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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小额贷款申请书(6篇)

发布人:网络 发布时间:2024-01-29

妇女小额贷款申请书篇1

关键词:小额信贷;扶贫;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4-0069-03

一、“协会”的发展与现状

2001年,赤峰市妇联创立了“昭乌达妇女可持续发展协会”。“协会”主要是借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利用国内外资金支持,以小额信贷和项目扶持的方式,为本地广大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服务。“协会”组织形式是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秘书处为执行机构,组织建立贫困妇女自助组织。自助组织以贫困妇女家庭为基本单位,一般由5名会员组成一个小组,3到6个小组组成一个中心组,小组成员之间、小组与小组之间、小组与中心组之间实行联保和生产互助。

经过多年的努力,“协会”已经发展成为下设3个旗县级分支机构,自有资产1343万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小额信贷机构。自助组织已经发展到300多个中心组,1200多个小组,拥有会员6000多名。目前,“协会”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3亿元,有2.8万户,11万名贫困妇女受益,接受信贷扶持的妇女家庭中,有96%的家庭收入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

二、“协会”的运作方式与特征

(一)成本低廉的资金来源渠道

1.国际组织的捐助。一是经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接收的国际组织捐助。捐助资金不计利息,“协会”每年按捐资额,向交流中心交纳1.5%的管理费。包括:UNDP提供330万元,日本政府提供130多万元,孟加拉乡村银行提供60万元。二是境外公司、个人赠款。2008年,在交流中心的帮助下,引进美国某公司赠款50万元,获得世界银行赠款15万元和香港个人赠款2.8万元。

2.引进国外贷款。一是2008年和2009年,引进美国格莱珉基金会42万美元资金,其中22万美元为6年期贷款,年利率为3.1%,20万美元为5年期贷款,年利率为3.3%,两笔贷款2014年到期。二是2009年引进了美国济困扶贫基金会4万美元小额信贷项目,其中20%为赠款,用于操作和培训,80%为5年期贷款,年利率为3.3%。

3.内部融资。包括:主管单位赤峰市妇联筹资65万元,“协会”内部融资20万元,利润积累50万元,其他(如担保金、积累储蓄等)50万元。

(二)便捷、高效的贷款方式

1.贷款对象特定,贷穷不贷富、贷女不贷男。贷款对象限定于上年收入较低、家庭资产净值不足1万元,具有劳动能力和一定劳动技能,确有创收项目,并遵纪守法的农村贫困妇女,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7000元/年以下的城市妇女。

2.贷款项目自行选定,贷短不贷长、整借零还。“协会”的贷款以会员创收为目的,项目由会员自选;“协会”的贷款最长期限为一年,最短期限84天;还款方式以整借零还为主,以常规贷款为例,从贷款后的第5周开始还款,以后每2周还款一次,分25次还清。

3.贷款手续简便,小组联保、不设抵押。会员主要通过小组联保方式获得贷款。会员提出申请,小组进行联保,不设抵押,中心会议审核,“协会”信贷人员放款。贷款审批一般2至3天,最多不超过14天,协会常年放贷,没有季节性,贷款申请的成功率一般在80%左右。收贷时,如果出现个别会员不能及时还款,则由同组的其他参与联保的会员代为偿还。

4.会员贷款积累储蓄,贷款额度低、利率水平高。为增加信贷资金来源,增强小额信贷业务开展的可持续性,会员取得贷款的同时需存入较低数额的储蓄存款,贷款1000元以下每次存2元,1000-2000元每次存4元,2000元以上每次存6元。“协会”规定,基本贷款的名义利率是8%,由于受整借零还等因素影响,各种贷款品种的实际利率均在15%左右。在贷款的额度上,首次贷款的农村牧区会员,可申请的基本贷款不超过1500元,老客户基本贷款的最大额度不超3000元。

(三)严格、审慎的制度保障

1.完善内控系统,保证贷款质量。首先明确管理原则:一是实行管理人员“三到位”原则。即“中心”组建完毕后,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审核;第一次放款时,管理人员必须到位监督放款;第一次收款时,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协助收款。二是实行“审、贷、收”分离原则。即贷款审核由管理人员审核;放贷由信贷员和管理人员一起放贷,防止整个运作过程由一个人独立完成。三是实行“九不贷”原则。即不是本地户口的不贷;民政救济户不贷;家庭不和的不贷;户主不同意的不贷;超过年龄的不贷;没有生产项目的不贷;信誉不好的不贷;家有重病人的不贷;长期不参加“中心”会的不贷。其次,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控制资金风险。协会聘请国际、国内会计专家进行指导,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制度和贷款管理报告系统,编辑了《会计手册》和《贷款管理报告指南》,开发了会计和贷款管理软件。

