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经管类;经济法;教材;选择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4-0126-02
一、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特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法学科的兴起和经济法理论的不断研究深入,各种经济法著述相继面世,其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即是《经济法》教材。在各种版本的《经济法》教材中,不乏极具代表性的著作,如刘文华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漆多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李昌麒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等,此类教材观点鲜明、学术性强,是经济法学类专业学生的必读书目。但随着专业化进程的推进,很多非法学学科尤其是财经类专业产生了对于经济法的强烈需求,由于很多财经规则和法律联系紧密,所以,培养“懂经济、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要求使得很多财经院校将《经济法》列为必修课程之一,并且《经济法》课程在其专业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为达到设置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的,一本好的《经济法》教材的选择至关重要,而一本好的《经济法》教材首先要适合财经类学生。经管类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法律基础薄弱。由于经管类专业学生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除了部分学生选修过一些法学课程外,其他学生有限的法律知识全部来自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暂且不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任课老师的法学素养,在短短几周的法律课上学生难以储备学习经济法所必需的法律基本概念和基本理念。比如说,合同法里关于意思自治的理念,民法里的行为主体行为能力的划分,行政法里的行政主体、行政责任等的掌握,而这些基本概念、基本理念会对经济法的学习产生致命的桎梏作用。
2.所需法律知识以实用性为主。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其所从事的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类的实务工作中去,而不是单纯为了进行法学的理论研究。所以即使经管类类专业开设法律课程,其目标也是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而非理论型法学人才。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特点是要注重学以致用,所学到的经济法中的法律知识要能和实际对应起来,同时具有一定的操作性。
3.所需法律知识繁多、涉及面广。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习的“经济法”和学术上理解的“经济法”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其本质实是和“经济”有关的法,也就是“大经济法”的概念。经管类专业学生除了要学习传统意义上的经济法的内容,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银行法、证券法等外,还要学习“大经济法”概念下的合同法、企业法、破产法、诉讼法、仲裁法等的内容,内容横跨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几大法部门。尽管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习的经济法的内容庞杂,但时间并不会相应增加,仍然是用一学期的时间学完《经济法》的课程。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应当符合上述学习特点并能够满足上述学习要求。
二、现有经管类《经济法》教材情况简述
鉴于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特点,一本好的《经济法》教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照目前市面上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各种版本的教材,其中不乏在体系、结构、编写方法上很有创新的代表性著作,如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术麟、董占军主编的《经济法》(第2版);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刘天善、张力主编的《经济法教程》(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赵威等编著的《经济法》(第3版)等,皆是此领域的优秀之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部分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并没有凸显风格鲜明、精练简洁、操作性强等应该具有的特点。总结下来,现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普遍存在的不足之处有以下几方面。
1.学术层次偏低。由于众所周知的一些原因,比如高校将编写教材当做职称晋升的指标,或是为了市场利润,现在学术界越来来越不将教材编写当做严肃的学术工作,有才华和学识的教授越来越不把编撰教材当一回事,急功近利的思想直接导致今天的很多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学术品位低下:很多教材之间内容上高度雷同,思想上互相抄袭,属于低水平的重复建设,缺乏创新,和国际上难以媲美。
2.学术不规范。教材同样是学术成果,而且相比于其他学术成果,编写教材需要更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因为教材是学科体系的科学概括和严格系统的知识表述[1],所以教材编写者只有深才能浅出、只有博才能返约。而当下学术界似乎已经形成了抄袭教材不算抄的学术怪圈,一本教材可以在数月内速成,很多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通篇也看不到注释和参考文献。
3.风格不统一。由于现在大都采取分工合作制的编写模式,各编写者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而如果组织工作不到位的话,会导致整本书的学术风格前后不统一,内容前后不一致:有的章节用语烦琐、有的章节用语简练;有的章节偏重于理论性,有的章节偏重于实用性;有的章节在全书中所占比重过大,有的章节在全书中所占比重过小或者根本缺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4.有学术偏见。有的虽然标注适用于经管类专业,但实际上和法学类专业所使用的《经济法》教材并无区别,教材中过多地涉及理论问题,并且带有明显的个人学术倾向和学术偏见。过于偏重学术性,且带有一定的学术偏见很难带给学生全面客观的学术视野,同时会给不具备法学基础理论功底的经管类专业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理论困扰。
