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交通影响评价是分析研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交通的影响。通过评价和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或在实施过程中,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综合该地区交通问题需求,提出在满足一定服务水平条件下的交通改善对策,使建设项目的交通设施配置与内外交通组织符合城市交通系统的规划和通行要求,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我市及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沿线建设工程项目和道路、桥梁施工的交通影响评价。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和道路、桥梁等重大市政工程建设或改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时,必须要求项目业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并报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承担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的机构,必须具备城市规划乙级或交通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同一机构不得从事同一项目的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第六条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范围包括:
(一)市区建成区内,建设项目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及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二)边缘组团、城镇及重点地区,建设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及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三)大型城市交通设施(如航空、铁路、公路的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物流中心、公共汽车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公交枢纽、出租车服务中心等);
(四)距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120米以内需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建设项目;
(五)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路桥工程项目;
(六)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七条实施交通影响评价的程序
(一)规划部门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条件书)》的同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编制《XXX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书》;政府拍卖地块在挂牌之前应由规划、国土部门提出对该地块的土地开发强度、建设规模、停车设施的配置、出入口设置和内部通联道路等交通控制要求,并作为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应按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条件书)》要求与设计方案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作为附件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同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三)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施工的路桥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和项目本身的设计、施工要求拟定交通组织方案,然后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XXX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四)对于区域性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重大复杂的建设项目,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独立的咨询机构进行技术审查。规划方案审查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提出改进意见;
(五)交通影响评价及审查论证结论,是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参照交通影响评价及审查论证结论的相关意见,提出对建设规模及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要求,明确城市建设规划以外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改善建设工程周边交通环境的项目,必要时提出对项目停建或缓建的意见。
第八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的深度与内容,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确定。
(一)新建项目在用地选址阶段与《环境影响评价书》同步完成《XXX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书》,提出建设项目建筑性质与强度的控制建议、基地周边道路红线宽度控制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进行下一层次的交通影响分析。所完成的《XXX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结论:包括项目选址的交通评价;交通组织设计初步要点;补充建议。
2概述:包括该项目研究背景、项目简介、研究区域、目标年的确定。
3区位分析及评价:宏观区位分析和微观区位分析。
4目标年正常情况下交通量预估:包括基地周边道路背景交通量预估、由基地开发产生新增交通量预估、交通分配、交通评价。
5项目选址评价以及项目性质与建设规模的建议:评价项目的选址;建议项目建设规模、性质与强度的控制要求,基地周边道路红线宽度控制要求。
6项目的初步交通组织设计要点,包括主要集散道路,以及车流、人流等交通的主要流线。
7建议:是否进行下一步的交通影响分析。
(二)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分析的重点在于分析建设项目性质与规模的合理性、制定切合实际的道路交通改善措施和界定建设单位在道路交通改善费用中应承担的义务。分析把握的要素主要有:建设项目内部交通设施(内部通联道路、停车设施)是否满足需求、建设项目出入口的设置与布局及交通组织的合理性、项目发生或吸引的交通量在项目周边道路上所占的比例。所完成的《XXX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概要:包括研究背景、范围、时限、目标与原则;主要结论。
2建设项目及其周边地区开发状况:包括区位、建设项目及其周边土地利用开发、建筑设施概况、总平面规划、建设排序。
3研究区域分析:包括确定研究区域、研究区域内城市交通系统现状与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
4交通预测:预测目标年开发项目交通发生、吸引、分布与方式划分及分配交通量;预测分析目标年周边道路背景交通量;分析交通量叠加效应;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停车需求。
5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评价交通影响区域内的交通设施供应与需求;评价建设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系统(包括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行人系统和停车系统等)的影响程度;评价原方案的交通组织设计与交通设施的配置。
6交通组织、交通设施改善及配置分析:依据分析评价结果,提出合理的建设项目规模建议;提出建设项目内部通联道路规模与布局、配建停车泊位要求;提出合理的出入口数量和布局;提出相应的周边道路交通系统组织与管理要求;提出分步实施计划方案。
7改善评价与建议:评价通过交通组织设计后建设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重点提出对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与性质的建议、可接受的交通设施(停车泊位数量、通联道路、出入口、周边道路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措施等)改善建议;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的设施改善义务。
8相关附件与附图。
