济特区的优秀作品,尤其欢迎一些音乐家来创作喀什市市歌,创作一些颂扬喀什生态优美、经济新兴、昂扬向上、充满无限生机和活力的经典旋律,让美好的喀什形象传遍中西亚,传遍世界,永载历史史册。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篇2

关键词:战略合作和谐黎河

Abstract:inrecentyears,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economicactivities,LiRivergraduallyinfluencedbyregionalsoilandwaterlossisserious,thetailingspollution,somenegativefactors.Duetomoreplaces,andfortheopenchannel,onlyrelyontakesimpleengineeringandmanagementmeasurescannoteffectivelycontrolwaterpollution.Therefore,thecityofTianjinLuanheEngineeringLiRiverManagementOfficeandtheZunhuacityhalltocarryoutwaterconservationandenvironmentalgovernancestrategycooperationconstruction,throughtheconstructionofdemonstrationprojecttopromotethestrategiccooperativerelations,governanceofLiRiverpollutionfromthesource,fundamentally,toensurewatersafety.

Keywords:strategiccooperationandharmonyofLiRiver

中图分类号:F091.351

从1983年引滦入津调水工程的胜利竣工,到2013年引滦输水工程的安全运行,黎河延续了连续三十年安全输水无事故的光辉历程,为天津市工农业发展、城市生活用水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活动的迅速发展,作为开放式天然河道的黎河逐渐受到诸如自然植被破坏、区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活污染、面污染源以及尾矿污染加重等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黎河两岸人居环境不断恶化,同时也给引滦水源安全带来了潜在威胁。而黎河作为引滦入津的重要输水河段和于桥水库的主要入库河道,其水质直接影响下游于桥水库的水体质量。另一方面,引滦黎河肩负着行洪和输水的双重功能,为敞开式管理,客观上造成引滦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难度加大。因此,只靠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并不能有效防治黎河污染。同时,由于位于河北省境内,管理和保护范围在法律上不明确,黎河支流更是不在天津管理范围内。这样的客观条件奠定了天津市水务局与遵化市政府进行战略合作的基础,也开启了水利人治水的新思路。

回顾引滦入津的三十年,黎河管理处在天津市水务局的领导下,时刻以“和谐共处”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探讨黎河科学治理、和谐管理的工作思路,与遵化市政府开展了水源保护与环境治理战略合作建设,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黎河污染。在双方的战略合作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一、友好互通强化交流,战略合作稳中求进

1、统一思想,加强沟通

战略合作的重点在于“合”,所以在双方的战略合作中统一治理黎河污染的思想显得尤为重要。天津市水务局主管领导在2010年1月28日到遵化市检查指导工作时,与遵化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引滦黎河水源保护及环境治理战略合作”进行了专题讨论,进一步确立了与遵化市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确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合作框架主要包括:首先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确定联合执法机制和工作机制,达成黎河绿化带建设意向,继续深入探讨租用土地、工程造林、承包管理的可行性;其次是对黎河周边尾矿库治理、搬迁、改造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以便进一步的合作;最后圈定了战略合作的内容,主要把黎河跨河桥梁维修、黎河堤顶道路半封闭管理、黎河处办公楼改造、黎河点污染源治理、沿河生态文明共建共管及修建黎河橡胶坝等问题纳入了战略合作内容。

2、全面合作,提升高度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市水务局和遵化市政府战略合作关系建设,遵化市公安、水务、环保、土地等“多位一体”战略合作应用座谈会和天津河北公安机关加强区域协作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如期举行。与会人员互相交流探讨了共同打击黎河及各支流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方案和措施。此次合作统一了思想,提升各合作方的认识高度,标志着合作的全面展开,意味着联合执法机制取得了新的突破,执法力度得到了加强,依法行政得到了落实,对解决跨流域执法难等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为改善黎河周边水环境、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奠定了基础,为黎河河道堤防安全、水质安全、水环境安全提供了保障。

二、继续深化战略合作,全面建设和谐黎河

按照天津市水务局提出的“工程管理、资源管理、环境管理并重”的工作思路和环境水利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与遵化市的战略合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天津市情水情,充分发挥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三位一体”的水务体制新优势,落实关于加强引滦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保护引滦水质,改善黎河水环境。根据遵化市政府确定的战略合作框架,探索与遵化市政府建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途径,加强与地方协作,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战略合作关系发展,确保黎河输水安全。

1、多措并举,搭建保水护水立体网络

(1)实施联合执法。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契机,与遵化市地方政府共同制定实施《引滦水源保护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与遵化市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联合的护水执法网络,形成了强有力的异地联动执法长效机制。联合执法范围正逐步向影响较大的支流延伸。

(2)开展文明共建。2008年黎河管理处与沿河马各庄、龙湾、小安乐庄村和晓一矿业公司、港陆钢铁公司建立生态文明共建关系。近年来,黎河管理处以天津市水务局与遵化市政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契机,进一步密切了与遵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增强了相关信息的交流和工作协调,又与沿河7个村庄签订了生态共建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共建活动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立护水网络。与沿河厂矿签订了保水护水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义务、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以乡村行政区域为责任段,强化了对乱堆乱放、非法排尾的监督管理。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使水事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4)创造舆论氛围。为提高黎河沿岸群众环境意识,增强其保水护水积极性、主动性,黎河管理处坚持水法宣传多样化、长效化、经常化。在集镇、学校、工矿企业集中开展宣教活动,利用市区四个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水环境保护的公益广告,为保水护水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2、共建共管,奠定改善水质硬件基础

(1)推进支流口治理。黎河管理处于2010~2012年分两期对西山、龙湾、高各庄、崔家庄四条污染较严重的支流口进行了生态治理。支流口治理工程运行后,美化周边环境、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促进水体净化,有效改善水质。

(2)加强沿岸绿化。黎河输水线长,绿化维护费用高,绿化管理的任务繁重。黎河管理处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在上游河段充分利用堤埝土地,由承包人植树、管护的办法,有效解决了绿化资金不足、管理困难的难题。通过社会化承包的形式,在黎河上中游25公里整治段堤坡植树5万余株,为打造黎河绿色输水长廊奠定了基础。在下游,条件比较成熟的夏家峪桥上下游580米范围内左岸,采取“土地所有者绿化、管理处出资补偿”的形式,成功建设了一条示范绿化带,不仅大大提高了黎河绿化率,而且起到了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作用。

(3)共建生态文明。采取“管理处出资建设管理、沿河村委会维护管理”、“管理处出地、当地政府企业出资绿化维护”的方式,分别在西铺桥上下游两岸、龙湾桥下右岸、马各庄桥下左岸和黎河桥头、庄户沟桥下右岸,建设了长约3.6公里、绿化面积近8万平方米的沿河带状公园。在黎河关键节点河段打造自然及文化景点,对相应的堤顶路面进行硬化,做到道路、堤防、绿化与景观建设有机结合,成为沿河村民休闲健身、赏景纳凉的好去处。

三、齐抓共管精诚团结,战略合作成效显著

按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部署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打造“和谐引滦”为目标,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截止到2012年年底,各项任务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1、打造生态典范,全面带动流域水污染治理

在传统河道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引进人工湿地生态修复技术,以黎河支流口治理工程作为示范工程,不仅有效减轻支流口污染物输入对引滦水质的影响,改善了周边环境,从而也标志着黎河由单一的干流治理向全面的流域治理扩展,为从根源解决黎河污染问题做了有益探索。

2、融合地域特色,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之美

以战略合作为平台,以西铺村被列为遵化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契机,水环境保护与地方共建共享机制相结合,对西铺桥上下游两岸进行了堤坡防护、堤顶道路硬化、河岸绿化、景观建设综合治理,涉及面积达3万平方米。运用主题雕塑、趣味小品方式,增添环境艺术色彩,赋予了浓郁的人文气息;通过生态植物造景手段,隔离了厂矿和车流的喧嚣,增加了绿色防护,营造了绿树,花香,流水使人心旷神怡的美景;设置植物观赏和散步休闲区与西铺村平缓衔接,整体布局与当地政府对本地块的景观设计相得益彰,融为一体,打造了一处集优美自然环境、人文景观以及民俗风情于一体的景点,使风景优美的河道成为人们陶冶性情的好去处,使水利工程成为人们赏心悦目的好风景,使清新靓丽的景点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场所,更好地将人与自然和谐的科学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3、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日常维护机制

通过对黎河河道相关工程调研,制定了黎河河道保洁实施方案,设立后店桥(12+632)至提举庄桥(22+152)近10公里河道保洁示范段,与保洁公司签订协议,打造高标准保洁养护河段。经过半年运行管理,效果良好,为改善黎河水环境,巩固综合治理成果,提高设施设备完好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河道保洁项目引入社会化养护,是从根本上解决黎河沿岸垃圾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河道日常维护模式的有益探索,是河道管养分离机制的创新之举。

4、整合社会资源,持续推进水源保护合作

在保护黎河水环境,维护正常水秩序方面,积极与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建立了多种跨行业管理、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共治共管、联合执法,发挥了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汇集了社会资源和力量,提高了执法效率,有效的打击、遏制了非法排尾、机械采砂等非法水事行为;实现了黎河管理由单一向综合、由突击向长效、由治标向治本、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促进了黎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黎河安全运行,安全输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清清黎河水,浓浓惠民情。30年来,“引滦入津”如同一条纽带,将天津、遵化两地人民紧紧地连在了一起,正是由于外部战略合作与内部和谐创建的有机结合,使黎河管理处的中心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输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实践也证明,联合执法、协作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切合黎河实际的管理模式。在今后的交流合作中,一方面要巩固现有治理成果,加强河道沿线绿化,进一步打造生态工程;另一方面在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上,加强治水思路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带动沿线群众参与保护水环境,开创全民治水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引滦黎河输水河道水源保护工程规划工作大纲》.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处.2010.

