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词,又称青辞、清词,亦名绿章,是道教斋醮时敬献天神的奏告文书。宋吕元素《道门定制·序》说:道门斋醮简牍之设,古者止符篆朱章而已,其它表状文移之属,皆后世以人间礼兼考合经教而增益者。”随着道教在两宋时期的繁盛,青词——这种融合了道教义理与文学审美的独特文体,也迎来了它自身发展的高峰。
从唐代开始,翰林院的翰林学士,就有为国家斋醮撰写青词之责。唐翰林学士吴融代唐昭宗撰《上元青词》曰:
维光化四年,岁次辛酉,正月乙酉朔十五日己亥。皇帝臣稽首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伏以时当献岁,节及上元,爰命香火道人,烟霞志士,按科仪于金阙,陈斋醮于道场。伏愿大鼓真风,潜垂道荫。俾从反正,永保无虞。四海九洲,干戈偃戢;东皋南亩,皆获丰登。冀与兆人,同臻介福。谨词。
北宋历代帝王对道教皆相当崇奉,真宗、徽宗尤以崇道著称。真宗在与辽立澶渊之盟后,为粉饰太平、神话皇权,仿效李唐,制造了天书”下降、圣祖”降灵等道教神话。他还命张君房、王钦若等校刊、编辑道藏。徽宗以教主道君皇帝”自居,宠用林灵素等符道士,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执行神霄道教,一度崇道抑佛。南宋时期,统治者吸取了徽宗崇道亡国的教训,对道教在长时期内均无特别的崇奉,实行严格的管理。但此时沉重的苦难使民间道教活动空前活跃。南北各地兴起了许多道教的新流派,民间的斋醮祈禳等道教活动,亦十分盛行。
青词创作在宋代达到高峰,与宋代道教斋醮盛行于朝野有关。明朱国祯《涌幢小品》说宋世尤重科醮,朝廷以至闾巷,所在盛行”。在如此繁盛的道教斋醮科仪中,使用的文书种类很多,青词是科仪文书中最重要的一类。南宋金允中曾详细稽考古式,在《上清灵宝大法》卷二十四中指出:
斋醮自始及终,皆备词关申,是高功措辞者。独青词乃斋主之情旨,高功之所据凭,科所谓誊词者也。
宋代青词作为在斋醮科仪中敬献天神的词文,其实是表达道教思想的一种工具。因此形式上要求十分严格:青词须选用上等青纸,要求不能有玷污破损,一幅青词纸长一尺二寸,要使用小楷朱笔书写。每首青词书字不能超过十七行,每行不拘字数,前空一掌,后空两掌。青词开始部分是启圣”,启圣以后的正文不得超过十六句,直述奏请事项。采用四六金书的骈文格式,在书写上比较讲究对仗、用典。因青词是表达斋主之诚切,要求辞旨简而不华、实而不芜,不可堆砌华丽词藻,行文以质朴为上,以收言简意赅、道韵深沉的效果,这是青词与世俗骈文风格之不同处。
宋代东京的学士院承袭唐代翰林院礼制。宋代学士院正厅称为玉堂”,此名被认为来自道家,玉堂学士不乏具有道学修养者。宋崔敦诗撰《玉堂类稿》二十卷,载宋孝宗时的青词及制诏口宣批答等。学士院文士们撰写的供奉青词,一时间广为流传,以至青词成为宋代文士创作的常见文体。北宋杨亿《杨文公谈苑》学士草文”条说:
学士之职,所草文辞,名目浸广。拜免公王将相妃主曰制;赐恩宥曰赦书、曰德音;处分公事曰敕;榜文号令曰御札;赐五品以上曰诏,六品以下曰敕书;批群臣表奏曰批答;赐外国曰蕃书;道醮曰青词;释门曰斋文;教坊宴会曰白语;土木兴建曰上梁文;宣劳锡赐曰口宣。
宋人文集中的供奉青词,就是文士们为国家斋醮所撰写。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四月九日,宋太宗准敕江州庐山举行春秋国醮,当年七月初十庐山太平兴国宫开建道场,青词朱表系学士院降到,令本州永为定式。三年,郊祀礼毕,遣中使赍御名青词朱表,建道场五日,设醮谢恩”。南宋理宗景定元年(1260年)八月二十五日,庐山太平兴国宫为国家修设罗天大醮,普度在六月抗金之战中为国捐躯的英魂。《庐山太平兴国宫采访真君事实》卷三载仪式中拟写的青词说:
百战间关,见危致命,一忠激烈,虽死犹生。惟勇士不忘丧元,故敌人每为夺气。追念胡氛之甚恶,遂令国步之多艰。不贰尔心,岂与共戴天而处;勉出乃力,盖将置亡地而存。义重而形躯则轻,役同而瞬息即异。兴言钜痛深怆,至怀带剑之辞;尚新忍忘,楚野复矢之哀。曷挽空慨邾娄,虔修荐拔之科,庸写尽伤之极。伏望大垂慈鉴,俯挈冥途。壮节难磨,已可垂名于穹壤;英魂未逝,尚能效役于风霆。
此辞虽为应制而作,然文理章法、对仗用典极工。在以文治立国的宋代,文士撰写青词成为时尚。宋欧阳修《内制集序》说:今学士所作文尝多矣。至于青词斋文,必用老子浮屠之说;祈禳秘祝,往往近于家人里巷之事。而制诏取便于宣读,常拘以世俗所谓四六之文,其类多如此。”如苏轼撰青词十七首、王安石撰青词二十六首、欧阳修撰青词四十五首、夏竦撰青词二十七首、王撰青词一百四十一首、胡宿撰青词一百二十五首、张孝祥撰青词十三首、洪适撰青词四十二首、周必大撰青词九十首。学士们闲暇切磋青词的用语对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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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成为文坛流传的佳话。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丙集《史越王青词》载史越王写得一首青词,其中有:反本狐邱,寓诚獭祭,念此阖门之多指,迫于投老之一身”云云,欲用侵寻岁月,八十有三”,未有其对。讷斋冯端方在坐,应曰:补报乾坤,万分无一”,王称赏久之。《四六话》中亦载:谓其本于古人之联,未知前今所载孰是。”
为皇室撰写的御用青词,典雅瞻丽,具有侬郁的宫廷韵味,而民间的斋醮仪式中的青词,也因文士的记录而传诸后世。南宋叶适《水心文集》共有青词六首,其中《代子设醮青词》、《大祥设醮青词》、《谢恩青词》,词文的内容都是设醮祭奠亡母。宋王《野客丛书》记载唯室先生撰追荐弟青词说:
气分父母,孰知兄弟之亲;痛切肺肝,无甚死生之隔。
明沈德符评价宋人青词说其组织之功,引用之巧,令人击节起舞”实不为过。其实,青词”发展到南宋,已经发展成一种文人创作的独立文体了,并不见得作者都是道教的崇奉者。杨万里曾作《祷疾青词》如下:
疾痛呼天,人以穷而反本;高明覆物,民所欲而口从。敢读告于再三,庶激福于万一。伏念臣某,发身空乏,窃禄满盈。上不切于王家,下无补于民政。不肖老而后止,乃于既止而进宫。君子居无求安,果以偷安而属疾。繁天赐之过分,致身灾之自招。步将一周,病尚未去。不堪极痛,屡祈死以载号;仰止盖高,何雍闻而未彻。深者薄尤之积,逃星耀之临,敬介黄冠,荐于丹幅。愿回哀眷毫,虽罪而不刑;律有夷廖疾,无妄而勿药。
杨万里集中诗文极少表现出对道教的崇拜,而此文只因病痛之折磨,故尔表现得极为虔诚,备极真挚。
对文人学士们撰写的青词,道门人士自有宗教角度的看法,宋金允中《上清灵宝大法》卷二十五说:
常俗斋官或非自己撰述,词又率多委之他人。而士人用力于功名,未免专心举业,又不复辞以不能。往往斋中青词祈一次,醮中青词又祈一次,间有善于作文者,不过形容斋之与醮而已。彼又安知道家斋后设醮之本旨?