5.通篇是《经济法》律法规条文的简单堆砌,没有理论的必要铺垫,也没有学术观点的必要说明。选择此类教材的老师会感觉无法拓展,选择此类教材的学生则会觉得枯燥无味。所以,对此类简练有余,理论不足的教材也不适应当下经管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学习要求。
这种学术上的不理性、不严谨导致市面上的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质量良莠不齐,很难达到适应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的要求。
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应当具备的特性分析
理论上讲,一本好的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至少应该具备以下特性。
1.专业性。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首先应该是由专业的法学教师向学生教授专业的法学知识的一门课程,在教材编撰中要体现出专业的知识载体的功能。只是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的专业性并不体现在学术思想和学术著述上,而是对整个经济法体系的高度提炼,对《经济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精神要有最精准的专业描述。
2.实务性。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应该体现出为解决经济事务、经济纠纷提供法律途径的特征,所以教材在编排时要尽力为这一思想服务。从教材的体系,到每一章、每一节内容的编排,都应该本着问题的重要程度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引导学生进行经济法的学习。一本好的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应该可以为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法律问题提供必要的法律思维和专业技巧。
3.一定的学术前瞻性。如果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仅仅是为专业性和实务性而设,那么学生仅限于用学到的知识解决现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未来生活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束手无策,所以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学术前瞻性,教会学生用现有知识去解决新问题,具有举一反三、类推适用的思维和能力。
四、胡智强等主编的《经济法》教材评析
基于以上因素的考虑,作为一名普通的、一线的经济法教学老师,在为经管类专业学生选择《经济法》教材时总是感觉不尽人意。后看到这本由胡智强、颜运秋主编,专为全国高等学校财经、管理类专业法学课程编撰的教材,整体观之,定位清楚、目标明确,值得推荐。
1.高质量的编写团队。笔者与编者中的大多数成员相熟,这本教材的编写团队是由多年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和一批在经济学科各个方向有专门研究的博士构成,他们都是活跃在法学教学和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其中既有学术底蕴深厚的专家,又有具有开阔学术视野、创新精神的中青年学者。他们治学态度严谨、谦和,既牢牢把握当前的学术走向,体现最新的学术前沿成果,又不虚妄骄纵,逞一家之言,避免在内容中加入个人学术专著的思想。
2.实践性的教学成果体现。现在很多教材的功利思想严重,为编教材而编教材,通篇所见为材料的堆砌,既没有课堂的实践检验,更没有课后的沉淀思索。而作为从事《经济法》一线教学的教师,笔者看到的这本《经济法》教材浓缩了编写团队的老师们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的心血,从结构的编排到内容的阐述上,都是极富实践性的教学成果的体现。最优的编排只能是从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最优模式。所以,这是一本非常适合老师上课、学生学习用的教材。
3.行文流畅、风格统一。由于一本教材大都由数人合力编著,每个人在写作上的风格也会也较大的差异,反映到教材上就会出现前后风格不统一的现象,破坏教材的整体性。这本教材虽然也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但本教材的编写组并非临时拼凑而成,而是在学术交流和教学工作中基于信任关系而形成的工作团队,在编写的过程中各位编写者精诚团结、互相帮助,体现了可贵的团队协助精神,最后统编者的付出更是为整本教材风格的统一奠定了基础。所以整体阅读下来,此本教材在风格的把握上比较统一,不会给人以突兀感。
4.体例、结构合理。既然是针对全国高等学校财经、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所编著的法学教程,也即这本书的受众为非法学类专业学生,那么在专业定位和能力要求上务必与法学类学生有所区别。这本教材本着“必需、够用”的原则,做到了适应财经类和管理类专业特色和课程层次多样化需要的最佳经济法体系结构。在“必需”原则上,这本上涵盖了非法学类专业学习《经济法》课程所必备的法律基础知识,如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对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的阐述,扫清了学生理论学习上的障碍。就“够用”原则而言,既最大限度地把基础理论知识阐述透彻,又不做过多赘言,整洁而又透彻。
5.学术规范。这本教材在学术上体现出规范化、科学化的特征,具体表现在所有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文都是最新的发展状态,不引用已被改、被废的法律法规条文;所有借鉴和引用的他人成果都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有所体现,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所有注释的体例都按照标准进行修改。
6.适用性。“适用性”是指适用于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当然就其他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这也是一本好教材。因为就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单纯地掌握法学知识进行理论研究并不是学习《经济法》的初衷,学习《经济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用所学法律知识去处理经济领域内的相关法律问题。而这本教材符合经管类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也符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要求,既具有鲜明的理论观点和充分的学术思想,又与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接受能力相适应,取材适当、深浅有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参考文献:
[1]万俊人.推进学科和教材体系建设[J].人民日报,2012,(6).
[2]胡智强,颜运秋.经济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科学理论简单
简单性是科学理论的一个突出特色,作为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简单性原理贯穿在科学的整个历史中。卡西尔开宗明义:“科学开端于对简单性的追求。简单标志真理似乎是它的基本意愿之一。”在前科学时代,就有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奥卡姆的剃刀——“如无必要,毋增实体”。此后,牛顿的节约原理、莫佩尔蒂的最小作用原理、马赫的思维经济原理、彭加勒的力戒特设假设、爱因斯坦的逻辑简单性原则、惠勒的质朴性思想,就是绵绵不绝的简单性思想潮流中的有代表性的浪花。在19和20世纪之交,简单性观念在科学中相当流行,乃至成为一种智力时尚,这种遗风一直绵延至今。数学家外尔这样说过:
在自然定律中,正如我后来将要更精确地确立的,简单性是本质的。如果我们不添加在数学上受简单的定律支配的陈述,那么自然受严格定律支配的断言就缺乏一切内容。这件事类似于化学中的倍比定律:除非我们添加组合以相对原子量的小整数倍数发生,否则它就丧失了一切内容。莱布尼兹在他的《论方法》中已经指出,当容许任意的复杂性时,定律的概念就变成空洞的。因此,简单性在自然科学中变成工作原则。
叫人匪夷所思的是,科学中的简单性本身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它到底意指什么,它的内涵都有那些东西,也许在运用和鉴赏它的个人的心中也不是十分清楚的。下面,我们将集中诸家诸派之洞见和智睿,尽可能地厘清简单性的内涵。
简单性的一种比较简洁、比较直观的涵义是,理论中包含的假设、概念、关系、实体、属性等在数目比较少。例如,赫兹所谓的简单性意指,在同样适当和独特的两个理论中,“包含较少数目的多余的或空洞的关系那一个图像更简单”。彭加勒和爱因斯坦对简单性的理解大体上亦是如此;他们的高明之处在于,要求作为理论的逻辑前提的假设是基本的、普遍的,并且在数量上尽可能地少。当今有人认为,O-R简单性(奥卡姆剃刀简单性)比若干其他类型的简单性较少规定性,而且较多地与我们的许多直觉协调。也就是说,给定两个与事实一致的可能的假设或理论,当一个假设或理论比另一个有较少的原理、定律、属性或实体时,则说它是较为O-R简单性的。
不少学者对简单性的特征和标识罗列得比较详尽,使我们能够领略简单性内涵的多义性和丰富性。N.麦克斯韦认为,简单性显然意指定律或理论的形式的简单性——理论的函数、方程简单的程度。但是,它也意指这样一些东西的程度:理论是非特设的,或说明的,或雅致的,或统一的,或在概念上融贯,或具有爱因斯坦所谓的内在的完美,或在另外语境中的美,或可理解性,或明白易懂。他特别提及目标取向的经验论(aim-orientedempiricism)对简单性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物理学中的基本理论Tn是被接受必须满足的非经验要求的更强的统一理论。因此,关键的概念是统一——基本动力理论的全体内容的统一。给出两个竞争的总括理论Tn和Tn+1,Tn+1比Tn简单,当且仅当Tn+1比Tn更好地作为物理主义的例子,即Tn比Tn+1更不统一。麦卡里斯特同样也强调这一点:
简单性概念与统一能力的概念密切相关:科学理论可以在这样的程度上称为简单的,即它们确定了原先认为不同现象之间的统一。
他还说:“科学家希望理论显示出的简单性的最简要的可能说明,必定固定在两个参量的值上:他希望在理论中看到简单性的形式,以及理论应该显示出那种简单性的形式的程度。这两个参量是相互独立的。”拉德纳(R.Rudner)则把理论描述的简单性分为:从一个理论使用概念的特点如概念的个数来判断的客观记法的简单性;依概念的优雅、我们对其熟悉的程度、操作的有效性、方便和其他美学特征来判断的主观记法的简单性;人们主要讨论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的简单性,后者是人们对理论逻辑结构是否简单的主观评价。记法简单性是因人为的记法不同而造成的表面的简单,逻辑简单性是理论由其内容决定的较深层结构的实质的简单。再则,古德曼从计算谓词的复杂性值,凯梅尼从陈述或陈述的逻辑测度出发,探讨了理论的简单性问题。
还有一些学者对简单性的指标列举得相当具体。雷舍尔表示,当各个理论的其他情况等同时,对简单性的偏爱是建造科学理论的普遍实践。例如,一维的描述模式优于多维的描述模式,定量的特征描绘优于定性的特征描绘,较低阶多项式优于较高阶多项式,线性微分方程优于非线性微分方程。总之,x比y简单,如果它们相互之间处于如此这般的描述种类的关系中。撒加德(P.Thagard)提出衡量理论T的简单性的定量量度:T的简单性=1-(T的共存假设数/被T说明的事实数)。两个例外是,理论的共存假设(cohypotheses)数目比它说明的事实多(在这种情况下该理论的简单性规定为零),理论未说明任何事实(该理论的简单性未确定)。他把共存假设定义为要完成对该理论的说明必须联合到T中的辅助假设。从这个公式得到的简单性的度量能够给已有的理论排序——排序是客观的——而不依赖于科学家的审美情趣。还有人概括了科学中的简单问题或一种理论所确定的简单现象的七个特征。
为了对简单性的内涵有进一步的了解,我们不妨涉及一下简单性的分类。邦格把简单性分为四种:句法的(syntactical)、语义的(semantical)、认识论的和实用的简单性。他进而又把实用的简单性细分为算法的(algorithmic)、记法的(notational)、心理的、实验的和技术的简单性。句法的简单性把我们带入语法领域而非韵律领域,即考虑形式的而非内涵的要素。邦格本人称此为形式简单性。在科学中,线性定律在句法上比非线性定律简单。语义的简单性实际上是理论的能力,即预设的经济,因为比较普遍的命题自然地经济,它把线性的几个无明显联系的陈述浓缩为同一线性的一个陈述。然而,最终的能力寓居于这样概括正常承担的说明和预言的范围之广度。于是,狭义相对论在语义上比电磁理论简单。很清楚,我们在这里处理的不是形式的要素而是内涵的要素。认识论的简单性并非总是可以达到的或称心如意的,因为它有时导致肤浅。事实上,物理学家常常选择在认识论上是复杂的(和在经验上达不到的)术语,像弯曲时空,因为它们具有语义的简单性。认识论的简单性把现象还原为违反我们通常理解的概念和理论,同时它向我们提供知识的更确定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认识论的简单性向我们提供比较简单的答案,以回答我们对科学的终极题材的疑问。实用主义简单性的算法方面可以等价于理论的雅致的一个方面,因为算法的简单性或计算的容易属于理论的风格。在这里,我们有形式的要素,该要素未谈到理论的较大意义。记法的简单性同样是这样,它往往有助于理论的雅致或(形式的)简明。它不是具有基本重要性的要素。实用主义的简单性的心理方面是最难对付的,也是最主观的要素。心理的简单性或同化(assimilation)的容易已经在18世纪就被克鲁萨(Crousaz)避开,他相信在某些场合,我们的情绪变活跃,以致能享受不同的观念或命题的阐明的乐趣,从而引起审美的愉悦。我们能够把心理的简单性的特定要素这样描绘:它不需要增加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但至少符合我们对(假设或定律或)理论的正确性的直观感觉。它也包括与理论的适意与和谐地生存的能力;因为在这个要素中,主观的东西如此突出地显露出来,以致它实际上近似地落入内涵的要素之内。至于实用主义简单性的实验和技术方面,望文即可生义。邦格还认为,不存在总括的简单性,因为意识几个方面根本不能相互共存,也不能与科学的某些必要因素共存。麦卡里斯特的分类比较简明,他以物理学为例,认为科学理论的简单性有四种形式:
一是像狄拉克希望的,由于赋予系数和指数以简单性而表现出数字方面的简单性;二是像信奉牛顿学说的物理学家希望的,由于广大范围的现象引用同样的解释性定律而表现出解释方面的简单性;三是像马赫期望的,由于只要求数目很少的不同物质实体而表现出本体论上的简单性;四是像爱因斯坦期望的,由于只以数目很少的独立公设为据而表现出逻辑上的简单性。
由以上关于简单性的内涵和分类的考察,我们对简单性的面目已经大致有所了解。但是,要严格界定其中每一个的确切含义,要断定它们的主次和整体结构,依然是比较困难的。况且,关于简单性还存在诸多有待进一步思考和澄清的问题,从而大大增加了处理的难度。鉴于这种状况,我们不可能充分和准确地肯定简单性是什么,但是却能够以否定语句说出简单性不是什么。其一是,简单性不是形式简单得容易记忆和书写。广义相对论描述引力场要用10个位置和时间函数,而万有引力理论仅用一个;爱因斯坦的场方程比牛顿的反平方定律繁杂得多,难以记住和写出。但是,前者还是比后者简单。这是因为,在牛顿理论中,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即有两类质量;可是在爱因斯坦理论中,二者的区分从未出现,即质量的概念是统一的,这实际上也包含在该理论的两个公设即广义相对性原理和等效原理中。也就是说,广义相对论具有逻辑简单性。其二是,简单性不是内容简单得容易理解和学习。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确实比牛顿理论难以把握。狭义相对论在1905年发表后,遭到许多物理学家的反对,人们对离奇的时间和空间概念感到莫名其妙,甚至掀起了一场“保卫以太”的运动,直至1911年该理论才越出德语国家的国界。广义相对论在问世后,情况更为糟糕,据说当时全世界只有三个人懂得它(除了两位作者之外,连验证光线弯曲的爱丁顿也不知道第三个人是谁);著名的物理学家劳厄承认,他直到1950年前后才真正掌握了广义相对论。由此可见,科学理论的简单性并非日常意义上的简单性。
在讨论科学理论的简单性时,人们往往把把简单性和经济性等同,或作为类似的东西相提并论。雷舍尔就持有这种观点:“简单性偏爱经济原理。”在他看来,经济和简单性的观念是归纳推理的指导原则。其程序是理性的基本规则的程序:“用与供你支配的信息之恰当使用相容的最简单、最经济的方式,解决你的认知问题。”我们对简单性的爱好容易立足于经济的根据加以辩护。他甚至用纯粹的经济学术语说:“我们并不是为简单性——因为事物的美学——而追求简单性,而是因为作为解决问题的战略,这是而符合成本-效益的。”他的结论是:
我们偏爱均一性、类似、简单性等等,因为这减轻了认知努力的负担。我们避免了无论何时都困难的不需要的复杂,因为这是努力的经济进程。归纳的辩护恰恰在这里,因为就其真正的本性而言,归纳向我们提供了完成必不可少的认知任务的满意手段。
其实,思维经济原理(简称思维经济、经济原理等)的滥觞是马赫,马赫的这一原理可以理解为简单性思想的体现。马赫认为,“科学可以被视为最大值或最小值问题”。他反问道:“用尽可能少的工作,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以尽可能少的思维,获得尽可能多的永恒真理部分,难道不是科学的任务吗?”他还说:“可以把科学看成一个极小值问题,这就是花费尽可能少的思维,对事实做出尽可能完善的描述。”马赫思维经济原理的内涵包括思维的经济、精力的经济、功和时间的经济、方法论的经济、作为数学简单性的经济、作为缩略的经济、作为抽象的经济、作为抽象的经济、作为不完备的经济的逻辑、本体论的经济、自然界中没有经济、语言的经济。思维经济原理的功能可以概括为:思维经济是科学的目的、方法论的原则、评价科学理论的标准、反形而上学的武器、关于知识(认识)的生物经济学。马赫的思维经济原理涵盖广泛、内容丰富、意蕴深远、真谛微妙,在某种意义上超越了简单性的内蕴。就连马赫本人也强调:“思维的经济、和谐和有组织被认为是生物学的需要,这种需要远远超过了对逻辑连贯性的要求。”
批判学派的其他代表人物推崇马赫的思维经济原理,并在某种意义上把它视为简单性。彭加勒说:“著名的维也纳哲学家马赫曾经说过,科学的作用在于产生思维经济,正像机器产生劳力经济一样。这是十分正确的。”“这种思维之经济,劳力之经济是科学的永恒趋势,同时也是美的源泉和实际利益的源泉”,“应该是我们对准的目标”。这是因为,
每一个命题都可以用无限的方式概括。在所有可能的概括中,我们必须选择,我们只能选择最简单的。因此,我们被诱使如此行动,仿佛简单的定律——其他事情都相同——比复杂的定律更概然一样。
迪昂指出:“有助于构成理论的抽象和概括的双重工作导致双倍的思维经济;当它用定律代替众多事实时是经济的;当它用少数假设群代替庞大的定律集合时再次是经济的。”
简单性不仅与思维经济有重合之处,而且简单性与科学美也往往被等量齐观。爱因斯坦这位科学的艺术家在构造理论时,倾心追求简单性和美——在他的心目中,美在本质上终究的简单性。米勒在谈到这一点时写道:对于爱因斯坦来说,就像当年的哥白尼和伽利略一样,美学就是数据。他对美学十分敏感,以致他把与美学冲突的东在心底。1905年,他对当时关于电磁感应的不同解释变得实在“难以容忍”,“被迫”提出了一个推广了的相对性原理。1907年,他选择了一个统一的质量定义,而不是牛顿运动理论里假设的两个定义。对于爱因斯坦而言,极简主义是一条美学原则——一条公理。自然界不是冗余重复的;因此我们要揭示自然法则就得消除冗余重复。解释中的冗余重复掩蔽了相对性原理,而质量概念中的冗余重复模糊了重力和加速度之间的等效。美学和自然的基本法则之间有一种联系。许多哲学家对简单性也是这样理解的。石里克表明:“简单性是这样一个概念:在它表示的选择性质上,部分地是实用的,部分地是美学的。”他还说,即使我们不能解释简单性的真正意思是什么,但是当科学家成功地用一个非常简单的公式来描述一系列观察时,他立即确信,他已经发现了一条定律。麦卡里斯特甚至断定:“简单性形式是一类审美性质。特定的简单性形式,例如本体论的节省,是理论可能显示出的审美性质。”
对简单性与经济性、科学美之间的关系的了解,毕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简单性的认识。但是,这三个本身并不十分明晰的概念纠缠在一起,更增加了我们准确把握它们的困难。尽管如此,科学家在实践中还是能够比较顺利地利用简单性(以及经济性和科学美)作为他们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原理,充分发挥简单性原理的功能。外尔一言以蔽之:“简单性问题对于自然科学的认识是重要的。”若格则具体地揭示出简单性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功能:
简单性原则表现了科学知识的系统性,简化形式的多样性乃是认识活动的必要条件。在科学理论中,各种不同的简化类型的存在,体现了通过比较求简化的要求;这种要求在寻找数学公式时,在表述科学理论的基本内容时,起着启发性的作用。简单性运转经历过一定的进化:起初对科学理论简单性的分析抱着朴素实在论的态度(用自然的简单性来论证简单性理论的作用);现在则把简单性理解为一条有启发作用的方法论原则,简单性表现为要求用实验来论证科学知识中的理论原理。现在,简单性原则最普及地出现在数学简单性这个概念之中。
尼采这位哲学怪杰甚至把简单性视为思想家的“本能”:“他是思想家,这意味着:他善于简单地——比事物本身还要简单——对待事物。”
可见,简单性成为科学理论的禀性,显然与科学家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原则、作为科学的追求目标密切相关。这种禀性和追求实际上是一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的关系——为了达到科学理论的简单性则必须追求简单性,追求简单性的结果即可达到科学理论的简单性。现在我们要问:这样的简单性原理的功能究竟有那些呢?
