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儿童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审核学校应第一时间依法报警,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对入学资格做出处理。
3.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临夏市学校入学。
4.在网络入学申请过程中,适龄儿童居住的小区、楼盘、平房(新建楼盘除外)若片区中无法找到的应及时反馈相关学校。
(一)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具体的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录取名单等,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打造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保障入学权利。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及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儿童义务教育权利。
(三)坚持均衡编班。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在起始年级要均衡配备师资,探索、骨干教师等优质师资的走校教学,逐步优化均衡师资配备。
(四)严格学籍管理。新生注册登记后,各学校务必于9月10日前到教育局学生股注册学籍。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片区入学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加强执纪问责。教育局将在招生阶段派督察组进驻学校,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进行入学儿童的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建立完善签字备案和户籍、房产信息核实制度,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要及时发现和主动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避免因招生问题而引发舆情或群体性事件。学校的规范、平稳招生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处罚。同时联合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学托”“学贩”行动,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六)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适龄儿童入学。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按国家相关照顾政策入学,本单位(学校)教职工子女视为片区学生。
(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学校咨询电话保持畅通,各学校要设便民服务点安排教师为有困难家长提供指导帮助。
1.招生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随迁适龄儿童。已注册新生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注册学籍。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适龄儿童幼儿园毕业证、接种卡、体检证明(临夏市妇幼保健院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片区学校报名注册。
2.招生办法
(1)城市小学:按房户一致、相对就近的原则以划定区域招生。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顺序: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区域内户口、区域内房产方可报名(若有分校以居住地为主),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7月12日(含)。烈士子女、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临夏州委州政府相关文件资料)等按国家有关照顾政策入学。
第二顺序:有户无房
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户籍上,父母亲需提供临夏市无房证明,若父母亲临夏市有住房,以住房就近学区入学原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顺序:有房无户
儿童及父母亲户口不在临夏市,但父母亲在临夏市内有房产,报名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二顺序:随迁子女(无房无户)
随迁子女(无房无户)儿童父母亲需提供户口簿,由目前在临夏市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或到实际居住社区开具常住人口证明(入住日期)且到辖区派出所填注意见并盖章,按照小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审核点(见附件3)报名入学。
(2)农村小学:招收本行政村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邻近行政村学位紧张学校的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入学。
3.招生方式
适龄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学校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登录方式一:通过电脑打开电脑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zxxbm.lxs.gov.cn/进入web端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登录方式二: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附件2)进入手机端临夏市义务教育阶段网络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片区学校。非临夏市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根据工作、生活方便,在入学申请系统上自主选择审核点,参加网络审核和现场审核。
②网络审核:学校对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后再提交的,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或重新选择片区学校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③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审核学校,由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保障优抚对象子女资格认定。
④招生入学:学校按类别及类别内部次序进行顺序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出现学位供需矛盾,可由招生校提出调配意见并报教育局202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学。非临夏市户籍适龄儿童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⑤注册报名: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条件
招收我市2023年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入学学生毕业证、体检证明(临夏市妇幼保健院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以“对口直升”为主。为严控“大班额”,根据往年惯例,新华小学、红园路小学、建国小学、逸夫小学、后古城小学、甘光小学、八坊小学、东关小学、师范附小等9所六年级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根据学位情况和家庭住址可自愿到第二中学、第三中学、河州中学附属中学、枹罕中学就读。
第一中学:招收建国小学、东关小学、后古城小学、师范附小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新华小学、红园路小学户籍居住地位于解放路、团结路以东的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沿团结北路、团结路、解放路,以团结北路北口为起点,南龙世纪门为终点)。
第二中学:招收前河沿小学、红园小学、西关小学、实验二小、木场小学、肖家小学、和平小学、树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中学:招收南龙学区、实验小学、折桥小学、苟家小学、九眼泉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河州中学附属中学(寄宿制):招收永红小学、马彦庄小学、罗家堡小学、铜匠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和有寄宿需求的我市六年级毕业学生。
第五中学:招收甘光小学、八坊小学、逸夫小学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新华小学、红园路小学户籍居住地位于解放路、团结路以西的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沿团结北路、团结路、解放路,以团结北路北口为起点,南龙世纪门为终点)。
枹罕中学:招收拜家小学、王坪小学、江牌小学、牟家小学、后杨小学、街子小学、石头洼小学、聂家小学、青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新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自主选择到河州中学附属中学、枹罕中学报名。
(二)免试就近原则。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进行认定,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三)顺序录取原则。按照“临夏市户籍儿童”和“非临夏市户籍儿童”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四)严控“班额”原则。在全力保障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探索随迁子女空位入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杜绝“大班额”现象,保证入学儿童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
(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组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副组长:市纪委主要领导、市委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房产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招生工作宣传与舆论引导,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纪律,处理招生违纪问题。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招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协调学校招生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公安、学校做好招生阶段社区、学校周边秩序维护及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并为非临夏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实地核查后由村、社区开具的常住人口证明(注明入住日期)加盖公章。
市房产局:配合学校做好不动产及房产信息查询服务。
市公安局:负责遏制因入学而产生的突击落户、空挂户行为,为小学招生提供户籍、居住证数据的审核,安排各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或为无居住证的人员到实际居住社区开具常住人口证明(注明入住日期)填注意见并盖章,开展招生阶段社区、学校周边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招生阶段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判、评估和处理。
附件2:2023年小学入学申请网址及二维码
1.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手机端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
2.打开电脑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zxxbm.lxs.gov.cn/进入web端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
附件3: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随迁子女现场审核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