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及《鞍山市城市房屋经营性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区路号建筑面积㎡结构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租金且延期超过三个月;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1.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责任的;
2.出租方不按合同规定乱收租金的;
3.出租方无理要求或干扰,妨碍承租方正常经营活动的。
第三条租金或租金的交纳方式及税费
1.年租金元,租金交纳方式:
2.按规定租赁交易手续费每年缴纳一次、换发《房屋租赁证》一次。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需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房屋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付承租人的合同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时,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到当地房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遇有国家动迁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租赁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乙方居住人数:人,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按每月元结算。结算周期为三个月,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乙方先付第三个月租金给甲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室内物品清单:床、衣柜、桌柜、空调、沙发、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为保障双方权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元,租赁结束时,甲方须交还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设备,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b、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c、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d、拖欠租金累计达15日。
e、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f、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如{卫生间,墙壁}。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元。
八、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的,应在2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臵,乙方决无异议。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出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出租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小区栋单元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A:B: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甲方如不愿继续租给乙方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告知乙方。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抄表日期:年月日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