首先,它是评价科学理论的标准之一。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上,一些学者相信,理论主张的简单性是理论未来经验成功的征候,因此应该把简单性的考虑看做是理论选择的经验标准。另一些作者坚持,理论的简单性与它的经验完成不相关——这自明地为真。其中有人认为,由于简单性是与观察者有关的特性,不同的观察者将在不同的程度上发现它存在于理论之中。也有人认为,理论的简单性是它的审美特性,因此科学家求助于简单性的考虑相当于诉诸审美标准。也就是说,关于简单性标准流行三种观点:作为理论的经验适宜性的征兆,作为与观察者有关的理论评价的标准,作为审美标准。依我之见,
严格地讲,简单性标准不是经验的或实证的标准——尽管它可能显示出在经验上成功的征兆以及似律性或规律性的迹象——也不是逻辑的或传统理性的标准。它是科学共同体共有的理智价值标准或价值理性标准之一,可以视其为一种美学标准,因而是评价科学理论的辅助标准——它无法断然地和惟一地决定理论的是非正误,却可以估量理论的长短优劣。
其次,它是启迪科学发现或科学发明的源泉。在科学发现或发明的关键性时刻,对简单性或科学美的鉴赏和感悟,往往能使科学家突破平素难以逾越的壁垒,进入柳暗花明的胜景之中。从哥白尼、开普勒到彭加勒、爱因斯坦以及其后的科学大家,对这一点无不有浃髓沦肤的感触。爱因斯坦就是在追求科学理论的逻辑简单性的激励和伴随下,一步步走向狭义相对论,并一鼓作气攀登到广义相对论的颠峰的。施雷德-弗雷谢特使用了三个论据证明,“O-R简单性”没有为接受或拒斥科学理论提供认识论的基础,但是能够用它产生假设和理论。它的作用与其说对辩护的上下文,还不如说对发现的上下文更合适——O-R简单性能够给予我们以良好的基础,朝着科学进步的方向急剧前进,它是发现的逻辑的良好运载工具。
最后,它使科学理论更接近实在。科学的理论体系并不是各种大小、各种深浅的理论的杂乱堆积,而是有等级秩序的。具有更大简单性、特别是具有更大逻辑简单性的理论,则处于更高的水平。这样的理论具有更大的统一性,更多的经验涵盖性,更强的理性说明能力,在形式上也显得更雅致、更优美。一言以蔽之,这样的理论更接近实在。诚如爱因斯坦所说,逻辑前提愈简单的理论虽然愈远离感觉经验,但是却能更深刻地揭橥实在。若格也指出:“简单性意味着理论能够解释一系列现象,因而可以把它比作已经解释清楚了的东西。相应地,复杂就意味着在简化世界图景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
关于简单性,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必须涉及,这就是简单性与真——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美与真——的关系问题。在这里,我们暂且在下述意义理解真或真理:理论与经验事实在某种程度符合或对应,理论没有逻辑矛盾而且是合理性的。当然,有人否认简单性与真有关联。例如雷舍尔认为:
我们把简单性、融贯性等当作较好理论的有效的因素和对其的巨大优先和偏爱,这不是因为我们获悉,较简单的理论是较真的或更可能真的理论,而宁可说因为我们通过经验获悉,这种实践对探究行为来说是充分的(合乎成本-效益的)。
他还说:“简单性不是真理不可避免的标志(简单是真的印记),而仅仅是探究的方法论工具——程序的指导标杆。当某种简单的东西像某种比较复杂的、可供选择的对象一样完成了手头的任务时,采纳后者就是愚蠢的。”“我们在探究中选择简单性(一般而言系统性),不是因为它是真理的指示,而是因为在比较有效地实现探究目标方面,它在目的论上是符合成本-效益的。”考尔丁也坚持,简单性与真理不同,它甚至不是真理或精确性的检验。例如,爱因斯坦的行星轨道公式比牛顿的更精确并且更复杂。科学中的简单性观点可以远离正道。简单性在科学系统中是优点的理由,是因为它方便核验理论和设计新实验去检验它。它在把握一个已知理论上是有用的,但是它不是判断两种不同理论精确性的直接工具。
然而,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具有简单性的科学理论有可能为真,但是并不能保证它必定为真;也就是说,简单性充其量只是科学理论为真的某种若隐若现的征兆。赖兴巴赫对此的看法是:“在归纳简单性的案例中,决定我们选择的不是经济。……我们做出假定:最简单的理论提供最好的预言。这个假定不能用方便来辩护:它具有真的特征,要求在概率论和归纳之内辩护。”麦卡里斯特则从目标分析和归纳投射为之辩护:
简单性的程度标准或形式标准应该被看做是理论的经验适宜性的征兆。有两条路线能用来辩护,特定标准可以促进具有高程度的经验适宜性的理论的选择。一条路线是目标分析:经验适宜性概念的逻辑阐明能够揭示,理论的某些性质能够有助于它们具有高度的经验适宜性。第二条路线是归纳投射:一旦我们拥有挑选好理论的标准,我们就能够归纳地识别其他特性,这些特性的存在与理论是好的相关。
爱因斯坦就是一位善于“到数学的简单性中去寻求真理的惟一可靠源泉”的大科学家。对于简单性预兆真理,他有一段原则性的经典论述:“逻辑上简单的东西不一定都在经验到的实在中体现出来,但是,根据一个建立在一些具有最大简单性前提之上的概念体系,能够‘理解’所有感觉经验的总和。”他进而提出一个原则性的命题:“逻辑上简单的东西,当然并非必须是物理上为真的东西;但是,物理上为真的东西是逻辑上简单的东西,即是说,它在基础上具有统一性。”
其实,要真正理解简单性与真的关系,必须回答这样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否存在本体论的简单性?换句话说,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自然界是否是简单的?若回答“是”,则具有简单性的理论为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若回答“否”或“不确定”,这就是一个需要仔细思考和认真讨论的问题。
科学家牛顿和菲涅耳对此做出肯定的回答。牛顿在他的伟大著作《原理》中开门见山地写道:“自然不做徒劳的事,解释多了白费口舌,言简意赅才见真谛;因为自然喜欢简单性,不会响应于多余原因的侈谈。”菲涅耳也认为:“自然并未因分析的困难而烦劳,它仅仅避免手段的复杂性。它似乎已经决意以少做多:物理科学的完美不断地以新的证据支持的正是这个原理。”
第二种回答的人也许要多一些:自然在本体论上不是简单的,简单性是我们的心理的需要和科学的需要。简单性思想的滥觞奥卡姆的威廉反对把简单性思想置于自然界中的倾向,他认为,坚持自然界总是遵循最简单途径这一点,就是限制上帝的力量。上帝很可能选择用最复杂的道路来达到这些结果。由于这个理由,奥卡姆把简单性的重点从自然过程转移到所提出的关于自然过程的理论上。他利用简单性作为形成概念和建立理论的标准。他认为,应该淘汰多余的概念,并建议在说明某类现象的两个理论中应该选择更简单的(后来的作者常常称这个方法论原理为“奥卡姆剃刀”)。雷舍尔自问自答:有任何理由认为比较简单的理论具有实际为真的更好的指望吗?很清楚,在这里存在着困难。自然显示出简单性的爱好吗?确实没有。我们不能说,仅仅在某种一般原则的基础上,这个世界——实在世界本身——必然地必须是简单的世界。也不存在如此做的任何需要。巴什拉直截了当地断定:自然界没有简单的事物,只有被简化的事物。
当今的学者也持有与奥卡姆的威廉大致相同的观点:简单的不是自然界而是科学理论,简单性作为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原理是行之有效的。考尔丁表示,简单性是一个有名的误导概念:仿佛我们能够先验地确定,自然的行为必须是简单的,最简单的定律必然是真的定律。事实上,我们没有这样一种观点的理性基础,似乎很可能,像科学中显示出来的简单性,是由于科学家自然地把他们的注意力首先转向相对简单的对象。雷舍尔这样写道:偏爱简单性是否合法?或者,有什么健全的理由认为自然倾向于简单性吗?人们对此的意见是不一致的。但是,当人们从方法论的观点而不是从真实存在的观点趋近该问题时,它就变得不怎么成问题了。我们确实应该容许对问题的最简单的可行的解决占优势——无论如何可以暂时占优势——直到它明显地站不住脚、复杂被迫强加于我们之时。在简单的解决能够容纳资料的情况下,没有充足的理由转向其他地方。在各种其他方面同样完好的的事物中进行选择时,我们应该选择最简单的——这是理性程序的基本原则。不管自然可能还是不可能喜爱简单性,作为一种合理性的程序,我们肯定应该这样做。他进而表明单性偏爱基于严格地方法取向的实践考虑:对于在我们的意图的与境中,使用简单的假设最方便、最有利。因此,不存在求助于自然简单性的实质性的(或在描述上构成的)公设。求助于手段经济的规则性的(或实践的)方案足矣。因为归纳系统化的参量——简单性、均一性、规则性、常规性、融贯性等等——都表示认知经济的实践原则。在我们努力实现探究目标的过程中,它们避免复杂的、不节省劳动的设计。简单性偏爱的基本原则是径直的。它在于一个词——经济。