在业内人士看来,学士们对道教斋与醮的区别,建斋设醮的本旨很难把握。但这也正说明了青词正在逐步摆脱束缚,从庄严盛大的科仪制度与宗教义理中走出来,向真正的纯文学创作靠拢。青词的创作主体从道士转向文人,从宫廷到民间,内容形式从单纯说理转向与文学表达相结合。在这一过程中,道教神仙思想得到仪式化的阐扬。从一定意义上讲,青词就是道教神仙信仰的文学化表达。
在宋人作品中,我们还能读到一些间接反映青词创作的例子(多以绿章代替)。南宋林景熙《送横舟真士游茅山》诗曰:
绿章夜彻九虎关,坐使业海生青莲。
瓣香持谒三茅君,上清秘籍开琼文。
【关键词】宋代皇帝诏令医学
医学诏令是中国古代皇帝的关于医学政策和医学活动的最高命令与行遣文书,具有最高权威性、命令性和强制执行性的特点。由于医学一直被古代中国当作“仁政”来看待,所以医学的兴衰与皇帝和政府对医学的关注与重视紧密相关。宋代医学诏令不仅是体现宋代政府“仁政”思想和权威统治的命令与行遣文书,也具有强力执行、越级指挥和实行人治的特点,是研究宋代国家与医学关系的有效途径。宋代医学诏令,不论是其性质、运作与影响,还是它所反映的医学问题,均值得重新加以研究和评价。
学术界很早就注意到宋代医学诏令的研究。唐志炯《唐宋的医事律令》(1958年)一文,最早对唐宋两朝政府颁布的法律进行了探讨,他提出了“诏令有的也就成为补充的法律”[1]的观点。李经纬《北宋皇帝与医学》(1989年)一文,首次对北宋时期的医学诏令进行了统计,认为北宋皇帝共了248次诏令,并从十个方面分析了北宋皇帝诏令中所反映的医学问题,认为“在历代皇帝中,重视发展医药卫生并主要发挥积极影响者,当以宋代为最,而宋代又以北宋诸帝最为突出。”[2]廖育群等《中国科学技术史·医学卷》(1998年)认为:“在中国医学发展史上,要说对医学关注最多的王朝,当数北宋时期。”[3]郭志松(asafgoldschmidt)《健康圣训:北宋时期的医学理论、实践与政策》(2006年)一文,对北宋时期的医学理论、医学实践及其同政府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4]。
以上工作均以正史记录为主要资料来源,给后人留下珍贵资料,但其所录缺漏甚多,不能全面深入地反映宋代医学诏令所蕴含的内容及问题。笔者利用宋代正史、实录、《宋会要辑稿》、《续资治通鉴长编》、地方志、文集、笔记、墓志铭、《大藏经》、《道藏》和明清时期的历史文献,对宋代政府的医学诏令进行了重新统计与疏理。据笔者调查,自宋太祖建隆元年至宋末帝祥兴二年(960~1279年),宋代皇帝和政府的医学诏令就有830次之多,其中北宋时期有535条,南宋时期有302条,超过了宋以前任何一个朝代,也为此后的元明清政府所无法比拟。
宋代医学诏令的种类
自秦代至清代,皇帝的下行文书通称为诏敕、谕旨,后世通称为诏令。凡不经正式机构程序,而由皇帝以个人名义直接下发的命令,唐代称墨敕或手敕,宋代称手诏、御札,明清时期称谕旨。皇帝所下墨敕,因用墨笔书写,未经正式议定,系个人意见,三省也可以不执行。但一般来说,诏敕、谕旨具有同等的效力,接受者不得不奉行。宋代,皇帝最多的是诏敕,诏敕成为皇帝常用的一种诏令文书,这和明清时期谕旨成为常用的诏令文书有很大的不同,说明了政府诏令是以皇帝和政府的名义联合下达的,有一定严格的起草、颁行和执行程序。
宋代,与医学方面有关的命令与行遣文书,依据《宋大诏令集》的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类:圣旨、御札、德音、赦、批答、口宣、诏、诫诏、手诏、表、赦制、榜、敕榜等,通称为诏令。此外,宋代文献中还有一些常见的政府命令方式,如令、赐、颁、除、迁、黜等,这些内容都是诏令文书的不同表达方式。在宋代医学文献中,最常见的有诏、手诏、敕等。诏,文书名,属命令体文书。凡举行朝廷内外大事,赐待制(侍从官)、大卿监、中大夫、观察使等五品官以上,颁奖谕、诫谕、抚谕等,用诏书。其文体或用四六句、或用散文,由学士院翰林学士草拟。其中皇帝所下宽恤诏称德音。如开宝四年(971年)月戊子,为了扭转宋初医学人才缺乏的局面,宋太祖《访医术优长者诏》。《宋大诏令集》卷二百一十九载:“《周礼》有疾医掌万民之病,又汉置本草待诏以方药侍医。朕每于行事,必法前王,思得巫咸之术,以实太医之署。其令郡国,求访医术优长者,咸籍其名,仍量赐装钱,所在厨传给食,速遣诣阙。”[5]这条诏令反映了宋初官方机构太医署中医学人才匮乏的局面,表达了宋政府对医学人才录用的态度以及奖惩措施。
手诏,皇帝直下文书名,用黄纸写,不常用,文字系散文,不套用四六句制词的公式。如宰相、亲王、枢密使由陈请事,则降手诏。此外,皇帝有特别属意之事,或降手诏。如熙宁十年(1077)夏,广南东路(今广东)和广南西路(今广西、海南)一带瘴疫盛行,官吏将校多有感染。六月丁酉,宋神宗《选差医学三人赴桂州手诏》,对广南军队中流行的瘴疫给予特别重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三载:“〔熙宁十年六月丁酉〕手诏:今岁岭外大热,病瘴者多,方屯兵未解,官吏、将校在彼者众,深虑难于医药,枉致死伤。医官院选差医学三人,赐绢五十匹,遣赴桂州,委赵呙分掣差使,候及一年差替,经略司具所愈人数,保明闻奏。”[6]宋神宗的手诏说明了政府对广南路军队中发生的瘴疫极为关注,让翰林医官院派遣翰林医学3人前往广南西路桂州(今广西桂林)治疗,并赐绢50匹作为治疗费用。
北宋前期,“敕”是经由中书门下的命令,元丰改官制后,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驳、尚书省实行。凡“敕”,须宰相押字。如政和三年(1113年)闰四月九日,宋徽宗“敕建学之初,务欲广得儒医”[7]。
两宋时期,政府设立专门的编敕局,对历代皇帝诏令的汇集极为重视,并刻板印刷,颁行诸路,与法律并行流通。北宋咸平元年(998年)诏修的《敕书德音》,太平兴国八年(983)诏修的《时政记》,神宗以后诏修的《神宗御批》、《元诏旨》、《元符庚辰以来诏旨》、《玉堂制草》,政和五年编辑的《金耀门制诏》,大观元年(1107年)编辑的《大观诏令》,元符、政和年间两次修订的《制书》等,包含了大量医学方面的诏令,但大多已散佚。南宋绍兴年间诏修的《宋大诏令集》,是现存北宋九朝皇帝诏令的重要汇编。此外,《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史全文》和宋元时期的史书、笔记、文集、墓志铭、医学著作中,也保留了部分医学方面的诏令。
宋代医学诏令的内容与特点
1.医学诏令的内容
两宋时期,政府共颁布了830多条与医学有关的诏令,其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见表1)。表1:宋代医学诏令内容与类别
序号诏令内容与类别北宋时期南宋时期合计次数%次数%次数%1医学文献校正、编修与刊行6712.562738.72不同社会阶层疾病的救治1713216554.633339.73医学教育、医疗机构、临时医11120.766〖〗21.917721.1院、慈善机构的设置及管理4不同医学人才的选拔、任用、考核与奖惩10018.753〖〗17.515318.35改革风俗,决狱,控制和改造巫医17〖〗3.372242.96颁布五运六气和月令6512.1657.87对海外药材的管理40.75291.58合计535100302100837100
从此表可以看出宋朝皇帝对医学关注的重点及其制定政策的依据,并可以比较他们在发展医药卫生方面的政绩。其中北宋太祖24次,宋太宗41次,宋真宗60次,宋仁宗110次,宋英宗7次,宋神宗94次,宋哲宗28次,宋徽宗171次,宋钦宗不详。南宋高宗106次,宋孝宗86次,宋光宗9次,宋宁宗79次,宋理宗15次,宋度宗5次,宋恭宗2次,宋端宗不详,宋末帝1次。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对不同阶层疫病的救治是宋代医学诏令关注的重点。但政府对疾病的救治又是分层次和等级的,医学诏令首先关注的是宫廷医疗,其次是军队,再次是普通民众,最后是牲畜疫病的防治。从疫病救治地区来看,医学诏令关注最多的是京城及其附近驻军之地,其次是经济发达地区,再次是南方瘴疫流行地区。在疫病救治中,政府除采用传统的赈济和医学救治措施外,首次将新医学知识引入疫病救治。南宋时期,有关疫病应对的诏令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封神、祭祀活动的内容大为增加。
第二,对医学文献的整理和编修是宋代医学诏令关注的核心。为了扭转宋初医书的短缺和版本的不一,弘扬政府“仁政之急务”和正统权威,宋政府在医学文献的整理方面采取了访求医书、置局设官、任用不同人员参编等措施,并首次将先进的印刷术引入医学书籍刊刻。宋代官修医学著作,对两宋时期医学的发展及其转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宋代本草学、方剂学、伤寒学、运气学、温病学、脉学等医学理论、教育和实践的发展,也影响了官僚士大夫、医家和文人对医学的态度。然而,北宋中期以后官修医书的局限性,背离了医学著作实用性的特点,引起了南宋医学的转型——“简约”风气的盛行和局方医学成为官方医学的主流。
第三,政府机构的参与和配合是宋代医学诏令运作的制度保证。宋代的医学机构主要有隶属于入内内侍省的翰林医官院、御药院、殿中省尚药局,隶属于政府机构的尚书省礼部祠部司、太医局和国子监医学,隶属于政府机构门下省编修院所属的校正医书局,隶属于尚书省太府寺的熟药所、和剂局和惠民局等,它们各自负责行政、药政、教育、校书、制药和卖药等。南宋时期,由于皇帝对医学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太医局被多次裁撤。
