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共就业服务;供给;需求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8.043
1陕西省农村公共就业服务问卷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主要在西安农民工自发聚集的地点、蒲城、铜川、榆林等地区。本次调查共发放了800份问卷,回收了72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646份,调查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80.75%。针对就业服务机构的问卷发放13份,回收13份,同时主要走访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安市就业服务局、雁塔区人力资源市场、铜川市就业管理局、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从表1可看出,调查对象中男性比例为64.1%,女性比例为35.9%。年龄分布总体偏年轻,主要集中在20~29岁间,占总体比例的62.7%,40岁以下的占总体的84.2%。从调查对象的就业状态看,新失业和长期失业的劳动者分别占总体的13.6%和11.0%,有30.2%的调查对象是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应届毕业生。调查对象的月平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总体78.1%。
从表2可以看出,有169个调查对象处于失业状态,占总体的26.2%。在已就业的477个调查对象中,制造业、服务业以及加工业所占比重较大,分别在所有就业调查对象中占了16.1%、22.6%和17.6%。
2陕西省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供给现状
2.1农村劳动力接受的公共就业服务现状
(1)农村劳动力接受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比例较低。通过调查发现,陕西省有35.19%的农村劳动力没有接受过任何公共就业服务。有40.72%的人参加过招聘会和接受过职业介绍。接受过单项服务的比例较低。
(2)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层次较低。调查显示,陕西省农村劳动力接受基础的比例较高,例如,招聘会、职业介绍、就业信息和职业指导等,而接受技能培训及鉴定等拓展的比例很低,在样本中,创业服务的接受率为0。
(3)就业、失业管理未发挥实效。调查结果显示,陕西省农村劳动力接受过就业失业登记服务的比例也很低,仅为4.69%,一对一就业援助、岗位援助等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服务接受比例也很低。
2.2农村劳动力接受就业培训的现状
2.2.1接受就业培训的比例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有53.67%的人未参加过任何就业培训。主要原因:一是劳动力培训时间和工作时间有冲突;二是不知道培训的地点和就业培训信息;三是培训内容不能满足需求;四是收取的就业培训费用太高。
2.2.2就业培训内容缺乏对职业的长远规划
(1)技能培训偏重计算机操作。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绝大多数的工作岗位都需要求职者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水平。为了满足工作岗位的需求,40.12%农村劳动力接受了计算机操作培训,接受度相对较高。38.24%的农村劳动力参加了维修电工操作的培训。对于其他技能培训项目农村劳动力的接受比例不高。
(2)职业指导培训偏向实用型。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劳动力更偏好参与求职技巧的培训,参与率为35.44%,而对职业引导以及规划培训参与率较低,为20.25%。因此,这足以说明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缺乏对职业的长远规划,只重视短期的立即就业。
2.2.3就业培训的途径以政府为主导
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组织机构为多元主体。有51.27%的农村劳动力接受了政府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因此,就业培训以政府为主导。同时,陕西省各地区的地方职业院校也成为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的主力军,调查显示,26.59%的农村劳动力接受过这些院校的就业培训。此外,营利性私人就业培训机构也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提供主体,但是调查显示,农村劳动力在此类机构中接受培训的比例只有19.36%。
2.2.4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了解程度
调查显示,只有1.5%的农村劳动力对完全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绝大多数劳动力对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了解,比例接近79.4%。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机构都不是很了解。
2.2.5享受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及满意程度
调查显示,没有享受过公共就业服务的调查对象占总体调查对象的68.9%。调查显示,接受过服务的农村劳动力对就业服务内容的总体评价偏向于基本满意。其中满意程度较高的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用工信息,而满意度相对较低的服务项目是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对服务程序、服务专业水平的满意度评价非常高,半数以上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满意和基本满意,而服务机构的环境设施还有改进的空间。
3陕西省农村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现状
3.1整体需求
调查显示,农村劳动力对公共就业服务的需求较大,87.86%的劳动力表示需要就业服务,不需要任何就业服务仅有12.14%。农村劳动力需求率最高的服务项目为提供就业信息,需求率为38.69%。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民工职业介绍服务项目的需求率已明显下降。尽管就业信息的提供并不能直接为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但它意味着劳动力可以自主选择的空间变大。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是农村劳动力需求率最低的项目,需求率仅为12.56%。
其中,在所有服务项里排名居中的拓展性项目为劳动保障事务、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农村劳动力对其需求率也较大,特别是对劳动保障事务项目和技能培训培训项目的需求比例较大,分别占25.62%,24.38%。
3.2就业信息需求
3.2.1信息内容
调查显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是农村劳动力最希望获得信息,需求比率有54.36%。这也反映出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严重的不对称,农民工不太了解每个行业的工资标准。其次对岗位空缺信息的需求率为45.81%,对各行业用工供求信息和技能培训信息的需求率分别为30.24%和29.76%。最后,需求率较低的是对创业培训信息,需求率为24.05%,招聘会信息需求率为22.58%,政策法规信息的需求率为21.54%。
3.2.2信息形式
调查显示,农村劳动力最喜欢的就业信息形式为网上,需求率为56%,希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内公布信息的需求率较低,仅为18.1%。在农村劳动力居住密集的生活区内分发信息手册的需求率为33.86%,通过手机发送的需求率为30.12%,在报刊上刊登招聘广告的需求率为25.13%。
3.2.3就业培训需求
(1)培训内容。
农村劳动力对综合类培训的需求率较高,而且大于对技能培训的需求率。综合类培训中其中对法律法规的培训需求最高需求率为48.34%。对求职技巧的需求率为45.45%,对创业培训的需求率为42.13%。25.22%的人需要职业引导、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在技能培训中对计算机操作的需求率较高,为51.68%。
(2)培训形式。
调查结果显示,最受欢迎的培训形式为现场培训,其需求率为72.87%。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的普及,农村劳动力对远程网络培训的需求率有逐渐升高的趋势,需求率为24.42%。以前占有较大比例的广播形式将会被淘汰,需求率仅为9.61%。
4完善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的对策
4.1加大、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信息网络的建设可以打破农村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因此,加强、加快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可以打破传统劳动力市场服务对象单一化的局限性。将劳动力市场建设成为城乡一体的、服务于所有劳动者的市场。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建立覆盖城市和农村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并实现地市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这种信息一体化的建设,可以实现城乡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的运作效率。
4.2促进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建设
我国目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主体构成还比较单一,应借鉴发达国家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运作的经验,遵循以政府主导,与社会机构合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体系。服务主体包括政府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和营利性组织,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以需求为导向,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服务外包等方式来提供就业服务。
4.3创建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公共就业培训机制
建立完备的公共实训基地是提高公共就业培训服务的重要手段,陕西省可以依靠自己的教育资源优势,依附某个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来建立。在院校原有的基础上,政府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对一些职业院校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加以改造,创造良好的实训环境,投入较高的师资力量来对社会上的农民工进行培训。