彭加勒这位超级哲人科学家对“自然界是否简单”持审慎态度:他对这个问题似乎没有直接做出断然的回答(不承自然界本身简单但又有部分保留),而是强调对简单性的偏爱和追求是人的心智需要和科学需要。在他看来:“半个世纪之前,人们坦白地表明了这一信仰,并且宣布自然界喜欢简单性;从此以后,自然界十分经常地指责我们说谎。今天,我们不再承认这种意向,我们仅仅保留必不可少的那么多的意向,以使科学不致变得不可能。因此,在相对少量的、表现出某些偏差的实验的基础上形成普遍的、简单的和精确的定律时,我们只不过是服从了一种需要,人的心智不能使自己摆脱这种需要。”他明确指出:如果我们的研究方法变得越来越透彻,我们便会在复杂的东西之下发现简单的东西,然后在简单的东西之下发现复杂的东西,接着再在复杂的东西之下发现简单的东西,如此循环不已,我们不能预见最后的期限是什么。然而,“我们必须停止在某个地方,要使科学是可能的,当我们找到简单性时,我们就必须停下来。这是惟一的基础,我们能够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我们的概括的大厦。”在此处,彭加勒提出了一个必须研究的问题:这种简单性仅仅是表观的,该基础将足够牢固吗?他对该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好像并没有完全诉诸本体论的自然简单性为之辩护。
综上所述,也许可以说:我们就科学理论的简单性大体可以做出判断,因为它或多或少具有某种客观性和价值理性,是能够进行理智评价的;相反地,自然或自然秩序的简单性也许是一个主观的问题,因为我们没有实证的和理性的方法证明这个形而上学论题,它至多只能算做一个准科学预设。尚须注意的是,我们没有必要在科学中把简单性和复杂性对立起来。实际上,这二者在科学发展中是交替出现或交织在一起的——科学的发展呈现出分化和整体化、简单性和复杂性对立统一过程。只是在科学的结果中,我们应该在其他条件等同时尽可能选择简单的理论,否则就是不可理喻的了。还有一点也务必引起注意:
要把手段的经济与成果的经济区分开来,即把方法论的经济与实质内容的经济区分开来。简单的工具或方法在合适地应用时创造复杂的结果。简单的认知方法诸如“试错法”,最终能够产生对困难问题的复杂答案。反过来,简单的结果有时是用复杂的方式产生的。探究或解决问题的复杂方法可以产生容易的和不复杂的问题解。在科学探究中,我们对简单性的信奉归根结底并未妨碍我们发现无论多么复杂的东西实际存在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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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个特征是:(1)简单现象必须是在自然界可实现的现象。(2)简单问题必须是能够用简单方法回答的问题,也就是说简单回答的实际计算必须能够用一个容易而实际可行的方法来完成。(3)简单现象的实验认识必须是容易实现的。(4)容易的问题必须是在科学实践中常常发生的那些问题。(5)容易的问题应该是对其他科学领域的研究者也是有兴趣的那些问题。(6)容易的问题应该是那些对科学以外的东西有意义的问题。(7)简单问题的界限应该是实现能限定的,这是一条特别重要的标准,甚至需要在该理论的实验检验之前就要实现。复杂问题的性质有两项标准:(1)理论中的复杂问题至少在原则上是能够解决的,或者至少在原则上理论能够提出回答困难问题的一种方法,否则这种问题就不能被看做是完全的。(2)或许通过大型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复杂问题应该在实际应用中有一个过得去的精确度的回答。参见莫拉夫希克:科学中的简单问题和复杂问题,岳效竹译,北京:《科学与哲学》,1982年第6期,第160~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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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麦克斯韦举出了“简单性是什么”问题的不同方面。(1)术语问题。理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似乎依赖于理论是如何被阐明的、阐明它使用的术语或概念。但是,这样的依赖术语的简单性概念在科学中如何能够扮演有意义的方法论或认识论的角色呢?什么决定“正确的”术语呢?——借助这样的术语理论必须如此阐述,以便它们的简单性可以被称赞。如何能够存在像“正确的”术语这样的事?如果不存在,理论的简单性整个概念崩溃了吗?一方面,理论的简单性或复杂性看来必须依赖于阐明它所使用的术语,但是另一方面,这看来不能是简单性是否作为真理的指示是否有意义的案例。(2)简单性的程度问题。理论如何按它们的简单性程度整理?(3)变化的简单性概念问题。简单性随时代的不同而变化。(4)简单性的多面本性问题。“简单的”是一个普通词语,科学哲学家倾向于把它用于整个家族概念,而科学家求助它估价理论的非经验的优点。可接受的简单性理论应当恰恰选出一个概念作为基本的,但是同时要公平对待在评价物理学理论时其他概念所起的作用。(5)意义不明确问题。一个理论在明显的方面比另一个复杂,但是同时在更为重要的意义上却更简单,这从牛顿和爱因斯坦的引力理论的比较可以看出。合适的简单性理论必须解决这种令人困惑的事态。(6)公正对待物理学家的直觉问题。物理学家就理论的简单性判断绝不是一致的,但是存在显著的一致水平。可接受的简单性理论必须公正地对待这样的一致的直觉。(7)物理学家的直觉的改善问题。可接受的简单性理论应该在物理学家的直觉方面能够有所改善。参见N.Maxwell,TheComprehensibilityoftheUniverse,ANewConceptionofScience,OxfordClarendenPress,1998,pp.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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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尼讲过一段值得深思的话:当然,把简单性看做理性的一个标记,并把任何理论称颂为简单性的胜利,这是合法的。但是,伟大的理论却罕有通常意义上的那种简单,量子力学和相对论都十分难以理解。只用几分钟就可以记住从相对论推导出来的事实,但是数年的学习时间却未必足以掌握这些理论,并在相关的环境中理解这些事实。赫尔曼•外尔一语道出了其中的秘密:“所要求的简单性不一定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们却一定要让大自然培养我们认识真实的内在简单性。”换言之,只有在“简单性”被用于惟有科学家才理解的那种特定意义上时,科学中的简单性才能变成与理性的意义相等。参见波兰尼:《个人知识——迈向后批判哲学》,许泽民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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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兰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经济和简单性是在科学说明中经常起作用的两个审美因素。在其他境况相同时,比较简单或比较经济的理论必须受到偏爱。可是,经济和简单性也是困难的概念。什么算作是比较经济的理论决不是清楚的,不仅仅因为人们不能在理论的构成要素上达到一致(也就是说,在什么构成理论内的假设上不能达到一致),还因为这些概念本身是供人竞购的或待价而沽的。而且,也难以完成理论的经济和简单性的审美概念。