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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例(12篇)

发布人:整理 发布时间:2024-01-2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篇1

比赛活动停电应急预案范本一:为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大型活动的管理,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事件、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央及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事故防范

1、举行大型活动前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定岗、定位、定责。

2、活动前针对本次活动具体情况,做好活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3、大型活动的场地、设施须符合安全要求,消防设施须保证,活动场地出入和通道要畅通,便于疏散,若夜间开展活动,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停电时要有应急措施。

4、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避免在活动中产生危险时,不知所措。

5、对组织参加活动的领队进行活动前的协调以及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确保活动进行有序。

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公安部门审批。

三、事故处理

(一)防范拥堵现象时:

1、1号门由屠耀明、值班人员及一名门卫负责,主要工作是及时疏导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员进出,防止人员聚集而堵住进口处。

2、2号门由一名门卫负责,主要是负责车辆进出。自行车全部停放在外面的寄存处。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打开2号门疏散人员。

3、安排值班安全员把守各要道口,防止活动人员原地返回而造成进出人员汇流。

4、陈耀辰负责A楼、B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止人行通道堵塞,并及时疏导参加其它场所活动的人员到达指定场所活动。

5、潘伟莉、陈亮、蔡承志、李康、武侃负责D搂剧场、多功能厅的人员活动安全。王海燕、孙雁负责C搂及名人廊的安全工作。

6、散场时,各要道口安全值班人员要主动指挥参加活动的人员按规定路线离开。

7、如遇突发事件,情况汇报流程如下:治安具体工作人员屠耀明陈耀辰黄宇平、冯国勤。

8、如遇突发事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运用相应的对策尽快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二)造成人员伤害时:

1、当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刘乐薇负责报120和引导救护车,罗毅立即组织抢救。

2、黄宇平、冯国勤、刘颖、冯景华、张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3、伤员送最近的医院急救,尹月清负责通知家长。

4、黄宇平、冯国勤、刘颖、张健、冯景华、尹月清等在事发后做好善后工作。

四、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单位领导要立即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不得迟报瞒报。

五、主要责任人

单位法人代表xxx。

比赛活动停电应急预案范本二: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各风场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充分发挥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积极作用,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准确、有效的组织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或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xx公司在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时应急、应变和黑启动能力。检验本公司各种设施、设备的配置、性能及操作、能力管理,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

1.2.2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第42号)。1.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1.2.4《黑龙江电网调度规程》。

1.2.5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风场发生的全场停电事故,即发生的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全场停电时启动本预案,用于指导事故的报警、处理、抢修、恢复等全过程。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加强以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1.4.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4.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1.1.1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场停电事故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部署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行使应急救援指挥职责。组长由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担任,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

2.1.1.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

xx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xx中电xx风电场检修班长,xx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

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修救援队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

电话:

抢修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

电话:

2.1.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2.1.2.1发生全场停电事故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

2.1.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3)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

2.1.2.3生产运营部的主要职责

(1)协调、联络应急机构和部门。

(2)负责本预案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

(3)为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4)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7)当发生全场停电事故时进行应急指挥。

(8)监督风电场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2.1.2.4xx中电红旗(xx)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1)发生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响应时,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应急救援。

(2)做好发生全场停电事故时的警戒工作。

(3)配合生产运营部协调应急物资。

2.1.2.5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3.应急响应分类

3.1Ⅰ级响应是指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3.1.1全场停电事故预期为一般事故。

3.1.2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及以上。

3.2Ⅱ级响应是指公司已经发生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下。

3.2.1设备故障已经或预期为一类障碍。

3.3事故风险主要如下:

3.3.1可能造成全场停电的危险源主要有:

3.3.1.1由于强烈地震,造成出线杆塔、厂房、风机倒塌。

3.3.1.2由于暴风雨、雷电、洪水、冰雹,造成电气设备、输电线路跳闸。

3.3.1.3风电机组跳闸。

3.3.1.4发生人为破坏行为。

3.3.1.5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发生误操作,保护动作或重要设备(如主变、厂用变)失电,处理不当故障扩大导致全场停电。

3.3.1.6由于电网波动,电网电压超越了风电机并网运行的最低电压。

3.3.2设备资源

3.3.2.1公司备电源的种类、供电时间、供电能力

(1)每个风场设有一台柴油发电机,以保证事故情况下对控制电源和操作电源供电。

(2)蓄电池组供电能力、时间:

蓄电池组的供电能力为1500Ah,供电时间约为4h

3.3.2.2备用电源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运行方式

事故情况下,柴油发电机可投入运行,确保升压站站内监控设备及继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3外部电网失压时的措施。

尽量减少直流负荷,尽可能地延长蓄电池的运行时间,加强对柴油发电机的检查,确保柴油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发生严重全场停电事故响应级别为Ⅰ级时

4.1.1.1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启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指令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开通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处置作出决策和部署。

4.1.1.2生产运营部

启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指令风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

(4)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牡丹江调度中心、黑龙江省调度中心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1.1.3xx中电红旗(xx)风电场

(1)尽快分析故障原因、事发杆塔。

(2)启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生产运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事故信息及时上报。

4.1.2发生一般全场停电事故,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时

4.1.2.1由事故发生的部门自行进行应急处理。

4.1.2.2应急部门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将事故情况通知公司有关的领导。

4.1.2.3生产运营部与牡丹江调度中心的应急指挥部门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工作的进展。