2.实行严格的成本控制。一是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节约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用人门槛标准,要求员工多职多能,减少用人成本。二是坚持经营成本和员工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降低经营成本。“协会”明确规定,各分机构为二级核算单位,实行自负盈亏,员工工资收入与成本经营状况挂钩。

3.强化审计监督,防范贷款风险。一是强化外部审计。自2006年以来,多次接受民政部门组织的外部独立审计,美国格莱珉基金会的立项审计,并专门聘请永拓会计事务所对“协会”小额信贷开展情况进行专门审计,加强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协会”每年安排两次内部审计,坚持行为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并把审计结果以报告的形式向办事处进行反馈,以便及时地进行查缺补漏,加强风险管理。

(四)普惠、可持续的项目合作

1.实施中德合作小额信贷发展项目。中德合作小额信贷发展项目(KFW项目)是在2003年中德两国政府财政合作框架下由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与中国财政部合作实施的一个项目。“协会”在2004年开始进行项目申报。2007年在国家发改委立项,2008年经财政部批准并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签署文件,正式批准“协会”实施该项目。

该项目的目标是在30个月的时间内,通过加强机构建设,把“协会”提升或转型为既能坚持扶贫、妇女发展等社会目标,又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小额信贷机构,扩大规模和目标市场的覆盖面,长期为贫困和低收入家庭服务。

2.引进小额信贷保险项目。为强化风险管理,2009年10月,“协会”争取到李连杰“壹基金”典范工程10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赤峰壹基金小额信贷保险项目。项目安排50万元作为基础保险基金,并由“协会”从小额信贷收入中支付6%的年息(当年为3万元)以及将每年收入的1%注入到基金中,作为小额信贷保险的赔付基金。此项目主要从减轻借款妇女家庭出现意外后的还款压力、降低贷款风险目标出发,为贷款妇女的借款保险。保险费率参照相关商业保险标准确定为贷款额的3‰,其中贷款户自己承担1‰,协会配比2‰。“壹基金”小额信贷保险项目已经正式投放市场,并为324户(其中农村264户,城市60户)的405笔、110.7万元贷款提供了保险。

三、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的相关启示

(一)拓宽信贷资金来源渠道,进行商业化运作是小额信贷扶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协会”信贷扶贫模式的发展表明,作为特定的小额信贷机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更广泛的资金来源渠道。“协会”等小额信贷扶贫组织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延伸服务的规模和宽度,实现财务和业务的可持续性。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根据经营状况进行业绩考核,逐步扩大“协会”的融资渠道和业务范围,推进商业化运作,允许吸收一定比例的存款,使其向小型银行过渡。

(二)有效解决信贷资金利率水平和贫困群体贷款成本之间的矛盾,确保小额信贷组织可持续发展

“协会”作为信贷扶贫机构,要想生存和发展,保证充分的盈利水平至关重要。要获得收益,就需要贷款的定价高于贷款的管理成本。然而“协会”特定的贷款对象除具有高风险、高成本的特点外,承受利率负担的能力相对较弱。对此,地方政府应给予政策支持,给“协会”利差贴息或给予贷款户利息补助,减轻贷款对象利息负担,增加“协会”收益,以吸引更多的小额贷款机构从事信贷扶贫工作。

(三)加强“协会”信贷扶贫工作的服务创新

从目前的情况看,“协会”所提供的信贷扶贫产品单一,单笔额度小、期限短,已经不能满足贫困妇女发展创业所需的启动资金的需要,更难适应扩展创业项目生产流转资金的要求。这就要求“协会”针对创业项目特点和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增加信贷扶贫产品品种,适当增加单笔贷款数额,灵活掌握贷款期限,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把微小企业也纳入扶持范围。

