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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安全问题范例(3篇)

发布人:转载 发布时间:2024-05-13

财产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维简费;安全费;会计处理;思考

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按规定提取,专项用于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支出和煤炭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资金。维简费是由于煤炭行业不断延伸、转换场地生产特点决定的,是为获取煤炭资源必须发生的成本。安全费也是由煤炭行业特点决定的,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为获取煤炭资源必须要治理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多种自然灾害,计提安全费政策带有强制性。因此,煤炭企业按煤炭产量计提维简费、安全费政策,是基于煤炭企业的生产及高危特点制定和出台的,是企业实现采掘生产所必需的。

基于实现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会计处理方法与国际趋同的考虑,2008年12月份,财政部以“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对现行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2009年6月份,又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再次对安全费、维简费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调整,新的会计处理方式仍然对煤炭企业产生了不利影响。站在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笔者认为国家仍应对财会[2009]8号进行进一步修订。据此,本文对新旧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比较,对执行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新规定对煤炭企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新旧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会计处理方式比较

(一)原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会计处理规定

煤炭工业部在《煤炭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企业计提维简费时,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计入“维简及井巷费”。企业使用维简费时,属费用性支出的,直接核销“维简及井巷费”;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资产完工交付后,核销“维简及井巷费”,增加“资本公积”。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2004年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财会[2004]3号)中规定:企业计提安全费用时,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计入“长期应付款”。企业使用安全费时,属费用性支出的,直接核销“长期应付款”;属资本性支出的,资产完工交付时一次全额提取折旧,核销“长期应付款”。

(二)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对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的会计处理规定

2008年12月,财政部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中规定:安全费、维简费从未分配利润中提取,计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企业使用安全费、维简费时,属费用性支出的计入成本费用,属资本性支出的核销“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用安全费、维简费购建的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记入成本费用。

(三)财政部财会[2009]8号,对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的会计处理规定

2009年6月,财政部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中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维简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企业使用安全费、维简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资本性支出的,资产完工交付时一次全额提取折旧,核销“专项储备”。

(四)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会计处理方式新旧规定的主要变化

财会[2009]8号与财会函[2008]60号的主要变化是:1.安全费、维简费的计提由“税后”变为“税前”,明确了“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即资本性支出也可在所得税前扣除;2.安全费、维简费的归集、使用科目由“盈余公积”,变为“专项储备”;3.用安全费、维简费购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由“按规定方法提取”,改为“一次性全额计提,并冲减专项储备”。

财会[2009]8号与煤炭企业现执行的安全费、维简费的会计处理方法的主要变化是:1.安全费、维简费结余资金由在“负债”中反映,改为在“所有者权益”中反映;2.用维简费购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由“分次计入成本费用”,改为“一次性全额计提,并冲减专项储备”,即用维简费购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能再由成本列支,所得税前扣除,同时,资产价值不能在财务账面中得到真实反映;3.用维简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再增加“资本公积”。

二、执行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新规定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从上述规定的对比可看出,财会[2009]8号对维简费、安全费的提取仍维持了2004年三部委下发的119号等文件的规定,只是将其从“长期应付款”、“维简及井巷费”科目核算,转到了“专项储备”科目核算,从纳税角度讲,延续了119号文件税前扣除的政策。安全和维简结余资金在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进行了调整。但财会[2009]8号规定的,对使用安全费、维简费购置的资产一次提足折旧的会计处理政策,对煤炭企业又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从一定程度又加大了企业税负,同时对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筹集以及企业的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对此规定应进行进一步探讨,使企业真正享受国家对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的优惠、扶持政策,真正建立起安全生产设施的长效投入机制。关于用安全费、维简费购置的资产不能一次提足折旧的理由主要有:

(一)一次性提足折旧使国家建立长效安全投入机制的政策不能真正落实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委出台该政策的目的是“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其要点之一就是在安全设备正常更新资金之外,增加一个稳定的带有强制性的专用资金来源,即:从生产成本中提取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专项资金,以满足煤炭生产企业因生产场所不断移动延深、安全设备不断增加、安全标准不断提高而形成的安全投入总额不断增加的需要。

