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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的安全范例(3篇)

发布人:其他 发布时间:2024-06-13

社保基金的安全范文

思考之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基础

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行为,就必须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进行约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基础。一是结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尽快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基金监督有法可依。二是尽快出台欠缴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具体处罚办法,增强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的震慑力,提高收缴率。三是尽快修订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提供比较完备的法规制度保障。四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控监督制度,坚持靠内控制度管住人,靠业务环节制约人,寓内控于流程中,寓内控于系统中,筑牢业务、财务、内审稽核“三道防线”,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督机制,加强对各个经办管理环节的检查监督,严把业务经办和基金进出口关。五是建立健全职工退休公示、退休核准联审核查制度,严把职工退休审批关,避免职工退休审批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和违规办理退休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六是建立健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系统,通过采集离退休人员指纹、脸谱等信息,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避免死亡人员继续领养老金。七是建立健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核查制度,避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发生。八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督核查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协议管理和考核处罚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法问题要严厉查处。

思考之二: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前提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首先要分析掌握基金的风险点,才能保证基金监督从何入手。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评估机制。基金风险评估的目的是要客观、系统、定量反映基金安全运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基金安全情况进行正确评价,进而采取加强管理、控制风险的措施。首先,要确定评估指标体系。要依托基金的各类统计资料、预决算报表、联网数据库、要情报告、审计公告等资料设定可量化评估指标,指标要统一计算口径,具备可操作性,避免原则性要求和非数据性表述。其次,确定评估内容。评估内容要紧扣业务,突出重点,反映实际。具体评估内容,要以基金支付能力充足、基金资产管理状况良好、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控制为核心,全面评估基金安全情况。基金支付能力状况主要对基金收入、收支匹配、支付保障能力等方面因素作出评估;基金资产管理状况主要对基金存储情况是否良好、兑付能力是否充足、资金流动性是否合理、积累基金资产是否存在贬值风险等作出评估;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对操作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是否造成基金损失等作出评估。最后,应用评估结果。要用评估结果来指导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要通过基金风险评估情况的分析,切实找到基金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从内部管理、外部环境、客观因素等多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主体,采取积极措施,弥补制度建设、业务流程、责任意识、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使基金风险评估结果切实发挥作用。

思考之三:建立健全协查机制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手段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和运营等各个环节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因此,必须建立相关部门联动的协查机制,才能保证基金监督的成效和基金安全。一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由政府牵头,人社、财政、审计、银行、工会等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和财政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监督,促进基金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建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和有机统一的监督体制,共同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监督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环节是否合法合规;监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三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户籍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公安户籍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签订户籍信息共享协议,通过公安部门户籍信息网络,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户籍注销等情况,防止死亡人员继续冒领养老金。四是社保经办机构与民政殡葬部门建立死亡人员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及时停发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避免基金损失。五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构,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发生。六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联动机制,通过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犯罪行为。

思考之四:全面实施“阳光社保”工程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途径

随着社会保险全覆盖的快速推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以及服务人群的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链条拉长、环节增多,职务犯罪、欺诈骗保等违规违法行为或骗取基金的风险也随之水涨船高,而且花样更加多、更加新、手段更加隐蔽,基金监督越来越复杂、任务越来越艰巨。仅仅依靠行政监督“一双眼睛”难免百密一疏,远远不足以保障基金安全。只有推行“阳光社保”工程,实施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让亿万双眼睛盯住社会保险基金,才能更好地保障基金安全。广西从2011年10月推行“阳光社保”试点,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的具体体现。因此,在推行“阳光社保”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实施“阳光社保”工程。一是打造政策、办事公开平台。在新闻媒体、网络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公开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参保信息、服务标准等,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把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全过程、全方位亮出去,公开透明,把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扩大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定期向参保人员寄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每年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免费寄送到参保人员手中,为参保人员提供其缴费、个人账户余额、待遇享受等个人信息,给参保人员交上一份明白账。三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情况以及财务数据信息等,将社保基金置于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四是聘请社会监督员,聘请纪检监察、审计、人大、政协、工会、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参保人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保基金监督员,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社保基金。五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群众举报违规办理业务、违规办理退休、冒领养老金、套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行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要组织调查核实,认证事实的要坚决查处,不但要追回冒领、骗取和侵占的基金,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思考之五: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关键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员在全国流动性加大,涉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目前全国社保信息管理系统标准不统一,参保人员数据信息没有实现大集中,也没有实现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全国信息资源无法互联互通,给参保人员在全国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协查认证等工作带来诸多影响,参保人意见比较大。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已成为制约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已成为当前工作的关键。一是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全国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参保信息割据现状,有效杜绝一人跨统筹地区参加多份社会保险现象,避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发生。二是从广西层面,加快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大集中,推进全区信息网络标准化统一平台建设,实现全区互联互通和“社保一卡”通。三是建立健全养老金防冒领预警系统。在不断加强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以退休人员年龄、身体状况为重要特征建立预警系统,实现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同时对高龄、病弱退休人员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定期协查通报退休人员的健康情况,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部门,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退休人员死亡信息。四是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反欺诈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监控,把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延伸到科室、延伸到医生。五是完善基金监督系统,全面实行非现场监督,加强基金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的比对,注重交叉监测、汇总分析和疑点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弥补漏洞。六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功能,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与参保企业工资总额、企业税收、职工的生存状况等信息联动,以科学的方法促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