妇女小额贷款申请书篇2

一、以“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为主题,深化“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内容,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以“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为主题,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城市妇女爱岗敬业、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城乡妇女携手和谐发展搭建了平台。一是巩固部级“巾帼文明岗”2个,省级“巾帼文明岗”4个,市级“巾帼文明岗”8个,新申报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2个。各级巾帼文明岗单位紧紧围绕“三个”建设目标,认真开展“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主题活动,充分展示窗口单位女同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精神风貌。二是大力开展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建立巩固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学校10所,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30余期,培训农村妇女5200余人次;结合“三个”建设目标,邀请专业老师讲授女性最基本的礼仪微笑、礼貌用语、正确的坐姿、站姿等个人形象知识以及拜访、接打电话、就餐、会场礼仪以及谈话艺术、家庭艺术等;邀请县司法局普法员为镇妇女开展普法维权知识讲座;实施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与县就业局联合举办GYB(产生创业的想法)和SYB(创办你的企业)妇女创业培训班2期,参训妇女70余人。三是围绕“三个”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幸福家庭等创建活动。尤其是“幸福家庭”星级户(清洁卫生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邻里团结星、和谐家庭星)评选收到很好的效果;积极组织家庭参加市“和谐之美”家庭才艺展示,经过层层选拔,我县有3个家庭进入决赛,均取得优异成绩,其中2家庭获“和谐之美”和谐幸福家庭荣誉称号,1个家庭获“和谐之美”优秀家庭荣誉称号。

县妇联被推荐为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县卫生局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局长华伟被推荐为省“巾帼之友”。

二、完善村(社区)“妇女之家”,创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

在巩固完善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基础上,在镇朝圣社区创建“妇女儿童之家”,开放了妇女儿童读书室、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绿色网吧等,从活动制度、人员到活动场所、内容等方面得到了保障。

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142支,招募巾帼志愿者1542名,组建率100%。建立完善志愿者档案,做到专人负责管理,经常开展活动,深受群众好评。3月5日,组织30名巾帼志愿者参加了县城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4月29日,组织24名巾帼志愿者代表到镇敬老院清扫枯枝、树叶和白色垃圾,为老人们整理了房间、床铺,与老人们聊天,为百岁老人修剪指甲。双抢期间,全县各级妇女组织都组织巾帼助耕队,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劳弱户、留守妇女等抢收抢种。9月12日,开展了“喜迎十,我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做一件事”巾帼志愿者访贫问苦主题志愿服务关爱活动,志愿者们分别到73岁的老党员廖勇、80岁的老妇女干部刘积芳、74岁的老党员肖华通家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

三、超额完成2012年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根据川财经49号、委办43号、委办63号文件精神,县妇联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与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储银行县支行、农行支行、银行支行等金融部门协商,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邮储银行县支行为有创业愿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城镇和农村妇女提供全面、规范的贷款融资服务,为急需流动资金的生产经营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工作中坚持“五个到位”,严把“四个关口”,“完善三大机制”,强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妇女创业就业,受到了上级妇联的充分肯定和妇女群众的好评。截至目前,全县已有473名创业妇女享受到了贴息贷款,共发放贷款3186.4万元。超额完成了2013年市上给我县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妇女小额贷款申请书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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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之一:

父母全资购房

大伟和小丽2004年6月登记结婚。大伟的父亲老晁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长,2006年他出全款为小两口买下了这套房子。2008年,大伟和小丽因为家庭琐事矛盾渐起。老晁担心,一旦儿子与儿媳分道扬镳,儿媳会分走房产价值的一半,于是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儿媳推上了被告席,让两人偿还当初买房支付的80万元。老晁称,那80万元是自己借给小两口的,而且还在法庭上出示了大伟给自己打的借条。庭审中,大伟完全承认父亲的诉讼请求,表示会尽力还钱,但是小丽却表示,当时公公是自愿出资给小两口买房的,不是借而是赠与,而且丈夫打借条的事情自己从不知道,坚决不同意还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晁和大伟是父子关系,大伟向老晁出具欠条,未经小丽签字确认,此笔款项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老晁是在儿子结婚后为小两口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据此,法院依法驳回了老晁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条司法解释既遵循了善良风俗,又保护了出资方的合法权益,为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性质确立了合理的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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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之二:

