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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认识(6篇)

发布人: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1

小农经济的认识篇1

一、农业经济管理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

在当下的新农村建设当中,由于堤防政府对于农业经济发展认识不充分,从而导致在实践当中存在诸多问题。当下在国内很多地方政府虽然在党的政策作用之下,开始了新农村的建设,但是对于内涵性的东西没有充分认识,没有把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新农村建设的首位。因此,在农业经济管理当中,导致实效不大。而且,在农业经济管理当中,当地的地方政府还没有树立起强烈的人才意识,多数乡镇政府没有把农村的农业经济管理作为一项准公共服务而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地方政府对于农业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没有正确的认识,从而导致在后续工作实践当中,诸多问题得不到贯彻落实,问题重重。

2.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

在当下我国现代化建设当中,农村与城市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虽然国家政府复制,促进发展,旨在缩小城乡差异,但是农村的现状在当下不能够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我国人均可耕地面积少,伴随着先进农业工具的应用,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升。也因此,导致农村劳动力资源与有限的耕地资源的矛盾不断凸显。而长期在这种环境之下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当中的问题也会逐步出现,因为城市发展当中,沿海地区甚至出现了“用工荒”,而农村却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样便在农村经济发展当中,出现了人力资源的浪费。而农业经济结构的不合理便会导致在人力资源还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开发前,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给城市也带来诸多方面的压力和困惑。

3.农业经济管理缺乏核心动力。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优秀青壮年和有知识人才外流,许多从农村走出去的劳动力很少又重返家乡进行建设的想法。其中包括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再加上青壮年的外出务工,重要的建设力量的缺失,便大大加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难度。近年来,在劳务输出地区,出现了诸多的留守村落,当地的农业劳动力就呈现出为女性化、老年化和儿童化倾向。没有核心的动力发展支持,导致在加强农村现代化建设当中,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开展起来问题重重。因此,在这样一个人口质量和结构基础上进行农业经济的开发和建设,必然会引起很多的困难。

4.农业经济管理偏重于增产增量,忽视质量控制。

当前我国对农业经济的管理,往往偏重于增产增量,忽视了对农业质量的控制。一些地区,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对当地的农业生产的管理着重于运用各项技术,去提升农产品的产量,例如开荒种植没有根据地域自然条件选择合适的经济作物、过多的使用机械,农药的过量使用、鼓励新品种种植等等,而没有提前的探索这些增产增量策施将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忽略质量控制的直接后果是农业生产方式的不当,造成环境消极的影响,例如环境污染、土地荒漠化等。此外就是农产品的质量问题,例如农药残留过量,人们食用了这些农产品,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对于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也是不利的。

二、提升农业经济管理的策略

1.地方政府加强对于农村建设工作的认识。

在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当中,首先必须要正确认识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政府首先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为农业经济管理的长期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另外,在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各级政府更要重视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应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同时,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在积极认识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进行招商引资,全面发展新农村建设。

2.积极建设现代农业新结构。

在农村发展当中,积极的调整农业发展的结构,是农业经济管理当中的重头戏。首先在农业经济管理当中,可以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培养新型农民来打造现代农业。通过扩大和加强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范围与力度,来缓解当下农村和城市面临的双重压力。同时,也要提高农民应用技术的能力,大面积惠及现代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改变农村经济结构。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推进国家第一产业的发展,对于构建新农村,加强农业经济管理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在当下新农村建设当中,应该就地取材培养实用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实用型技术人才和现代新型农民。这样,不仅可以大大的因地制宜的发展当地的农业经济,而且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也有较大的积极意义。

3.鼓励青壮劳动力、大学生回乡建设。

在当下农村发展当中,缺乏一批高素质、有远见的队伍在农村发展建设。这样便导致农业经济管理缺乏动力支持,因此,要为青壮劳动力、大学生回乡建设创立一个绿色通道。积极引导他们回家乡发展,这样既把城市文明带回了农村,提升了农村的文明程度,又利用所学到的一技之长,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对于加速新农村的建设,提升农业经济的管理水平都有诸多的积极意义。

4.加强对农业经济各个环节的管理。

对农业经济的管理要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不仅仅侧重于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管理,从产前到产后加工都要加强管理。尤其是近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各式各样的食品安全丑闻被媒体暴露出来,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流通、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等环节应该是农业经济的发展管理的重点所在。农业作为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产业,每一个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都是不能够忽略的,否则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可以出台相应的管理标准,对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设置质量标准,在管理农业经济的时候,就能够依据这些标准开展管理的工作,管理工作能够更加顺畅。

三、结语

小农经济的认识篇2

[关键词]小农特征;小农意识;小农改造

[作者简介]宋圭武(1964―),男,甘肃靖远人,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理论和中国经济改革问题。

[中图分类号]D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98X(2016)01-0016-04[收稿日期]2015-11-09

一、小农特征

什么是小农?恩格斯将“小农”定义为“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1。伯恩斯坦(HenryBernstein)认为,小农生产有别于资本主义,因为它没有剩余价值的占用和实现,也没有资本的积累。它的目的就是满足家庭生产,而不是获得利润。伯恩斯坦还指出,小农并不是一种无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因为个体对生产资料还保有一些控制权。因此,小农生产中的两个核心要素就是:以生存为导向的驱动逻辑,对生产方式的某种控制2约翰逊(KirstenJohnson)等强调指出,在界定小农的时候,重要的一点是明确小农有哪些共同点,即他们的一些关键特征。第一,小农生产单元总是包含着小农消费,这同时体现了经济和道义维度。第二,总是有围绕小农“剩余”的索取,这些索取往往侵害了小农的“生存权”,也是冲突、抵抗和反叛的来源。第三,小农创造了微观生态,其中所嵌入的知识是在家庭和农民社区内部产生和传播的。第四,小农具有一种弹性和抗压力,使其比历史敌对阶级存续得更加长久3。