[2].《黎河水源保护和环境治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天津市水务局.2010.

[3].《引滦入津黎河综合治理工程规划修编设计大纲》.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2011.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篇3

一、关于宜居乡村建设。

(一)以“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大力推进白鱼河综合治理工作

“水清”。一是从严从实落实“河长制”。将白鱼河按堰口管理分为四段,每段按照“一段一策”原则,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并定期对河段长及巡护员工作进行督查。二是河道清淤。对白鱼河淤泥及河内垃圾进行机械化清理,目前已完成清淤800余米,并配合相关部门对白鱼河河道进行整治,三是水体管理。汛期来临前对白鱼河6处防洪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安排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日常巡逻维护,同时,全面排查清理河内阻碍泄洪的废渣、悬浮物等。

“岸绿”。一是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作用,按照生态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及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建设沿岸生态屏障。二是引入资本。采取“柔性治水”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入1个社会资本,在河岸种植树木,目前已完成河岸绿化种植200余米。三是群众参与。在植树节、五四青年节等重要节日,鼓励带动当地村民、志愿者等100余人参与植树活动,目前已种植树木300余棵。

“景美”。采取“1+3+N”的模式(1即白鱼河生态屏障绿化带,3即3个节点,N即多钟模式、多种资金参与,并带动群众共同参与),依托白鱼河生态景观绿化带,建立以蔬菜、青花椒等农作物种植为主的生态农业核心区,以农耕文化、观光农业为主的农家生活体验区,以亲水娱乐、餐饮休闲、康养为主的农旅结合产业区。目前,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第一个节点已经启动,并正在积极对接康养项目。扎实贯彻落实“河长制”,对白鱼河按堰口管理分为4段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管护,并筹集资金人力对白鱼河麦黄堰至菠萝堰段进行河道清淤和生态河提整治。完成白鱼河左岸800米绿道建设,流转土地100亩,引入项目,以项目带动乡村经济。

(二)采用生态分级净化处理措施,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在启动院落改造工作前,乡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院落改造承接公司经过调研及宣传,特别是本地如何推进“厕所革命”,进行意见征求及情况摸底。当地农户每人每天平均产生的生活污水大约是250升,每户按3个人算,每户每天产生约750升生活污水,26户每天大约产生19.5立方的生活污水,由于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雨污不分流且污水管网(池)无法覆盖或建设成本过高等现状,该院落改造中一个重点就是要解决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为有效解决生活污水处理难题,乡因地制宜,结合菠萝堰院落改造,按照“湿地模式、集中处理、生态降解、分级净化”的总体思路,增设污水处理管网,完成院落26户“冲水式”厕所改造,将生活污水集中引入生态分级净化池,通过沉淀、过滤、氧化、水生植物净化等方式,进行净化处理,经处理后的水质可直接用于周边绿化林灌溉。同时,对院边原有沟渠进行改造,将雨水引入院落周边沟渠,并引入流动水源,实现雨水及沟渠水的外部循环,确保院落周边沟渠水质清澈。

二、关于生活水平提高

改造老旧院落外貌,实现老院子穿新衣

通过村民自筹,乡财政补足的方式,耗资40余万对菠萝堰老院子进行风貌改造,全面完成了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升级,配套建设了停车场、景观台等,并通过翻新村民围墙、更换老旧大门、硬化院落内部道路的方式,使院落整体形象焕然一新,形成一幅山水画的新面貌。

三、关于乡风文明善治

(一)增添休闲娱乐设施设备,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增添各类健身器材,石桌石凳等丰富村民生活,绘制“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墙体画,提升院落整体文化气息。

(二)成立议“是”小组,创新院落自治机制

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参与性,经过广泛征集村民意见,最终在菠萝堰成立议“是”小组,由白鱼村党支部及村委指导,在26户村民中推举5名代表成为议“是”小组成员,设置组长1名,组员4民,负责院落日常管理及院落公约执行监督工作。同时,在议“是”小组领导下,经过院落村民会议的讨论,确定了八项通俗易懂的院落公约以及众筹共享的院落保洁机制。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长”的巡查工作,有效落实“河长”履职责任,实现河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严防“黑河、臭河、垃圾河”反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河长,是指镇级河长、渠长、库长和村级河段长、渠段长、库长。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巡查,是指河长通过对责任河道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或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或向镇河长制办公室、上级河长报告,要求协调解决。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河长是责任河道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镇河长办、各河(段)长、河道保洁员、网格化监管员要结合保洁、监管等日常工作,积极协助河长开展巡查,发现河道水质异常、入河排污口排放异常等问题时第一时间报告行政区域内河长。

第三章巡查范围

第五条全镇范围内镇、村(社区)二级河道、水库、各类渠系即全镇流域面积5平公方里以上6条河流、2座小(二)型以上水库、1条水渠。

第四章巡查频次和内容

第六条各级河长要加大责任范围内河、库及渠系巡查力度,监督河道、水库、渠系整治情况。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社区)级河段长每二天一巡查。

各地应组织河道保洁员、巡河员、网络化监管员等相关人员每天对河道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辖区内河(段)长。

第七条各级河长巡查原则上应对责任河道进行全面巡查,并覆盖所有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源及河长公示牌。

第八条河长巡查应重点查看以下内容:

(一)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二)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三)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

黄、发白等);

(四)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如何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五)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

(六)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七)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性、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八)以前巡查发现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九)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

第五章巡查记录

第九条各级河长巡查过程中或巡查任务结束当天,应当及时、准确记录河长巡查日志、以纸质或信息化记录等形式存档备查。

第六章问题发现报告和处理

第十条各级河长在巡查工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妥善处理并跟踪解决到位。

镇级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书面形式报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上级河长协调处理。

村级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镇级河长,由镇级河长协调解决或提交有关职能部门,所提交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责任部门的,镇级河长可提请上级河长协调,落实责任部门。

镇级河长要对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确保解决到位。

第十一条各级河长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应当认真记录、登记,并在第一时间内赴现场初步核实。

举报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当予以解决,并跟踪落实到位。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参照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各级河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第七章考核惩罚

第十二条河长巡查工作考核,应当结合本年度巡查工作的检查、抽查情况,重点考核巡查到位情况和问题及时发现、处理、提交、报告、跟踪解决到位情况及巡查日志记录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河长巡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黑河、臭河、垃圾河”严重反弹、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者发生重大涉水事件等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予以问责:

(一)巡查中对有关问题视而不见的;

(二)发现问题不处理,或未及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

理的;

(三)巡查日志记录弄虚作假的。

双福镇“河长制”工作研判及会议制度

一、双福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判及会议制度

第一条双福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可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人员。

第二条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镇河长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大政策;全面部署全镇河长制工作;研究审议河长制全局性重大问题;听取全镇河长制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跨领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决定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总河长工作研判及会议制度

第一条双福镇总河长会议由总河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总河长确定人员。

第二条会议议题和时间由总河长确定,镇河长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研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事项;研究镇级层面工作方案、工作要点、相关规划和制度;研究布置全镇主要河流实施河长制相关工作,并督促检查;协调解决跨领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经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镇、村级河长工作研判及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镇级河长工作会议由镇级河长主持召开。

出席人员:镇级河长及联络员,河长办公室有关成员,河流所涉村(社)河段长,镇级河长指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河长同意后召开。

第三条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镇级河长确定,镇级河长联络员单位承办。

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以及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研究落实“一河一策”工作方案的措施;研究所涉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重点工作、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湖所涉村(社)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经镇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双福镇“河长制”督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对象

各村(社)和有关成员单位。

二、督查领导机制

督查工作在镇河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进行,通常由镇纪委和镇组织办及河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每季度督查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三、督查方式

一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二是实地抽查河道、湖(库)整治情况,三是查阅河长制工作资料台账,四是听取汇报。

四、督查主要内容

(一)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河长制是否全履盖、河长制机制建设是否健全、河长制长态化工作机制是否建立、河长制资料台账是否齐全、河道整治工作是否有力推进等。

(二)河长办工作开展情况。镇河长办是否做好治河的政策支持工作、是否协助河长做好治河工作中的协调工作、是否做好河长信息、报表的及时上报工作。

(三)上级单位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标准和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五、督查结果运用

(一)督促整改。对河长制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到位,并将每一季度督查情况反馈镇党政办,作为工作年度考核综合评分的依据之一。

(二)及时通报。每次的河长制工作督查及考核情况,镇河长办将以通报形式报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双福镇“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

(一)原则:及时(主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高效(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

(二)公开:各级河长名单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河流名称、管护范围、管护目标、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通过镇级河长工作微信群和QQ群,随时报送信息、图片资料,宣传各地做法及经验。

(四)各村每月16日前将贯彻落实进展情况报送镇河长办公室,每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总结报送镇河长办公室。

二、建立工作通报制度

(一)通报方式: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河长办公室通过日常巡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经责任单位整改后不彻底或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由镇河长工作领导办公室在全镇范围内通报;通过专项巡查,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亮点,由镇河长工作领导办公室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上级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或亮点,由镇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二)通报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2.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置进度和完成效果;

3.河流保护管理和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处置;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事宜。

(三)通报结果的运用

1.通报结果将计入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的综合评分;

2.作为约谈、诫勉谈话和问责的依据。

双福镇“河长制”考核奖惩制度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市相关会议及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涉及河、渠、库的河长、渠长、库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相关办法对其问责,追究其责任。

双福镇“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制会议及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镇河湖(含库、渠)综合治理,落实属地河长制工作职责,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根据《峨眉山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峨总河长办法【2017】2号)和《双福镇环境维护与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双委法【2017】3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村级完成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的考核。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核实施主体为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镇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每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涉责,并将考核结果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对村(社)的年度具体考核内容,由镇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底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各村(社)考核主要内容为以下9个方面。

(一)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情况。

(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开展对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乱占滥用岸线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情况。

(三)水污染防治。落实国家水十条和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情况。

(四)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河湖水环境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情况。

(五)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河滩湿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河流健康评估等情况.