建立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成员可由各利益相关者的代表组成。该委员会对职业培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比如培训管理、培训方向、专业设置、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培训方法、培训效果评估、培训成绩考核、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培训后的就业率等。并提出指导性的咨询意见,以供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职业培创机构采用。在基层培训机构一级也应建立培训咨询指导委员会,使职业培训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社会的实际需要。
参考文献
[1]竺淑琴.澳大利亚公共就业服务模式[J].中国劳动,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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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翔.完善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7.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关系发展新阶段。但从大部分地方的情况来看,城乡之间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还存在很大差距,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还存在杯水车薪的问题,尤其是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薄弱的地区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农村社会事业的“整合”这篇文章,尤其是在村级社会事业的建设中,要开展有效的项目整合,建立中心,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长期以来,我们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而农村社会发展这条腿更短。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严重不足,是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是解开农村社会管理难题的一把钥匙。
发展成果令人欣喜,
差距不足要认真对待
“十一五”以来,中央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方针,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公共财政支出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农村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尤其是2006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在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把基础建设延伸到农村,把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来对待。但与此同时,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严重不足,是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还是影响农村生产、农民生活的“拦路虎”。
总的来看,目前国家扶持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框架已初步形成,但标准还比较低;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有限,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城乡面貌反差很大;公共财政的阳光还没有真正做到普照农村,很多应该由公共财政办的事还没有到位。尤其是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各种集资摊派,而财政转移支付难以弥补因税费改革造成的缺口,农村社会事业面临新的困难。根据有关统计数据,目前我国用于教育、医疗、社保的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0%,但与世界上人均GDP3000―6000美元的国家相比,仍然低了24个百分点。而这其中,对农村的投入更是不足。以文化投入为例,过去10年我国文化事业费用占国家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从未超过0.5%,而世界平均水平为1%,这有限资金的70%以上用在了城市文化建设中。同时,农村社会事业单位运行和管理出现新的情况。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加之乡镇机构调整、人员经费短缺等,对农村社会事业产生了一定的连带影响。如很多农村社会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流失,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难以保证,特别是一些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转制改革,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出现缺口。针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存在的这些问题,“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透露,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近1万亿元用于“三农”支出,增幅超过15%,其中用于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达到3900多亿元。
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改革政绩考核“指挥棒”
进入“十二五”,如何更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已成为当前专家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针对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提出,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上取得重要进展,努力实现农村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因此,要逐步提高财政“三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把财政支农的蛋糕做大。不仅要保障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而且要保障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增量部分优先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强调增加财政“三农”资金投入,而且要重视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财政总支出中“三农”支出的内涵,强化法律约束,建立财政资金“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抓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农事权,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支农体制。
对于农村社会事业领域改革问题,有关专家提出,要创新农村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社会事业特别是涉及基本民生方面,包括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都要建立健全保障人民基本需求的制度。二是要加快县乡事业单位改革,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管理和运行模式。政府集中力量办好公益性社会事业,对于满足不同需求的其他经营性事业单位,加快推进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进程。三是要鼓励社会力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兴办农村社会事业,扩大筹资渠道,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特别是要引导农民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社会事业,满足农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如何保障农村社会事业顺利发展,有关专家建议,要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必须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区域确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制定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专项建设规划,统筹资金安排、建设项目、配套政策,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实施。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覆盖的原则,制订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规范用房面积、设备配置和服务功能。适应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和行政区划调整,按照配置标准,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乡镇文化站等社会事业机构,整合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同时,要确立科学的农村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改变长期以来,只重视农村经济指标评价考核,忽略社会发展评价考核的做法,除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进行考核外,要将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发展水平作为同级人大对同级政府、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政绩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科学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社会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利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充分发挥农民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3月17日,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在北京召开的视频会议透露,“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力争累计达到2500亿元以上,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全国所有的行政村。