从各国小农经济发展具体形式看,小农最核心的特征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产规模小;二是主要从事产业以农业为主;三是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而小农的其他特征则与小农的外部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当小农所处政治经济环境是专制主义加自然经济时,小农必然在政治上是人身依附的,在经济上必然更多是自给自足和缺乏交换的;当小农所处政治经济环境是民主政治加市场经济时,小农虽然在政治上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但在经济上,却是依附的,本质上是依附于市场的,是受市场的剥削的。

小农与外部发展环境互动的结果,最终形成了历史上不同的小农形态。从而有古典小农、宗法小农、商品小农和现代小农等形态。随着未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农未来的形态应是现代小农。现代小农虽然可能仍会具有规模小、家庭经营、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等特征,但现代小农是建立在自由人联合体基础上的小农。它彻底打破了宗法共同体的桎梏,彻底摆脱了“物的依赖”。现代小农可以是个体经营的但绝不会是孤立的;可以是联合起来的但绝不是依附的。

二、小农意识及其翻版

意识总离不开生产方式这个基础。小农意识也离不开小农生产方式。笔者认为,小农最核心的意识应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勤劳性。勤劳性与小农经济利润的微薄性紧密相关。由于小农经济本质是糊口经济,又加上资本稀缺,这客观需要小农更多通过投入劳动力来增加收入。二是自私性。小农的自私性既是天然的,也是后天的。由于缺乏分工,自私是天然的;由于规模小,后天也需要自私。三是局部性。所谓局部性,就是看问题没有整体观念,只看到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看不到更广阔的世界。具体表现就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这种情况是自私性和局部性的一种结合。四是短期性。就是只顾短期利益,不顾长期利益。这本质也与缺乏交换有关。五是依附性。由于生产规模小,小农天然是依附的。不仅是政治上,经济上也是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的经济依附性更强。面对市场的巨大波动性,若失去国家保护,小农将会面临更大风险。六是面子性。爱面子是对小农的一种心理补充,同时也是应对社会交往的一种客观需要。七是保守性。小农一般面临的经济环境是收益小、风险大,长期的这种环境也容易养成一种保守人格。八是血缘性。这是由小农的生产单位是家庭所决定的。九是淳朴性。淳朴性与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密切相关。自然的淳朴性也养育了农民的淳朴性。

在小农的核心意识之外,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又与小农核心意识互相影响,最终又导致了不同的小农意识表现形式。从中国历史看,政治上的专制制度,加上儒家文化,最终让中国的小农意识除了具有小农最核心的意识外,还更多具有了世俗性、等级性等意识特点。另外,长期的专制集权统治加世俗性的文化约束也让中国小农更多具有了一种双重意识人格特征。主要表现有:一是既柔弱又残暴;二是既自尊又自卑;三是既胆小又胆大;四是既迷信又自信;五是既节俭又奢华;六是既勤劳又懒惰;七是既淳朴又狡猾。

小农经济的认识篇3

一、“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复兴,没有大多数人的积极主动参与,是不可能成功的。20世纪中国的复兴和强大,再一次证明了这一点:农民作为民主革命的主体,积极参与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战争,推翻了三座大山压迫,建立了新中国。1978年开始的改革,也正是由于广大农民首先参与所带来的巨大活力和示范作用,使得中国改革获得了稳定的基础广大的发展空间,避免了重蹈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覆辙。在今天,我们要实现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根本问题是要解决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农村贫困落后问题,因此也同样离不开动员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可以说,“三农”问题作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基本问题,与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和成败是密切相关的。

(一)“三农”问题是贯串中国现代化过程的基本问题。

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这80年来,“三农”问题成为制约中国现代化的主要因素,也是所谓中国国情(特殊性)的重要表现之一。中国的现代化,实质上就是“三农”问题的解决,即实现农业产业化、大量农民向非农产业以及人口城市化;同样的,教育的普及、民主化、法制化等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有赖于广大农村和农民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二)“三农”问题是在中国共产党革命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在民主革命时期,革命的性质、革命的主力军以及农民占人口的比重,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解决好如何动员和领导农民的问题,才能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才能建立自己领导的政权。1945年,刘少奇在中共七大上指出:“中国现在的革命,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目前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基本上就是解放中国的农民。”[1]他又说:“伟大的中国农民战争,如果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之下,就与历史上一切农民战争不同,是完全能够胜利的。”[2]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正确认识了中国民主革命的特点和解决了如何领导农民革命的问题,才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务,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无论是从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和阐述毛泽东思想,还是总结中国现代化的特点和规律,都需要研究民主革命时期的“三农”问题。

(三)“三农”问题同样又是在中国共产党执政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由于中国面临的国情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所没有遇见到的,在这样的国家无产阶级如何夺取政权和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不仅没有现成的答案,甚至遇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某些论断矛盾的现象,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怎样解决个体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条件下,无产阶级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80年里,中国共产党基本理论的发展与“三农”问题的认识变化基本相一致,发生过三次大转折,实现了两次认识上的“飞跃”。第一次大转折发生在1949年前,中国共产党实现了由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十月革命”模式向中国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转变,实现了第一次认识飞跃,形成了毛泽东思想。第二次大转折发生在50年代前半期,即由新民主主义向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转变,并开始了长达20余年的曲折探索。第三次大转折发生在1978年以后,即由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转变,实现了第二次认识飞跃,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对农民的认识,也经历了三次大转折和两次飞跃,第一次转折发生在民主革命时期,由党的工作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形成以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道路;第二次转折发生于50年代初期,农民由革命的主力军变成被改造的对象,户籍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将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失去自由,农民的要求被视为“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一再受到压抑。第三次转折发生于1978年以后,党承认了农民的创新行为,特别是当这些创新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发生冲突之时,坚决站到了农民一边,充分肯定了家庭经营和乡镇企业,并推动了整个改革。