第四,改革和普及医学教育,提高医学和医师的地位,是“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和北宋徽宗时期宋代教育和科举改革的内容之一,也是宋代政府选拔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
第五,对不同阶层人才的选拔是宋代医学诏令关注的重点。然而由于受政治改革的影响,两宋时期医学人才的选拔变化较大。北宋初年,政府主要通过地方推荐选拔医学人才。王安石变法期间,科举考试和太学“三舍法”成为政府选拔医学人才的重要方式。北宋后期,政府制定医学技术官阶,吸收不同层面的医学人员到政府为官。南宋时期,由于太医局设置的反复,科举制选拔的人才数量减少,从民间选拔“草泽医”的诏令增多。
第六,控制和改造巫术。控制和改造巫术医学是宋代政府发展医学和规范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宋代,巫术开始从汉唐时期的上层社会转向民间,其内容和组织形式发生较大变化。巫术流行对儒家伦理和社会统治秩序带来严重挑战,引起宋政府的关注与重视。在对待巫术方面,宋政府采取了限制、打击和改造的措施,强制巫医或从事巫术研究的知识分子改学官方医学或农学。从而使国家力量和汉文化影响较弱的地区逐渐确立了官方医学知识和权威统治。然而,由于官僚制度的弊病与巫术医学自身的发展空间,政府政策只能控制和改造巫术医学的发展规模,但却不能根除它。
2.医学诏令的特点
笔者在分析了宋代医学诏令的内容和背景后,认为这些诏令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诏敕成为宋代皇帝常用的一种诏令文书,这和明清时期谕旨成为常用的诏令文书有很大的不同。说明了在宋代,与医学相关的诏令是以皇帝和政府的名义联合下达的,有一定严格的起草、颁行和执行程序,但有时也不必经过宰相签署。宋代十八位皇帝,尽管在位年限不尽相同,但曾多次诏令,对医药卫生事业给予政策指导和行为规范。
第二,皇帝的诏旨就是法律,有权修正或收回已颁布的命令,诏令在法律效力上具有最高权威性和命令性,也具有强制执行、越级指挥和实行人治的特点,其效力跟政府颁布的法律如《宋刑统》、《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等具有同等的地位,中央各部和地方机构必须贯彻执行。咸平元年(998年)十二月丙午,宋真宗《颁编敕赦书德音诏》,强调皇帝诏敕与政府法律具有相同的地位。《宋大诏令集》卷一百五十载:“国家开创以来,诏令所下,年祀久,科条实繁。爰命有司,重定厥要,去其重复,分以部门,著为定规,允协中典。宜下颁诸路,与律、令、格、式、《刑统》同行。”[8]可以看出,由于诏令具有可变性和实效性的特点,它更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宋代初年颁布的法典——《宋刑统》,其法律条文大多源自《唐律疏义》,有关医学方面的法律条文难以适应宋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因此,宋代的医学政策和医学活动,大多是通过诏令来实现的。
第三,诏令是宋政府在医学领域内弘扬“仁政”治国思想和“正统”统治的工具,如宋太宗、宋徽宗等直接将医学称之为“仁术”、“仁心”,将发展医学称之为“仁政之急务”等。
第四,宋代皇帝和政府极为重视通过诏令对医学政策的宣传,重视政令是否能顺利地贯彻至各基层。为此,宋代皇帝屡次诏令,改革中央和地方文书收发程序,并将诏令的执行与否作为考核官吏的政绩。在所有的信息渠道中,由于军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对军队文书收发机构的管理和规范极为重视。淳化四年(993年)八月二十一日,宋太宗《谕银台司诏》,详细地规定了枢密院所属机构银台司上奏文书的程序。《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三十七载:“太宗淳化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诏:银台司承受奏状,批鉴事宜,发赴中书、枢密院、三司外,仍逐日具所承领奏都数一本进。内所发逐处奏状系急速事,限五日;常事,限半月。仍令逐处行遣讫,旋具事宜关报银台司点检勾鉴,有稽滞者,依条举奏。”[9]同年九月,宋太宗又《进奏院日差进奏官一人承领敕文诏》,对地方驻京机构——奏事院的职责给予了详细的规范。《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四十五载:“进奏院日差进奏官一人承领敕文,于监院使臣当面拆封,点数入递。应奏状日具都目纳银台司。”[10]景德三年(1006年)八月十三日,宋真宗“诏群臣上殿奏事,日不得过五班,如事干急速者诣崇政殿。寻又诏门候以上任西北缘边、川峡、广南监军者听上殿,自余有公事,令实封以闻。”[11]令中央巡查官员在出巡西北、川峡和两广时,严密关注当地疾病的流行情况,并将收集到的情况上报中央,为中央诏令提供准确的情报。这也是宋代政府在军队疫病应对方面取得成效的关键。
如皇四年(1052年)冬十月,全国诸路疫病流行,但地方官吏的奏章却很少。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引起了宋仁宗的警觉,冬十月丁亥宋仁宗诏令,询问政令传达和执行的情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七十三载:“〔皇四年冬十月〕丁亥,诏曰:“比诸路饥疫相仍,朕念徭赋科调之烦,百姓未获休息,庐巷疾苦,或不得闻,转运、提点刑狱亲民之官,其思所以救治之术,条列以闻。’庚寅,上谓辅臣曰:‘比日上封言政事得失者少,岂非言路壅塞所致乎?其下门、通进、银台司、登闻理检院、进奏院,自今州县奏请及臣僚表疏,毋得辄有阻留。’”[12]
从这道诏令中可以看出,宋仁宗严令地方官及时准确地上报疫病流行和地方政府救治的情况,“令转运使、提点刑狱、亲民官条陈救恤之术以闻。”[13]春正月庚寅,宋仁宗又担心文书收发不畅,他对辅臣说:“比日上封言政事得失者少,岂非言路壅塞所致乎?”于是改革文书收发程序,令“门、通进、银台司、登闻理检院、进奏院,自今州县奏请及臣僚表疏,毋得辄有阻留。”上述机构掌管中央和地方奏事的通进,但隶属于不同的中央机构。如东、西门司先后隶属于门下省、台察、中书省,通进司先后隶属于枢密院、中书门下、门下省,银台司隶属枢密院,登闻理检院先后隶属于谏议大夫和谏院,进奏院是地方在京设立的奏事机构。宋政府通过规范它们的职责,保证中央和地方政令的顺利畅达。
【参考文献】
两宋时期是江西文学创作最为辉论文联盟煌的时期,因为在这个时期里,不仅诗、词、文、戏曲、笔记小说等几乎所有的文体创作中,都有江西文学家活跃的身影,而且更有许多是当时文坛的一流大家,如晏氏父子、欧阳修、曾巩、王安石、黄庭坚、姜夔、杨万里等等。这些毫无疑问是宋代江西文学繁荣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仅有这一点似乎还不全面,或者说还不能真实地反映宋代江西文学的繁荣,因为人数众多的江西文学家也应该是我们研究视阈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有了众多的文学家,才能真正构成两宋江西文学的亮丽风景线。本文拟以两宋繁荣的江西文学现象”作为切入点,对构成这一繁荣景象的宋代江西文学家,运用文学地理学中作家籍贯地理的研究方法,对其进行系统地描述、统计和分析。
一
两宋时期,地处江南的江西,成为文化昌盛之地。洪迈在《容斋四笔》中,曾引吴孝宗《余干县学记》云:古者江南不能与中土等。宋受天命,然后七闽、二浙与江之西、东,冠带诗书,翕然大肆,人才之盛,遂甲于天下。”吴孝宗在《余干县学记》中,还以饶州为例,分析了人才之盛的原因:盖饶之为州,壤土肥而养生之物多,其民家富而户羡,蓄百金者不在富人之列,又当宽平无事之际,而天性好善。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其美如此。”饶州这种现象,也可看成是宋代江西的缩影。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两宋时期,江西文化的兴盛,成为当时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江西文化的兴盛,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文学家众多。根据各种资料统计,活跃在两宋时期,且有作品传世的江西籍文学家人数众多,见表1:
由于江西籍文学家众多,而且其中不乏大家、名家或文坛领袖,因此,在宋代文坛中出现了一种江西文学现象”,宋人倪朴在《筠州投雷教授书》中对此有过关注,并有详细叙述,他说:
大江之西,国朝以来异人辈出,人物之盛甲于东南。庐陵欧阳公首以古学为天下倡,而后之学者非古文不道,遂使五代?丧萎?之余习斩焉不存。而后宋之文超汉轶唐,粹然为一王法,则欧阳公实启之也。临川王文公,虽其所为有戾于人情,然其文字宏博魁然,有荀、扬气象。若夫南丰曾夫子以辞学显,豫章山谷先生以文行著,而秘丞刘公道原则又江西之巨擘也:究明史体,穷历代之端绪,迁、固而下千有余岁,道原一人而已,而道原则实筠人也。至其它能以诗名如谢无逸、潘?老、汪信民诸公号江西诗社者,又不可以一二数。江西盖多士矣。