财政部官员在会上提出,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区域特色,制订辖区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十二五”规划。同时要发挥平台作用,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小城镇、农村新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村水利道路、生态环保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村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基层民主建设有机结合,按照“来源不变、权限不变、分别管理、各记其功”的原则,推进支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力资源条件有限,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关键在“整合”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关系发展新阶段。但从大部分地方的情况来看,城乡之间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还存在很大差距,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还存在杯水车薪的问题,尤其是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薄弱的地区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做好农村社会事业的“整合”这篇文章,尤其是在村级社会事业的建设中,要开展有效的项目整合,建立中心,创新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在机制创新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湖北省。针对乡镇机构改革带来的诸如乡镇事业单位职、责、权不一致,经费、人才与技术匮乏等问题,湖北省早在2005年就开始推行“养事不养人”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长效机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湖北省按照“行政职能整体转移、经营职能走向市场、公益服务职能面向社会”的思路,实行“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公共服务机制,对原事业单位的服务项目实行“乡镇政府承担、公开招标、合同管理、以钱养事”的办法,通过购买服务和购买劳务,落实乡镇政府服务农村的责任,不仅使沉寂多年的乡镇文化站重新焕发生机,同时也破解了农村基层文化缺失的共性难题。
在整合资源方面,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早在2009年就开始了村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中心的村级整合试点工作。在试点中,广西推广来宾市村级文体设施建设经验,以村级篮球场和戏台建设为切入点,探索符合该区实际、适应群众需求、更好地服务群众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路子。按照计划,试点要求每个试点村要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即1个篮球场,1栋综合楼,1座戏台(兼具电影放映功能),2张室外乒乓球台。自治区财政对试点村给予适当补助,对积极性较高、自行扩大试点范围且实施效果显著的地区,自治区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各设区的市及有试点任务的县(市、区)财政要分级安排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同时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并引导和发动农民自愿投工投劳。2010年,广西共建设5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011年,广西将增设8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一个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栋公共服务综合楼,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
对于其他地区来说,在整合村镇一级社会事业基础上,要把“整合”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目前,不少地方已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纳入为全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范畴。2008年7月,海南省了《关于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同年8月,浙江省启动全国首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广东省则于2009年12月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2年)》。其中,到2022年,该省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一、标准的一致和水平均衡,全省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要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逐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实现财政管理层级的扁平化,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话题背景:山西实施新的“五个全覆盖”
2009年,山西省提出要带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农村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全覆盖、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全覆盖、村级卫生室全覆盖、村通广播电视全覆盖、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最近,山西省决定,在已告捷的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的基础上,再用两年时间实现街巷硬化、便民连锁商店、文化体育场所、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在实际工作中,新的农村“五个全覆盖”相关社会事业,目前已经在一些市县取得显著成效,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
话题背景:海南省2011年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根据海南省2011年财政预算计划,该省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教育、卫生、社保、住房保障和环境保护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农村教育安排6.1亿元,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农村文化安排0.2亿元,用于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行政村及城市文体活动室建设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等;农村医疗安排2.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农村社会保障安排0.6亿元,将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00元,补差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00元。
时期,我市卫生事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两个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公平、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卫生现代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目标
(一)总目标
到年,全市农村卫生工作要在提前实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目标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新一轮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卫生现代化建设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农村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体系健全,医疗保障完善,队伍素质优良,健康服务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同期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卫生现代化目标。
(二)具体目标
1.巩固省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的成果。
2.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99%以上;
3.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达到100%。社区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社区预防保健人员拥有量分别达到2/万、2~4/万、2/万;
4.全市建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或3—5千人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以上。
