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表彰会,这是一次夯实“信用”基础,进一步推进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会、动员会。刚才,会议通报了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表彰了近年来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州委、州人民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人行西宁市中心支行、省信用联社及省州各金融机构莅临指导和多年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向为我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积极作为,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绩喜人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州金融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截止去年年底,信用乡(镇)已达到7个、信用村达到88个,信用户达到9564户,“五位一体”的农村信用体系初步建立,为推动农牧区经济建设、促进群众脱贫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涉农贷款的大幅增长。自年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涉农金融机构借助这一平台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支农支牧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截止年底,全州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3.37亿元,较上年增长29.23%;农牧户贷款余额达4.98亿元,较上年增长30.69%,增幅均创历史新高。金融机构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让利428万元,3474户农牧户受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推动农牧区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中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
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社会信用风险共担机制的形成。目前,全州四县均成立了信用担保机构,支农支牧担保资金总额达3020万元,金融机构向农牧户发放担保贷款10315笔,总额达到2.96亿元,占全州各项贷款余额的18.1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融资担保平台的不断完善,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风险,优化了信贷结构调整。
三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社会信用资源的有效整合。无差别待遇的信用户、村、乡(镇)评定模式,统一了信用评定标准,实现跨机构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效率。同时,通过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有效提高了农牧区群众的守信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了农牧区信用秩序,净化了农牧区金融生态环境。
二、查找不足,找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
我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局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方面。比如:有些地方对金融在农牧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目前,四县中只有河南县达到了信用县评定标准。一些乡镇政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工作力度不大,存在相关制度不执行、目标责任不落实、与金融机构的配合不积极等现象,影响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信用观念比较淡薄,违约成本几乎零,守信受益不明确,失信惩戒没力度,导向机制还不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不到位,方法简单,没有很好地结合农村牧区的特点和农牧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开展宣传工作,农牧民群众对金融及信用知识了解少,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领导,优化信用环境。我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时间较短,基础相对薄弱,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任务艰巨。下一步,要尽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作机制,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快完善财政投资和民间资金有效参与的担保机制,解决小额信贷担保抵押不足的问题。推进信用信息有序规范开放,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引导和支持担保机构介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评级,降低金融机构成本与风险,满足农牧户大额信贷需求。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州创建信用户、村、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促进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协调推动作用。州人行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职责,严格按照制度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建立与省级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制度,多协调、多沟通,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领导小组和金融机构,协助牵头单位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建设好农村信用体系。
(三)深化信用建设,打造“信用”。“信用”是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双文明”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增加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推进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工作的主动性,通过有效的组织推动、广泛的宣传教育、系统的制度创新、扎实的实践探索,全面推进“信用”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科技*的必然要求。当前*区经济繁荣发展,市场交易活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扩大社会诚信交易,提高企业信用化水平;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区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是诚信社会,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
二、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测评标准,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区域企业信用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目标
健全完善企业的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建立政府部门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和信用正向激励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优化区域信用环境,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健全完善政府职能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搭建平台,发展信用中介服务,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优化信用环境,促进信用信息交易和信用服务的公平竞争。
2.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先骨干企业、后一般企业,先试点、后推广,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有步骤、分层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3.坚持依法建设,严格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标准,依法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依法监管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