(六)执法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等情况。

(七)项目资金。中央、省、市级涉水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本级财政涉水建设项目投入情况。

(八)工作保障。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机制建立、整治方案及年度计划、人员及经费保障、信息报送等情况。

(九)加分指标。工作有创新,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上级表扬和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六条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底开始,4年12月底前完成,按以下3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各村(社)对照本办法和评分细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5日前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二)核查。镇河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15日前,组织对各村(社)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查。

(三)综合评价。12月31日前,镇河长办公室对各村(社)

自查情况、核查结果、日常督查、暗访等情况,汇总整理、量化打分后,形成考核报告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七条实行正向激励。考核结果作为镇党委、镇政府对各村(社)党支部和村委班子考核、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实行问责追责。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违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达标”,群众满意度较低,纪委监察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由镇河长制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贵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并予以通报。

第六章工作要求

第九条各村(社)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应当追究责任。

双福镇“河长制”职能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工作职责

(一)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上级领导小组、总河长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审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河长制工作的考评奖惩和重大责任追究事项。

(二)镇总河长职责:镇总河长对辖区范围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事项,审定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方案、工作要点、考核办法、相关规划和制度;研究布置全镇6条主要河流、2个水库、1条水渠实施河长制相关工作,并督促检查,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三)镇级河长职责:镇级河长为相应河流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镇领导小组以及镇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牵头组织制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治理管护方案,明确年度具体目标、问题、责任和任务,并协调督促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河(段)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导、考核评价,问责追究;统筹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

(四)镇河长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考核办法;审核一河一策治理管护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河长会议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督导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督促各村(社)、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河长制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收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供决策参考;上报相关信息。

(五)责任村(社)职责:各村(社)是所辖行政区域内河、库、堰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为:根据“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区域内河、库、堰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单位职责

镇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河道管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1.镇党政办:负责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负责做好河道管护方面的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2.镇纪委、镇组织办:负责定期不定期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

3.镇中学、镇小:负责加强学校周边河道环境管护,按规定处理学校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组织学生开展保护水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向河道乱扔垃圾,不在河里游泳,确保学生自身安全;

4.镇派出所:负责涉河、涉水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保障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6.镇国土办: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禁止侵占填埋河湖水域。负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

7.镇城建办:负责会同国土、水务部门划定河道蓝线范围,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确保行洪安全,并加强城镇规划与管理,抓好排涝排污,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做好新建住宅施工图审查管理相关工作,做好项目规划定点审批等工作;

8.镇农业管理办:负责加强对交通主干线河道岸线整治保护,禁止随意向路边河道倾倒弃石弃土,确保行洪畅通。负责管辖区域内船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河道疏浚清淤和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河道岸线、堤防、水域、采砂、取排水行政管理;负责对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使用农药的行为,做好临河田边河道保洁工作的宣传监管;负责查处违规渔业行为和非法捕鱼行为;负责依法打击乱占、乱建、乱倒、侵占河道、影响河道行洪畅通的行为;

9.镇防疫站:加强畜禽养殖环节防疫检疫和执法监管和河道养殖管理,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制止面源污染;

10.镇环保办:负责指导和监督河道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入河污染源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11.镇林业站:督促指导管护生态公益林、修复湿地,搞好沿河绿化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

12.双福卫生院:负责卫生职责范围内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督促指导全镇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固体废弃物和医疗废水;

13.双福工商所:负责组织河湖管理范围内及沿线无照经营活动的依法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围垦河道,对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规模绿化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

(二)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全镇境内从严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全面排查入河污染源,全面取缔和禁止肥水养殖;加强工业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

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村镇建设。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流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流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双福镇“河长制”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河、湖(库)水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打击污染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要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接到举报,河长需在第一时间赴现场,听取举报人和群众意见,实地调查、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置的,专题研究,并以督办函方式转交相关河(段)长或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标准和要求予以查处,确保整改到位。

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

(一)排污单位偷排、漏排、直排废水;

(二)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设置暗管排污;

(三)河道中乱采、乱挖、乱堆、乱建及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四)河道周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乱排、直排污水行为;

(五)河道及河岸垃圾未处置到位等情况。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提供涉河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基本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提供相关照片等证据材料。

四、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河长必须做到件件处置、事事回应,由接报地进行核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向社会公开。

五、镇河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落实专人负责河道管理投诉举报及受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包括记录、立案和查处情况,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信息泄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举报电话:0833-。

双福镇“河长制”重点项目

协调推进制度

为及时协调解决改善河道水质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年度治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重点项目协调指的是镇级河长会同职能部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2、重点项目协调由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收集梳理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的等相关单位会商,并负责实施。

3、与会人员

镇级河长、村级河段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所在村居干部和群众代表、其他相关人员。

4、例会执行

镇级河长根据报表和季度报告情况定期不定期及时召开例会,指导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镇级层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重点工程和重点整治工作的落实。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根据会议协调结果做好与各相关单位的衔接工作,跟踪落实,定期向河长汇报工作进展,并做好会议纪要备案。

5、河长要切实履行协调督促的职责,在职能部门单位协调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联络员制度。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对所辖河道每个重点项目做好日常联系沟通工作,全程跟踪,紧抓落实。

6、开展重点项目督查活动。通过现场察看、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重点项目难题协调推进情况和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及时通报项目督查情况,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双福镇“河长制”河道保洁长效

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镇河道保洁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结合我镇水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镇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主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河道保洁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把打捞的垃圾、杂物及时送到规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垃圾、杂物要日产日清,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实现“流畅、水清、岸绿、鱼游”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

二、人员组织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成立镇、村二级河长机制。书记、镇长担任总河长,其他镇级领导担任河长,村委会书记或主任担任河长。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专项工作。

三、河道保洁管理范围

主要是镇域内的6河、2库、6水渠。

四、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1、建立河道保洁工作制度,并在主要河道边设立河长制度牌。按照各村所在河道的地理位置,明确本单位所保洁的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镇政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接受指导监督。

2、必须保证保洁质量。

保洁队伍要根据河道保洁要求,达到“四无”标准,日常保洁每天开展一次,日产日清,遇特殊情况,随时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畅通。

3、实行监督与管理

对河道保洁单位,实行镇监督管理,不定期的抽查,年终实行综合评定。

五、各级河长对河道实行常态化管理。

在全镇主要河道边安放宣传与制度牌,日常对保洁管理人员和保洁队伍实行监督与检查,同时接受全镇群众的投诉。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1篇5

三门峡水利工作者重审三门峡水库

央视节目不符事实?三门峡水库对撞央视报道

陕西代表、委员呼吁:废弃三门峡水库“渭河‘03·8’洪灾,主要责任在三门峡水库。”两会期间,陕西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造成渭河洪灾的原因主要是渭河潼关高程居高不下,而三门峡水库高水位运行则是造成潼关高程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为此,他们提交提案和议案,呼吁尽快停止三门峡水库蓄水发电以降低潼关高程,加快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下大力气消除渭河下游水灾隐患,甚至有人提出炸掉三门峡水库。陕西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认为,小浪底水库的建成和投入使用,使三门峡水库得到彻底“解放”,原有的防凌、防洪等任务可由小浪底水库承担。三门峡水库只有通过第三次改建,并全年敞泄运用,才有可能使潼关高程降下来,也才有可能进一步改善渭河下游淤积状况。河南代表提议案:合理利用三门峡水库昨天,河南的32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一份议案———《合理利用三门峡水库》。议案说,三门峡水利枢纽是治黄工程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担负着黄河下游防洪、防凌的重任,保护着冀、豫、鲁、皖、苏5省25万平方公里范围内1.7亿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枢纽运营44年来,已经形成了独特的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如果简单地让三门峡水库停止蓄水或者大幅度地降低运用水位,势必打破现有的生态平衡,造成无法估量的重大生态灾难,还将引发一系列事关全局的经济与社会问题。议案说,将2003年渭河下游支流洪灾定性为三门峡水库造成的观点非常错误。三门峡水库建成初期,对潼关高程有过一定的影响,但是经过两次改建和蓄清排浑运用以来,最高运行水位不断降低,现已对潼关高程不构成影响,而2003年渭河下游支流洪灾有其自身的根本原因,不能归罪于三门峡水库。因此,河南代表建议:科学决策三门峡水利枢纽的运行方式,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水库应按汛期平水期水位305米、洪水期(流量大于1500立方米每秒)敞泄,非汛期最高水位不超过320米运行,这样既有利于降低潼关高程,又能发挥水利枢纽的综合效益。此外,采用改善上游生态环境、减少来沙、洪水冲刷、挖沙疏浚、河道裁弯取直等综合整治措施,从根本上促使潼关的高程下降,推动黄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专家声音:不应废弃三门峡水库“上世纪90年代后,潼关高程的抬升属自然抬升,非渭河独有,也非潼关高程独有。”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院高工刘继祥认为,天气变暖,北方来水少,而来水少、河床淤积是自然现象,整条黄河及北方的全部河道河床均在抬升之中。有关专家对记者说,三门峡水库运行不是潼关高程升高的唯一原因。黄委会一位专家说,黄河整治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阶梯利用开发和相互调配,去年黄河下游兰考遭受洪灾后,就是通过四库联调而完成抢险的。“废弃三门峡水库是个错误主张”,水利部有关科技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持此意见。记者所接触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及三门峡科技人员,均主张进一步完善三门峡水库的敞流排沙功能。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篇6