5.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年人均筹资水平达300元以上。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率100%;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8.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100%;农村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9.各级财政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额度不低于人均80元/年。财政拨款占公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正常支出的50%以上;
(三)年的工作目标
1.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基础上,要降低起报点,扩大受益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同时,要扩大合作医疗参保面,积极开展居民参保工程,使以下三种对象受益:(1)农村居民;(2)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本市在籍居民(含在校学生);(3)在本市居住满2年、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镇(区)劳动社会保障所(农村卫生管理所)及市合管办批准的新居民。全市合作医疗保险人均基金达到180元以上。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探索住院费用单病种结算工作,实现医疗费用实时结报。完善城乡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制度,规范使用医疗救助基金,进一步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增强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基妇[]7号)要求,认真落实妇女儿童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启动传染病防治中心和精神病防治中心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争取在所有建制镇建立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或预防保健所,所有中心镇、重点镇建立卫生监督分所。同时要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新建或改建公厕250座、无害化户厕10000只。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人均35元(市镇两级),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其为农村居民服务的水平。07年再建设4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0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到98%。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建设,切实履行“六位一体”服务职能。对60岁以上老人继续开展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完善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运行机制。农村居民对社区卫生机构基本服务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1.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建立政府投入稳步增长的筹资机制,到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年人均筹资水平达300元以上,其中个人负担不超过30%;人口覆盖率达98%以上;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30%以上。扩大住院费用按病种结算试点经验,探索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费用实时结报。创造条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强化管理,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机制,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人员按省编委《关于建立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通知》(编〔〕23号)要求配备。推行一级统筹,严格基金测算、管理、使用和监督,实行年度必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3.推进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普遍享受医疗救助,实行基本医疗保障与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相结合,保护农村弱势群体。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并轨,体现城乡健康公平。
(二)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完善以县级机构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要建设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有建制镇建立预防保健所,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的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其中,疾控中心按1.5~2/万配备公共卫生技术人员,镇预防保健所人员按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府〔〕151号)要求配备到位。每个镇配备2名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师。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接种,健全疾病监测网络,做好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系统。加强对农村职业危害的防护,对有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监测和监护率达90%以上。着重做好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农村重点人群的卫生服务,加强农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患的综合防治。同时,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整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网底”的功能。
2.进一步强化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的能力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完善农村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市卫生监督所按1.5/万配备卫生监督人员,所有中心镇建立卫生监督分支机构,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各项任务。同时,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机构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快速检测技术培训,规范设备使用,提高执法技术水平。
推进卫生监督重心下移、重点前移。做好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管理,积极做好农村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采供血、医政等综合执法工作,使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卫生综合整治、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保障农民健康安全。
(三)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
1.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所有建制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由政府直接举办,不向医院方向发展;乡镇撤并后的原卫生院可建成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行政村(居委会)按3000~5000人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少数边远的居民集中区,可由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点延伸服务。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农民居住变迁,要及时调整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要有相应的社区卫生配套设施,并做到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标准,由市编制部门与卫生部门商定,逐步落实人员定编标准。到年,所有中心和站要全部达到省级建设标准,其中80%以上的中心要达到省级示范中心的标准。逐步扩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实行中心、站人员一体化管理和卫生技术人员轮岗制度,同步推进标识、药品、财务、服务、信息、制度、考核“统一”基础上的镇村一体化管理。
积极引导和推进“小病在社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对群众在社区就诊予以倾斜的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积极推行社区首诊负责制、双向转诊制。实行社区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降低药价,并由各级财政支持逐步建立和推行常用药品政府补贴价制度。到年,农民社区卫生服务就诊率达80%以上。
2.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知识全面的人才队伍。严格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进行转岗分流。
加大卫生支农工作力度。市卫生部门要制定卫生支农方案,统筹安排城市医疗卫生机构逐级分类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通过“传、帮、带”,采取技术指导、巡回医疗、远程会诊、合作管理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市级医院要畅通培训渠道,并实行减半收费。严格执行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在晋升主治(主管)、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或基层社区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各级政府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统一纳入城镇职工养老等保障体系。落实农村卫生人才政策,对获得《乡村医师执业证书》在岗的乡村医生,要妥善解决其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制订和完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