黄次山在南宋绍兴十年(1140)撰写的《重刻临川文集序》中,也曾论及江西地域文学现象:
艺祖神武定天下,列圣右文而守之,江西士大夫多秀而文,挟所长与时而奋。王元之、杨大年笃尚音律,而元献晏公臻其妙;柳仲涂、穆伯长首唱古文,而文忠欧阳公集其成;南丰曾子固、豫章黄鲁直,亦所谓编之乎诗书之册而无愧者也。丞相旦登文忠之门,晚跻元献之位,子固之所深交,而鲁直称为不朽。
文中不仅概述了江西文学之盛的特点,而且所论北宋九位著名文学家中,有五位就是江西人。
南宋人李道传等在《谥文节公告议》中,从杨万里说起,进而论及宋代江西其他的著名文学家,他是这样说的:窃观国朝文章之士,特盛于江西,如欧阳文忠公、王文公、集贤学士刘公兄弟、中书舍人曾公兄弟、李公泰伯、刘公恕、黄公庭坚,其大者,古文经术足以名世;其余则博学多识,见于议论,溢于词章者,亦皆各自名家。求之他方,未有若是其众者。”对宋代江西文学现象”的关注,虽始于宋,但是宋以后的学者对此也多有继承,其中最为著名的一个观点当属清人李?在《南园答问》中的一段话:
宋兴百年,文章?窳,欧阳公奋兴,然后沛然复古,并辔绝驰,直追韩愈,探大道之根源,作斯文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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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独立一代,高视六宇,不特吴、越所绝无,盖寰瀛所希睹也。若夫晏临淄开荆国文公,李盱江传南丰子固,古今大家,七有其三;文鉴佳篇,十居其五。黄涪翁辟宗派于西江,周益公领台阁乎南渡。封事则胡忠简惊人,诗盟则杨诚斋独主。钟秀于一门,则三刘三孔,竞美清江。
江西文学现象”不仅仅见诸于评论家的文字当中,而且,在对江西文学家和文学流派的称谓上,同样能够看到江西文学现象”的影响。如,晏殊又被称为晏临川,欧阳修又被称为庐陵先生,李觏又被称为李盱江,曾巩又被称论文联盟为曾南丰,王安石又被称为王临川,黄庭坚又被称为豫章先生,等等。再如,以江西”命名的文学流派就有著名的江西诗派”及江西词派”等。
以上这些关于宋代江西文学现象”的描述,恰恰反映了古代学者在文学批评领域中的一个独特切入点,这就是从地域的角度,对文学家或文学现象进行评述。这种视角,这种方法,其实也正是当今文学地理学所要强调的重要路径之一。
二
为了全面掌握两宋江西文学家的数量,我们根据《全宋诗》、《全宋文》、《全宋词》(以下简称三全”)等辑录的宋代文学家作了一个统计,两宋时期,共有江西籍文学家1362人(仅次于浙江、福建,居全国第三),寓居江西的文学家有67人。如果从文学家的数量来讲,两宋时期的江西文学家远远超过了前代。
以唐代为例,据有关学者对《全唐诗》有籍可考的诗人进行统计,江西共有55位诗人被录入《全唐诗》,其排位情况如下(见表2):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将晋唐五代江西文学家的基本情况再作一个简单的介绍。这种介绍所参照的文本依据是:谭正璧《中国文学家辞典》(简称《辞典》)、曾大兴《中国历代文学家之地理分布》(简称《分布》)、江西省文学艺术研究所等主编的《江西历代文学艺术家大全》(简称《大全》)。
晋唐五代江西文学家的基本情况。《辞典》所录江西文学家基本情况是:西晋之前空白;东晋录4人;南北朝录6人;隋代空白;唐代前期录1人;唐代后期录11人;五代录3人。《分布》所录江西文学家基本情况是:西晋之前空白;东晋录4人;南北朝录6人;隋代空白;唐代录11人;五代录3人。《大全》所录江西文学家基本情况是:西晋之前空白;东晋录1人;南北朝、隋代空白;唐代录40人;五代录16人。
晋唐五代江西文学家在全国的排位情况。东晋:《辞典》、《分布》录江西文学家4人,与湖北并列第六;南北朝:《辞典》、《分布》录江西文学家6人,列第九名;《辞典》录唐代前期江西文学家1人,与广东、广西并列最后,第13名;《辞典》录唐代后期江西文学家11人,与湖北并列11名;《辞典》、《分布》录五代江西文学家3人,与四川、浙江并列第6名。由于《大全》所录仅为江西文学家,故无法与其他地域文学家相比较,也无法与《辞典》和《分布》相对应。
晋唐五代江西文学家在江西的地域分布。东晋:《辞典》、《分布》录4人,今九江、南昌各占2人;《大全》录陶渊明1人,故东晋江西文学家仅有九江一地。南北朝:《辞典》、《分布》录6人,其中九江5人,南昌1人。唐代前期:《辞典》录1人,为今南康县人。唐代后期:《辞典》录11人,其中宜春5人、高安2人、南昌1人、鄱阳1人、广丰1人、贵溪1人。唐代:《分布》录11人,其中宜春5人、南昌、高安、鄱阳、广丰、贵溪、南康各1人;《大全》录40人,其具体分布为宜春13人、南昌8人、鄱阳3人、南康县3人、九江2人,临川2人、高安2人、进贤1人、萍乡1人、贵溪1人、永新1人、丰城1人、奉新1人、上饶1人。五代:《辞典》、《分布》均录3人,其中南昌、九江、宁各1人;《大全》录16人,其中南昌4人、吉安2人、赣州2人、丰城2人、宜春1人、九江1人、高安1人、永新1人、吉水1人、进贤1人。转贴于论文联盟
以上是晋唐五代江西文学家的基本情况,从数量上看,《辞典》共录25人,《分布》共录24人,《大全》共录57人。这个数量也表明,晋唐五代时期只是江西文学兴起和形成的时期。
那么,这三部书收录宋代江西文学家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辞典》、《分布》各录宋、辽、金时期江西文学家156人,其中北宋45人,南宋论文联盟111人。通过对《辞典》、《分布》的统计,北宋、辽时期江西文学家录45人,在全国名列第二,河南60人,列第一,江苏、浙江各37人,并列第三。据有关资料记载,北宋、辽时期,在前20名的州府军中,江西有四个州军名列其中:抚州11人,列第5名;洪州、建昌军各8人,并列第9名;临江军6人,并列第16名。南宋以嘉定元年(1208)为准,其中拥有10人以上著名文学家的有19府州,在前19名中,江西有五个州府军名列其中:隆兴府19人,并列第6名;吉州、饶州各18人,并列第8名;抚州12人,并列第15名;建昌军11人,并列第17名。以今属省籍统计,前三名排序依次为:一是浙江167人;二是江西111人;三是福建78人。
《大全》共录两宋江西文学家252人。这些文学家在江西的分布情况见表3、表4。
从以上的统计来看,《大全》所选入的252位文学家,主要分布在江西的46个县(市),占江西现有80个县(市)的57.5%。
三
根据我们对三全”的统计情况看,两宋江西文学家呈现出这样几个特点:
(一)地域分布广
两宋江西文学家的地域分布大致是这样的(见图1):
今江西辖地内的宋置69县,其中62个县(不含婺源)都有文学家分布,占89.85%,由此可见江西文学在宋代的繁荣与辉煌。以今天江西省所辖面积(其实与古代面积相差不大)来统计,现江西省总面积为16.69万平方公里,两宋江西文学家共1362人,每100平方公里有文学家0.816人。
以上是以两宋时期的行政区划为标示,由这个统计数字我们可以看到,这13个州军加上徽州的婺源,其地域实际上就是今江西省的辖地。换言之,在两宋时期,江西地域中的13个州军均有文学家出现,按其人数多少排位如下:①吉州228人;②饶州188人;③洪州183人;④抚州159人;⑤建昌军139人;⑥临江军107人;⑦信州98人;⑧虔州42人;⑨南康军40人;⑩筠州38人;?????江州35人;?????袁州32人;?????南安军7人(以上统计不含徽州婺源48人)。在这13个州军中,超过百名文学家的州军就有6个——吉州、饶州、洪州、抚州、建昌军、临江军,约占江西州军总数的46%强,这一比例在当时全国的州军中也不算低,而这6个州军,也毫无疑问地成为当时江西文学家的重镇。
如果以今天的江西行政区划来看,江西现有11个设区市,即,南昌、九江、景德镇、抚州、上饶、宜春、萍乡、鹰潭、新余、吉安、赣州,这11个设区市共辖80个县(市)(见图2)。
以所辖面积计算,这11个设区市的统计数字是:抚州市现辖10县1区,面积为1.88万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1.59人;吉安市现辖2区10县1市,面积为2.53万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1.04人;上饶市下辖12个县区市,面积为2.28万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1.07人;宜春市现辖6县3市1区,面积为1.87万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0.86人;九江市现辖9县2市2区,面积为1.88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0.68人;南昌市现辖5区4县,面积为7402.36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0.98人;景德镇市现辖2区1市1县,面积为5256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0.95人;赣州市现辖15县2市2区,面积为3.94万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0.12人;新余市现辖3区1县,面积为3178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1.29人;鹰潭市现辖1县1市1区,面积为3554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1.1人;萍乡市现辖3县2区,面积为3823.99平方公里,每100平方公里约有文学家0.24人。