老问题新趋向

趋向一:主张利益分享,水资源治理的难度有所增加。

2012年11月7日,老挝宣布正式开工建设沙耶武里水电站,作为下游湄公河干流上的第一座大型水电站,该项目的启动标志着湄公河水资源开发进入“后沙耶武里”时代。从之前反对建设水坝,到现在主张利益分享,一些利益攸关方对待水电开发的态度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近来在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报告中,也都强调了湄公河水电开发中利益分享的重要性。在可见的未来,利益分享问题或将成为湄公河水电开发中一个新的趋向。

当前,流域内的各种利益攸关方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或关注点。首先,流域内上下游国家在发展与环保问题上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政策主张。其次,环境非政府组织成为制造舆论压力和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力量。再次,当地居民的态度成为水电项目成败的重要影响因素。

趋向二:域外国家加大介入力度,制衡中国意图明显。

在中国崛起的背景下,有关大国加强了在次区域的投入,他们一方面希望利用该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本国在该地区的贸易和投资;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就是配合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牵制中国在该地区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域外国家的参与体现出三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合作层次明显提升。2009年,美国同湄公河流域国家召开首届“美国-湄公河下游国家部长会议”,启动了“湄公河下游倡议”;同年,日本倡议建立了“日本-湄公峰会”;韩国政府也于2011年启动“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机制,提出要创造“湄公奇迹”。

二是政府开发援助大幅增加。2009―2012年美国向湄公河下游国家提供了超过2亿美元的援助,用于推动卫生、教育、环保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2013年美国又宣布增资5000万美元,用于上述项目的合作。而日本更是不惜血本,大幅增加投入。2009年,日本承诺在未来三年向湄公河下游国家提供5000亿日元的政府开发援助,用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一揽子援助计划。2012年,日本又宣布向这一计划继续投资6000亿日元,用于支持未来三年湄公河下游地区的发展。除此之外,在2013年年底举行的日本-东盟特别峰会期间,日本还分别向越南、缅甸、老挝三国提供了960亿日元、630亿日元和104亿日元的政府开发援助。

三是机制化、网络化合作有所加强。2010年,美国牵头组建“湄公河下游之友”,除了湄公河下游五国之外,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美国亚太主要盟友都纳入其中,加强政策协调与各领域合作,通过增加战略、外交、经济资源的投入,牵制中国周边战略的实施。

趋向三:水资源治理已超越单纯的水资源开发与利用问题,涉及更广泛和更复杂的战略、外交、安全和经济等议题。

首先是跨境水资源开发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经济、生态和社会以及安全后果,目前流域各国对湄公河水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相关影响认识不一,一些争议性问题已成为影响国家间关系的重要因素。其次是个别国家,尤其是域外国家企图以水资源问题为切入点,在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等敏感问题上制造国际舆论,给中国施加压力,挑拨中国与湄公河下游国家的关系,达到制衡中国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湄公河次区域已成为域内外大国博弈和竞相争夺的一个重要地区,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流域水资源治理的难度。

治理的困境

湄公河水资源治理的困境,突出表现在制度的有效性方面。湄委会是该流域下游国家进行水资源管理的唯一国际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工作。但批评者指出,虽然湄委会建立了包括宏观和微观数据的大型数据库,但是它并没有将这一数据库成功地应用于促进水资源的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湄委会的低效主要缘于它不是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上且缺乏强制力,根本无法影响其成员国的政策,只能艰难地维持其与各方的对话。而且,由于其经费大多来自西方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援助,其政策取向也打上了深深的“西方烙印”。因此,流域内的中国和缅甸迟迟未加入这一组织,无疑也限制了湄委会开展全流域治理的有效性。

在缺乏国际监管和协调的情况下,由于对水电的巨大需求,包括中国在内的湄公河流域各国,都规划了大批水电建设项目。除了中国在上游规划建设的14座水电站外(包括澜沧江中下游的“两库八级”和澜沧江段的6座电站),下游国家也已经在干流或支流建成了36座水电站,还有60~100座水电站在规划之中。特别是老挝、泰国和越南等国在湄公河支流上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水电站,在建设之前不需要进行国际协调和磋商,而完全由本国政府就可以独立做出决定。

在没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干流水电站建成后,国家之间、社会之间的成本和收益难以实现公平分配或将成为湄公河水资源治理的最大挑战。根据湄委会的预测,到2030年湄公河干流12座计划中的水电站全部建成时,电力产能将超过14697兆瓦,但这也只能够满足下游国家总电力需求的6%~8%,并且绝大部分电力输往泰国电网。而根据国际环境管理中心(ICEM)向MRC提交的“战略环评”(SEA)的计算,水坝可以为其所在国的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也会给柬埔寨和越南带来消极影响。考虑到渔业和农业是下游多数国家的主要产业部门,SEA判断12座拟建中的干流大坝造成的损失将是“比实际收益更大的一个数量级”。可见,对于利益平衡的判断,下游国家认为消极方面远大于积极方面。

中国的应对

湄公河次区域是中国周边外交的重要方向,而湄公河水资源治理问题已成为中国与次区域国家之间的一个核心问题和“试金石”。从这个意义上说,水资源问题应该为中国周边外交“加分”,而不是“制造麻烦”。

从流域治理的角度看,流域水资源开发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中国在上游的水资源开发活动对下游生态环境产生的潜在影响也时常受到批评,甚至成为影响中国与下游国家关系的重要因素。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地区大国,中国应与下游国家一道,参考国际通行的最佳做法,综合、全面地考虑各种因素,对大湄公河流域水资源开发与保护进行通盘战略性规划,着眼于构建“后沙耶武里”时代湄公河水资源的利益分享机制,努力将潜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避免这一问题影响到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

首先,应建立和完善利益攸关方与社会行为体的参与和协商机制。

在水资源治理中应改变传统的由国家主导的垂直化的“管制”模式,而应采取一种包括各种利益攸关方参与的平行化的“治理”模式。通过构建各种利益攸关方的参与机制,推动伙伴关系建设,尤其应通过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利益分享机制具有可持续性。

在构建利益分享机制时,应特别重视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和当地居民的沟通和联系。在水资源问题上,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力不容忽视。通过召开研讨会、情况通报、联合研究等方式加强与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并在条件成熟时建立与非政府组织的制度化沟通渠道,可以争取有利于流域发展的政策和舆论环境。另外,水坝所在地居民的利益诉求应得到尊重,并将其纳入水电开发的利益补偿机制中,这是水电开发项目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

其次,提升与下游国家的合作层次,推出一揽子合作计划和项目。

与美、日等国相比,在合作层次上,中国尚没有建立起与下游国家的高层次双边合作机制或平台,这与该地区日益凸显的重要地位并不相符,应适时建立与湄公河下游国家的首脑峰会或外长会议机制,进一步提升与次区域各国的合作水平。在投入的重点上,美、日等国均把环境和民生等作为重点领域,通过一揽子的援助项目,用于次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我国在次区域投入巨大,但主要用于互联互通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民生及环境领域的投入仍十分有限。在合作的成效上,美、日等国以相对较少的投入,获得了相对较好的成效,特别是受援国当地民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对于提高援助国的软实力和国家形象十分有帮助。在未来的合作中,中国应对环境可持续发展和民生给予更多关注,使经济发展及合作成果更多惠及次区域各国人民,真正实现本地区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再次,逐步推动建立有效的流域治理架构。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篇7

关键词:生态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生态系统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人们为了满足一定的需求,大量兴建的水利工程,同时也造成了一些负面效应。为此,针对生态水利工程如何规划设计成为当务之急。生态水利工程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水利工程规划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水利工程对生态系统的严重影响,因此在规划在生态系统规划时要考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尽量减到最小。

2水利工程生态技术必要性

随着科学进步.人们认识到水利工程对于河流生态系统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各地在进行防洪工程建设和河流整治工程中.已经采取了一些新技术和新材料加强河流的生态建设。比如生态型护坡技术,堤防绿化措施等。但是这些技术经验还缺乏系统的总结.也迫切需要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的指导.使之更具科学性和规范化

3生态化规划的建议

3.1有关防洪工程规划的原则

工程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分析方面应加强.权衡满足人的需求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即进行工程项目经济技术及生态环境效益评估.改变现行的单一经济技术评估指标体系。

以往的治河工程着眼于河流本身.往往忽略了河流湖泊与岸上生态系统的有机联系.忽视了河流周围的生物群落的存在。也常常忽视了整治后原有生物群落的恢复。因此.在进行防洪工程的规划时,应明确河流与其上下游、左右岸的生物群落处于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中。建议按照“河流生态廊道”的范围.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在平时的设计当中除说明需进行常规的水文、地质的测量勘察外.还要补充加强相关范围的生态系统调查的要求,重点是生物群落f动物、植物1的历史与现状调查,对特定的生物群落与水体的相互依存的关系有明确的认识

3.2化样化布置

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河流形态的多样化是生物物种多样化的前提之一,河流形态的规则化、均一化。会在不同程度上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因此,针对有关条款。建议补充或强调以下要点:在堤线布置原则中.补充说明应尽可能保留江河湖泊的自然形态,保留或恢复其蜿蜒性或分汉散乱状态.即保留或恢复湿地、河湾、急流和浅滩。

在确定堤防间距时.遵循宜宽则宽的原则.要处理好行洪和生态保护要求与土地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河槽和河漫滩不仅要能满足设计洪水行洪要求.还要保持一定的浅滩宽度和植被空间,为生物的生长发育提供栖息地,发挥河流的自净化功能。堤型的选择原则除满足工程渗透稳定和滑动稳定等安全条件外,还应结合生态保护或恢复技术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材料和缓坡,为植被生长创造条件,保持河流的侧向联通性。