积极推动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
1.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到年,全市国家卫生镇达70%以上,省级卫生村达75%以上。深入开展农村“三清”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采用“户收、村集、镇运、县级市处理”的方式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四害”密度继续得到有效控制。
2.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农村改水全面实现规模型区域化供水,集中式供水入户率达95%以上。县级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中心镇达到70%以上,其它镇达到50%以上。结合村镇建设规划,做到新建住房与无害化卫生户厕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水冲式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建设好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小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意识。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向农村辐射,到年有10%以上的镇、村建设健康镇、村。加强农村健康教育阵地建设,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到年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卫生现代化建设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各地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内容,并将任务层层分解,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责任制。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宣传、农办、发改、财政、人事(编办)、卫生、劳动和社保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政府集中力量办好基本医疗、急救、采供血、传染病救治、精神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资、外资举办提供差别化医疗服务和特色专科的医疗机构,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化举办的办医格局。深化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鼓励所有权、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医院管理改革模式。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方向,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探索“药房托管、药品配送”改革,努力实现“公司薄利、政府贴利、医院让利、百姓得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全额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认真落实省财政、发改、卫生部门《关于政府对农村卫生补助政策的意见》精神,逐年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其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预算支出的增长比例。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村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按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正常支出的50%以上兑现人员经费。各级财政设立农村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省农民健康工程明确的三大类8个项目的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政府补贴价制度的补助,到年不低于人均80元/年。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加大对农村卫生投入。对部分困难乡镇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同时,严格专项资金管理,科学预算,对专项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并建立健全卫生经费使用和审计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视察指导四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促改革,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四优四化”,着力建设“四美乡村”,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起来”,坚持做到“三结合”,积极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8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0公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达到40%以上。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持续打好脱贫攻坚战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必须坚持扶贫标准,贯彻精准方略,狠抓政策举措落地,着力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坚决做好脱贫攻坚巩固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
(一)强化脱贫攻坚措施。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好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四场硬仗,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助残、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清零、扶贫扶志六大行动,实施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环境整治四项工程,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切实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强一线精准帮扶力量,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伍,关心关爱扶贫干部。
(二)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期内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尤其是因病因残返贫。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认真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三、以农民增收为导向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以“四优四化”为核心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业融合方式,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振兴,农民增收。
(一)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7000斤左右。加强耕地保护,全镇耕地保有量在5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万亩。持续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力争新建高标准农田1000亩,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落实管护措施。大力培育各类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四川生物育种中心等重要创新平台,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把产量和产能、增产和增收、生产和生态统一起来,加快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优质高粱、高山蔬菜、粮油种植,力争优质高粱面积达到4000亩、高山蔬菜面积稳定在5000亩、粮油种植达到1万亩左右。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加快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工程,积极发展优质蔬菜、花卉苗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高山冷水鱼、烟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创建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升产粮大镇粮油优质品率,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统筹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检疫体系建设,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三)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开发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加强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以猪牛羊禽规模化养殖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智能化养殖基地。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一批电商村。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村入户,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四)支持乡村创新创业。发展壮大镇域经济,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要素集聚,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打造一批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