三、重点工作
推动企业加强信用建设,从我区实际出发,今年主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各自部门的企业信用档案。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所掌握的涉及企业的信用信息,建立*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
(二)引进第三方专业信用评级机构,推动企业参加信用评级。向企业推介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我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信用评级机构,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企业信贷信用评级规范为依据,推动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信用评级,对首批参加信用评级试点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三)探索实行企业信用颁证和信用担保服务。以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企业的信用记录和专业评估机构的评级结果为依据,每年对信用良好企业颁发信用证书,并发挥信用证书在企业融资、担保、交易等方面的参考作用,培育信用产品的供求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推进*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韩宏范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建勋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研究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日常协调沟通工作,工商、税务、质检以及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按时间进度安排完成企业档案记录,提供信用信息等相关工作。
一、示范园区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末,湖南省已有“长沙国家产业生物产业基地”被纳入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以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2014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722亿元,入园企业达到322家,规模企业180多家。8个省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共有入园企业1249家,2014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420亿元。
二、依托工业园区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的措施
(一)建立工作联动与保障制度
一是责任分解,合力推动。人行长沙中支确定了“政府创园、征信建园、信用兴园、示范辐射”的创建思路;各园区所在县市均明确了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企业管理、协调,发改、工业经济信息部门负责企业的相关信息服务、项目包装服务,财政、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工商部门负责企业工商合规管理等,将责任分解至各个职能部门。二是实施奖惩,激励推动。7个园区均制定了专项扶持和奖惩政策,对讲信用的企业实施奖励,对不讲诚信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如龙岭工业园管委会拿出20余万元资金,用于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诚信企业实施奖励、减轻企业信用评级负担等。三是设立基金,风险补偿。如株洲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建立园区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园区内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按日均在保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发生代偿的按损失额的3%给予补偿,对贷款发生风险的按损失额的3%给予银行补偿。
(二)开发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7个试点园区所在地人民银行均自主开发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用于园区小微企业信用建档,这些平台整合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及与企业相关的工商、税务、司法、财政、外汇、公用事业等信息资源,提供了完善的信息查询、筛选、评价、统计分析功能。如人行益阳市中支为园区103家企业建立了信用信息电子档案,信息采集面超过90%,实现了园区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纳税、环保、社保等信息的定期更新,显著增强了园区企业信息透明度,缓解了银企、政企信息不对称矛盾。
(三)创建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一是企业自评。制定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标准,组织企业进行信用管理标准化培训、考核与评定,帮助企业规范自身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开展信用状况自评。二是组织初评。由人民银行和各政府部门组织金融机构、园区企业对参评企业开展信用初评,将评定结果优秀的企业推荐给各银行机构。如道县工业集中区每年组织工业园管委会、金融机构、园区企业等开展园区企业信用评级座谈会,全面评价企业信用状况。三是外部评级。经公开招投标和资质论定,人行长沙中支成功引进湖南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湖南友谊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客观公正地对园区企业进行外部信用评级。截止2014年末,全省已经对园区130余家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其中达到AA级及以上的有28家。
(四)全面应用小微企业信用产品
一是政府牵头应用信用产品。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各园区所在地政府均发文规定,对工业园区企业在涉及资金扶持、税收减免、资质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审查、招投标、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必须进行信用审查,使信用关注成为常态,对失信行为严加约束。二是优先支持信用良好的园区企业。通过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录入、更新三个环节的“信用发现”功能,挖掘优质潜力客户,利用银企对接平台建立“征信+信贷”运行模式,优化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如2013年在“‘开放的道州’推介暨项目洽谈银企对接会”上,就利用数据库筛选了20家信用良好的园区小微企业与该县7家银行成功签订贷款合作书,涉及金额3.83亿元。三是外部信用评级成为重要依据。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各银行都定期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WEB公告栏企业外部信用评级报告,供各信贷员参考利用。如总部设在佛山市的奇亮模具有限公司进驻醴陵经济开发区时,银行审贷时将其作为新成立企业对待,因资产、抵押等达不到要求贷款被拒;后由于信用评级公司给予其A+评级,通过评级推介,得到了金融机构认可,成功融资500万元。
三、取得的成效
(一)园区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014年,7个省级示范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529亿元,占所在县(市)工业总产值的28.9%。2011年至2013年所在县(市)工业总产值、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园区贷款余额的年均增速分别是18.81%、35.81%、28.18%,明显高于当地GDP的增速。
(二)园区企业信用环境优化
截止2014年末,7个省级示范区不良贷款余额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1.1%,其中怀化、汨罗、益阳、醴陵4个工业园区的不良贷款为零。园区信用知识宣传成为常态,如人行永州中支、湘潭市中支开展了“征信知识进园区”主题宣传活动,在主要路段和部分企业内设立了专门的征信知识宣传栏;汨罗工业园有20家企业被当地政府评为“诚信单位”。
(三)园区企业贷款满足率显著提升
2014年末,7个省级示范园区贷款余额达到221亿元,是2011年末的2.3倍。据统计,7个示范园区的企业贷款满足率达到85%以上,凡是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基本上都能贷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