4.1.2.4按照日常工作流程参与全场停电事故处理工作,根据事故单位应急指挥部门的报告和请求。

4.2应急措施

4.2.1现场应急处置

4.2.1.1全风场进入黑启动状态,并上报调度。

4.2.1.1.1风电场主变跳闸,站用变电源掉电。

4.2.1.1.2断开所有支线刀闸,主变负荷为零。

4.2.1.1.3启动柴油发电机给400v母线供电,保证现场照明。

4.2.1.1.4通知各岗位全场停电,进行相应处理。

4.2.1.1.5停用不重要的直流负荷,复位厂用电系统各开关,为恢复厂用电电源做好准备。

4.2.1.1.6抢修队伍查找故障点,及时处理故障。

4.2.2省调受令,现场恢复。

4.2.2.1线路合闸送电。

4.2.2.1.1根据风场实际情况线路电源应在30分钟内恢复供电。根据风机的性能,尽量缩短风机启动时间。

4.2.2.1.2恢复主变运行。

4.2.2.1.3恢复400V厂用电系统

4.2.2.1.4恢复机组UPS交流电源供电。

4.2.2.1.5向黑龙江省调度中心汇报全场黑启动成功状态。

4.2.3扩大应急响应

全场停电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亚布力镇医院,并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4.3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后,检修人员向运行人员交待有关注意事项,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并向场长汇报。场长在全场恢复正常运行方式后,经公司应急委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恢复调整优化相关系统的方式。

5.2事故或事件调查

5.2.1生产运营部负责事件的调查。

5.2.2调查的内容: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造成的损失、人员的责任。

5.2.3调查的方法:召开分析会、现场取证、人员谈话、技术分析。

5.2.4调查的目的: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3对预案及本次应急工作总结

由生产运营部对本次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内容有应急工作的评价、各项措施需要改进的内容等。

5.4事故调查

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除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外,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查处。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报告。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公司应急值班电话:0453-6417685

6.1.2生产运营部应严格执行应急信息专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6.1.3公司应急资源为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以及应急备用物资。

6.2应急队伍保障

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6.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6.3.1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存地点为公司物资库房,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商为有资质的公司和厂家供应,由生产运营部负责检查落实该公司和厂家的资质,并签署技术服务、保障协议.

6.3.2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应一目了然。

6.4经费保障

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应急处置完成后,综合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6.5其他保障

6.5.1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加强日常车辆的管理,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交通运输车辆的供应,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7.1.1生产运营部、各风电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本应急预案的学习,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告知讲解,使其了解全场停电事故的发生原因,了解全场停电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7.1.2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及应急预案、基本作业技能、自我保护技能的培训。并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7.2演练

7.2.1每年对参与应急行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如: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并加强脱离致害物、紧急救治、医疗护理以及职业危害、《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7.2.2为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强化应急人员对本预案应急程序的熟练程度、应急人员职责和任务,本预案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7.2.3要求

预案演练完毕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7.2.3.1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地点。

7.2.3.2起止时间。

7.2.3.3演练项目和内容。

7.2.3.4演练环境条件。

7.2.3.5演练动用的物资和设备。

7.2.3.6演练效果。

7.2.3.7持续改进的建议(预案和演练)。

7.2.3.8过程中文字和图像资料等。

8.监督与奖惩

8.1监督

8.1.1HSE(安健环)部负责监督预案演练、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2奖惩

8.2.1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2.2奖励在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生产运营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8.2.2.2防止或抢险救援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8.2.2.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8.2.2.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3责任追究

在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

8.2.3.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8.2.3.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8.2.3.3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8.2.3.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8.2.3.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8.2.3.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2.3.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行为的。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全场停电事故或在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和行政正职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9.2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9.3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9.3.1xx中电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全场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每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9.3.2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9.3.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9.3.2.2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9.3.2.3其他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篇2

为了规范我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现将《**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月**日

抄报:区政府办、安全办

**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乡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政府统一领导全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和协同区、市应急委处置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乡政府主要领导为本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政府为主,实行地方领导负责制,有关单位及村组应当与当地政府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领导、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宪法》;省、市、区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黄山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四)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类别: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因违规组织生产、违章作业、安全管理混乱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灾难性事故。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矿山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烟花安全事故、危化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等。

1、地质灾害隐患安全事故:我乡属地质灾害多发段,泥石流、滑坡、坍塌等灾害性灾难经常发生,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指从事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设立安全防护网。在安全措施极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工作,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消防安全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工作、生活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导致火灾或在火灾时产生一定危害后果的各种危害因数;

4、烟花安全事故是指在制造烟花炮竹时违规操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和专业从事人员,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炮竹时未在指定地点和安全措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危化安全事故是指石油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危险因数造成的火灾、爆炸等灾害性事故;

6、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线老化等引起的线路自燃造成的火灾等事故;

7、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路上行使的车辆和水中穿行的船只在行使时不遵循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

(五)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为确保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保证人的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乡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何后贵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吴文杰同志为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小分队,其职责如下:

1、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负责指导本乡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和定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指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救援工作,解救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财产;协调调集相关单位、村组,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乡安全生产办公室,承办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常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在第一时间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3、应急小分队;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实施紧急性救援工作,指挥事故现场人员安全转移,对伤员采取急救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化和严重化。

三、应急方案

(一)基本应急

1、先期处置

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乡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小分队等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区专项应急机构、区应急委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区、县的,要同进向相关区、县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篇3

记者(以下简称“记”):高主任您好,2015年7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请问这一通知的具有怎样的意义?我国目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现状是怎样的?企业和属地政府的应急预案普遍存在哪些问题?