父母出首付,小两口还贷款

2006年,小米和大刘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婚礼。两人相中了一处价值120万元的房产,可小米和大刘都刚参加工作不久,根本没有多少积蓄。为此,大刘的父亲为儿子买房出资了30万元。房子装修完毕后,小两口入住,并一起还房贷。结婚3年后,小米和大刘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人的名字。小米要求分走房屋价值的一半。但是,大刘认为房子的首付是自己的父亲出的,而且婚后他承担了大部分的房贷,因此他坚决不同意将房子平分。案件审理过程中,两人一致认为现在房屋市值为15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刘的父亲出的30万元首付属于大刘的婚前个人财产,扣除剩余的贷款和利息20万元,其余的100万元认定为共同财产。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大刘所有并偿还剩余贷款,大刘给付小米房屋折价款50万元。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出的首付根据赠与的时间认定赠与的对象,即婚前赠与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赠与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价值的其余部分扣除贷款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一般视具体情况将房屋判给一方,由得到房屋的一方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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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之三:

父母年迈无法贷款,以子女名义买房自住

龚先生夫妇都是退休干部。2008年他们将女儿女婿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产归老两口所有。龚先生夫妇称,2002年他们购买了一处房产,由于年事已高,两人不符合申请房屋贷款的条件。经女婿小林同意,他们以女儿晓洁的名义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03年11月,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了产权证,产权人为晓洁,但是房屋实际由龚先生夫妇居住,老两口承担了所有贷款、物业、水电费。买房后,女婿小林曾经书面写下一份声明,“虽然这座房子的产权人为晓洁,但是实际出资人为龚先生夫妇,而且一直是龚先生夫妇支付后期的全部费用,包括偿还贷款,支付物业、水电等费用。”此后,小林又写了一份书面的赠与声明,称他们“夫妻一致决定将该套房屋赠与龚先生夫妇”。后来,晓洁夫妇闹离婚,小林通过公证处公证撤销了先前所作的赠与的声明。庭审中,龚先生夫妇出示了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还款记录和小林当初所作的书面声明。银行还款记录显示,每一笔还款都是先从龚先生的账户上转入女儿晓洁的账户,又从晓洁的账户划给银行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银行记载的房贷还款记录,小林曾发表过的声明内容及晓洁的当庭陈述,这些证据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表明涉案房屋登记的权利人与实际的权利人并不相符,该讼争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应当为龚先生夫妇。龚先生夫妇要求确认其对讼争房屋所有权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应予支持。

法官说法:

房屋所有权证是认定不动产所有权的有力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具有推定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据效力,但不能据此认定房屋所有权证具有绝对的证据力。首先,小林虽然声明撤销了赠与行为,但其无法否认声明中所阐述的事实。其次,庭审中,龚先生夫妇和晓洁的陈述说明了房屋登记在晓洁名下的原因,而且房屋实际上一直由龚先生夫妇居住,老两口承担了所有的费用。最后,银行的还款记录显示,每一笔都是通过龚先生的账户转到女儿晓洁的账户再还给银行的。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强有力地证明了龚先生夫妇为涉案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故此,法院判决支持了龚先生夫妇的诉讼请求。

妇女小额贷款申请书篇4

贫穷母亲给女儿留下巨额“遗产”

16岁的余甜是湖南省炎陵县一个山区的农家女孩,目前正在该县一所高中读高一。她比别人更加用功,生活也异常节俭,因为她的家庭贫寒,也很不幸——她的父母10年前离婚,母亲张爱在2012年10月底因为尿毒症去世。

值得庆幸的是,母亲去世后留给余甜一本存折。当时因为伤心过度,余甜根本就没有仔细看上面有多少钱。今年春季开学后,余甜到银行取钱才知道,母亲给自己留下了20万元。巨额遗产让余甜感到很意外,她本以为存折里最多也就一两万元,因为自己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平时就卖点青菜赚点小钱。

尽管有些疑问,但是余甜想到父母离婚时,父亲净身出户,可能留有一些存款。加上这10年来,母亲也一直在攒钱,存下20万元或许也是有可能的。

存折里的20万元并非母亲遗产

2013年3月初,正在教室看书的余甜,突然被班主任黄老师叫到了办公室。黄老师递给余甜一张纸,上面的内容让她一下子懵了。这是一张法院的传票,内容是余甜作为张爱的合法继承人,必须代替张爱归还其所欠某银行的20万元贷款。

余甜仿佛明白了什么,瞬间流出眼泪。

原来,2012年2月,张爱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就到医院进行检查,被确诊为尿毒症,如果不能换肾,她的生命只能维持几个月。张爱担心自己走后女儿的学业无法继续,便盘算着,以她个人名义贷款20万元,自己去世后银行也将取消债务,这20万元便可以以遗产的形式留给女儿。