(五)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高效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推进品牌强农,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发展特色乡村手工业,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品牌。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深化与“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农业合作。
(六)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支持力度,提高优质粮油种植收益,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增值收益。积极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力争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人。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财产性收入。
四、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深入推进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乡村”创建,全面改善乡村发展面貌,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和谐统一。
(一)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推动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村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明确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等村庄分类;到2022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镇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2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完成剩余15个村(社区)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任务。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全年完成97户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按规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村给予奖励。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开展“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行政村电网改造升级。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建成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三进”行动,加强基层临床医师、全科医生培训,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镇域就诊率。完善医保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关爱服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积极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行政服务向行政村延伸。
(五)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镇粪污资源化利用整镇治理全覆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五、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围绕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动、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不断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支持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2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和产能用于占补平衡,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可以在省域内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半年完成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规范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
(四)加强农业支持保护。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加强农业保险工作,推进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镇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机构涉农业务服务功能,形成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合力。
六、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改进作风和增强党性相结合、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相结合、抓发展和抓党建相结合,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推动基层基础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配齐配强班子。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镇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推进农村无职党员编员进组,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一编三定”。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全镇村“两委”换届。健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党委要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
(二)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其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文明村、最美家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等选树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各类先进人物事迹。支持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设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和新乡贤群体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四)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配优基层一线平安建设力量,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农村社区。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七、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落到实处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总方针,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党政一把手是抓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党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出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实施意见,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各村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2022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利用各级党校加强对“三农”工作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抓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建立镇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发展面向乡村需求的职业教育,加强高等院校涉农专业建设。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宣传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出台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让农民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对策
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实行的是一条城乡分割的发展道路,除国防、外交等公共服务外,其他众多的公共服务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明显失衡,主要表现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体不足、结构失衡、效率低下。
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
1.中小学义务教育方面。由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政府财政投入实行乡财政或县财政负担的体制,而县乡财政普遍困难,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普遍低于城市。1997年城市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是农村学生的4倍,城市初中生的人均教育经费是农村初中生的近8倍。1998年,我国农村接收义务教育的学生1.23亿,占当年全国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65%,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占全国义务教育投入的比重仅为56%。2004年,全国城乡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1.4:1和1.3:1。