(四)“三农”问题是中国未来50年现代化需要完全解决的最大问题。2001年3月,国务院总理朱熔基在关于“十五”计划的报告中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经过50多年的经济发展和20多年的改革开放,虽然我国已经解决温饱问题,综合国力大大提高;但是买方市场的形成、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强调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因素,将会使得“三农”的核心问题——大量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受到较大制约,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那种低成本、外延型扩张的乡镇企业黄金年代,将不会再现。同时,由于农业人口严重过剩,生产率太低,农民的收入增长将会遇到较大阻碍,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又将进一步影响农村消费和积累。另外,世界进入21世纪后,随着冷战格局的解体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中国越来越多地溶入国际经济,既能够获得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好处,也将遇到国际资本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尤其是落后的农业和技术落后的乡镇企业。这一切都使得解决“三农”问题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大于前20年,因为前20年我们基本上可以通过对农民“松绑”的办法,依靠计划经济造成的短缺空间,使得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获得迅速发展。但是今天“三农”问题的解决,则要在买方市场、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条件下进行,并且经过20年发展所留下的问题,更多地存在于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弱势群体,转移难度也更大。

总之,“三农”问题并不单纯是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它不仅是中国现代化的基本问题,还关系到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共同富裕、可持续发展以及以人为本等一系列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以说,“三农”问题解决之日,就是中国现代化实现之时。

二、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历程

由于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大国,农民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和基本的问题。80年里,随着时代、社会的变迁以及党的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三个阶段。第一个时期,也就是第一个阶段,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即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至1952年民主革命和经济恢复任务基本完成;第二个时期是从1953年国家转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至2001年,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第二个时期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53年至1978年“三中全会前;这个阶段是建立和实行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模式;第二个阶段是从1978年“三中全会”到2001年,这个阶段是建立和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在这漫长的80年里,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以及“三农”问题的认识实现了两次飞跃。第一次认识飞跃发生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和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第二次认识飞跃发生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经过曲折探索,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市场经济建设道路。

在第一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主要集中在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即解决革命的主力军和革命的道路问题。由于中国正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压迫下,内忧外患日益深重,资产阶级既无力领导民主革命,城市中的无产阶级力量也很弱小,因此中国共产党要领导民主革命胜利,必须找到庞大的主力军,也必须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而这两个问题,都是在城市里无法解决的。在1921年至1927年间,中国共产党与资产阶级建立了统一战线,通过国共合作的方式,迅速扩大了队伍和影响,成为中国政治舞台上举足轻重的力量。但是1927年资产阶级背叛革命导致了“大革命”的失败,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必须有自己的庞大主力军,必须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而这一切,在反革命势力强大的城市显然是不存在的。大革命的失败和城市起义的一再失败,迫使中国共产党的革命重心由城市转移到农村,一大批过去就非常关注农民问题和熟悉农村的共产党人,如毛泽东、彭湃、邓子恢、方志敏、贺龙等,开始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尽管由于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错误路线干扰,革命根据地遭受重大损失,但是中国共产党却形成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导核心,更重要地是毛泽东通过建党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已经找到了如何依靠农民、如何建立农村根据地的办法,即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这可以从毛泽东当时所著的《中国革命的战略问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著作中反映出来。

中国共产党深入农村后,在发动农民和建立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立即遇到了如何发动农民、巩固和扩大根据地的问题,也即是如何打倒农村中的反革命势力和从人力、物力上支持革命战争以抗击强大的反革命武装围剿。于是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就自然成为党在农村的三大任务的组成部分(另一个是武装斗争)。因此,从1927年到1949年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前的22年间,中国共产党始终在农村奋斗,在土地改革、农村政权建设、发展农业经济以及动员广大农民参军参战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整套正确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办法。为夺取全国政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农村来说,除继续完成土地改革和民主建政任务外,党在农村工作的重心已经开始到如何尽快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来。如何改造落后的小农经济,开始成为土地改革以后的主要问题。首先,党一直认为土地改革只解决了反封建问题,但是没有也不能解决小农经济的落后、分散、生产率低下问题,并且小农经济自发发展的结果,必然是资本主义化:生产资料向少数人集中,大部分农民陷入破产和贫困。因此,如何使广大农民既摆脱资本主义式的发展道路,又能够迅速改变农村经济的落后面貌,就成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党考虑“三农”问题的焦点。

1950年党在农村大力发展和整顿供销合作社,1951年积极提倡农业互助合作,1952年农村整党中批判和处理党员中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都反映出党按照七届二中全会的思路,引导土地改革后的农民跟共产党走集体致富的道路。

1953年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后,由于国家投资增长过快,积累与消费、市场与计划(实质上是个体农民与国家)、农业与工业的矛盾突然以农副产品供应短缺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似乎再次验证了列宁关于小生产者每日每时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论断,验证了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与小农经济矛盾的论断,于是从理论上和逻辑上来说,改造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都成为当时不容置疑的迫切任务,成为保证工业化任务顺利实现的前提。当年开始实行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和大张旗鼓地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都表明党对农民的基本而是,已经从民主革命时期的主力军(革命性)转为社会主义的改造对象(小农经济的落后性)。

为了减少“统购统销”的阻力和迅速推行农业合作化,党在民主革命完成以后、农村基本上成为清一色的个体经济的条件下,再次使用了民主革命时期的划分阶级阵线、开展阶级斗争的办法。此时的阵线划分,则是以贫下中农为一方,以富裕中农和富农为另一方,其理由是贫下中农因为经济地位和生产条件不足,依靠个人发家感到困难,因此欢迎互助合作,希望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他们具有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因而属于党在农村中依靠的阶级力量。而富裕中农和富农,由于家庭经营条件较好,认为单干的效益最高,更愿意单干,并且对于国家实行的“统购统销”等不满意,他们希望走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他们不仅没有社会主义积极性,而且代表着农村中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因而他们是党农村中需要战胜的阶级力量。