2012年4月,张爱托人向某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以原有老住房拆旧建新为由申请借款20万元。她的申请获得审批,并按一定的利率每月支付利息,期限自2012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5日止。随后,张爱拿着这20万元,用余甜的名字开了一个银行账户。

2012年11月份后,银行向张爱催收利息未果,于是诉至炎陵县法院。

在调解过程中,炎陵县法院孟法官告诉余甜,她的母亲和银行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均合法有效,张爱对借款本息均负全部偿还的义务。张爱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张爱的继承人应承担还款义务。余甜是张爱的唯一继承人,所以应当承担清偿借款的义务。

懂事的女儿将钱归还银行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一向懂事的余甜除了开学时用掉的1500元,将剩余的19.85万元全部归还给银行,还说一定想办法将剩下的1500元还上。看到余甜还在上学,银行方面主动免去了剩余的1500元。

为什么张爱能一下子贷款20万元呢?对此,银行负责人表示,当时,当地有关部门提供了张爱家的相关情况以及担保,所以银行放款是合理合法的。

说起母亲,余甜伤心地哭了。她说,自己和母亲这10年来几乎是在挨饿中度过的,母亲给予了她人生全部的爱。余甜不到6岁的时候,父母就整天吵架,最后终于离了婚。原因很简单,父亲经常,输了钱就回家问母亲要,不给就拳脚相向,对她这个女儿更是不管不问,还总是骂母亲生个丫头片子,不能传宗接代。

离婚后,余甜的父亲净身出户外出打工。一年后,余甜和母亲来到炎陵县城,租了一间20多平方米的房子。两人相依为命,余甜读书,母亲批发些青菜在县城卖。母女俩日子过得很苦,一年半载吃不上几顿肉。

“我妈妈生病后也不和我说,如果我们家条件好一点,她也不至于这么早就去世了。”余甜哭着说,病重的母亲不让班主任告诉她实情,怕影响她学习。母亲去世时才39岁,当时余甜正在学校参加期中考试,直到考试结束后,她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了。余甜自责道:“我没能和妈妈说上最后一句话,我是个不孝顺的女儿。”

银行负责人说:“余甜很懂事,知道母亲错了之后,没有犹豫,立刻就将剩余的钱还给了银行。看着孩子身处困境,我们心里真不是滋味。我们银行商量后决定,将担负余甜此后读书期间的所有费用,直到她大学毕业。”

学校方面也表示,会在余甜读书期间适当减免她的学习费用。法院也将余甜列为帮扶对象,表示将和银行一起帮助余甜完成学业。

此外,法院了解到,由于余甜与姨妈很亲近,经协调,确定了余甜的姨妈为其监护人。

律师释法:张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介绍,张爱的行为涉嫌贷款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很明显,张爱在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客观方面是虚构了贷款用途。贷款的目的是为了给女儿留下读书的费用,但是在向银行贷款时却说,为了将家里的老房子改建成新房。现在具有民事责任的当事人张爱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其刑事或民事责任。

那为什么余甜要偿还张爱的银行贷款?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妇女小额贷款申请书篇5

超强台风“鲇鱼”最终没有正面袭击广东,这让广东省连平县田源镇种粮大户叶华香终于松了一口气。她承包的200多亩水稻正处于扬花期,马上就可以收割了,一场风灾可能让她颗粒无收。

种粮至今已6年,每逢天气异常,叶华香总是如临大敌。“农业和农村妇女创业一样脆弱,经不起风险。”作为连平县农村致富女能手,45岁的叶华香如此总结自己的经历。

妇道人家成不了事?

2002年,在外打工多年的叶华香回到老家田源镇,开了一家农资店。刚开始,生意还不错。一段时间之后,叶华香逐渐发现,村里人买农资有赊账的习惯,导致她常常资金周转不灵。最严重的时候,店里有近八成的货是赊出去的,有些账两三年收不回来。“也许是因我心软吧!”叶华香苦笑道,“反正这生意是不好做了。”于是她思考:作为3个孩子的单身母亲,一个女人家到底还能做什么?