2.医疗卫生方面。我国城乡医疗卫生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2000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3.7%,但农村卫生总费用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仅为32.07%,农村人均卫生总费用只相当于城市的26.8%;农村卫生事业费占全国卫生事业费的比重仅为32.77%,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用仅为城市的27.7%。1991年~2000年,全国新增卫生经费投入中只有14%投入到农村,而14%中的89%又成了人头费,真正专项的农村卫生经费只有1.3%。2005年,我国人均卫生总费用城乡之比高达3.53:1。
3.社会保障方面。目前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涉及到的保障项目已相当齐全,而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十分缺乏。2004年,全国城市医疗保险覆盖率为42%,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仅有10%左右,80%以上的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2002年~2006年,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27.35%,而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却下降1.61%;截至2006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2240.1万人,农村为1593.1万人,考虑到城乡之间巨大的人口差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率远远低于城市。
4.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在传统体制中,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由国家提供,而农村的基础设施由农民自己解决,国家只给予适当的补助,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对基础设施进行了投资体制的改革,主要是引入了多元投资主体。积极引导私人经济主体等投资经营公共基础设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决定了农村私人投资主体的缺乏,而城市投资主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很难将资金投入农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远远落后于城市。
二、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形成的原因
从总体上看,现行的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平衡主要是政策主导与制度安排造成的。建国初期我国采取了“先工业后农业”、“先城市后农村”、“先工人后农民”的政策,在政策和制度上优先发展城市。资金、优惠政策多投向城市。政策制度上的原因是造成我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主要原因。
1.工农业发展价格剪刀差的政策对于城乡收入差距及公共服务差距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是牺牲农村、农民利益而加速工业化资本积累的不公平的分配制度,是人为加剧城乡差距的历史起因。通过这一制度将农民应获得的利益向城市居民发生了转移,也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本不断的向城市地区转移。城市获得了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经济积累,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损害。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和城乡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就是表现之一。
2.现行财政体制的运行机制。现行财政体制名为分税制,却由于实施过程中的不完善,导致了许多地方财政体制的运转变成了分税制与财政包干体制进行机会主义结合的产物。由此导致县乡政府被迫虚报财政收入、财政困难和财政风险不断蓄积,从而挤占本应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支出。
目前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在资金政策上向三农倾斜。从贡献补偿的角度看,这是对工业化初期以“剪刀差”方式吸纳三农资金予以补偿,通过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对农民生产生活做出补偿。
三、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平衡的对策
1.改革不合理的政策,制度,消除造成城乡分割的体制方面的因素,打破城乡分割,建立统筹城乡的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如取消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的借读费,农村合作医疗与城市医疗保险接轨等。
2.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资金更多的投向农村地区。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改革财政体制,建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类别、按比例合理负担农村公共物品的机制,采取以中央、省两级政府为主导,地方财政适当配套的方式解决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农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建立以公共服务最低公平为基础的转移支付制度。
3.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公共服务的统筹层次,先实现区域内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逐步提高层次最终全国城乡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4.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搭建城乡统筹平台。打破城乡界限,建立城乡有机衔接、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模式可以更好地借助政府的力量,在完成风险有效分散和损失分摊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稳定,在最大范围内通过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功能达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参考文献:
1基本情况
建阳市位于闽北中心,总面积3383平方公里,辖区内有8个镇、3个乡、两个街道办事处,190个行政村。2009年底,农村户数68899户,农村居民人口数267315人。我市共有乡(镇)卫生院11个,其中中心卫生院2个、一般卫生院9个;目前,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357人,核定人员编制333人,实际在编人员234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0人;临聘、返聘人员16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5人。
2主要工作措施
2.1坚持大服务,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目标
我市科学制定工作目标,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采取以乡镇为单位,以村为起点,成熟一村,开展一村的办法,积极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8年,我市先在将口、崇雒、书坊三个乡镇开展试点,重点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社区医生进家庭等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农村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卫生应急、急救等镇、村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我市在试点成功、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加强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职能建设,在全市11个乡镇全面推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确定完成“三个60%”的目标,即:以乡镇为单位完成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建立达60%;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人的系统化管理率达60%;每年度四次以上入户健康追综随访率达60%。明晰可行的工作目标,循序渐进的推进方式,为稳步推进我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把好了基调,把准了方向。
2.2挥洒大手笔,加强公共卫生的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市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提高医疗单位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潜力。2004年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和省“年百所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目前已实施并完成的项目有11个,总投入825万元,完成了10个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设备更新,有效改善了基层卫生院诊疗设备短缺的状况。同时,切实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市政府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折不扣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据统计,近四年,市政府累计投入1800多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保基金、免费婚检补助、村级防疫妇幼人员津贴、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突发性应急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等项目。通过加快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防疫妇幼工作的不断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财政补助的提高,为我市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创造了必备的工作条件。
