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下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现将坐落于矮山坪村七组墩碑岭(卜古山)约十八亩(四至按原合同四至为准)。包括房屋间,猪舍间,鸡舍间,空地约亩、水进、电线等场地转租给乙方使用。
二、转租期限为年。既20___年1月1日起至20___年月日止。
三、乙方承租甲方养殖场经营期间,乙方享有独立经营管理权,甲方并保证养殖场无任何争议和保证不受外界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管理,若对乙方经营管理期间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责任。原甲方种植树木仍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增加种植任何树木和增加房屋建设。乙方如需要扩建猪、鸡舍需要占用场地,甲方要移植或砍伐有关树木,不得干涉,补偿资金按国家征收标准或双方协商。
四、合同生效后前五年租金定为每年壹万元(10000元/年),即20___年1月1日至20___年12月31日;后五年租金定为每年壹万贰千元(120___元/年),即20___年1月1日至20___年月日。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交前四年租金,即20___年1月1日至20___年12月31日,共四万元(40000元整)。20___年1月1日起租金每年一付。乙方须在每年1月5日前付本年的租金给甲方,并由甲方开出收款收据。若乙方在逾期内还不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须保证路通、水电正常使用,水电费按实际用量计算,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六、在承租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必须提前半年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合同期内收回,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所建房屋按国家征收标准补偿给乙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因国家征收此地段,甲方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退回乙方提前支付的租金。
七、遇到国家征收这块山地,乙方所扩建的房屋补偿金按各50%与甲方分成。
八、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生效后,这块山地(养殖场)之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甲方应确保不因之前的债权、债务影响乙方经营管理。否则,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排污问题,甲方应协助解决,如建化粪池等排污占需用占用甲方种植树木范围,甲方应允许乙方兴建,不得收取任何补偿费用。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盘点猪舍、鸡栏以生产工具等签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承租期间保证猪舍、鸡栏以生产工具完整正常使用。如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自然灾害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签名并原出租人签名同意后本合同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位于红旗倒石桥,原供销社茶厂旧房两栋及周边坝子共计约____平方米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以上场地转让给乙方。从20___年__月__日起,凡以上场地的一切经营使用权归乙方长期所有。乙方接手后,凡国家相关政策涉及该场地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于20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付清场地转让费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三、乙方接手后该场地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