而“一次性提足折旧”的会计处理,是在给予企业成本提取、税前列支的安全投入专项资金的同时,取消了固定资产通过逐年从成本中提取折旧实现正常更新的资金来源。从税收角度看,在给予企业一次性提取安全费、维简费(实质上也可理解为一次性提足折旧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取消了固定资产逐年税前提取折旧的正常政策(因按使用年限提取折旧在所得税前列支属共性政策,一次性提取折旧所体现的税收优惠,从资产寿命周期角度看只存在纳税的时间差异,按使用年限提取折旧计入成本才能使税收优惠政策彻底落实)。从2004年实行安全费政策至今,已有相当一部分用安全费购置的设备到了报废期,现在提取的安全费已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正常的设备更新资金,随着时间的延长,这种现象会愈加明显,安全费的长效投入机制作用会愈加消弱和改变,一旦国家认为企业的安全投入达到标准,取消(或降低计提标准)该项政策时,企业将面临毫无安全设备正常更新资金(或不足)的尴尬局面,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将无从谈起。一次性核销维简专项储备,计提折旧不再进入成本费用,该部分折旧资金不能再作为煤炭企业内外部投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将越来越少,更加不能满足煤炭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一次性提足折旧”的会计处理政策,实质上是对国家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等政策的理解问题。国家规定的吨煤提取标准,实际上是在正常更新基础上的增加投入标准,发挥煤炭行业生产和高危的特殊性。因此,只有对生产安全费、维简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分次计提折旧,才能真正增加安全投入和维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来源,确实达到建立安全投入的长效机制,保障煤炭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一次性提取折旧的弊端

一次性提取折旧使企业账面资产不能反映资产实际价值,造成大量资产账实不符,不利于企业资产管理。另外,账面价值低于实际值不仅影响会计反映职能的发挥,还会导致企业在资产重组、改制上市时,给资产评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企业对外投资资产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评估基准日至公司变更登记日期间,用维简费、安全费购建的资产价值无法通过评估手段得到“显现”,将严重损害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只有对生产安全费、维简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才能解决上述问题。

(三)因执行新规定,煤炭企业原在对外投资时,同时核销维简费的会计处理已无法进行,实质上限制了用维简费作为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将给企业的资金管理带来较大冲击

维简费用于对外投资的原因:一是随着公司化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来的国营企业多已改造为有限公司或集团公司,建立了母子公司体制。这样,一些原来企业内部的技术改造项目就转化为对外股权投资项目,虽然投资形式改变了,但投资方向、投资内容并没有超出国家规定的维简费的范围。二是在实行“拨改贷”后,国家投资已微乎其微,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不能用银行借款对外投资。因此,目前企业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只有自有资金。如果允许企业对外投资,却不允许动用维简费,必然造成资本性支出规模与资金来源之间的脱节,冲击企业流动资金以及整个资金管理的正常循环。

如仍将维简费用于对外投资,却不能再进行核销专项储备的会计处理,在财务账面不能反映专项储备的减少,将给企业的资金管理带来较大的冲击。

三、相关建议

因存在上述问题,建议对安全费、维简费,采用煤炭工业部“煤炭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的维简费购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即:一是在增加固定资产的同时,做增加资本公积、减少专项储备会计处理;二是按资产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并计入相关产品或费用。该方式不仅能解决上述问题,而且使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充分落实。

采用该会计处理方式的主要依据有两个:

一是从政策角度看,提取生产安全费、维简费属国家强制性投入政策,股东必须保证其按政策投入,作为国家对企业的优惠、扶植政策允许其按提取额计入成本、税前扣除。

二是从股东角度看,按政策提取生产安全费、维简费直接减少了企业利润,即减少了股东应分得的股利,反过来讲也可理解为股东对企业的专项投资行为。股东对企业的投资理应增加其对企业的出资额,但对该专项投资根据其形成的资产形态不同,为简化核算可采用两种处理方式:费用性支出因属于当期消耗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减少了当期可分配利润,资本性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归全体股东所有直接增加资本公积。因其资产将在以后会计年度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应一次核减专项储备,应按会计准则的规定逐年提取折旧。

另外,从所有者权益角度看,采用原使用维简费购置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存在“重复进成本”的问题,只是落实税前筹集安全投入、维持简单再生产投入资金的政策。因为,在从成本中提取生产安全费、维简费时所减少的利润,在购建增加固定资产时调整增加了“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角度看,没有因提取安全费、维简费增加固定资产而使所有者权益减少,只是在调整增加所有者权益时绕过了所得税,落实了安全费、维简费全部支出均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优惠政策。受煤炭资源开采及煤炭产品形成探索性影响,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煤炭税负增加是最重的,与煤炭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地位极不相称的,特别是企业办社会等诸多问题都没有解决,落实税收政策是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最有利措施之一。

鉴于“一次性提足折旧”的会计处理,已由安全费扩展到维简费,今后是否将形成“定式”不得而知,假设对于将要出台的类似“可持续发展资金”都采取此“定式”的话,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等将无从谈起。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尽快进行研究、修订。

【参考文献】

[1]原煤炭工业部《煤炭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意见》[S].

[2]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S](财会[2004]3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关规定》的通知[S](财建[2004]119号).