3.3河流断面设计

自然河流的纵、横断面也显示出多样性的变化.浅滩与深潭相间。因此设计规范中应提出河道尽量要做到河床的非平坦化.采用非规则断面。避免因规则断面而导致流场的均一化.增加与生物的亲和力,并有助于与自然风景相协调。

与上述设计相对应.需要推广使用一些与非规则断面有关的水力学计算方法和配套的实用工具或计算机软件包

3.4岸坡防护

在河流整治工程中.对生态系统冲击最大的因素是水陆交错带的岸坡防护结构。水陆交错带是水域中植物繁茂发育地.为动物的觅食、栖息、产卵、避难所,也是陆生、水生动植物的生活迁移区,至关重要。因此.岸坡防护工程的设计应从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建设要求出发.采用与周围自然景观协调的结构形式.在满足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确保生态和景观的护岸形式多种多样。

在典型的岸坡防护结构中.可尽量使用具有良好反滤和垫层结构的堆石.多孔混凝土构件和自然材质制成的柔性结构.尽可能避免使用硬质不透水材料,如混凝土、浆砌块石等,为植物生长,及鱼类、两栖类动物和昆虫的栖息与繁殖创造条件。

3.5景观建设

城市水域整治的景观建设中.可以强调注意保留江河湖泊天然的美学价值.避免将水流置于过多的亭台楼阁等混凝土与砌石形成的人工环境之中水利工程设施要造成一种人与自然亲近的环境,现代的城市景观设计,应更多注重生物栖息地建设。水利工程还应为公众广泛参与和对儿童进行水环境保护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如水生态公园、河流小型博物馆等。

3.6工程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建议强调施工期对生物栖息地进行保护和恢复,避开动植物发育期进行施工。对特殊区域的物种,在施工期要采取其它辅助保护措施.如它处养育等。取料场开挖后应进行适当处理,以满足美观和环境方面的要求。

3.7工程管理

为降低施工环境对生态系统的冲击,保障工程效果的实现.并延长生态工程的寿命.宜强调加强前期的养护和后期的管理.包括维护、监测和评估.并积累数据和经验生态化建设走入水利工程当中来.无疑是将水利工程简单的“防洪减灾”的功能拓展至既防洪又与城市的生态建设规划在了一起,这也是现在水利工程的一个新特点。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市直工业逐年增加.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城郊保护地规模迅速增长.防洪问题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河道规划治理后.对保护城市城区的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洪涝灾害以及为城市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使治理段成为城市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以致于更好地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能够更好地造福于人民。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篇8

关键词:黄河资源保护规划纲要

一、规划纲要目标与水资源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7年6月,国家计委、水利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审查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纲要”制定的黄河治理开发方针、目标和主要工程措施。依据《规划纲要》,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2010年,黄河干流大中城市集中供水水源河段(或水库)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它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黄河各主要支流的最低水质目标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大中城市供水水源河段及目前水质尚好、且为规划调出水源的洮河、大通河等河流达到Ⅱ、Ⅲ类水质标准;渭河宝鸡以下等河流的傍河地下水水源地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有观光、游览功能要求的城区河流,达到Ⅳ或Ⅴ类水质标准。

实现《规划纲要》提出的水质目标,黄河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任务艰巨,前景不容乐观。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状水质污染严重,且呈迅速恶化趋势

黄河流域的水质污染已相当严重。据1996年黄河流域地面水环境质量年报,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属Ⅰ~Ⅲ类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31.7%;Ⅳ类水质的河长占35.5%;Ⅴ类水质的河长占9.7%,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占23.1%。黄河流域68.3%的河长为Ⅳ、Ⅴ类或超Ⅴ水质,污染程度居全国七大江河的第二位(依据1997年全国环境质量公报)。黄河流域80年代初废污水排放量为21.7亿m3,1993年全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结果表明,废污水入河量达41.7亿m3,增加了近一倍。主要污染物COD和挥发酚分别增加了1.62和0.67倍;全流域Ⅰ、Ⅱ类水质的河长明显下降,Ⅳ、Ⅴ类及劣于Ⅴ水质的河长显著增长。80年代初的水质污染主要发生在枯水季节,目前平、枯水季节的水污染不相上下,丰水季节的水质污染也显著加重。

黄河干流刘家峡至高村2863km的河段,水环境均遭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兰州、包头两个老的污染河段的水质污染恶化趋势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水质常年处于Ⅳ类;原来水质较好的潼关、花园口、银川等河段,水质显著下降。黄河支流污染更为严重,湟水西宁以下、汾河太原以下、大黑河呼和浩特以下、渭河宝鸡以下、洛河洛阳以下、汶河莱芜以下河段,水质常年处于Ⅳ~Ⅴ类状态,其中部分河段已远远劣于Ⅴ类。一些较小的支流河道已经成了排污沟。

(二)废污水治理设施严重滞后,监督管理不力

1993年黄河流域工业废水处理量约为5.5亿t,仅占流域内工业排放总量的20.7%;城镇污水处理量约为2.1亿t,仅占全流域废污水总量的5.9%。大量的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向河流,是造成河流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在老污染源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情况下,新的污染仍在源源不断地产生。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和流域内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的相继建设,都为黄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新挑战。然而,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流域内水污染治理工程设施严重滞后,已有设施的运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一些省(区)在划分黄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支流、水库的水环境功能时,不经流域机构认可,随意指定水资源的功能用途,使得跨省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有的省(区)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审批污水排放口或取水口。如此等等,都是《规划纲要》水质目标、任务难以实施的问题所在。

(三)河川径流迅速减少,地面水环境质量改善面临双重威胁

众所周知,进入90年代以来,黄河断流日趋严峻,河道径流水量减少。1997年,黄河下游断流历时高达226天,断流河长700多km。黄河上中游交界断面的头道拐河段,枯水季节的最小流量仅有几个m3/s,为有实测资料以来的最枯水量;如若不考虑包钢等国有大型企业的取水要求,黄河中游也许早已出现断流。在河道水量日趋减少,城镇污水迅速增加的情况下,要实现《规划纲要》提出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其工作的难度愈来愈大。

(四)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经费渠道不通,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就流域总体而言仍处于无序状态

国家批准设立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已经20多年了,但时至今日有关法律、法规都没有真正明确其相应的职责和职能,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从流域整体而言实质上仍然处于无序状态。《规划纲要》批准实施后,如若不能尽快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监督管理职能,解决经费渠道问题,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仍然可能步履艰难,事倍功半。

二、关于实施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

黄河规划纲要提出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对策措施和方案。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需要流域内各级地方政府和工矿企业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需要中央各有关部委的支持、指导和监督、检查。然而,水是流动着的实体资源,是人类生存、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和环境要素;一条河流不能分割使用,也就意味着不可分割管理。流域机构必须在大江大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利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我国有关水资源保护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水利部提出的:“‘九五’期间,以淮河水污染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以流域为系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应该为:结合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实施,制订、完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流域监督管理职能,明确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职责范围,建立合理有效的水资源保护运行机制;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供水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工作;依据黄河流域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水环境特点,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黄河治理开发和水资源、水环境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站网,并进行优化调整,增设有毒有害污染监测项目,建立快速跟踪监测系统,调查处理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建立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数据库系统,预测研究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水环境的需求和污染;适时修订黄河水资源保护规划,积极开展流域治理开发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关于完成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对策措施

(一)牵头组织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库水域的水资源功能区划,开展黄河干流、主要支流源头区的水源涵养区规划,编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确保主要河流源头水域、主要城市供水水源和主要湖库水域的水环境质量维持良好状态

《规划纲要》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对策措施第一条,提出了建立主要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建立主要城市供水水源和主要湖库水域水资源功能保护区的任务。我们认为,《规划纲要》将保护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城市供水水源区和重要湖库水域列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完全正确的。为此,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应首先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城市河段的排污口与取水口布局状况调查,优化布局方案,建立边界清晰、目标明确的城市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

首先开展黄河干流兰州以下和支流渭河宝鸡以下、汾河太原以下、洛河洛阳以下的排污口与取水口(包括傍河地下水水源地)布局状况调查,依据各河段的水资源功能用途要求,制订排污口和取水口优化布局方案;近期内建立起黄河干流沿岸和黄河支流主要省会城市的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使流域内各主要城市的供水水源区都具有清晰的保护边界,明确的保护目标和可靠的保护措施。

2.建立大中水库等重要水域的水环境功能保护区和主要河流源头的水源涵养保护区。

首先开展黄河干流刘家峡、青铜峡、三门峡、小浪底和支流汾河、故县、陆浑、宝鸡峡等水库和水利枢纽的水环境功能和污染源现状调查、评价,建立库区水环境功能保护区,制订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明确水环境功能保护目标、保护对策和措施。建立大通河流域水源涵养和自然生态保护区,确保引大入秦、济湟、济西、济湖、济黑等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水水源保持良好状态;建立子午岭、六盘山自然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综合保护区,以确保泾河、洛河和渭河有一定量的清澈基流;建立汾河、洛河和沁河源头水源涵养和自然生态保护区,确保下游水库和河道基流具有良好的水源保证。

3.编制主要河流省区交界河段和主要水库、主要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近年来,黄河干流及主要跨省支流的水质污染纠纷问题日趋突出,主要城市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水域的水质污染日趋严重。为此,尽快编制主要河流省区交界河段和主要水库水域、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的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是必要的。有了总量控制方案,流域机构就有了监控重要河流、水库水域上下游、左右岸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大小的定量标尺,对解决日趋严重的省区水质污染纠纷十分重要。

