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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特点范例(3篇)

发布人:整理 发布时间:2024-09-03

内部审计特点范文篇1

【关键词】审计;内部审计;企业集团;企业集团内部审计

2008年,笔者参与了北京一家大型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该企业集团拥有26家专业公司,其中包括1家上市公司。在参与集团的内部审计过程中,感觉该集团的内部审计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亟待解决。该集团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具有一定的共性,值得其他企业集团深思。本文针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存在的表面现象进行深层次分析,透视企业集团存在问题的根源,旨在为我国企业集团理顺内部审计提供改进的思路。

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特性

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

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从内部审计的定义不难看出,内部审计的职能是通过对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检查评价和咨询,改善组织管理,增加价值,实现组织目标。

企业集团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是现代企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产权关系和生产经营协作为纽带,由众多的企业组织共同组成的利益联合体。wWW.133229.Com由于企业集团与单个企业相比有着较为复杂的产权结构,同时企业集团还具有规模大、层次多、产品与业务多元化等特点,使得集团最高管理层对所属公司的管理控制难度相当大。因此,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人员要把握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运行的特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集团。众所周知,企业集团总部强调整体性,而集团成员由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各自的利益,企业集团与成员企业之间必然存在矛盾,这势必导致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与单个企业相比有其特殊性。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目标的战略性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基本目的是对企业集团控制系统进行评价,以确保及时发现企业集团内部潜在的财务风险和经营管理弊端。内部审计是贯彻实现企业集团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企业集团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查错防弊,而是要求内部审计能通过各种审计活动,为公司管理当局提供更有利的决策信息,更好地为企业集团的管控和战略目标服务。因此,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突出特点是评价整个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管理状况,为集团公司管理服务,为最高管理者当局决策服务,为提高集团的经济效益服务。

(二)审计职能的扩大化

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评价职能,这是大家的共识。但企业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把握自身内部审计的着眼点。笔者认为企业集团审计机构在对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的基础上,要加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服务咨询职能。企业集团应该将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和服务咨询并举,开展服务咨询是我国企业集团的内在需求,通过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和不足,为各成员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为管理当局的重大问题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各成员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促进集团总部和子公司的交流与协调。

(三)审计内容的延展性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与单个企业相比,审计的范围和内容有所扩展。如:1.对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这是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内容中比较独特的地方。通过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一方面,可以了解企业集团整体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初步弄清楚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分布情况,审计其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各企业报表是否如实并入合并会计报表等情况。2.内部交易审计。内部交易是指在企业集团范围内,母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行为,如相互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成员企业往往只考虑各自的利益,缺乏企业集团整体利益观。3.专项审计。有些时候,企业集团会对某些特定项目实施专门审计,如重大项目的风险评估。

二、目前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笔者从理论上探讨了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具有很多优势和特点,但在实际工作中,某些企业集团并没有将这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还存在着诸多潜在问题,制约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

(一)审计机构组织设置单一

参与内审的企业集团只在集团本部设立单一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审计部刚刚从审计法务部独立分离不久,与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平行,隶属于某企业集团经营领导人领导,审计部没有派出机构。这种内审机构设置简单,虽然能够正常开展审计工作,但笔者看到,审计部在对其成员企业进行审计时遇到很多麻烦,如成员企业由于没有设置相应的审计部门,缺乏统一的部门接纳,无法提供日常审计所需的资料,只是审计人员需要什么资料临时从相关的部门去拿,经常出现资料不能及时准确提供的现象。集团审计部缺乏成员企业的日常审计资料,对成员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了解得不够细致全面,在对其评价时,由于缺乏应有的依据,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不利于集团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审计部平时与成员企业缺乏有效沟通,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难以发挥内部审计对成员企业的服务咨询功能,难以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究其根源,在于企业集团对内审的地位重视不够,内审意识不强。