郊区旅游交通状况差一方面体现在路况差,如有的道路维护修缮不及时,路面狭窄且坑坑洼洼车辆通行困难。有的路面没有作硬化处理还是土公路,导致晴天车辆过后尘土漫天,雨天路面泥泞不堪难以通行,令喜欢自驾游的游客望而却步。二是没有开通城郊景区的公交线路,不通公交车。公交车是连接城市和乡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由于没有直达景点的的公交车所以流失了相当数量的潜在客户群体。
二、郊区旅游市场缺乏规划,挖潜不足,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
郊区旅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自发的市场状态,造成了人力和资源的浪费。由于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使得市场主体行为比较盲目和被动,无力探索市场的潜在发展和后续动力。郊区旅游市场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接待游客能力有限,制约了郊区旅游市场的发展壮大。
三、卫生状况难以保证
人们在外旅行衣食住行都特别注意安全、卫生。郊区旅游景点的饮食服务业大都因陋就简,餐具没有消毒措施,游客用餐后只用清水冲洗一下。食材摆放随意,垃圾乱丢,既破坏了环境又为游客的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四、各级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旅游市场商业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旅游市场纠纷不断,如强买强卖,以次充好,甚至销售假货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例时有发生。郊区旅游景区由于位置偏僻,通讯不发达,交通落后还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加大了各级执法部门监管的困难,提高了执法成本,从而导致了郊区旅游市场乱象丛生,严重影响了郊区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郊区旅游季节局限性较强,旅游项目匮乏
如我国南方的“油菜花节”、“梅花节”,北方的“梨花节”、“荷花节”、“牡丹花节”还有各类瓜果的采摘节等都是红火一时,一旦过了季节则“门前冷落鞍马稀”。旅游项目匮乏表现在其品种单一,缺乏创新,重复建设,对游客缺乏长久的吸引力。
六、关于发展城市郊区旅游市场的建议
1.改善交通状况,为游客的出行提供便利条件
可由当地政府出面组织协调各方力量通过向银行贷款或集资入股等方式筹集资金修缮道路,使通往景区的路保持畅通无阻。开辟旅游专线,有固定班次公交车通往景区,节假日可根据客流量的多寡灵活安排车次。
2.加强郊区旅游市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游客提供便捷服务
的同时有力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改善郊区用水用电通讯等生产生活条件。可在景区设立流动洗手间和垃圾站,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加强对饮用水的净化处理,为游客建设集娱乐休憩购物餐饮住宿于一体的的消费场所。做好景区通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和准备工作,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最大限度的保障游客的安全,保护当地旅游市场正常运营。
3.加强卫生和工商监管,保护游客的身体健康促进郊区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郊区旅游市场因为条件简陋,衣食住行各方面的卫生准状况不尽如人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应通过宣传教育及其他行政手段多方位多渠道的做好卫生监管,为游客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工商监管部门要对市场做好监管杜绝假冒伪劣商品,防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杜绝不顾长远利益只顾眼前的短视商业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使当地旅游市场得到健康发展。
4.做好统筹规划挖掘郊区旅游市场潜力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整治和规范运输经营秩序,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和文明执法活动,从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规范管理,为努力营造舒适、便捷、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一)整治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的道路营运市场经营秩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全市范围内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客运市场整治,营造良好经营秩序。运管处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执勤值班力量,并对上述区域的道路营运市场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
运管处要强化火车站和机场的运力保障,按方案要求全天候与机场航班、火车站动车时刻表、汽车站同步执勤值班。
火车站、机场方面:一是强化公交、出租车运力保障,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现场开展客流监测、科学利用出租车调度平台调度、加强监管等方式大力保障公交、出租车运力;二是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车辆停放在两区域,以备在客流高峰、运力紧张的情况下,及时疏散目的地较为集中的旅客。
汽车站方面:提前储备应急车辆,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现场科学合理调配运力,组织、维护客运秩序。
景点景区方面:加强与天涯海角、南山等景点景区的沟通、对接,安排人员密切监测各景点景区客流,一旦出现客流高峰及运力短暂性不足的情况,迅速调度应急大巴输送旅客。
(二)加强水路交通运营秩序监督及客运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等的安全监管力度。
港航处要加强对全市水路交通运营秩序监督及对所有营运船舶、渡口、码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运输船舶持有效相关证书证件情况;检查运输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船舶。
运管处、港航处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黑车”、“黑船”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市干线公路、机场、车站、码头、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利用现代化监控手段监督道路运输市场。
智能信息中心利用智能公共交通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公交车、出租车等道路运输市场的实时监控,发现存在问题,运管处协调稽查力量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问题。
(四)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端午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切实强化运输安全“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重视隐患排查,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应急值守,切实保障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延续24小时受理投诉值班机制,进一步完善节假日期间投诉受理工作。
要求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熟悉程度,规范投诉受理流程;稽查人员严格按照职责,及时、认真开展投诉件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及时受理市民游客的各类咨询投诉。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端午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将其列为目前中心工作抓好抓实。特别是要把长效机制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放在突出位置。
(二)细化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任务分工,认真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到人。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如果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企业、个人出现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