高双喜(以下简称“高”):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对科学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应急预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推动31个省级单位印发了实施细则;颁布了国家标准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印发了《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从无到有,初步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共编制应急预案595.4万个,重点行业企业、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了应急预案全覆盖。

但是,当前应急预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应急预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树立“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只重视“有”不注重“用”,重预案编制、轻预案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应急预案编制前的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分析不到位,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内容存在重复;日常监督指导不到位,对应急预案衔接要求不明确,导致政企之间在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环节的处置工作存在脱节;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当事故时有发生;执法检查不够,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没有把预案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专项督导、检查少,对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工作督促推动、处罚力度不够,未能形成震慑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深入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使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机衔接,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落实责任、优化预案、加强预案实施、强化执法等环节着手,起草了《通知》。

记:《通知》中对于应急预案管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要求?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

高:《通知》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的关于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突出了应急预案优化修订的程序和方法,注重了应急预案的实施,强化了应急预案责任追究。

关于总体目标,《通知》明确提出了“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的理念,有利于解决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重视、不投入、不落实等问题,并提出了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的制修订目标。

关于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通知》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级政府安委会、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应急预案工作方面的责任。这些要求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有力举措,是解决企业当前应急预案工作相对弱化、预案质量较差、预案实施不到位的有效途径。

关于应急预案的优化修订,《通知》明确提出了应急预案制修订必须基于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必须科学确定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并确保相互衔接,实现应急预案的专业化。同时,为推动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卡片化,《通知》还要求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风险特点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简化内容,并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这些要求是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应急预案普遍存在的“厚、虚”等问题。

关于预案实施,《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具体方法、途径,提出了宣传教育要“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培训要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细化了应急预案演练的频次,强化了政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这些要求是针对当前应急预案“束之高阁”、不学、不练、不用而提出的,是确保应急预案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举措。

关于应急预案监督检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备案的“分级属地”原则,强化了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强调了要在应急处置评估中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记:企业和属地管理部门在现有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应如何改进,以实现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

高:《通知》从5个方面对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进行了要求。

一是简化预案文本。考虑到目前应急预案中存在大量重复性和指导性内容,《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要以应急处置流程为主线,对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通用措施等指导性内容尽量整合简化。为此,企业可根据本单位风险特点,确定是否编制专项预案,小微型企业可以仅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大大简化了预案文本。

二是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通知》明确企业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所属的应急组织机构。

三是明确预案编制程序。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简单照搬照抄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预案编制必须建立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和特点,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应急预案的衔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为此,《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增加预案衔接的内容,强化了企业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五是优化应急响应标准。改变过去按照事故死亡人数与损失程度而确定的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实施按照事故危害程度是否超出企业厂区范围、企业应急能力能否满足应急处置需要这两个条件来确定响应级别,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记: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如何强化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高:应急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关系到企业和政府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应用程度。为此,《通知》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资料,要借助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开展应急预案宣传。

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培训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确保预案涉及的人员熟知预案核心内容。

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相关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规划或计划,建立资金保障,确保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企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各类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同时,要强化对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记: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监管与执法,将采取哪些新措施?

高:应急预案工作涉及多个行业,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努力,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通知》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属地监管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本级安委会工作内容,定期要求,不断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理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机制。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细化关于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的要求,确立应急预案的分级属地备案原则,明确各类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受理主体,并将应急预案备案作为明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

完善预案监管制度。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工作的处罚条件、金额等内容,使应急预案执法有法可依。同时,推动地方安监部门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纳入执法计划,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从重预案编制到重预案实施。

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加快研究应急预案评估方面的标准,开展应急预案定期评估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完善事故后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总结评估机制,明确对因预案工作不到位导致应急处置不当的要严肃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对典型事故开展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形成震慑力。

记:下一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将开展哪些工作,落实《通知》中的要求?

高:首先,抓好宣贯落实。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将《通知》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应急预案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其次,做好示范引导。继续推广神华神东公司、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应急预案优化试点经验,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继续开展好油气管网领域应急预案优化工作试点,并适时在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试点,全面带动地方应急预案优化工作。加快修订《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9个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案,为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篇4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专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O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O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危害较为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O人以上3O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部

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1.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组成。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5)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拟定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负责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和演练工作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调查、裁定、处理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报道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控制的措施及处置情况,正面引导群众,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

(3)市经贸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

(4)市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时及时封锁有关现场,搞好交通疏导,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处置的车辆、工作人员迅速抵达事发现场。

(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相关预算和资金。

(7)市卫生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裁定工作。

(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

2.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5.组织建立和管理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在本预案启动后,决定成立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1.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由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小组组成。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的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救治措施。

(四)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一般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应成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业务技术机构

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上市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评价、上报与技术组织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负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测与结果上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四、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网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发展事态;要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2.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监测到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联系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务必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

(二)报告

1.报告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戒毒等机构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在接到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2.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存在隐患、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和请示解决的问题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次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发生或可能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由事发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事发地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二)分级响应

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的情况,达到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启动县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达到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必须立即启动县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事件处理情况。

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评估预测,药品安全事件达到重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标准的,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报请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启动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本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三)预警

1.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监测、得到报告或专家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根据该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等级,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3.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台、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公告方式。

(四)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五)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根据专家组咨询评估意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政府或上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医疗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响应,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二)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三)经费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给予合理保障。处置药品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四)治安维护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演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六)宣教培训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造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篇5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吴山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请予以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则

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德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村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村、跨多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是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四是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五是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组织体系:我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乡安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应急保障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单位组成。

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乡安委会成员组成,综合指挥机构设在乡安监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灾难的救援组织和上传下达。村应急领导小组由各村确定。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乡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行政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县安委会或者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乡直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政府安委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乡安监所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单位提供前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乡安监所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级应急响应行动由乡安委会或乡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政府将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经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县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由乡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乡政府的响应