经营农资的这段时间,叶华香观察到:越来越多的农民洗脚上田,或外{=¨务工,或随子女到城镇居住,导致不少农田丢荒。这让她觉得很可惜。经过一番分析,叶华香认为,如果能形成规模,种粮还是有利可图的。

有了这个想法,叶华香便经常跑村里去了解种粮情况,到县农业局咨询技术问题,再到市场了解行情。在充分“论证”后,2005年,叶华香决定放弃农资生意,租田种粮。

叶华香打听到本镇长翠村有180亩农田准备出租,便跑了过去。没想到,人家却不肯租给她。

“别开玩笑了,种几亩地就很辛苦了,何况是上百亩!”――在村民们看来,叶华香一个妇道人家成不了事。让村民产生这种想法的“前车之鉴”是,一男子曾承包这片地种菜,结果没干多久就跑了。因此村民想把地租给“有实力”的老板。叶华香偏不信这个邪:“女人为啥就干不了?”为了租下那片地,她前前后后跑了多次,“嘴皮都磨破了。”直到叶华香拿出承包金,村民见到“真金白银”才同意租给她。

历经风雨终见彩虹

种粮投入的几万元,是叶华香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她算过账:每年两造,除去150元的租金,每亩的纯利润应该有五六百元。如果顺利,很快就可以还清欠债。但此时的叶华香并未意识到创业前路上的坎坷。

初中毕业便外出打工的叶华香没有种田经验,一切都要从零开始。由于农村大部分男人外出打工,所以请来帮忙插秧的多数是和她一样的农村妇女。叶华香跟着她们起早摸黑,边学边干。虽然刚开始感到很累,但她都咬牙坚持。

2005年7月,叶华香终于盼来了一片丰收在望的金黄稻田。不料此时却突然下起了连天大雨,面对稻谷随时可能烂在田里的危险,心急如焚的叶华香“吃不下、睡不着”,天天盯着电视里的气象预报,祈求大雨赶快停下。“那时真的很灰心,种第一造就遇到这种天气,身边又没个可以商量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叶华香回忆道,身边有些朋友骂她笨,偏要干这既辛苦、效益又差的活。

十几天后,雨终于停了。叶华香赶紧找人抢收,可正值农忙,帮工很难找。无奈之下,叶华香决定买一台收割机。可是,钱从哪里来?听说政府对农民有“农机补贴”,叶华香便找到农业部门,可又听说还要填表、排队,没一两个月办不下来。

所幸,当地农业局了解情况后,设法帮叶华香拿到了副县长的特批条。一个星期后,她就拉回了收割机,除了政府补贴的5000元外,叶华香又向别人借了1万元,

之后便是马不停蹄地抢收。每天早上不到6点就开工,一直干到天黑。尽管如此,还是有20多亩因受涝绝收。卖完稻谷,叶华香一算账,亏了几千块。“最坏结果应该也就这样了吧。”她自我安慰道。

虽然2005年的晚造“风调雨顺”,但由于叶华香缺乏管理经验,每亩收益只有100多元。

2006年,叶华香的粮田又遭遇了新灾害的考验――40多亩稻田突发稻瘟病;扬花时,又赶上了台风。这一年,叶华香损失更为惨重。

叶华香明显感到了创业的艰难。3个小孩在读书,每月开销不小。如果这地继续种下去,就必须再投入资金。有人告诉她,可以尝试申请创业贷款,但叶华香失望了――没有担保、抵押,没有银行肯贷给她。

与此同时,叶华香又被发包土地的村民索要种粮补贴,一时之间让她焦头烂额。当地政府出面调解后,她和村民之间的矛盾才得以化解。

最终,在朋友合力帮助下,叶华香筹集到了继续经营所需的资金。

此后几年,叶华香慢慢种出了经验,技术也过关了,种粮收益稳步上升,种植面积也一点点增加,如今已达到200多亩,也算得上是一个“大耕家”了。

2010年10月14日,虽然已经走出低谷,但叶华香说得最多的还是“妇女创业真的不容易!”她告诉笔者,很多时候,自己一个人出去找销路,人生地不熟,有的根本不理她,有的则对她的产品抱怀疑态度。叶华香只得让人把稻子先拉去检验,质量合格才付钱;请来帮工的人,有的欺负她是女人,不懂使用农机,趁机刁难要求提高工钱,不然拒绝开工……

小额贷款僧多粥少

5年多来,叶华香没能从银行贷到一分钱,创业投入几乎都是借来的。对她而言,资金仍是最大瓶颈。

叶华香自家只有几十平方米的晒谷坪,根本无法容纳单造10多万斤稻谷,因此只能放在当地村道和空地上晾晒。这样做耗损大,一旦遇上坏天气,损失也会很严重。如果想提高效益,就必须走专业化的道路,烘干设备和插秧机,都是必不可少的。叶华香还想办个粮食加工厂,但以她目前的能力,很难办到。