从以上的排序中,主要可以看到这样两点:第一,今江西11个设区市,在两宋时期都有文学家出现,这种全方位覆盖的现象与两宋时期文学家覆盖江西13个州军的状况基本吻合;第二,在排序上,今设区市与两宋时期13个州军的排序有较大的变化,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今设区市与两宋江西州军下辖地域有较大的变化所致(见表6)。
在江西省现辖的80个县(市区)中,有63个县(市区)在两宋时期都有文学家出现,约占总数的78.75%。
(二)宋代江西州、府、军、县的文学家人数,在两宋不同时期,起伏变化较大(见表7)
从中可以看出:一是北宋和南宋时期江西文学家人数相当,可见在文化重心南移之前,江西文学已经非常转贴于论文联盟
发达;二是宋代各个州、府、军、县的文学家数的排名都在不断变化之中(见图3)。
就整个曲线图看:一是两宋江西文学在北宋中期、南宋中期出现了两个高峰;二是北宋后期的41年和南宋初期的36年,时间虽然相对较论文联盟短,但文学家人数也都在200人以上,这也是江西文学发展的两个重要时期;三是北宋初期和南宋后期江西文学发展相对来说则比较沉寂。就文学家人数较多的州军府说:①建昌军在北宋初名列第一,北宋中期之后地位逐渐下降,南宋初降至第七名,南宋中期再次上升至第四;②吉州、饶州在宋初排名分别为第五、第六,北宋中期以后逐渐上升,并稳居前列;③洪州、抚州,在北宋初分别排名第二、第三,之后排名一直上下波动,不过总的来说比较稳定(见表8、表9、见图4)。
从以上图表看,就各个县来说:第一,庐陵与临川两个文学家大县,北宋时期临川一直排名在庐陵前,南宋时期,庐陵开始超过临川。第二,婺源、鄱阳、丰城都是到了北宋中期才开始显山露水。第三,吉水是从北宋中期后排名持续上升,到南宋末排名已经相当靠前。第四,分宁、新喻在北宋时期都名列前茅,但南宋逐渐下滑,甚至一落千丈(新喻)。第五,南城、南丰等地排名则比较稳定。从这个排名的变化我们也可以看到宋代江西文学的走向及文化中心的转移情况。
(三)文学家族多
据统计,江西在两宋期间共有136个文学家族,这些文学家族主要分布在今江西省10个设区市中,仅萍乡1个市未出现文学家族(见表10)。
从统计数据来看,文学家族占前三位的抚州、上饶、吉安三市,其文学家数量也排在前三位。
这136个文学家族主要分布的县(市)见表11。
从县(市)统计数字看:第一,两宋时期的文学家大县,文学家族也相对较多。如吉安,有文学家106人,而文学家族就有10个,文学家族的总人数为30人,约占当地文学家总人数的28%;再如临川,有文学家92人,而文学家族就有9个,文学家族总人数为34人,约占当地文学家设区市亦辖41个县(市),其中有文学家记录的县(市)共27个,占所辖县(市)的65.85%,约占宋代江西有文学家的62个县(市)的66%,占全省县(市)的33.75%。第四,文学家分布密度高。这6个设区市总面积为76629.28平方公里,其中每100平方公里有1.08位文学家;在这6个设区市的39个县(市)中,仅有抚州市的东乡县和资溪县,上饶市的横峰县,九江市的瑞昌市,南昌市的安义县没有文学家记录,这5个县(市)的面积为5286.29平方公里,如果减去这个面积,即为71342.99平方公里,那么每100平方公里就有1.16位文学家。江西其他5个设区(吉安、赣州、宜春、新余、萍乡)市的总面积为90374平方公里,共有文学家500人,每100平方公里有文学家0.55人。
以今设区市为统计单位,鄱阳湖地域6个设区市的文学家人数排位依次是:1.抚州市有298人;2.上饶市有245人;3.九江市有127人;4.南昌市有72人;5.景德镇市有50人;6.鹰潭市有39人。以县、市为统计单位(不包括设区市),其文学家人数排位顺序见表12。
从魏继宗的建议可以清楚看出,设立市易务的初衷是使“出入不失其平”,“开阖敛散之权不移于富民”以及“因得取余息以给公上”。换言之就是平物价、抑兼并,并且通过赢利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但是,从尔后市易务的运作方式与职责来看,市易务的职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中(4)(5)是官府向商人借贷,(3)(7)是官府收购商人手中滞销的商品。除此之外,(1)(2)规定了市易务行人或牙人的担任;(8)规定官府所需物资,如核计较向外采购为便宜时,可由市易务一并在京收买;(6)借贷或收购都不得强迫。
通过以上归纳可以认为市易务从成立之初就有赢利的性质,其第三个目的“因得取余息以给公上”以及第一个方面职能官府向商人借贷取息就说明了这一点。另外,平物价与抑兼并的作用则“先天不足”。因为官府收购商人手中滞销的商品只能起到“贱则少增价”的作用,而对“贵则少损价”没有提出什么措施。而且这种“贵买贱卖”类似常平仓的调节物价方法,只能是短时期内的应急措施,不可能成为长时期的日常性持久措施。因为市易务买进了不该买的滞销商品,且价格比市场稍高;卖出去时又“随时估出卖,不得过取利息”。如再加上市易务的体制运作成本、储存成本、保管成本等,所以,从长远看,政府总趋势要亏本经营,最终财政无法承担这种亏损时,就得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赢利,否则市易务就无法存在。宋代高利贷的利率一般是一倍,偶有高达二三倍。现在市易务以20%的利率借贷给商人,必然扩大借贷的需求。市易务在熙、丰年中“用千五百万本钱”,是不可能满足每个商人的借贷需求。
总之,市易务收购商人手中的滞销商品出售和向商人借贷很难长久运作。因此,通过这两种方式达到平物价进而剥夺大商贾的“擅开阖敛散之权”和抑兼并,只是魏继宗、王安石等人的美好愿望,很难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更何况“因得取息以给公上”的动机已为封建政府利用权力取利提供了依据,这是市易法推行后一切弊端产生及恶性发展的重要根源。纵观宋代史料,市易法对商业和民众的危害程度超过了大商人垄断商业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虽然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也存在经济效率的损失,但市场仍能部分地实现配置资源的能力,而封建政府垄断将使价格信号扭曲,使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完全丧失。市易司的官员“务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与市易;或非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凡牙侩市井之人,有敢于与市易争买卖者……小则笞责,大则编管”。由于有整个国家的权力作后盾,这样的政府垄断经营对商业活动正常发展所起的阻碍作用比私商的“较固取利”更加恶劣。由于在政府垄断过程中委托人(皇帝)与人(各级官吏)的目标并非完全一致,前者追求的是财政收入的最大化,后者追求的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包括物质利益和升迁机会),这就使得政府经营活动的运行成本高昂而效率低下。如民间高利贷利率的一二倍与市易务借贷利率的20%之间的巨大差价,使权力寻租应运而生。商人要借到20%利息的贷款,必须向主管官吏支付租金。因此,市易法放贷的最大得利者是主管的官吏,而遭受损失的无疑是政府,即投入巨大的资本,却赚不到什么,甚至亏本。元祐元年(1086年)十月,大臣王觌就指出:“臣伏见前日朝廷行法之初,其意未尝不善也,皆因奸吏营私以乱法意,浸以为患……市易之法本以平物价,而奸吏为之,乃使民无故而破产……臣访闻市易本钱约一千二百万贯,其法每岁收息钱二分。市易官以收息之多,岁岁被赏。行之一十五年之间,若收息皆实,则子本自当数倍矣。今勾收还官及别作支用者,仅足本钱而已。盖奸吏恣为欺罔,凡支钱出外未见增耗,买物入官未经变卖,并先计息而取赏。既以得赏之后,物货损恶,本钱亏损,则皆上下相蒙而不复根究。故朝廷有得息之虚名,而奸吏有冒赏之实弊也。”
2.市易务是封建垄断性官营机构,必然设置大量官吏,政府必须为此付出数额巨大的管理和监督费用,加上贪官污吏的贪污受贿、营私舞弊,使官营商业高成本运作,非但不能赢利,亏本是必然的。正如苏轼所指出:“今官买是物,必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商贾之利,何缘而得。”元祐元年(1086年)六月,韩川在《乞罢市易奏》中也认为:实行市易法,“仓务共占官六员,专副书吏、库级等不减百人,月给俸食几千缗,所收之息,不补所费之半。窃惟市易之设,虽曰平均物直,而其事则不免计较以取利,使获其利,实足以佐用尚不可,而又所收不补所费,顾可为邪?”