财产安全问题范文篇2

关键词:新医改医院财务内部控制

近些年来,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例如,没有完善的医疗制度、药品生产不合乎规范、政府未投入足够财政补贴、医院本身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等,此类问题引发民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等不良状况。鉴于此,新医改政策因势而起,其短时间鹊哪勘晔墙饩隹床∧延肟床笪侍猓长效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系统。

一、现阶段我国医院财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直以来,医院作为公共卫生服务部门,更注重的是医疗服务效果,而对行政部门不甚在意。正是由于医院的不重视,造成了医院内部各行政部门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问题。在医院采购与医院资产管理环节,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已经成为常态,因而导致财务部门、采购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之间很难进行合作。采购部门在药品采购和医疗设备采购时,职权分工混乱,经办人员、验收人员与负责人员没有明确的划分,致使其送交财务部门的手续不全面,使隶属于财务部门的资产管理部的统计、管理工作无法高效开展。

(二)不重视财务内部控制

一些医院对于财务内部控制的认识不正确,其对财务内部制度的理解是财务部门对部门员工制定出规章制度,员工严格执行遵守该制度。此理解很片面,错在其将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和整个财务部门的发展分隔开来,使二者孤立,而没有将二者统一到一起。许多医院一直在扩建自身规模,同时也在扩大财务部门,然而,其财务内部控制并没有随之加强,因而导致众多的财务违规操作问题,使医院利益受到侵害,拖慢医院发展速度。除此之外,医院普遍存在信息化程度不够的问题。信息化程度不够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医院缺乏财务信息安全意识,致使医院的信息防护不安全,财务数据极易被黑客攻击获取,从而对财务安全造成威胁;二是很多财务人员对于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技能过于老旧,从而无法适应现代财务管理需求,造成财务管理效率低下问题。

(三)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

当前,在医院中广泛存在如下财务风险:资金运转不畅、资产流动不足引发的财务风险;筹集资金策略错误、资金支出规划不合理等导致的无法如期偿还债务的财务风险;对医疗事故的失误赔付造成的财务风险等。所以,医院要重视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以期把医院存在的财务风险降至最低,提高医院资产的利用率。在资产评估体系中要将资产审批、资产监督与资产管理结合起来。然而,现阶段许多医院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在医院内部未设立专门的资产监督部门,当遇到重大经济决策问题时,也没有有效的审批机制。

二、新医改背景下对医院财务内部控制问题的对策研究

(一)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止医院资产流失、提高医院经营效果、降低医院运营风险和科学规划现有资金资源等有着重要作用。建设该制度的前提是医院决策者要提高财务内部控制意识,明确各部门人员职权,做到职权分工合理,部门之间互相牵制同时彼此协同,处理好资产安全问题,建立统一的标准预算制度。

具体可以:对资产安全制定控制制度。为了保障医院资产的安全,制定资产安全控制制度,规定只有专门的被授权人士才有管理财务部门的银行账号以及处理医院的大额资金权限。另外,医院资产情况需要被定期记录,同时对其进行不定期抽查,以防资产流失;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做好职权分工,不能由同一个人兼任负责、经办与验收工作,以使执行权、审核权、监督权三者分离开来,降低医院运营风险,减少医院资产流失隐患;建立完善的预算制度,使财务部门的统筹管理作用得以高效开展。

(二)意识到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医院管理者应该提高对财务内部控制的认识,把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和整个财务部门的发展统一到一起。与此同时,医院管理者还应该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技能培训,使其更适应现代财务管理需求,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

科学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的主体组成部分是资产管理、资产监督与资产审批,三个组成部分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协同起来作用才促成了医院风险评估体系的健全。资产管理。多元化的资产管理不仅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约束,同时也会对其进行奖励与惩戒;资产监督。资产监督工作由医院最高决策者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医院资产流失;资产审批。在做重大经济决策时,要考虑到其高风险因素,经过多次审核、预算,结合多方面因素,最终再进行审批,以期尽最大可能降低风险。

三、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医院的财务内部控制仍然存在一些显著的问题。医院若想持续健康发展、降低运营风险、使收益提高,就必须重视财务内部控制,将其在医院贯彻落实。

参考文献:

[1]黄光明.新医改背景下的医院财务信息化管理[J].市场观察.2016(S1)

财产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酒店管理;实习安全;问题;措施

随着高校酒店管理专业的扩招,走进酒店实习的学生也越来越多,酒店工作环境复杂,学生的安全虽然是社会、国家以及酒店关注的热点,但还是存在多种安全问题,例如,在人身财产方面存在财物丢失、人身受到伤害等问题;在工作中容易受伤和与其他人员发生冲突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实习,因此,学校,酒店以及学生个人都要制定各种措施来防止安全问题的产生。