(二)内审职能没有全面发挥

笔者参与内审的企业集团,其内部审计的职能只局限于对财务收支的审计,停滞在履行监督评价职能上,不能为企业集团创造价值和提升价值。这是我国目前企业集团存在的普遍问题。自从国家审计署出台政策,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以来,很多集团领导就像履行职责一样象征性地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代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履行监督职能,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内审的工作重点,企业集团没有从根本上看到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的内在需要,没有将审计作为加强企业集团风险防范、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集团管控的一种有效手段。企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对内审的认识存在缺陷,内部审计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特别是对内的服务职能更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

(三)审计范围不全面

在参与集团内部审计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基本上处于一般职能地位,内部审计机构不对同级的财务部及其他管理部门进行审计,只审计集团所属各专业公司。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同属集团的核心上市子公司没有被列入审计范围之内,开始时笔者还提出疑义,内部审计的负责人只是摇摇头,没有给出更多的解释。笔者认为,这与我国企业集团“子强母弱”,集团公司“空心化”有关系。我国很多企业集团在早期分拆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和监管要求,股份公司设置了一整套独立运作的管理部门,集团公司总部和股份公司职能交叉重叠。由于股份公司在企业集团中一般占据着很大比重,面对新的体制结构的变革,集团公司管理无从下手,导致一定程度的管理失控和混乱,这种核心成员企业独大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集团整体优势的形成和发挥,值得国内各企业集团深思。

(四)审计内容狭窄

从笔者参与的集团内部审计来看,其工作主要是传统的对成员企业的年终财务审计,停留在事后审计阶段。但这只是内审初级阶段的审计业务,而今随着现代企业集团的发展,这种内审已远远不能满足企业集团内在的需求。究其原因,是企业集团高级管理层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内审的好处,如何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与作用,还需要内审人员不断的努力。

(五)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知识不强

笔者从所接触的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处了解到,他们都是财会人员出身,只是临时从其它岗位上抽调组成,他们中没有人接受过系统的审计方面的专业培训,没有取得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人们能够想象这样的一支审计队伍,是很难将集团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的。所以,调整内部审计人员的构成,提高人员素质势在必行。

(六)审计方式落后

从实际参与审计过程来说,笔者进行的审计还是传统的手工审计,还没有运用计算机审计。随着企业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发展,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审计具有可操作性。

三、完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建议

针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特殊性及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现代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

(一)推行集团战略管理,合理确定母子公司的职能定位

所谓战略管理,是指企业集团根据整体战略确定各成员企业的使命,统一规划各成员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的战略管理是以企业集团的全局为对象,根据企业集团总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战略管理强调母子公司之间战略协同性、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以及整体利益发展的驱动效应,通过制定企业集团整体发展战略,优化协调各子公司的发展,而不是强调某一子公司的重要性。企业集团应根据自身特点与战略发展需要,确定企业集团总部和各子公司的职能定位,通过战略管理逐步培育集团的核心竞争力,消除“子强母弱”现象,发挥企业集团的规模经济效应。

(二)解放思想,重视内审

企业集团高层领导需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从国家审计的阴影中摆脱出来,从企业集团的内在需要角度出发,将内审作为企业集团风险防范、提高经营管理的手段,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人员也应该结合实际工作,从企业集团管理者的角度考虑、提出改进公司管理、完善风险控制的建议,使企业集团高层领导逐步意识到内部审计对于集团而言,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的,从而改变集团领导思想上的误区,使集团公司尤其是高层决策者充分认识到内审的功能与作用。只有内部审计的工作环境改善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起来才更加通畅,才能把内审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

(三)重设内部审计机构

目前,很多企业实施集团发展战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企业集团治理机制的日臻完善,国内很多企业集团都开始重新审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是否与其相适应,重新构架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合理确定其职能,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服务性。作为集团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的合理设置对于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优化以及企业集团职能的发挥有着重要的影响。笔者建议,大型企业集团可以将内审机构设置成三层:第一层次是在集团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有人认为审计委员会应设置在监事会之下,但笔者认为,内部审计的职能侧重于改善组织的管理而不只是停留在监督层次之上,因此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更有利于内审发挥其为最高管理者当局决策服务的职能,有利于贯彻执行集团的整体战略;第二层次是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置集团审计部,与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平行,这一层次的内审机构主要发挥其监督评价和服务咨询职能;第三层次是依据实际情况在各成员企业设置审计派出机构。三个层次的内审机构分别发挥其各自的职能,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运行体,共同服务于企业集团的战略协作,提高集团整体经济利益,充分发挥其规模效应。