3.政府要扭转市易务的亏本经营,使其长期、全面运转,在国家财政补贴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其实政府不但不想补贴,还想通过市易务赢利,增加财政收入),唯一的办法只能依靠政府的强制力量,将成本积累转嫁到普通消费者头上。市易法发展到后来,把最初的“并不得抑勒”的规定抛到脑后,对许多商品实行强买强卖。如前所引,任职于市易司的魏继宗说:“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非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以买,贵以卖,广收赢余。”食盐专卖后,“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买卖私盐,听人告,重给赏,以犯人家财给之。买官盐食不尽,留经宿者,同私盐法。于是民间骚怨”。市易法增加了交易成本,导致一定数量的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的购买数量下降,本来不滞销的商品都成了滞销商品,官府又不能亏本,市易务等机构还要靠赚钱维持运转,就只好靠强买强卖盘剥百姓了。市易务在赢利中其职能逐渐异化,平物价抑兼并的初衷完全丧失,在官营垄断商业中连蝇头小利也不放过。正如苏辙所批评的:“今自置市易,无物不买,无利不笼;命官遣人,贩卖南北;放债收息,公行不疑;杜绝利源,不予民共。观其指趣,非复制其有无,权其轻重而已也。徒使小民失业,商旅不行,空取专利之名,实失商税之利。”最后以至连水果芝麻梳朴之类的小商品也作为官府的经营对象。市易务还采取各种办法抽税,官吏甚至敲诈勒索。如郑侠就揭露说:商人出京师城门,“但是一二顶头巾,十数枚木梳,五七尺衣着之物,似此等类,无不先赴都务印税,方给引照会出门”。
4.市易务在借贷方面也损害了中小商人和城市居民的利益。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就对神宗说:“市易法行,取息滋多,而输官不时者有罚息,民至困穷。”元丰二年(1079年)八月,都提举市易司也承认“诸路民以田宅抵市易钱久不能偿,公钱滞而不行,欠户有监锢之患”。因借市易钱而遭监锢的事实说明,中小商人在市易法的实施中不是获得好处,而是受到损害。
从宋代市易法可以看出,尽管市场是不完善的,政府管制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反应,但是,政府太多的手可能比市场“看不见的手”更糟糕。在封建市场中,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更差。因为管制会导致比未受管制市场更加扭曲的价格信号,使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丧失,
权力寻租应运而生,管制本身的执行实施成本大于政府干预所带来的收益,政府不得不将成本积累转嫁到普通消费者头上,从而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利益。
关键词宋词政治文化宋词发展
任何一种文学艺术都有它产生的特殊条件,宋词也不例外,而这些特殊条件在构成了宋词的特质时也拟定了它的发展方向和轨迹。
作为一个时代的艺术特征,宋词是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上的最高艺术成就之一。宋词与唐诗争奇,与元曲斗妍,历来与唐诗并称双绝,都代表一代文学之胜。但它并不是一步就走向辉煌的,而是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宋代的社会生活、经济繁荣和政治活动以及本民族的历史共同构造了宋的政治文化,他们是构成宋词的特征也拟定了宋词发展的轨迹。
一、宋代的政治文化与宋词发展
在宋朝,文人既是文学的主体同时也充当政治的主体,这也是我国古代政治文化成熟的主要表现之一。那么形成这一政治文化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有很大的关系,宋代物质生活的富足为士大夫提供了享乐生活的条件,而由于学术,艺术的兴盛,宋人开启了从诗艺,学术角度把玩文学的风气,这种风气为宋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和环境。
作为宋代社会上层建筑的宋代思想界的种种发展变化深刻的影响着文人士大夫的精神世界,并通过文人心灵这一媒介,对宋代文学独特的思想面貌和审美方式的形成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形成这一政治文化与当时的政治政策有着不可估量的关系,宋王朝,崇文抑武,宋太祖曾说“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就可怕了。”基于这样的认识,宋朝“兴文教,抑武事”的国策虽然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也积极的促成了宋代文化的高涨,造就了一批批既是官僚又是文学家的的新型文化人,宋代文人地位的空前提高对宋词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两宋王朝是出于中国历史上大规模民族融合和民族冲突的时期,民族关系复杂,这样的民族关系牵动着宋朝的政治文化的发展,也影响的宋词的特色形成。
宋代的政治活动也时刻影响着宋词的发展,宋代这些集政治、文学、经学于一身的士大夫们亲身参与政治并通过宋词这一文学形态的媒介,将自己的政治思想渗透到文学创作之中,决定了创作的趋向。像晏殊、欧阳修、范仲淹、柳永、张先等生活在“承平”的年代,个体的社会地位都比较显达,多是台阁重臣,位极人臣,人生命运相对比较顺利,主要是享乐意识和乐极伤悲后对人生的反思。他们的艺术作品意境雄浑,有纵多的艺术圆熟的典范之作,强化了温庭筠等花间词人开创定型的抒情范式,进一步确立了以小令为主的文本体式、以柔情为主的题材取向和以柔软婉丽为主的审美规范。
政局动荡变化直接影响到了卷入党争漩涡的词人的命运,这时期的宋词作品主要表现的是个体生存的忧患和人生失意的苦闷。自靖康之难后,金兵入侵,江山不保,繁华流水,这时的文人们慷慨悲歌,震臂激昂,报负着收复失地的雄心。南渡词人们进一步扩展了词体抒情言志的功能,加强了词的时代感和现实感。像李清照、朱敦儒、张干元、叶梦得、陆游、辛弃疾等人。稼轩词如钟鼓之响豪迈奔放。李清照的《声声慢》则表现出其家破夫亡,受尽劫难和折磨,写出了人生如戏的命运。周敦儒的《卜算子》记录了他南逃的行程和感受,突出了漂泊流离的苦难伤悲,从侧面表现出时代的悲剧和社会的苦难。
二、宋代的经济繁荣与宋词的发展
宋代的经济繁荣与宋词的发展是相当密切的,一幅流传至今的《清明上河图》展现了宋朝的社会风光的富足和繁荣,宋初的百余年间国家相对安定,生产持续发展,经济高度繁荣,冶金业、造船业、纺织业、印刷业、制陶业、制盐业、医药等各行各业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技术进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手工业和商业也非常繁盛,纸币的流通,商行的形成,城市,城镇乃至草市的兴盛,以及海外贸易的增加,都是宋代繁荣的明显标志。这种繁荣经济带动的社会的繁荣,这样的情况下物质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精神需求了,这时滋生了以娱乐为目的的各种文艺形式,宋词也是其中之一,宋词最大的特点是对人的真实情感的表达和本性的恢复,词人们流连于歌舞宴会,在游冶赏乐中品析人生,欣赏自然,任凭心灵自由歌唱词中充盈着对自由生活的向往。词作为士大夫们宣泄内心的渠道,抒发了他们纵情享乐时的缠绵绮丽。其中大官僚如晏殊、寇准、韩琦、宋祁,乃至谥为文正的范仲淹、号为理学名儒的司马光,都有艳词绮语流传,跟有柳三变一生厮混在中,过着依红偎翠、浅斟低唱的生活。然而随着词体的发展和创作环境的变化,宋词不仅仅满足着舞榭歌台,也出现了如苏轼自抒逸怀浩气的词作和倾吐豪情的稼轩词。民族矛盾激化的南宋,豪放词人一改顾影自伶的低吟浅唱,开始了高歌戎边抗敌的壮志豪情。当然还有些对城市生活阔场景展开描述的,如张先的《破阵乐.钱塘》《宴春台慢.东都闽使上》等,柳永的《望海潮》描写了杭州风景如画的场面,他的《倾杯乐》《迎新春》《透碧霄》《笛家弄》等则是描写大都市东京的气派的。反映了丰富的城市社会生活和复杂的思想感情。
三、本民族的历史与宋词的发展
宋王朝在民族关系上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而这种特殊的境遇,对政治文化形态始终是一个敏感关键的因素。宋词作为宋代文化的代表,当时特殊的民族关系必然会从不同的方面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宋词的发展趋势和基本特色。直接影响有民族关系的突发事变或重大的事件,这些事件往往迅速的反映到文学创作中,成为文学家们关注的焦点,如靖康之变和南宋亡国前后的词坛变化以及南渡词人的出现。更多的时候,这种影响是通过政治和文化的中介而作用于文学的,由民族关系而引发的政治斗争通常将决定身兼文人官僚学者的士大夫们的命运和处境,这些都将影响到文人的思想构建并影响的其创作的宋词的内容和风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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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脱脱.宋史[M].中华书局,1985年点校本.