经济和简单性确实是比纯粹的本体论的和假设的微弱性更多的东西。换句话说,当我们谈到理论的“经济”或“简单性”时,我们可能正在提及比笨手笨脚地挥舞奥卡姆剃刀更多的东西。参见J.Duran,TheAestheticsofTheoryTesting:EconomyandSimplicity;N.Reschered.,AestheticFactorsinNaturalScience,Lanham,NewYork,London:UniversityPressofAmerican,1990,pp.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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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还说:“知识深奥者致力于明晰;当众故作深奥者致力于晦涩,因为众人以为凡见不到底的东西皆高深莫测,极不情愿涉水。”参见尼采:《快乐的科学》,黄明嘉译,桂林:漓江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181、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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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里克认为,简单性概念要提供一种事件的似律性或规律性的程度的量度。费格尔说出了同样的看法:“用简单性概念来定义似律性或规律性的程度的程度”。波普尔在把简单性概念等同于可证伪度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说:“假如知识是我们的目的,简单的陈述就比不那么简单的陈述得到更高的评价,因为它们告诉我们更多的东西;因为它们的经验内容更多,因为它们更可检验。”参见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查汝强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版,第109、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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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hrader-Frechette,ThreeArgumentsAgainstSimplicity;N.Reschered.,AestheticFactorsinNaturalScience,Lanham,NewYork,London:UniversityPressofAmerican,1990,pp.11~26.这位作者是这样论证他的观点的:(1)如果科学家使用O-R简单性作为接受或拒斥假设或理论的基础,那么假的或反直觉的结果就会随之而来。(2)被说成在O-R简单性之上卷入理论接受的案例实际上是借助其他一些标准——例如说明能力——评价的案例。(3)如果科学家使用O-R简单性作为接受或拒斥理论的基础,那么危险结果会随之而来。关于第一个论据,在假的或反直觉的结果中,最让人烦恼的也许是使“单因素”(single-factor)理论变得似乎有理,在任何地方,理论和理论家之间的经验符合是贫乏的。像在高能物理学直接观察往往是困难的领域,或者像在心理学一些部分成功预言几乎不可能的领域,或者像在生态学许多部分相对新的科学领域,这样的情况都能发生。当存在几个在经验上不充分决定的理论时,当这些理论同样地与事实一致时,O-R简单性的使用能够指示选择粗糙的、可疑的、单因素的理论。从认识论的观点看,没有理由假定,在给定两个与事实一致的、在经验上不充分决定的理论后,具有更大的O-R简单性的理论更可能为真。事实上,在说明人的行为的科学中,也许具有较少O-R简单性的理论更可能,因为它们能够阐明更复杂的现象。关于第二个论据,当科学家在辩护的上下文中使用简单性时,他们实际上把它定义为另外的东西,某种与经验的可能性有关的东西。爱因斯坦之所以偏爱仅由少数公设开始并消除以太,这是因为他有健全的经验理由。O-R简单性至多只是二阶标准,而像说明能力这样的标准才是一阶标准。的确,假理论典型地充塞更多的特设假设,但是这并不是与简单性有关的问题,而是与说明能力和可检验性有关的问题。而且,因为假理论常常没有简单性,并不意味着人们应该得出结论说,具有较多O-R简单性的理论为真;O-R简单性的存在不一定总是与高说明能力、可检验性等联系在一起。关于第三个论据,尤其是在经验上高度不充分决定的科学领域的情况下,仅仅承认不存在恰当的理论也许更好一些;否则,使用O-R简单性可能给头脑简单的理论赋予使它们误入歧途的、华而不实的可接受性的空架子,尤其是在包括公共政策在内的案例中。尽管O-R简单性不能用于假设和理论的辩护,但是它在帮助科学家产生假设和理论的过程中十分有用。科学家之所以乐于使用它,也许经济是最重要的理由。物理学家惠勒(J.Wheeler)说,使用简单性的理论是假定少数的实体,能使物理学家尽可能迅速地犯错误和矫正错误;他们能够典型地、比检验复杂理论更迅速地检验简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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В.И.Жог等:自然科学知识:从简单到对称,罗长海译,上海:《世界科学》,1989年第10期,第46~50页。不过,若格在肯定科学理论的简单性具有重大意义时,又在前面加上“在经典科学时代”的限制语。这样做是不妥当的。简单性原理不是在现代科学中仍然大有用武之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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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的原话是这样的:“Thelogicallysimpledoesnot,ofcourse,havetobephysicallytrue;butthephysicallytrueislogicallysimple,thatis,ithasunityatthefoundation.”参见G.Holton,ThematicOriginsofScientificThought,KeplertoEinstein,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74,p.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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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舍尔还立足于进化论为人们偏爱简单性做辩护:我们的理智对于简单性、雅致的品味(tastes)像我们的物理品味(美味)一样,是进化压力对起作用的那些事物优先的结果——这被证明是有效的,从而有利于幸存。我们认知机制的进化方面保证服务于认知价值。不仅生物选择,而且理智动因中的文化优势也在我们认知工具的发展中起了决定性的影响。参见N.Reschered.,AestheticFactorsinNaturalScience,Lanham,NewYork,London:UniversityPressofAmerican,1990,pp.2~3,5,7~8.这里补充说明一下,许多科学哲学家从实用的角度为偏爱简单性辩护。他们认为,偏爱简单性的科学理论的合理性能够借助于实用主义和经济的强制来说明,例如时间的分配和检验的容易。可是,施雷德-弗雷谢特表示,在实践性的基础上为偏爱简单性理论辩护是不充分的。参见K.Shrader-Frechette,ThreeArgumentsAgainstSimplicity;N.Reschered.,AestheticFactorsinNaturalScience,Lanham,NewYork,London:UniversityPressofAmerican,1990,pp.11~26.