从1953年到1957年,党在农村中一直以这种阶级观点来看待和处理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改造后产生的问题。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单个或追求自己富裕的农民成为被摈弃的对象,而共同富裕的合作社,则不仅不能实现共同富裕,而且矛盾很多,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典型示范时期除外,因为那时不多的合作社一方面确属自愿互利、进退自由,另一方面得到国家大力援助)。实际上,上述认识往往使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陷入两难选择:自己想选择的单干发家致富的路走不通,而党和政府提倡的合作化道路虽然是阳光大道,但是未必能够给农民带来好处,于是只好放弃自己的选择,顺着潮流跟着政府走,去追求理想中的制度,而现实与这种理想的目标总是有很大的差距,于是就陷入无休止的体制变动和政治运动中。可以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一方面解决或缓和了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化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市场与计划的矛盾),但是另一方面又制造了新的矛盾:集体经济的低效率、城乡隔绝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矛盾。

三年“大跃进”证明了公有化程度并不是越高越好,堵死了自1953年以来形成的企图依靠公有化来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而1961年以后的调整和不间断的各种各样的政治运动,则证明了在人民公社集体生产体制下,无法解决农民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甚至无法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这就是1961年到1978年“三中全会”前“三农”问题留给全党的教训。于是从1978年起,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根据过去多年的经验教训,转换思路,开始另一种改革尝试:给农民自主权,尊重农民选择,不再要求以国家的利益而牺牲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

于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改为村民自治,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生产经营责任制取代了集体生产;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取代了单一公有制,城乡隔绝的户籍制度也大为松弛,小城镇化和农民异地流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

应该说,80年代农村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就和乡镇企业的崛起,为改革开放和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最好的证据。就“三农”问题来说,此时的认识基础,已经不是过去以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理论,而是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市场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从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看,党也改变了过去长期强调的农业为工业、农村为城市提供积累的纯贡献型观点,改变了过去长期强调的农民就地发展、主要依靠农业致富的思想,将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城市化作为根本改造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因素。

应该说,经过50多年的探索,特别是最近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党在“三农”问题的认识上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局限,形成了正确的理论基础,即邓小平理论;在此基础上,又根据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化水平低等特点,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三农”发展思路,这就是农民非农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至于如何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来实现这个目标,则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还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2001年3月,国务院总理朱熔基在关于“十五”计划的报告中提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要把“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3]三、历史的启示

中国共产党80年的历史证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正确认识“三农”问题并制定正确的政策,是中国共产党事业顺利发展的决定因素;如民主革命时期中国革命道路的选择;如1978年以后率先开展农村经济改革。反之,革命和建设事业则受到挫折,如大革命时期不敢放手发动农民,大革命失败后仍然以城市为中心;如合作化过程中的“四过”问题;大跃进时期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后来的“四清”等。历史虽然是这样发展过来的,是不可改变的,但是我们叙述和研究这个历史过程,主要的目的是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经济学家熊彼特曾经说过:“目前经济分析中所犯的根本性错误,大部分是由于缺乏历史经验,而经济学家在其他条件方面的欠缺倒是次要的。”[4]研究80年来中国共产党“三农”问题认识的历程,就会发现,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一)“实事求是”是形成正确认识的基础。

党的80年历史证明,凡是对“三农”问题的正确认识,都是建立在实事求是和调查研究基础上的。而认识上的失误,也主要是由于照搬马克思主义某些设想、苏联社会主义理论模或凭主观愿望。

在民主革命时期,对毛泽东思想形成贡献最大的毛泽东,是“实事求是”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典范。他对农民问题和中国革命道路的正确认识,主要得益于他的实事求是精神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实践活动。在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时期,他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农村调查;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多次强调要反对“本本主义”、“主观主义”,提倡实事求是和调查研究,他发动的“整风”运动确立了全党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认识论基础,对毛泽东思想形成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同样地,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也是在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反对教条主义,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后,才突破了长期束缚中国共产党的苏联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提出的认识社会主义的“三条标准”和江泽民提出的关于党的“三个代表”思想,都反映出实事求是的精神。在“三农”问题认识上,1978年以后对“包产到户”的认可和推广,对农村专业户的认可和扶持,对乡镇企业的认可和鼓励,都反映出以大量调查研究为基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精神。

而80年里党在“三农”认识上的失误,则往往来自“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不愿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调查研究。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国际在中国问题上的失误和党内的三次‘左“倾错误路线,就是教条主义和照搬苏联经验的结果。同样地,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由于缺乏经验,但主要是从苏联经验和理论出发,在爆发世界大战的估计上,在农村两极分化、互助合作等问题的认识上,在工业化速度的认识上以及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优越性认识上,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实事求路线和深入调查研究的作风,尤其是忽视了世界上大多数成功的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和农业发展的经验,结果得出了一些与实际有出入的结论:例如关于小农经济弊病的认识;农村两极分化趋势的认识,关于初期合作社优越性原因的认识;关于工业发展速度的认识;关于1957年“退社”风潮的认识;关于人民公社优越性的认识;关于“包产到户”的认识;关于农村阶级斗争的认识等等。其中最极端地就是“大跃进”期间的“浮夸风”、主观主义和压制不同意见。

(二)民主制度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制度保障。

党的80年历史提供的第二个经验教训,就是正确的认识来自良好的民主集中制,而错误的认识则多产生于独断专行或压制不同意见。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第三次“左”倾错误路线之所以会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根据地和红军损失了百分之九十,白区工作几乎损失了百分之百,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王明等人压制党内的不同意见,对持不同意见的人采取“残酷打击,无情斗争”手段。