(四)拓展审计领域

依据内审机构设置的不同层次,对企业集团实行全方位审计及提供服务咨询。专门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是直接参与集团最高管理层的决策,对集团董事会的有关行为进行评价,并为集团董事会作出有关决策服务。审计部负责对集团同级职能部门的审计监督;负责对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包括上市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负责对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行政一把手的离任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负责集团安排的必要的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负责为各成员企业提供有关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等;负责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岗位轮换等日常工作。审计派出机构负责各成员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审计与服务咨询。

(五)强化内审的服务咨询功能

目前,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主要负责监督、审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把“查错防弊”作为审计的主要职能。随着企业集团组织的纵深发展,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将工作重点在“查错防弊”的基础上增强为集团内部提供服务的力度,加强对内的服务咨询职能。特别是对成员企业开展服务咨询,可以为各成员企业日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为管理当局的重大问题决策提供依据,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另外,注重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在内部审计工作过程中,与被审计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相互之间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强彼此的沟通。适当的沟通有助于内审人员发现审计线索,找出问题的关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偏差,有助于审计人员进行正确分析,降低审计分险。沟通的最终目的是有利于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促进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的交流和协调。

(六)优化内审人员结构

笔者认为,要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改善审计人员结构是关键。企业集团在选配内审人员时,不能仅仅从财务人员中挑选,还应根据企业集团自身的特点配置计算机、法律、技术工程等专业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合理配置内部审计人员的结构比例。笔者参与的集团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较大,他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之合作共同完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这一点值得其他企业集团借鉴。另外,还可以聘请外部审计专家或者会计师事务所长期做集团的内审顾问,以有效地保证内审的质量。

(七)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要真正发挥内审职能,最重要的是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除要充实内部审计队伍外,还要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调整、培训,择优上岗,淘汰业务素质差的人员,鼓励他们参加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从而从根本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另外,还可以有计划地开展内审人员与社会审计人员的沟通、交流与学习,学习他人之经验,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八)提升审计手段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集团基本上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审计机构应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库和集团内部的网络资源,引入计算机审计,提升审计手段的现代化,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课题组.集团公司改革走向与实现途径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内部审计特点范文

如前所述,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分为全部外包和部分外包,这两种形式各有优缺点,高校不能全盘复制。如果实行全外包,意味着高校不保留内审部门,全部审计业务交外部审计人员实施,这不符合《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三条规定的“高校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规模较大的高校(年收入5亿元以上或教职工人数在3000人以上)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所以企业的全外包形式在高校行不通。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和企业有明显不同,节约审计成本是企业首先考虑的因素,但不是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首要动因,高校审计费在专项资金中都有保证。根本原因是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还比较少,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高校审计业务需要。因此,高校是以提高审计质量为首要目标来开展内部审计外部化的。综合上述两点分析,高校应根据自身审计业务特点选择合作内审模式下不同的合作形式,以达到审计服务和质量的最佳结合。

二、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的选择

通过上述分析,高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有别于企业,将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形式定位为合作内审模式下的三种合作形式,即补充、全部委托、部分委托,充分考虑了高校审计业务的特点,能够满足高校内部审计外部化的需要,可结合高校审计业务内容和特点选择。

(一)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首次在《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计审计》中提出,并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现已成为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其内容触及到教学、科研、财务、资产、采购等管理活动中,被审计对象为高校各管理层。为客观、准确地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要求内审人员熟悉学校业务流程,了解各被审单位审计业务特点及审计风险点,可以采取补充形式,即审计任务虽内外合作完成,但以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为主,外部审计人员起协助作用,审计风险由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承担。该方法有以下优势:1.责任风险的明确性。外部审计人员仅对审计项目定事项发表专业评价,其专业评价是否被采纳并在最终的审计结论中体现,由内部审计人员决定,避免了相互扯皮并对审计结论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审计质量。2.审计结果的实用性。内部审计人员了解高校的组织构架、部门的利益格局及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内部控制审计需要内审人员掌控全局;外部审计利用专业特长,就事论事对特定事项发表意见,两者配合能确保审计结果具有深度和实用性,能够得到管理层的认可。