思考之六:加强机构及队伍建设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保证

社保基金的安全范文篇2

(一)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用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那部分社会消费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源于社会保障制度各构成部分形成的基金,即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和社会优抚基金等。目前我国社保基金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省级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概念及原则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是通过对各项社保基金筹集、使用以及投资运营进行全面规划、系统管理和监督,以实现社会保障政策目标的管理的系统总称。具体包括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体制的选择、社保基金筹集与支付管理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一般情况下,投资都要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社会性这四项原则。社保基金也不例外,并且由于社保基金的基本性质,其也决定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社会性。

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在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上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其仍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监管和监督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社保基金管理中不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的监督机制,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透明度过低等问题的存在,会导致基金利用率低、挤占和挪用等现象的发生。由于地方与部门的利益倾向等原因,使得社保基金结余资金会被擅自利用。然而,这些基金的一般流入风险投资,这样会破坏基金的安全性,进而损坏基金收益人的利益。

第二,社保基金管理层次非常多,同时管理机构分散,导致资金不集中。各部门和各级别相关机构都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统筹,这就导致部门和地区间难以集中和协调运营社保基金,扩大了基金的投资风险,同时不能发挥规模效应。另外,各部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造成许多效率低和浪费的问题。

第三,投资工具有限,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目前,我国社保基金主要用于安全性投资,其主要用于社保定向债券、国债和银行存款,只有一小部分用于股市投资。虽然我国对社保基金运用方式的限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安全性原则,但同时也导致了资金运用的低效率,这在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上产生了一定的约束限制。

第四,缺乏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的经营管理机构。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保基金运营机构,而且社保基金管理主要问题是其不善于投资经营、缺少专业人才,比如金融人才。其次与社保基金投资有密切关系的证券管理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自身不硬,存在着许多问题,资产管理能力亟待提高。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的获益情况并不好,因此,为提高社保基金投资效益水平应选择合适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委托投资管理人。

三、完善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效率及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我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几点措施:

第一,加强社保基金的制度建设,并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透明度。这里的制度包括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监督、监管制度。具体来说,社保基金制度建设有两个层次,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应该建设起高效和完备的、并且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可以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透明度。二是具体的制度体系,这就包括科学的决策机制、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专家论证制度、协调统一的内外部监控机制以及必要的听证制度等。

第二,进一步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的机构建设。其具体包括社保基金所涉及的各种主体,以及各级监管机构和各种营运机构的建设。对于不同的社保基金机构,要明确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由于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在明确他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可以进行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的改制和重组,以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效率。

社保基金的安全范文

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和管理体制机制的持续调整变化,单纯依赖传统管理模式,已难以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所面临的各种内外风险。立足抗风险和反欺诈视角,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已成为时代催生的崭新课题。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过程来看,还是从具体运作流程来看,都潜伏着风险,而且收支规模越大,基金风险也越大。风险一旦发生,会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对象待遇的实现,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范和控制,建立规避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协同防范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基金风险管理,构建规避基金风险防范机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和实践探索。

一、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内控规范与业务流程相融合

为进一步摸清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底数,找准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风险点和创新点,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近年来,我们每年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调研检查。调研检查发现,基金管理的大量风险是在日常业务经办过程中逐步形成、积累和引发的,所以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是一个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实时的连续过程。因此,我们按照“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规则和基本规范,统一和规范业务流程,科学设置岗位,严格操作权限,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监管责任,并建立要情零报告制度,全面确定了不同类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作程序和办法,使内控管理规范全面融入业务流程之中,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合规运作,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和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基金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建立与内控管理、经办流程和基金安全防范相协调的信息网络系统,提升监控能力和效率,逐步实现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

二、创新监管方式,静态事前控制与动态实时控制相协调

面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政策持续调整变化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不断壮大的新形势,过去那种以事后检查监管为主的个案查处方式,已不能适应基金监管工作的需要。推进基金监管方式由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具有时代和现实双重意义。基金监管方式包括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两种方式,有静态事前程序控制和动态事中事后实时控制两种形态,事前和事中监管属非现场监管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推进事前和事中监管,主要是通过对被监管者基金安全管理有关情况和业务、财务报表资料的定期分析审核和动态监测评估,进行风险预测和预警,及时发现管理中的风险点,及时加以控制,防患于未然,避免基金损失。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事后监管向事前和事中监管转变,组织了一些县(市、区)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并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顺着基金管理运作的全部流程,跟踪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和运营管理脉搏,从全面风险管理视角出发,建立基金安全管理事前资格条件审核和事中程序控制,基本实现了基金风险控制从单一环节向全过程转变,从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同时,还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和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基金安全使用情况以及业务、财务报表资料的分析,对基金安全进行全面、动态、适时的风险预测、评估和定期分析,有效地实施了基金安全管理的预测和预警,实现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数据共享,切实防范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如湖南省沅陵县人社局每月定期对报表资料进行风险预测、预警、评估和分析,中方、溆浦、麻阳等县在加强动态适时监控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建立多方协同机制,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

加强人社、财政、审计以及银行、邮电、医疗等部门的合作,是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几年,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体由一家管理变为多家参与,管理环节相应增多,基金安全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基金监督机构,应在发挥主体监管作用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推进并构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实施基金安全监管的协同机制。比如,基金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形成一套制度健全、权责分明、制约平衡、运作有序的良性运行和制约机制,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控制能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专户管理机构,应建立内设机构与不同岗位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机制。银行、邮电、医疗等社会服务机构,应建立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并制定切实有效地风险控制措施,把基金管理运作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监察部门要建立违纪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违纪违规人员责任。今年我们与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制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还会同财政部门探索建立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双印鉴制度”,中方县正着手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内控机制和多方协调机制,这些文件规定和实践探索,为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