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保障用地户权益
(1)、近三年来,我镇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土地登记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土地登记程序,2010年至今共受理土地登记发证500余宗,通过审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退回补充材料退档的为18宗,对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的482宗。
(2)、对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清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坚决杜绝了农民建房收费,对农民建房审批实行零收费,确保了用地户权益。
2、加强地籍档案管理,夯实地籍管理基础
我镇严格依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到:(1)、安排人员对历年来档案进行重新整理,近三年共整理归类档案1万余宗,并对历史原因造成的档案材料缺失进行了标注。(2)在办公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调整出一间单独的档案室给国土所存放用地地籍档案。(3)安排专人管理档案,并建立了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资料查阅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积极配合集体土地三权发证技术单位做好了本辖区内三权证的外业调查工作。
3、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严格查处违法用地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改善居住条件是当今农村居民的首要要求,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用地指标满足不了需求,违法用地现象有所抬头,为杜绝这一现象漫延,我镇采取了几项措施:(1)、成立了城管执法中队与国土所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现象,今年初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陈坪有非法占用未利用地建围墙现象,当即对该违法用地进行了制止。(2)、聘请辖区内十九个村村主任为土地协管员,要求对所在村内用地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报告违法用地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村治理难度大,“一户多宅”现象依然严重,虽说近年来国土部门实行了建新宅退老宅承诺制的做法,但农村居民祖业思想依然占上风,而政府的后续的强力措施并未出台,建新宅退老宅只是光见打雷不见下雨,久而久之成为一空谈制度。
2、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困难。一是无论是国家土地管理法还是地方性法规,对村民占用集体土地都是无偿使用,加强了村民超占面积建房的欲望。二是村庄建设规划缺乏法律地位,国家规定村庄建设每户占地耕地不得突破120平方米,非耕地每户不得突破180平方米,但缺乏约束机制。三是《土地管理法》要求对违法用地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止,但有哪些“权”并没有明确赋予,更没有赋予土地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权,当前农民建住宅,突击建设几天就可以封顶,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下达停建通知书,违法者不停工,当地政府及国土部门一点办法也没有,农村建房违法处理规定,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每平方米处以30元,耕地每平方米处以20元,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处理,违法成本太低,特别是在镇的规划区内的周边,规划区内处罚标准高,对比之下落差太大,这也就成了引发新一轮违法用地高潮一主要诱因。
三、建议和打算
一、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省、市金融办批准后依法设立并履行相关职责的公司制企业法人,依法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近期我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赴省参加培训。10月底,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办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重点是学习产权交易中心组建的流程、机构设置、交易内容、业务范围和运行模式等,拷贝了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软件。
2、赴泗洪县学习。10月底11月初,我办先后两次组织业务人员赴泗洪学习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情况,重点考察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目前工作开展、机构人员、信息情况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流程、利率和时限等情况,相关资料均已形成汇报材料。
3、制定计划,形成初步方案。按照省培训要求和赴**学习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逐一研究,形成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并报县分管领导审阅,近期将召集相关部门会办推进。
4、近期工作重点。成立**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县编办牵头,县人社局配合,组建**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股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做好人员的调配工作。依托**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设立**县农村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县金融办负责与省、市金融办协调对接,申请成立**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提供办公场所、装修、办公设施的采购及综合数据处理中心、交易大厅建设等。相关具体任务待县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实施。
二、明年计划
(一)目标任务
明年,完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并实体运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集体林权、养殖水面、小型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并完成交易规则制订等工作。
(二)进度安排
1、一季度完成完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完成**镇和两个**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运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试点。
2、二、三季度完成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国土局、农委、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抓紧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集体林权、养殖水面、小型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制订交易规则。