一、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实习期间遇到的安全问题及问题分析

(一)、人身财产方面。

1、个人财物丢失。由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的安全系数较高,很少考虑过个人财产安全问题,出校实习期间没有充分的考虑安全问题,导致忽略了对自己财产的保护,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财产物品放在宿舍,而又没有有效的安保措施,导致不法人员进入宿舍盗窃其财物;第二,学生初进社会,容易相信别人,对骗局缺乏甄别能力,致使钱财被不法分子骗取或诈取。因此,个人财产丢失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2、人身受到伤害。由于学生的人身安全意识淡薄和社会阅历较少,一旦出现人身安全问题将会给学生带来严重的伤害。在情感方面,实习时期学生基本都已成年且都处于青春期,对爱情的向往和追求具有迫切的心里,但由于实习期间摆脱了学校和家庭的约束和监管,导致一些不良后果发生,失戀以后精神受到打击,不仅影响实习效果,甚至是对未来感到失望,影响其以后的生活。对于身体安全方面,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学生血气方刚,受不了委屈,与社会人员产生摩擦,以至于发生肢体冲突而受到身体伤害,也势必会影响其实习。

3、学生思想受到冲击。学生实习的酒店一般为高档酒店,不仅酒店地理位置优越且装修高档、奢侈及豪华,而且餐饮、住宿价格也是昂贵的,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水平有着天壤之别,严重冲击着学生内心的“勤俭朴素”的价值观,使学生内心对产生极度的羡慕或者嫉妒,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生的优良作风,然而,学生以后的酒店工作难以满足这样高档次的生活,以至于对学习的专业和实习感到失望,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学生价值观。因此,这些情况对学生的思想产生较大的冲击,以至于学生实习前和实习后的思想普遍的受到了影响和改变,导致难以把心思放在学业上。

(二)、在岗位实习时遇到的问题

1、工作中容易受伤。酒店的工作不仅繁琐复杂,而且每项工作都要做的到位,但是学生初进社会,出现缺乏工作经验、操作不够熟练、动作慢等问题,在情急之下容易产生内心紧张、手忙脚乱等现象,导致出现自己滑到、烫伤等问题,甚至是碰伤客户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学生的实习积极性。

2、工作期间发生冲突。由于部分学生存在自我意识过于强烈、服务意识较差以及不愿受到管理约束等主观性问题,导致对分配的任务不满,出现抵制情绪,或者争执不下产生冲突,造成人身伤害,例如,2016年5月上海一酒店两名实习人员打架事件。此外,对酒店客户的多次服务或者故意刁难不能有效的解决,一旦产生矛盾冲突,对自己人身安全产生较大的威胁。工作期间发生冲突的事件虽然不多,但也要积极的预防。

二、改善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实习期间安全问题的措施

(一)、学校方面

1、学校要选择合法酒店。在学生实习前学校要选择各项要求都符合法律法规的酒店,并到各酒店内进行深入的考察,确保酒店的实习环境和现场安全环境都能够达到标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学生实习安全系数。

2、实习前加强安全教育。实习前加强安全教育可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安全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在加强安全教育时不能只给学生讲解安全意识的理论知识,而是要收集近几年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件,结合理论知识认真、深入的给学生做讲解,才能真正的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其次,对学生的思想进行安全教育,巩固学生的价直观、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在复杂的环境下避免优良的思想受到冲击。

3、在学生实习期间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实习期间定期招学生回校进行安全教育,或者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的安全意识时刻铭记在心。另外,学生实习期间,学校负责人要到各实习酒店进行安全巡查并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学生提高安全意识。

(二)、酒店方面

1、对实习生上岗前加强培训。酒店要制定完善的上岗制度,按照制度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主要对学生的酒店管理意识、服务意识以及工作能力等进行加强培训,让学生各项能力、意识达到上岗要求了在上岗实习,避免学生在工作中出现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情况发生。

2、酒店要制定安保措施。酒店管理人员要提高对实习学生的重视,注重学生的安全,由于学生初次工作,对工作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风险认识不到位,在积极给学生讲解各类安全事务时,还要制定各种安保措施,防止学生在酒店实习时出现各类安全问题,避免学生在酒店内与各类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发生。

(三)、学生个人方面

学生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防御能力,首先,学生不仅要严格遵守学校和酒店的管理制度和认真学习有关安全问题的知识,并做到学以致用,也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并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其次,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人为善,尽量减少与他人的摩擦和矛盾,避免各种冲突事件的发生;第三,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三观”且不动摇,保持积极健康的思想,才能有效的抵御社会环境中的各种不良思想。

参考文献

[1]王飞,周雪.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问题研究[J].职业技术,2017,16(10):18-21.

[2]曹仪玲.高职酒店管理专业顶岗实习的安全问题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4,26(23):135-136.

[3]张雅静,赵玉静.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安全问题刍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1,(10):28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