(二)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分为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由于其专业性强,审计内容涉及到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基建工程不同专业领域,必须由专业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全面审计,采取的外部化形式是全部委托。与国内外企业的全外包形式相似,在保留内审机构的前提下,将审计业务全部委托给工程咨询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不参与到工程审计项目中,工程审计风险由工程咨询公司承担。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契约方式对审计质量进行把关。优势是能够发挥外审的专业特长,符合社会快速发展,专业化协作日趋精细下的跨行业、跨部门的合作精神。在实行全部委托模式下要注意以下两点:1.选择高品质的会计事务所是关键。要综合声誉、资质、注册会计师数量、实力、等级等因素全面考量,防止资质低、市场份额占有小的事务所以低价位中标。2.完善合同内容。内部审计部门是通过契约方式对基建工程审计质量进行把关的,合同是监督外部审计单位是否全面履行职责的载体。因此,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受托责任内容,至少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行为责任,即完成某项任务的责任;二是报告责任,即受托人按委托人利益行事,真实报告或不真实报告应承担的责任;三是某种规范,即受托责任履行中,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四是控制责任,即对受托责任关系中各方责任和权利的控制。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高校已发展成为产、学、研并行的巨大的经济活动主体,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高校自身发展需要,也是构建与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监督机制的需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采取部分委托形式,即审计小组由内外审计人员联合组成,涉及到内部控制评价的由内部审计人员完成,外部审计人员只对财务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意见。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对这种结合审计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和风险。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内部审计人员熟悉高校实际情况,了解高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审计流程及管理层关注的焦点问题;外部审计专业上具有优势,能够准确判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这样可以整合利用高校的内、外部资源,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在实行部分委托模式下要注意以下两点:1.配合的协调性。在实际工作中,内审人员与外审人员的协调有一定困难。外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往往就事论事,以完成合同内容为目标,而内部审计部门以服务学校管理层为出发点,由于审计目标的差异性,对审计结论往往存有偏差。2.审计结果的风险性。部分委托模式下,内外审计人员在一个项目中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同时承担相对应的审计风险。外部审计人员为规避审计风险,一般只在约定的范围内审计、发表意见,不会像内部审计人员那样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另外,外部审计人员不熟悉高校实际情况,审计结果缺乏深度和实用性,往往达不到管理层的认可,这些情况都可能造成审计结果的风险性。鉴于以上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在实行部分委托模式下要建立沟通机制,在与学校管理层、被审计单位、事务所交流中采取例会制、报告制等方式确保沟通信息开放和富有成效性;另外要完善合同,明确各自责任、义务和风险,确保外部化目标实现,降低审计外部化风险。

(四)财务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是高校传统审计项目,在高校审计中仍占主导地位。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学校及所属单位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各种专项资金审计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都属于财务收支审计范畴,应分别采取不同合作内审方式:一是以财务数据真实性、合法性为主的财务报表审计,如单位下属的食堂、校办产业等实行全部委托;二是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因涉及到高校部分核心业务,不宜外部化;三是专项资金审计,如科研经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经费等可实行部分委托,即对某一审计项目的审计,审计小组成员由内外审计人员担当,分别承担不同的审计风险。

三、结束语

内部审计特点范文

关键词:高校基建审计风险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大,高等院校基本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基本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高等院校基建审计的重要性也就日益突出。高等院校基建审计具有涉及金额大、专业性强、审计周期长等特点,这使得高校基建审计的审计质量较难保证,从而具有较高的审计风险。