建国以后,毛泽东的几次重大失误,也主要是违背了长期形成的党内民主制度,个人独断专行:1955年对以邓子恢为代表的稳步前进意见的批判,导致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四过”;如果说1957年的“反右运动”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则压制了党外不同意见,那么1958年的成都会议和1959年的庐山会议则压制了党内的不同意见。1955年邓子恢受到批判以后,就“三农”问题来说,党内其他领导人已经不能平等地与毛泽东讨论问题,而到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甚至不敢与毛泽东争论是非了。其实,从合作化时到国民经济调整,尤其是“大跃进”时期,党内并不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普遍的共识,但是由于得不到毛泽东的认可,仍然不能形成正确的决策。例如60年代初期出现的“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得到刘少奇、邓小平、陈云等许多领导人的赞同,但是由于毛泽东的反对,被压制下去,直到1978年以后才重新推行,结果延迟了将近20年,使中国在60年代初期失去了一次可能成功的改革机会。

(三)以人民为本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前提条件。

中国共产党80年的历史还说明:在不能代表促进全体公民利益的前提下,凡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利益或着说没有损害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认识和决策,就是正确的。就“三农”问题来说,由于农民始终占人口的大多数,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除了战争以外,我们没有理由以任何名义损害他们的利益或者剥夺他们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权利。因此,一切认识和决策的的前提应是: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不能以所谓整体的利益或长远的利益为借口,剥夺或损害农民当前的利益:其实农民是通情达理的,在民族危亡或确实需要其做出牺牲时,农民是不会拒绝的。历史多次证明了这一点。)农民是一个落后的、分散的群体,文化水平低和受产业的限制,以及作为最需要被改造的群体(改造传统农业广大农民需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民也是理性的,也同样具有自己生产、生活方式的自主权,即使是一部分农民,甚至是少数农民,他们的自主权也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现代化过程中的农民,并不是注定的牺牲者,而首先应该是受益者。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是通过动员农民,即打破旧政权以及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实现耕者有其田,来建立了新中国,为现代化扫清道路。应该说党的政策确实代表了广大农民的要求和利益,农民是革命的受益者。

建国以后,尽管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党员成分来说,中国共产党都与农民有天然的联系,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也曾经试图实现工业与农业并举、城市与乡村同步的发展思路。但是由于国际环境影响和缺乏经验,仍然没有摆脱苏联的工业化模式,即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和实行单一公有制。结果事与愿违,中国在1978年以前实行了比苏联更为极端的压制农民的体制和政策。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现象?问题还是出现在如何看待农民的利益。工业化最终会为农民带来利益,这一点谁也不否认。问题是农民的个体经济是否与社会主义和现代工业不能相容?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民是不是绝对的奉献者?

这两个问题虽然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所没有遇到的问题,但却是列宁和斯大林早已有定论的问题。195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农业合作化决议即回答了第一个问题;而1953年实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又回答了第二个问题。而这两次回答都是完全根据苏联的理论和经验。

1978年以后农村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党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经济困难的条件下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在过去批判“包产到户”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压力下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利。同样地,在80年代中期,当乡镇企业崛起的时候,中共中央同样出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自主权利的考虑,在一片关于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争原料、争市场、干扰计划和产生“不正之风”的呼声中,坚持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

建国以来50余年的历史证明,由于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工业化和建立强大的现代国家为己任,在党和政府的决策层中或能够影响决策层人群中,农民人数虽多,但呼声却比较弱小,常常是农民、农村、农业发生严重问题才引起重视,因此政策和措施也往往带有救急的性质。因此,在方法论上有意识地强调关注农民的利益和要求,实在是很有必要。

[1]《刘少奇选集》上卷,331页,人民出版社,1981。

[2]《刘少奇选集》上卷,331页,人民出版社,1981。

[3]《人民日报》2001年3月17日,第一版。

小农经济的认识篇4

列宁认识到,当时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存在着巨大差距,认为俄国正处于小农经济大海的包围之中,在过渡时期仍然需要利用商品货币来建设社会主义。为此,列宁指出:“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在这个草案中,列宁十分重视商品交换的作用,并把它上升到巩固工农经济联盟的高度加以论述。随后在1921年秋,列宁进一步指出:“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还退得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列宁这里提出的“必须再退,再后退”,其实是对商品经济运动规律认识的深化。列宁认为,“商品交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的直接交换,而是必须要通过货币、市场这些媒介,商品交换要以买卖、贸易、货币流通为基础,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办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的这一思想,深刻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鲜明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标志着我们党对现代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对现代市场经济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从理论上讲,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就是要让市场以商品货币为媒介,使复杂的经济信息通过价格信号的变动得以显现,进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理性选择,促使生产要素不断优化配置。

二、允许多种所有制共同存在和发展

列宁分析了当时俄国的社会经济结构,认为俄国仍然存在着小农经济、小商品生产、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五种经济形式。列宁还阐述了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二者之间的关系,认为“付给国家资本主义较多的贡款,不仅不会葬送我们,反会使我们通过这一最可靠的道路走向社会主义”。为此,列宁提出了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制、租借制四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认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充分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前阶,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在这一级和叫做社会主义的那一级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级”。这是因为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存在兼容性,即国家资本主义可以服务于不同的国家形式,资本主义国家可以用,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深化对所有制的认识,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并强调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充分说明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重要性。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来看,非公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三、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列宁从俄国农民占国家人口多数的实际出发,从巩固工农联盟的政治高度,把农民问题作为实施“新经济政策”的首要问题。列宁指出:“俄国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当前主要任务,就是要正确地规定并实行一些必要的办法,以便领导农民,同农民结成巩固的联盟,通过许多渐进的过渡办法实现使用机器的社会化大农业”。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俄国才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在一个小农占极大优势的国家里,无产阶级只有非常巧妙地、谨慎地和逐渐地同绝大多数农民结成联盟,才能顺利完成过渡这一任务”。列宁这种“以农为先”的思想,关心农民切身利益以巩固工农联盟的觉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价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允许农民自由贸易,增加农民收入,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必须看到,我国农业生产目前还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在新常态下,克服这些困难和挑战就必须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发挥区域之间的比较优势来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不断拓展农业多功能和增值增效空间。要积极转变传统农业粗放式的经营发展样态,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靠科技投入,注重农业技术创新,强化惠农政策,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真正实现城乡和谐发展,工农共同富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厚实的物质基础和坚强的政治保障。