?级响应时,乡政府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2)、乡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一是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二是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三是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派出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五是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立即报告乡政府。

六是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指挥协调

进入?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按照预安,组织相关救援力量,配合乡政府组织救援。

乡安委会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开展。通知有关单位、救援小组及相关机构按照应急预安开展救援。应急救援小组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乡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乡安委会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是,除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外,应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医疗卫生救助

乡卫生院及事发地的卫生医疗组织负责开展紧急医疗救助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7、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政府或部门处置能力时,乡人民政府应向县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乡政府办协调有关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9、信息

乡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县政府或事故发生地乡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乡人民政府或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在市级以上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时,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工作,必要时由县政府直接指定有关部门或者授权有关部门配合上一级政府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设,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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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特制定《XX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请予以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则

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德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案

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生工作,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踪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伤置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济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村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村、跨多会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安委会,称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一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是统一领。

4、工作原则导,分级负责,三三是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四是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五是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组织体系,我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乡乡安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各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指挥机构、应急保障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单位等组成。

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乡安委会成成员组成,综合指挥机构设在乡安监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灾难的救援组产织和上传下达。村应急领导小组由各村确定定。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挥以属地为主,乡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员急救援的队伍和人人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涉及多个领域、跨行政区域或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县安委会或者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控

乡直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灾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上报。

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接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政府安委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构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理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时、主动地向乡安监所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单位提供前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乡安监所及有关部监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2、预警行动行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确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级应急响应应行动由乡安委会或乡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政府将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经赴组织救援,并及府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及工作进展情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县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指

?级以下应急响应行行动的由乡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乡政府的响应响应时,乡政府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响?级

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告时时提出请求。

2,、乡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一是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时展和救援进进展情况。

二是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三是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据挥机构随时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派出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五是对可能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立即报告乡政府。

六是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指挥协调

进入?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业机构应按照预安,组织相关救援力量,配合乡政府组织救援。合乡安委会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应急救援协调开展。通知有关单位、救援小组及相关机构按按照应急预安开展救援。应急救援小组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挥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挥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应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事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果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主要依靠本乡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乡安委会按照应急预案故迅速采取措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情是,

除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外,应依法及时采取紧时急处置措施。

4、医疗卫生救助

乡卫生院及事事发地的卫生医疗组织负责开展紧急医疗救助和现场卫生处处置工作。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施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的全防护装备。

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指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建立应急互动机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7、现场检测与评估评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政府或部门处置能力时,,乡人民政府应向县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乡政府办协调有关援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9、信息

乡安委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灾难信息的工作。

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部

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生

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批

撤离现场。由由县政府或事故发生地乡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后

1、善后处置

乡人民政府或相关企业主管部门门会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置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理赔工作。

3、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县级以上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在市级以上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时,县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事故调调查工作,必要时由县政府直接指定有关部门或者授权有关关部门配合上一级政府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生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分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议

六、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修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程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设,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贡献的。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视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员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予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生产事故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引言:建筑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建筑施工现场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地点之一。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施工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也相应扩大和提高,施工工艺日趋复杂,机械设备的使用率大大提高,使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和概率增大。我们知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因此,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大量的事实证明,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对挽救遇险人员的生命、减少财产物资的经济损失作用巨大。但是,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建立机制不完善,应急投入不足。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应急管理体系、制度的建设,装备物资的准备等等,设计到各个部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统一指挥。但是,往往由于企业个别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造成应急管理层次不高,体系不顺,协调不畅,物资准备不足,配备人员不到位等问题,其实,这已经构成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时往往捉襟见肘、顾此失彼,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预案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缺乏有效的实施。

应急预案根据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高阶预案和低阶预案,高阶预案以确保合法性为目标,低阶预案以增强可操作性为追求。诚然,建筑施工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从性质上看,应当视为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属带有行政色彩的自治文件性质的低阶预案,理应以可操作性强做为编制要求。然而,大多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由于过度模仿高阶预案而造成功能虚化,完全背离了当初编制预案的初衷。

1、应急预案编制主体的不完备和审批程序的不规范。

为了确保预案真正切合应急管理实践的需要,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就必须充分吸收可能涉及的各类主体(或代表)的参与。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等,绝非一个部门或一个人所能独立完成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做必要的修正和调整,最后由上级公司负责人或主管部门审批执行。

2、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

一个企业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应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总体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体系、预警机制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一类事故的救援方案,必须遵守总体预案的基本框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事故类别编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实际上,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或是没有分清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关系,造成总体预案与专项预案的脱节;或是仅仅建立了救援的基本程序,忽视了现场处置方案;或是预案编制时过度模仿,没有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导致应急救援职责不清,落实不到位,最终形成应急预案体系的诸多缺陷。

3、应急预案缺无针对性,可操作性差。

建筑施工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不同的建设项目其产品结构、施工环境、施工方法等都不同,为了确保预案的针对性,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就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可又因为项目部是临时性组织,因工程开工而组建,因工程结束而终止,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地制定项目部级别的应急预案;再加上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的分析不够,或把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故写入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对事故的发生、发展研究不够透彻,只是进行简单的、原则性的要求,没有落实处置的责任人、实际、方法、装备等;更有甚者认为编制预案没有用,纯属纸上谈兵或是为了应付检查,编制时照搬照抄;种种原因导致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处置措施没有针对性,过分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

4、应急预案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协调,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