[3]宋魏仲恭.朱淑真诗集序[M].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
唐宋时期是我国古代盐业史发展承前启后的转折时期,食盐的生产在前代基础上有了较大进步。井盐开采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专卖制度也实现了由直接专卖向间接专卖为主的变革性过渡,出现了若干新的政策和专卖运行方式。唐宋盐业史的内涵更加丰富,需要探讨的问题也更为广泛。
(一)唐及五代盐业史研究
1.唐代盐业史研究
[日]古贺登《唐代井盐考》(日本《史观》)958年第53期)与《续唐代井盐考——再论关于《新唐书·食货志》的记事》(日本《史观》1960年第57、58合期)、[日]腾泽义美《唐代云南史上的盐井》(《森嘉兵卫教授退官纪念论文集(1)——社会经济史诸问题》,1969年)、吉成名《唐代的井盐生产》(《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1期)等文均探讨了唐代井盐生产问题。学者们还对《新唐书·食货志》所载的盐井数提出了疑问。古贺登指出,《新唐书.食货志》所载盐井数有可能是根据宋初盐井数量情况类推而成。吴天颖《<新唐书·食货志>有关盐井记载释疑》(《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则认为是客观反映了唐末盐井的分布情况,郭正忠也同意吴天颖的看法。吉成名《唐代盐产地的研究》(《温州师院学报》1989年第1期)则探讨了唐代盐产地的分布情况。马新《汉唐时代的海盐生产》(《盐业史研究》1997年第2期)比较了汉唐时代的海盐生产,并详细论述了唐代的海盐生产。陈国灿则探讨了唐代盐户的身份地位和生产状况。陈衍德也探讨了唐代盐业生产的发展①。
这一时期的研究,盐政仍然是重点。唐初不课盐税,这是研究者的共识。陈衍德、杨权认为,盐税至迟武周初已实行。鲍晓娜则认为,无税制行至开元间。李锦绣还探讨了唐前期的盐池管理、盐监作用、盐课用途等问题②。关于专卖制实行的原因,傅举有认为,盐专卖的直接原因是安史之乱后的财政危机,根源却是当时:仁地所有制的变化③。陈衍德《唐代专卖制度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及陈衍德、杨权《唐代盐政》也认为,直接原因是安史之乱后的财政危机,唐代税盐和榷盐主要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其次才是抑商。齐涛除了论及以上原因外,还指出均田制被破坏后,传统的赋税制度失去了基础④。吉成名指出了榷盐制对除陌钱的继承和发展⑤。前引鲍晓娜文则认为,禁榷的目的首先在于抑商。前引傅举有文论述了唐代盐政由税盐向榷盐的转变,并探讨了盐茶专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陈衍德《试论唐代食盐专卖法的演变》(《历史教学》1988年第2期)认为,因海、池、井盐的生产特点不同,专卖控制的方式和盐价也不尽一致,并探讨了三种盐制的具体方式及其变化。前引陈衍德、杨权文认为,唐代划区运销、人纳折博法及便换(飞钱)手段成为引钞盐制的起源。吴丽娱则认为,五代折博方式明确成为专卖制中官商交易的新形式,为宋代钞引制奠定了基础⑥。郭正忠认为,折博法见于五代后唐,钞引盐制见于宋庆历年间⑦。吉成名论述了唐代盐政从征税向直接专卖和间接专卖的演变。[日]金井之忠也探讨了唐代盐法。齐涛则论述了盐产的管理、榷卖、招商、榷利管理等问题⑨。前引陈衍德、杨权文及陈衍德《唐代专卖机构论略》(《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89年版)、齐涛《汉唐盐政》都论述了食盐专卖机构问题,并分析了盐铁、度支的关系及地方榷盐机构的演变。王林善也论述了榷盐机构,但在盐铁、度支的管理方式、巡院是否粜盐等问题上提出了与陈衍德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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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分见陈国灿:《唐代的盐户》,载《中国古代史论丛》1982年第3辑。陈衍德:《唐代盐业生产的发展》,载《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4期。
②分见陈衍德、杨权:《唐代盐政》,三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鲍晓娜:《从唐代盐法的改革论禁榷制度的发展规律》,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2期。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③傅举有:《唐代盐和茶的专卖》,载《史学月刊》1960年第3期。
④齐涛:《论唐代榷盐制度》,载《山东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
⑤吉成名:《论唐代盐业政策与王朝兴衰》,载《河北学刊》1996年第3期。
⑥吴丽娱:《食盐的货币作用与折博制的发展》,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⑦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版。
⑧分见吉成名:《唐代盐业政策演变的三阶段论》。载《盐业史研究》2000年第1期。[日]金井之忠:《唐的盐法》,载《文化》第5卷第5期。齐涛:《论榷盐法的基本内涵》,载《盐业史研究》1997年第3期。
同的观点①。齐涛《唐代四川诸巡院设置时间考》(《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1期)探讨了四川榷盐机构。[日]妹尾达彦《唐代河东池盐的生产与流通——河东盐税机关的地址与机能》(《史林》1982年第6期)则探讨了河东池盐的生产情况。杨权《论销盐分界制起源于唐》(《玉珠师专学报》1987年第4期)则探讨了运销制度问题。
张泽咸《隋唐五代赋役史草》(中华书局1986年版)和《唐代工商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对唐代盐利收入作了概略论述。前引陈衍德、杨权文和陈衍德《唐代专卖收入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具体分析了海盐和池盐的收入,并推算了全国的盐利总数。陈衍德《唐代中央与地方争夺专卖收入的斗争》(《厦门大学学报》1987年增刊)则探讨了中央与地方的盐利之争。前引王林善文论述了榷盐制下的官商关系,并分析了有盐籍的盐商与私盐商的有关问题。陈衍德《试论唐政府与专卖商的关系》(《学术月刊》1988年第6期)也论述了盐商及盐商与官府的关系等问题。郑海峰、王力平《唐后期盐政的演变与盐商势力的消长》(《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4期)探讨了盐商与盐政的关系。
吉成名、齐涛、陈衍德等学者还研究了盐专卖制度与唐王朝兴衰及社会发展的关系。吉成名、[日]金井之忠、齐涛等都认为,唐代从征税到专卖以及专卖的兴废都与唐王朝盛衰相关②。齐涛《汉唐盐政》还分析了专卖盐利对中央及地方财政的影响,又指出了盐专卖对中央与地方政体的变革起了促进作用。陈衍德探讨了地方对盐利的争夺及宦官对盐政的干预,认为专卖制激化了唐后期的阶级和社会矛盾。吴丽娱还论述了大中两池新法的有关问题③。陈明光、陈丽菲、秦永洲、刘荣春、朱睿根、吴丽娱、唐任伍、杨健、马林涛等则探讨了刘晏盐法④。
2.五代盐业史研究
由于资料匮乏的原因,五代盐业史的研究困难较大,但成果仍然可观。张泽咸《隋唐五代赋役史草》认为,五代盐法对唐代相沿未改,除榷盐外,自后唐还配卖蚕盐。郑学檬认为,后梁虽未实行统一的榷盐制,但仍有局部地区的榷盐,而后唐榷盐制比唐代苛严,蚕盐则是专卖制的一种形式,后晋、后汉、后周都行榷制⑤。穆祥桐则认为,后梁虽无统一榷盐制,但设有盐铁转运使,他还论述了五代蚕盐、随丝盐钱等,并比较了唐代与五代盐法⑥。郭正忠专门探讨了五代蚕盐,认为蚕盐制确立于后梁与后唐之间,是政府干预丝蚕业的产物,特点是榷卖,并辨析了日本学者对蚕盐的若干误解⑦。前引吴丽娱文也认为,五代盐法基本继承唐代,并分析盐的官销与商销、城镇和乡村的粜盐方式,还专门探讨了屋税盐、表配制等问题。吴慧《五代盐政述略》(《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1期)指出,五代中原政权由于疆域狭小,各代虽宽严不一,但总的盐税苛重,专卖严厉。[日]清木场东《关于五代的盐贩卖制》(《日野开三郎博士颂寿纪念论集·中国社会制度——文化史的诸问题》,日本福冈,中国书店1987年10月版)则论述了五代时期的盐贩卖制度。[日]吉田寅《五代中原王朝的私盐对策——以盐禁为中心》(《东洋史论集》(4),不昧堂书店1955年版)则探讨了私盐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
(二)宋代盐业史研究
宋代盐业研究的成果颇丰,三四十年代就有赵靖《宋代之专卖制度》(《燕京社会科学》1949年第2期)、戴裔煊《宋代食盐生产及统制方法之研究》(《中山文化季刊》1943年第1卷第2期)、张家驹《宋代福建之盐政》(《中国经济》1936年第4卷第5期)等文刊布。在宋代盐业生产研究方面,关于中国海盐晒制的起源问题,以往学者多认为晒法起源于明代。近年来,学术界郑志章、白广美等日渐主张元代始晒⑧。但郭正忠则认为,海盐晒法的创始时间可以上溯到宋金时期。林树涵也认为,我国沿海晒盐的产生应推至宋代⑨。周炸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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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林善:《唐代后期榷盐与盐商》,载《山西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