1以社会理想为主题的政治经济学教学作为马克主义理论课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使学生充分理解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为了这样的教学目标,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重点讲授价值形式的演化、货币的产生、商品经济的起源、人类社会的三次大分工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过程。让学生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决定着上述事物的产生、发展以及最终命运。让学生理解高中学到的人类社会的五种社会形态是如何来的,国家为什么产生,由哪一个阶级统治以及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体是由什么决定的。比如可以让学生探讨欧洲在封建社会末期有哪些社会阶层,这些阶层是不是从来就有的,是怎么样产生的,每一个阶层在资产阶级革命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为什么资产阶级能够战胜封建地主阶级取得国家政权。通过这样的学习和讨论,使学生理解无产阶级并不是马克思或某一个人头脑中的一厢情愿,而是由于无产阶级在物质资料生产中的绝对主导作用决定的。以社会理想为主题的政治经济学教学,要立足于当今中国及西方社会的社会现象和矛盾。比如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商品货币关系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导作用使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的现象比比皆是,医患矛盾、暴力拆迁、见到老人摔倒不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都与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对人的思想观念产生影响密切相关。要引导学生去思考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为争取物质利益的竞争关系,人与人之间是否能建立普遍和谐的人际关系。此外,马克思为追求真理,在艰难环境中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研究和《资本论》的写作,坚持领导工人运动为解放全人类的事业而不懈努力的事迹也是优秀的思想教育素材。不论初学者是否能真正理解政治经济学,不论其是否可以树立起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论其是否最终确立共产主义的信仰,作为政治经济学课程的授课教师,要让学生理解马克思创立政治经济学的美好动机和初衷。
2以科学预言为主题的政治经济学教学在政治经济学中,有一系列的结论由马克思得出,并由接下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实践所证实,并能很好地解释现实的社会经济问题。比如马克思关于价值形式演化的结论,论述了作为价值化身的货币的演化形式,可以让学生思考目前正在使用的货币有什么缺点,并思考未来的货币将会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此外,价值形式的演化、货币的演化间接地论述了商品交换方式的演化,可以让学生考察现在的商品交换是如何进行,讨论电子商务与网络金融出现的原因并思考它们未来的发展方向。并由此进一步让学生思考如果商品交换方式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那么商品交换方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将会发生什么。比如马克思关于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导致相对人口过剩的理论,可以用来解释社会发展从工业社会过渡到后工业社会的原因,而不是西方学者仅仅从社会发展的历史中简单地描述这样的事实,并可以预见我国未来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马克思关于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导致第一部类优先增长的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前苏联以及我国建国初期优先发展重工业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而两大部类模型可以用来解释前苏联社会发展的最终失败以及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果调整,论证国民经济比例协调的重要性,并分析欧美部分国家产业空心化在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马克思关于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导致农业绝对地租消失的结论能够很好地解释西方国家农业的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可以让学生分析我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政治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表明生产朝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生产资料朝着被越来越多的所有者共同占有的方向发展,由过去被历史所证实的发展趋势,让学生分析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主题式教学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及政治经济学课程的考核
1主题式教学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逻辑严整,内涵丰富,上述只是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对相关主题的简单提炼,授课教师应该认真研读《资本论》,从中挖掘更多的教学主题以便更好地充实和丰富政治经济学教学实践。在上述三个主题中只有经济理论主题涉及到了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其他两个主题则只涉及到了政治经济学的部分理论。因此要求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或是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对相关知识点的讲授有所侧重。比如作为“两课”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重点讲述第一章,拓展讲述政治经济学的起源、研究对象,并可以拓展详细介绍马克思的生平和贡献,对其他理论知识的讲授要偏重涉及社会理想主题的知识点。对于作为经济理论课的政治经济学则侧重于各个理论的讲授,对意识形态的问题采取中立的态度,同时适当涉及社会理想主题。上述三个主题中的预言主题,则可以同时作为“两课”和“经济理论课”的教授重点,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预言,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魅力之所在,也正是这种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的对未来社会的天才预见才有了资本主义必将灭亡和社会主义必将胜利的结论。
2主题式教学条件下政治经济学课程的考核以经济理论为主题的政治经济学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全面掌握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于课程的考核应该以考察基本的概念和理论为主。至于应用型的题型应该与经济社会的热点问题有关,让学生学以致用,能够以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去对相关问题发表观点。因此在课程考核时可以选定一个主题,比如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主题,重点考察政治经济学中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知识点,并让学生用这些知识去解释和分析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对于预言主题的政治经济学考核,应该让学生在了解相关经济事物过去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理解事物的发展方向,对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能够发表看法。预言主题的政治经济学课程的考核可以以预言主题,比如通过对货币的演化历程的理解,让学生谈谈货币未来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