(二)增设水质监测断面,开展水质污染调查,加强对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规划纲要》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对策措施第二、三条中提出: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推行清洁生产技术,采用少排污或不排污的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制度;对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明令禁止或有明确的规模、工艺技术及布局地点限制的各类污染源,以及已经对城市供水水源及其它重要水源造成严重危害的污染源,必须进行关、停、并、转、迁;对废水排放达不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污染源,或直接对城市水源或其它功能水域有显著危害的污染源,提出了必须建设和完善废污水处理设施,使全流域工业废水处理率到2010年达到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到2010年水平达到100%的要求;对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出了到2010年由目前的不足6%提高到25%的要求。

完成这些目标和任务,需要有流域内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需要由流域内各省(区)、市环保、水利等主管部门的认真执法和严格监督、检查。然而,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单就如此还是远远不够的。没有流域机构的参与,没有流域机构的督促、检查,该项对策措施的效果和效益就大打折扣。为此,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必须增设水质污染监督性监测断面,加强水质污染调查,强化对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其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三)积极开展流域治理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不断进行流域水资源保护滚动规划

1955年,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经过40多年的大规模治理和开发利用,黄河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在防治黄河洪水灾害方面,修建了三门峡水库和伊河陆浑水库、洛河故县水库;先后三次加高培厚了黄河大堤,并有计划地开展了河道整治;开辟了北金堤滞洪区,修建了东平湖滞洪水库,初步形成了“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防洪工程体系,取得了连续50年伏秋大汛不决口的伟大成就。在开发黄河水利方面,先后修建了近170座大中型水库,650余处万亩以上灌区。黄河水资源在供水、灌溉和发电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黄河治理开发的正面效应,大大促进了流域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变化。然而,随着流域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水资源、水环境乃至生态环境要求愈来愈高,为了更大程度地发挥流域水资源的多功能用途,使流域治理开发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有利影响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流域治理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是非常必要的。国家计委在1984批复的关于黄河治理开发规划修订任务书的“水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部分明确指出:“……对今后大规模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水利问题,也需要研究预测,并提出减免不利影响的措施对策。”

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法规政策和计划目标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治理等有关方面紧密相连。为此,及时掌握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了解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新需求和可能产生的新问题,适应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划、计划目标调整,结合流域治理开发总体目标和对策措施调整,不断进行水资源保护滚动规划是非常必要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应密切注视有关方面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黄河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目标和对策。

(四)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规划纲要》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1.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数据库系统

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数据库系统近期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

⑴流域水质监测资料数据库

截至1995年,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已刊布的水质监测资料有4200多个断面年,水质监测数据有150多万个。另外,还有400多个断面年的河流底质监测资料。

⑵流域排污口调查资料数据库

1993年,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全流域性的水环境污染源调查评价,调查排污口总数1700多个,获得排污口水量水质数据2万多个。

⑶重点河段、水域的水质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实施流域规划纲要制定的水资源保护目标和对策措施,必须建立健全流域重点河段、水域的水质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便流域管理机构能够及时掌握不同水污染治理方案、不同水资源调度运用情况下的水质污染状况,预测预报不同水污染事故情况下的水质污染危害范围和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⑷与黄河水量、沙量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数据库连接,使得黄河数据资源、信息共享。

2.深入进行多泥沙河流水质监测技术、方法和水质评价标准、水环境容量的研究

黄河泥沙含量居世界大江大河首位,泥沙问题不但是黄河治理开发的首要难题,也是水质监测数据难以反映水质客观实际的重要原因。为此,在“七五”、“八五”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黄河水质监测技术、方法和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等方面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深入开展该方面研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①黄河水沙分测及泥沙监测方法与质量标准研究;②多泥沙河流水质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研究;③多泥沙河流水环境容量与污染控制目标研究;④多泥沙河流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监测与评价方法研究。

3.开展黄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支流、湖库水域最小环境水量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休闲娱乐时间愈来愈多,对生态环境和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愈来愈高。为此,维持河流、水库具有一定的环境水量和水面,对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内容主要包括:①黄河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对河流、湖库环境水量和水质的最低需求调查和预测方法研究;②黄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支流、湖库水域最小环境水量与水利工程调度管理方案的协调;③黄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支流、湖库水域最小环境水量的确定。

4.开展黄河流域能源重化工基地对黄河水质影响的研究

黄河流域是我国的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研究流域内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建设、生产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内容主要包括:①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规模、布局现状调查及预测研究;②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废污水排放和主要环境问题现状调查及预测研究;③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水质影响预测及对策措施研究。

5.开展河口地区最小生态水量及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研究

黄河三角洲是我国三大河口三角洲之一,是一块正在开发的宝地。我国已决定集中力量加快环渤海地区的综合开发,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区已确定为全国新建5大粮仓之首;国务院批准的《中国21世纪议程》已将渤海列为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与可持续开发实验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已将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列为具有国际意义的湿地、水域生态系统重要保护地点,也是海洋海岸生态系统重要保护地,山东垦利县的野大豆也是该计划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野生物种保护地。因而,在黄河断流日趋严峻的今天,认真做好河口三角洲地区的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河口地区最小生态水量及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现状调查;②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变化趋势预测;③黄河断流对三角洲生态环境的影响;④黄河三角洲最小生态水量研究。

四、建议

(一)制订流域水资源保护法规,使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走向法制轨道。

目前,我国已制定的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均没有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职责和职能。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修改和完善我国已有的“水法”、和“环境保护法”、“黄河法”等法律法规时,应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职能,尽快使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工作走向法制轨道。除此之外,黄河水资源保护机构近期内应开展以下法规研究:①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②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重点水库水域水资源保护条例;③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④省(区)交界河段水质管理规定。

(二)疏通流域水资源保护经费渠道。

经费渠道不通,也是水资源保护工作难见成效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尽快解决流域水资源保护经费渠道,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水质监测、科学研究专项经费来源,也是实施黄河规划纲要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证。

(三)水质、水量并重,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

水资源的量与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社会经济日益发达情况下,水质问题愈来愈加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不能达到水体功能要求的水量,不但不能使用,而且还会给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威胁。因而,水质、水量并重,统一管理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是当今世界的大趋势,是黄河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为此,建议在黄河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将水质及水环境问题统一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轨道。

ONTHECOUNTERMEASURESANDPROPOSALSTOIMPLEMENTTHEGENERALPROGRAMMEOFTHEYELLOWRIVERCONTROLANDDEVELOPMENTFORTHEWATERRESOURCESPROTECTION

ABSTRACT:

Inthispaper,accordingtothegeneralarrangementofthewaterresourcesprotectioninthegeneralprogrammeoftheYellowRivercontrolanddevelopment,themajorproblemsexistingintheYellowRiverwaterresourcesprotectionareanalyzedobjectively,thebasictrainofthethoughttoimplementthegeneralprogrammeandthecountermeasurestofulfilthetargetandthetaskofthegeneralprogrammearegiven.ItisofsignificanceforthefurtherYellowRiverresourcesprotection.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篇9

街道河长办公室:

我是XX街道XX村村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XX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XX龙见溪河段长。现将2022年全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抓班子、带队伍,做好机构、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XX村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区、街道关于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我及时与村委商议后成立XX村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构建XX村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按照省、市、区、街道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XX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明确了村委会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并分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河长办公室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奖惩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全面落实三级河长制工作要求,强化村民小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了街道河长、村河段长、村民小组河片长三级河长并以会议通知形式下发到各村民小组。

三是因地制宜制定良丰村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区、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全村河长制工作重点,制定了《良丰村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明确职能职责和任务要求,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街道河长制工作要求,我村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先后制定了《村级河段长职责》、《河道保洁员职责》、《河道巡查员职责》、《良丰村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安宁街道良丰村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良丰村推行河长制工作监督制度》和《良丰村河段长制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能职责和任务要求,为推进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落实河长制宣传和学习教育。召开村社干部会议传达街道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宁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等街道文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社干部会议、党员大会、院坝会、田坎会等会议形式做好河长制工作宣传,利用日常巡河、综治巡逻、扶贫入户、村务党务公开等加大河长制工作的宣传。

二、履行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1、严格落实河长每周2次的巡河工作制度,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录在册。

2、加强龙涧溪河流环境整治,打捞河面漂浮物,强化水资源保护。2022年来,XX组织人力约300人次,对龙见溪河流良丰村段进行全面整治,清理河道垃圾、水葫芦等共计20;余吨,使龙见溪河流水质得到全面改善。

3、强化临河单位环保监督检查。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利用巡河检查、每月安全检查,对辖区临河进行环保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对把握不准的,上报街道河长及街道环保办协助处理。

4、加强临河养殖场水污染管控。指导XX草山鹅养殖场扩建了化粪池,关闭观音桥养猪场,防止污水溢入河道。同时,领导村级河长办公室开展了全村临河养殖场环保大排查,对辖区所有的养殖场排污设施进行检查,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整改。

5、多次组织志愿者活动、培训河道保洁员,对黑龙江水库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拾捡河道两侧白色垃圾,清理水葫芦等,通过志愿者活动引导附近村民自觉爱护河道卫生。

6、通过社级河长日常巡河工作,加强区域水环境治理,加强对临河流域村民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推广使用无公害化肥,禁止向河面倾倒生活污水和垃圾,减少和降低了农业生产污水、居民生活污水对河流的污染。

7、严厉打击在临河土地上非法倾倒垃圾弃土行为。在易发生倾倒垃圾的临河点设立了警示宣传牌,禁止倾倒垃圾弃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篇10

年底前长江水进京

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建东在人大代表问政现场透露,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北京市拟在今年上半年启动阶梯水价的听证程序。此外,北京市南水北调办主任孙国升介绍,2014年10月1日,长江水正式进京城,预计年底前接收2亿立方米长江水。