3、四季度在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基础上,完成除**镇和两个**以外的**个乡镇、街道的农村产权交易站挂牌,并实体运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分管领导每两月召集一次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农工办、发改局、编办、财政局、农委、人事局、县国土局、工商局、***银行、***银行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会办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各项工作。
2、加快基本权属确认。县农工办要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抓紧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集体林权、养殖水面、小型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制订交易规则,为实现各类产权入市交易做好准备。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尽管政府出于扶持农业的目的,曾多次提高粮面油为代表的农产品价格,但农产品需求缺乏弹性,在来自市场风险、大自然风险以及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上等多因素综合作用下,从事农业的获利空间十分狭小,多数农民趋向于把劳动时间和资金投向非农行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利润少的特点,使土地流转后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受让方很有可能把所承包的土地改作它用。
土地经营权的长久不变是从根本上保证土地属性和农民利益,但是,一旦出现土地大规模的长期流转,就有可能产生圈占土地现象,将直接影响农民利益。就新路村的土地流转期限而言,短则5年,长则达20年之久。在土地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一些承租方闲置土地,静待土地升值,土地被荒芜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在土地一次性流转的情况下,土地的市场化利润与农民的收益之间就缺少了持久的结合点,花光了流转收益的农民就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土地流转,尤其是规模化经营导向的土地流转,必定会提升农业生产的集中度和机械化程度,从而无法避免地产生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对城市消化农业人口的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留守的劳动力,除了少数农户经营未流转的少量耕地外,大部分留守劳动力或进入附近的工厂打工,或寻求其他谋生之路,或闲置在家。而当地政府对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在没有认真研究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安置问题的情况下,仓促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导向的土地流转,从而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由于宅基地的不可交易性,大量农民进城后,农村的房子都闲置着;有的农民在城市赚到钱后,在城市里买房的同时又在农村修建新房,舍弃老宅破屋,进一步扩大了宅基地占用的土地面积,也使农村出现大量的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村庄应该以城市化建设为标准,让农民有城市舒适美观的感觉。由于农民思想落后,特别是村级领导没有长期建设村镇规划,或规划不科学,村庄始终向外扩展,把老村逐渐在放弃,又建新宅,占地面积越来越大,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有的农户只注重新房建设,为了多占宅基地因地建宅;而有的为了搞商品与住宅一体化,扩大宅基地面积;有的农户子女或兄弟分家都去审批宅基地建房,造成一户多宅房屋没有翻旧盖新。以上是农村宅基地现实问题,所以要统一规划,要有长期的设计方案真正解决杂乱无章,乱建现象发生。
二、改进措施及政策建议
1.积极开拓土地流转的市场需求
首先,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允许农村土地在一定范围内流转,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转让价格。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加强土地价格的评估工作,对农村土地进行分等定级、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其次,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要建立调节机制,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同时应相应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资料,定期公开对外可开发土地资源的信息,接受土地供求双方的咨询,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最后,建立并完善一个既能够帮助农民把帐算得清清楚楚,又能让土地流转双方省心力、省费用,减少户间无谓纠纷的、以电子网络为平台的土地流转市场。有了这样的市场,土地流出主体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土地最低收益,又合法规范,放心土地流转;土地流进的主体,由于价格透明、竞争公平公开公正,减少了潜在的风险,能增强投资的勇气。
2.合理确定土地流转周期
一方面,专业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验实体希望能将土地长期稳定下来,形成稳的规模经营,同时,承租经营的项目也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农民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以较低价格将土地长期转租给了经营客体,损害到自身的土地收益。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兼顾双方利益,灵活确定流转周期,尽量避免土地一次流转定终身的现象。从土地流转的整体情势来说,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实际发展水平,分阶段合理推进土地流转进程,不可盲目求快贪多,从而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3.做好土地流转后的后续工作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为农业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同时,只有农业劳动力实现了稳定、大规模的转移,才能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进程,促进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加快城市(镇)发展进程,努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业非农化、农村城市(镇)化,着力解决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问题。另外,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特别是建制镇和农村集镇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最后,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风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
4.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以及规范审批程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从农村宅基地建设的发展来看,审批程序与制度不够完善,所以完善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需要具体落实和细化。各个相关部门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进行严格把控,提高工作效率,执行便利农民的原则。坚决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面积必须在规定建设面积之内,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坚决给予反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农民住宅的建设面积及其审批条件。对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把控,有效的限制了农村房屋倒卖和翻建扩建等行为,对农村土地保护以及促进土地的利用率起到了积极效果。