四、充分吸收资本主义的有益成果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小农经济的认识篇5

一、新经济政策实行的原因

1921年后,苏俄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变为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这一政策转变的直接原因是为了渡过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从1918年春到1920年底,连续三年的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和国内革命战争,苏维埃政权面临被颠覆的危险。苏俄面对内忧外患,实行了以余粮收集制为核心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集中全国的人、财、物力,击败了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赢得了国内战争的胜利。“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特殊的时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战争使国民经济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加之1920年的欠收,饲料缺乏,牲畜死亡,经济的萧条导致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异常艰苦。从1920年底到1921年初,苏俄农民的不满情绪日益明显,工人的不满情绪也在滋长,工农联盟面临分裂。针对当时的情况,以列宁为首的俄共采取了果断的战略转变,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向“新经济政策”。

这一政策转变的根本原因由是由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情。俄国十月革命创立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是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人面对的一个艰难课题。列宁深刻的认识到在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生产力十分落后,文化程度低,资本主义尤其是国家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的国家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是力所不及的事情。正是俄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俄国向社会主义过度必须采取迁回的方式。列宁和俄共基于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深刻反思和对苏俄国情的正确把握,列宁和俄共提出有别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新经济政策”。

二、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内容

第一,在农业方面,用固定的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在纳税后,可以自由处置余粮。粮食税的税额比余粮收集制所征收的粮食少得多,这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刺激了播种面积的扩大。粮食税的实施,肯定了小农这种经济形式,并且最大限度地支持和鼓励小农独立经营,从而最终实现了工人与农民的巩同联盟。

第二,在工业方面,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由全面没收私人资本转为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厂矿企业仍归国有,由国家经营,中小企业和国家暂时无力兴办的企业,允许本国和外国的资本家经营,采取租让制、小业主合作制、租借制和国家组织代购代销几种形式。还允许部分地恢复小型私人企业。同时,列宁在国营经济的组织管理和领导体制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造措施,比如要使商业问题成为领导整个国营经济的实际问题,即“采用商业原则”改造国营经济。具体方法有:企业实行经济核算、改变劳动报酬形式、国民经济产品从直接分配改为商品流转。

第三,在流通方面,利用市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商业和自由贸易,由最初实行的产品交换转为允许自由贸易,实行按劳分配。

三、新经济政策的现实意义

第一,新经济政策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新经济政策”的基本思想是从苏俄的实际出发提出来的,它有效地指导了苏俄的社会主义建设,但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却不仅仅局限于苏俄国,而是对所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二,正确认识国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这是新经济政策给我们的一个重大启迪。列宁领导苏俄实行“新经济政策”正是基于对当时国情的正确认识。在对国情的认识上,我国走了曲折的道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我们对国情都没有认识清楚,以致搞“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其结果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穷。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对国情的认识逐渐清晰。十三大做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判断,十五大概括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大特征,表明对国情的认识更加深刻。我国的国情就是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基于这种对国情的正确认识,我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小农经济的认识篇6

关键词:列宁;“新经济政策”;市场;国家资本主义;合作制

1921年春开始,在列宁的领导下,苏俄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在列宁晚年,为什么要实施经济政策,怎么样通过新经济政策推动落后的俄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一直是列宁最关心的问题。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在实践中不断的发展,重温这段重要的历史,对更好理解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月革命后,为了应对严重的国内军事、政治和经济危机,俄共(布)实施余粮征集制,对工商企业进行广泛的国有化,消灭商品货币,代以实物交换和分配,实施强制义务劳动等,史称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它有效的保证了苏维埃政权在战争中能够集中人力物力战胜敌人。然而,战争威胁减轻后,俄共(布)却并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直接控制,希望以此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

在国内战争后,国民经济恢复任务被提上日程。1920年4月,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经济建设的当前任务》的决议,提出了首先从工业入手,从而恢复国民经济[1]。1920年12月,列宁在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但在战时共产主义强化的条件下,经济与政治形式却日益恶化。到1921年春天,苏俄政权面临的危机,竟然较内战时更为严重。1921年5月,列宁回顾说,“1920年秋季和冬季……没有完全有保证的和足够的粮食储备,国家就根本无法全神贯注地有步骤地进行恢复大工业的工作。”

恢复工业计划的失败促使了列宁的思想开始发生转变。他认识到农业因为受到余粮收集制的影响,农民生产没有积极性,必须首先解决好农民问题,才能重启经济重建,实现工农联盟。“1921年春天形成了这样的政治形势:要求必须立即采取迅速的、最坚决的、最紧急的办法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和提高他们的生产力。”这样,列宁开始考虑以粮食税取代余粮收集制。1920年11月30日,列宁起草的《人民委员会关于直接税的决定草案》,第一次提出要研究是否“把余粮收集制改为实物税”。1921年3月,在喀琅施塔得暴动的推动下,俄共(布)十大形成决议,正式决定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标志着新经济政策启动。

列宁写道,“新经济政策的基本的、有决定意义的、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使我们开始建设的新经济……同千百万农民赖以为生的农民经济结合起来。”“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是我们力所不及的,如果我们不实行退却,即把任务限制在较容易完成的范围内,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是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转向间接过渡的结果。

列宁对新经济政策的思考,始于粮食税,继而发展到对自由贸易、商业精神和市场的认识,对国家资本主义的认识和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最后形成了一个内在有机联系的政策体系。目的是经济上解决工业化与农村发展的矛盾,政治上巩固工农联盟,开辟了一条向社会主义间接过渡的道路。

首先,通过粮食税,进而发展到对自由贸易和市场的新认识。新经济政策的起点是实行粮食税。它使农民在完成固定的实物粮食税后,可以利用市场自由处理自己的余粮。1921年4月,列宁在《论粮食税》中写道,“粮食税是从战时共产主义到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过渡”,“流转就是贸易自由,就是资本主义……在这一限度内,流转对我们是有利的”。他认为“商业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有千百万小生产者存在的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