②前引吉成名:《唐代盐业政策演变的三阶段论》;[日]金井之忠《唐的盐法》;齐涛:《论榷盐法的基本内涵》。
③吴丽娱:《略论大中两池新法的来源、内容及对五代盐政之影响》,载《唐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④分见《福建师大学报》1984年第2期之《试论唐代刘晏理财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华东师大学报》1987年第2期之《刘晏盐法中“官粜”、“亭户粜”考辨》;《山东师大学报》1994年第3期之《刘晏的财政经济改革》;《江西师大学报》1994年第2期之《试论刘晏的盐业管理思想》;《浙江商业经济》1995年第2期之《唐代刘晏对食盐流通体制的改革》;《平准学刊》第三辑之《唐代的榷盐和刘晏的改革》;《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之《试析刘晏理财的宫廷背景》;《河南师大学报》t994年第5期之《论刘晏的经济改革思想》;《学习与研究》1983年第4期之《谈唐代刘晏的盐政改革》;《许昌师专学报》2000年第4期之《刘晏榷盐法与中国古代商业政策之转型》等。
⑤郑学檬:《五代盐法勾沉》,载《中国盐业史论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12月版。
⑥穆祥桐:《五代盐政与唐代盐政之比较》,载《平准学刊》第4辑。
⑦郭正忠:《五代蚕盐考》,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⑧分见郑志章:《板晒海盐技术的发明与传播》,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3期。白广美:《中国古代海盐生产考》,载《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1期。
⑨林树涵:《我国海盐晒制产生年代考》,载《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3期。
谈宋代盐户的身份问题》(《山东大学文科论文集刊》1980年第2期)探讨了宋代盐户不同的身份地位,认为宋代盐户的身份地位十分低下,但就整个盐业来看,由于经营方式的不同,盐户的身份也存在着封建国家的工奴、小生产者和封建性的雇工等三种不同情况。郭正忠《古代的解池与池盐生产》(《盐业史研究》)988年第2期)探讨了宋代解盐生产的主要特点、人工种晒步骤和生产技术的进步。钱公博也探讨了宋代解盐的生产、运销及财政收入等问题①。此外,郭正忠、贾大泉等还探讨了宋代解盐、井盐的产量问题②。程光裕、许肇鼎、贾大泉、林元雄、宋良曦、钟长永、吴天颖、许世融等则专门论述了有关宋代井盐的问题③。特别是宋代四川井盐业中的生产关系问题一度引起学界的热烈讨论,柯昌基《宋代雇佣关系的初步探索》(《历史研究》1957年第2期)、郭正忠《宋代四川井盐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社会科学研究》1981年第6期)和《关于筒井风波的考察——宋代井盐业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发展和夭折》(《中国盐业史论丛》,1987年12月版)、贾大泉《宋代四川经济论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等一致认为,在宋代四川井盐业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王方中《宋代民营手工业中的社会经济性质》(《历史研究》1959年第2期)、上引吴天颖文和《井盐史探微》(四川人民出版社、自贡盐业出版编辑室1992年8月版)等则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宋代四川井盐业中的生产关系不属于资本主义萌芽性质。林文勋论述了解盐在四川的营销。梁庚尧探讨了广南盐政,对广东和广西的盐法作了比较研究,并分析了各自的特点和实质,他还论述了宋金战争影响下的川盐管理制度的变化④。1933年盐务稽核所编《中国盐政实录》、张家驹《宋代福建之盐政》及郭正忠的有关论著则讨论了南宋福建盐政问题。
在专卖史方面,早期比较著名的成果是戴裔煊完成于四十年代的《宋代钞盐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中华书局1981年再版),比较系统地研究了钞引盐制的有关问题。五六十年代,日本学者吉田寅、河原由郎等也探讨了有关宋代的盐政、盐法问题⑤。八十年代以来,尤以郭正忠的研究最为全面系统,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论著,对宋盐生产技术和体制、盐户身份管理和负担、收贮体制、销售体制等作了系统论述,将宋代盐法演变的过程分为八个阶段,并对折博盐、钞引盐、扑买、合同场、蚕盐、食盐“过剩”等问题作了独立探讨,
并分析了各地盐法的差异⑥。漆侠在论述宋代食盐产销和盐政时,认为宋代盐制屡次变化的原因在于钞盐法⑦。
入中和钞引盐是宋盐研究中有特色的问题。林文勋指出,食盐入中在宋代中期取得主导地位,盐政也过渡到以间接专卖为主,盐钞又具有了货币的职能,对宋代信用和财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高聪明探讨了盐钞在北宋西北货币体系中的作用。姜锡东论述了交引买卖市场和交引铺的情况⑧。郭正忠、漆侠、汪圣铎等还比较深入地论述了宋代盐利的问题⑨。史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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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钱公博:《宋代解盐的生产和运销制度》,载《大陆杂志》1964年3月15日28卷;《北宋解盐的生产、运销和财政收入》,载《宋史研究集》第7辑,1974年9月。
②分见郭正忠:《关于北宋解盐产量的一个数据》,载《文史哲》1982年第3期。贾大泉:《宋代四川井盐产量剖析》。载《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
③分见程光裕:《宋代川盐之生产与统制》,载《海疆季刊》1948年第1期。许肇鼎:《宋代四川井盐概述》,载《井盐史通讯》1981年第1期。上引贾大泉:《宋代四川井盐产量剖析》;《井盐与宋代四川的政治和经济》,载《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3期。林元雄等著:《中国井盐科技史》,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12月版。宋良曦、钟长永:《川盐史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10月版。钟长永:《论宋代卓筒井的卓越成就》,载《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3期。吴天颖:《论宋代四川制盐业中的生产关系》,载(文史哲)1964年第1期。许世融:《井盐对宋代四川地区国防、财计、社会、经济等方面之影响》,载《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1994年9月版。
④分见林元勋:《北宋解盐人蜀考析》,载《盐业史研究》1990年第2期。梁庚尧:《南宋广南的盐政》,载《大陆杂志》1994年第1、2、3期;《南宋四川的引盐法》,载《台大历史学报》1996年第11期。
⑤[日]吉田寅:《关于北宋的河北榷盐》,载《东洋史学论集》第3卷,1954年版。[日]河原由郎:《北宋时期河北路盐政之考察》,载《史学杂志》第73卷第9期。
⑥分见郭正忠:《北宋前期解盐的“榷禁”与通商》,载《北京师院学报》1981年第2期;上引《关于北宋解盐产量的一个数据》;《宋代官民联营运盐及其经营方式》,载《江淮论坛》1989年第4期;《宋代食盐政策的历史变迁》,载《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l期;《宋盐管窥》,山西经济出版社1990年5月版;《宋代盐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版。
⑦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⑧分见林文勋:《宋代盐钞功能试探》,载《中州学刊》1995年第2期。高聪明:《北宋盐钞与西北货币体系》.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姜锡东:《宋代新兴商人资本交引铺的经营活动及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宋代交引市场的形成、分布和政府的干预》,载《中州学刊》1988年第4期。
⑨上引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上下册,中华书局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