建筑事故企业面临的潜在重大事故可能会有多种类型,但应急资源却是共同的。如何针对多种事故类型进行应急预案的系统规划,保证各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性,避免预案之间的矛盾和交叉,在编制应急预案前必须总体考虑并予以明确。有些单位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编制了几个甚至是十几个孤立或单独的应急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指挥以及响应程序等方面,不仅带来了不必要的内容重复,而且极易引起矛盾和混乱,对预案的维护和职责的明确等带来一系列问题。再一个就是,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预案没有建立预警、响应机制或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响应分级不合理,在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应该启动哪一级响应或什么情况下启动响应升级,经常出现小事故夸大化,造成应急资源的浪费;大事故启动不及时,严重影响应急救援效果。

5.应急预案缺乏有效的实施。

尽管编制应急预案在事故应急救援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有了应急预案,并不等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删掉一句应急预案能否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不仅仅取决于预案本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包括预案的宣传,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开展预案培训,进行定期演习,向公众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

三、教育培训不够,演练形式化,评估和统计跟不上。

1、应急培训不够或效果不佳。

目前,大多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针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教材较少,很多培训活动只是照本宣科,简单空洞的说教;从业人员又不能根据岗位进行差别化培训,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对救援人员进行专门的处置技术培训;还有许多领导干部未接受过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种种情况造成很多不具备参加救援工作能力的人被编入救援队伍,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保证迅速、高效地展开救援工作。

2、应急演练方法不科学,准备不充分,评估工作亟待加强。

删去一句一次成功的演练必须首先做好演练的策划准备工作。因为应急演练是由多个机构和部门共同参与的一系列行为和活动,它的组织和实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包括成立应急策划小组、确定演练目标和演练范围、编制演练方案、安排后勤保障、培训评价人员等内容;然后进入演练实施阶段,在演练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既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实施,以保证演练活动的正常进行;最后进行演练评价总结。事实上,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是采用舞台剧的方式,或只是进行简单的局部的单兵演练,策划人员、现场指挥人员、参演人员不分,职责不明;未能根据事故发生概率的大小、事故发生危害程度的高低及可观摩性来确定演练目标和演练范围;演练准备工作不充分,制定的应急演练方案不完善或指导性不强,导致演练过程出现意外、突况或很多环节不到位;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过程不评估或评估不及时,不总结存在的问题,不将预案修改完善;这样的演练根本达不到演练目的,起不到提升应急技能、各部门快速响应能力和协调作战的效果。

四、应急管理与安全管理概念模糊,处理不当。

有些人认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得好,不需要再进行应急管理,认识不到应急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人搞不清应急管理与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将安全管理与应急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过多地进行应急管理就是对安全管理的否定;还有些企业负责人认为应急管理是发生事故后的安全管理,忽视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实际上,应急预案是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制定的处置措施,应急预案中的事故预防、预警也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一个好的应急预案包括了危险源的辨识、预防措施、预警、应急措施等内容,而这恰恰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所以说应急管理应该贯穿于整个安全管理过程中,而且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对策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1、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利用活动平台和各类培训教育资源,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用研讨式、互动式、体验式、模拟式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开展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2、教育培训不但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的应急教育,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应急投入,建立完善一个高水平、高标准的应急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还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促使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都要转变职能、更新观念,做到职责明确、平战结合,负责日常事务,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培训指导、综合协调等职能,做好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和防护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开展隐患排查、预防性安全检查等工作,保证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分岗位组织编写各类人员的培训教材,针对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

二、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合理的应急管理机制。

1、建筑施工企业在应急预案的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成立编写小组,对本单位进行科学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对本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队伍进行科学评估,形成分析和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编写预案,最后按照程序组织评审和。

2、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专门的应急管理部门,指定较高级别的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从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预警和响应、应急救援技术、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及预案管理等方面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适应性。还应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机制、生产事故的特点来确定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层次、应急指挥体系、预案响应级别等,要求各层级职责明确、体系清楚、运行顺畅,在响应级别升级时,接口要严密,升级的条件、联系方式要明确,要与上级预案衔接。

三、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1、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应急演练制度,结合企业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施工项目部的应急演练要做到经常化。演练形式多样化,以满足检验预案、熟悉程序、教育员工为目的。

2、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密切结合施工生产的特点与实际情况,方法要科学、形式要适当,注重实效。在演练之前,责任部门应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演练模式,认真做好策划准备工作,成立演练领导小组,确定演练目标和范围,制定演练方案,更要做好各类演练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明白“事前、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做什么、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做到什么程度”;演练时在演练内容、方法、规模和效果下功夫,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把应急演练当成安全事故对待,通过演练使岗位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机制更加完善,应急响应速度和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四、正确地把安全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

我们要切实明白,应急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安全管理是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讲,希望应急预案永远不要启动。但是,由于生产事故的不确定性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生产事故仍时常发生,在日常安全管理中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就必须进行应急管理。

结束语:我们知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好坏是一个企业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体现。更何况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才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因此,任何一个建筑施工企业都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理念,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建立“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增强预防各类风险和危机的能力,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和谐环境。

参考文献

1、加强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危机肖盛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篇7

一、总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交通客运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快速有效的处理各类重特大事故,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巴州汽车客运总站应急救援预案,此预案适用于总站所辖各部门、各分站。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事故发生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为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帮助,配合事故救援,不积极主动支持、配合事故救援的部门和个人,总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善后组、后勤保障组。

四、总站危险源辨析

1、客运中心待发车场、发车场狭小,安全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平时要密切注意发车场、停车场的动态,做好发生火灾时车辆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2、交通旅社、远东宾馆及家属区、门面房的用电、用火不容忽视,要对各部门、各住家户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培训,让每一个人都知道安全用火、用电的重要性。