列宁最初的设想,国家需要的粮食,主要通过粮食税和工农业产品的商品交换两种途径完成。这里的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在国家监督下,以实物交换方式进行,从而绕开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自由贸易,避免滋生资本主义的因素。列宁认为,这是一种有意义的暂时退却。

然而,由于当时苏俄消费工业十分落后,国家拿不出足够的工业品与农民进行交换。粮食税反而导致1921年6月以后的粮食危机。到1921年秋天,列宁意识到应当“要作最坏的打算”,允许让农民通过自由贸易,在市场上自由的交换余粮,承认货币为媒介的流通。这是“第二次退却”。“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还退的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至此,新经济政策的全貌展现。在这个意义上,有的研究者认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开始时间也可以界定为1921年秋天。

由于自由贸易在农业和地方小工业领域的成功,列宁进一步考虑利用市场发展国营企业,指出“国营企业也在改行所谓经济核算,实际上就是在相当程度上实行商业的和资本主义的原则。”“目前已有少数企业开始实行商业核算制度,按自由市场的价格支付工资”。到1921年12月,俄共(布)第十一次全国代表会议对当时的经济特点总结是:“国内市场的形成”和“货币交换的发展”,提出要“以市场的存在出发并考虑市场的规律来掌握市场,并且有系统的通过深思熟虑的、建立在对市场过程确切估计之上的经济措施,把调节市场和货币流通的工作掌握在自己手中”[1],要求国有工业“适应市场条件和市场竞争的方法”[1]。

其次,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早在1918年5月,列宁第一次指出苏俄在过渡时期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1)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经济的农民经济;(2)小商品生产;(3)私人资本主义;(4)国家资本主义;(5)社会主义。他认为,“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大大高于我国现时的经济,这是第一”,“国家资本主义中没有任何使苏维埃政权感到可怕的东西”。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期中“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敌人”,“国家资本主义较之我们苏维埃共和国目前的情况,将是一个进步。”

新经济政策开始后,列宁对苏俄的国家资本主义和一般的国家资本主义作出了明确区别。“我们在我国实行的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资本主义……我们掌握了一切经济命脉,我们掌握了土地,它已归国家所有。这一点是很重要的。”1922年3月,列宁对国家资本主义作出了明确定义:“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

列宁还在《论粮食税》中探讨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四种具体形式: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和租借制。列宁认为,租让制具体方式是“我们和最文明的西欧资本主义直接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它是苏维埃国家同外国资本家进行经济合作,获得先进技术和资本的方式。“我们给世界资本主义一定的“贡赋”,在某些方面向他们“赎买”……使我们的经营的条件得到改善。”合作制此时也被列宁认为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具体形式之一。它指把小商品生产者联合起来的,“在小农国家里占优势的、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而不是工人合作社”。合作制资本主义“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列宁认为,“租让的基础是大机器生产,合作社的基础则是手工的、部分甚至是宗法式的小生产”。“由租让向社会主义过渡,是由一种大生产形式向另一种大生产形式过渡。由小业主合作社向社会主义过渡,则是由小生产向大生产过渡。”代购代销是“国家把作为商人的资本家吸引过来,付给他们一定的佣金,由他们来销售国家的产品和收购小生产者的产品”,而租借制是“国家把国有的企业或油田、林区、土地等租借给企业资本家,而且租借合同与租让合同极为相似”。这些具体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作用是让“我们”懂得“需要经过哪些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辅助方法,才能使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

列宁认为,在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前提下,国家资本主义较之苏俄当时主要的小生产形式先进,它能够在更大的社会化基础上组织工农业产品交换,提高科技和管理水平。他希望在引入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的同时,通过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与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竞赛,激活国有大工业,壮大社会主义经济,最终战胜小私有经济和资本主义。列宁写道,“我们宣布新经济政策后,提到日程上来的竞赛和比赛,是一场严重的竞赛……这是两个不共戴天的敌对阶级斗争的又一斗争形式。”这样,在落后的经济条件下,应当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最后实现向社会主义的间接过渡。列宁说,“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当利用资本主义(特别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

最后,列宁对合作社的理解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苏维埃俄国脱胎于一个小农国家。粮食税政策的提出,使列宁进而思考如何预防小农生产具有的自发的资本主义性质,寻求“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式组织小农,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在此前,列宁曾提倡过共耕制、集体农庄等,但效果都不明显,这促使他对合作社进行了重新的评价。1921年春,列宁提出合作社虽然具有自发的资本主义性质,但它是一种社会化的组织形式,“‘合作制’资本主义和私人资本主义不同,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合作社这一商业形式比私营商业有利,有好处……合作社便于把千百万居民联合起来,组织起来,而这种情况,从国家资本主义进一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角度看,又是一大优点。”有研究者认为,列宁在1921年5月的《论粮食税》中,指出了“粮食税—资本主义的发展—合作制资本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样一条发展脉络。

俄国的农业合作社在一战前就有所发展,但战时共产主义使已有的合作组织严重萎缩。1920年1月1日,俄国有3.05万个合作社,到11月下降为仅1.3万个。在新经济政策的鼓励下,农业合作社得以恢复发展,到1923年,达到到3.12万个。1921年春天,列宁认为“合作社也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而“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这里所说的不是工人合作社,而是小农国家中占优势的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必然产生出小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这时所提倡的合作社,更多是消费合作社,几乎在整个1921年,农业合作社还没有从消费合作社中分离出来。

随着合作社范围的扩大,列宁对合作社也有了全新的认识。1923年1月,在《论合作社》中,列宁写道,“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我们向作买卖的农民让了步,即向私人买卖的原则让了步;正是从这一点(这与人们的想法恰恰相反)产生了合作制的巨大意义……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而这是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列宁认为,“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对我们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在肯定了合作社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后,他还认为合作社发展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要采取积极支持、稳步前进的方针。这样,列宁对小农经济如何联合走向社会主义形成了自己明确的思路。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内涵十分丰富,并且一直在发展和深化。从粮食税开始,列宁的思考逐步围绕了一条主线,即对利用市场,以及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的认识。