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准确有效的对宅基地进行登记,笔者有以下几个建议:一是提高登记人员素质。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核心,依法行政,为农民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责任分配与落实。对于登记发证工作要严格审核,一定要保证发证的准确性。登记人员要对提报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定申报资料的合法化;三是坚持发证到户原则。发证到户并且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村宅基地变更登记工作,要做到变更一个登记一个落实一个,充分发挥地籍档案在宅基地监管上的作用。农民宅基地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有房屋所有权。明确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及其登记发证工作;要让群众认识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在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进行;房屋与土地均为不动产,但房屋要与土地使用权相结合才能形成房屋土地一体,只有在土地完全私有的制度下才能实现。所以要充分保护农民是集体土地权受益者,农村村民无偿使用宅基地。村民个人依法分享集体土地和享有其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科学规划农村建设用地
农村缺少规划,村庄建设没有规则,布局混乱,街道不整齐,杂乱无章,没有现代化新农村气象。从而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有新房,看不到新村变化。村民建房没有计划,乡镇、村对村庄建设缺少长远规划,所以出现乱建、无规则建房问题;群众思想落后自私,只顾自己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所以在建房选址时,选择地势好、风水好,交通便利的道路两侧,整体观看村庄混乱,看不到村子的新面貌、新气象。
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对于农民合理使用宅基地,节约土地,保护耕地树立人人有责和科学利用发展的观念。严格按规定审核属于本村农业户口,并且够已婚年龄,或已经结婚方可报批宅基地及建房条件。同时鼓励村民进城落户,并购置商品房定居。把原有的宅基地和住房转让或自愿退宅还耕由政府出资给予适当的补贴。农民放弃宅基地,其在本村还享有土地承包权,不影响其农民享有国家相关政策待遇。鼓励农民退出多余宅基地并享有补贴。新建住宅审批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将分散居住的农民按着统一规划集中起来,搬入新建的具有现代化气息房屋居住,逐渐实现农村居住城市化、别墅化优越条件。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
要加大对国家土地资源政策的宣传,让人们了解相关最新资讯,深入到人们群众中去,广泛实行宣传教育,开展地方培训活动。同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村群众对《土地法》等相关法律认识不足,县乡村各级政府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有线电视定期搞讲座,印发各种宣传单,宣传画等进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通过网络上节约用地话题,鼓励在全社会进行讨论,从而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使其在土地执法、宅基地管理中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村级土地日常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随着我国小康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村社区化、农村居民城市化。改变旧的思想观念,珍惜土地,在房屋和村庄建设中按着小城镇化要求进行建设;不要把“迷信风水”观念带入新农村建设中来;不要搞违法违章建筑,搞乱了农民居住城市化的理想;不要私建乱建,搞乱了村庄的统一规划。加强监管制度,有效控制不合法建筑的产生,切实做到把农村住宅建设纳入到日常监管之中,尤其是城乡结合处要重点监管。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并且要严格审核宅基地的申报条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居民严禁发放土地证。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土资源;耕地保护;调查报告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1.086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耕地保护是保障群众生活、保持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从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每一寸耕地,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之路。近日,该县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先后深入全县21个乡镇、26个部门、150多个企业和村庄,对五莲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五莲县县委、县政府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经常听取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县域重点工作(党政)联席会、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农村建设用地挖潜利用领导小组等,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立足关注民生,做好耕地保护利用。“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生产是农民重要就业途径和收入来源,耕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生活最基本最可靠的保障,减少一亩耕地,农民就减少一亩生存“地”,就减少一份生活的保障,增加一份社会不稳定因素。五莲县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形式,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的情况下,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单位耕地的粮食产量和利用效益,以此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该县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闯出了一条“一预审两公示三到场”并用“五簿二表一台帐”规范管理的新路子,实现了农村宅基地报批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护了耕地,减少了矛盾,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严格土地执法监察,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该县严格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逐级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了强大的高压态势,特别是通过对少数典型违法用地实施,公开曝光,有效地遏制了新的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切实发挥好基层所的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坚决把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该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2015年以来,全县共出动土地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车辆1000余台次,监督检查项目用地56宗,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苗头20余起,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4)切实改善耕地环境,提高粮食产量。