3、加强对供热中心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恶性事故。

4、客运站流动人员多、车辆多,对司乘人员要加强安全管理、培养安全意识,工作人员要克尽职守,严防发生人车碰撞的伤亡事故。

五、应急防范措施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严格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3、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应急相应

1、应急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将事故的基本情况报主管领导和部门,积极组织现场应急救助;对于发生的重大人员死亡、财产损失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协调各项救助工作。

2、应急准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工作,重点要做好通讯保障工作、车辆协调工作、防火器材的准备工作。

3、应急响应:基本要求:制定方案;协调救援工作;组织演练、培训工作;建立信息系统。

a、防火事故应急相应工作: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现场应急工作;组织人员到单位的各路口,引导消防车的进入;同时,迅速上报单位法人、主管部门,并及时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根据情况,做好事故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工作;

b、作业场所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急相应:发生事故后,单位应及时进行现场应急救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报告并通知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出,进行现场的调查处理工作。

c、道路事故:在事故报警后,社会救助,单位人员赶到后应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1、预案的启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本预案:发生一次死亡一人(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发生重大、特大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启动后,应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救援;预案启动,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

2、预案的终止。预案终止,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

八、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1、应急救援培训:

基本内容:报警、疏散、火灾应急培训、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

2、应急救援演练:

目的:在于测试应急管理系统的充分性和保证所有反应要素多能全面应对任何应急情况。

类型: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自选科目训练。

演练的组织与准备:成立演习委员会,阐明演习文件,演习述评、模拟练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篇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1篇9

【关键词】船舶企业;应急管理

2014年4月16日早上8时许,载有462人的韩国“岁月”号车客渡轮在从仁川至济州岛的航程中发生浸水倾覆事故。抛开“岁月”号轮本身存在的设计与设备配置标准低、船舶重心高、初稳性小等本质安全性缺陷,如果在船体开始倾斜之初,船长就当机立断让旅客们穿好救生衣,走出船舱,等待营救或自救,如果客轮上装载的救生艇全部发挥作用,也许不会酿成如此惨痛的悲剧。但在船身剧烈倾斜后,船上广播却传来“保持原地不动”的指令,让众多乘客错过最宝贵的逃生机会,就此结束了生命。由此可见,船公司和船员的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应急响应能力不足显然是本次海难之所以造成如此惨重后果的重要原因。

良好的应急管理是预防事故发生、减小事故损失,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笔者长期从事造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基于这件悲剧的触痛,不由从从业经验角度就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看法与建议。

一、应急管理定义、历程与意义

应急管理的客体主要是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得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应急管理学说虽自古有之,如“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礼记・中庸》)、“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左传・襄公十一年》)等,但作为一门学科,仅有几十年的历史,以至于目前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一般定义为: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危害,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分析后,有效集成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相关资源,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警、控制和处理的过程。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关系国家和谐稳定、企业兴亡、家庭和个人健康幸福的大事,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通过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普及和提高应急技能,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应急管理的原则与内容

应急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一个分支,也应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需进行危险识别、风险分析、影响评估与风险控制,要“宁可备而不来,不可废而不备”。应急管理是对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重大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三、应急预案建设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次。

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管理相关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角色期待与分工,是开展及时、有效和有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有助于将突发事件处置与响应的步骤与措施“格式化”,提高紧急事情发生时的应对效率;有利于培养全社会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塑造预防为主的安全文化氛围。一个科学、实用应急预案的制定首先应符合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综合应急预案的要求;其次应基于企业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的结果,且组织体系、联络程序、处置方法等应科学、可操作。

如像“岁月”号等近海车客渡轮,要基于船舶类型、运营特点、技术状况、航行海域、天气变化等编制各项海损、机损应急预案体系,明确本船从船长、轮机长到水手、加油工直至客舱服务员的应急职责,确立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四、应急资源保障

没有资源保障的预案是无米之炊,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同步进行应急资源需求分析,排查现有资源以及资源缺口,制订获取资源的措施并推进实施,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包括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疏散集合地保障、通信保障等方面。

如“岁月”号类车客渡轮舶首先应基于船舶经营类别、载重、航行海域、可能发生的危险事件等应急需要,配备包括消防器材、通讯卫星电话、逃生设备等物资,明确紧急疏散信号与集合点,其次是事先指定疏散撤离的路径与撤离时所乘的救生筏(艇),在公共场所用明显标志标明消防、救生演示图,配备适量的消防、救生手册,供司机、旅客阅览。

五、应急培训与演练

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是普及应急知识、正确进行应急处置与逃生的重要手段。应急培训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职责进行针对性的意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如“岁月”号类车客渡轮舶应定期开展内容包括全船失电、船舶失控、应急操舵、船舶救生、船舶消防等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磨合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物资的储备标准、锻炼应急队伍、普及应急知识与技能。每次开航前还应向乘客说明消防、救生手册所处位置和车客渡轮舶应急通道及有关应急措施。通过应急知识普及、培训与演练,确保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人们能以一种熟悉和习惯的心理、行为方式来应对险情与灾难,进行自救与互救。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

[关键词]天津港;爆炸事件;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X9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2-0060-01

引文:在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天津港事件的l生令人震惊,而100余名消防员的牺牲则更是令人痛心。

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工作专业性强,“8.12”天津港事件应急工作备受质疑,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暴露出的救援队伍非职业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迟迟不明确,救援方式缺乏科学性,应急舆情管理不到位,谣言四起等问题,让我们加深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企业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企业应急体系,对于提高企业应急能力,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尤为重要。