地下水长期超采应涨过量用水价

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期间,李焕喜委员代表民进北京市委发言时表示,长期过量超采地下水,已经对北京城市安全和长远发展构成潜在威胁。

一是经过连续多年的过量超采,地下水资源更加匮乏。由于长期过量超采,地下水累计超采总量两年前就已超过100亿立方米。一些地区的水井到用水高峰时期已经不能连续供水,地下水资源面临日趋枯竭和难以维系的境地。

二是随着城市不断扩大、人口过快增长和地表来水逐年减少,已经形成对地下水的过度依赖。北京每年的地下水开采用量,已经连续十多年接近或超过城市年度用水总量的70%。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随着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区生态平衡受到严重影响。由于机井越打越深,“漏斗”现象越来越多,一些地下含水层已经或接近疏干,“地下荒漠化”逐年加剧。随着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表生态也日趋恶化,河道断流、湿地萎缩、泉井枯竭、溪流绝迹现象相当普遍。

四是过量超采地下水导致的地面不均匀沉降,已经影响到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有专家担心,地面沉降不仅会影响自来水、天然气、热力等地下管道安全,还有可能给轨道和地铁交通带来潜在威胁,因为这些设施对不均匀沉降也十分敏感,关键区段几个毫米的不均匀沉降就有可能构成安全隐患。

对此,李焕喜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地下水的产权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保护和监管责任。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和居民生活用水需求,设置北京地下水年度开采总量红线和区、县地下水年度用量红线,建立用水倒逼机制,控制人口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把用水量和用水效益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考核范围。

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和违规处罚力度,严格限制和规范奢侈型高耗水行业的发展。加强对地下水过量超采及相关安全问题的科学研究。开展地下水科普教育,适当提高过量用水的消费价格,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节约集约型用水城市建设。

治水要从污染源头抓起

加强环评验收

2014年的浙江两会上,“五水共治”似乎成为一个热点话题。不少代表委员却提出了看法:大量资金投入如果没有长效性,就不可能根治问题;治污需从污染源头抓起,加强企业环评验收。

“重视治水是对的,但要科学治水、理性治水,不能病急乱投医。”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科协副主席隗斌贤说,治水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先对“水情”、“水性”进行认真“诊断”,从战略的高度整体设计、周密谋划,形成有机的治理体系。

他说,目前一些地方在没有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前提下,你投100亿,我砸300亿,其结果可能是短期局部有效果,但没有长效性,也就不可能根治。

那么,什么是水性和水情呢?

隗斌贤解释,就是要先搞清水污染的源头,比如污染来源是什么,污染物的成分是什么,它们叠加后会产生什么变化等等,这些都需要调查清楚。

在这一点上,浙江省人大代表章树根具有一定的发言权。2013年,他们34个代表提出的议案――《关于加强金华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被金华确定为1号议案。该议案还催生了人大决定,使得金华江治水敲定了时间表,3年达Ⅲ类标准。

为此,在去年一年时间里,他多次跟随环保部门对金华江水污染进行调查研究。章树根说,调查后,他才发现,“现在造成水污染的问题,工业性的污染占比为20%左右,80%左右都是农业用地、水产养殖和城市化污染。”

“现在农村的生活习惯已经改变了,山清水秀的地方难以寻觅,连山区都安装了抽水马桶。”章树根说,以前,农村人是把粪便都拉回来,当作有机肥;如今却是直接排到了小沟渠里,造成了环境污染。对此,他用了一句话来形容当前的状况――“现在是人人制造污染,而不是人人治理污染。”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章树根表示,除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之外,关键在于是否用科学技术手段去解决问题,如养殖场的无害化建设、排污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投入使用等等。“我们现在许多城镇、中心镇,数万人的生活污水都是直排到江里的。”他说。

对于企业治污问题,浙江省人大代表庞青年则建议政府重视对企业项目的环保审核验收。“就验收来说的话,一个项目投产前要验收,投产后也要验收。对企业每年都要有考核标准,时刻监督。”庞青年说,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污染。

“五水共治”将倒逼经济转型

此间召开的浙江省“两会”上,众代表和委员们议论最多的莫过于“五水共治”。“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

2013年夏天,浙江一场历史罕见高温干旱,导致各地水源告急;到了秋天,又是一场超强台风及其带来的百年不遇强降雨,浙江又遭遇大涝,多地发大水。

“以前讲治污水,倒逼转型升级。这两起自然灾害引起我们认真思考,大家提出要‘五水共治’。”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表示,最终形成“五水共治”这个观点是在浙江省十三届四次全会上。

今年,在浙江省省长李强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坚定不移地开展“五水共治”被纳入了201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

“要把‘五水共治’作为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李强表示,今年将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坚决消灭垃圾河,铁腕整治黑河、臭河,全力推进防洪排涝、城乡供水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推行节约用水。

排污者拒不改正日罚一万元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建鸣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做说明。草案规定,对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排污者,环保部门可“按日处罚”,每日罚款一万元。

关于“按日处罚”制度,草案规定,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应当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后,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处罚,按日处罚的每日罚款额度为一万元,累计总额不得超出前款罚款的数额。

草案还就排污权交易,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等方面做了规定。

呼吁出台最严水环境保护法规

1月21日,武汉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16位代表围绕“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否够力”、“如何使跨流域保护取得实效”、“环保公益诉讼如何破题”等焦点问题,各抒己见,热切建言。

焦点1酒驾都可入罪污染为何不可

“水污染防治最大的问题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方洁代表直言不讳地说,我国对水污染的处罚力度远低于发达国家。她建议,在条例的法律责任部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一是提高处罚上限;二是将罚款数额的上限修改为按照比例来罚款,更能体现过罚相当;三是对违法排污单位在整顿期间继续排放污水的行为也设立“按日处罚”条款。

焦点2跨行政区水域保护要有制度

何汉林代表指出,跨流域的湖泊江河污染治理难度很大。他建议建立交接断面水体水质常态化考核制度,同时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在地处偏远的地区,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职能部门限期整改。”

焦点3“环保公益诉讼”要落地

吴清代表建议,应当发动每个公民的监督能动性,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在我国,污染事件的非直接受害者没有权。为此,我国法律界一直呼吁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王晨代表认为,应该要完善公众参与原则,即使不是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同样有权力提出诉讼。但他同时强调,公众参与也要有底线。

焦点4未完成防治目标不能约谈了事

项明武代表说,建议条例进一步确立政府在水污染防治的主体地位,明确政府不履责、消极履职的法律处罚。只追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追责政府及政府领导责任是不行的,建议增加对政府和政府领导追责条款。对乱决策乱指挥导致水污染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蔡耀军代表说,“约谈”有些轻了,建议将水污染防治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由约谈机制变为一票否决机制。

焦点5污染防治的投入保障要规定具体

张智代表说,条例中“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表述比较模糊,“几年是长期?什么是稳定?”他认为,这样不利于各级政府和财政对水污染防治进行有效的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社会事务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补充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推进。

汪利珍代表说,应当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的排污收费政策,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以及排污费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加以完善。

焦点6水环境检测信息要及时、公开、透明

“‘及时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检测信息’说法含糊,在哪里、怎样都没有规定。”胡丹代表建议,环保部门应定期通过媒体,如报纸、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公布。当水环境受到污染或出现突发安全事件时,环保部门更要不定时地密切监测,及时对外公布检测结果。

杨卫东代表说,条例用语应支持和鼓励公众积极获取水环境信息,真正体现公众参与。

河南将编制黄河滩区居民

扶贫搬迁规划

1月16日,河南省省长谢伏瞻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2014年要大力推进“三山一滩”群众脱贫工程,编制黄河滩区居民扶贫搬迁规划。

2014年,河南将编制实施大别山、伏牛山、太行深山区扶贫攻坚与小康建设规划和黄河滩区居民扶贫搬迁规划,争取黄河滩区得到国家重点支持,对5万深石山区贫困人口和具备条件的黄河滩区群众实施扶贫搬迁,对10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再实现12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去年下半年,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河南省委副书记邓凯等有关领导分别到黄河滩区调研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实施滩区群众分期分批搬迁,加快解决滩区群众脱贫致富问题。河南黄河河务局配合省发改委编制了《河南省黄河滩区扶贫搬迁总体方案》,为河南省编制黄河滩区居民扶贫搬迁规划提供了可靠依据。

划定“三条红线”

保护高原水生态文明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

主席:

今后一个月的议程问题,还未排好。刚才同恩来同志商量了一下,今日尚需与几个主管同志肯定一下,今晚开会时可以提出来。

今晚政治局会议,讨论黄河问题时,邓子恢同志提议,要西北的马明芳、河南省委书记潘复生、水利部李葆华列席。恩来同志意见,最好也请向明同志到会。如何,请你决定。

敬礼

杨尚昆

六月二十六日晨四时

看过报告,大笔一挥批上:“同意。退。六月二十六日。”

我驻足细看,杨尚昆、都没有在这份报告上留下年份,甚至中央办公厅的文件戳上也只填了编号,史料陈列下面的文字说明当然也回避了时间年份。我叫来解说员问:“这是哪一年的事?”年轻的女解说员说:“大概是1952年,这件史料从北京征集过来时就没有年份。”杨尚昆的报告里特别提到了邓子恢,父亲鲁亚夫那个时期正跟随邓老当秘书,我就把这件史料拍照下来,带回去请教父亲。

父亲仔细地看了史料,告诉我,1952年邓子恢还在武汉主持中南局工作,未调中央,也不分管农林水利;1954年向明同志受到“高饶事件”牵连被审查,离开了山东分局。所以,关于杨尚昆报告的年份考证,应能确定是1953年。