耕地只要使用得当,肥力可以不断提高。为此,近年来,五莲县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秸秆还田、平衡施肥、施用有机肥、轮作、种植绿肥等等手段,不断培肥土壤肥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生产,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与此同时,积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中低产田的改造,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排灌设施等,提高农田防预自然灾害的能力。
(5)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五莲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五莲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财政扶持暂行办法》,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挂钩试点工作。2009年以来,通过村庄整村搬迁、空心村就地改造、社区化改造等模式,五莲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共立项15个项目,可增加耕地2220亩;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有8个,增加耕地1216亩。截止目前,全县基本农田面积始终保持在72万亩,耕地总量为93万亩,已连续19年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存在的问题
(1)基本农田保护率高,耕地保护的压力大。经过这些年的快速发展,我县部分乡镇建设占用耕地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基本农田保护率接近90%,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压力。
(2)在对空心村的整治上,急需上级进行必要的经济支持。对“空心村”的整治,目前只能按照农民的意愿,要和农民的经济收入相结合,在一些村庄,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空心村”一时很难解决,上级最好采取经济扶持政策,调动村庄积极性,尽快消除“空心村”。
(3)对于“一户多宅”的管理上,存在较大难度。对一户多宅现象,虽然《土地管理法》只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是由于配套办法尚未出台,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
3建议和下步打算
(1)建议对基本农田保护率高的“农业大县”进行政策扶持。为调动农业大县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对农业大县按照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量进行财政补贴,每亩每年可补贴10-50元,以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2)建议尽快出台“空心村”整治优惠优惠。建议国家进一步对整治“空心村”给予优惠政策,如挂钩等政策,采取国家、省、地市、县给予经济补助的办法,以此来推动旧村改造和整治“空心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议搞好对上争引,增加耕地面积。建议继续创造条件,主动想办法,积极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多汇报工作,多争土地指标,多争土地整理项目,多争国家优惠配套资金,以增加耕地面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汇聚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一、实施村庄清洁行动
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大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五清三建一改”:即大力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清理闲置破落宅基及残垣断壁、“清理沟渠坑塘黑水污水、清理畜禽粪便乱倒乱摊乱堆;对清理出的场地规划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截止目前已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071方、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486方、清理闲置破洛宅基地及残垣断壁30处、清理沟渠坑塘黑水污水5处、清理畜禽粪便乱倒乱摊乱堆81.5方;已建小菜园3处260平方米、小果园1处20平方米。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五清”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三建”工作。
二、今后工作
1、进一步发挥牵总和推动作用,坚持每周上报、汇总工作进度。领导小组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度。
2、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今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优先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倾斜。
为使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巩固全市乡镇房地产规范管理工作成果,本着促进“城郊向城市发展,村庄向乡镇集中,城乡一体化”建设思路,坚持合理规划、节约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一、监察内容
1、农村宅基地集中规范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市村镇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合理规划利用好村镇老宅基地,节约土地使用。具体内容包括:安排的农村宅基地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乡镇村是否存在擅自批放、买卖农村宅基地现象;乡镇村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宅基地手续;职能部门是否按程序审批村民建房;职能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批准农村宅基地等。
2、领导干部农村建房情况。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党政干部是否严格遵守省、市有关建房规定,是否有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及非法占地建造私房的行为。
二、监察方法
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专题督查,受理投诉,听取汇报以及查看农村宅基地管理台帐、资料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宅基地日常监管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公路沿线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批准的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