1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对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核心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前的隐患管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隐患管理是指通过事故发生前对危险源的分析与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应急管理主要是为了控制生产事故的势态进一步恶化和减少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应急管理包括以下几个阶段:①信号侦测。识别危机发生的警示信号,并采取预防措施。②探测与预防。查找、探测影响危机的隐患,并尽力排除或减少隐患。③控制危害。在危机发生时,努力使事故不影响周边运行的其他部分或外部环境。④恢复。尽可能快地让组织运转正常。⑤学习。回顾和审视所采取的危机管理措施,并整理、固化,使之成为今后的运行基础。

具体而言,应急管理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呢?根据应急的生命周期,应急管理包括识别风险、预防隐患、控制危机、事后恢复、学习提高5个阶段。简单而言,应急工作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前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制定好应急管理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要控制范围,尽快恢复生产,即要开展预案的实施、应急资源的配置和调度、事故现场的指挥和事后的应急绩效管理。

2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问题分析

从众多事故不难发现,导致我国重大事故,乃至特别重大事故频发,伤亡后果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未形成健全的应急体系,应急功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不够完善等。

2.1没有制订应急预案,未进行风险评估

不少企业缺少风险意识,没有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辨识和评估,不了解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没有编制应急预案,未提前制订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一旦事故发生,现场极其混乱。

2.2未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教育

很多企业在培训工作中注重生产技能培训而忽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事故发生时凭借更多的是本能意识。这就需要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当前,部分企业应急意识淡薄,一旦事故来临,职工容易陷入恐慌。

2.3应急救援演练不够,应急装备不足

很多企业虽然按照地方政府要求编制了预案,但仅仅停留在纸质文本上,不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工作,不进行应急工作投入,导致应急组织磨合不够,应急方法未得到实战演练,应急装备与事故类型存在偏差。

2.4应急决策系统不足

事故发生时,危险危害程度都是瞬息万变的。一旦决策不对,就容易造成事故扩大,导致群死群伤。现阶段,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或决策辅助系统,决策时靠感觉、拍脑袋,容易把小事化大。

2.5缺少科学的企业应急管理评估

目前,企业普遍缺少应急体系的评估考核办法,管理者可以以此来准确把握应急工作中的不足,进而建立一种科学的长期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3应急体系建设改进方向

3.1开展风险分析,做好预案编制

通过工序、设备、人员分析方法辨识危险源。根据危险源后果类型,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个完整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9大要素,即总则、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在制订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时,要做好与企业所在地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在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要制订制度来明确各级各类预案的编写内容、评审要求、演习周期要求、修订要求等。预案工作小组宜设置通讯组、治安组、消防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运输组、物资供应组、对外联络组等应急救援专业组,分工、高效地开展工作。

3.2建立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企业每年要将应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中,编制年度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定期采购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从而使应急工作常态化。演练要定期组织,将演练环节的设计做好,对接近事故状态进行模拟,真演真练,务求实效。要将预案演练后的评价、总结工作做好,对预案及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必要的完善,从而提出改进措施。

3.3应急预测预警手段要加强

“防”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对事故预测预警工作加强。要在重点部位通过危险辨识来对应急预警装置安装。比如,在重点防火部位对有感温或感烟的探头进行配备,将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配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将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仪配备在可能存在急性职业中毒的场所,在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上对超温、超压装置等进行配备,并使对预测预警装置的检验加强,从而进一步确保其有效性。

3.4对完善应急体系评估机制建立

企业要对应急工作的管理要素梳理,并且根据各要素的完成情况,对一套科学的评估制度和流程建立,对应急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找出,将改进措施提出,进而使应急工作持续发展得以推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一定要将企业应急建设工作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企业应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好,从而对应急管理工作抓好,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对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和整合,将常态下的危险源监控、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积极做好,使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黄亚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之我见[J].安全与健康,2008(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篇11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人为破坏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长时间、大范围减供负荷而引起的事件。

1.4预案体系

(1)本预案在《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市行政区内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在本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订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各专业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事故预防的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止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广泛开展大面积停电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社会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治统一领导下,各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社会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恢复电网,保证重点。采取必要手段,防止停电范围扩大,保证社会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重要输变电设备设施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应急组织体系

2.1市应急机构

2.1.1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保证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具体应急指令。

(5)按授权信息。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供电支公司。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制订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3)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2.1.3成员单位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制订本部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信息。

(2)市发改局:负责电力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的紧急供应、储备和调运管理工作,负责电力企业恢复电力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3)市经贸局:负责电力供应平衡工作;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拉闸限电序位表、保电序位表和恢复供电序位表;协调全市供、用电力资源的供应工作,落实好社会应急措施综合性工作;负责督促本行政区所监管企业紧急停电状态下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监控和供应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和电力设施保卫工作,控制并处理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的进行。

(5)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年财政预算,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统一调集、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他交通领域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7)市水利局:负责影响范围内汛情预测和预报,做好影响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调度工作。

(8)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为乡镇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9)市安监局:协调大面积停电事故引发相关领域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

(10)市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应急通信保障。

(11)市气象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检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12)市煤管局:督促、检查、协调煤矿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对自供区电力用户的监督。

(13)市火车站: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铁路运输。

(14)市供电支公司: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忻州供电分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

2.2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2.2.1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应急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置。

2.2.2电力企业

在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市供电公司个体实施对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完善电网“黑启动”预案,事件处置按调度管理权限和处置预案进行。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2.3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监督管理。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根据电网运行特点和规律,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因素的监测力度。电力部门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因素的监测。