一、高校基建审计风险的特点及表现形式

高校基建审计风险,是指高校内审部门在建设工程审计过程中的一种不确定状态,这种不确定状态会直接或间接导致审计质量的下降。

(一)高校基建审计风险的特点

1.审计风险的复杂性

高校基建审计由于存在多方委托关系,其产生的风险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既包括外部环境造成的风险,如政策因素、高校环境因素、被审单位因素、与审计活动有关的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施加的影响因素;也包括内部环境造成的风险,如审计人员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及内审部门的管理水平、抗干扰能力等。这些因素从不同角度对审计风险的发生产生影响,致使审计风险复杂化,增加了审计风险控制的难度。

2.审计风险的递延性

高校基建审计风险普遍存在于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或增加最终的审计风险。高校基建审计风险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整个周期,且具有递延性,即在基建审计过程中,不会因为对工程项目某一阶段进行审计,风险就只存在于这一阶段,而是前一阶段的审计结果直接递延至下个阶段,给后面的审计带来风险。

(二)高校基建审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1.内部审计部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审计风险

内审部门由于控制制度不健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导致监督失控、提供资料不全、信息不实、处理不当等情况形成的审计风险。由于人力和时间关系,工程审计人员无法做到对建设项目全方位的跟踪审计,造成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缺少有效监督和记录,造成信息的缺失和失真,就会导致报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加大审计风险。

2.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导致的风险

基建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高校内审部门现有的基建审计人员大多是由财会人员组成,只有少数院校配备了专业基建审计人员。这样的审计人员结构,受自身所学专业和工作经验的限制,缺乏基建工程专业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对所执行的国家或地方的基建定额标准难以深刻领会,对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和过程没有足够的工作经验,工作时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局限性。

3.道德风险

其他部门容易利用额外收益对审计人员的正常工作进行干预、限制,从而影响审计执业。如果内审人员不加以抵制反而主动迎合,或是被迫迎合,将使审计的稳定性、客观公正性受到干扰和影响。

4.审前风险

它包括前期工程监理、基建部门初审的风险,这种风险归属原则上是谁审谁负责。但是,如果内审部门不对初审部分进行复审,此类风险也会转移到内审人员身上。这种风险一般是可以控制的。

5.固有风险

固有风险是指建设单位即学校,对建设工程有关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有制度但未发挥其作用,或在高校基建实施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导致管理混乱、监督失控、提供资料不全、信息不实以及处理不当等情况形成的审计风险。

二、高校基建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高等院校基建审计工作金额大、项目多、任务重,是一项细致的工作,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分析和调研,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审计产生偏差,从而出现审计风险。因此,应该合理评估审计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来控制风险的发生,以提高基建审计质量。

(一)健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高等院校应该按照《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建工程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必须配备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和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专门基建审计人才。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规章制度,是防范风险的根本保证。高等院校必须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本单位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必要的基建审计规章制度。同时,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基础,重点在于落实。内部审计只有严格按照审计规章制度来规范地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和公正地进行,才能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才能使审计顺利地开展下去。

(三)全方位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审计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不断面对新法规、新知识、新技能的工作。这就要求高等院校内审人员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的素质,提高审计工作的责任心;第二,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使其熟练掌握基建审计的方法和技术;第三,适当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福利待遇,实行岗位淘汰制,以保证高素质人员能够留在内部审计岗位;第四,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责任制,区分岗位责任;第五,促进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化,大力推广内部注册审计师任职资格。

(四)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目前,基建审计大多是事后的静态审计,而全过程跟踪审计是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及事中审计的延伸与跨越,为基建工程的决算审计打好基础。只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才能准确地把握项目施工中从招投标到工程完工各个环节的各种信息,减少矛盾与纠纷,才能掌控实际情况,避免因不了解实际施工情况而形成的审计偏差,从而加快审计速度,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基建项目控制体制,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五)借助社会审计力量,提高审计效率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掌握一整套工程预决算技术,必须了解每种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方法和核算方法。这对于存在知识盲点与不足的内部审计部门来说可能较为困难,且难以实现,而社会审计机构却可以做到。因此,高校审计部门可以借助这样的社会审计力量,开展学校基建项目的委托审计。可以采取以自审为主、社会审计为辅的审计方式。这种方式既可以解决专业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和人员不足的问题,缓解大批工程积压待审的现状,又可以引入多方面的强大力量,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