2.3着眼大覆盖,构建三级共享的服务网络
农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基层卫生工作的新课题,为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09年初,我市各乡镇卫生院成立了公共卫生科,设置人员编制3-5人,配备交通、办公、宣传、基层巡回、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在全市各乡镇安装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软件,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力保障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针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信息收集面广,健康追综系统化管理具有可变性,健康教育具有区域性、行业性、生活习性及语言局限性等特点,我市通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模式将市、镇、村三级卫生网络有机结合起来,把村卫生所的建设作为医疗卫生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点。网内医疗卫生机构配套联动,做到“通院”“通诊”和“通技术服务”,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协作和业务合作。实行市镇村三级卫生机构“管、帮、带”制度,加强全市乡村医生的规范培训,对承担防疫妇幼工作的村卫生所人员实行补贴,对收集村民基本健康信息的乡医进行每户补贴3-5元奖励,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4倾注大热忱,拓展农村卫生的服务功能
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是我市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一大亮点。我市各卫生院将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村、分片挂点,指定相应的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经常性下村指导乡医,为村民提供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系统化管理,对老年性重点人群的健康干预和药物治疗指导,向广大村民提供无偿卫生服务指导和健康教育,向村民发放卫生院责任医生、责任护士联谊卡,以方便村民日常性卫生咨询和应急救治联系。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所作用,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建档,居民健康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乡镇卫生院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并已完成数据库录入工作,定期体检,随时掌握他们病情的动态变化,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建立专案;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对其制定随访管理计划,进行系统管理。系统化管理的慢性病人到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还可享受减免挂号费、治疗费,实行药品零价格服务。对需做医技辅助检查的项目,乡镇卫生院按收费标准的三分一收取成本费用。
2.5立足大实效,健全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为推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开展,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督促和制约机制,在制度上加强完善。一是实行一票否决。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乡镇卫生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的重要考评内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乡镇卫生院,年终不参与全市乡镇卫生院考评,并与评先、评优和绩效考评挂勾。二是纳入目标考评。制定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目标考评细则,市卫生局从年终对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评的300分中,单列出100分按组织领导、社区卫生诊断、健康教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农村社区居民满意度五大块内容综合点评各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是强化工作督查。实行定期通报和季度追踪督促制度。经常深入农村基层,督促各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
3几点成效
3.1强化了健康理念的转变我市11个乡镇全部实施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于村民而言,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教育的普及,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让农村村民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一样卫生服务,缩短了城乡医疗差距,推进了医疗均衡发展,有效提升大家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养意识,有利于推进我市城乡居民身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3.2实现了服务模式的转换。农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理念,从传统的“院内服务”、“坐等服务”模式转变为走出院门“主动服务、综合服务和终身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把传统的“医疗”服务功能转变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服务模式的转变,带给农民群众更大的实惠。
3.3推动了医疗机构的转型我市立足于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放在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转型上,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为适应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起全科医学的服务理念,为村民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从专科向全科的转型,卫生院要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转型,村卫生所要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转型。
3.4促进了医患关系的转化为了更好地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市实行医务人员主动作为,上门服务,从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方便病人,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赢得患者的欢迎、理解、信任和支持。医患之间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主体沟通,增进感情,化解矛盾,营造了高互动的医患和谐氛围,促进医患关系向更加和谐转化。
4存在的问题
4.1组织功能发挥不到位三级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网络虽然已经基本建成,但仍然没有充分发挥相应的功能作用,特别是个别项目单位对公共卫生工作依然认识不到位。工作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4.2服务队伍素质不高基层单位防保人员紧缺,68%的人员未经全科医师培训,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4.3项目总体进展不平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涵盖了3大类8大项,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11个乡镇在农村慢性病与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方面和农村食品、饮用水、职业卫生监督方面等方面进展不平衡。
5几点思考
5.1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确保项目经费足额、及时到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社保专户,实行专账管理。
5.2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针对基层单位防保人员、乡村医生整体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做好农村防保队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特别是预防保健人才紧缺,要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公共卫生技术骨干扎根农村服务,充实防保队伍。[1]同时要经常开展基层单位防保人员、乡村医生服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防保人员、乡村医生整体队伍业务素质和技能,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5.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项目影响力在开展项目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工作,要让群众充分了解、积极参与、享受实惠。
5.4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与模式不断摸索和总结项目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一个体制、两个机制、两项模式”,即建立项目管理体制,动态调整机制、项目考评机制,专账管理模式、台账统一模式,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