3.2预警

电力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对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因素时,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综合研判后,应急领导小组向社会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警报,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解除时,应急领导小组就及时解除预警警报。

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4.1I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重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停电事件:

(1)造成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及以上,或者因重要变电站设备设施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及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

(3)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及以上。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

(5)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3万户及以上。

4.1Ⅱ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较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停电事件:

(1)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及以上,30%以下。

(2)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50%以下。

(3)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10户及以上3万户以下。

5应急响应

5.1事件报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减供负荷、采取的紧急措施、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忻州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5.2事件通告

(1)发生I组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3响应程序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①电力企业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护大、系统崩溃和瓦解;

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独立企业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恢复电力设施工作;

③电力部门负责电网恢复工作。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要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④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要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⑤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乡镇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要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刑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商务部门要迅速协调、组织有关生活必需口的市场供应,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生活必需品供给。

——卫生部门要督促开展急诊、急救及手术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双回路供电,并自备发电设备,保证重点科室电力供应,确保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由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危险因素。

6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供电支公司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电力大用户应当加强涉网技术的分析研究,增加技术和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

6.2装备保障

(1)建立预警信息采集平台,加强通信和信息保障,配备必要的移动通讯装备和应急交通工具,保证应急指挥和现场抢险救援的通信畅通,信息传播无误。

(2)积极推进应急系统建设,满足急救、抢险、救援的需要。

(3)政府部门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储备应对危机所需通用物资。

(4)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5)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电力企业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由电力企业自行解决,涉及全市各乡镇应急救援物资由市应急领导组协调。

6.3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应组建专业救援队伍,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4财政保障

(1)电力企业自身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等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涉及全市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和电力预警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所需的资金由市级财政进行协调。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各级人员政府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遇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

7.2培训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7.3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以加强和完善电网经营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应急联动之间的协调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本企业的专业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所有预案三年内必须演练一次。

8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并负责拟订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

9后期处置

9.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事故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忻州市或者忻州市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组成调查组,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3)对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4)对应急处置过程中,、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范文1篇12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马政〔2005〕15号)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县区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协调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在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对于发生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总指挥分别由市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马鞍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3)必要时,申请上级派出部队参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修订和完善本应急预案。

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1)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2)市经委参与市属企业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市属企业的应急工作。

(3)建设工程、城市公用事业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其中,国家、省和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4)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5)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破器材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6)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7)铁路行车、铁路交通伤亡、铁路火灾、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8)渔业船舶、农机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农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9)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0)旅游事故应急救援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1)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2)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3)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4)应急通信保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15)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导。

(16)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协调,并为当地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7)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

(1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

(19)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

(20)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

(21)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由市气象局提供支持。

(22)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23)宣传报道、信息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

(24)马鞍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根据有关地区、部门的请求,协调军队、指挥民兵力量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治、救援和转移群众等工作。

(25)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日常工作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督查县区、各专业(或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2)编制、管理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县区、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准备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和信息的统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队伍、专家、预案、技术装备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网络;

(4)组织协调指挥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有关县区或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需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5)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习和交流以及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6)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专家组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议;

(2)对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技术指导;

(3)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技术咨询;

(4)参与制订、修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制订监控方案和程序,进行风险分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当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事故隐患信息经核实后按程序应及时上报市政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必要时报省政府。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应当报告上级政府,其中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在2小时内按程序报市政府直至省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3.2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Ⅳ、Ⅲ、Ⅱ、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进行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信息需经授权部门批准。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及时向同级应急指挥机构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机构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Ⅳ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县区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较大(Ⅲ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市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重大(Ⅱ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省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及险情时,在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4.2Ⅰ、Ⅱ、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通报相关县区。

4.2.1应急决策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作出如下处置,其中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进行处置:

(1)对事发地县区政府提出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要求,责成市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向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

(4)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必要时请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5)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赴事发地,现场指挥;

(6)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指令;

(7)落实国家、省、市领导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2.2指挥协调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由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指挥长,负责研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人群疏散、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4.2.3应急联动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按事故类别分别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交通、气象等相关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增援队伍。

(2)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取证依据和资料。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人防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要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发展改革、财政、经贸等部门组成,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用于应急。

(8)应急通信组:由通信管理、信息产业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9)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1)新闻报道组:在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和协调下,制订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有关媒体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12)涉外工作组:由市外办(侨办)、台办、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涉及港澳台和外籍受灾人员的有关事宜,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的采访。

(13)特种应急组:由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负责化学事故、核与辐射、群体性突发事件。

4.2.4群众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企业应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3信息

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根据授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对外工作。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经授权由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对外。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4.4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协调建立统一的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会同通信部门利用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保证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环保等应急救援任务繁重的部门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交通和铁路等单位提供运输保障。公安部门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交通或市政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各级医疗急救网络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6.2.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2.6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负责常用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专项应急物资的储备。当事发地县区政府物资储备不足提出增援请求时,市发改委、市经委负责协调物资调运。

6.2.7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和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解决。

6.2.8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以及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动员机制。

6.2.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积极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要提供相关支持,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6.4.2培训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专业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援人员的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6.4.3演习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地、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各地、各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和有关部门。

7附则

7.1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有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名词术语的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对全省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范围包括:工矿商贸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供电、供油、供水和供气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事故;通讯、信息网络安全生产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

7.3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来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单位或人及时间。

7.4新闻内容框架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国家、省、市领导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7.5应急结束宣布格式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伤亡和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应急结束,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单位或人及时间。

7.6应急机构联系方式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总值班室电话:0555—2476433

7.7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