父亲回忆,1953年1月邓子恢调中央后,主管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他很重视黄河的治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央有关部委编制黄河治理综合规划蓝图,组织对黄河流域开展地质、水文和经济调查。5月底,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化云到了北京,当时邓子恢居住在中南海,王向他详细汇报了黄河治理的措施意见。

关于这次汇报的情况,父亲回忆说,在邓子恢办公室王化云向他深入分析了黄河水害的成因,对治理黄河水害在中上游选址建库拦沙、发展水土保持提出了设想办法。邓子恢不时打断王化云的汇报,询问和了解有关问题。王化云还拿出带来的黄河地质、水系图纸资料,摊铺在邓子恢的办公桌上,一边指点一边讲解,邓子恢则拿着放大镜边听边看,并掰着手指筹算数据。已至中午时分,汇报还没有结束,邓子恢让父亲安排王化云在一起吃饭,继续听取汇报。

最后王化云向邓老呈送了《关于黄河情况与目前防汛措施》和《关于黄河基本情况与根治意见》两个报告,邓子恢阅后认为很有见地,就将王化云的报告附上建议即在6月2日转呈给了。邓子恢建议有两点,一是考虑国家财力、技术有限,当时最紧迫的任务是防止特大洪水袭击;二是若中央讨论王化云的治黄报告方针可行,应由水利部和黄委会作出规划,发流域各省(区)研究。

一直关注治黄事业,1952年10月他到山东、河南视察黄河,指示“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1953年初他又一次听取了王化云关于治理黄河的方案汇报,所以当看到邓子恢转来的报告后,认为很值得研究,这样讨论黄河问题就成了6月26日政治局会议的议题之一。

关于河流治理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国务院八七分水水权调整优化完善生态补偿省区

1.国务院批复八七分水方案

1.1八七分水方案

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和水电部“关于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报告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批准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该水量分配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87)61号文通知各省(市、区)作为西线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是基于黄河地表水资源量580亿m3,可供分配水量为370亿m3,输沙水量210亿m3。

1.2分配方案的局限性

现在看来,在那个时期已经考虑到了黄河水资源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用水,但并没有生态环境用水,仅协调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方案经历了较长时段的枯水期和严重断流的考验。

但是25前各省区对于水资源需求不像现在一样严峻,同时受其局限性不可能分配的十分科学和完美,比如山西省能源发展估计需求相当大,文件称“以山西为中心的能源基地大部分位于黄河流域,工农业需水量较大,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当时分配43.1亿m3,时至今日该省使用耗水15亿m3,只占其分配指标的三分之一,当然有其山高水低,利用困难因素,导致山西省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和水污染严重而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可以预见其未来即使扭转目前用水状况,其用水量也很难达到分配指标。

2.南水北调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2.1西线南水北调工程不确定性

八七分水作为西线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由于西线的不确定因素,很难说何时能够上马。西线经过了几十年的前期工作,近年国务院一度暂停了前期工作。西线主要问题在于生态环境的要求,以及长江及西南地区水资源遭遇枯水期和水利水电工程的大力发展,特别是我国政府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促使我国大力发展绿色水电能源,随着规划和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建立,这都给西线的建设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

2.2南水北调工程中东线的确定性

随着2014年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我国海河和淮河流域各省区水资源短缺得到局部缓解,受水区局部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得到遏制,生态恢复有了可能。原来黄河受水区缺水状况将有所变化。

因为黄河流域自身的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一直很突出,特别是西北干旱荒漠地区的治理更是需要安排一定水量来保证,黄河的水资源应该首先满足本流域生产生活和西北荒漠治理的需要为前提。基于上述南水北调西线引水工程不确定性和中东线引水工程的通水,要必要对黄河“八七分水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其逐步趋于合理和完善。

3.各省区政府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

黄河水量分配方案是我国大江大河中首次制定的分水方案,作用明显,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黄河流域各省区的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国务院八七分水方案是省区总量,没有划分干流、主要支流,需要细化到干支流以及地市。黄河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体系是精细调度的基础。因此,各省区政府在流域机构的协调下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

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分级总量控制,在有效遏制引黄用水需求的快速增长之时,有利于避免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的失衡和协调省(区)内部用水矛盾;有利于水权转让;有利于流域与区域的统一管理;有利于黄河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和调度管理。各省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实施,将更易显现干支流、各省区内部各市、各省区间实际用水与方案的不协调性及不合理性,将有助于“八七分水方案”的调整与完善。

4.国务院批复第二次水资源综合规划

2010年国务院批复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到2022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m3以内,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7000亿m3以内;在该规划里涉及到黄河总水量由国务院八七批复的580亿m3减少到现在的535亿m3,也就是说现状黄河来水量比国务院批复“八七分水方案”时减少了45亿m3,即处于逐步减少趋势,而流域各省区用水量却趋于增加,这其中尚未考虑流域生态环境用水量及其趋势。

各省区政府在流域机构的协调下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仍然是按八七分水指标进行的,以后如何协调或调整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使其适合流域和各支流水量的变化。

5.对八七分水中优化、完善与调整

结合国务院分水的背景与现状的黄河水量变化、流域各省区用水量增加以及荒漠治理和生态环境需水,在南水北调西线生效前和东中线2015年前通水后,有必要对八七分水中370亿m3做必要的完善与调整,进一步优化。

5.1青海省增加生态保护补偿水量

“三江源”地区号称“中华水塔”,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江河发源地,是我国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不但对维护西北地区的生态安全十分重要,也是遏制西部荒漠化向东侵袭的天然屏障,三江源生态保护区应当建立起一个长效生态补偿机制。青海省提供了黄河水量的一半以上,当年仅分配14.1亿m3,建议给予生态环境用水2~3亿m3或更多。

5.2宁夏、内蒙古适当增加水量

八七分水方案已经考虑了黄河最大可能的供水量,特别指出:山西省因能源基地发展的需要,增加用水量50%以上;宁夏、内蒙古自治区当前农业用水较多(但有效利用率不高,今后主要应在节水中求发展)增加用水量10%左右;河北省、天津市今后一个时期需从黄河引水接济,分配用水量20亿m3。其它沿黄各省(区)一般增加用水量约30~40%。

宁夏、内蒙古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国家发展侧重地区,其用水量早已超指标,并大幅度地实施了水权转换措施解决工农业、城市与农村用水矛盾,而当时并没有考虑生态环境治理用水量,为了持续发展和荒漠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议给予两自治区区各5亿m3,重点解决荒漠治理用水。

5.3河北、天津随着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减少依赖黄河水量

八七分水方案中河北省、天津市今后一个时期需从黄河引水接济,分配用水量20亿m3。随着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减少依赖黄河水量,建议核减河北天津的水量,以解决黄河自身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所需要增加水量。当然,随着“引黄入邯(邯郸)”2010年11月开始引黄河水,规划中河北省将来达到15亿m3。同时,北京有可能利用黄河水。

5.4山东省的用水指标水权置换方式

山东省也已超过了国务院分水指标,虽然有东线南水北调的补给,但由于山东省经济和工农业发展迅猛,用水仍依赖黄河水。建议山东省的用水需要增加指标可通过水权置换方式获取,以解决超指标用水问题,比如给予用水指标富余的陕西省、山西省初始水权不同方式的补偿机制。采用什么方式可以探索,如通过援建对口支援等方式,主要还是针对解决两省水资源利用存在问题,是否可以探索把省区内部采用水权转换解决工农业、城乡和区域用水矛盾问题,引用到流域各省区件,以解决流域内各省区存在用水指标余缺问题,或者采用递进收取水资源费,至少要对超指标用水部分加倍收取水资源费,从经济上给予制约。

5.5甘肃省用水

甘肃省也面临荒漠化治理需要更多水资源,特别是石羊河流域用水除了“引硫济金”,以及通过甘肃“景电”向民勤供水,将来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如大柳树水利工程的建设“引黄济民”工程,将极大改善石羊河流域的生态。

5.6充分利用水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在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高效利用水资源,但是节约用水毕竟是有限度的,要认识到水资源年年更新的大背景,如何减少入海出境水量,是最根本的出路。

其实,水资源是天然可再生资源,每年都在不断更新。从年内角度看,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其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经对汛期和冬季降水统计,扣除雪山冰川融水外,中国水资源每年更新来源于海洋季风大气降水超过90%以上。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我国每年超过2.2万亿m3河川径流水资源没有被利用入海或出境了,而这些水量主要集中在南方,特别是西南。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20%,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特别是南方河流水能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程度低,华北地区接近100%,海河和淮河每年大约引黄河水100亿m3,而长江流域只有18%,潜力巨大。

作者通过对黄河流域预测2013年将结束自1986年以来较长时段的枯水少水年,有可能出现一个平水年较丰的时期,随着污水资源化的全面使用,结合跨流域调水以及“洪水资源化”,,2015年将是北方环境修复成为一个“拐点”。

5.7建议调整的水量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建设

在我国大江大河中,我们母亲河黄河是生态环境最为脆弱、大面积环境恶化,急需治理的河流,黄河流域还是水资源时空分布差别极大、人均占有量和耕地占有量较少的河流,同时还是水资源利用千差万别的流域,怎样合理把有限的黄河水用好,在解决好流域自身发展需要同时,把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好。

黄河流域西北宁夏、内蒙一带生态环境恶化,不但影响下游,而且对我国华北地区也带来不利影响,所以两自治区生态环境治理事关重大。

建议调整的水量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建设,改造荒漠化地区如河套地区相邻的毛乌素沙漠、库布其、乌兰布和沙漠和腾格里沙漠南缘。

把少量黄河水留到生态脆弱区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有限水量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再造“河套”和沙漠变绿洲将成为可能。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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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东.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分析.水信息网200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