和平县彭寨镇星丰村创业妇女黄谷英也面临与叶华香同样的问题。她2003年从江西引进脐橙,带动本村40多户村民种植,成为该村“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虽然效益不错,技术也日臻成熟,但由于缺乏资金支持,目前全村仅种植500来亩,且零星分布,难以形成规模。

将脐橙园从最初的60亩扩张到如今的240亩,黄谷英已经将赚到的钱都投进去了,但果园的配套设施还是无法跟上,有些地方甚至要靠人工挑水灌溉。她曾多次尝试贷款,申请总是被打了回来。“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慢慢走。”黄谷英说。

妇女小额贷款申请书篇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2、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络作用,依托全市各级劳动、人事、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等,鼓励成功创业人士的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宣传力度。要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树立创业典型。在全市倡导“创业光荣、创业致富、创业改变人生”的理念,营造勇于创业、扶持创业和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从今年开始,每年至少对2000人进行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培训结业率达90%以上,经培训后的成功创业和雇佣就业达到1500人以上,实现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3、工作重点: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等创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市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有大幅增加,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促进就业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愿意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改善创业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公民和各类组织均可依法自主创业。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各类人员申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全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创业人员申办经济实体或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新兴行业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行业或经营范围用语。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鼓励支持兴办外经贸实体企业和外经贸经营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备案,推行网上登记制度,为创业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限制。

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类公司股东以科技成果出资,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其出资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

创业人员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可允许其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之间使用。创业人员经合法授权许可,允许使用授权人的字号或注册商标作为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字号。

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鼓励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三、改善行政管理

1、实行税收优惠。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应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应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2、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四、拓宽融资渠道

1、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探索推出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对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个人创业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简化信贷流程,扩大贷款支持面。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2、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金融机构应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配套环境不断改善的趋势,在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努力拓展抵(质)押担保品的空间,推动抵(质)押担保品由不动产扩展到动产、权益等,促进解决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作方式,适当降低担保基金反担保条件。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根据农村创业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特点,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3、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按现行规定掌握,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其利息由省、市财政按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4、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利息由省、市财政按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五、推广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

1、“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英文简称siyb)。采取siyb培训技术标准,由取得siyb师资合格证书的教师授课,使用统一的siyb教材和统一的siyb培训合格证书,采用小班制培训(每个培训班25-30人)方式。对于尚未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对有创业的想法,但没有实践经验或知识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并由专门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制定创业计划书,指导其顺利开办企业;对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改善其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

2、“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英文简称ybc)。针对青年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构建帮助青年创业的分级培训体系。为创业青年提供一定的无息、无抵押、免担保启动金贷款,安排创业导师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陪伴式3年期辅导,为创业青年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实际帮助。积极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促进会,组建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鼓励各地发动社会力量,设立各种支持创业的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园或孵化园,帮助青年创业。

3、“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充分发挥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作用,实现与相关部门的就业信息联网,资源共享,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积极探索设立担保基金,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提供担保服务。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帮助解决创业中的技术、资金难题。

“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建立妇女创业就业信息网,通过网上征集妇女创业项目,公示创业项目申请流程,指导妇女填写创业基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重点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妇女、返乡女农民工和女大学生创业。积极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开展创业培训,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援助。

“创办中小企业”,针对创办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社会化服务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政务、创业咨询、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勤保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开展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建设高素质的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开展产业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自主创业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政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劳动保障、发改、经贸、教育、财政、人事、外经贸、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地要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想创业、敢创业和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和为社会作出项献的企业家,树立创业典型,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八、实施步骤

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利用5年时间,开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

第一阶段:用2年时间,抓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意识,营造人人积极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的氛围。

1、强化培训力度。在去年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发挥各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各院校和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源,逐步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探索一条创业培训新路。

2、提高培训质量。从加强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后续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各地各级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选派有专业知识、有能力担任创业培训教学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要加强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参训学员到课率,规范培训质量。目前市级已建立一支有能力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队伍,我们还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示范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队伍的素质。把我市的创业培训,办成以抓培训质量为特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争创全省培训质量第一。

第二阶段:用2年时间,抓后续服务,营造优化自主创业的环境。

1、建立“六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化、跟踪扶持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六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城乡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2、推介创业项目。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各地应积极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采集,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实行微机数据库管理,定期给创业者,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3、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