列宁认为,必须利用市场与自由贸易,激活工农业经济的联系。市场和国家资本主义实际上是部分复活了资本主义因素,允许自由贸易和市场发展,有利于建立工农业之间的联系,刺激农民生产,改善工厂经营状况。而允许高于小农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成长,有利于刺激工业恢复与发展,有利于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形成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良性竞争格局,提高经济效率。它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有利于实现小农为主体的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的间接过渡。

列宁又认为,自发的市场意味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因此必须对之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管理,必须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竞赛中逐步战胜资本主义和小资本主义因素,这样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1918年,列宁曾指出,“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这种对小生产的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的警惕,实际上一直在影响列宁和俄共(布)的决策者。列宁认为,实施自由贸易、商业精神和国家资本主义,实际上都是一种“暂时的后退”,必须退得“适度”,并在适当的时机,重新转入“进攻”,即实施更具有直接社会主义性质的政策。

1921年秋天,列宁主张从当年春天新经济政策实施之初的粮食税和商品交换退到“由国家调节商业”,退到以货币为媒介的流通。“1921年春季,我们在经济方面实行了退却,我们在1921年的秋冬和1922年初,还要继续退却”。但到了1922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转而提出,“我们已经退了一年。我们现在应当代表党宣言:够了,退却所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退却已经结束,现在的问题是重新部署力量。”“资本家为了发财致富建立了同农民的经济结合;为了加强我们无产阶级国家的经济实力,你也应该建立同农民经济的结合……这样我们就能战胜私人资本家。”

新经济政策的产生是在国内矛盾激化,特别是农民暴动的刺激下,比较仓促启动的,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改革方案,实际上是“边做边总结”,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新经济政策出台之初,领导集团无法准确估计“向新经济政策退却”的思想将怎样付诸实施,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政治、经济和思想问题,在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中出现了恐慌。一些县的党组织甚至认为,列宁提出的向新经济政策过渡的措施是向资产阶级投降,引发了退党潮。另外,缺乏实施新政策的管理机关。没有谁可以依靠,只能靠原来的粮食工作者,而他们又肩负着取缔余粮收集制的任务。向农民解释清楚现在是实行粮食税而非余粮收集制本身,就是件困难的事情。新经济政策实施一年后列宁发现,“汽车不完全按照甚至完全不按照掌握方向盘的那个人所设想的那样行驶”。

新经济政策引入了市场机制,部分的复活了资本主义,其逻辑前提是承认商品经济的效率合理性。实际上,如何看待社会主义与市场的关系,是影响人们对新经济政策理解的最深层因素。市场机制对于社会主义,是仅仅可以暂时利用的,还是一种长远的制度安排,这是新经济政策走到一定阶段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但刚刚革命后的苏俄,彻底接受市场经济的原则,是很多革命者无法认同的。新经济政策时期,苏俄一直在努力划清界限:“什么是从法律上满足任何公民与目前经济流转有关的要求,什么是滥用新经济政策”,而两者之间模糊的界限,使政策的执行经常处于摇摆之中。

1921年12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思想做出决议,认为必须从市场的存在出发考虑市场的规律,掌握市场,通过有系统的、深思熟虑的、建立在对市场过程的精确估计之上的经济措施,来调节市场和货币流通。这说明当时列宁将市场的作用已经提升到相当的高度。但同年11月16日,列宁给格·马·克尔日扎诺夫斯基的信中写道:“新经济政策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出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这表明列宁认为市场实际上仍然只是计划的补充,虽然是十分重要的补充。事实上,新经济政策时期,苏俄经济中的市场化程度总体上仍然是比较薄弱的。德米特连科认为,“新经济政策只是20世纪20年代政治经济的一种趋势和因素。当时存在着两种基本要素的矛盾:一是居主导地位的国家所有制同无产阶级专政的行政管理系统和思想意识形态,二是的非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的体制,它要求相应的经济方式和有效的自我保护机制。上述二者各有自己的发展逻辑,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合作及冲突,而新经济政策的这种性也就决定了它的(夭折)命运”。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使苏俄在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下得以恢复,作为反危机措施,它是比较成功的,表现为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农民暴动消退,国家经济迅速恢复,并且开始与西欧的部分经济联系,巩固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更重要的是,它探索了在落后国家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杰出贡献。

然而,由于列宁领导苏俄经济建设时间太短,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仍然在发展之中,新经济政策的各方面措施的意义和价值仍然未能在党内形成共识。列宁提出新经济政策至少要执行一二十年。1921年5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会议决议也强调,新经济政策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个要在若干年内长期实行的政策”。但由于新经济政策与传统的社会主义政策之间巨大的差别,使党内主流对它的真正含义和地位有明显的分歧。新经济政策究竟是一种策略性政策,还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模式,这个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

在执行新经济政策的20世纪20年代,苏联经济总体较好,但时有起伏,如1923年出现销售危机,1926年出现商品荒,1928年出现粮食收购危机等。戈里诺夫认为,新经济政策时期,苏俄“同世界经济缺乏正常的(甚至在保留对外贸易垄断的条件下)经济联系”,存在“城乡在技术方面(生产力的工业性和非工业性)、组织方面(大生产和小生产)、政治经济方面(社会主义和小商品成分)及其他方面的明显差距”。这实际上与市场不健全和经济生活的行政化有直接的联系。列宁逝世后,党内发生的激烈的权力与路线斗争,政治上走向高度的集权化和官僚化,这都使市场取向的新经济政策外在环境日益严峻。随着斯大林在党内斗争中胜出,以及加速工业化战略的提出,政策开始转向。1928年冬天,粮食危机再次深化,斯大林结束了新经济政策。历史证明,这并不是偶然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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